【模式】国际黄金租赁业务发展模式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国外金融业增值税征缴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金融业增值税征缴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一、国外金融业增值税征缴主要模式及经验(一)国外金融业增值税税制模式因金融业的特殊属性,国际对金融业征收增值税的方法与其他行业不同。
总体看,直接收费的业务可采用标准税率征收,发票抵扣直接确定增值额;而金融中介服务以及间接收费的金融服务业务,因课税基础难以确定等原因,无法实行传统的发票抵扣型增值税制,而采用变通的征税方法。
具体征收方法主要有基本豁免模式、进项税额部分抵扣的豁免模式、零税率法、加法征税法,以及处于理论研究阶段的现金流法等。
1.基本豁免模式。
1977年欧盟第六号增值税指令指出,因金融服务业本身的收益难以确定,加之行业竞争激烈,大多数欧盟成员国对全部或部分金融服务项目免征增值税,只对有限的部分直接收费项目征税。
成员国均对保险业收入全部免征增值税,超过20个成员国对信贷相关业务、中间业务等收入免税。
此方法回避了确定金融业增值额的难题,降低了征管成本。
但也因免税的金融服务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破坏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
2.进项税额部分抵扣的豁免模式。
即在保持免税的同时,允许一定比例的进项税额抵扣,将提供给缴纳增值税客户的免税服务与提供给非缴纳增值税的其他客户予以区分,前者抵扣进项税额,后者不允许抵扣。
澳大利亚和新加坡采用此种模式征收金融业增值税,澳大利亚的金融业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率为25%,新加坡按不同行业规定不同抵扣率,42~96%不等,一年一定,有效体现了金融服务项目间的差异。
德国、比利时、丹麦等国对此种征税模式进行了改进。
德国使用直接分配法,只允许对与应税服务直接相关的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对既涉及应税项目又涉及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使用营业额占比合理估计可抵扣部分。
比利时、丹麦等10个国家规定,金融机构可选择性地采用更为细化的分项目抵扣法,对每笔业务分项目计算抵扣比例。
3.零税率法。
此模式为避免对部分金融服务项目免税而引起重复课税问题,具体做法是对金融中介和间接收费的金融服务适用零税率,对直接收费的金融服务按一定方法征税,这种模式将所有的金融服务纳入增值税体系,最大的优点是允许抵扣全部进项税额,避免重复征税,有利于提高金融业竞争力。
关于完善我国黄金市场体系的探讨

搭建网上黄金市场 , 骗投 诱 上 海期货交 易所黄金期 货业务共 同发展 的市场格 局 , 但 规 则模 拟黄金期 货交易模式 , 黄金 市场 也面临着与经济发展速度 、规模不相适应 等诸
多 问题 。
( ) 一 黄金 市 场 监 管 主 体 缺 失 , 度 建 设 滞 后 制
头寸 , 牟取巨额非法利益 , 存在 巨大 的交易风险 。 21 0 0年 , 国人 民银 行等六 部委发 布《 中 关于促 进黄
统购统配政策取消后 , 国黄金市 场发展迅速 , 我 初步
收 稿 日期 :01 一 1 1 2 2 O—8
作者简介 : 吕芙 蓉 ( 9 5 ) 女 , 江 永康 人 , 18一 , 浙 现供 职 于 中 国人 民 银 行 杭 州 中心 支 行 ;
徐
蕾(9 7 )女 , 江 衢 州 人 , 供 职 于 中 国人 民银 行 杭 州 中心 支行 ; 18 一 , 浙 现
题, 直接影 响了黄金市场的管理与运作 , 不利 于维护 市场
秩 序 和 营 造 良好 竞 争 环 境 。我 国黄 金 市 场 还 没有 建 立起
一
草黄金交易及黄金衍生 品交易 的法律法规 , 组织认定 、 查
处 非 法 黄 金 交 易 以及 变 相 黄 金 期 货 交 易 等 非 法 黄 金 衍 生
金 市 场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 明确 “ 范 黄 金 市 场 参 与 者 行 , 规 为 , 禁 参 与 地 下 炒 金 活 动 。 参 与 地 下 炒 金 活 动 的市 场 严 对 主 体 .相 关 部 门 应 予 以 严惩 9并 将 相 关 信 息 录 入 征 信 系 统 。”0 1 7月 , 编 办 正 式 下 发 《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黄 21 年 中 关 金 市 场 及 黄 金 衍 生 品 交 易 监 管 职 责 的意 见 》 规 定 “ 民 , 人 银 行 负 责 监 督 管 理 黄 金 市 场 及 黄 金 衍 生 品交 易 ,组 织 起
国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模式及对中国的启示1

