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申请单和标本的验收
医院病理科规章制度

病理标本签收、巨检工作制度1、接收标本时必须进行严格的查对签收制度,如申请单与标本不符合、申请单重要项目填写不全或漏填、标本袋(瓶)未写名字或只有标本没有申请单等,一律退回或暂不取材;接收活检小标本时,应仔细查对容器内有无组织块,如无组织块,拒绝签收。
2、送检标本应采用10%中性(缓冲)福尔马林液固定(特别要求者除外)。
如果送检标本内未放置固定液,接收者应及时加入固定液并在申请单上注明。
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的标本,拒绝退回。
3、标本由固定人员签收,或由当日巨检医师或记录者签收,并及时进行编号登记。
4、巨检时,每一例标本应在巨检前再进行一次检对,先登记、编号再取材,记录者应对申请单上的各项内容逐一加以叙述。
5、巨检时一人取材,一人记录,记录人员由技术员承担。
6、巨检由经过培训的病理医师严格按照《病理诊断与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描述和取材,复杂的标本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巨检,阅片医师均应亲自巨检。
7、每例标本取完毕后,应尽量作出肉眼诊断(印象),并签署巨检者及记录者姓名、日期,以便查对。
8、在每一标本巨检完毕后,必须冲洗刀剪等用具,以免互相污染。
全部巨检完成后,必须整理台面,清洁用具,并将剩余标本按次序排好放入标本贮藏桶或柜中,以便复查。
9、剩余标本应保存3周以上,医院由专人与病理科正式工作人员当面交接后签字提取,统一按医疗废弃物送相应机构处理。
诊断不明确或有其他问题者,应暂时保留。
有价值的标本,应作妥善处理后保存。
10、切取的全部标本连同登记的组织块数,送交技术室,当面与技术员清点交接并签收。
病理标本送检须知1、送检标本应采用10%中性(缓冲)福尔马林液固定(特别要求者除外),送检袋上或瓶上必须注明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及科室。
2、固定液量至少应为标本体积的4-5倍,大的实体标本应剖开,空腔脏器如胃肠等应剪开后展平固定,以便取材前标本得以充分固定。
3、病理送检标本应为手术标本的全部。
未经病理科同意,不得将主要病灶剜出或一份标本分送多处作病理检查。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为规范病理标本的采集、运送、接收、取材和保存工作,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工作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的原则。
1.2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的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和保存工作。
1.3 病理标本包括手术前活检、手术中取样冰冻组织、手术后切除组织以及穿刺、脱落细胞学标本等。
二、病理标本采集2.1 采集标本时,应避免使用有齿镊或钳夹取,避免挤压,以免发生变形。
手术标本送检前不得自行剖取,应保持原形全部送检。
2.2 标本应置于敞口容器内,固定液不少于标本体积的710倍,标本从离体到固定的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
2.3 冰冻切片的手术标本应保持新鲜,不得加用固定液或用含水溶液清洗,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
2.4 痰液细胞学检查的标本必须新鲜,从呼吸道深部咯出。
咯痰前先漱口,痰中不应含食物碎渣和唾液,一般连续送检三天。
2.5 胸、腹水等体液细胞学检查应保持标本新鲜、及时送检。
三、病理标本运送3.1 临床各科室及门诊应安排人员负责标本的清点、查对、登记、运送(不允许让病人或其家属送标本),并与病理科值班人员交接核对,并在专设的标本登记本上签收。
3.2 手术室标本(含门诊小手术室):由手术室工作人员根据医师开出的病理会诊单负责清点、查对登记、运送;病理科值班人员签收。
3.3 病理科验收各种标本时,应检查以下项目:(1)核对检验申请单填写是否完整;(2)核对检验项目是否清楚;(3)查验标本的唯一性标识、类型、采集日期及时间;(4)标本量是否满足检验用量;(5)标本的收集容器是否正确、有无破损。
3.4 若出现以下不合要求的情况,应拒收标本,登记并告知客户:(1)申请单标识不清、信息不全的标本;(2)无检验项目或检验项目不清楚的标本;(3)非本实验室检验项目的标本;(4)采血量不足检验需要量的标本;(5)严重溶血及脂血等影响检测结果的标本;(6)收集容器不正确或有破损的标本;(7)检验项目与标本类型不符的标本;(8)外部有严重污染的标本。
病理检查申请单

