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结核药物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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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的药物治疗指南

肺结核的药物治疗指南

肺结核的药物治疗指南肺结核(简称TB)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一种传染病,主要侵犯呼吸系统,引起肺部病变。

为了有效治疗肺结核,药物治疗是最主要的手段之一。

本文将介绍肺结核的药物治疗指南。

一、药物选择1. 第一线药物:肺结核的第一线药物主要包括异烟肼(INH)、利福平(RFP)、吡嗪酰胺(PZA)、乙胺丁醇(EMB)等。

这些药物是治疗肺结核的基础,一般联合使用以达到最佳疗效。

2. 副药物:对于对第一线药物耐药或因药物不良反应而不能使用第一线药物的患者,副药物是可供选择的。

如对利福平耐药的患者,可选用丙胺丁醇;对异烟肼耐药的患者,可选用瑞芬太尼;对吡嗪酰胺耐药的患者,可选用培正康。

二、治疗时间1. 治疗期限:根据肺结核临床分型不同,药物治疗的时间也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肺结核治疗至少需要服用6个月的药物,并在前两个月内采用结合用药。

2. 病程延长的治疗:对于继发耐药结核、复发结核、与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合并的结核以及肺结核并发其他疾病的患者,治疗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

三、用药方案1. 初始治疗方案:在初始治疗中,可以采用以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为基础的4种药物的联合用药,即HRZE疗法。

其中异烟肼、利福平为核心药物,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为辅助药物。

2. 维持治疗方案:在初始治疗完成后,进入维持治疗阶段。

维持治疗方案主要是以异烟肼、利福平为基础的两种药物的联合用药,即HR疗法,维持治疗时间通常为4-7个月。

3. 转换治疗方案:对于初次治疗无效、病情进展或出现药物耐药的患者,需要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治疗方案。

转换治疗方案的目的是选用对细菌敏感的药物进行治疗。

四、剂量和用法1. 药物剂量:药物的剂量应根据患者的年龄、肾功能和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进行个体化调整。

通常情况下,成人每日口服异烟肼300 mg、利福平450 mg、吡嗪酰胺1500 mg、乙胺丁醇800 mg。

2. 用药时间:肺结核药物治疗一般需要每天连续使用,服药时间最好在早晨空腹时,以充分发挥药物的疗效。

治疗肺结核的药物及使用说明

治疗肺结核的药物及使用说明

治疗肺结核的药物及使用说明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传染病,主要侵犯肺部,但也可能侵犯其他器官。

治疗肺结核的药物是通过抗菌机制抑制和杀死结核分枝杆菌,以达到控制病情、缩短传染期和预防复发的目的。

下面是几种常见的治疗肺结核的药物及其使用说明:1.异烟肼(isoniazid,INH):异烟肼是用于结核病的一线治疗药物,能够有效抑制结核分枝杆菌的生长和复制。

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的不同,异烟肼的剂量会有所变化。

一般情况下,成人每日口服300毫克,儿童根据体重每日口服5-10毫克/公斤。

治疗期一般为6-9个月,必须按医生的嘱托进行规范用药。

2.利福平(rifampicin,RFP):利福平是治疗结核病的重要药物,能够迅速杀灭结核分枝杆菌并减少病原体的传播。

成人剂量为每日450-600毫克,儿童剂量应根据体重进行调整。

通常与异烟肼联合应用,治疗期通常为6个月。

但需要注意,利福平与某些药物(如抗凝血药)之间可能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在使用期间要告知医生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

3.吡嗪酰胺(pyrazinamide,PZA):吡嗪酰胺是一种用于治疗结核病的抗菌药物,能够减少结核分枝杆菌在酸性环境下的生存能力。

吡嗪酰胺一般与异烟肼和利福平联合使用,治疗期通常为2个月。

剂量取决于体重和肾功能状况,一般成人每日口服15-30毫克/公斤。

4.乙胺丁醇(ethambutol,EMB):乙胺丁醇是一种能够干扰结核分枝杆菌的细胞壁合成的药物。

治疗期有所不同,一般为2-4个月。

成人剂量为每日15-25毫克/公斤,儿童剂量根据体重调整。

需要强调的是,药物治疗必须在医生的指导和监管下进行。

在用药期间,患者需要定期复查肝功能、视力等指标,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药物副作用。