何静:国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模式及对中国的启示● 何静摘要:非政府组织(NGO)已成为当今国际事务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伙伴。
中国的非政府组织也迅速发展并不断壮大,逐渐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重要影响,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文章以其他国家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情况为出发点,认真分析国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模式及其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制度,总结和借鉴其有益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为我国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和监管制度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管理模式;启示意义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缩写NGO)一词最早是在1945年6月通过的《联合国宪章》第十章第71款中确定并广泛使用的。
该条款规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得采取适当办法,与各种非政府组织会商有关于本理事会职权范围内之事件。
”按照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界定:NGO是在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上建立起来的、以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为目的的社会组织。
世界银行则把“致力于减轻苦难、维护穷人利益,保护环境,提供基本的社会服务及推进社区发展”的任何民间组织,都称为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通过全球范围内的筹资及项目运作,在诸如国际经济、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科学技术、人道主义和人权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联合国处理国际事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伙伴。
[1]因此,认真分析总结国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模式及其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经验,为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和监管制度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一、发达国家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模式发达国家以成熟的公民社会为基础,通过颁布相关法律建构非政府组织管理的法律框架,将非政府组织的运作方式和活动范围都纳入具体明确的法律规范之中。
(一)非政府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发达国家都在宪法中规定公民有结社的自由,各国政府积极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律体系,明确了非政府组织的法人地位,对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
国际金融市场对经济合作的影响

国际金融市场对经济合作的影响当今全球经济高度互联互通,国际金融市场成为各国之间经济合作的重要纽带。
国际金融市场在资金流动、风险分散、融资渠道多元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经济合作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促进跨国投资和贸易合作国际金融市场的开放性和高效性为全球跨国投资和贸易合作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首先,国际金融市场提供了多种投资渠道和金融工具,促进了资金的跨国流动。
此外,金融市场中的金融机构和服务提供商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各类融资工具和风险管理产品,降低了跨国经济合作中的融资成本和经营风险。
