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教师学校代课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充分发挥教师的潜能,同时确保学生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代课制度。
二、代课教师的资格要求1. 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育教学能力。
2.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 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特长。
4. 能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代课教师的管理与调配1. 学校设立代课教师管理办公室,负责代课教师的选拔、培训、调配、考核等工作。
2. 代课教师的选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结合教师个人特长和意愿,由代课教师管理办公室进行选拔。
3. 代课教师的调配:代课教师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对代课教师进行合理调配。
4. 代课教师的培训:学校定期组织代课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代课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5. 代课教师的考核:学校对代课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工作态度等方面。
四、代课教师的工作职责1. 严格按照学校教学计划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
2.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3. 配合班主任和其他教师,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4.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等活动。
5.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五、代课教师的待遇1. 代课教师享有与正式教师同等的工资待遇。
2. 代课教师享有与正式教师同等的福利待遇。
3. 学校为代课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施。
4. 学校为代课教师提供职业发展机会,鼓励代课教师参加各类培训、进修等活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代课教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代课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实施本代课制度,旨在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师任用及管理制度

教师任用及管理制度一、总则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教师的选拔、聘任和管理直接关系到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为了加强对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二、教师选拔条件1.具备相应的教育专业学历和教育教学能力,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3.具有较强的师德师风,能够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4.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水平,有较强的课堂授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教师聘用程序1.教师招聘需经过学校组织的面试和资格审核过程,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应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3.学校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应将其相关信息报备到教育部门,办理教师资格认证;4.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表现和需要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四、教师管理制度1.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2.建立教师评价制度,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师德师风等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3.对教师进行一对一辅导和指导,帮助教师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4.对教师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对工作表现良好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警告和培训;5.对违反教育教学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教师,严肃处理,并纳入教育系统黑名单。
五、教师权利保障1.教师享有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工作表现晋升的权利;2.教师享有工作调整、假期休息和福利待遇的权利;3.教师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有权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解决建议,并得到及时反馈;4.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对教师的工作表现和个人成长进行记录和评价。
六、教师管理改进1.建立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2.开展教师培训和进修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3.建立教师课堂观摩和互动教学评估制度,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和提高;4.建立教师定期答辩和交流制度,对教师开展学术研究和专业成果进行评审和分享。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引言概述: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是教育部门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聘任工作而制定的具体操作细则。
该细则旨在确保中小学教师聘任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一、聘任条件的明确1.1 学历要求: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教师的学历要求,包括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或相关专业背景等。
1.2 专业知识和教育能力:细则明确规定了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能力,如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心理学、教育方法等。
1.3 师德师风要求:细则强调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包括教育教学的热情、责任心、严谨态度等。
二、聘任程序的规范2.1 聘任资格审核:细则明确规定了教师聘任资格的审核程序,包括资格审核材料的提交、审核流程的安排等。
2.2 聘任考试:细则规定了教师聘任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包括笔试、面试、教学演示等环节。
2.3 聘任结果公示:细则规定了聘任结果的公示方式和时间,确保聘任结果的公开透明。
三、聘任权责的明确3.1 聘任权责的划分:细则明确规定了聘任权责的划分,包括教育行政部门的聘任权与学校的聘任权。
3.2 聘任程序的监督:细则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对聘任程序的监督职责,确保聘任工作的公平公正。
3.3 聘任结果的追溯:细则规定了聘任结果的追溯机制,对于聘任结果存在争议的情况,可以进行复核和申诉。
四、聘任周期的管理4.1 聘期的确定:细则明确规定了教师聘期的管理,包括聘期的起止时间、续聘和解聘等情况。