一旦出现不适症状,如恶心、呕吐、皮疹等,应立即告知医生。

此外,为了确保治疗的效果,患者应按时、规律地服用药物,切忌自行停药或随意更改剂量。

同时,患者应注意个人卫生,避免与他人直接接触,以减少结核分枝杆菌的传播。

临床抗结核药物使用规范

临床抗结核药物使用规范

临床抗结核药物使用规范前言结核病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也是我国的常见病之一。

抗结核药物是治疗结核病的主要手段之一。

为了保证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减少药物的副作用,现制定以下临床抗结核药物使用规范。

一、药物选择1.一线药物一线抗结核药物包括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和链霉素。

新发、初治的肺结核患者应优先选用4种一线药物组合治疗。

2.二线药物对于耐药、多重耐药结核患者或一线药物不能使用或不能耐受者,应使用二线抗结核药物。

但是,二线药物治疗必须在结核病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

二、用药时间1.初治肺结核患者初治肺结核患者的治疗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个月,使用4种一线药物联合治疗;第二阶段为4个月,继续使用异烟肼和利福平。

2.复治肺结核患者复治肺结核患者,根据药敏试验和病情,选用三线、四线等方案治疗。

治疗时间不少于18个月。

三、用药剂量1.一线药物一线药物的用药剂量应根据患者的体重、年龄、肝肾功能和其他病情确定。

剂量低则影响疗效,剂量高则容易导致药物毒性。

2.二线药物二线药物的用药剂量必须在结核病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

四、药物不良反应药物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药物不良反应。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肝脏损害、视力受损、听力受损等。

当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五、患者管理1.治疗观察患者在用药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治疗观察。

对于不规律用药的患者,应及时做好用药教育。

2.传染防治对于结核病患者,应进行传染防治。

患者应配戴口罩,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惯。

结语临床抗结核药物使用规范能够规范临床用药,减少不良反应,提高疗效,为结核病患者带来福音,有助于控制和预防结核病的传播。

抗结核治疗方案

抗结核治疗方案

抗结核治疗方案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主要侵犯肺部,但也可累及其他器官。

尽管结核病在全球范围内造成了许多死亡和负担,但通过及时诊断和有效治疗,结核病是可以得到控制和治愈的。

抗结核治疗方案是指用于治疗结核病的一套药物组合和治疗计划,通过该方案,可以有效杀灭结核菌、减轻症状和预防结核病的复发。

抗结核治疗方案通常由多种抗结核药物组成,包括异烟肼(isoniazid)、利福平(rifampicin)、吡嗪酰胺(pyrazinamide)和乙胺丁醇(ethambutol)。

这些药物的联合使用可以减少结核菌的耐药性,提高治疗效果。

治疗方案的具体选择和用药剂量取决于结核病的类型、患者的年龄和患病部位等因素。

首先,对于肺结核的治疗方案,在最初的2个月内,通常采用四药联合治疗(RHZE),即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的联合使用。

这个阶段的治疗目标是迅速杀灭结核菌,减轻症状和防止传播。

接下来的4个月内,通常继续使用异烟肼和利福平两种药物(RH方案),以巩固治疗效果并预防复发。

对于无复杂性肺结核、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通常建议进行为期6个月的治疗。

而对于复杂性和耐药性肺结核,治疗时间可能会更长,并且需要使用更多的抗结核药物。

治疗期间,患者需要接受定期的随访和检查,以确保疗效和评估药物引起的副作用。

抗结核治疗方案的成功与否不仅取决于药物的选择和正确使用,还与患者及其家属的合作非常重要。

患者需要按照医生的嘱咐,按时、规律地服药,并且需要充分了解治疗方案的重要性和预期效果。

此外,患者还需要注意饮食营养,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和避免接触其他感染源,以促进康复和防止结核病的传播。

然而,即使按照标准抗结核治疗方案进行治疗,仍存在一定的治愈失败和复发的风险。

一些因素可能导致治疗失败,如药物耐药性、患者的免疫状态、治疗期间的药物不良反应等。

因此,在治疗过程中,医生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和药物耐受性,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结核病用药方案

结核病用药方案

结核病用药方案简介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菌引起的慢性感染疾病,严重威胁人类健康。

早期诊断和正确的治疗方案对于结核病患者的康复和疾病控制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常用的结核病用药方案,包括一线药物和二线药物。

