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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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中的施工单位考核办法

监理工作中的施工单位考核办法

监理工作中的施工单位考核办法监理工作中,对施工单位的考核办法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不仅能够促使施工单位提高施工质量,还能够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然而,目前监理工作中的施工单位考核办法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改进施工单位考核办法。

一、问题分析1. 考核指标单一目前,施工单位的考核主要依据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情况。

这种考核指标单一,难以全面评估施工单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施工单位可能会在各项指标上表现良好,但忽略了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等方面,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和社会不满。

2. 考核权力过于集中目前,施工单位的考核一般由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负责,这导致了考核权力过于集中。

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的判断和决策可能受到个人因素或利益的影响,难以保证公正和客观。

一些施工单位可能会被不公平的考核评分所打压,给正当的竞争带来了困难。

3. 考核结果缺乏公示与奖惩激励施工单位的考核结果往往只在内部进行交流,并未向外界公示。

缺乏对考核结果的公示,难以形成有效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此外,目前的施工单位考核办法对于考核结果的奖惩激励机制也较为薄弱,难以激发施工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改进建议1. 多元化考核指标应当将施工单位的考核指标从单一的进度、质量、安全扩展到更多方面,如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人员培训和创新能力等。

这样能够更全面地评估施工单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并促使施工单位在各项指标上都做到合格。

2. 建立独立的考核机构为了保证考核的公正和客观,应当建立独立的考核机构,由专业人员组成,不受其他利益影响。

这样能够有效避免考核权力的滥用和不公平现象,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3. 公示考核结果并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考核结果应及时公示,使得社会可以对施工单位的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激励。

可以通过公开榜样单位、设立优秀施工单位奖项等方式,鼓励施工单位竞争,提高施工单位的整体水平。

监理单位绩效考核办法

监理单位绩效考核办法

监理单位绩效考核办法一、激励机制和现场补贴方案1、甲方按月对监理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10%的监理酬金,甲方提留乙方10%费用也是乙方监理费用的一部分,甲方每次支付需打印详细清单,由乙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注明“乙方确认该次费用是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监理费用的一部分”。

该费用必须由甲方直接发放到现场监理人员。

监理公司不得干预,不得将该部分补贴从监理人员工资中扣除。

否则甲方将以该扣除部分费用的两倍对其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从监理费用(90%部分)中扣除。

2、如果总监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可以要求更换总监,监理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如监理单位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换总监的,扣除监理单位总费用的10%。

3、如果监理人员不在岗,处以500元/天·人罚款或按照单价罚款(按较高标准执行);如果乙方对承诺的人员数及安排擅自作了变化,则就变动总人数按照以上方法执行(已经书面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除外)。

4、仪器和工具必须在监理过程中予以落实,甲方在现场施工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因仪器或工具不到位造成现场检查部位没按时检查到位或检测量不够,每次罚款500元。

5、作为一家有着丰富经验的甲级监理公司,应能够及时发现图纸中的错误,如果因图纸错误而使甲方造成损失,甲方视情节的严重性,对乙方处以5~10万元罚款。

6、施工期间由于施工单位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罚款或媒体披露等),甲方将给予监理单位2000元/次的罚款。

7、乙方有权利和义务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控制工期完成单项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若因监理人工作不力造成工程总工期拖延,则按“合同总价÷合同服务天数×拖延天数×1.5”的计算方法进行罚款。

8、若本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及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甲方将扣除监理总费用的10%;若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甲方给予乙方3万元奖励。

9、若在工程保修期内因乙方工作失误而发生房屋渗漏维修,监理单位必须按该次维修费用5%赔偿给甲方,作为我方处理投诉的管理费及名誉补偿费。

监理、施工单位激励约束考核办法

监理、施工单位激励约束考核办法

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唐港铁〔2014〕123号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施工、监理激励约束考核办法》的通知各施工、监理单位、指挥部各部门:为加强迁曹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实现工程预期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控制目标。

