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湖广总督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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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朝地方行政区划简表

明、清朝地方行政区划简表

明.清朝地方行政区划简表
明朝地方行政区划简表
①贵州布政使司的程番府于隆庆六年改为贵阳府。

②交阯,治所在交州。

元为安南国,永乐五年(1407)置交阯承宣布政使司,宣德二年(1427)废交阯布政司,仍为安南国。

清朝地方行政区划简表
①清天命十年三月定都沈阳,天聪八年改名为盛京,康熙时于辽东、盛京(奉天)吉林、黑龙江等处置驻防将军成为一个特殊区域,直至清未光绪三十三年,始罢将军改盛京为奉天,与吉林、黑龙江为行省,各省设巡抚,于其上置一位东三省总督统领之。

②康熙二十二年,初置台湾府,属福建省,光绪十三年改建行省。

③乾隆时平准噶尔与回部,设置伊犁将军,与都统、参赞、办事大臣等,分驻务城镇。

到光绪时再度平定回缰,光绪九年始建行省,置巡抚与布政使司。

④内蒙古共二十五部,于张家口设都统,摄诸部。

⑤外蒙古共十六部,分别由驻库伦办事大臣、驻阿尔泰办事大臣、驻伊犁将监理,而由诸定边将军管辖之。

但前多有纷理。

⑥青海共五部,由驻西宁办事大臣统辖之
⑦西藏分为四部,于卫之拉萨置驻藏办事大臣,另于昌都、日喀则、葛大克等地置帮办。

宣统元年,将康地划归川滇边务大臣统辖。

清朝地方机构

清朝地方机构

清朝地⽅机构在清代前期,总督、巡抚所辖省区还未⼗分确定。

中期以后,才确定设8督16抚。

督、抚的职权也随着时代⽽有不同。

前期督权远过抚权,总督兼辖区域有2-3省的,如两江总督辖江苏、安徽、江西;与总督同驻⼀城的巡抚与总督之间经常发⽣摩擦并相互牵制(如两⼴总督与⼴东巡抚同驻⼴州),巡抚仅守虚名,分省的军政、民事也由总督主裁。

咸丰年间,巡抚职权渐重。

光绪年间为解决督抚同城的⽭盾,裁撤了同城巡抚衙门,以总督兼巡抚职;但分省巡抚之权⼏乎等同于总督,所谓总督兼辖不过奉⾏⽂书⽽已。

宣统年间,军政、盐政集于中央,督、抚之权渐轻。

清代总督衔称与明代有异,如直⾪本不是省区名,⽽以直⾪总督为各省总督领袖;⼜如四川总督皆兼巡抚事,为有督⽆抚的省区。

⽽总督、巡抚带兵部、都察院衔,似乎是唐代观察使带台省官的遗制,但⼜有不同,唐代观察使是差遣,⽽清代总督、巡抚已变为实官,带部院衔是藉以表⽰为朝廷特派的部院⼤⾂,⾮此即不能兼辖⽂武,⾏使监察权,使地⽅官吏⼀律听其命令。

巡捕为总督、巡抚、将军的随从官,分⽂武两种。

⽂巡捕以本省佐杂官充任,武巡捕以本省低级武官充任,负责传宣、防卫。

钦差官如主考、学政也有临时的巡捕,由督、抚指派。

总督、巡抚衙门中草拟⽂牍、掌管档案的幕僚。

在“内签押房”(即机要办公室,签署⽂件)办公的,与长官关系密切,得预闻机要,称“内⽂案”。

⼽什哈为清代⾼级官员的侍从武弁,简称“⼽什”,满语护卫之意。

总督、巡抚、将军、都统、提督、总兵等官属下均设有此职。

(1)总督衙门清沿明制划全国为若⼲⼤区,每区设总督(正⼆品;加衔⾄从⼀品)1⼈,“掌厘治军民,综制⽂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清史稿·职官三》);乡试充监临官,武科充主试官;其属下⽂职道府以下、武职副将以下均由总督奏请升调免黜。

其官品⾼于巡抚,节制巡抚,但两者并⽆⾪属关系。

康熙31年定总督加衔制:由各部左、右侍郎授总督者,改兵部左、右侍郎衔(从⼆品);由巡抚授总督者,加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衔(正三品)。

清朝地域行政级别划分

清朝地域行政级别划分

清朝地域行政级别划分
(实用版)
目录
1.清朝地方行政制度的基本构成
2.清朝地方官级别的划分
3.清朝地方行政区划的具体划分
4.清朝地方行政制度的变化和特例
正文
清朝地域行政级别划分,主要包括省、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三级制。