一线药物一线药物是指治疗结核病的首选药物,具有较好的疗效和耐受性。

以下是常用的一线药物:1.伊索韦胺(Isoniazid,INH):是治疗结核病的主要药物之一。

它通过抑制细菌的细胞壁合成来杀灭结核菌。

常规剂量为每天5毫克/千克体重,最大剂量不超过300毫克。

通常需要连续服药6个月以上。

2.利福平(Rifampin,RIF):是结核病治疗中的另一种重要药物。

利福平通过干扰细菌的RNA合成来起到抗菌作用。

常规剂量为每天10毫克/千克体重,最大剂量不超过600毫克。

通常需要连续服药6个月以上。

3.吡嗪酰胺(Pyrazinamide,PZA):吡嗪酰胺是结核杆菌治疗中的另一种重要药物,具有较强的杀菌作用。

常规剂量为每天15毫克/千克体重,最大剂量不超过2克。

通常需要连续服药2个月以上。

4.乙胺丁醇(Ethambutol,EMB):乙胺丁醇是一种结核菌引起的感染的辅助药物。

它通过干扰细菌的细胞壁合成来起到抗菌作用。

常规剂量为每天15毫克/千克体重,最大剂量不超过2.5克。

通常需要连续服药2个月以上。

二线药物当结核菌对一线药物产生耐药性或无法耐受一线药物时,需要使用二线药物治疗。

以下是常用的二线药物:1.吗啉胂酸(Cycloserine):吗啉胂酸是一种抑制胞外钉螺旋杆菌生长的药物。

常规剂量为每天250-500毫克,最大剂量不超过1.5克。

通常需要连续服药6个月以上。

2.匹美他嗪(Para-aminosalicylic acid,PAS):匹美他嗪是一种抑制结核杆菌生长的药物。

常规剂量为每天8-12克,分为4-6次口服。

通常需要连续服药6个月以上。

3.氨基乙酰异烟肼(Ethionamide,ETA):氨基乙酰异烟肼具有抗结核作用,能抑制结核杆菌的生长。

抗结核药物分组

抗结核药物分组

抗结核药物分组第一组:一线口服抗结核药物:异烟肼、利福平(R)、乙胺丁醇(E)、吡嗪酰胺(Z)、利福布丁(B)、利福喷丁(Rft)第二组:注射用抗结核药物:链霉素(S)、卡那霉素(km)、阿米卡星(Am)、庆大霉素(Gm)、卷曲霉素(Cm)第三组:氟喹诺酮类药物:氧氟沙星(Ofx)、左氧氟沙星(Lfx)、莫西沙星(Mfx)、加替沙星(Gfx)第四组:口服抑菌二线抗结核药物:乙硫异烟胺(Eto)、丙硫异烟胺(Pto)、环丝氨酸(Cs)、对氨基水杨酸(PAS)第五组:疗效不确切的抗结核药物:氯法齐明(Cfz)、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Amx/Clr)、克拉霉素(Clr)、利奈唑胺(Lzd)、亚胺培南,大剂量异烟肼(1-4组药物无法产生合理方案时可考虑使用)抗结核药物服用指南精品文档交流 2优先选择的顺序:§卷曲霉素 > 卡那霉素 >阿米卡星精品文档交流 3结核病相关知识初治肺结核:1、未曾用过抗结核化学治疗,痰菌阳性的肺结核患者。

2、未接受过抗结核药物治疗或首次接受抗结核药物治疗未能完成疗程者。

3、痰涂片阴性而培养阳性的肺结核患者。

4、不规则化疗未满1个月的患者复治肺结核:1、初治失败,痰菌阳性或涂片阴性而培养阳性患者。

2、完成规则的标准化疗或短程化疗后又复发者。

3、肺切除手术后,而出现新病灶盛遗留病灶恶化、复发者。

精品文档交流 4耐药结核临床有下列情况之一,未获得药敏结果前或尚不具备条件做药敏试验者,应考虑为耐多药结核病(MDR-TB)可疑患者,按MDR-TB治疗(1)初治化疗失败的痰菌阳性病例,经规范的复制方案治疗仍排菌者。

