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国房价收入比的社会差距与住房政策体系的基本构想
住房政策解读政府住房政策对市场的影响和机遇

住房政策解读政府住房政策对市场的影响和机遇住房政策解读:政府住房政策对市场的影响和机遇近年来,住房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解决住房不平等、高房价等问题,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住房政策。
本文将对政府住房政策对市场的影响和机遇进行解读,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住房政策对个人和市场带来的影响。
1、政府住房政策的背景与目标政府住房政策的出台离不开满足居民住房需求的迫切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口集聚现象日益显著,住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因此,政府出台住房政策的目标是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改善住房环境,以稳定社会发展。
2、政府住房政策对市场的影响2.1 住房供应政府住房政策鼓励开发商增加房屋供应,加大新房开发力度。
通过建设公租房、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式,提高住房供应量,满足市场需求,缓解供需矛盾。
这项政策对市场影响明显,可以有效抑制房价上涨,降低居民购房压力。
2.2 购房政策调控政府住房政策为购房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调控措施,如实施限购、限贷等,以抑制炒房、投机行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这些措施对市场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可以有效地维护市场秩序,保持市场稳定。
2.3 促进居民消费政府住房政策的实施可以促进居民消费,推动家具、家电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当居民购房后需要更新家具、购买家电等,从而刺激了相关产业的市场需求,带动了市场的增长。
3、政府住房政策带来的机遇3.1 产业链发展政府住房政策的实施,推动了房地产产业链的发展。
除了房屋开发和销售外,还涉及建材、家具、装修、金融等众多行业,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这对投资者、企业和就业市场都带来了机遇。
3.2 房地产金融创新政府住房政策的推行,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创新的机遇。
例如,住房抵押贷款、住房租赁金融等金融产品的创新,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产品种类,满足了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
3.3 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政府住房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住房选择。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现状和发展思路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现状和发展思路近年来,中国住房制度改革一直在进行中。
虽然在政策的推动下,住房供给不断增加,但是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现状分析目前,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存在以下问题:一、住房价格过高。
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导致房价普遍偏高。
据统计,全国90%的城市房价已经超过了居民可承受的范围。
二、住房质量不高。
由于住房市场的繁荣,一些开发商并没有将住房的质量放在首位,往往只考虑利润,从而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
三、住房供给偏向高档房。
由于利润考虑,住房供给大多数集中在高端房屋市场,而中低档房屋供给不足。
四、财政资金投入不足。
在住房领域,政府在供给侧改革中的重心多在“去库存”、“去杠杆”,而投入金融、税收等多个方面的资金相对较少。
发展思路为了实现住房制度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的基本理念,我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住房制度改革。
一、扩大保障房的建设规模。
保障房的建设是改善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的有效途径。
应该加大对保障房建设的投入力度,扩大保障房建设规模,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二、完善住房贷款制度。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对房贷资金的监管,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合理的房贷制度。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
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对于开发商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打击,维护市场公平。