在这一制度下,清朝对地方行政官员的级别划分也相当明确。

首先,清朝地方行政制度的基本构成是省、府、县三级制。

在这个制度下,全国被划分为 18 个行省,包括直隶、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和贵州。

每个行省都有一个总督或巡抚,总督和巡抚都是该省的最高长官,负责该省的军政事务。

其次,清朝地方官级别的划分主要是按照政区划分。

不同省份、地区的官员其职衔和级别也不尽相同。

总督和巡抚的级别一般是从一品到三品不等。

而各府、州、县的官员级别则从四品到九品不等。

再者,清朝地方行政区划的具体划分,是以省、府、县三级标准为基础,但在实际划分中,还会根据地理、历史、民族等多种因素进行调整。

例如,四川总督就只辖四川一省,直隶则设有顺天府。

最后,清朝地方行政制度还存在一些变化和特例。

例如,在雍正元年(公元 1723 年)以后,特派大臣开始兼管府尹事,从六部尚书、侍郎内选任。

而在乾隆八年(公元 1743 年)以后,直隶州、直隶厅开始实行散
州、散厅制度,使得地方行政区划更加灵活。

清朝行政区划

清朝行政区划

清朝行政区划清朝行政区划是指清朝在其统治下所建立的行政区域体系。

清朝的行政区划可追溯到其前身明朝的行政区域,并在其基础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

具体的行政区划如下:一、行省制度清朝实行的最高级行政区划单位为行省。

行省是由一位巡抚或总督领导的行政、军事、司法和财政机构。

清朝初期设置了河南、山东、河北、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江苏、江西、浙江、四川、云南、贵州等13个行省。

乾隆年间,行省增至直隶、山西、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湖广、四川、云贵、陕西、辽东、新疆、台湾等13个。

二、道制度道是行省之下的行政区划单位。

大致相当于现代的省,是行省下设的地方行政单位。

道下辖若干府、州、县等地方行政区。

清朝初期设有:河道、山东道、山西道、皖道、江西道、浙江道等。

后来随着行省的增设和调整,道的数量也相应增加。

三、府制度府是道下设的行政区划单位,类似于现代的地级市。

府下辖若干州、县等地方行政区。

清朝初期的府有杭州府、南京府、苏州府、扬州府等。

清朝末年设有直隶总督府、河南道、山东道、山西道、湖南道、湖北道等。

四、州制度州是府下设的行政区划单位,是行省、道、府之下的最基层行政单位。

清朝的州设置相对灵活,数量和范围随时调整,与当地的行政、经济和人口等因素有关。

州下辖若干县等地方行政区。

五、县制度县是州下的行政区划单位,是清朝的最小行政区域单位。

县一般由县令或知县领导,负责执行地方行政、财务和法律事务。

县下辖乡、村等基层行政单位。

除上述行政区划外,清朝还设有直隶、特区等特殊行政区划单位。

直隶是直接归属于清朝中央政府的特殊行政区,直辖多个县。

特区是设立在边疆或特定地区的行政区划单位,为了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控制和管理。

清朝行政区划体系的设置和调整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地理环境、民族分布、行政效能等。

在清朝统治时期,行政区划体系的设置和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对统一国家的管理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湖广熟,天下足”

“湖广熟,天下足”

“湖广熟,天下足”
明代李釜源在他所编纂的《地图综要》中写道:“楚故泽国,耕稔甚饶。

一岁再获。

柴桑、吴楚多仰给焉。

谚曰‘湖广熟,天下足’,言其土地广阔,而长江转输便易,非他省比。


“湖广熟天下足”是说明朝时湖广省(今天的湖南湖北)丰收的话全国的粮食就有保障了虽然现在湖南湖北还是产粮大省已经供不起天文数字的全国人口。

湖广是指洞庭湖广大区域。

清朝设有湖广总督和两广总督这里的两广指广东广西和湖广的广没关系,
湖北,江汉平原的鱼米之乡,名副其实的天下粮仓,不仅如此,这里还是全国第一块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发源地。

“湖广熟,天下足”包不包括广东广西?
范围:湖北省,湖南省(清朝的9个封疆大吏中分别有湖广总督和两广总督,所以湖广和两广不是一个地方)
湖广:元朝、明朝时有个湖广行省,辖区包括现在的湖北和湖南省,清朝后析设湖北和湖南两省,所以一般我们称这两个省的辖区为“湖广”。