二、加强金融创新与技术合作国际金融市场不断涌现出各种金融创新和技术,使得全球经济合作更加便捷和高效。
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为金融市场的信息传递、风险管理和支付结算等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例如,移动支付、区块链技术等的推出,使得全球金融交易的速度和效率大大提高。
金融市场上的创新和技术合作为经济合作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三、带动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国际金融市场的繁荣和发展推动了全球经济增长和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当金融市场活跃时,它会促进资金的有效配置,为各类企业提供投资和融资机会。
这些投资和融资活动将带动实体经济的发展,推动国家经济的增长。
与此同时,金融市场中的金融机构和相关服务提供商的运营也创造了许多就业机会,进一步促进了就业。
四、增强国际合作和风险共担国际金融市场的存在强化了各国之间的经济合作和风险共担。
在金融危机和经济动荡时期,各国通过金融市场的合作与支持,共同应对风险挑战。
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合作和协调,有助于减少经济危机对单一国家或地区的冲击程度,推动全球经济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国际金融市场对经济合作具有重要的促进和支持作用。
不仅在资金流动和贸易合作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而且通过金融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升了经济合作的效率和便捷性。
同时,金融市场的繁荣也为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最重要的是,金融市场的发展加强了国际的合作和风险共担,为全球经济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阿里巴巴”发展模式带来的启示

“阿里巴巴”发展模式带来的启示1999年,Alibaba。
com在中国杭州创立。
凭借着其通晓世界的黄金域名,阿里巴巴以B2B服务商业模式搭建企业间电子商务平台,为中国中小型出口企业开拓市场。
3年内创造了一个新兴互联网企业从无到有,会员人数从0到120万的现代传奇。
一、引言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随着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与普及,网络经济迅速兴起。
1999年,Alibaba。
com在中国杭州创立.凭借着其通晓世界的黄金域名,阿里巴巴以B2B服务商业模式搭建企业间电子商务平台,为中国中小型出口企业开拓市场。
3年内创造了一个新兴互联网企业从无到有,会员人数从0到120万的现代传奇。
三年中,阿里巴巴与高盛(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
)、软库(Softbank Corporation)等机构签署达成合资合作协议,吸纳国际资本;并通过推出"中国供应商"、”网上有名"等免费信息服务及会员见面会的措施培育国内市场。
在融资的同时,软库CEO孙正义(Masayoshi Son)、世贸组织前任总干事彼得·萨瑟兰( Peter Suntherland )相继加盟阿里巴巴顾问委员会,雅虎搜索引擎发明人吴炯出任首席技术官,关明生出任首席运营官,使阿里巴巴拥有了一流的技术与管理,其网站先后被《福布斯》(Forbes)、《远东经济评论》(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等媒体评选为全球最佳B2B网站.至2002年4月底,阿里巴巴已拥有来自202个国家、地区的120万会员,形成世界最大的网上贸易市场,并实现赢利.二、Alibaba。
com 迅速发展的原因回顾阿里巴巴的发展经历,分析其成功原因,具体有以下几点:(一)超大高效的信息平台阿里巴巴网站是一个电子版的大集市,每天2000多条来自全球范围的最新供求信息、囊括27个行业1000多个产品分类的商业信息供大家随时查询。
国外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整 套 完 整 的法 律 体 系 ,从 而 保 障 了私人 银 行 业 务 的发
展 。 西 方 发 达 国家 的 ( 行 法 、 《 资 银 行 法 、 《 银 投
( 券 交 易法 、 信托 法 、 ( 货法 等法 律 法 规 《 证 《 期
顶 尖 服务 的 私 人银 行代 表 。此 外 ,承 担 无 限责 任 是瑞 士 私 人 银行 的 一 个极 为 重 要 的 特征 。这 意 味着 假 如 瑞 士私
以后 ,花旗银行针对 中国市场 以差别服务为特色 ,以先