(2)近期接受化疗2个疗程以上仍排菌者。

(3)接受不规则抗结核治疗仍排菌2年以上的患者。

(4)经规范化疗,发热、咳嗽、咯血等临床症状反复迁延,痰菌持续阳性或X线检查肺部病灶恶化者。

根据耐药种类分为:耐多药结核(MDR-TB):至少对异烟肼及利福平耐药多耐药结核:对不同时包括异烟肼和利福平在内的一种以上结核药耐药广泛耐多药(XDR-TB):除了对至少两种主要一线抗结核药异烟肼、利福平除外耐药外,还对任何氟喹诺酮类耐药,以及三种二线抗结核注射药物(蜷曲霉素、卡那、丁胺卡那、)中的至少一种耐药即:①对异烟肼及利福平耐药,②对氟喹诺酮耐药,③至少对一种二线抗结核注射剂耐药精品文档交流 5耐多药结核病根据是否接受过抗结核药物及耐药种类,可分为:1.原发耐药结核:没有接受过抗结核药物而耐药2.初始耐药结核:不能充分肯定以往没有接受过抗结核药或治疗小于1个月而发生大的耐药3.获得性耐药结核:接受过抗结核药治疗,时间大于1个月的耐药4.耐多药结核:精品文档交流 6结核病疗程1.原发肺结核:强化期:2个月;巩固期:4个月;总疗程:6个月,如:a.强化期不含吡嗪酰胺;b.胸内淋巴结较大或CT证实有多组淋巴结肿大;C.怀疑有原发耐药;d.合并肺外结核;e.机体免疫功能损害,需延长巩固期,总疗程:9-12个月。

抗结核药物分组

抗结核药物分组

抗结核药物分组第一组:一线口服抗结核药物:异烟肼、利福平(R)、乙胺丁醇(E)、吡嗪酰胺(Z)、利福布丁(B)、利福喷丁(Rft )第二组:注射用抗结核药物:链霉素(S)、卡那霉素(km)、阿米卡星(Am、庆大霉素(Gm、卷曲霉素(cm 第三组:氟喹诺酮类药物:氧氟沙星(Ofx)、左氧氟沙星(Lfx)、莫西沙星(Mfx)、加替沙星(Gfx)第四组:口服抑菌二线抗结核药物:乙硫异烟胺(Eto、、丙硫异烟胺(Pto、、环丝氨酸(Cs)、对氨基水杨酸(PAS第五组:疗效不确切的抗结核药物:氯法齐明(Cfz、、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Amx/Clr、、克拉霉素(Clr、、利奈唑胺(Lzd)、亚胺培南,大剂量异烟肼(1-4 组药物无法产生合理方案时可考虑使用)抗结核药物服用指南优先选择的顺序:§卷曲霉素 > 卡那霉素 > 阿米卡星结核病相关知识初治肺结核:1、未曾用过抗结核化学治疗,痰菌阳性的肺结核患者。

2、未接受过抗结核药物治疗或首次接受抗结核药物治疗未能完成疗程者3、痰涂片阴性而培养阳性的肺结核患者。

4、不规则化疗未满 1 个月的患者复治肺结核:1、初治失败,痰菌阳性或涂片阴性而培养阳性患者。

2、完成规则的标准化疗或短程化疗后又复发者。

3、肺切除手术后,而出现新病灶盛遗留病灶恶化、复发者。

耐药结核临床有下列情况之一,未获得药敏结果前或尚不具备条件做药敏试验者,应考虑为耐多药结核病(MDR-TB)可疑患者,按MDR-TB台疗(1)初治化疗失败的痰菌阳性病例,经规范的复制方案治疗仍排菌者。

(2)近期接受化疗 2 个疗程以上仍排菌者。

(3)接受不规则抗结核台疗仍排菌 2 年以上的患者。

(4)经规范化疗,发热、咳嗽、咯血等临床症状反复迁延,痰菌持续阳性或X 线检查肺部病灶恶化者。

根据耐药种类分为:耐多药结核(MDR-TB): 至少对异烟肼及利福平耐药多耐药结核: 对不同时包括异烟肼和利福平在内的一种以上结核药耐药广泛耐多药(XDR-TB :除了对至少两种主要一线抗结核药异烟肼、利福平除外耐药外,还对任何氟喹诺酮类耐药,以及三种二线抗结核注射药物(蜷曲霉素、卡那、丁胺卡那、)中的至少一种耐药即:①对异烟肼及利福平耐药,② 对氟喹诺酮耐药,③ 至少对一种二线抗结核注射剂耐药耐多药结核病根据是否接受过抗结核药物及耐药种类,可分为:1.原发耐药结核:没有接受过抗结核药物而耐药2.初始耐药结核:不能充分肯定以往没有接受过抗结核药或治疗小于1 个月而发生大的耐药3.获得性耐药结核:接受过抗结核药治疗,时间大于 1 个月的耐药4.耐多药结核:结核病疗程1.原发肺结核:强化期:2个月;巩固期:4个月;总疗程:6个月,如:a.强化期不含吡嗪酰胺;b.胸内淋巴结较大或CT证实有多组淋巴结肿大;C.怀疑有原发耐药;d.合并肺外结核;e.机体免疫功能损害,需延长巩固期,总疗程:9-12 个月。