所以湖南湖北实际是把原来的湖广分成了湖南和湖北(当时没分成广南和广北真是偶然,不然现在就有东南西北四个广了)。

湖广是指湖南,湖北地区
自然环境 盆地地形
大湖演变:湖广盆地的平原地带,因地盘下沉及大小河川的汇入,原为浩淼的水域
北部:江汉平原
传说中的云梦大泽:因长江,汉水挟带泥沙长期淤积,湖底逐渐露出水面形成平原
南部:洞庭平原
古代的洞庭湖:接纳湘,资,沅,澧四水和长江水流呈向心状水系,是长江流域最重要的集水,蓄洪区域
土地利用方式集约与精密→提高环境负载力,奠定湖广地区粮产丰足,经济发达的基础 .
“苏湖熟,天下足”,这是南宋的谚语,苏湖是指苏州,湖州,常州,嘉兴。

两广总督官职的基本介绍

两广总督官职的基本介绍

两广总督官职的基本介绍两广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广东和广西两省的军民政务。

以下是店铺为你精心整理的两广总督官职的基本介绍,希望你喜欢。

两广总督官职介绍设置由来两广地区(广东、广西)设置总督,始于明代景泰三年(1452年),当时两广“浔、梧瑶乱,……特遣一大臣督军务,乃以命(王)翱。

两广有总督自翱始。

”。

然这一建制在当时尚不稳定,到成化元年(1465年),为平“瑶乱”再派韩雍出任两广总督,才成定制。

嘉靖后,全国普遍设有节制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三司的总督和巡抚。

总督主理军务,比较固定的有蓟辽保定、宣大山西、陕西三边、两广四总督,而巡抚主民政、兼理军务,每省都有,甚至一省有几个。

故而总督、巡抚的辖区、驻地与三司并不一致。

在明代督抚始终是中央派出的钦差大臣,与三司之间名义上仍是中央官与地方官的关系。

地方上日常事务仍由三司管理。

清代发展到了清代,这种地方政治体制变革终告完成,总督作为封疆大吏的地位已经确立,他们的基本职责是“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

其辖区范围、官品秩位以及归属地方编制都十分明确,在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成为巩固国家统治、稳定社会的有力支柱。

中央的一切施政方针政策,均需首达总督而推行于下,同时中央通过分权于总督而收到集权的实效。

正如雍正上谕所说:“自古帝王疆理天下,必有岳牧之臣,以分猷佐治,而后四方宁谥,共臻上理,此封疆大臣,以总督为最重。

”正由于总督关乎一个地区的吏治民生及治乱兴衰,因而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对于总督人选历来都十分重视,虽说总督选任的途径有三:即皇帝亲擢、廷臣会推及吏部简选,但实际上是以皇帝亲擢为主,后两者亦得皇帝最后拍板,所以对总督的选任权便牢牢地操纵在皇帝手上,这也反映出清代皇权高度强化的历史特点。

清朝两广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广东和广西两省的军民政务。

湖广总督是什么样的存在?

湖广总督是什么样的存在?

湖广总督是什么样的存在?展开全文前言:能带上总督两个字,一般都会让人觉得是很了不起的存在,比如昔日大英帝国在各处殖民地所设的总督等。

作为土生土长的湖北人,笔者一直以来都对清朝的湖广总督有些神往。

脑袋中会琢磨,湖广总督是几品官?手中的权力有多大?管辖的地方有多大?历史上有哪些名臣担任过湖广总督?今天,我们一起从湖广总督的由来、权利和任职之人,这三个方面来走近它、了解它。

元朝的各行省一、湖广总督的由来1、总督从何而来?虽说古代封建王朝讲究一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可皇帝很难直接管理地方,必须通过委任地方官员去有效管理。

至于在地方上设多少层级,那就是一件比较综合性的事情了。

秦朝实行的是郡县两级,由朝廷来管郡,郡再管县。

后世王朝基本都还是按照郡县制的框架来进行行政区划。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元朝的行省制应运而生,明朝沿袭元制,就有了两京十三省。

明英宗继位之后,明朝的内忧外患开始加剧,然而因为各省长官互不统属,经常性地互相掣肘,导致一些事情无法及时而有效地处理,朝廷便认为“必设总督而后能平之”。

正统六年,朝廷下令让兵部尚书王骥总督军务,征讨麓川。

此后,明清两朝就有了总督一职。

明朝的两京十三省2、湖广总督从何而来?任何新事物的出现,总会有一段适应调整的时期。

总督在明朝刚出现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一种非正式官职,属于一种派出性质,有事的时候,派个人到某个地方当个总督,事情处理完后,总督也就得卸任了,一直到明宪宗继位之后,总督才开始走向了定制的道路。