四、多渠道筹集改善性住房投资资金。
政府应该加强政策协调,通过增加税收优惠、发行地方债券等多种投资方式,增加住房改善性资金投入。
五、加强城乡住房体系的整合。
加强城乡住宅、建筑、规划的整合,形成城乡统一、配套合理、各有侧重的住房体系。
六、完善住房租赁市场。
通过引入租房税收优惠、租房贷款等方式,增加住房租赁市场的供给量,缓解购房压力,同时减少房地产泡沫的风险。
总结住房制度改革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思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修改完善。
只有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住房制度营造公平的竞争市场环境,才能够更好地解决我国当前的住房问题,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试论中国住房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试论中国住房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目录摘要..............................................................................1 关键词 (1)一、中国住房政策的发展过程.............................................1 (一)、住房实物分配制度改革阶段....................................2 (二)、住房实物分配向住房市场化改革的过渡阶段..................4 (三)住房市场化全面推行阶段..........................................5 二、中国住房政策中存在的问题..........................................6 (一)、我国住宅私有率攀高,“房奴”大量涌现 (6)(二)、官商勾结获暴利,房地产市场被扭曲...........................7 (三)、住房保障机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8 (四)、价格昂贵的廉租房 (9)(五)、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尚未达到预期目标........................10 三、中国住房政策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2 (一)、将房地产政策和住房政策混淆,导致基本住房保障严重缺失。
.............................................................................. 12 (二)、过度强调住房的经济发展功能忽视了住房的保障功能......13 (三)、模糊的保障性住房界定.......................................... 13 (四)、商品住宅价格呈上升走势,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成效不佳14 (五)土地出让制度存在缺陷,导致住房价格的快速上涨。
房价收入比与政策的调整方向

是考察居民购房能力的—个通行指标。
从 国际比较来看 。我 国不同收入群体
3 . 我国最高收入户和最低收入户房价 的房价收入比差距也是较大的,而且低收
房价 收 入 比的社 会差 距
收入比的差距在加速扩大。2 0年 ,最低 入家庭的房价收入比也是较 高的。 00 我国房价收入 比的总体水平不高 ,也
户的房价 收入从2 0年 的6 7 00 . 上升 ̄2o 国家 经济 实力 、住房市 场 、居 民收入水 通过提高家庭收入来显著提高购房能力。 6 o5
年的7 5 、 ,增幅为 1.% ;低收入户的房 平 、消费结构、居住 习俗 以及每年上市住 因此 ,基本居住权 的保障、购房能力社会 7 62 价收入 ̄)2 o 年的1. 上升 ̄2o 年的 房的构成等诸 多因素的综合影响,而不同 差距的调节需要政府住房政策发挥作用。 LL oo , 08 1 o5
1. ,增幅为1.%。而最低收入户的房 国家 、不 同时期拥 有 的相 关 因素很 不一 这里的住房政策 ,是指政府满足不 同层次 47 4 6 2 价收入 比上升速度更快 ,从20 年的1. 样 ,因此 ,房价收入 比的国家差别很大 , 00 46 7
上升到2 0 年的2. ,增幅高达5 .%。 o5 29 6 3 7 并没有所谓的国际惯例。 住房需求的政策 ,它不同于产业政策 ,也 不同于行业管理政策。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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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界 沿 l 前 业
房价收入比是指家庭住房总价 ( 即一 降幅 为1 %。最高 收入 户的房价收入从 价收入比是较低的 ,而且与国际平均水平 . 7 次性购房总价 ) 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 , 2 0 年的2 5 00 . 下降 ̄2 o 年的24 ,降幅 接近。 9 o5 .5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思路与建议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思路与建议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随之而来的住房问题却一直未能得到根本解决。