进 的 计算 机 技 术 为依 托 , 由专 家 型人 才 根据 客 户需 求 , 对 各 种 个人 金 融 产 品进 行 有针 对性 的 业 务组 合和 创 新 , 生 产 出满 足 中高 层 个人 客 户 的 资产 保 值 、增 值 、方 便 投
B n ig业务是指以财富管理为核心 ,面 向高端客户提 a kn )
供 专业 化 的 一 揽子 资 产 管 理 、投 资 、信 托 、税 务 及遗 产 安 排 、收 藏 、拍 卖 、咨 询 等服 务 。 目前 ,私 人 银行 业 务 已成 为 国际知名 商业 银行 的核 心战 略业 财 富 积 累效 应 及其 快 0 速 释放 的情 况 下 ,我 国的 私人 银 行 业 务发 展 空 间和 潜 力 巨大 ,私 人 银 行业 务 进 入 了一 个 飞 速 发 展 的黄 金 时期 。 但 是 ,由于 我 国私 人 银 行 业 务起 步 较 晚 ,与 国外私 人 银 行 业 务 在服 务 方式 、金 融 产 品创 新 和 发 展环 境 等 方 面有 较大 的差 距 ,亟待进 一步 发展 、完善 和规 范 。 业 务范 围更广 ,金 融 产 品 的复 杂 程 度更 高 。通 常 , 银行 会 按 照 客 户需 求 量 身 定做 相 关 产 品和 服 务 , 客 户管 理 庞大 的资 产 到提 供 并 购 案 的建 议 及 标 的 , 还提 供 收 藏 鉴定 ,代 表 客 户到 拍 卖 场所 竞 标 古 董 。
例解黄金租赁业务,不同观点下税负差异大

例解黄金租赁业务,不同观点下税负差异大2021年01月20日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付田黄金租赁,也称黄金租借,指符合规定条件的客户,在授信额度内,以租赁的方式,向商业银行租用黄金,到期后归还等额同质黄金,客户拥有黄金在租赁期间的处置权,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租赁费用的业务模式。
租赁标的物为实物黄金,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完成货权转移过户。
作为一种创新衍生品工具,黄金租赁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及企业融资和套期保值的重要工具。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黄金租赁业务实质究竟是什么,业内一直有不同的观点。
案例:不同观点下税负差异大甲银行是一家大型商业银行,在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中,税务部门了解到,该行2020年取得黄金租赁业务收入近13亿元,金额较高。
甲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应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目前税收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实务中,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按照贷款服务,适用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这种观点认为,黄金具有货币属性,承租人租赁黄金多是为了融资,而非获取黄金的使用价值。
承租人租赁黄金后,拥有完整的处置权,在黄金被生产消耗后,再归还等额同质黄金。
从本质上看,这与货币借贷更为接近。
因此,甲银行应就其黄金租赁业务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13÷(1+6%)×6%=0.74(亿元)。
另一种观点认为,应按照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这种观点认为,一方面,黄金租赁业务所签订的契约为租赁协议,所收取的费用为租赁费用;另一方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黄金不可能成为贷款服务的客体。
因此,甲银行应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13÷(1+13%)×13%=1.5(亿元)。
两种不同观点下,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差异高达0.76亿元。
这使得甲银行对该业务应如何适用增值税税目产生了疑虑,更担心由此带来的税务风险。
探析:业务实质究竟是什么笔者认为,要寻求问题的答案,还要从黄金租赁业务的业务实质来进行剖析。
美元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经验及其启示

美元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经验及其启示随着我国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和离岸金融市场已成为我国金融国际化的客观要求,下面准备整理的一篇探究美元离岸金融市场建设的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一、人民币与美元离岸金融市场发展进程离岸金融是一种为非居民投资者和借款者提供国际性的借贷、投资、资本流动、贸易结算、黄金买卖、保险服务、证券交易等金融服务,且不受交易货币发行国法规管制的金融市场。
