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讲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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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以及许多其他领域中,动火作业是一项常见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

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应运而生。

动火作业,简单来说,就是在禁火区域内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这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烘烤、打磨等操作。

由于这些作业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因此必须在进行之前获得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主要目的是明确责任、规范操作流程,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以将风险降至最低。

它就像是一份“安全契约”,约束着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一份完整的动火作业许可证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重要部分:作业基本信息:包括作业的地点、时间、作业内容和作业人员的姓名、工号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准确了解作业的具体情况和涉及的人员。

作业环境描述:详细说明作业现场的环境特点,例如周围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通风情况如何,是否有其他交叉作业等。

这对于评估潜在的危险至关重要。

风险评估:对可能出现的火灾、爆炸、烫伤、中毒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时要考虑到作业的性质、环境因素、设备状况等多个方面。

预防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比如,清除作业现场的易燃物,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设置警示标识,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等。

审批流程:动火作业许可证需要经过一系列人员的审批,包括作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每个人的审批意见和签名都要记录在许可证上,以确保责任明确。

应急措施:万一发生意外情况,要有清晰明确的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如何报警、如何组织人员疏散、如何进行初期灭火等。

在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时,作业负责人需要向审批人员详细介绍作业的情况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审批人员则要根据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

只有在所有条件都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许可证才能被批准。

获得许可证后,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上的规定进行操作。

在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在工业安全领域,动火作业许可证(也称为动火证)是一个重要的工具,用于确保工业设备或工艺流程在执行动火作业时的安全。

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工业安全管理体系(SMS)中关键的一部分,它要求对所有涉及的工业设备或流程进行细致入微的风险评估,以及在执行动火作业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一、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流程在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之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的风险并采取预防措施。

风险评估应由专业安全人员或专家进行,并需要覆盖作业区域内的所有设备、材料和流程。

在风险评估过程中,需要特别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可能影响作业安全的各种因素。

完成风险评估后,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穿戴防护装备、使用适当的工具和设备、以及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这些措施应与风险评估的结果相适应,并应明确执行动火作业的程序和规定。

然后,这些措施应提交给相关的安全管理团队进行审批。

安全管理团队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和制定的安全措施,决定是否颁发动火作业许可证。

如果决定颁发许可证,应对执行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能够执行所有的安全措施。

二、动火作业许可证的注意事项1、许可证的有效期:动火作业许可证应明确标注有效期,一般不应超过执行动火作业所需的时间。

如果需要延长许可证的有效期,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并提交给安全管理团队进行审批。

2、许可证的更新:如果作业条件或环境发生了变化,例如设备维护或更换了新的工艺流程,那么原有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可能不再适用。

在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并更新许可证。

3、许可证的撤销:如果在执行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现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或出现其他紧急情况,安全管理团队有权撤销动火作业许可证。

三、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价值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价值在于它能够系统地管理工业设备或工艺流程中的风险,从而确保工业安全。

通过明确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以及严格的注意事项,可以有效地降低工业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资产的安全。

动火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

动火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生产、施工、检修等过程中的动火作业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生产、施工、检修等环节。

三、动火作业分类1. 按照作业场所和作业内容,动火作业分为以下类别:(1)焊接、切割作业;(2)烘烤、焚烧作业;(3)砂轮打磨作业;(4)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2. 按照作业场所和作业内容,动火作业分为以下等级:(1)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作业:除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3)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四、动火安全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1. 动火作业前,动火单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动火申请,并填写《动火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2. 安全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确认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3. 安全管理部门对动火作业进行风险评估,对符合要求的动火作业,签发《动火安全许可证》。

4. 《动火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为作业当天,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收回。

五、动火安全许可证的使用与管理1. 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安全许可证》中的各项要求。

2. 动火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3. 动火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4. 《动火安全许可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重新办理。

六、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现场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3. 动火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技能。

4.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消除火灾隐患。

七、监督与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动火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

《动火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

《动火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动火作业程序,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所有动火作业,包括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分类第四条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

第五条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第六条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第七条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要求第八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确保动火作业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粉尘浓度等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清理动火作业区域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动火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对动火作业区域进行检查,确保无火灾、爆炸等事故隐患。

第四章动火安全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前,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动火安全许可证。

第十五条动火安全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包括:(一)动火作业申请报告;(二)动火作业方案;(三)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四)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记录;(五)动火作业区域安全检查记录;(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部门收到动火安全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动火安全许可证。

第十七条动火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0天,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但最长不超过90天。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一、制度目的为了保证动火作业在安全、有效、高效地进行,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部门和工作人员。

三、作业内容1.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钎焊、火烧、火切、火打、灵活管道连接、举牌灯光等。

2.动火作业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固定防护、防火毯铺设、灭火器的搭配使用等。

3.动火作业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监督;–严格执行“三同”原则:同步开工、同步停工、同步检查;–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对象、材料工具、安全防护、应急预案等;–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能够合理使用相关设备、工具,并知晓应急处理措施。

四、作业操作流程1.提出动火申请,填写完整的《动火作业申请表》,并经过现场复核、审核、批准。

2.指定负责人,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进行动火前的现场勘查,做好现场固定、防护、通风散热等准备工作。

