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股权激励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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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的四种相关理论

股权激励的四种相关理论

股权激励的四种相关理论研究与探讨股权激励的四种相关理论现代公司的两大特征是公司所有权结构的广泛分散和只拥有少量股权的经理人员对公司具有控制权.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情况下,公司资源可能被用来最大化经理人员的利益而不是股东的利益.为解决高级经理人员激励问题,早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企业就开始把一定的股权授予经理人员,将经理人员的收益与公司的长期发展计划联系起来,对股权制度安排进行了实践性的探索.从理论上来讲,企业经理人股权激励约束机制的基础主要是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以及管理学中的激励理论.契约理论及委托——代理理论现代契约理论的分支之一是委托代理理论,它是研究经营者激励机制问题的主流.信息不对称是委托代理理论的出发点和契约设计的基本动因.信息不对称是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信息经济学中的一个核心范畴,在信息经济学中,委托代理关系泛指任何一种涉及信息不对称的交易,交易中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另一方称为委托人.代理人很清楚他的决策(努力等)如何影响所观察的业绩,而委托人对这种影响并不确定,这时就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最早对信息不对称范畴加以规范和分类的是阿罗(ArrowK.),他将信息的不对称性按照以下两种标准划分:一是信息不对称发生的时间:产生于契约行为发生之前的信息称为事前不对称信息,即逆向选择;由契约签订后无法观测的行为所导致的不对称信息,称为事后不对称信息,即道德风险.二是信息不对称的内容:包括隐藏行动和隐藏信息两类.詹森和麦克林(1976)将委托代理22口广州刘进关系定义为一种企业契约,”在这种契约下,一个人或更多人(即委托人)聘用另一个人(即代理人)代表他们来履行某些服务,包括将若干决策权托付给代理人.如果这种关系的双方当事人都是效用最大化者,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代理人不会以委托人的最大利益而行动”.企业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包括:①所有者和经营者;②股东和债权人;③企业与非投资的利害关系人,例如雇员, 供应商以及顾客之间的关系.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委托代理关系影响着企业代理链条上的全部委托代理关系,所以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是最典型也是最重要的代理问题.企业经营者代理问题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其一是,经营者直接侵蚀所有者的财富;其二是,经营者不尽心尽力为增加所有者的财富而工作.因此存在着代理成本,詹森和麦克林(1976)将代理成本定义为三部分的总和:委托人的监督成本,代理人的担保成本以及由于信息不对称与契约不完全所导致的契约损失.在有限理性,交易成本为正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中,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契约是不完全契约,在此情境下,解决代理成本问题,必须进行企业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调整.剩余索取权则是指对企业总收入扣除所有固定合约支付后的剩余额要求权.在一个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中,企业的总收入肯定不是一个常量,而是一个不确定的变量.因此,不可能企业的所有者,债权人,经营者及工人均以自身投入获得一个固定的报酬,总得有人分享一个不确定的报酬.这就是企业剩余.剩余可能是负的,那就意味着以投入来承担损失,所以,分享剩余索取权就意味着分担企业的风险.法玛和詹森(1983)认为,在企业内部,解决经理人的代理问题有两种途径:其一,经营权和控制权分离,并且由所有者掌握控制权.其二,是分配给经营者一部分剩余索取权(即承担风险), 让其承担决策的一部分财富效应.与经营者业绩相联系的报酬契约(如股权激励)就属于这一类.控制经营者在报酬上承担的风险是非常重要的.按照斯蒂格利茨的分类,企业经营者存在着风险规避和风险偏好两种行为.一般认为企业经营者都有规避风险的行为倾向,即避免向那些期望收益很高,符合所有者长期利益, 但风险很大的项目投资;同样,出于对自己人力资本市场价值的关注,经营者还会避免那些预期收益高,但投资周期长的项目.当经营者在报酬上承担的过大风险时,规避风险的行为倾向会更加突出,从而导致短期行为问题.人力资本理论以西奥多?舒尔茨,加里?贝克尔为代表一批美国经济学家系统地研究和发展了人力资本理论.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认为,经济制度的最显着的特征就是人力资本的增长.人力资本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的生产要素,人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是资本的一种形态;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包括教育,培训,医疗保健和迁移等方式,对人自身生产能力的投资带来的收益率超过了对一切其他形态资本的投资收益率.中国经济学家对人力资本理论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发展,周其仁认为,企业是一个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共同订立的特别市场合约.企业合约在事前没有或不能完全规定各参与要素及其所有者的权研究与探讨利和义务,而总要把一部分留在契约的执行过程中加以规定.企业合约的这个特别之处,来源于企业组织包含着对人力资本(工人,经理和企业家)的利用.周其仁特别强调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指出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具有不可分离性,人力资本的产权残缺会使这种资产的经济利用价值一落千丈.