病理检查申请单
病理检查申请单是临床医生在对患者进行疾病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向病理科医生提出的一种申请单。
它是医生与病理科医生之间的沟通工具,用于指导病理科医生进行相应的病理检查,帮助医生确定患者的疾病类型、病变程度以及治疗方案。
以下是病理检查申请单的标准格式。
1. 患者信息:
- 姓名:XXX
- 年龄:XX岁
- 性别:XX
- 住院号/门诊号:XXX
- 病区/科室:XXX
2. 临床诊断:
描述患者的临床表现、病程以及初步诊断结果。
包括患者主述症状、体格检查结果、辅助检查结果等。
3. 申请项目:
- 病理检查类型:如组织活检、细胞学检查、冰冻切片等。
- 检查部位:具体描述需要进行病理检查的部位,如肺、肝、淋巴结等。
- 检查目的:指明进行病理检查的目的,如明确病变性质、判断病变程度、评估治疗效果等。
4. 申请理由:
解释为何需要进行病理检查,包括临床病情、体征、辅助检查结果等,以及
对病理检查结果的期望。
5. 申请注意事项:
- 标本采集:指明采集标本的方法和要求,如活检、手术标本等。
- 标本保存:要求标本保存的方式、温度和时间等。
- 特殊需求:如对特定染色、免疫组化染色等的要求。
6. 临床医生签名和日期:
申请单需要由临床医生签名并注明日期,以确保申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病理检查申请单的编写需要准确、清晰地描述患者的临床情况和病理检查需求,以帮助病理科医生准确、及时地进行病理诊断。
同时,申请单的编写应符合医院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细胞病理学检查规范

细胞病理学检查规范一、申请单和标本的验收、编号和登记(一)病理科应有专人进行细胞病理学检查(细胞学检查)申请单和标本的验收、编号和登记。
(二)用于细胞学检查的标本必须新鲜,取材后应尽快送至病理科;病理科核验检材无误后,应尽快进行涂片和染色。
(三)病理科验收标本人员不得对申请单中由临床医师填写的各项内容进行改动。
二、肿物细针穿刺物涂片的基本要求(一)有关临床医师应于手术前向患者和/或患者授权人说明肿物细针穿刺物涂片检查的意义和局限性,取得患者和/或患方的知情和理解。
(二)肿物细针穿刺物涂片1. 应由掌握细针穿刺技术的注册医师或注册助理医师,按照细针穿刺技术操作常规,亲自对确有适应症且无禁忌症的患者采取穿刺物。
2. 适应症:通常为:(1)浅表肿物:乳腺、甲状腺、涎腺、淋巴结、前列腺、皮下软组织和骨等。
(2)胸腔肿物:肺、胸膜和纵隔等。
(3)腹腔肿物:肝、胰、肾、肾上腺、腹腔内、腹膜后和盆腔内等。
(4)颅内肿物。
3. 禁忌症:患者有难以控制的咳嗽、肺动脉高压症、进行性肺气肿、出血性体质及“晕针史”等。
(三)对于核验无误的送检标本,应立即依序进行:①涂片、印片或压片,②固定和③染色。
三、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及其签发1. 病理科自接受送检标本至签发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为1~2个工作日。
2. 因某些原因(包括特殊染色、免疫组化染色、疑难会诊等)不能如期签发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时,应以口头或书面告知有关临床医师或患方,说明迟发报告书的原因。
3. 病理科应有专人发送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
住院患者的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应发送至- 1 -有关临床科室;本院门诊患者和外院患者的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发送方法由医院病理科自行制定。
4. 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经收人员(包括患方人员)必须履行病理科规定的签收手续。
5. 已由病理科发出的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被遗失时,一般不予补发;必要时,经病理科主任同意可以抄件形式补发。
病理科的全程质控

