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人员费用报销制度

外派人员费用报销制度
外派人员费用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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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晶外派人员费用报销制度

目的

明确报销程序及要求,确保支出合理、真实

1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人员。

2定义

审批:指在审批人权限范围内,未违反公司制度情况下的复核(审)作用,有权对有争议的费用提出质疑,并提请更高一级领导裁决。

签批:是指对该项费用有最终决定权利签字。

合法凭证:指有效的发票及签认的单据。

3"

4职责与权限

4.1申请人:索取真实、合法凭证;整理、粘贴、填写相关凭证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4.2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确认申请人凭证的真实性及合理性

4.3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如办公场地的租金、水电费、管理费、后勤人员交通费、电

话费等;非业务类员工工资、业务类员工基本底薪等定额工资、五险一金。

4.4财务部负责人:根据公司财务制度、公司费用报销制度及相关规定,复核费用、

报销申请和支付费用的审批。

4.5总经理:费用额度、标准的核准审批,预算外、额度外费用的签批和特殊经费的

签批。

5!

6费用报销标准、额度

6.1个人电话费补贴;

1、员工因工出差省(广东省)外,可向公司申请个人电话费补贴人民币200元/月。

2、审批通过后由部门助理统一填写报销单并负责在每月10日前收集话费发票,经管

理部主管审核,交财务部门复审,每月一次以补贴形式定期统一发放。

3、通讯补贴要求提供有效发票,无发票不予报销,超额部分不报销。

6.2当地市内交通补贴

所有员工(不限级别)

)

可使用交通工具

地铁、巴士、TAXI实报实销

月租车/私车公用需先OA申请审批,实报实销

备注:

1.人员因公外出的当地交通费用实报实销,需注明起讫地点、时间和事由。出差人员

应该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避免搭乘私车等缺乏安全保护的交通工具。

2.(

3.出差人员如因特殊需要(如接待贵宾)外埠市内交通费超出标准较多,经预先申请,

总经理批准同意,交通费可以按照所提供的票据实报实销,但本次出差不再享受交通补贴。

4.所有享有公司车辆补贴的人员不重复享受其他交通补贴。

车辆费用报销标准及相关规定

1)原则上当月报销上月的费用,每月报销一次,最迟在费用发生后的两个月内报销

完毕,否则过期不予报销。

2)为方便管理,报销单交到管理部的时间为每月15日、25日,其他时间不受理。

3)所有报销必须在OA系统录入报销单或邮件抄送,同步于线下也走纸质报销单,报

部门负责人审批,交管理部部进行审核,由管理部统一交给财务部进行报销。

4)路桥费、停车费等,凭出车记录及真实、合法票据报销,财务部负责核查票据日

期及加油情况是否与出车记录相符;司机填报出差补贴支付证明单时需经用车人员签名,经车辆调配负责人审批。(出车记录记载每次出车事项、时间、去向)无出车记录者不予报销;

5)、

6)以上费用报销额度标准超出的,由使用人自付。

7)一切人为或工作疏忽、违规驾驶造成的费用损失,由责任者自付,公司不予报

销;

6.3差旅费

出差前,需OA填报出差申请,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出差补贴

备注:出差期间若发生应酬费,则当天的出差补贴相应扣减。

差旅费需及时报销,无特殊情况尽量在15天内完成报销。

/

6.4应酬费用管理规定

1、原则上,一切的应酬费开支必须事先经过OA申请审批流程通过,若特殊情况可在

后补OA流程后给予报销。

2、所有应酬费开支都需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若因特殊情况产生无发票消费支出时,

必须说明情况报批总经理审批同意,补发票支出,无票一律不予报销。

3、大额应酬费支出,需在OA或邮件申请中写明:应酬理由、几人同行、消费地点、

预算额度等内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出核销,凡未经批准或超额部份由个人

自行承担。

4、报销应酬费时须注明:应酬人员、应酬时间、应酬事项、应酬地点、应酬结果等

简要情况说明,交该上级领导和财务部审核

5、凡不属于公司的应酬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全额扣减

或限期退还公司,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6、,

7、以上应酬费额度,不包括实物礼品、礼金赠予。凡实物礼品和礼金赠予的公关费用都

必须先OA或邮件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列支、报销。

6.5加班。一般情况下,在境外出差的性质,不接受加班申请。如遇特殊情况再根据业

务情况特批。

6费用审批流程:

6.1费用报销:

6.2借支、冲借支流程

1)借支流程:

冲借支流程:

6.3物品申购流程:

6.4送礼、招待费申请流程

(11)特殊申请流程

7】

8报销需注意事项和对单据的要求

1、在支付证明单“科目”处填上费用发生公司名称。

2、报销事由须填写详细(发生日期/月份、事由),如X月话费费用,公司X月X日—X

月X日租金一定要注明清楚,并在备注栏填写附件(发票)张数;特别事项应以黄色告示贴写清楚贴在支付证明单上;

3、所有的签名需用中文全名;

4、不要涂改任何地方,金额处涂改无效;

5、大小写金额必须填写一致;

6、使用的支付证明单按公司提供样式购买;