部分经济学家从人力资本理论出发,探讨将经理人投入企业的人力资本进行产权化以取得同实物资本相当的分配权利,以此来解决企业经理人的激励问题.在这些学者看来,企业内部的独立要素所有者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提供人力资本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工人),另一类是提供物质资本(非人力资本)的所有者(资本家).由于人力资本具有与其所有者不可分离的产权特征,因而对人力资本的使用只能采用激励的方式而无法对其进行”压榨’——即使是奴隶主也不能无视奴隶的积极性问题(周其仁).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适当分配来解决激励问题时无法使管理者和工人同时享有剩余索取权,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在不同成员的积极性之间做出取舍.一方面,管理者的工作性质决定其努力程度比企业其他成员更加难以监督,或者说“监督监督者”的信息成本过于高昂,管理者获得剩余索取权以实现自我激励; 另一方面,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使管理者的经营决策行为对企业价值起决定作用:这表明降低管理者的激励而导致的效率损失高于降低工人激励而导致的效率损失.企业合约的非对称性安排意味着适度放弃对生产成员的激励而将剩余索取权分配给管理者以提高对管理人员的激励,此时将产生较少的“总”激励损失:因为这样安排下工人自我激励的弱化可以通过对他们的监督来弥补;而如果工人索取剩余,管理人员的自我激励损失就不可能由对他们的监督来弥补.对于非人力资本的提供者资本家而言,由于非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具有可分离性,因而这一资本具有抵押功能,它能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其他成员提供保险而成为企业内”天生的”风险承担者,这表明资本家相对于人力资本所有者有更好的积极性做出最优的风险决策.对比之下,人力资本的所有者的风险是不对称的,失败的成本由别人承担,而成功的收益自己占有.同时,非人力资本由于可与所有者分离因而更容易被他人滥用:人力资本的所有者不仅可以通过偷懒来提高自己的效用,而且还可以通过”虐待”非人力资本使自己受益.上述分析表明,如果负责经营决策的管理者是没有非人力资本的,他就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剩余索取者(风险承担者),而经营工作的性质又决定了他总是握有相当的”自然控制权”.保证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尽可能对应的最理想状态是,管理者自身又是一个资本家,在现代企业情境下,对于经理人的激励合约的设计就成为了关键.人力资本产权理论认为,股权激励合约通过授予经理人股权使得人力资本取得了物资形态,这将促使人力资本取得和非人力资本相同的”风险抵押功能”,从而确保经理人经营决策所带来的收益和风险最大程度地和他所掌握的控制权相对应,以此来保证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尽可能匹配并解决经理人的激励问题.激励理论管理学激励理论是在经验总结和科学归纳的基础上形成的,它以问题研究为导向,以管理环境为依托,以人的需求为基础,侧重对一般人性的分析. 按照研究侧面的不同和行为的关系不同,可以把管理激励理论归纳和划分为四种不同的类型,一是多因素激励理论,强调根据人的不同需要和不同的社会环境,设计相应的激励方案.二是行为改造理论,激励的目的是要改造和修正人们的行为,希望将环境设计技术与道德抑制结合起来,使激励形式多样化.三是过程激励理论,着重研究人的动机形成和行为目标的选择,将个人需要,期望与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四是综合激励模式理论,该理论认为激励力量的大小取决于诸多因素作用的状况.这为企业家的人力资本激励约束方式的多样化,机制的系统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下面重点介绍美国学者弗鲁姆在1964年提出的期望理论和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1943年提出的需要层次理论.期望理论,美国tL,理学家弗鲁姆提出的期望理论认为,人们在预期他们的行为会给个人带来既定的成果且该成果对个人具有吸引力时,才会被激励起来去做某些事情以达到组织设置的目标.我们可以用公式表示为:激励力=效价×期望值.可以从三个方面评估经营者的期望值.(1)与工作绩效无关的固定合同收益,如固定工资,福利等,期望值=1;(2)合同确定的与工作业绩相关的未来收益,如依据任务完成情况的提成,奖励,晋升等,业绩的实现除与个人才能有关外,受到企业内外诸多经营者不可控因素影响,属于风险收益,期望值≤1;(3)激励契约以外的间接收益,如社会声望,政府嘉奖,自有人力资本的社会价值提升等,是更加不确定的风险收益,期望值≤l.激励力与效价和期望值呈正相关,可通过增加效价或期望值来提高激励力.相对来说,效价是企业可控的,而期望值是企业不可控的,较为复杂;效价影响期望值.我们了解经营者目标效用和主导效用,设计针对性的激励机制时,要考虑到人才市场的竞争情况和企业的自身资源,超出企业自身能力的激励,效价虽高,却大大降低了期望值,产生的激励力可能不会增长反而下降,因为决定激励力大小的效价和期望值是人的经验的主观心理判断,受企业内外的各种因素的影响.需要层次理论,最广为人知的激励理论恐怕要数——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了.马斯洛是一位人本主义心理学家,认为每个人都有五个层次的需要——生理需要:包括食物,水,栖身之地,性以及其他方面的身体需要.安全需要:保护自己免受身体和情感伤害,同时能保证生理需要得到持续满足的需要.社交需要:包括爱情,归属,接纳,友谊的需要.尊重需要:内部尊重因素包括自尊,自主和成就感等;外部尊重因素包括地位,认可和关注等.自我实现需要:成长与发展,发挥自身潜能, 实现理想的需要.是一种要成为自己能够成为的人的内驱力(追求个人能力极限的内驱力).在激励方面,马斯洛指出,每个需要层次必须得到实质的满足后,才会激励下一个目标.同时,一旦某个层次的需要得到实质的满足,它就不再具有激励作用了.(作者单位:广东商学院管理学院)。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股权激励分析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股权激励分析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股权激励分析股权激励是一种将公司所有权之外的利益转移给员工的方式。