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住房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
当前,住房问题已经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需要进行全面深化的住房制度改革。
本文将针对中国住房制度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中国住房制度现状1、房价高企,消费能力不匹配近年来,中国城市的房价涨势持续,特别是一线城市的房价更是达到了极高的水平,远远超过绝大部分人的收入水平,导致人们购房难、买房贵。
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缺乏有效的调控措施,导致投资性购房居多,使得房价不断上涨。
2、政府主导,市场不自由在中国,房地产行业是政府主导的行业。
政府制定了大量的相关政策法规,从土地出让到楼盘销售,所有的环节都要经过政府的审批和监管。
一方面,政府制定的房地产政策确实起到了推动市场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但另一方面,也导致了房地产市场的不自由和不透明。
政府的干预,抑制了市场竞争的活力,导致开发商往往有意无意地形成联合抬高房价,进而加剧了住房紧张的矛盾。
3、城乡差距,住房供需失衡在城市与农村住房问题上,城乡之间的差距比较大,导致住房供需失衡,农村传统的住宅建设无法满足当代人对住房的需求。
同时,随着城市化不断推进,城市人口不断增多,人们对住房的需求急剧增加,造成了住房供应短缺、租金高涨等问题。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促进全国性的城市化建设,政府应该加大对住宅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加强集中供热、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的同时提高住宅舒适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水平。
在城镇化的进程中,住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有了优质的住房基础设施建设,大家也就更愿意居住在城市里面,从而使得一些偏远的地区能够更好地融入城市体系,从而加快城市化进程。
2、加强产权保护,改革住房税制保护产权是市场经济的根本,也是住房制度改革的基石。
2024年全国房价收入比报告

引言: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一直备受关注,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房价也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需求。
然而,房价上涨速度迅猛,导致房价与收入之间的比例日益失衡。
本文将对2024年全国房价收入比进行详细分析和报告,以揭示目前中国房价收入比的状况。
一、全国平均房价和收入水平分析根据最新数据统计,2024年全国平均房价为XX万元,而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XX万元。
从整体数据来看,2024年全国平均房价较去年有所上涨,而收入增长相对较慢。
这显示出房价收入比在不断扩大。
二、地区房价收入比对比该报告还对全国各个地区的房价收入比进行了详细对比。
研究发现,一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最为突出,例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普遍高于10倍,这意味着购房对普通居民而言几乎是件奢望。
二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也较高,大多超过8倍,而三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相对较低,一般为4倍至6倍。
这些数据表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热点城市房价收入比继续走高,城市居民面临更大的购房压力。
三、房价收入比影响因素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房价收入比不断扩大的原因,我们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
首先,土地供应不足是关键因素之一、城市土地有限,供不应求导致土地价格迅速上涨,从而推动房价上涨。
其次,人口流动也对房价收入比产生了一定影响。
一线城市吸引了大量的人口流入,人口密度大幅增加,使得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从而推动了房价的上涨。
第三,金融政策也对房价收入比有一定影响。
松动的信贷政策会带动房价上涨,而收紧的政策则会对房价收入比产生抑制作用。
四、房价收入比的影响和应对建议不平衡的房价收入比会带来社会经济问题,例如低收入群体购买力的下降以及贫富分化的加剧等。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采取积极的措施。
首先,加大土地供给,并引导合理的土地利用。
增加土地供应可以减少土地价格上涨的压力,缓解房价上涨。
其次,控制过度金融刺激,遏制房地产市场过热。
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和合理的信贷政策,防止炒房行为。
房价收入比的缺陷与修正

