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未成年人文明行为规范
河南县民族中学学生行为规范40条

河南县民族中学学生行为规范40条1.维护国家荣誉。
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瑞正。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
头发干净整齐;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
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不吸烟、喝酒。
5.举止文明。
不打架骂人、说脏话。
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情趣健康。
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唱不健康歌曲。
7.不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酒吧和音乐茶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8.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受利诱,不失人格。
9.要讲普通话。
使用礼貌用语。
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10.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
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
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11.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
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12.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3.待客热情,起立迎送。
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14.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5.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防碍别人要道歉。
16.惜时守信。
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珍惜时光。
17. 按时到校,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
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
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18. 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19. 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考试不作弊。
合理安排课余活动。
20.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和学校、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1. 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
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安静。
不在教室和楼道内追逐喧哗。
河南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版)word文档

河南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版)word文档河南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版)目的本行为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河南省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通过规范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培养他们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惯,提升他们的研究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河南省所有中小学的学生。
行为准则1. 尊重他人- 尊重师长,遵守教师的管理和教育。
- 尊重同学,团结友爱,共同营造和谐的研究环境。
- 尊重家长和亲属,听从他们的教导和指导。
2. 遵守纪律- 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管理和教育。
- 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的指导和要求,不打扰他人研究。
- 遵守公共场所的秩序,不损坏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卫生。
3. 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不撒谎、不欺骗、不作弊。
- 尊重知识产权,不抄袭他人作品。
- 守时守约,遵守承诺。
4. 文明礼貌- 文明用语,不说脏话、不人身攻击他人。
- 尊重他人的个人空间,注意个人卫生。
- 讲究礼仪,尊重传统文化和社会公德。
5. 健康生活- 养成良好的饮食惯,不暴饮暴食,不挑食。
- 注重体育锻炼,遵守体育活动规则,不懒散。
- 培养良好的研究和休息时间,保持充足的睡眠。
处罚措施对违反本行为规范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将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批评、公开检讨、罚款、停学等。
落实措施各学校应将本行为规范作为学生管理的重要内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和权益,加强行为规范的宣传和培训,确保规范的有效实施。
生效日期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取代之前的版本。
以上即为河南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版)的内容。
请全体学生认真遵守,共同营造和谐、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为自己的成长和发展贡献力量。
河南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9版

河南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9 年修订)1.爱党爱国。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
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
了解河南,热爱家乡。
2.勤奋学习。
自觉预习,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及时复习,不懂就问,积极发表见解,乐于科学探索。
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养成良好阅读习惯,提升文化素养。
3.传承文化。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学经典,读历史,崇敬英雄模范。
了解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和家乡习俗,传承优良家风,争做非遗传承人。
4.遵纪守法。
严于律己,明辨是非,敬畏法律,遵守社会规则,遵守学校纪律。
不骂人,不打架,杜绝不良行为。
5.遵守公德。
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上下楼梯靠右行,公共场所礼让他人。
6.热爱劳动。
培育和弘扬劳动精神,积极参加校内劳动,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积极参加综合实践,增强实践创新能力。
掌握基本的劳动、生活技能,珍惜劳动成果。
7.自立自强。
力所能及的事自己做,力不从心的事学着做,既不畏缩害怕,也不盲目逞能,自信自立、自强不息,勇于面对挫折和逆境,磨砺坚强意志。
8.诚实守信。
诚实做人,诚信做事,言行一致,勇于担当。
借别人的东西及时归还,答应他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要说明原因,表达歉意。
不说谎,不作弊,知错就改。
9.以礼待人。
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尊老爱幼。
同学之间真诚相待,不欺侮同学,与异性交往得体大方。
邻里之间团结友爱,尊重他人隐私,尊重不同民族风俗习惯。
10.孝亲尊师。
孝敬父母,尊重长者,主动与父母沟通交流,虚心听取父母意见和教导。
尊敬老师,见到老师主动问好,回答问话要起立,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和建议。
11.珍爱生命。
热爱生活,懂得生命的宝贵。
掌握自我保护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
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等。
12.锻炼身心。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
生活规律,按时作息。
了解自我,乐观向上,自强自律,保持心理健康,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
河南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