它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动机和表现,并加强员工的企业文化和忠诚度,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委托代理理论是其基本理论,它解决了企业代理问题,也是股权激励顺利实施的保障。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企业的所有者与管理层之间存在一种委托和代理关系。

股东是所有者,而管理层则是代理人,他们会代表股东管理企业,并为股东创造财富。

但是,管理层往往有自身的利益和目标,这与股东的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

例如,管理层可能更关注短期业绩,而股东可能更关注长期价值增长。

这就产生了代理问题,即代理人不一定在所有人的最大利益下行事。

在实践中,股权激励是为了将管理层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相统一,解决企业代理问题。

通过将公司股权提供给雇员,企业建立起与管理层的利益共同体,增加雇员对企业所有权和利益的投入,培养雇员的企业文化和忠诚度,使企业发展更有动力和想象力。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需要考虑一些关键问题。

首先是股权比例。

在股权激励中,应该根据员工的贡献来确定他们所持有股份的比例。

其次,要考虑股票锁定期。

锁定期是为了确保雇员在企业内部长期服务的能力,并避免他们提前出售股票。

此外,还要考虑股票发行价的问题。

如果股份的发行价格过高,员工将失去参与激励计划的积极性。

股权激励计划的落实对企业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也有影响。

首先,股权激励将增加企业中股份分散的程度,这会削弱少数股东的控制力。

其次,股权激励的实施也必须与企业治理结构有机结合。

例如,需要制定可行的股票回购和减持计划,以及合理的股权分红方案,以使所有股东获得收益。

总之,股权激励作为一种关键的员工激励管理方案,基于委托代理理论,解决了企业代理问题,并从员工的角度表现为企业价值增长。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仅短期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长期也可以加强企业文化,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股权激励可以是实物形式,比如公司股票或股权单位的授予,也可以是虚拟的形式,比如股权期权等。