7、固定费用(房租/管理费/税金/等)不可和其他日常支出填在同一张支付证明单上;

8、~

9、当月费用必须在次月报完,以发票日期为准,如超期,不给予报销。如特殊情况无钱

垫付的费用,须填写借支单;

10、费用报销需凭合法凭证报销,发票内容完整。发票抬头按公司全称打印。原则上无

发票不能报销,如因特殊原因未取得发票需要报销的,由报销人自行负责提供相应的发票,再附上相关原始单据,并用“黄色告示贴”注明原因贴在单据上,证明人签字证明,或购买无发票的物品,必须有购买商家开具盖章的收据或者小票,财务才给予报销;

11、原始单据必须用胶水粘贴在支付证明单后面,个人的应酬费、差旅费、交通费等各

项支出,请报销人按填写顺序粘贴相关发票并在票据后作出相关说明事项,不得使用订书机装订;如所附发票太多,需分层次粘贴,且粘贴面积不要超过A5大小;单

据粘贴时,正面朝上,金额栏向右;

12、报销单,每周二日前将上周报销单送达财务部会计;

13、公司实行报销款打入工资卡,请在报销时将开户银行与账号写在支付证单背面和OA

指定的账号上;

14、如报销时不能提供发票,请先走借支流程,待发票回来以后冲减借支;

15、在出差行程中因非工作原因修改行程的,须先经OA申请,否则不予报销该行程费用,

并给予违规警告处分。

16、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报销单据,一律不予报销,退回报销人重新整理。

9财务人员审批、支付费用报销单规定

1、会计审核费用报销单时,必须核查费用报销是否在规定的标准内,核查报销金额是

否准确,发票是否符合报销业务要求、是否真实,无发票的报销单有否备注说明。

对不符合要求的费用报销单必须告之报销人退单理由;

2、费用报销如属于冲借支的,必须核查所冲借支是否与实际借支相符合,如有不符财

务审核人员有权提出异议;

3、出纳不得支付未经审批核准或审批核准手续不全的报销单;

4、财务人员坚持原则,不符合规章制度的支出必须坚决予以抵制,对有疑问的支出交

财务上级审核处理,审批后方予以付款。

10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如有变动以公司另行公布为准。

财务部/管理部2013年7月15日

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集团外派财务人员 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南京市***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整体利益,加强集团对委派财务人员的管理,明确其责权与工作关系,根据集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原则 (一)独立性原则。委派财务人员在人事关系、经济关系方面独立。 1、人事关系独立。 (1)公司对财务实行垂直统一管理,委派财务人员由集团任命 或委派,其中全资子公司由集团直接任命,控股子公司由集团 委派,按企业的相关制度聘任。 (2)未经集团批准,下属企业不得聘任或解聘委派财务人员。 (3)下属企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亲属不得担任所属企业财务 人员。 2、经济关系独立。 (1)委派财务人员的薪酬及补贴、社保等福利由集团决定,并 由集团财务部及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被派驻企业负责发

放。 (2)委派财务人员只能在其服务企业报销履行工作职责有关的 管理性费用,报销时需写明执行的具体业务时间、地点并有证 明人、原始单据齐全,以便作为集团内部审查的依据。 (3)委派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从派驻企业获取或接受其他经济 利益,包括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也不得兼任财务管理以外的 其他职务。 (二)双重管理原则。委派财务人员在业务上接受集团财务部的垂直管理与领导,行政上接受派驻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管理与领 导,同时要积极支持与配合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经营管理工作。 (三)授权管理原则。委派财务人员实行授权管理,管理权限由集团董事长授予。 (四)目标管理原则。委派财务人员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子公司南京***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投资有限公司。 (一)职责 1、集团董事长。 (1)任命、决定委派财务人员;

外派人员补助标准暂行办法

下派干部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选派干部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挂职锻炼是培养年轻干部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为切实加强我市挂职、外派干部的管理,推动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对象 本办法所指的挂职、外派干部,是根据我市工作实际和培养干部的需要,由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我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的在编在岗干部中,有计划地选派到中、省、广安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市外发达地区以及市内所辖乡镇、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挂职锻炼的干部,不包括中、省、广安市确定的上挂和帮助工作的干部。挂职主要包括市级机关干部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挂职,市内干部到上级机关挂职,乡镇(街道)干部到我市市级机关挂职;外派主要包括我市干部到外地机关或企业挂职。 第二条工作总则 (一)挂职、外派干部管理归口在市委组织部。 (二)挂职、外派目的:提高年轻干部综合素质,整体推进基层工作,增进与部门、行业、区域的沟通交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业务知识精的干部队伍。 (三)挂职、外派原则:坚持按需选派、计划选派、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挂职、外派干部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作风务实,热爱基层工作,综合能力较强,有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原则上应是科级后备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有一定数