不清晰(扣4分)
切片质量分级标准: 甲级片:≥90分(优);乙级片:75-89分(良);丙级片:60-74分;丁级片:≤59分(不合格)
显微镜检和病理诊断
认真阅读申请单提供的各项资料,必要时应向有关临床 医师了解更多的临床信息
认真阅读标本巨检记录 了解患者既往病理学检验情况,必要时调阅切片及相关
透明度好
10
透明度差(扣1-3分),组织结构模糊(扣5-7分)
细胞核与细胞质染色对比清晰 切片无松散,裱贴位置适当
10
细胞核着色灰淡或过蓝(扣5分),红(细胞质)与蓝
(细胞核)对比不清晰(扣5分)
10
切片松散(扣5分),切片裱贴位置不当(扣5分)
切片整洁,标签端正粘牢,编号清晰
10
切片不整洁(扣3分),标签黏贴不牢(扣3分),编号
送检标本过于细小、破碎、固定不当、自溶、严重受压 (变形)、被烧灼、干涸等,无法做出病理学诊断。
病理诊断报告书的内容
患者的基本情况 巨检病变和镜下病变的要点描述(一般性病变
和细小标本可酌情简述或省略,镜下病变可用 图片代替)。 与病理学相关技术的检查结果(特染、免疫组 化、分子病理等) 病理诊断及建议 科内会诊及上级医院会诊的病例,可将各方意 见列于该患者的诊断报告书中。
常规石蜡切片质量的评分标准
优质标准
满分 质量缺陷扣分
组织切莫完整,内镜咬检,穿刺标本切面数 切片薄(3-5微米),厚薄均匀 切片无刀痕、裂隙、颤痕 切片平坦,无皱褶、折叠 切片无污染物
10
组织稍不完整(扣1-3分);不完整(扣4-10分);未
达到规定面数(扣5分)
10
切片厚(细胞重叠),影响诊断(扣6-10分);厚薄不
细胞病理学技术制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

1.细胞学申请单和标本的验收( 1 )细胞病理学室应有专人负责细胞病理学标本及申请单的验收,并严格执行标本验收签名责任制。
验收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①认真核对每例送检标本和申请单,确保标本和申请单一致。
发现疑问应及时与送检科室联系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情况。
②认真检查送检标本及内容物是否完整,盛具是否洁净干燥,识别的标签是否牢附于容器上。
③申请单是否注明送检标本的目的和要求(包括特殊检查要求,如免疫细胞化学染色、份子病理学检测等)。
④子细查阅申请单上各项是否按要求填写清晰: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送检单位、送检日期、送检标本类别、患者的临床资料、化验室及影像学检查结果、既往细胞病理学检查情况和临床诊断等。
⑤申请单上要详细记录患者或者家属的明确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与患者或者家属联络。
( 2 )用于细胞病理学检查的标本必须新鲜,力求有足够数量,临床取材后应尽快送达细胞病理学室。
( 3 )申请单中由临床医师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得擅自进行改动。
( 4 )下列情况者,标本不予接收。
①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细胞病理学室。
②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
③标本上无患者姓名、科室等标志。
④申请单上填写的内容自己潦草难以辨认。
⑤申请单中漏填重要项目。
⑥没有按照规范的方法进行采集、运送或者保存的标本。
⑦浮现泄漏、损坏、碎裂,液体标本干涸等不符合送检要求的标本。
( 5 )细胞病理学室对不能接收的标本及申请单一律当即退还送检人,不予存放。
2.申请单和标本的编号、登记( 1 )验收标本的人员应在已验收的申请单上注明收到标本的日期,及时准确地进行细胞病理学编号,并逐项录入登记薄或者计算机。
( 2 )细胞病理学标本、申请单、涂片、标本登记薄或者计算机内的编号必须彻底一致。
1.取材和制片标本一定要新鲜,接收标本后应即将涂片、固定和染色。
不能即将涂片时,应将标本置于低温或者加入适量 95%乙醇,短时间保存。
目前采用的制片方法如下。
( 1 )传统涂片法将标本直接涂片于载玻片上,涂片面积易占玻片的 1/2 或者 2/3。
医院手术后病理标本病理学检查制度及流程

医院手术后病理标本病理学检查制度及流程
一、手术中取下的标本无论组织大小,都必须送做病理检查,不得随意丢弃。
二、凡需要手术的病人,由主管医生或手术医生在术前填好病理申请单,于手术当天与病历一起送人手术室。
三、手术中切下的标本由巡回护士放入容器内,标本完全浸入10%中性福尔马林溶液或95%乙醇溶液内,并贴好标码(姓名、住院号),送交手术室专职人员签收。
四、送检的病理标本连同病理申请单由手术室专职人员送到病理科,负责送检标本人员必须带《病理标本签收本》,由病理科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签收,方能留下病理标本。
五、凡送检冰冻病理标本,手术医师必须按要求填写冰冻病理申请单,并由手术主刀或一助将手术标本给病人家属或委托人确认后,由手术室将冰冻标本及病理申请单一同送到病理科。
六、病理科收到标本后应及时操作检查:
(一)一般在收到标本后半小时左右发出临时冰冻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延迟报告应及时通知手术室,三天内发出冰冻报告。
(二)石蜡切片报告在收到标本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如遇特殊情况(如需做酶标、特染、脱钙等)应及时发出临时报告或延缓报告的通知。
(三)细胞学检查:穿刺涂片一般在送检后一小时发出报告,如有特殊情况应和科室约定发出报告日期,脱落细胞检查在收到标本后二个工作日内发出报告。
七、病理标本检查后至少保留一个月。
八、违法上述制度者,纳入科室绩效管理考核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个人责任。
病理标本送检及接收规范

