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验收及管理制度(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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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篇一:工程质量自检及验收制度工程质量自检、自验、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把工程质量关,消除各种质量隐患,使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明确规定项目施工质量自检、自验、验收的组织、资料建立与保存,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落实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条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工程项目自检、自验的全面工作,验收工作则由各专业监理组织进行。

第二条项目部要建立健全质量自检,自验组织机构,项目部质量自检、自验负责人由项目总工担任,其主要成员为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各专业负责人、施工员以及各施工班组长。

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各项目施工人员针对各专业工程进行验收检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确认。

第三条项目部要自觉接收公司监察部门的监察,并对其检查处罚认真落实。

在工程开工之前应根据本工程状况制定重大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章标准、程序第一条自检、自验、验收的项目和标准采用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并满足业主标准及企业内控标准。

第二条自检以工序为单位,每道工序的自检由负责该道工序的施工班组长负责主持,经检测、试验合格后,在现场填写《项目工序自检交接表》,经施工班组长、专业负责人、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项目总工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自检资料交专业负责人存档。

自验以工程阶段为单位,针对每一阶段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由各专业负责人负责主持,项目部针对该阶段工程验收合格后上报监理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各专业监理验收合格后,在质量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完成该阶段的工程质量自检、自验及验收工作。

第三条项目总工在自检资料上签字,即认为该工序合格,对于下道工序在施工工艺上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总工要予以注明。

现场工长没有等到总工的签字不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并应严格按总工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一些简单工序交接,可以先通过口头通知,随后于次日前补充签字手续,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凡验收不合格,监理单位未予签认的,施工班组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工程施工。

工程质量管理及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及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及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及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质量管理(一)质量管理体系1.工程质量管理应树立质量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以顾客为中心的质量观,设置质量目标,组建质量专业管理团队,制订并实施成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质量工作得到持续改进。

2.工程质量管理应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包括用地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

(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1.设计文件管理程序:应建立设计文件审查流程,防止错误和疏漏以及设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2.施工质量控制程序:施工组织设计应遵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法规,建立施工组织设计标准,明确施工质量管理职责,并定期进行施工现场检查和管理。

3.质量检验程序:应建立质量检验和质量控制报告制度,既可满足设计和监理的要求,也要满足业主的要求。

4.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应建立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的全过程控制,按时完成验收,同时质量管理人员要有主动意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的综合效益。

三、竣工验收管理(一)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在竣工验收前应及时归档有关材料和证件,并对相关文书进行质量评估。

2.在竣工验收前应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技术人员应熟悉有关要求和规定,查验通电试运行情况,并保障建筑安全。

3.通过审查,审核手续和检查经营者的资质,以保证其能够独立承担工程质量具体工作。

(二)验收工作的程序1.验收前应按照有关标准和验收原则进行综合评定,对未达验收标准的地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

2.对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应及时进行验收并评估其性能与质量。

3.验收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同时应督促业主和建设单位落实保修责任并进行整改。

(三)验收工作的要求1.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对有质量问题的工程要及时予以整改或更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再验收。

工程验收合格后的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合格后的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合格后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验收合格后的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验收合格后管理责任1、工程项目部门负责人为工程验收合格后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合格后的管理工作。

2、工程验收合格后的管理工作由工程项目部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监理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共同参与。

3、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工程验收合格后的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并加以整改。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和支持工程验收合格后的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5、监理单位负责对验收合格后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工程验收合格后管理要求1、验收合格后的工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质量。

2、验收合格后的工程需要建立档案,包括工程设计图纸、合同文件、验收合格证书、竣工报告等。

3、验收合格后的工程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4、验收合格后的工程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测和评估,做好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5、验收合格后的工程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6、验收合格后的工程要积极参与相关的评优活动,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形象。

四、工程验收合格后管理流程1、工程验收合格后的管理流程包括验收合格证书颁发、管理档案建立、定期巡检维护、检测评估、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建立、评优活动等步骤。

2、验收合格证书颁发: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相关部门颁发验收合格证书,并按规定存档。

3、管理档案建立:工程验收合格后建立工程管理档案,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验收合格证书、竣工报告等。

4、定期巡检维护: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定期的巡检和维护工作,确保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

5、检测评估:工程验收合格后要进行定期的检测和评估工作,监控工程质量。

6、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建立:工程验收合格后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工程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5篇)

工程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5篇)