量的女干部和党外干部。 第三条工作程序 (一)申报。需要挂职、外派干部的单位可在每年6月、12月分别向市委申报。申报内容包括需要挂职、外派的人数、挂职、外派干部的来源、基本条件、挂职时间、承担的主要工作等。 (二)计划。市委组织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全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参考申报情况综合平衡,提出干部挂职、外派计划,报市委审定。 (三)推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级部门党组织按照市委组织部分配的挂职、外派干部名额,提出建议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查。报送材料包括:建议人选报告、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现实表现等(含电子文档)。 (四)酝酿。市委组织部审查后,充分征求有关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级部门党组织的意见后,提出挂职、外派建议方案。 (五)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集体研究、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或会签。 (六)任职。下派干部不占用挂职单位的编制数。下派干部任职手续由市委、市委组织部或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任职程序办理;上挂广安市及以上部门的干部任职由上挂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或上挂单位安排挂任职务;外派干部的任职由市委组织部与派入地协商,由派入地安排挂任职务。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下派干部情况应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备案。

公司销售人员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公司销售人员费用报销 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销售人员费用报销管理制度为了完善公司管理,加强对公司销售人员业务费用、支出报销的管理和便于公司成本费用的核算以及其他财务工作的开展,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该制度。该制度中所称费用是指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开拓所产生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业务开拓所产生的费用报销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费用报销严格按规定执行,报销人员必须持真实有效发票,并将报销内容和金额填写清楚,整理、粘贴好票据后,经负责人签字交财务人员审核报销。若因票据遗失或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公司不予以报销。所有费用报销都必须及时,无特殊原因费用报销不得超过10天,超过规定时间,则费用不予报销。 公司销售人员必须要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使用差旅费。能够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事务,尽量不安排出差,禁止以出差为由外出旅游或参加其他私人性质的活动;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能坐火车的就不安排乘飞机,能乘坐一般列车,就不安排特快或动车组;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应就低不就高,能多人同住的应安排标准间、多人间;每笔差旅费的使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出差完成后必须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成果,上级主管有责任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管理。 一、差旅费的管理规定

差旅费是指因公到外地出差发生的交通费、车船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其他杂费等。 1、出差是指员工因公离开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去异地办理公务的行为过程。 2、出差申报程序的规定 (1)一般员工出差,由部门主管提出,营销主任或其授权人批准。(2)部门主管出差,由营销主任或其授权人批准。 (3)营销主任及副总经理出差,由总部总经理批准。 (4)出差人出差前需填“出差任务书”(见附表一)。“出差任务书”应明确以下内容:出差人姓名、离开工作地时间、返回时间、出差地点、出差日程安排、出差主要任务,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作为借支差旅费的附件附在借款单后面,方可借款。 附表一: (5)出差人出差回来后需填写“出差情况汇报书”(见附表二)。“出差情况汇报书”应明确以下内容:出差人姓名、日期、客户名称、联系人的姓名和职务、联系方式、具体拜访情况、反映出的问题、应对/

外派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更大程度发挥外派人员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外派公司,实现集团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集团化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集团派遣、并常驻于参、控股公司(简称“外派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技术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外派人员”)。 3 职责 由外派公司所属业务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派人员的调配、档案、职务等实施管理,负责组织对外派人员试用期的考核。 4 定义 无 5 内容 5.1外派人员能力要求 5.1.1基本资格 (1)具备外派岗位从业经历与相应的专业素质,熟悉集团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3)担任外派公司部门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者,需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岗位任职资格;其余管理人员需具备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岗位任职资格。 (4)如遇有特殊情况而与上述条件不相符时,须经人资与行政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派出。 5.1.2任职要求 (1)全面完成集团交办的外派任务和工作指标。 (2)维护集团整体的利益和形象。 (3)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和技术机密。 (4)遵守外派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5.2外派程序 5.2.1根据外派企业的需求、或集团认为需要向上述企业派遣人员时,由总裁办公会研究确定人选,或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集团内部甄选或向社会招聘。 5.2.2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相应的培训,并与外派公司共同确定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集团和外派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管。 5.2.3确认符合外派要求的人员,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拟定派遣函(加盖公章),外派人员持派遣函和《岗位说明书》前往外派公司报到。 5.3员工关系 5.3.1外派人员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外派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5.3.2外派人员在外派公司一般安排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限,对于不适应外派公司工作的,由集团与外派公司双方研究决定调回、交流或解聘。 5.3.3外派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根据其岗位级别确定,由外派公司发放。因地域工资水平差异而导致的差额,外派公司高于原单位标准的,按外派公司标准发放;低于原单位标准的,按原单位标准发放。外派人员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及奖金,由外派公司按本企业标准执行。 5.3.4外派人员应将社会保险移至外派公司所在地缴纳,由所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 5.4外派人员工作职责 5.4.1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外派公司的岗位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集团对外派人员的要求,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5.4.2经营管理类人员工作职责 (1)企业战略规划管理 (2)经营计划管理 (3)流程制度管理 (4)借贷、抵押、担保及股权投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下列重要事项,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取得书面授权后才能办理,如有异常,需及时向集团报告: a.外派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以及向金融单位的借贷事项。