结合工程实际,制定迁曹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激励约束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机构指挥部成立考核领导组,负责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各项考核,监督各类问题通知书的发放,组织完善和修订考核办法。

组长:指挥长副组长:副指挥长组员:指挥部各部门部长办公室设在指挥部安质部,安质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每月考核的组织。

二、考核方式施工单位考核分为月度(专项)检查考核和日常检查考核。

考核费用以季度为一个清算周期,施工单位考核结果纳入当季度的验工计价,监理单位纳入当季度约定付款清算。

考核以月度为考核周期,在每月第一周的施工例会上通报上月度的考核情况。

三、考核标准(一)、规定各单位考核标准如下:1、施工单位考核标准为:各标段施工考核总费用/施工合同期(月)/100=每分分值2、监理单位考核标准为:各标段监理考核总费用/监理合同期(月)/100=每分分值(二)经济处罚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及施工引起的铁路交通事故,按照事故等级考核责任单位,并处以1—10万元罚款。

2.施工影响既有线行车按每分钟500元处罚。

3.施工单位发生安全质量问题,唐港公司及指挥部各部门下发《安全问题通知书》。

安全问题通知书分值:红色3分;黄色2分;一般问题0.5分。

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时,要结合问题实际,追究监理单位的责任,酌情考核0.5-2分。

4.由施工单位原因接到路局《安全问题通知书》,“通知书”分值:红色4分,黄色3分。

5.上路局重要信息的安全问题,分值为5分。

6、属于信用评价中的不良行为的,按铁总文件规定填写《不良行为认定记录单》上报路局建设处,并按信用评价分值进行考核。

7、月度考核按照附件内容逐项排查并汇总扣分。

工程施工项目考核办法

工程施工项目考核办法

工程施工项目考核办法一、项目负责人的职责:1、配合设计部进行图纸会审,并对现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处理;2、根据现场施工的实际,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及技术交底、现场签证、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回复单等技术性文件的编制;3、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和月、周进度计划,并严格执行工程的进度计划;每天根据施工现场的进度、条件等情况编写施工日志,每周五向工程部汇报施工的进度情况,并发回图片进行说明;4、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做材料需求计划,报经营部审核后予以采购;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材料的使用,围护结构需要根据排版图并经现场测量尺寸后作采购计划,报经营部审核后予以采购;5、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负责,对工程的完成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部分,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6、项目负责人是现场安全责任的第一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全面控制,对有危险的施工过程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7、对设计不合理或甲方要求增项和变更的工程,协同设计部和经营部办理工程洽商,并在甲方和单位确认后进行施工;8、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进行工程款的申请;根据工程进度和劳务合同,分阶段完成对劳务分包队伍工程款的申请;9、工程竣工后,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完成后,完成工程的结算和工程款的回收工作;10、负责施工安装过程中的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及竣工资料的整理。

二、项目负责人工资组成:基本工资+现场管理经费节余+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所产生的利润提成+项目管理绩效工资三、现场管理经费的计算办法:1、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管理经费的提取办法:按钢结构的吨位、围护板的面积(含门窗面积和包边件的安装)、楼承板的面积提取:①钢结构200吨以下或围护板8000㎡以下安装标高在12m以下按22元/吨,围护板1.4元/㎡,楼承板0.5元/㎡安装标高在12m以上按23元/吨,围护板1.6元/㎡,楼承板0.6元/㎡②钢结构200吨以上或围护板8000㎡以上安装标高在10m以下按21元/吨,围护板1.3元/㎡,楼承板0.5元/㎡安装标高在10m以上按22元/吨,围护板1.4元/㎡,楼承板0.6元/㎡③以上计价包含地脚螺栓安装、天沟、雨漏管、雨棚、爬梯、栓钉、门窗及蓝图配套设施,钢结构包括门式刚架,栈桥及特殊钢结构工程安装,维护结构包括单板、聚苯复合板、岩棉复合板、聚氨酯复合板、玻璃丝棉现场复合板、及其各种板型的横向安装;④以上费用包括驻工地项目部的餐费、通讯费、住宿费、交际招待费、交际礼金等费用(春节、五一、十一,三个节日的礼品费用由公司承担),自本办法实行之日起,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餐费补助同时取消。