泸州老窖股权激励方案的分析研究

泸州老窖股权激励方案的分析研究

泸州老窖股权激励方案的分析研究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新型的激励方式,能够降低由于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所产生的代理成本。

但是,由于股权激励自身具有两面性,如果方案设计合理且能够有效利用,会调动管理者为企业创造价值的积极性,起到激励作用;反之,则会产生道德风险,诱发管理者通过盈余操纵提升业绩以满足授权、行权及解锁条件来实现自身利益,从而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几百年酿酒历史的大型国有上市公司,在2006年首次实施股权激励,由于与新出台的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相冲突而被迫终止,时隔5年,泸州老窖2010年重新推行新一轮股权激励计划,目的是提升企业业绩,增强竞争力,但由于方案本身存在的缺陷,效果并非预期般那样顺利,其实施后的业绩也低于行业水平,并存在管理层为达到行权指标操纵利润的迹象。

这些问题的出现不免引发对泸州老窖股权激励方案实施过程的思考。

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激励理论与人力资本以及股权激励下盈余管理行为的理论分析,以泸州老窖为例,研究其股权激励的方案,本文先介绍泸州老窖股权激励方案,接着从泸州老窖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效果和管理层存在盈余管理迹象两个角度探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然后在针对方案设计本身存在的不合理之处进行原因剖析,得出关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方面的启示并为完善股权激励今后的使用效率提供建议,最后通过泸州老窖案例的分析定位整个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困境,进而为改善股权激励问题提供政策建议。

文章共分文五个部分:首先,绪论部分;阐述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评述,明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其次,介绍股权激励和盈余管理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对股权激励和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关系这两个方面的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并分开进行文献总结,为下文案例分析做好铺垫。

再次,案例描述;首先介绍泸州老窖企业的基本情况,然后描述泸州老窖股权激励计划的发展,最后介绍现行股权激励的相关内容。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浅析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必要性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浅析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必要性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浅析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必要性摘要:随着起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委托代理的问题也随之而来。

如何解决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所带来的问题成为现代公司治理的一大难题,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新型的激励制度,有效地解决了委托代理问题。

本文将在分析股票期权的定义的基础上来进一步剖析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必要性。

关键词:委托代理股票期权激励1 名词解释1.1 委托代理该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伯勒与米恩斯首次提出,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由于掌握的信息的不对称性,契约的一方通常无法低成本地控制对方,因此会产生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问题,代理人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不惜牺牲委托人利益,所以该理论核心在于委托人如何通过最优契约的设计对代理人进行激励和约束,使代理人能从自身利益出发做出对委托人最有利的选择,对代理问题通常使用监督和激励的方法,但是再严厉的监督都离不开代理人的自觉,所以为了更好实行监督,通常剩余控制权的所有者会通过让代理人参与剩余索取权的分配来实现对地实施监督[1]。

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就是利用该原理而设计出来的激励机制,通过让代理人有机会分享收益对引导他的行动与股东利益相吻合。

1.2 股票期权“期权”原本为经济学的一个名词,指给予当事人权利在一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售出有价证券的契约[2],如果到期约定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则可以通过行权赚取差价获得利益,如果低于市场价格最多损失为权利金,所以将受益无限损失有限的期权引入公司的管理,作为公司的激励制度,其具体做法是公司股东或者董事会通过授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在给定期限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的股票,让其持有公司的股权。

采用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能够让管理者享受股票升值的收益,从而提高管理者的责任感和约束力,也可以形成对管理者的长期激励,该报酬能否实现取决于管理者能否通过努力来实现公司的激励目标。