集团公司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内部的财务监督,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加强集团公司对全资、控股公司事前、事中、事后、经常性、普遍性的监控,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降低财务风险,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财务人员外派的范围 集团公司外派财务人员的范围为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外派的财务人员主要指主管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长或财务负责人等重要财务岗位。 1.3 财务外派的原则 (1)回避原则 外派人员与派往公司管理层和经营层有亲属关系(亲属关系指三代以内血亲和两代以内姻亲)的,不得派至该公司任职。 (2)岗位轮换 基于更有效地进行财务监督的目的,在集团范围内进行财务人员的定期轮换。外派的财务人员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实行岗位轮换。离开任职公司后两年内不得再担任该公司的财务人员。 1.4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2任职资格及职责权利 2.1 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直、公正、实事求是的品格,具有迎难而上、勇于奉献的精神;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扎实的财会知识、较强的业务处理能力,5年及以上财会工作经验;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财务专业相关注册资格(CPA、CTA、CIA),根据派往公司经营情况和所任职级不同分别限定最低资格,按集团财务部相关流程审批为准; (5)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和执行力; (6)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7)遵守集团公司的相关保密职责。 2.2 财务人员的职责 包括财务监督及财务管理两个方面: 督职责 (1)完善会计监督机制,依法组织开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提高基础管理水平,支持所在公司其他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监督所在公司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监督所在公司遵守集团制定的财务制度情况,对所在公司对外报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按照权限对投资、融资、资金、资产、收益分配、重大担保等重大事项向集团公司报批; (4)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所在公司管理及重大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所在公司经营负责人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经纪律事项;

销售人员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销售人员费用报销 管理制度

销售人员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公司管理,加强对公司销售人员业务费用、支出报销的管理和便于公司成本费用的核算以及其它财务工作的开展,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该制度。该制度中所称费用是指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开拓所产生的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业务开拓所产生的费用报销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费用报销严格按规定执行,报销人员必须持真实有效发票,并将报销内容和金额填写清楚,整理、粘贴好票据后,经负责人签字交财务人员审核报销。若因票据遗失或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公司不予以报销。所有费用报销都必须及时,无特殊原因费用报销不得超过10天,超过规定时间,则费用不予报销。 公司销售人员必须要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使用差旅费。能够经过其它方式解决的事务,尽量不安排出差,禁止以出差为由外出旅游或参加其它私人性质的活动;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能坐火车的就不安排乘飞机,能乘坐一般列车,就不安排特快或动车组;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应就低不就高,能多人同住的应安排标准间、多人间;每笔差旅费的使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出差完成后必须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成果,上级主管有责任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管理。 一、差旅费的管理规定 差旅费是指因公到外地出差发生的交通费、车船费、住宿

费、出差补助费、其它杂费等。 1、出差是指员工因公离开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去异地办理公务的行为过程。 2、出差申报程序的规定 (1)一般员工出差,由部门主管提出,营销主任或其授权人批准。 (2)部门主管出差,由营销主任或其授权人批准。 (3)营销主任及副总经理出差,由总部总经理批准。 (4)出差人出差前需填“出差任务书”(见附表一)。“出差任务书”应明确以下内容:出差人姓名、离开工作地时间、返回时间、出差地点、出差日程安排、出差主要任务,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作为借支差旅费的附件附在借款单后面,方可借款。 附表一: 出差任务书 注:本表适用范围:公司员工因公外地出差填写。 (5)出差人出差回来后需填写“出差情况汇报书”(见附表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中肯实业集团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效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切实保障公司利益,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非洲中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区域、各项目(简称“区域(项目)”)。 第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制度,当地人力资源不能够支撑业务发展需要时,可选择派驻员工方式进行。 第四条派驻人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或由区域派驻到项目工作、且已经办理完结正式入职手续的人员。 第五条适宜于派驻的人员是指: (一)上述公司总部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二)上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总部临时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驻外时限及岗位调整 第六条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派驻区域(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派驻人员工作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四年,公司在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予以安排。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驻外人员更换驻外地点的,其驻外时间累计计算。 第四章驻外人员委派工作程序 第八条驻外员工的外派,统一由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配合。 第九条外派严格执行以下流程执行: (一)由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根据业务发展与项目进度需要向公司提出驻外人员需求;

(二)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定其项目人员编制; (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派驻人员的推荐; (四)分管领导审核、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外派决定进行公告、并开具《外派人员报到通知书》,标明姓名、 职务等信息; (六)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员工在发布公告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七)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对派驻人员实行派驻前岗位培训。 第五章派驻人员的管理方式 第十条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应接受公司业务管理部门重大事件安排,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二)派驻人员定期参加公司业务管理部门例会和业务交流,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三)派驻人员及时向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例行工作汇报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反映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 (四)派驻人员的入职、离职手续、人事调动、劳动合同关系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统一审核、 办理;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派驻人员的薪酬管理、职位晋降实行统一管理; (六)派驻人员出差必须报经派驻区域(项目)审批后执行,审批权限参照《差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派驻公司(项目)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接受派驻区域(项目)直接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并对其负责; (二)派驻区域(项目)对派驻人员的薪酬调整、职位晋降有建议权; (三)派驻区域(项目)负责派驻人员绩效考核,每季一次上报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具体见《绩效考核体系》); (四)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各项费用由派驻区域(项目)承担。 (五)派驻人员在项目服务期间,项目奖金结算方案另行约定。 第六章纪律约束 第十二条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及派驻区域(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且不限于: (一)派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派驻人员必须同时遵守派驻区域(项目)的工作流程、办公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