抗结核病药用药原则及常见药物

抗结核病药用药原则及常见药物

抗结核病药用药原则及常见药物结核病也就是我们俗称痨病,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全身性传染性疾病。

在治疗肺结核这种疾病的时候一定要遵循这些原则的,只要遵循这样的原则之后,治疗的效果都是非常好的。

下面小编来为你介绍抗结核病药用药原则及常见药物。

抗结核病药用药原则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核心,是发现和治愈涂片阳性的肺结核病人。

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国就提出了结核病化疗的治疗原则: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用药。

这些治疗原则至今仍然行之有效。

早期结核病人应早期治疗。

拖延治疗时间,结核杆菌大量繁殖,更加难以治疗。

所以,应尽可能早发现和治疗肺结核病人。

联合治疗结核病有很多种药物,但必须联合用药方可能杀灭结核杆菌,防止产生耐药性,提高疗效。

适量适量即选择适当的药物剂量进行治疗,即能发挥最大杀菌和抑菌作用,又可避免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

剂量过少不能起到效果,过大副作用较大。

因此,应根据病人的年龄、体重等,给予适当的治疗剂量。

规律有研究表明,100%坚持规律用药的病人,治疗成功率可达96%,而坚持用药在90%,治疗成功率则下降到40%。

不规律用药不仅直接影响近期疗效,还会导致复发,产生耐药性,更加难以治疗。

因此,应该严格遵照执行方案所规定的给药次数和给药间隔。

全程用药只有坚持全程用药,才能彻底杀灭结核杆菌,否则容易出现耐药性。

结核病的分类结核病分为五类原发性肺结核(代号--Ⅰ),包括原发性肺结核综合症及胸内淋巴结核;行播散型肺结核(代号--Ⅱ),包括急性粟粒性、亚急性及慢性血行播散型肺结核;继发型肺结核(代号--Ⅲ),是肺结核病中的一个主要类型,病变可以含有增殖、浸润、干酪以及空洞等不同的病理改变;结核性胸膜炎(代号--Ⅳ),包括结核性干性胸膜炎、渗出性胸膜炎和结核性脓胸;其他肺外结核(代号--Ⅴ),按部位及脏器命名,如骨结核,结核性脑膜炎,肾结核等。

常用抗结核药物的分类1、异烟肼(INH):对结核菌具有极强的杀灭作用,其价格低廉,是治疗结核病必不可少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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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结核药物分组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抗结核药物分组第一组:一线口服抗结核药物:
异烟肼、利福平(R)、乙胺丁醇(E)、吡嗪酰胺(Z)、利福布丁(B)、利福喷丁(Rft)
第二组:注射用抗结核药物:
链霉素(S)、卡那霉素(km)、阿米卡星(Am)、庆大霉素(Gm)、卷曲霉素(Cm)
第三组:氟喹诺酮类药物:
氧氟沙星(Ofx)、左氧氟沙星(Lfx)、莫西沙星(Mfx)、加替沙星(Gfx)
第四组:口服抑菌二线抗结核药物:
乙硫异烟胺(Eto)、丙硫异烟胺(Pto)、环丝氨酸(Cs)、对氨基水杨酸(PAS)
第五组:疗效不确切的抗结核药物:
氯法齐明(Cfz)、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Amx/Clr)、克拉霉素(Clr)、利奈唑胺(Lzd)、亚胺培南,大剂量异烟肼(1-4组药物无法产生合理方案时可考虑使用)
抗结核药物服用指南
优先选择的顺序:
§ 卷曲霉素 > 卡那霉素 >阿米卡星
结核病相关知识
初治肺结核:
1、未曾用过抗结核化学治疗,痰菌阳性的肺结核患者。

2、未接受过抗结核药物治疗或首次接受抗结核药物治疗未能完成疗程者。

3、痰涂片阴性而培养阳性的肺结核患者。

4、不规则化疗未满1个月的患者
复治肺结核:
1、初治失败,痰菌阳性或涂片阴性而培养阳性患者。

2、完成规则的标准化疗或短程化疗后又复发者。

3、肺切除手术后,而出现新病灶盛遗留病灶恶化、复发者。

耐药结核
临床有下列情况之一,未获得药敏结果前或尚不具备条件做药敏试验者,应考虑为耐多药结核病(MDR-TB)可疑患者,按MDR-TB治疗
(1)初治化疗失败的痰菌阳性病例,经规范的复制方案治疗仍排菌者。