2 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必要性2.1 有利于降低企业的成本对于企业而言由于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会给企业带来代理成本。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差异分析——基于委托代理理论视角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差异分析——基于委托代理理论视角

从激励效果和代理成本方面进行分析 。
期化行为 , 企 业长期 的利益受损 , 因此从这个 角度看股 票期权 比限制性股票更有利于解决代理问题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产生激励效果不 同
( 二)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委托人 与代理人处于企业信 息不对称状态 ,上市
股票期权在授予 日不作会计处理 ,在等待期 内每
式的激励作用 以及对现金流的影响。分析 表明 , 股票期权更具有激励 效果 , 对现金流 的影响 比较 大, 并且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成本要 高于股 票期权 , 最后指 出公 司选择激励 方式要 考虑 内外部环境 和公 司 自身状况。
【 关键词】 股票期权 ; 限制性股票; 代理成本; 激励
基金 项 目: 山东省教育厅项 目( J 1 0 W G8 8 ) , 山东省教 育厅 项 目( J 1 1 WG 2 0 ) 。



励 与 惩 罚对 应 , 其 利 益 与 公 司 捆 绑得 更 紧 , 限 制 陛股 票 地将 自己的努力调整到最优水平上 ,委托人将 扣除代
的惩罚性促使激励对象业绩 目标的完成 ,并且在限制 理人产生价值 中等于经济租金 的一块 ,把剩余部分支 性股票授 予当期 , 如果是增资授予 , 按 照授予 日股票市 付给代理人。企业委托人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而 支付成
都是激励 工具 ,并且 目的都是给予激励对 象对剩余索 的人 工成 本费用 增加 , 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因此 , 在等 取权 的分享 , 但是所起到的激励作用是有差异的。
( 一)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导致的激励后果
待期, 期权成本会减少企业利润 , 但不影 响企业的现金 流。在股 票期权 的行权 日, 如果持有期权 的职工行权 ,

关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论文

关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论文
引入多维度评价指标
为了平衡公平性和激励效果,除了传统的财务指标外,还 可以考虑引入非财务指标(如员工的创新能力、团队合作 等)来评价员工的绩效。
引入专业估值机构
对于未上市公司,可以考虑引入专业的估值机构来帮助确 定股权的价值,以增加估值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未来研究方向
跨国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如何设计适应多国法律和制度的股权激励方案将成为一个重要的研 究方向。
在股权激励中的应用
人力资本理论可以作为确定股权激励对象的重要参考。企业可以通过对员工的人力资本进行评估,确 定哪些员工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从而将这些员工纳入股权激励的范围,以达到留住关键人才、激 发员工积极性的目的。
激励理论
含义
激励理论是指通过特定的方法与管理体 系,将员工对组织及工作的承诺最大化 的过程。激励理论是关于如何满足人的 各种需要、调动人的积极性的原则和方 法的概括总结。
VS
在股权激励中的应用
激励理论是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核心理论 基础。企业可以通过设定合理的股权激励 条件和行权价格,激发员工为了获得股权 收益而努力工作的动力。同时,股权激励 方案的设计也需要考虑激励的持久性和长 期性,以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03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关键因素
激励对象的选择
01
02
03
公平性和激励效果的平衡
如何确保激励方案既公平又能有效地激励员工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 果方案设计不公,可能会导致员工士气低落,甚至引发法律纠纷。
03
估值难题
对于未上市公司而言,确定股权的价值是一个挑战。估值过高或过低
都可能影响到股权激励方案的效果。
方案设计的改进建议
增加灵活性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股权激励研究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股权激励研究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股权激励研究---------------------------------------------------------------------------------------------------------------------- 编辑:麻醉qiang /文章来源:新浪提要本文从委托代理理论出发,指出股权激励的作用,分析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股权激励;作用;问题;代理成本股权激励是授予公司经营者、雇员股权,使他们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服务的一种激励制度,主要包括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收购等内容。