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可编辑修改word版)

XX 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维护控股公司整体利益,加强控股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的管理,明确其责权与工作关系,根据 XX 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2、原则 2.1独立性原则。委派财务人员在人事关系、经济关系、监控职责上独立。 2.1.1人事关系独立。 2.1.1.1公司对财务实行垂直统一管理,委派财务人员由控股公司任命或委派, 其中全资子公司由控股公司直接任命,控股子公司由控股公司委派,按 企业的相关制度聘任。 2.1.1.2未经控股公司批准,下属企业不得聘任或解聘委派财务人员。 2.1.1.3下属企业总裁或总经理的亲属不得担任所属企业财务总监或经理。 2.1.2经济关系独立。 2.1.2.1委派财务人员的薪酬由控股公司决定,由控股公司财务管理部及行政人

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被派驻企业负责发放。 2.1.2.2委派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有关的管理性费用、补贴、社保等执行派驻企业 标准,按制度在派驻企业报销或发放。 2.1.2.3委派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从派驻企业获取或接受其他经济利益,包括直 接利益和间接利益,也不得兼任其他财务管理以外的职务。 2.2双重管理原则。委派财务人员在业务上接受控股财务管理部的垂直管理与领导,行政 上接受派驻公司总裁或总经理的管理与领导,同时要积极支持与配合总裁或总经理的经营管理工作。 2.3授权管理原则。委派财务人员实行授权管理,管理权限由控股公司总裁授予,具体 管理办法见控股公司授权管理规定。 2.4目标管理原则。委派财务人员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控股公司及各下属企业。 4、职责 4.1控股公司总裁。 4.1.1任命、决定委派财务人员; 4.1.2决定委派财务人员薪酬; 4.1.3解聘、撤换委派财务人员。 4.2控股公司财务管理部 4.2.1拟定委派财务人员人选;

公司驻外人员工作津贴暂行办法

驻外人员工作津贴暂行办法 (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驻外人员管理工作,规定驻外津贴,提高驻外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稳定性,根据《上级公司人员交流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员范围包括:公司派出的驻外人员,以及在公司管理的单位工作的,且上级公司明确由公司对应管理的驻外人员。 第二章驻外人员规定 第三条驻外人员是指因经营发展及业务需要,经上级公司或本公司批准,外派且连续工作(不含学习或培训)一个月以上的人员。 第四条符合如下情形的人员为驻外人员 1、符合区域公司交流人员范围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委派财 务人员; 2、派驻受托管理合资公司工作且家庭和工作不在一地的我方 高层管理人员及委派财务人员; 3、公司派驻省外工作的人员以及派驻工程项目工作的人员; 4、其他经公司审批认定为驻外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驻外人员类别 (一)A类:公司管辖区交流范围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委派财务人员;

(二)B类:派驻本部辖区以外的高层管理人员; (三)C类:参加工程项目工作人员; (四)D类:除以上类别外的中层干部及基层人员。 第三章驻外人员津贴规定 第六条驻外人员津贴标准 1、生活津贴:驻外人员每月发放异地生活津贴,此津贴于每月15日随工资发放。 (1)A类人员按上级《公司人员交流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管辖区人员交流规定)规定标准; (2)B类人员标准为600元/人月; (3)C类人员标准为省内500元/人月省外800元/人月; (4)D类人员标准为300元/人月。 2、配偶津贴:驻外工作满一年且因驻外导致与配偶不在同一城市工作或者居住的已婚驻外人员,每月发放配偶津贴,此津贴于每月15日随工资发放。 (1)A类人员按区域人员交流规定标准; (2)B类人员标准为800元/人月; (3)C、D类人员标准为400元/人月。 3、租房津贴:在驻外工作期间,公司均须提供住宿条件。若驻外工作地需要员工自行租房解决住宿的情况,驻外人员每月可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报销租房费用,且报销金额不得超过租房津贴标准。津贴标准如下:

公司销售人员费用报销管理制度修订

销售人员费用报销管理制度为了完善公司管理,加强对公司销售人员业务费用、支出报销的管理和便于公司成本费用的核算以及其他财务工作的开展,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该制度。该制度中所称费用是指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开拓所产生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业务开拓所产生的费用报销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费用报销严格按规定执行,报销人员必须持真实有效发票,并将报销内容和金额填写清楚,整理、附于票据后,经负责人签字交财务人员审核报销。若因票据遗失或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公司不予以报销。所有费用报销都必须及时,无特殊原因费用报销不得超过10天,超过规定时间,则费用不予报销。 公司销售人员必须要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使用差旅费。能够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事务,尽量不安排出差,禁止以出差为由外出旅游或参加其他私人性质的活动;白日乘车时间超过8个小时,可乘硬卧,19:00——凌晨3:00之间乘车超过6小时可乘硬卧,如购买了低于硬卧的车票,可按节约金额的60%给予补助,若无相关领导批准购买高于硬卧的车票,高出金额自行承担;每笔差旅费的使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出差完成后必须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成果,上级主管有责任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管理。 一、差旅费的管理规定 差旅费是指因公到外地出差发生的交通费、车船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其他杂费等。 1、出差是指员工因公离开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去异地办理公务的行为过程。 2、出差申报程序的规定 (1)一般员工出差,由部门主管提出并批准。 (2)部门主管出差,由总经理批准。 (3)出差人出差前需填“出差任务书”(见附表一)。“出差任务书”应明确以下内容:出差人姓名、离开工作地时间、返回时间、出差地点、出差日程安排、出差主要任务,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作为借支差旅费的附件附在借款单后面,方可借款。 附表一:

外派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为适应公司发展和业务拓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派人员选定 1、公司将根据岗位需求,在深圳地区范围内选定适合外派项目人员。 2、公司采取自愿报名和相关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择外派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项目需求与员工综合素质条件,向公司领导提交外派人选方案。 3、人力资源部将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人选中,按照自愿报名、四年内未外派两项条件优先的原则选择人员。 4、一经公司领导班子通过,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将与外派人员进行谈话,公司员工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 二、外派工作职务级别与时限的确定 1、本规定的外派人员是指由深圳总公司派往外地分公司、管理处、顾问项目工作的员工。 2、外派工作职务是指外派人员在外地工作期间所担任的职务。外派工作职务不等同深圳相同职务的级别,即外派工作职务与深圳职务不是同名同级。 3、外派期间,外派人员的深圳职级调整与深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外派人员在外派工作期间调整深圳职级的,须经公司按晋升程序考察、审批后才能调整。调整后,执行新定职级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4、原则上外派时限为派驻项目合同期的期限,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合同期延长造成外派时限随之延长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但外派最长不超过4年(自愿外派的情况除外)。 三、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 (1)外派人员自外派的下月起工资上浮一等。 自2004年8月起,连续外派每满二年,可将外派时上浮的一等工资转为固定的工资等级(即外派工作结束调回深圳工作后仍保留这一等工资),然后再上浮一等工资。该项待遇每人只能享受两次(即连续外派四年后工资将不再上浮)。 (2)上浮工资转为固定工资等级时,根据员工外派时的深圳职级不同设定相应的最高固定工资等级。

外派人员补贴标准暂行办法

公司外派人员补贴标准暂行办法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保证公司驻外人员、出差人员在外基本工作生活需要,规范公司管理,现制定本暂行办法。 适应范围及定义: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委派的长期驻外人员及短期出差人员。 2、长期驻外指被公司派往以外的地点工作。 3、短期出差指单次出差时间不超过5天,当日出差超过8小时以上的人员。 第一部分员工差旅费补贴 一、差旅费范围:包括自出差出发地至到达地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补助费及出差奖励费等。 二、审批权限 (一)出差审核权限 1、期限核定: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予以核定。 2、出差核准: 1)当日出差:当日可以往返的,报部门负责人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普通员工出差2日内往返的,由部门经理核准,2日至10日的由副总核准,10日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经理出差2日内往返由副总核准,2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副总级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国外出差的,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交通工具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员工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公司副总以上人员可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 3、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三、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出差申请与报告 1、员工出差必须提前提交“出差申请表”(见下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留存,作为记录考勤之依据。 员工出差申请表

2、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时,应打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不得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向部门经理汇报工作,提交“出差报告”。于一周内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住宿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4、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相关说明: 1、往返交通费:包括火车票、火车票订票费、机票、机场建设费、乘坐飞机的人身

销售人员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销售人员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公司管理,加强对公司销售人员业务费用、支出报销的管理和便于公司成本费用的核算以及其他财务工作的开展,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该制度。该制度中所称费用是指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开拓所产生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业务开拓所产生的费用报销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费用报销严格按规定执行,报销人员必须持真实有效发票,并将报销内容和金额填写清楚,整理、粘贴好票据后,经负责人签字交财务人员审核报销。若因票据遗失或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公司不予以报销。所有费用报销都必须及时,无特殊原因费用报销不得超过10天,超过规定时间,则费用不予报销。 公司销售人员必须要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使用差旅费。能够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事务,尽量不安排出差,禁止以出差为由外出旅游或参加其他私人性质的活动;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能坐火车的就不安排乘飞机,能乘坐一般列车,就不安排特快或动车组;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应就低不就高,能多人同住的应安排标准间、多人间;每笔差旅费的使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出差完成后必须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成果,上级主管有责任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管理。 一、差旅费的管理规定 差旅费是指因公到外地出差发生的交通费、车船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其他杂费等。 1、出差是指员工因公离开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去异地办理公务的行为过程。 2、出差申报程序的规定 (1)一般员工出差,由部门主管提出,营销主任或其授权人批准。 (2)部门主管出差,由营销主任或其授权人批准。 (3)营销主任及副总经理出差,由总部总经理批准。 (4)出差人出差前需填“出差任务书”(见附表一)。“出差任务书”应明确以下内容:出差人姓名、离开工作地时间、返回时间、出差地点、出差日程安排、出差主要任务,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作为借支差旅费的附件附在借款单后面,方可借款。 附表一: 出差任务书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pdf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预算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会计核算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投资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资金筹措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资产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成本费用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工资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内部审计监督....................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XXXX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XX集团管理制度,规范集团内部运作机制,强化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集团和投资者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会计准则》、《公司财务通则》、《公司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集团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子公司是指由XXXX集团投资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1、XXXX集团单独持有或与所控制的子公司合并持有该公司注册 资本(或股份)总额大于50%的; 2、XXXX集团单独持有或与所控制的子公司合并持有该公司注册 资本(或股份)比例虽未达到50%,但XXXX集团的出资额已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该公司的法人代表由XXXX集团派出的董事担任的; 3、XXXX集团派出的董事占该公司董事会多数,并实际控制该公 司董事会经营决策权的。 第四条 XXXX集团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XXXX集团对子公司实行财务战略型管理模式,主导控股权, 弱化控制权。各子公司采取何种具体管控手段,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决