浅析房价收入比的缺陷与修正【摘要】近年来,随着国家针对房地产市场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关于房价是否过高,是否超过了我国居民的承受范围以及国家应不应该调控等等的一系列争论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作为衡量房地产市场是否健康以及国家制定政策重要依据的房价收入比,也逐渐被人们熟知,那么房价收入比究竟源自何方?又是否适用于有着特殊经济背景的中国房地产市场?本文通过分析对比得出房价收入比指标本身的缺陷以及在实际应用中的局限性,并且提出了几点修正意见,希望人们以后能够用更加多元化的眼光来看待房价收入比。
【关键词】房价收入比;指标;缺陷;修正一、国外房价收入比的起源与推广(一)房价收入比的起源与提出“房价收入比”一词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期提出的“一周薪抵一月租”、房租支出不超过家庭收入的25%的经验法则。
后来也叫做“住房支出收入比”。
住房支出收入比最初的目的是为了测量并确立一个科学的标准,以便指导政府的福利政策。
它的定量标准起源于19世纪德国统计学家恩格尔关于家庭支出与家庭收入关系的研究即“消费法则”:一个家庭越贫困,则花费住必须的食物上的支出所占家庭总支出的比重越大。
后来施瓦贝在此基础上对家庭系统支出中的住房支出展开了系统研究,并且提出了与住房相关的消费法则:一个人越贫困,则他必须花费在住房上的支出所占总支出的比重越高。
随后,住房支出比成为了学术界研究的焦点。
但是到了20世纪30年代由于住房支出比在概念、理沦以及实际操作等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多未能解决的难题,关于住房支出比的研究转入低潮。
至此,雷诺等人开始使用房价收入比的概念,以化解这些未能解决的难题。
(二)房价收入比的推广与应用1986年,由联合国人居署和开发计划署设立了城市管理项目,房价收入比成为其中的重要指标。
1990年,世界银行和联合国人居署启动了住房指标项目,房价收入比位于25个主要指标中的第5位。
住房指标项目演变为了城市指标项目之后,房价收入比仍是重要的指标。
房价收入比多少合理

房价收入比多少合理篇一:房价收入比不真实房地产有泡沫吗?按照租售比或者房价收入比,以及房地产总市值占gdp的比例,毫无疑问,中国房地产有泡沫。
温家宝总理在两会后的记者招待会中指出,目前的房价与居民的收入不匹配。
但是,中国住房价格泡沫挤到什么程度是合适的?必须建立中国自己的房价收入比与租售比的标准,用国外的标准或者用失真的数据人云亦云难免产生失误,甚至影响中国房地产改革的大局。
目前比较流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到6倍为合理区间。
这一比例是上世纪90年代初世界银行专家在进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时,提出的一个世界银行认为“比较理想”的比例。
一些中国房地产研究机构显然认为中国的房价收入比,应该回到公认标准,比世界银行认可的理想状态高一些。
表面上看,房价收入比正在回归合理范围,但这一较为乐观的数据显然未能说服大众。
有网友根据“2011年当地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平均人口×合理房价收入比/90平方米”,计算了各地的“合理房价”。
如北京4387元/平方米、上海 4831元/平方米、广州 4573元/平方米、南京 4293元/平方米等。
其他机构的推测要悲观得多。
3月22日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社科文献出版社、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发布的调查研究结果推算,我国城镇房价收入比为,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高达。
相比其他国际大城市,房价高到离谱。
伦敦房价收入比,首尔为,纽约为,悉尼为。
房价收入比相差如此之远,说明在推算房价收入比的过程中缺乏统一的标准与真实的数据来源。
按照此等数据,根本不可能得出客观的现实与务实的政策。
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式,是以住宅套价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而后得出新建房、二手房、所有住宅房价收入比的中值。
家庭年收入指家庭全部成员的年度税前收入,通常包括夫妇二人,家庭年收入同样取中值。
选取的住宅是新建住房、旧有住宅等。
这种计算方法得出的数据通常比较准确,因为根据纳税情况可以获得较为真实的收入,而旧有住宅等不可能存在阴阳合同等数据造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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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价收入比的社会差距与住房政策体系的基本构想摘要:2005年,我国房价收入比平均只有6.77,不算很高,但社会差距较大:最低收入户的房价收入比平均是22.69,最高收入户平均是2.45,前者是后者的9.3倍。
因此,我国应进一步完善住房政策:通过税收政策来调控市场,通过政策性金融手段来提高居民的支付能力;对低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廉租房政策来保障其基本的居住需求;对高收入家庭,应由市场来供给住房,政府主要通过货币政策来调节房地产市场的波动。
关键词:房价收入比;社会差距;住房政策房价收入比是指居民购房总价与家庭年收入的比值,是考察居民购房能力的一个通行指标。
在国外,计算房价收入比所选取的房价都是中位数价格或平均数价格,家庭收入也都是中位数收入或平均收入,但国内一般都用平均数。
一、我国房价收入比的社会差距(一)不同收入群体房价收入比的计算。
本文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城镇居民收入分组资料,计算出从最低收入户到最高收入户共七个组的房价收入比(是各组的平均水平,下同),如表1所示。
如果以房价增速与中等收入家庭收入增速大体同步为合理标准看,我国近两年房价增速明显偏高,这直接导致中、低收入家庭购房支付能力下降。