股权激励本质上属于公司治理的范畴,旨在使经营者、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一种以拥有剩余索取权为基础的激励机制,将经营者、员工与公司组建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使经营者、员工在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同时也承担公司经营风险,从而有效防范经营者、员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一、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现代契约理论的分支之一是委托代理理论,它是研究经营者激励机制问题的主流。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现代公司制企业的所有权与控制权是相分离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靠各种不同的契约加以协调的。

信息不对称是委托代理理论的出发点和契约设计的基本动因。

信息不对称是20世纪七十年代兴起的信息经济学中的一个核心范畴,在信息经济学中,委托代理关系泛指任何一种涉及信息不对称的交易,交易中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另一方称为委托人。

代理人很清楚他的决策、努力等如何影响所观察的业绩,而委托人对这种影响并不确定,这时就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最早对信息不对称范畴加以规范和分类的是阿罗,他将信息的不对称性按照以下两种标准划分:一是信息不对称发生的时间:产生于契约行为发生之前的信息称为事前不对称信息,即逆向选择;由契约签订后无法观测的行为所导致的不对称信息,称为事后不对称信息,即道德风险;二是信息不对称的内容:包括隐藏行动和隐藏信息两类。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企业经理人薪酬激励机制探析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企业经理人薪酬激励机制探析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企业经理人薪酬激励机制探析作者:万姝懿詹一虹来源:《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05期摘要:从企业所有者和经理人自身效用函数角度出发,借助博弈与数理工具探析了不同信息状态下委托代理薪酬激励机制的最优均衡解及其相关影响因素。

研究发现,在信息对称情形下,企业所有者可利用“强制合同”约束经理人行为决策,双方博弈均衡解达到帕累托最优;而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企业所有者需提高最优激励强度,同时经理人最优努力程度有所下降,二者博弈均衡解将偏离帕累托最优状态。

研究表明,解决企业委托代理问题,首先需对经理人实施有效监督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其次才是经理人激励机制设计。

关键词:委托代理;效用函数;激励机制;博弈均衡解;帕累托最优中图分类号: F272.923 文献标识码: A DOI: 10.3963/j.issn.1671-6477.2023.05.013一、引言职业经理人制度是起源于西方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企业制度,它伴随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而产生。

随着经济发展与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管理日趋复杂化和专业化,当企业所有者难以承担所有管理职能时,专门以管理为职业的经理阶层便随之形成。

所谓职业经理人,是指具有专业管理技能、通过接受企业经营权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进行专业管理,并据此获取相应报酬的特定管理群体。

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两权分离”,这使得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职业经理人)之间形成委托代理关系,所有者是企业资产的委托人,经营者是企业资产的代理人,二者在信用关系的基础上签订委托代理合约[1]。

然而,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加之二者效用函数不尽相同,所以存在代理人损害委托人利益以最大化自身利益的可能。

委托代理理论的研究目的在于如何用较少的代理成本去实现委托人的效用最大化,这也是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必须面对的一个主要问题,解决该问题的办法是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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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股权激励研究----------------------------------------------------------------------------------------------------------------------编辑:麻醉qiang文章来源:新浪提要本文从委托代理理论出发,指出股权激励的作用,分析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股权激励;作用;问题;代理成本股权激励是授予公司经营者、雇员股权,使他们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服务的一种激励制度,主要包括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收购等内容。

股权激励本质上属于公司治理的范畴,旨在使经营者、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一种以拥有剩余索取权为基础的激励机制,将经营者、员工与公司组建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使经营者、员工在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同时也承担公司经营风险,从而有效防范经营者、员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一、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现代契约理论的分支之一是委托代理理论,它是研究经营者激励机制问题的主流。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现代公司制企业的所有权与控制权是相分离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靠各种不同的契约加以协调的。

信息不对称是委托代理理论的出发点和契约设计的基本动因。

信息不对称是20世纪七十年代兴起的信息经济学中的一个核心范畴,在信息经济学中,委托代理关系泛指任何一种涉及信息不对称的交易,交易中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另一方称为委托人。