其最大特点是资金来源于境外,服务对象也在境外。
目前,美元离岸金融市场发展较为成熟,而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还处于探索与发展阶段。
(一)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发展随着我国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和离岸金融市场已成为我国金融国际化的客观要求。
从1989年我国允许相关银行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到这些年来国家重点推进人民币香港离岸金融市场,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经历了20多年的探索与发展历程,采取了多条路径试点探索。
1、允许相关银行开办离岸金融业务早在1989年,我国就曾在上海和深圳试办过离岸金融业务,如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先后获准经营离岸业务,此后离岸金融业务经历了一个相当快速的发展阶段。
但1999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离岸金融业务陷于停顿状态,仅广东发展银行保留了该项业务。
2022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4家中资商业银行取得离岸金融业务经营资格,恢复开办离岸金融业务。
另外,改革开放初期,离岸业务是外资银行的唯一业务。
2022年我国加入WTO 时承诺不会限制此前外资银行已取得的业务经营范围。
2、一些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的离岸金融试点改革2022年6月国家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作为离岸金融的改革试点,这表明离岸金融建设越来越被提上日程。
此后,国家批准上海、深圳、海南、天津、重庆等地进行离岸金融试点,试点区域基本都选在当地的综合保税区。
作为业务整合、功能升级和政策叠加的一种海关特殊监管新形式,综合保税区是对国际自由贸易区功能的进一步探索,具备发展离岸金融的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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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模式国际黄金租赁业务发展模式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苏健刘飞姬明年四伍一、国际黄金租赁业务:概念、背景与模式(一)黄金租赁业务的概念黄金租赁是指商业银行以租赁的方式按一定期限向同业或企业出租实物黄金,到期后收回等量实物黄金,并以合同约定方式收取租赁费的业务模式。
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之间的黄金租赁业务也称为黄金拆借;商业银行对企业出租黄金的业务被称为黄金租赁。
本文不严格进行区分,将其统称黄金租赁业务。
(二)国际黄金租赁业务产生背景国际黄金租赁业务始于20世纪80年代。
1988年加拿大皇家银行等3家银行向美国一家黄金矿山公司出租30吨黄金,这是世界上首笔黄金租赁业务。
黄金租赁业务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获得了迅速发展,当时中央银行拿出部分黄金储备租借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再向黄金企业提供黄金融通服务,从而增加国际黄金市场的实物供给。
黄金租赁业务的出现受到了黄金矿产商以及首饰商的普遍欢迎。
对黄金矿产商而言,通过银行的黄金租赁业务,不但可以将未来即将生产出的黄金提前销售以获得所需生产经营资金,还可以在预期金价下跌时锁定稳定的收益。
对于首饰生产商而言,借金生产不但可以节省资金占用成本,还能够有效规躲金价波动对企业财务的冲击,降低企业的市场风险。
(三)国际黄金租赁业务运作模式国际黄金租赁市场经过二十多年发展,目前在市场规模、主体构成、定价模式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已比较成熟。
在国际黄金租赁市场上,各国中央银行(特别是欧洲各国中央银行)是实物黄金的主要提供者,商业银行和黄金生产企业成为黄金租赁的主要需求方。
具体来看,黄金生产企业出于规躲价格下跌风险,通常采用远期合同方式进行套期保值。
黄金生产企业和黄金经纪商(通常是经营黄金业务的商业银行,也称为黄金银行)达成黄金远期销售合同,将未来的交易价格锁定。