河南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9年修订)1.爱党爱国。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
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
了解河南,热爱家乡。
2.勤奋学习。
自觉预习,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及时复习,不懂就问,积极发表见解,乐于科学探索。
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养成良好阅读习惯,提升文化素养。
3.传承文化。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学经典,读历史,崇敬英雄模范。
了解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和家乡习俗,传承优良家风,争做非遗传承人。
4.遵纪守法。
严于律己,明辨是非,敬畏法律,遵守社会规则,遵守学校纪律。
不骂人,不打架,杜绝不良行为。
5.遵守公德。
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上下楼梯靠右行,公共场所礼让他人。
6.热爱劳动。
培育和弘扬劳动精神,积极参加校内劳动,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积极参加综合实践,增强实践创新能力。
掌握基本的劳动、生活技能,珍惜劳动成果。
7.自立自强。
力所能及的事自己做,力不从心的事学着做,既不畏缩害怕,也不盲目逞能,自信自立、自强不息,勇于面对挫折和逆境,磨砺坚强意志。
8.诚实守信。
诚实做人,诚信做事,言行一致,勇于担当。
借别人的东西及时归还,答应他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要说明原因,表达歉意。
不说谎,不作弊,知错就改。
9.以礼待人。
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尊老爱幼。
同学之间真诚相待,不欺侮同学,与异性交往得体大方。
邻里之间团结友爱,尊重他人隐私,尊重不同民族风俗习惯。
10.孝亲尊师。
孝敬父母,尊重长者,主动与父母沟通交流,虚心听取父母意见和教导。
尊敬老师,见到老师主动问好,回答问话要起立,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和建议。
11.珍爱生命。
热爱生活,懂得生命的宝贵。
掌握自我保护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
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等。
12.锻炼身心。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
生活规律,按时作息。
了解自我,乐观向上,自强自律,保持心理健康,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
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试行)

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88.12.22•【字号】•【施行日期】1989.06.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护正文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试行)(1988年12月22日河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根据宪法、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第三条每个未成年人对自己的各项合法权益都有自我保护和请求保护的权利。
第四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坚持教育、培养、保护、矫治相结合的方针。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我省范围内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二章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六条省、市(地区)、县(区、县级市)、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指导下,协调和推动本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第七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由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共青团组织。
第八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监督、检查本条例的实施;(三)制定保护未成年人的措施;(四)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村)民委员会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协调:(五)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推广工作经验;(六)接受、转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检举、控告或申诉,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案件;(七)其它有关工作。
第九条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可以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基金,用于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未成年人完成义务教育,资助未成年人的文化、科技、体育、娱乐活动及其它事宜,奖励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未成年人文明行为规范

未成年人文明行为规范一、热爱祖国,遵守法纪,传承美德,践行礼仪。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学习的远大理想。
2、自觉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行注目礼或队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遵守校规校纪,维护校园秩序。
4、积极弘扬传统美德,践行基本道德规范,学礼仪、懂礼仪、守礼仪,争做美德少年。
二、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友善,助人为乐。
1、尊敬师长,见面主动行礼或问好。
尊重老师劳动,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按时完成作业。
2、体贴、孝敬父母长辈,嘘寒问暖,学会感恩。
记得父母生日并表示祝福。
3、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和思想,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不任性、不顶撞,提出意见、建议态度要诚恳。
4、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相互尊重、互帮互助。
乐于助人,为困难群体送温暖、献爱心,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诚实守信,宽容礼让,言语文明,举止得体。
1、守时履约,言行一致,平等待人,有责任心。
虚心接受别人批评,勇于承认错误并改正。
考试不作弊。
2、对人宽容礼让,不斤斤计较,善于换位思考。
行为举止大方得体,用语文明,自觉讲普通话,不说谎、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
3、出行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公共秩序。
尊重民族宗教信仰,爱护文物景观,不违反规定拍照,不乱刻乱画,不追捉投打、喂食动物。
4、公共场所衣着得体,不喧哗吵闹,恪守时间,排队等候。
上下楼梯靠右行,不乱按电钮、不推挤他人。
四、勤劳节俭,讲究卫生,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1、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做好班级值日。
帮助父母分担家务,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2、生活节俭,爱惜粮食,不挑拣、独占食物,不剩饭、不剩菜。
节约水、电、钱物,不攀比吃穿用,不乱花钱,不追求名贵服饰,不佩戴首饰。
3、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理发。
保持书包和个人物品整洁。
4、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保持环境卫生,不随手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河南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23年修订)word版