代理人很清楚他的决策、努力等如何影响所观察的业绩,而委托人对这种影响并不确定,这时就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最早对信息不对称范畴加以规范和分类的是阿罗,他将信息的不对称性按照以下两种标准划分:一是信息不对称发生的时间:产生于契约行为发生之前的信息称为事前不对称信息,即逆向选择;由契约签订后无法观测的行为所导致的不对称信息,称为事后不对称信息,即道德风险;二是信息不对称的内容:包括隐藏行动和隐藏信息两类。

在现代公司制企业中,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带来了剩余索取权与经营控制权的分离,产生了“委托-代理”矛盾,以及相应的代理成本。

代理成本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监督成本;另一部分是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道德风险成本。

如果作为委托人的股东建立一套最适当的激励机制,使得作为代理人的经营者为他们的最大利益而行动,那么代理成本就将大大降低。

只有给予经营者一定比例的企业利润,使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和企业收益相关联,才能达到经营者为股东的利润最大化服务的目的。

而股权激励是让经营者持有一定的企业股份,使其和股东一起分享企业剩余利润,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这就使得经营者的利益与所有者的利益趋于一致性,体现了“效率”与“民主管理”相和谐的“共同治理”原则,从而促使经营者为公司利润最大化服务。

二、股权激励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一)有利于完善企业股权结构,可以不断吸收和稳定优秀人才。

股权对经理人员的吸引力远比现金报酬大,因为即使经理人在获得股权后要离开企业的话,也可以因其享有的特殊权力而获得公司的成长收益。

为了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公司必须向经理人提供较为优厚的薪酬,而常规的高额工资和年度奖金会引起公众的注意与反感。

相比之下,股权等长期激励机制可以将财富“隐形”地转移给真正为公司作出贡献的那些经理人,从而不会引起太大的矛盾。

此外,许多公司对股权附加限制条件,规定在股权授予一段时间以后,经理人才拥有该股权,从而加大经理人离职的机会成本以减少人才的流失。

(二)可以更好地实现激励相容。

由于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当经营者的利益与股东利益相冲突时,经营者很可能会牺牲股东利益以牟取私利。

实施股权激励,建立以产权联系为纽带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管理者放在和股东同一个利益层面上,将促使管理者更加重视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另外,由于信息不对称,股东不能观测到经理人行为和自然状态,而经理人总是选择使自己的期望效用最大化的行为,所以需要一种长期的激励制度以使企业股东对真正为公司作出贡献的经营者们给予丰厚的奖励,从而促使经营者为企业的发展努力工作。

(三)可以降低代理费用。

代理费主要是指在股东与经营人之间订立、管理、实施那些或明或暗的合同的全部费用。

代理费用不仅包括以薪金和红利方式支付给经营者的显性成本,还应该包括由于经营者过失所造成企业发展损失的隐性成本。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股东无法知道经理人是在为实现股东收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还是已经满足平稳的投资收益率以及缓慢增长的财务指标;股东也无法监督经理人到底是否将资金用于有益的投资,还是用于能够给他本人带来个人福利的活动。

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将经理人的薪酬与公司长期业绩或者某一长期财务指标更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经理人能够分享他们的工作给股东带来的收益,从而有效降低代理成本。

(四)可以避免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促使其为企业的持续发展考虑。

股权激励将经营者的远期收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短期行为的出现。

占经营者收入绝大部分比例的认股权带来的红利或变现后的溢价收入与企业在未来一段时间经营的好坏是严格正相关关系,这使经营者更加关心自己未来的收益而不再短视,在“经营者的努力——企业利润增长——股东受益和经营者获得实惠”这一连续的利益驱动机制作用下,经营者更关注企业的长远成长,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良性循环。

三、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我国的股权激励实践尚处于尝试探索阶段,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不少困难。

(一)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合理。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给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带来了很大障碍。

(1)上市公司两职合一现象比较严重。

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同时又是董事会的主要领导,这就为管理者为自己获取不合理报酬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2)上市公司监事会受内部人控制严重。