而黄金银行或按照当时市场上的黄金租借利率向中央银行租借合同规定数量的黄金,或用自有库存黄金在现货市场上售出,并将获得的现金投放到资金市场,赚取货币市场利率(一般按照伦敦同业拆借利率计算,如把美元投资于具有更高收益率的政府债券等资产以获取息差收益,这种交易被称为“套息交易”)。
到了最后交割时间,矿山企业开采出来的黄金只是交付给当初借出黄金的人(通常是中央银行);在合约到期时,经纪商向黄金矿山企业支付约定数量的价款,同时向中央银行支付黄金租借利率,最终完成交易。
图1:黄金租赁业务运作流程图另一种黄金租赁交易则是传统的租金行为,即黄金银行向其他商业银行或产金用金企业租出黄金,收取租金利息,到期后黄金租入方可以以黄金实物或现金的方式支付租金利息。
黄金租赁利率(Gold Lease Rate)为美元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减去黄金的远期利率(GOFO),期限从1个月到一年不等。
国际黄金租赁利率市场化程度非常高,价格透明。
黄金租赁利率对于黄金市场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黄金租赁利率是国际黄金市场产品创新特别是黄金衍生产品创新的定价参考指标;另一方面它还被看作是中央银行调控黄金市场短期供求的风向标,当中央银行借助国际市场吞吐黄金时,实物黄金供给量变化会影响黄金租赁利率水平,进而引起金价波动。
二、我国黄金租赁业务发展的现状分析(一)业务开展概况2001年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运营后,我国黄金生产流通管理体制由严格管制向市场化迈进。
2005年3月,中国金币总公司向中国银行租入了800千克黄金,开启了我国黄金租赁业务的序幕。
此后随着中国黄金市场快速发展,国内产金用金企业以及中小商业银行的借金需求开始萌发,国内商业银行黄金租赁业务应运而生。
随着企业对黄金租赁业务的深入了解,越来越多的机构参与到该业务之中。
尤其是2007年以后,新一轮黄金牛市到来,国内黄金租赁市场日益活跃,交易规模成倍增长。
截至2010年,商业银行累计向企业出租黄金约300吨,交易量年均增长率达到2—3倍,黄金租赁业务占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总量的比重也逐渐增长,成为交易所最有发展潜力的业务之一。
(二)参与主体分析近年来,商业银行、产金企业、用金企业之间不断合作,大力开展黄金租赁业务。
其中商业银行是黄金租赁业务的供给方,产金和用金企业是黄金租赁业务的需求方。
从参与主体来看,用金企业特别是首饰加工用金企业成为黄金租赁的主要需求方,他们通过租入黄金,不但降低了自身流动资金压力,而且规躲了黄金价格波动风险。
而产金企业参与数量较少,一方面是由于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中产金企业所占比例相对较小,另一方面由于产金企业还可以通过黄金期货、现货延期交收业务等渠道来规躲市场风险,加之黄金租赁业务审批操作流程较为繁复,客观上影响了其参与黄金租赁业务的动力。
除上述黄金租赁业务的直接交易主体外,目前上海黄金交易所承担着黄金租赁业务的服务职能。
一方面上海黄金交易所通过现有大宗交易系统为租赁双方提供交易平台,另一方面还为租赁双方办理货权转移和提供实物交收服务,增强了黄金租赁市场的基础服务功能。
(三)国内现行运作模式分析不同于国际市场,我国中央银行目前还没有参与黄金租赁市场业务,未能向商业银行提供国家黄金储备拆借服务。
因此,当前黄金租赁业务仅在商业银行与企业以及商业银行同业之间开展,并且以商业银行对企业的租赁业务为主。
从实践来看,各商业银行在办理黄金租赁业务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操作流程基本相同:首先由有租金意向的客户向当地商业银行分支行提出合作意向,分支行完成尽职调查后,比照流动资金贷款审查流程报送总行审批,待审批通过后,总行对客户提出报价,报价标准参照国际黄金租赁利率,并在其基础上综合考虑客户资信、实物黄金管理成本等因素报出租赁利率。
协商一致后,则银行与客户签订黄金租赁合同,对标的规格、租赁数量、租赁利率、租赁期限、还金付息方式等诸多要素作出明确约定。
合同签订后,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相关规定,商业银行总行和客户或其代理会员双方通过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发起黄金租赁申请,交易所核实无误后,将商业银行在金交所自营黄金账户的黄金物权转移到客户的自营黄金账户内,完成交割手续,客户即可对名下租入实物黄金进行交易或办理出库。
待租赁合同到期时,客户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存入实物黄金或购买等量黄金,同时与商业银行共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系统中提出还金申请,将相应实物黄金从客户账户转移至商业银行账户,客户以现金形式支付租赁利息或费用。
至此,黄金租赁业务全部完成。