工程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一、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制度:对采掘工程质量实行区、队长领导,技术员负责的办法,技术员必须按采掘作业规程的要求定好各种技术数据,及时测量给点,矿管理售货员和安全检查员要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使采掘工程质量必须达到采掘作业规程的要求。

二、工程安全质量验收制度:1、日常质量验收:技术员对自己贫乏的区域的工程质量要随时进行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验收每次要有记录,并报告给技术主管。

2、技术组联合验收:技术组要定期组织全部技术人员联合进行验收,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矿综合验收:每项工程过工后,矿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整体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合格后填写验收单,有关人员签字。

工程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2)是指针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的一套制度和程序。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达到一定的标准和要求,以防止事故和质量问题的发生。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检查验收的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施工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检查和验收。

2. 检查验收的方式: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文献资料审查、设备设施检测等多种方式进行。

3. 检查验收的频率: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和特点,制定相应的检查验收频率,一般可以根据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等不同的时间间隔进行。

4. 检查验收的责任人:确定项目的检查验收责任人,负责具体的检查验收工作,包括检查验收计划的制定、检查验收过程的组织和协调等。

5. 检查验收的记录与报告:对检查验收工作进行记录,将检查结果和发现的问题整理成报告,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6. 检查验收的处罚和奖励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安全质量管理达到一定标准的项目,予以奖励和表彰。

通过建立和执行工程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可以有效提升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质量水平,减少事故和质量问题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施工完工后,对工程所具备的性能和质量进行全面检查评定的过程。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的目的是评估工程的质量、安全性能和标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

第五条竣工验收工作要坚持科学、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保证验收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第六条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和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实施,建设单位负责整个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的技术评审和决策。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并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报备。

第八条竣工验收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的数量和专业范围应符合工程的实际需要。

竣工验收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评定阶段。

第十条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工作,竣工验收委员会的组建和工作计划的制定等。

第十一条实施阶段主要包括对工程的检查、测试、检测和评估工作,含工程变更的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评定阶段主要包括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的技术评审和决策,确定工程的合格或不合格评定。

第三章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第十三条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工程安全验收和工程功能验收。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验收主要包括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和评定,包括结构、建筑安装、装修装饰、给排水、电气等方面。

第十五条工程安全验收主要包括工程的安全使用和施工安全的检查和评定,包括建筑结构安全性能、防火防护、地震安全、安全设施等方面。

第十六条工程功能验收主要包括工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的检查和评定,包括建筑物的使用面积、功能配套、环保标准等方面。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提升工程质量验收水平,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的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应遵循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保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分别进行的质量检查与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应进行全过程监管,重点关注质量标准的符合性、工程安全和施工质量。

第二章工程质量检查第五条施工前质量检查1.施工前质量检查应在施工前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施工材料的检验和资质证书的核验等。

2.施工方案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合理设置施工工序和时间节点,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施工材料应检验合格,并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4.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质监部门应审核并核验施工方案、施工材料和资质证书。

第六条施工中质量检查1.施工中质量检查应定期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施工人员的素养与技能等。

2.质监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4.承包单位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施工质量。

第七条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查1.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查应在竣工验收前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工程进度的控制,施工质量的符合性等。

2.质监部门应组织对工程的综合检查,评估工程的质量及合规性。

3.监理单位应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编制检查报告。

4.承包单位应积极配合质监部门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第三章工程质量验收第八条工程质量验收1.工程质量验收应以工程完工后为时间节点,由质监部门组织,包括验收资料的审查和工程实地验收。

2.验收资料应包括工程项目设计文件、施工记录、质量检查报告等。

3.工程实地验收应对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九条处罚措施1.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质监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包括责令整改、停工整改、罚款等。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有效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和程序。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验收组织:规定了谁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质量验收,包括验收组成员的职责和权责,验收组的工作流程和验收工作的时间节点。

2. 验收标准:制定了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工程设计文档中的要求。

验收标准要明确工程质量验收的各项指标和合格标准。

3. 验收程序:规定了工程质量验收的具体程序,包括工程质量验收的申请、审批和相关材料的提交要求,以及验收的具体流程和程序。

4. 验收内容:明确了工程质量验收需要检查和评估的内容,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序和关键节点的验收要点,以及工程竣工后的各项工作和设备的验收内容。

5. 验收结果:规定了验收结果的判定标准和评价方法,包括验收结果的合格与否的界定和判定依据,以及验收结果的报告和记录。

6. 违规处理:明确了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措施和责任追究机制,包括对不合格部分的整改要求和处理方式,以及对违规行为的责任人的处罚措施。