工程监理绩效考核办法

工程监理绩效考核办法

工程监理绩效考核办法一、总则工程监理绩效考核是为了评估监理单位的工作绩效,促进监理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1. 项目管理:包括对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情况评估。

2. 质量控制:评估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工作。

3. 进度管理:评估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进度的控制和跟踪情况。

4. 安全管理:评估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

5. 成本控制:评估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情况。

三、考核方法1. 定期考核:每季度对监理单位的绩效进行一次考核,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改进工作。

2. 突击考核:随机抽查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检查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 专项考核:针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专项考核,确保关键节点的监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四、考核标准1. 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评估监理单位对项目管理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2. 错误处理能力:考核监理单位在处理工程问题和纠正错误时的处理效率和质量。

3. 服务态度:评估监理单位对项目业主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

4. 绩效提升:考核监理单位对前期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对后期工作的改进能力。

五、考核结果1. 优秀:绩效考核总分达到90分以上的监理单位。

2. 良好:绩效考核总分达到80-89分的监理单位。

3. 合格:绩效考核总分达到60-79分的监理单位。

4. 不合格:绩效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监理单位。

六、奖惩措施1. 优秀单位:给予奖励,并优先考虑该单位在后期工程项目的合作。

2. 良好单位:给予表彰,并在后期工程项目的选择时予以重点考虑。

3. 合格单位:督促其改进工作,对其在后期工程项目的选择予以适当考虑。

4. 不合格单位:启动问责程序,包括暂停或终止合作关系等后果。

七、附则1. 绩效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向监理单位通报,并建立纠正和改进机制。

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考核办法.

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考核办法.

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考核办法为了督促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造价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稳步提升水土园区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则(一)考核原则客观、公正、奖惩结合.(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组织建设或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建筑项目。

(三)考核对象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考核标准(一)评分标准本办法考核以检查评分表的形式进行,施工单位考核评分使用《施工单位考核评分表》(表一),监理单位考核评分使用《监理单位考核评分表》(表二).评分表总分值为100分,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及其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80分及其以上为优良。

ﻬ(二)施工单位考核内容对施工单位的考核分为五个方面,质量方面分值30分,安全方面分值20分,进度方面分值20分,造价方面分值10分,文明施工方面分值20分。

(三)监理单位考核内容对监理单位的考核分为四个方面:资质资格管理方面15分,组织协调方面15分,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控制方面55分,资料方面15分。

(四)一票否决内容凡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的单位,均实行一票否决,当月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违法承接工程、违法分包或者转包工程。

2、因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被责令停工、返工的。

3、因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监理单位负有管理责任的。

4、因施工组织不当,管理不到位或违反管理规定和指令而导致施工进度滞后十天以上的和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5、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

6、受到媒体通报批评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7、被水土公司通报或下达停工及整改通知两次及其以上的。

(五)考核加分内容凡获得以下表彰奖励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无一票否决情形的,均可在当月考核评分时,实行加分奖励,多个奖励加分的以最高加分为准,加分后满分不超过100分。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考核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考核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考核制度一、考核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负责承担建筑工程的具体施工任务,是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直接责任方。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单位能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提高施工单位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必须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考核制度主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水平、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通过考核的结果来评价施工单位的绩效,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促进施工单位改进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考核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施工管理水平: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考核。

2. 施工质量:包括工程质量、进度控制等方面的考核。

3. 安全生产: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考核。

4. 成本控制:包括施工成本、材料使用等方面的考核。

考核的范围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在某一工程项目中的实际表现,也可以涵盖历史工程项目的表现情况。