4.2 聘期考核:细则规定了教师聘期考核的内容和方式,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进行全面评估。
4.3 聘期管理的灵活性:细则鼓励学校在聘期管理中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根据教师的表现和需要进行调整。
五、聘任工作的奖惩机制5.1 聘任奖励:细则规定了对于优秀教师的聘任奖励机制,包括聘任级别的提升、薪酬的增加等。
5.2 聘任惩罚:细则明确规定了对于违反聘任规定的教师的聘任惩罚措施,包括降低聘任级别、解聘等。
最新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依《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离岗代课教师,是指曾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全部时间任教学任务并非因自身违反《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而被动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2009年12月31日前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四条各级政府要为每一位申请补偿并经过相关程序确认的离岗代课教师建立档案。
第五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补偿主要包含经济补偿与社会养老保险补偿。
第六条对于离岗代课教师,单位经济补偿标准为该市(州)2009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七条离岗代课教师的教龄为每担任一个自然年的代课任务为一年教龄,不足六个月的按0.5年计算,超过六个月少于一年的按1年计算。
第八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经济补偿总额为教龄乘以单位经济补偿标准。
第九条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
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社保部门制定标准,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费用总额上报,由中央及省一级人民政府核准后按一定比例进行转移支付。
第十条对于教龄不足15年的,按实际教龄补偿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累计不足15年的部分由本人选择逐月缴纳或一次性补缴至15年。
第十一条对于教龄在15年及以上的,按15年教龄补偿。
第十二条补缴基数为该市(州)2009年度的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十三条补缴比例为补缴基数和20%,其中财政转移支付12%,个人负担8%。
第十四条对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开始支领。
第十五条对于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财政及个人同时补缴完毕之日起的下月开始支领,并一次性补领从法定退休日起至补交完当月的基本养老金。
第十六条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和支领方式按照本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管理办法,并参加今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调整。
第十七条按月支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死亡的,分别按死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金,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学校代课教师管理办法

学校代课教师管理办法随着教育体制的不断发展,代课教师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他们临时代替正式教师进行教学工作,为学生提供学习支持。
然而,学校代课教师的管理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议题。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学校代课教师的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在介绍学校代课教师管理办法前,有必要先了解代课教师的现状。
目前,许多学校雇佣代课教师来解决正式教师缺席的问题。
代课教师经常面对新学科、新教材的教学挑战,同时也需要适应不同学校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方式。
二、招聘标准学校应制定明确的招聘标准,确保代课教师具备专业背景和教育经验。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代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效果。
同时,学校还需将招聘标准公示,保证公平竞争的原则。
三、培训和发展学校应为代课教师提供持续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这不仅有助于代课教师提升教育水平,还能提高他们适应新教育需求的能力。
培训内容可以涵盖教学技巧、课程设计和管理技能等方面。
四、薪酬待遇代课教师的薪酬待遇也是管理的重要方面。
学校应该制定公平的薪酬体系,根据代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和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
同时,也应确保代课教师的薪水与正式教师的薪酬相当。
五、工作环境保障代课教师需要在良好的工作环境下进行教学工作。
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设施,确保代课教师有良好的教学条件。
此外,学校还应建立积极的协作文化,促进代课教师与其他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六、课程安排和评估学校应对代课教师的课程安排进行合理规划,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教学。
此外,学校还应为代课教师提供教学评估的机会,帮助他们了解教学效果并不断改进。
七、学校支持学校的支持对代课教师至关重要。
学校可以定期组织代课教师座谈会或交流活动,为他们提供互助和支持。
同时,学校也应积极听取代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改善管理措施和工作环境。
八、学生反馈学生的反馈对代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至关重要。
学校可以建立学生评教的机制,让学生对代课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
这对于学校改进代课教师的教学方法和管理措施起到积极的作用。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中小学代课教师是中小学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他们在学校教学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教学任务。
代课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对于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稳定运行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规范中小学代课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中小学代课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办法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指导和帮助。
一、聘用条件1.教育背景要求:中小学代课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拥有相关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2.教学能力要求:代课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能够胜任所教学科目的教学任务。
3.经验要求: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教学任务,并保证教学质量。
4.相关证书:代课教师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确保代课教师的资质符合相关要求。