通过制定和实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工程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完成,从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耐久性和可维护性。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确保企业的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的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和评定管理,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全部工程项目,包含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定义1.工程质量检查:指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质量要求的检查。

2.工程质量验收:指对工程项目竣工后的各项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3.工程质量评定:指依据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结果,对项目的整体质量进行评定。

第二章工程质量检查管理第四条质量责任人1.每个工程项目应指定专职质量责任人,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提升和管理。

2.质量责任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各项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和把控。

第五条质量检查周期1.工程质量检查应依照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订立相应的检查周期。

2.工程质量检查周期分为日常检查、阶段性检查和临时检查,具体周期由质量责任人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质量检查内容1.日常检查应包含对施工现场、施工设备、施工工艺、料子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2.阶段性检查应在各个施工阶段完成后进行,包含桩基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装饰装修施工等。

3.临时检查应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进行,及时采取矫正措施,确保质量要求得到满足。

第七条质量检查记录1.质量责任人应对每次工程质量检查进行认真记录,包含检查时间、地方、内容、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2.检查记录应保管至少5年,供相关部门和监督机构查阅。

第三章工程质量验收管理第八条质量验收要求1.工程项目竣工后,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项目实现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质量验收应由专业验收团队进行,包含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部门等。

第九条质量验收流程1.质量验收分为验收准备、资料准备、实物检查和验收报告等环节。

2.验收准备阶段包含邀请验收团队、准备验收资料和确定验收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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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验收及管理制度(精)1 工程质量验收及管理制度
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郑煤机高端液压支架生产基地监理项目部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
一、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二、施工质量控制:
1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施工质量验收:
1 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四、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及划分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1本项目按厂房划分为6个单位工程,即:郑煤机高端液压支
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厂房、郑煤机高端液压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厂房、郑煤机高端液压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厂房、郑煤机高端液压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厂房、郑煤机高端液压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厂房、郑煤机高端液压支架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6#厂房;
2分部工程的划分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屋面分部工程、建筑屋面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智能建筑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4检验批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2、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b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检验批质量合格的条件,共两个方面:资料检查、主控项目检验和一般项目检验。

检验批的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

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
影响的检验项目,因此必须全部符合有关专业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

这意味着主控项目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即这种项目的检查具有否决权。

鉴于主控项目对基本质量的决定性影响,从严要求是必须的。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分部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b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项工程合格质量的条件比较简单,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c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d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条件。

首先,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必须已验收合格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必须完整,这是验收的基本条件。

此外,由于各分项工程的性质不尽相同,因此作
为分部工程不能简单地组合而加以验收,尚须增加以下两类检查项目。

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关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见证取样送样试验或抽样检测。

关于观感质量验收,这类检查往往难以定量,只能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并由各个人的主观印象判断,检查结果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综合给出质量评价。

对于“差”的检查点应通过返修处理等补救。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也称质量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

验收合格的条件有五个:除构成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应该合格,并且有关的资料文件应完整以外,还须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检查。

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检验资料的复查。

不仅要全面检查其完整性(不得有漏检缺项,而且对分部工程验收时补充进行的见证抽样检验报告也要复核。

这种强化验收的手段体现了对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视。

此外,对主要使用功能还须进行抽查。

使用功能的检查是对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最终质量的综合检验,也是用户最为关心的内容。

因此,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竣工验收时再作全面检查。

抽查项目是在检查资料文件的基础上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商定,并由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法确定检查部位。

检查要求按有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进行。

最后,还须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共同进行观感质量检查。

检查的方法、内容、结论等已在分部工程的相应部分中阐述,最后共同确定是否验收。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
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工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
收。

一般情况下,不合格现象在最基层的验收单位-检验批时就应发现并及时处理,否则将影响后续检验批和相关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

因此所有质量隐患必须尽快消灭在萌芽状态。

非正常情况的处理分以下四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指在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不能满足验收规范或一般项目超过偏差限值的子项不符合检验规定的要求时,应及时进行处理的检验批。

其中,严重的缺陷应推倒重来;一般的缺陷通过翻修或更换器具、设备予以解决,应允许施工单位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重新验收。

如能够符合相应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则应认为该检验批合格。

第二种情况,是指个别检验批发现试块强度等不满足要求等问题,难以确定是否验收时,应请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

当鉴定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该检验批仍应认为通过验收。

第三种情况,如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该检验批可以予以验收。

一般情况下,规范标准给出了满足安全和功能的最低限度要求,而设计往往在此基础上留有一些余量。

不满足设计要求和符合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两者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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