但由于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速一直较低,即使房价增速保持在一个合理水平,这些家庭的房价收入比也依然会较高,与中、高收入家庭的差距也会继续扩大。
因此,我国房价收入比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是居民收入差距过大,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长缓慢,而房价增长过快。
二、我国房价收入比的国际比较(一)平均房价收入比的比较。
关于房价收入比的合理范围,有国际机构曾提出4:1-6:1的区间,但由于国内外对家庭收入、房屋成套面积的统计口径不一致,国内曾有学者提出我国房价收入比的合理范围应是4:1-9:1之间。
实际上,房价收入比的高低受每个国家经济实力、住房市场、居民收入水平、消费结构、居住习俗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拥有的相关因素很不一样。
因此,房价收入比的国家差别很大,并没有所谓的国际惯例。
例如,世界银行对全球96个国家(地区)1998年的统计资料显示,房价收入比最高的为30,最低的为0.8,平均值为8.4,中位数为6.4。
一半以上国家(地区)的房价收入比在6以上,还有一部分在4以下,列入4-6范围内的只有一小部分国家(地区)。
虽然没有国际惯例,但通过上述数据可看出,国际房价收入比的平均水平在6.4-8.4之间(见表3)。
从这个标准看,我国当前的平均房价收入比较低,而且与国际平均水平接近。
从全球96个国家(地区)的平均水平看,高收入家庭的房价收入比总体上也低于低收入家庭,但差距要比我国小很多。
2005年,我国最高和最低收入户房价收入比差距是20.24,而国际同等差距只有4.1,只有我国的20%。
总之,我国房价收入比的总体水平不高,也与国际平均水平接近,但我国不同收入群体的房价收入比差距很大,最低收入家庭的房价收入比要比同等国际平均水平高很多,中等收入家庭的房价收入比与同等国际平均水平接近,而高收入家庭的房价收入比要小于同等国际平均水平。
这说明,我国住房问题的核心是购买能力的社会差距过大,而根源却在于收入差距过大。
三、我国住房政策体系的基本构想尽管房价收入比的差距主要由收入差距造成,但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低收入家庭不太可能通过提高家庭收入来显著提高购房能力。
因此,基本居住权的保障、购房能力社会差距的调节需要政府住房政策发挥作用:对低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廉租房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的居住需求;对高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市场来满足其合理的居住和投资需求;对中等收入家庭,则需要政府和市场共同发挥作用。
从国际经验看,这种边界的划分非常必要。
否则,不是政策走样就是扰乱市场,违背政策的初衷。
我国人口众多、收入差距巨大、中低收入家庭多、征信系统不完善等现实国情,决定我国政府直接供给住房只能限制在小范围,即低收入家庭。
对众多的中等(包括中低和中高)收入家庭,政府首先应调控市场来满足多样化的需求,同时通过政策性金融手段来提高这些家庭的支付能力。
对高收入家庭,应由市场来供给住房,政府主要通过货币政策来调节房地产市场的波动。
因此,我国住房政策体系应包括以下四部分:(一)实施与单户面积和容积率挂钩的房地产税收制度。
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占有土地,就等于占用了其他人和后代人使用土地的权利,应该征税。
从理论上说,税率应等于土地占用的边际机会成本。
占用土地越多,机会成本越大,征收的税额也应越多。
而且,高收入群体通常占有了地段好、各种服务设施齐全的住房,享受了更多更好的社会公共服务。
从这两个意义上说,将城镇居民个人房产纳入征税范围有助于增强社会公平。
目前,我国不动产税制改革已基本达成共识,基本思路是:按照保有重、流转轻的原则,在不动产的取得(开发)环节,取消目前存在的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在不动产的保有环节,将目前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个税种合并为一个统一的房地产税;在不动产的流转(交易)环节,只保留契税。
不动产税制的主体税种为房地产税,其纳税人为房地产所有者和法定使用人,包括内外资企业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人;征税对象为纳税人拥有的全部房地产价值,对自用和出租不再做区分;房地产税税率的合理范围在0.3%-0.8%之间。
为保证人们基本住房的需要,房地产税可规定有限的减免条款,减免税的权力下放到地方政府。
鉴于我国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的国情,统一的房地产税税率应采用累进制,而且还应与单户面积和容积率挂钩:首先根据单户面积确定基准税率,然后在此基础上乘以一个容积率调整系数(即:实际税率=基准税率容积率调整系数)。
住房面积越大,税率越高,多套住房面积累计计算;容积率越低,系数越高。
由于税额最终会转嫁给消费者,这种税率制度设计主要是通过对需求的调节来引导供给,使同等土地多供给住房面积,同等面积多供给住房套数。
(二)加快建立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
住房是资金密集型的产品,单位价值很高,一般都在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之间,远远超过一般家庭的年收入水平。
因此,住房消费总是与社会信用尤其是消费信贷紧密结合。
这样,政府就可对个人购房提供金融支持,来提高他们的支付能力。
支持手段除降低首付比例外,更应提供长期优惠利率。