二、聘用程序1.招聘公告:学校应当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发布代课教师的招聘公告,明确代课教师的招聘条件和要求。
2.应聘资格审核: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应聘者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教学能力。
3.面试评定: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评定,考察其教学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等方面的情况。
4.聘用签约:对通过面试评定的应聘者进行聘用签约,明确其代课教师的职责和权利,签订书面合同。
三、管理措施1.教学监督:学校应当加强对代课教师的教学监督,确保代课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进行教学活动。
2.班级管理:代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尊重班级纪律,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工作。
3.教学评估:对代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4.培训提升:学校应当开展代课教师的培训和提升工作,提高代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以上就是对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的探讨,希望相关部门和学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建立健全的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制度,为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学校临聘教师管理方案
学校临聘教师管理方案我校近几年学生人数剧增,加之化解大班额新增班级急需教师,导致师资严重不足,为解决教师紧缺问题,经区教体局同意,我校聘用了临时代课教师。
为明确临时代课教师的工作要求,控制临聘数量、规范聘用程序、严格聘后管理,特拟定横山区第七小学聘请临时代课教师工作方案。
一、聘用组织领导为确保招聘临时代课教师工作规范有序,我校成立招聘教师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教务人员、骨干教师等为成员(7-15人)。
二、临聘教师的条件1.思想素质: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品行端正;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4.具有相应的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聘用到低学段的岗位;6.身体健康,能承担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7.年龄条件:45 岁以内(教学、实践能力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聘用方式及职责(一)招聘方式:聘用教师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教师讲10 分钟的简约课,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学科特点安排评委听课,最后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用。
(二)临聘教师的职责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纪律,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服从教务处及所在部门的领导。
2.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钻研教材,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3.上课时必须具有所教课程的教案或讲义,按时提交有关教学资料(授课计划、学生成绩等) ,并接受学校的检查。
4.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等,教务处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视情况适当扣除课酬金或解聘。
5.参加学校的教研活动,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
四、临聘教师的待遇1.我校委托第三方与临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半年签一次,每月工资1950元,聘期五个月,工资由学校委托第三方学期末一次性发放。
--县第一小学代课教师管理办法-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县第一小学代课教师管理办法: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小学代课教师管理办法根据学校情况和工作需要,我校需聘请部分代课教师。
代课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改革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为加强代课教师的管理,激发代课教师工作热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代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接受学校的管理。
2、具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
3、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足以承担教学任务的能力,具有一定特长,会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注重自身修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思想品德、价值取向、治学态度、工作作风、生活方式等方面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代课教师职责 1、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严格按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备课、授课。
2、按课程标准定期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
3、积极开展课外辅导,认真辅导后进生。
4、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重视多媒体教学手段。
注重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教育。
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独立思考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6、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歧视,不驱赶后进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费。
7、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管理。
三、代课教师聘任、考核、管理办法 1、代课教师经学校考核聘任后要签订劳动合同和相关责任状;由代课教师本人提交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学校备案。
2、代课教师由学校按月发放代课工资,同时按学校有关方案和要求发放相应的津补贴。
3、代课教师享受学校期末教学质量奖励,担任语数学科教学的按学校期末质量量化方案计算奖金,非语数学科的(含学前班)享受学校基本奖励。
4、代课教师因病因事请假,按代课工资总额÷30×请假天数扣当月代课工资。
发放期末质量奖时,也按此标准扣质量奖,一期内请病事假达20天的不享受该期期末质量奖。
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及管理办法
(5)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具体由学校人事部门审批。
三、聘用程序
1.兼职教师岗位需求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计划,提出兼职教师岗位需求,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2.招聘与选拔
人事部门根据教学单位提出的岗位需求,组织招聘与选拔工作,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组织面试等。