3.对现场进行严格管理,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定期对动火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

4.在动火现场设置警戒线,督促人员佩戴好各种安全防护装备,按照作业流程进行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防火检查工作,并启动应急预案,防止燃烧物重新燃起。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1.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对动火作业的危害、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详细解释。

2.签订责任状,明确作业责任,规定惩罚措施。

3.每年对动火作业进行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动火作业。

六、作业许可证1.动火作业前必须持有有效的“作业许可证”。

2.作业许可证应包含以下信息:–动火作业单位名称、编号、作业区域及时间;–动火申请人及批准人签字,并盖章;–动火方式、作业环境、安全保障措施、紧急情况处置方法等详细信息。

七、安全检查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督导工作,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2.整改不达标的安全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3.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动火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

动火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

动火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意识1.1 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重要任务,它事关员工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员工的安全感和稳定性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企业要对员工培养安全生产意识,才能确保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安全生产意识的培养企业要对员工培养安全生产意识,让员工明白安全对企业的重要性。

培养安全生产意识的方法包括灌输知识,加强培训,定期开展演练等。

2. 动火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内容2.1 原则1.安全第一,事故零容忍。

2.依法依规,动火作业前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3.动火现场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检查并保证功能完好。

4.严禁动火作业时吸烟。

5.动火作业必须有现场监管人员负责监管。

2.2 管理流程1.动火作业前,安全负责人需讲解操作注意事项,并要求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签署保证书。

2.动火作业前需办理动火安全许可证。

申请者应填写《动火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并附上作业需要的材料。

3.动火作业组织人员依据《动火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及《动火安全许可证》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动火作业。

4.动火作业完成后,作业组负责人须向现场监管人员交代情况,并获得现场监管人员确认。

2.3 作业要求1.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没有危险品和易燃物品。

2.动火作业前应保证空气流通畅通,动火位置无积水。

3.动火的人员应穿戴完备,戴好防护用品并准备好安全设备。

3. 动火安全许可证的管理3.1 动火安全许可证的发放1.申请人应在动火作业前向安全负责人递交《动火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并附上需要的材料。

2.安全负责人审核申请表并进行现场考察,审核通过后颁发动火安全许可证。

3.2 动火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1.动火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为1个月。

2.动火安全许可证有效期过期之前需重新办证。

3.3 动火安全许可证的管理1.动火安全许可证需刻有许可证号和有效期,并加盖安全负责人的印章。

2.动火安全许可证由安全负责人统一管理。

动火作业学习心得

动火作业学习心得

动火作业学习心得动火作业学习心得操作规程进行。

操作规程不能是一纸空文,必须有监督机制使其贯彻实施。

四是,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培训。

安全培训是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安全知识的重要途径,首先你要让你的员工知道怎么做是安全的,怎么做是不安全的,这样他们才会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我怎么做企业才会对我认可,怎么做会危害企业的安全生产。

五是,各级主管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有了各种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到底有没有实施?实施了,那么实施的怎么样?这些也都是关系到企业安全生产程度的因素。

既然你制定了这么多规章制度,你就要去监督实施,这就要求企业主管对其进行检查,这样才能使各种规章制度切实得到落实。

只有这些安全规章制度得到了落实,安全生产才真正的有了保障。

六是,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更正。

经过安全检查后发现了问题后必须及时整改,降低其演变为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如果发现了安全隐患不去整改,那么,我们根本就没有必要浪费人力物力去检查。

所以安全隐患的整改必须及时彻底。

七是,熟悉电气设备事故处理的方法对值班人员来说十分重要,因为这不仅是靠经验积累而成,还需要不断学习有关规程,了解电气设备的技术性能。

值班人员应经常开展事故预想、安全活动讨论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强对事故处理方法的认识,使真正发生事故时做到头脑清晰,有条不紊,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

八是,工作责任心。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句话深刻揭示了千里长堤虽然看似十分牢固,却会因为一个小小蚁穴而崩溃的道理。

更是警示我们世人,事情的发展是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当存在微小的安全隐患时,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正确及时处理,就会留下无穷的后患。

所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及时处理好不安全因素,避免事故或灾难的发生。

通过此次事故的发生,我们应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照,结合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设备管理以及事故通报的学习,提高我们的安全思想素质,做到安全无小事。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学习心得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学习心得

近期,我有幸学习了公司新制定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实践,我对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以下是我的一些学习心得。

首先,我深刻理解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爆破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由于动火作业涉及到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一旦操作不当,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

因此,制定严格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产秩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学习过程中,我重点了解了以下几个方面:1.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在动火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动火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无任何可燃物品,同时,操作者需对现场安全进行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等可能喷溅的区域。

2. 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操作者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如:操作者必须持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物品,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动火作业人应参与作业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等。

3. 动火作业后的安全检查。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残留火种、高温熔渣等危险因素。

4. 职责分工。

在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中,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如:安全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技术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设备组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动火作业部位所在部门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等。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以下几点:1.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执行。