(完整版)外派人员补贴制度

外派人员补贴制度 1.总则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保证公司外派人员在外基本工作生活需要,规范公司管理,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及定义: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委派的长期驻外人员。 (2)在外连续30天以上的人员。 3.外派和出差的区别: (1)外派是指:因公需要,被公司派往其他工作地点,需要超过30天以上,到原工作地以 外地区完成上级指派的工作。 (2)出差是指:因公需要,到工作地以外地区完成某项上级指派的任务,当天不能返回需在 外住宿,且连续时间一次不超过30天(含)。 注:出差管理办法详见员工手册。 4.外派审批: 外派由公司决定后,由被派往人员填写《外派审批单》,并送至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和财务部备案。如情形特殊事前无法及时填写《外派审批单》,应邮件申请并走邮件审批后方可报销费用。 5.发放形式:项目以每月在工资中以津贴形式发放。 6.外派津贴标准 (1)城市划分:根据员工手册出差制度城市划分为准。 (2)外派补贴标准:外派补贴含餐费补贴、市内交通及通讯费,其他因公产生的费用采取实 报实销的原则,具体细则如下: i.员工被派驻在外地30天(以上),应按照本规定在当地租房。如特殊情形须总监以 外派津贴 城市级别住房津贴 (含交通、通讯、餐费补贴) 一线城市4000元/月3000元/月 二线城市3000元/月2500元/月 三线城市2000元/月2000元/月 ii.以上津贴形式在工资中统一发放,外派时间中超过30天但其中某个月不足30天的按实际外派天数发放相应津贴; iii.外派的员工薪酬里不再提供额外的午餐补贴。 iv.初次外派人员可享有实际购买生活用品费用最高可报销2000元,作为一次性安置补贴购买生活必备品,并凭发票报销。 7.交通工具的选择

销售人员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销售人员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为规范销售人员出差,同时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使差旅费报销有章可循。 2.原则:规定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票据真实、合法。 3.适用范围: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销售各部TM、MR。 二、差旅费报销包含的内容 1.固定费用 固定费用包括:午餐费、市内交通费、上网费、移动电话费。 A、午餐费标准:所有销售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公休日、节假日、月会、季度会 除外。 B、市内交通费标准: 市内交通费按销售人员具体负责的城市级别(不以Team为单位)不同,分为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如下: (票据要求:省内打车票、公交充值票、公交票) a.一类城市TM 800元/人/月 MR 600元/人/月 b.二类城市 TM 600元/人/月 MR 500元/人/月 c.三类城市TM 600元/人/月 MR 300元/人/月 城市级别: 一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二级城市:省会城市、重庆、天津、及 广东省--中山、东莞、佛山、汕头、江门、湛江、珠海 江苏省--常州、苏州、无锡、连云港 内蒙古--包头、鄂尔多斯 浙江省--温州、宁波 海南省--三亚 辽宁省--大连 山东省--青岛 四川省--攀枝花 福建省--厦门 三级城市:除以上地区的其他城市 C、上网费标准:全体销售人员每月100元。 D、移动电话费标准: TM:400元/月-600元/月 MR:200元/月-300元/月 要求:必须提供本人前一个月话费明细发票,否则按最低标准报销。2.市外差旅费 A.交通费 火车票及长途汽车票:外埠出差必须提供车票,定额车票须标明起始地与到达地并注明金额;销售人员自驾车到外埠出差的,公司只按两地间的大巴车或火车标准报销费用;并要求提供过桥费票据或3call拜访照片,以此证明出差的真实性。 注:出差可乘坐高铁(TM\MR只能选择二等席位,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TM 协访出差乘坐火车超过10小时(以特快为标准)的可购机票,或虽然短于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创造良好的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多赢局面的形成,加强公司对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外派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派人员是指: (一)编制内:由公司派遣并常驻于政府部门或下属企业的各类管理、技术人员(常驻是指驻在时间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二)编制外:公司派驻到出资公司任专职的董事、监事、经营班子成员(原则上派驻时间为三年,如有特殊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三条外派人员代表公司形象、传递公司文化,在公司与派入单位之间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其中外派到政府部门的人员应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促进相互资源及信息的充分利用与共享,不断推进公司业务在派入单位的开展;外派到下属公司的人员应本着立足于完成派入单位本职岗位工作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强化相互资源及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不断提升公司系统的管理水平;外派到出资公司的人员应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代表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全面完成派入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全面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及工作指标。 (三)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形象。 (四)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及派入单位秘密。 (五)遵守公司和派入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 第五条外派到下属公司人员的工作职责应建立职位说明书,由公司的归属部门与派入单位按照公司统一的标准共同协商确定。各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派入单位的岗位工作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公司对外派人员的任务要求,履行其相应职责。 第六条公司向所属各公司派驻的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助理(含)以上行政人员一律由公司任免或推荐,以正式文件发布上述人员的任免或推荐决定。公司向参股企业派驻的上述人员,以函件方式进行推荐,由参股企业正式任免。 第七条编制内的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公司,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社保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编制外的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派入公司,与派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社保关系由派入公司管理。 第八条对公司派驻的人员,派入单位如果认为不胜任,无权自行更换或调整,应书面向公司提出更换或调整申请,由公司核实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公司因工作需要,可在征求派入单位意见后,对外派人员进行调配。 第九条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派入单位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派入单位应负责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保留完整的考勤记录,编制内的外派人员应由派入单位按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山西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北京新华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03年03月