(2)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等纳入所在单位教学考核体系;
(3)兼职教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担任全日制工作;
(4)学校有权对兼职教师进行解聘,解聘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质量低下、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等。
2.待遇标准
兼职教师的待遇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包括课时费、交通补贴等。同时,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和支持。
3.聘用
人事部门根据选拔结果,与拟聘兼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4.培训与考核
学校对兼职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所需的教学能力和素质。同时,建立兼职教师考核制度,定期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四、管理与待遇
1.管理规定
(1)兼职教师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教学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我校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及管理办法。
二、聘用条件
1.兼职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所从事专业领域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五、合同期限与续签
小学代课工作制度汇编
小学代课工作制度汇编一、代课教师基本制度1.1 代课教师定义代课教师是指在学校教师因病、产假、婚假、事假等原因暂时不能上课时,由学校临时聘请的教师,负责完成因病、产假、婚假、事假等原因暂时不能上课的教师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1.2 代课教师职责(1)认真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离校,不迟到、不早退。
(3)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4)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5)积极配合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共同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1.3 代课教师选拔与聘用(1)学校在选拔代课教师时,应注重其教育教学能力,优先考虑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2)代课教师的聘用期限一般为学期或学年,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3)代课教师一经聘用,学校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代课教师教学工作制度2.1 教学计划与教材代课教师应认真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按照教材内容进行教学,如有需要,可适当调整教学进度,但需征得学校同意。
2.2 课堂教学(1)代课教师应按时上课,提前准备教学内容,保证教学质量。
(2)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兴趣,调动学生积极性。
(3)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给予学生个性化的指导。
(4)注重课堂纪律,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2.3 作业与辅导(1)代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布置适量作业,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
(2)及时批改作业,给予学生反馈,纠正错误,提高教学质量。
(3)针对学生的疑问,代课教师应耐心解答,提供辅导,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2.4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1)学校应定期对代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估,了解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2)代课教师应积极配合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三、代课教师管理与激励制度3.1 管理与培训(1)学校应加强对代课教师的管理,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代课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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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聘请指的是聘请任用。
英文可译为invite,原指公府征辟,后可指约请人任职。
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干的中小学代课教师聘请与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选择。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请与管理办法第1条本办法依《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
第2条本办法所称离岗代课教师,是指曾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全部时间任教学任务并不是因本身违背《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干法律规定而被动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2009年12月31日前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4条各级政府要为每位申请补偿并经过相干程序确认的离岗代课教师建立档案。
第5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补偿主要包括经济补偿与社会养老保险补偿。
第6条对离岗代课教师,单位经济补偿标准为该市
(州)2009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7条离岗代课教师的教龄为每担负1个自然年的代课任务为1年教龄,不足6个月的按0.5年计算,超过6个月少于1年的按1年计算。
第8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经济补偿总额为教龄乘以单位经济补偿标准。
第9条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
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社保部门制定标准,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费用总
额上报,由中央及省1级人民政府核准后按1定比例进行转移支付。
第10条对教龄不足15年的,按实际教龄补偿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累计不足15年的部份由本人选择逐月缴纳或1次性补缴至15年。
第101条对教龄在15年及以上的,按15年教龄补偿。
第102条补缴基数为该市(州)2009年度的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103条补缴比例为补缴基数和20%,其中财政转移支付12%,个人负担8%。
第104条对还没有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确当月开始支领。
第105条对已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财政及个人同时补缴终了之日起的下月开始支领,并1次性补领从法定退休日起至补交完当月的基本养老金。
第106条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和支领方式依照本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管理办法,并参加今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调剂。