河南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23年修订)word版河南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23年修订)一、引言本行为规范旨在培养河南省中小学生良好的行为惯,促进健康、和谐的学校环境,提高研究效果。
根据时代的发展和实际需求,经过广泛调研和专家意见征集,在2023年进行修订,以更好地适应现代教育的要求。
二、学生的基本行为准则1. 尊重他人:学生应尊重师长、同学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暴力行为对待他人。
2. 遵守纪律:学生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安排,按时上课、离开教室,不得缺席或迟到早退。
3. 诚实守信:学生应诚实守信,不得作弊、抄袭或伪造文书。
4. 文明待人:学生应尊重公共秩序,文明待人,不乱扔垃圾、涂鸦或损坏公共财物。
5. 守时守规:学生应遵守学校的作息安排,准时吃饭、休息、上床,不得熬夜、赖床或违反校规。
三、学生的研究行为规范1. 认真听讲:学生应认真听讲,不打扰他人,积极回答问题,不应戴耳机或进行与研究无关的活动。
2. 主动研究:学生应主动参与课堂活动,积极思考和提问,认真完成作业和课外阅读任务。
3. 合理使用研究工具:学生应合理使用研究工具,如计算器、电脑等,不得用于非法或不当用途。
4. 维护研究环境:学生应保持教室和研究区域的清洁和整齐,不得损坏学校设施和他人的研究工具。
四、学生的社交行为准则1. 和谐相处:学生应友好待人,乐于助人,与同学和睦相处,不参与欺凌、打架或恶作剧行为。
2. 合理沟通:学生应尊重他人的意见,遵守交流的规则,倾听他人和谅解他人的观点。
3. 礼貌待客:学生应礼貌待人,尊重长辈和客人,知恩图报,不应恶搞或违背社会公德。
4. 形成团队意识:学生应培养合作精神,积极参与团体活动,共同解决问题和完成任务。
五、学生的安全行为规范1. 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学生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了解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2. 保护个人安全:学生应注意个人安全,不随意出入危险地带,不擅自离校或接受陌生人的邀请。
教育部《中小学生行为规范(2024年修订)》全文

教育部《中小学生行为规范(2024年修订)》全文教育部《中小学生行为规范(2024年修订)》全文第一章:总则本行为规范的制定旨在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章:学习行为规范1. 学生应当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 学生应当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3. 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完成作业,不抄袭、不作弊。
4. 学生应当尊重教师和同学,不打骂、不欺负他人。
5. 学生应当遵守校园秩序,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物。
第三章:生活行为规范1. 学生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换衣。
2. 学生应当遵守饭堂纪律,不浪费食物、不插队。
3. 学生应当文明用语,不说脏话、不恶作剧。
4. 学生应当爱护环境,不乱涂乱画、不乱摘花草。
5. 学生应当尊重他人隐私,不偷窥、不偷拍。
第四章:安全行为规范1. 学生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过马路。
2. 学生应当注意防火安全,不玩火、不私自使用电器。
3. 学生应当遵守游泳安全规定,不擅自下水、不离开指定区域。
4. 学生应当学会自我保护,不随意接触陌生人。
5. 学生应当注意食品安全,不乱吃零食、不分享食品。
第五章:网络行为规范1. 学生应当正确使用网络,不浏览不良信息、不传播谣言。
2. 学生应当保护个人隐私,不泄露他人信息、不随意添加陌生人。
3. 学生应当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侵犯版权、不盗用他人作品。
4. 学生应当文明交流,不恶意攻击他人、不传播恶意言论。
5. 学生应当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迷网络游戏、不影响学习和身体健康。
第六章:奖惩措施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行为表现,对其进行奖励或惩罚,以激励良好行为,纠正不良行为。
第七章:监督与评估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评估,并向家长和学生本人反馈评估结果。
第八章:附则本行为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取代之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为教育部《中小学生行为规范(2024年修订)》的全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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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未成年人文明行为规范(试行)》
实施细则
一、热爱祖国,遵守法纪,传承美德,践行礼仪。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学习的远大理想。
2、自觉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行注目礼或队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遵守校规校纪,维护校园秩序。
4、积极弘扬传统美德,践行基本道德规范,学礼仪、懂礼仪、守礼仪,争做美德少年。
二、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友善,助人为乐。
1、尊敬师长,见面主动行礼或问好。
尊重老师劳动,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按时完成作业。
2、体贴、孝敬父母长辈,嘘寒问暖,学会感恩。
记得父母生日并表示祝福。
3、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和思想,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不任性、不顶撞,提出意见、建议态度要诚恳。
4、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相互尊重、互帮互助。
乐于助人,为困难群体送温暖、献爱心,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诚实守信,宽容礼让,言语文明,举止得体。
1、守时履约,言行一致,平等待人,有责任心。
虚心
接受别人批评,勇于承认错误并改正。
考试不作弊。
2、对人宽容礼让,不斤斤计较,善于换位思考。
行为举止大方得体,用语文明,自觉讲普通话,不说谎、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
3、出行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公共秩序。
尊重民族宗教信仰,爱护文物景观,不违反规定拍照,不乱刻乱画,不追捉投打、喂食动物。
4、公共场所衣着得体,不喧哗吵闹,恪守时间,排队等候。
上下楼梯靠右行,不乱按电钮、不推挤他人。
四、勤劳节俭,讲究卫生,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1、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做好班级值日。
帮助父母分担家务,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2、生活节俭,爱惜粮食,不挑拣、独占食物,不剩饭、不剩菜。
节约水、电、钱物,不攀比吃穿用,不乱花钱,不追求名贵服饰,不佩戴首饰。
3、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理发。
保持书包和个人物品整洁。
4、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保持环境卫生,不随手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增强环保意识,倡导低碳出行,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践行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