满清入关之后,地方不宁,地方武将势大。

朝廷为了更好地管控地方,便把总督发展为一种长期、正式的官职。

顺治元年,朝廷考虑到两湖地区的地缘关系,便依托于明朝的湖广行省,正式设立湖广总督一职。

值得一提的是,元朝当时搞行省制时,从宋朝的荆湖路、广南西路等行政区划中搞出了一个江南最大的湖广行省,从两湖到贵州,再到两广、海南。

后来恐怕地方坐大,湖广逐渐缩水成两湖地区。

清朝朝湖广总督辖区二、湖广总督的权利1、职权湖广总督形成定制后的正式官称为总督湖北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兼巡抚事。

总督

总督
编辑本段概述
明代
正统末至景泰初,除于谦、王骥先后以兵部尚书、南京兵部尚书总督京师、南京军务外,地方亦多派总 河北保定直隶总督府遗址
督。这些总督因事而设,事毕即撤。自成化五年(1469)两广再设总督后,其职始专,近于定制,但终非地方正式军政长官。其中比较重要的总督有: 弘治十年(1497)置, 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一员,简称“三边总督” 弘治十年(1497)置,总督四川、陕西、河南﹑湖广等处军务一员, 正德八年(1510)置:总督宣大、山西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简称“宣大总督” 嘉靖二十九年置:总督蓟辽、保定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简称“蓟辽总督” 嘉靖三十三年(1550)置:总督浙江、福建、江南兼制江西军务一员,简称“浙直总督”,等等。 总督与巡抚皆为地方军政大员,合称督抚。但总督权力较巡抚大,多数地区巡抚位于总督之下,亦有总督兼巡抚者;总督辖区较巡抚广,一般都在一省以上,明末时有管辖五省、七省者;总督级别较巡抚高,地方总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选,以尚书、侍郎任者,亦加都察院正官(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职衔。专务总督除部院正官外有寺卿至其位者,加官如尚书、侍郎制。 正德十四年,武宗自称“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太师镇国公”,遂改总督为总制。嘉靖三十年,又以“制”字非臣子所用,复名总督,但习惯上仍尊总督为制台。在明朝政治中,总督举足轻重,入则为朝廷显官,出则为一方军政之首,巡抚、总兵官俱听节制,故时人称“文帅第一重任”。各地总督府一览(一)(20张)清代
总督
百科名片
总督,通常指一个国家的某片相对自主的区域中实际或名义上的最高行政长官。许多国家都有或曾经有总督这个职位。总督:清朝时期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宪”、“制台”等,官阶为正二品,但可通过兼兵部尚书衔高配至从一品。与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务的巡抚不同,总督兼管数省,同时在政务之外也兼掌军务。有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东三省总督和陕甘总督。此外明清也有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等专管某项政务的总督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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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湖广总督管辖范围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湖广总督的定义和正式简称
2.湖广总督的辖区范围及其历史变迁
3.湖广总督的职能和地位
4.湖广总督与广东、广西的关系
5.湖广总督的例子:曾国藩、李鸿章
正文
清朝湖广总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正式官衔为总督湖北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正式简称为湖北湖南总督或两湖总督。

湖广总督的辖区范围包括今湖北、湖南全境以及广东、广西部分地区。

在明朝时期,湖广总督的辖区范围更大,包括了今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等地。

后来,清朝康熙年间,湖广总督的辖区范围才被确定为湖北、湖南两省。

湖广总督的职能和地位非常重要,他总管湖北和湖南的军民政务,是清朝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

在清朝时期,总督是管理数个省份的最高掌权者,而巡抚则是某个省份的最高掌权者。

因此,湖广总督的地位和权力非常高。

湖广总督与广东、广西的关系比较复杂。

在明朝时期,湖广总督的辖区范围包括了广东、广西等地。

但是,随着历史的变迁,广东、广西逐渐独立,成为了独立的布政使司。

尽管如此,湖广总督仍然与广东、广西有着一定的联系和交流。

湖广总督的例子:曾国藩、李鸿章。

曾国藩是清朝末期的著名湖广总督,他曾经兼任湖北巡抚,后来成为了两江总督。

李鸿章也是清朝末期的
著名湖广总督,他曾经兼任湖南巡抚,后来成为了北洋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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