(2)近期接受化疗2个疗程以上仍排菌者。

(3)接受不规则抗结核治疗仍排菌2年以上的患者。

(4)经规范化疗,发热、咳嗽、咯血等临床症状反复迁延,痰菌持续阳性或X 线检查肺部病灶恶化者。

根据耐药种类分为:
耐多药结核(MDR-TB):至少对异烟肼及利福平耐药
多耐药结核:对不同时包括异烟肼和利福平在内的一种以上结核药耐药
广泛耐多药(XDR-TB):除了对至少两种主要一线抗结核药异烟肼、利福平除外耐药外,还对任何氟喹诺酮类耐药,以及三种二线抗结核注射药物(蜷曲霉素、卡那、丁胺卡那、)中的至少一种耐药
即:①对异烟肼及利福平耐药,②对氟喹诺酮耐药,③至少对一种二线抗结核注射剂耐药
耐多药结核病根据是否接受过抗结核药物及耐药种类,可分为:
1.原发耐药结核:没有接受过抗结核药物而耐药
2.初始耐药结核:不能充分肯定以往没有接受过抗结核药或治疗小于1个月而
发生大的耐药
3.获得性耐药结核:接受过抗结核药治疗,时间大于1个月的耐药
4.耐多药结核:
结核病疗程
1.原发肺结核:强化期:2个月;巩固期:4个月;总疗程:6个月,如:a.强
化期不含吡嗪酰胺;b.胸内淋巴结较大或CT证实有多组淋巴结肿大;C.怀疑有原发耐药;d.合并肺外结核;e.机体免疫功能损害,需延长巩固期,总疗程:9-12个月。

2.血型播散型肺结核:强化期:2-3个月;巩固期:4-9个月,总疗程:6-12个
月。

3.继发性肺结核(非耐药):强化期:2个月;巩固期:4-6个月,总疗程:初
治:6个月,复治:8个月。

4.结核性胸膜炎:总疗程9-12个月。

5.气管、支气管结核:总疗程:12-18个月。

6.结核性脑膜炎:初治:总疗程:12-18个月:强化期:HREZS:3个月;巩固
期:HRZE:9个月;泼尼松片疗程:3个月。

复治:合理选药总疗程:>18个月。

7.结核性心包炎:总疗程:18个月。

8.结核性腹膜炎:总疗程:>12个月。

9.淋巴结核:浅表淋巴结疗程:6个月,深部淋巴结:>6个月。

10.骨关节结核:术前4-6周抗结核治疗。

11.肾结核:
12.肺结核合并糖尿病:总疗程:9-12个月。

13.矽肺并肺结核:总疗程:初治:9个月;复治:≥18个月。

14.艾滋病并肺结核:总疗程:9-12个月
肺结核病灶非活动性的影像学总结
1.肺部病灶内部分或大部分钙化是陈旧性肺结核的特征性表现。

2.局限性星芒状和单支索条状病变、边缘清楚可认为是临床愈合的一种表现,边缘清楚的结节病变、形态不规则、通常认为是纤维结节性病灶,认为是相对静止的结核病变。

3.薄壁空洞,壁厚在2mm以下,内壁光滑锐利,洞内无液体或坏死物,周围有较多的纤维硬结节病灶并长时间无变化者,可认为净化空洞愈合形式。

4.肺硬变是继发性肺结核的基本愈合阶段,在CT影像上结核性肺硬变组织形成边界清楚的大片状软组织阴影,密度高于肌肉组织,病变内部无空洞,亦无局限性液化坏死区,可见不同程度的钙化灶,呈片状、块状或多发性点片状散在分布,肺部其它部位病灶亦呈纤维硬结状改变,长时间观察无变化。

非活动性肺结核诊断的病灶观察时间肺结核病灶本身具有迁延反复的特点,对于影像上完全吸收和表现为肺结核吸收后残留病灶者,除确定其密度致密,轮廓清楚,边缘锐利外,尚须观察一定时间病灶无变化,方可确定为非活动性肺结核诊断。

观察时间标准如下:
1.病灶完全吸收,观察6个月无变化。

2.病灶吸收到最小限度,如直径<2cm,观察1年不变。

3.病灶吸收到最小限度,如直径>2cm,观察2年不变。

4.空洞闭合,观察1年不变,并符合上述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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