2.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要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4. 作为动火作业人员,要时刻牢记安全责任,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为公司的安全生产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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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
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港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生产基地动火作业的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基地生产现场、化学品仓储区、油品仓储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动火作业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重点防火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社会影响大的部位,包括项目部涂装作业区、储油罐区、危险化学品储存区、油品储存区、变电站、配电设备、员工宿舍及人员聚集场所等区域(部位)。

3.2特殊动火:指在重点防火部位的动火作业。

4.依据与HSE目标
4.1编制依据
4.1.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4.1.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4.1.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4.1.4《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4.2 HSE目标
a)危险场所动火许可证办理率100%;
b)用火现场火灾预防措施落实率100%;
b)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5.职责
5.1 HSE管理部负责项目部动火许可证的办理审批和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

5.2行政部负责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动火作业过程的现场监督。

5.3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部变电站、配电设备区域动火作业的现场监督。

5.4 涂装作业队负责涂装生产车间、油漆和有机溶剂存储区动火作业的现场管理。

5.5危险化学品、燃料油、油品储存区的管理人员负责本区域动火作业的现场监督。

5.6动火单位负责办理动火许可证,并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监护。

6.管理内容
6.1动火许可证办理
6.1.1动火许可证的办证范围
凡在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动火作业的,必须在动火前办理动火许可证。

6.1.2动火许可证办理与审批
凡符合动火许可证的办证范围的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许可证》,经HSE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6.2岗位安全职责
6.2.1 动火许可审批人的职责
a) 对动火单位制定的安全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确认和补充,提出安全动火作业要求;
b) 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和周围情况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并指定现场监督人员。

c) 批准或取消作业。

6.2.2现场监督人员的职责
a)负责监督检查动火作业过程和动火作业结束的现场监督,监督人员必须在现场对动火作业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b)有权纠正违规作业,对有发生火灾或爆炸可能性的动火作业有权终止作业。

c)对现场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及作业过程中不实施防火措施的情况有权终止作业,并立即报告HSE管理部。

6.2.3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a) 对本单位制定的安全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确认和补充,提出安全动火作业要求,对制定的安全防火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b) 组织进行动火作业前安全防火培训教育和安全防火措施、应急处置措施交底;
c) 严格执行批准的动火许可范围,严禁超许可指挥动火,严禁违章指挥;
d) 确认动火作业现场一切正常,安全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并亲自到现场确认后,方可下令允许动火;
e) 及时判断、正确处理异常情况;出现火情或火灾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f) 服从现场监管人员的管理。

6.2.4现场监护人员的职责
a)现场全程监护,中途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b) 熟悉掌握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火灾风险、安全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c) 检查作业过程中安全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d) 监视作业现场条件变化情况,及动火区域内外活动的变化情况;
e) 随时掌握作业现场的具体情况,并监视火源与可燃物、易燃物的安全距离;当采用阻燃隔离法防火措施时,应随时监视隔离物的温度,并提示作业人员。

g) 阻止运输、搬运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或人员进入动火区域;
h) 纠正违章动火行为,并将违章行为的情况上报HSE管理部;
i)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整改;发现火情或火灾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j) 作业结束后,对现场遗留余火清理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关闭动火许可。

6.3动火证许可证的填写与管理
6.3.1动火许可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火灾)、安全防火措施、应急措施、起止时间。

6.3.2在重点防火部位动火,取得动火许可证后,动火作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故未能完成应重新按6.1.2办理动火许可证。

6.3.3动火作业许可关闭后,动火单位应将关闭后的动火许可证报HSE管理部备案。

6.4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现场的管理
现场监护、监督人应亲临现场,监督作业前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处置措施的准备情况和安全防火培训交底的执行情况,纠正违章动火行为,发现火情或火
灾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作业结束后,对现场遗留余火清理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关闭动火许可。

6.5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6.5.1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作业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方。

对不能移除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隔热、阻燃、降温措施,并指派专人监护。

6.5.2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焊把线不得与其他设备搭接。

6.5.3高空动火作业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采取措施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用阻燃物盖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6.5.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6.5.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6.5.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动火作业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6.5.7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动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管路无漏气,连接牢固可靠。

6.5.8必要时,现场配备消防水带,水桶、灭火器、铁锹、消防沙,石棉布等消防器材。

6.5.9用火点应设置警示标识。

6.5.10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余火后方可离开。

6.5.11上班前检查动火作业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余火。

6.6动火作业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6.6.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6.6.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6.6.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作业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6.6.4动火作业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6.6.6如发生火灾紧急情况,应按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7.监督、检查与考核
7.2 HSE管理部负责对生产作业区域、危化品储存区、油品储存区、燃油储存区的动火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动、用的火单位按《HSE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7.2行政部部负责对项目部办公区及生活区动火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动火单位按《HSE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7.3物资设备部负责对变电站、配电设备动火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动动火单位按《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7.4对动火许可证审批人员玩忽职守,为不具备动火条件的动火单位出具动火许可证的,按《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7.5对现场监督、监护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按《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8.记录
8.1《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许可证》
9 附则
9.1 本制度如与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省、市法律法规为准。

9.2本制度由HSE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9.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动火作业许可证
表码:HZMB-CB01/HSEMS/CR-11-01 编号:[ ]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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