目录

山西广电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 1 条为加强山西广电网络(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广电集团”)对派驻下属公司人员(以下统称“外派人员”)的管理,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外派人员的工作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本制度所指外派人员主要包括公司派往各级地市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普通财务人员及其他各类业务人员。 第 3 条企业管理部为外派人员管理的主控部门,相关协助部门为集团财务部、投资部和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聘用管理 第 4 条投资部根据地市公司整合进度计划,并向企业管理部提交整合进度安排报告。 第 5 条企业管理部根据地市公司组建情况,做好外派人员储备规划,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外派人员需求表》,人力资源部落实招聘工作。 第 6 条初步面试通过者,人力资源部组织复试工作,并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企管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企业管理部经理、投资部经理、集团财务总监及其他成员。其中,企管副总经理为复试小组组长。 第 7 条由复试小组组长向山西广电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提交侯选外派人员名单,有必要者,由集团总经理进行面试。 第 8 条经山西广电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批准的侯选外派人员,由人力资源统一签订试用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人员到企业管理部报到的手续。 第 9 条企业管理部派出侯选外派管理人员,参加投资部前期组建地市公司及合作方资产评估的工作,作为在职培训。

第 10 条地市公司整合期间,由投资部对外派侯选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工作,并在新公司管理交接给企业管理部时,投资部提供外派人员在地市公司组建过程中的考核结果。 第 11 条企业管理部向山西广电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提交外派人员名单,报经营决策委员会审议。 第 12 条子公司外派人员由经营决策委员会提名,经地市公司董事会任命后,作为山西广电集团驻地市子公司外派人员。分公司外派人员由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直接审批。地市公司外派人员统一归口于企业管理部管理。 第 13 条人力资源部组织外派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权归山西广电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 14 条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作为人力资源部初步面试的主要依据,以保证外派人员有合格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 15 条外派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学历:大学本科或大学本科以上 (2)专业:企业管理、通讯、电子、计算机或相关专业 (3)工作经验:广电行业管理或广电网络建设、管理、运营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IT行业五年以上管理和运作实践经验。 (4)其他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领导才能和前瞻性的经营思想,思维敏捷、策略灵活、知识面广,公关能力强,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较 高的管理技能和管理艺术。 第 16 条外派高级财务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学历:大学本科或大学本科以上 (2)专业:会计、审计、财务管理、金融或相关财经类专业 (3)职称:相关类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4)工作经验:大型企业财务管理或金融行业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出差外派补贴制度

出差外派补贴制度 出差外派人员补贴制度,暂行,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保证公司外派人员、出差人员在外基本工作生活需要,规范公司管理,现制定本制度。 适应范围及定义: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委派的长期外派员工及短期出差人员。 2、长期外派指被公司派往上海市以外的地点工作,连续15天,含,以上,累计1个月,含,以上的人员,在当地招聘人员及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调劢不属此范围。 3、短期出差指单次出差时间不超过5天,累计15天以下,当日出差超过8小时以上的人员。 员工差旅费补贴 一、差旅费范围:包括自出差出发地至到达地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劣费、市内交通补劣费等。 二、审批权限 ,一,出差审核权限 1、期限核定: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予以核定。 2、出差核准: 1,当日出差:当日可以往返的,报部门负责人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普通员工出差2日内往返的,由部门经理核准,2日至10日的由人事部核准,10日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经理出差2日内往返由人事部核准,2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副总级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国外出差的,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交通工具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或火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如有特殊需要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 三、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出差申请不报告 1、员工出差必须提前提交“出差申请表”,见下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 事由,并将“出差申请表”送人事与员留存,作为记录考勤之依据。 员工出差申请表 出差申请人部门岗位出差目的地预计出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共计天出差事由 业务交通费住宿费外派补贴补贴合计招待费费用预算 实际费用实际出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核定发放日变更理由,人事部填 写,部门经理/ 人事部财务部总经理总监 2、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时,应打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不得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提交“出差报告”。于一周内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4、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二,差旅费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天, 类别 伙食补劣费市内交通费机场往返交通费通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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