三、考核方法和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考核方法主要包括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两种方式。

1. 定性考核:通过对施工单位的实际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给予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等级评定,主要依据包括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生产、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2. 定量考核:通过对施工单位的具体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给予具体的分数评定,主要依据包括工程质量合格率、工程进度控制率、事故率、成本控制率等具体指标。

考核依据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相关技术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等文件和文件精神。

四、考核内容和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组织结构、施工计划、进度控制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2. 施工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材料质量、工程验收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3. 安全生产: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7.26•【文号】建质[2007]184号•【施行日期】2007.07.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7]184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现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六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和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委托,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考核认定,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各参建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以下简称监督人员)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考核认定,依法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铁路、交通、水利、信息、民航等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所属的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实施考核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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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考核办法
为了督促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造价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稳步提升水土园区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则
(一)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奖惩结合。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组织建设或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建筑项目。

(三)考核对象
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考核标准
(一)评分标准
本办法考核以检查评分表的形式进行,施工单位考核评分使用《施工单位考核评分表》(表一),监理单位考核评分使用《监理单位考核评分表》(表二)。

评分表总分值为100分,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及其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80分及其以上为优良。

(二)施工单位考核内容
对施工单位的考核分为五个方面,质量方面分值30分,安全方面分值20分,进度方面分值20分,造价方面分值10分,文明施工方面分值20分。

(三)监理单位考核内容
对监理单位的考核分为四个方面:资质资格管理方面15分,组织协调方面15分,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控制方面55分,资料方面15分。

(四)一票否决内容
凡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的单位,均实行一票否决,当月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违法承接工程、违法分包或者转包工程。

2、因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被责令停工、返工的。

3、因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监理单位负有管理责任的。

4、因施工组织不当,管理不到位或违反管理规定和指令而导致施工进度滞后十天以上的和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5、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

6、受到媒体通报批评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7、被水土公司通报或下达停工及整改通知两次及其以上的。

(五)考核加分内容
凡获得以下表彰奖励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无一票否决情形的,均可在当月考核评分时,实行加分奖励,多个奖励加分的以最高加分为准,加分后满分不超过100分。

1、获得媒体通报表彰,加1分;
2、获得公司级奖励表彰,加2分。

3、获得区级奖励表彰,加3分。

4、获得市级奖励表彰,加5分。

5、获得国家级奖励表彰,加10分。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周期
按自然月为周期,每月对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开展一次考核,原则上每月中旬进行考核。

(二)考核人员
由业主现场代表组成考核组,考核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考核结果由考核组负责解释。

(三)考核流程
1、考核组在施工现场按照评分表各项内容评定得分,确定考核等级,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现场人员须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

2、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单位应在规定整改时限内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时限到期后,考核组应重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第二次考核结果为准。

3、考核组在每月25日前将各房建项目的考核情况汇总,上报至建管部部长,由部长核定考核结果。

4、核定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单位,现场代表应立即下发书面整改通知。

5、我公司建管部将对考核结果定期通报,并依据考核结果对各单位实行奖惩。

(四)考核监督
我公司纪委将对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受理考核投诉相关事宜。

四、考核奖惩
(一)考核奖励
1、每月核定考核等级达到优良的单位奖励一万元。

2、连续三次核定考核等级达到优良的,由我公司上报集团公司通报表扬。

3、核定考核等级达到优良的单位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享有评优资格。

(二)考核惩罚
1、每月核定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单位,罚款一万元。

2、连续两次核定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单位,我公司将约谈单位项目负责人。

3、连续三次核定考核定级为不合格的单位,我公司将清退责任单位出场,并上报集团公司通报批评。

4、核定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管理人员的评优资格。

五、实施
1、本办法自二○一○年十一月二日开始实施。

2、上述要求如与合同条款不一致,以合同条款为准。

3、本办法由我公司建管部负责解释。

工程名称:检查日期:年月日
在场人员(签字):检查人员:
工程名称:检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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