第107条按月支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死亡的,分别按死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金,其个人账户余额1次性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第108条为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对参保的离岗代课教师补缴所需费用,由财政按人均1000元/教龄的标准给予补助。
其中,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按6:4的比例(可根据各省人均GDP差异,设置几个水平)分摊。
第109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符合《中小学代课教师聘请与管理办法》者可根据学校用人需要,依照《中小学代课教师聘请与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应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第210条对离岗代课教师中有特殊困难的,由各级教育部门调查上报,作为政府救济对象,在社会救助金中列专项进行重点救助。
第2101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经其本人书面申请,可参加当地就业部门展开的各种类型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资金从再就业的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2102条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量种渠道筹集资金,逐渐建立代课教师福利基金,用于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健、困难补助、死亡抚恤、丧葬等开支,使老弱病残代课教师的生活得到社会保障。
第2103条各级相干部门进行资历审核时,1定要公然、公平、公正,要严格履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1经查实,要取消其享受待遇的资历,并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给予纪律处罚。
第2104条对离岗民办教师问题可参照本办法加以解决。
第2105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得由市1级主管束育行政机关制定补充规定。
第2106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请与管理办法教师编制1直遭到人们的
普遍关注,对编制改革的话题更是不断,众说纷纭。
有人乃至断言,事业单位改革要在2020年完成,中小学教师也将在2020年取消编制。
其实,这些都是对事业单位改革和编制改革的误解。
教师编制取消的,
不是中小学教师,而是大学教师。
中小学教师的编制不但不会取消,还会由于2胎政策等社会因素,增加教师编制,办法就是从事业单位改革中,将取消编制空出来的编制,周转到教育部门。
这些,我们从年初发布的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和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中,可以看得清楚明白。
编制不会取消,中小学教师继续实行编制管理。
但在实际中,我们看到很多学校都还存在着很多顶岗的代课教师。
这是怎样回事呢?这是由于,教师编制不是1下子就编满的,学校所需教师数量是动态的。
比如,有教师要出国考察培训,有的女教师休产假,有的老师生病不能正常上班,等等这些情况,都会致使学校教师缺额。
对教师缺额怎样解决?1直以来,都是学校层面聘请临时期课教师,缺人就找,不缺人时就解雇。
这类方法,致使很多问题,首先,最大的问题,就是代课教师跟正式教师待遇差距太大,代课教师极其不满,影响其工作情绪和积极性。
其次,缺少契约管理,聘请没有合同,解雇时容易产生劳动纠纷。
对这些问题,1直以来都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各地做法都差不多,但是都找不到明确的政策根据。
作为学校来讲,也是无奈之举,岗位上总要有人的,还能怎样办?找人顶岗是必定的选择。
但是,现在不1样了,近期,山东省发布了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文件,对教师队伍建设,里面的1些举措可圈可点,切合实际。
特别是对代课教师问题,终究在政策上进行了规定,这真的是1
大进步。
请看1下原文:
看到了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因培训、病休、生育等等酿成的教师临时性缺员,严禁中小学自行聘请代课教师。
这确切是1条好门路,1个好办法,对代课教师的聘请进行了规范。
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时就有合同,依照合同办事就能够了。
这样聘请的代课教师,待遇跟正式教师相差不会太大,也解决了代课教师待遇太低问题。
看来,代课教师还会存在的,只要有临时性缺员,就会有代课教师,但是,聘请规范了,待遇得到解决了,这对学校,对代课教师,可以说都是福音。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请与管理办法根据学校情况和工作需要,我校需聘请部份代课教师。
代课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1个重要组成部份,是我校改革和发展不可或缺的气力。
为加强代课教师的管理,激起代课教师工作热忱,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代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酷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接受学校的管理。
2、具有教师资历证和普通话合格证。
3、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足以承当教学任务的能力,具有1定特长,会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重视本身修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思想品德、价值取向、治学态度、工作风格、生活方式等方面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代课教师职责
1、熟习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严格按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备课、授课。
2、按课程标准定期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
3、积极展开课外辅导,认真辅导落后生。
4、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重视多媒体教学手段。
重视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教育。
重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6、关心爱惜每个学生,不轻视,不驱逐落后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稳定收费。
7、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管理。
3、代课教师聘任、考核、管理办法
1、代课教师经学校考核聘任后要签订劳动合同和相干责任状;
由代课教师本人提交学历证书、教师资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学校备案。
2、代课教师由学校按月发放代课工资,同时按学校有关方案和要求发放相应的津补贴。
3、代课教师享受学校期末教学质量嘉奖,担负语数学科教学的按学校期末质量量化方案计算奖金,非语数学科的(含学前班)
享受学校基本嘉奖。
4、代课教师因病因事请假,按代课工资总额÷30×请假天数扣当月代课工资。
发放期末质量奖时,也按此标准扣质量奖,1期内请病事假达20天的不享受该期期末质量奖。
5、代课教师未认真实行教学常规时按以下办法予以处罚:
①未按要求备课,每缺1节扣5元。
②无教案进课堂每节次扣10元。
③不认真写教案或无教案进课堂第1次批评教育,第2次诫勉谈话,第3次予以解聘。
6、代课教师1期内请病事假达30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学校不再予以聘请。
7、代课教师在合同期内,凡出现违背校规校纪、违背劳动纪律造成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的,除消除劳动合同外,另按情节轻重承当相应责任并赔偿学校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