商业银行之间的黄金租赁业务,目前基本参照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的租赁业务流程进行,只是商业银行之间的黄金租赁业务均为商业银行总行与总行之间开展。
由于商业银行信用等级较高,目前商业银行之间的黄金拆借利率略低于商业银行对企业的黄金租赁利率。
图2:国内黄金租赁业务流程图三、我国黄金租赁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黄金实物供不应求,实物供给渠道受限自上海黄金交易所建立以来,我国黄金现货市场交易量逐年快速提升,国内实物黄金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
但作为世界产金和用金大国,我国每年产金量约300吨,而黄金需求量却高达近400吨,实物黄金供不应求的状态始终存在,加之国内黄金市场实物黄金流转效率相对较低,一些主体对实物黄金的阶段性和个性化需求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得到充分满足。
基于此,当前从事黄金业务的多家中外资商业银行对在国内发展黄金租赁业务持相当积极的态度,尤其像加拿大丰业银行、澳新银行等在国际市场有丰富运作经验的外资银行参与热情较高。
目前,我国大规模发展黄金租赁业务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实物来源问题。
首先,建国以来长期执行的黄金管制政策,使得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黄金市场各类主体自身储备的实物黄金量非常有限,尚不足以支撑庞大的黄金租赁业务发展。
其次,国内产金企业生产的黄金大多通过出售的方式进入流通市场,从控制财务成本考虑,通常不会大量囤积黄金,实物库存相对较少。
最后,当前我国对黄金原料实行进口管制,除工、农、中、建等9家银行可以在申请额度内进口一定数量黄金外,绝大多数的金融机构均不具备进出口权,无法从国际市场获得实物黄金。
更重要的是,我国中央银行的黄金储备从未进入国内黄金市场参与运作。
长期来看,实物黄金供给渠道不足将严重制约黄金租赁业务的持续发展。
(二)业务参与主体缺失,服务体系不健全黄金租赁业务是建立在实物黄金供给和需求各要素都能有效达成基础上的一种询价业务。
即在一定时间内,实物黄金需求主体要能找到相应的供给主体,且供求双方能建立必需的信任,并就借金成本(黄金租赁利率和费率)达成一致,随后顺利完成交易及实物黄金的托管、交收清算、货权转移等工作。
因此,发达的黄金租赁市场离不开电子交易平台、实物托管清算机构等相关服务体系的支持。
当前,我国黄金租赁业务参与机构有限,提供实物供给的商业银行只有7家,需求主体中用金企业数目也十分有限。
同时,现有业务中大多是大型金商与合作多年的贷款银行之间私下一对一协商后达成的交易,更多的潜在市场需求由于缺乏及时的信息沟通渠道或交易主体之间缺乏信用支持而无法满足。
尤其是越来越多的中小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参与到黄金市场业务中,他们具有较强的借金需求,但由于对黄金租赁市场的相关政策和信息缺乏了解,加之市场现有的服务功能不尽完善,影响了这些机构的参与热情。
(三)商业银行业务模式差异大,制约业务开展通过对部分商业银行调研发现,当前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的黄金租赁业务在运作方式上存在一些差异。
一是业务管理模式不同。
如工商银行的黄金租赁业务归口总行统一管理,由总行制定统一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而建设银行总行只负责提供实物黄金支持,具体业务由其分支行审批,全行没有专门的黄金租赁业务管理办法。
二是租赁费的确定方式不同。
如建设银行租赁利率是根据该行从国际市场租入黄金的利率加风险溢价以及管理成本作为租赁利率;而工商银行除按合同规定的租赁利率向客户收取租赁费外还附加收取交易手续费,租赁利率报价也有固定和浮动两种形式。
三是选择交易对手的标准不同。
工商银行对申请实物黄金租赁业务的企业规定了明确的条件,如必须是该行的资金结算客户等;而建设银行对跨行客户的租赁申请也同样受理。
此外,各商业银行在黄金租赁业务合同文本格式、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等细节要求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
(四)行业信息缺失,缺乏有效规范和指导目前,国内黄金租赁业务大多是在场外私下谈判达成,除了上海黄金交易所作为实物黄金托管机构能够获知相关信息外,人行等监管机构对该业务信息了解的渠道较少,对该业务发展的情况难以监测,更谈不上对业务发展的行业指导和规范。
即便2007年以来国内黄金租赁业务规模发展很快,但监管机构对该业务的关注程度依然不高,对商业银行之间的黄金拆借业务发生的笔数和额度了解不够。
四、启示与政策建议(一)适当放松进出口管理,拓宽实物供给渠道要大力发展国内黄金租赁业务,可以从政策上考虑给市场主体提供更广泛的实物黄金供给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