我国相当一部分公司的监事会职务由内部人承担,检查监督功能较弱,监事会对公司的管理层和董事会的监督力度较小;(3)独立董事任职能力尚有差距,选聘机制不完善。

我国上市公司在聘请独立董事上过分重视名人效应,多数由董事长或大股东在熟人圈子中提名。

在此情况下,如果对经营者进行股权激励,将会面临高管人员更大的道德风险。

首先,高管人员有可能为自己发放过多的股票;其次,高管人员向上市公司转嫁风险的倾向更加强烈;第三,最为关键的一点,体现为高管人员联合庄家操纵股价的冲动加强。

(二)证券市场有效性不足。

由于市场的波动性,公司股价与公司长期价值并不完全一致,两者的相关性取决于市场的有效程度。

股权激励要真正实现对经营者的激励,需要一个有效的股票市场。

在有效的股票市场中,股价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股价的波动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高度相关。

我国股票市场效率程度欠缺,股票价格中包含更多的是投机性因素,公司的股票价格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的相关性不大,存在暗箱操纵。

由于股票价格不能反映公司的价值,也就不能反映管理层的能力和努力程度,股票价格的变动也就失去了对管理层的约束和激励。

(三)相关法律存在障碍。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在上市公司中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存在若干法律障碍。

(1)股票来源问题。

从国际惯例来看,企业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主要通过增发新股和回购本公司股票来实现,但在我国这两个渠道都受到限制。

一方面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采取实收资本制,规定股份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所发行的股份必须全部认缴。

公司无法在发行新股时预留一部分,通过授予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或者其他形式的认股权,待高管人员行权后再转化为实收资本;另一方面我国《公司法》禁止库存股,这样上市公司不能回购股票,便不能通过简便易行的库存股方式获得激励所需股票;(2)由于《证券法》规定,将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禁止其买入或卖出本公司的证券,从而使在上市公司中实施股权激励丧失了最基本的法律基础;(3)《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46条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千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这一规定直接限制了针对个人进行股权激励的最大数额,也限制了个人分享企业利润的空间。

(四)缺乏科学的业绩测评体系。

股权制度以股价作为唯一的行权标准。

我们知道,股价作为一个指标,不仅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相关,而且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

宏观环境、利率、汇率等因素都可能影响股票的价格,所以经常会出现股票价格与管理当局努力程度相关性不大的情况。

而且,由于股价可能受到人为的操纵,所以并不适合以单一的形式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标准。

(五)没有成熟的经理人市场。

经理人市场的存在,促使经理努力工作,注重为公司创造价值,重视企业的未来发展。

然而,我国目前经理人市场比较落后,现有的公司制企业靠市场竞争机制选拔的经理人所占的比例非常小,多数经理人是通过行政任命或其他非市场选择的方法确定的,经理人的升迁不能由资本市场上股票价值的升降来决定,很难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不能使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

四、完善股权激励的对策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为了使股权激励机制健康地运转,有效解决委托代理问题,我们从宏观和微观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从宏观方面来看1、加快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股权激励的实施建立良好的内部机制。

首先,要发挥股东会议最高决策机构的作用。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直接涉及到股份变化和股东权益的调整,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该项事宜的议决权应归股东会议。

由于企业本身是各种合约组成的经济组织,而股权激励制度是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关于共同治理、共同分享企业剩余的合约,是对现有公司章程的一种补充,因此这一制度最初的方案可以由经理班子或由薪酬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议,但必须经股东会议议决通过,并由独立的决策与管理机构——薪酬委员会具体执行;其次,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中较为普遍存在着董事长与总经理一人兼任、董事会成员大部分由经理人员构成的现象。

这种“自家人”格局不利于形成相互制衡的内部治理关系,也不利于股权激励机理的实现。

应该对董事会中经理人员兼任的比重予以限制,同时应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强调独立董事人数应达到1/3左右。

2、培育完善的证券市场。

由于股权激励中,行权价是以股价为依据的,所以只有在股价能真正反映公司经营状况时,股权激励才是有效的。

如果证券市场缺乏效率,不够公开、公平、公正,存在着欺诈行为等现象,势必会造成股票价格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关度不高,那么行权价格的确定也就缺乏了科学依据。

所以,完善的证券市场是有效推行股权激励的市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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