主控科室:医务科制度编号:087资料内容:病理标本送检及接收规范(4.17.6.3 )修订时间:2020年11月病理标本送检及接收规范1.采取标本时,注意勿用有齿镊或钳夹取,勿挤压,以免发生人为变形。
手术标本送检前请勿自行剖开,应保持原形全部送检。
必须剖开时,最好邀请病理医师在场;或在病理检查申请单中详细描述剖开前后情况。
临床对手术标本有特殊要求时(如照相等),应提前通知病理科,以免在病理科取材时破坏其完整性。
2.检材标本应置于敞容器或标本袋内,使用10%中性甲醛缓冲液固定,固定液不少于标本组织体积的3 5倍,要确保标本完全置于固定液之中(特殊要求除外)。
3.有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时间要求精确到分钟)。
4.标本从离体到固定的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
空腔标本和大的实质性脏器必须及时切开,固定过夜,第二天取材。
5.每件标本均需做好标记,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送检科室、床号、取材部位、临床诊断。
6.同时接收标本和病检申请单,并核对申请单中所填写内容与送检标本的标记是否符合。
以下不合格标本不予接收,不合格标本包括以下几种:(1)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实验室。
(2)申请单中填写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3)标本上无患者姓名、科室等标识。
(4)申请单填写字迹潦草不清。
(5)申请单中漏填重要项目。
(6)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
(7)标本过小,不能或者难以制片。
(8)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
7.拒收标本和申请单退回申请医师,不予存放,并记录。
8.标本和申请单的核对人、标本的标记、标本送达人和病理科标本接收人有登记和相关人员签字。
9.原则上不接收头申请的标本,特殊情况下,可先按流程接收和处理标本,需在限定的时间内(24小时)补充书面病理申请单否则不应出具书面病理报告。
传送人员与病理科接收人员在标本接收登记本上签字通知临床,尽可能通知临床医生整改在不合格标本登记本上签字标本传送人将标本送达病理科,与病理科接收人员共同核对标本与申请单是否相符不合格标本在不合格标本登记本上签字主控科室资料内容月医务科病理标本送检及接收规范(4.17.6.3 )制度编号:087 修订时间:2020年11病理标本送检流程标本传送人将标本送达病理科,与病理科接收人员共同核对标本与申请单是否相符合格标本不合格标本合格标本 传送人员与病理科接 收人员在标本接收登记本上签字通知临床,尽可能通 知临床医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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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申请单和标本的验收
(一)病理科应有专人验收普通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常规活检)申请单和送检的标本。
(二)病理科验收人员必须:
1.同时接受同一患者的申请单和标本。
2.认真核对每例申请单与送检标本及其标志(联号条或其他写明患者姓名、送检单位和送检日期等的标记)是否一致;对于送检的微小标本,必须认真核对送检容器内或滤纸上是否确有组织及其数量。
发现疑问时,应立即向送检方提出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情况。
3.认真检查标本的标志是否牢附于放置标本的容器上。
4.认真查阅申请单的各项目是否填写清楚,包括:①患者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送检单位(医院、科室)、床位、门诊号/住院号、送检日期、取材部位、标本数量等],②患者临床情况[病史(症状和体征)、化验/影象学检查结果、手术(包括内镜检查)所见、既往病理学检查情况(包括原病理号和诊断)和临床诊断等]。
5.在申请单上详细记录患者或患方有关人员的明确地址、邮编及电话号码,以便必要时进行联络,并有助于随访患者。
(三)验收标本人员不得对申请单中由临床医师填写的各项内容进行改动。
(四)下列情况的申请单和标本不予接收:
1.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科;
2.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3.标本上无有关患者姓名、科室等标志;
4.申请单内填写的字迹潦草不清;
5.申请单中漏填重要项目;
6.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
7.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做切片;
8.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
病理科不能接收的申请单和标本一律当即退回,不予存放。
(五)临床医师采取的标本应尽快置放于盛有固定液(4%中性甲醛,即10%中
性福尔马林)的容器内,固定液至少为标本体积的5倍。
对于需作特殊项目检查(如微生物、电镜、免疫组织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标本,应按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固定或预处理。
(六)病理医师只对病理科实际验收标本的病理诊断负责。
(七)病理科应建立与送检方交接申请单和标本的手续制度。
具体交接方法由各医院病理科自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