可根据长期国债的利率趋势,确定一个相对固定的政策性住房贷款利率,利率水平相当于市场利率的二分之一左右,还贷期限可延长至30年,对一些特殊困难人群到期无法还款还可在原贷款期限的基础上再延长10年。
为此,必须建立规范的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
首先,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向政策性住房金融转变。
住房公积金兼具融资和补贴功能,是一种典型的政策性金融工具,但它现在归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各地市场分割,远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
可将各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由行政管理部门逐步改造成住房金融银行,并将住房金融银行及其业务纳入银监会的统一监管体系,允许不同住房金融银行异地开展业务,允许企业或个人自由选择交纳机构,增强住房金融市场的竞争性。
其次,还可通过招标方式允许相关商业银行开展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
具体可借鉴德国的经验,实行先存后贷、存贷挂钩的政策。
同时,建立政策性住房贷款风险担保机制,为中低收入者提供担保。
贴息资金和担保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支付。
可探索将经济适用房向普通商品房转型,对土地出让的暗补转向对贷款利息的明补。
在个人收入和住房征信系统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对政策性住房贷款必须有严格的限制:一是只对首次购买提供。
二是只对标准面积以下的住房提供。
任何人购买超过标准面积的住房,都不提供政策性贷款。
用政策性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其房产证上必须注明。
同时在贷款合同上约定一个市场利率水平,购买者如将住房出售,必须按约定的市场利率水平补交利息,否则不得过户。
(三)加强和规范廉租房制度。
廉租房是以租的方式来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它不具备保值增值的功能,能有效解决资格审查的难题,并减少权力寻租现象,更适合我国国情。
因此,必须加强和规范廉租房制度。
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增加供给。
应将廉租房建设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要责任,列入政绩考核范围,并加强督察。
地方政府应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廉租房年度建设指标,将建设任务具体化、法定化。
通过这些措施彻底改变廉租房严重缺乏的局面。
廉租房的保障对象应限定在占城镇家庭总户数 5.5%的低收入家庭上(约1000万户),并以民政部门的低保户等为重点。
第二,完善相关制度。
各地政府应结合小康社会指标和本地实际。
确定本地廉租房的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套型结构、人均居住面积等指标,既不能将廉租房建成贫民窟,也不能与商品房攀比,以确保廉租房的流动性能。
同时,充分吸取经济适用房使用管理中的教训,因地制宜地确定租金标准、租用期限及各项管理办法和社会听证、公示制度;对廉租房对象须跟踪服务,对家庭收入超过规定范围的廉租对象须及时清退。
第三,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
政府提供廉租房,并不等于政府要直接建设廉租房,应鼓励政府通过市场化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取房源,既减少寻租空间,也活跃房地产二级市场。
在出租方式上,要逐步建立租金补贴及实物配租相互联动的模式,可考虑采取经营租赁、委托租赁等方式。
应建立专门的非营利性组织,统筹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廉租房。
廉租房的受理、审核等工作,应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并建立居住地和媒体两级公示制度,增加出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四,保障资金供应。
应根据年度建设目标,明确规定每年用于廉租房建设和租金补贴的财政预算资金、土地收益比例、公积金增值收益等,从制度上保障每年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
由于廉租房的租金收益具有较强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可探索用资产证券化(发行证券到期后再支付投资者券款)的方式,解决廉租房收益回收的时滞性问题。
(四)完善以货币工具为主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由于建造周期较长、土地资源稀缺以及位置固定等特点,住房产品的供给弹性很低。
即使价格上涨,供给在短期内也不会迅速增加。
同时,住房产品又具有很强的保值增值性,是一种理想的投资工具,极易产生投机性需求。
在价格上涨时,需求往往不会下降,还会增加。
这样,住房产品一旦出现供不应求,不会像其它商品一样能很快通过市场调节达到新的供求平衡。
相反,其供求缺口会越来越大,并形成泡沫。
如没有政府干预,住房产品价格在短期内会迅速上涨,降低消费者的实际购买能力;而且泡沫破灭,价格又会迅速下跌,直接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政府有责任保持住房市场的稳定。
而住房市场投机需求旺盛总是以流动性过剩为背景,任何减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