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顶板管理规定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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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煤矿顶板管理水平,有效预防顶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巷道锚杆支护技术规范》(GB/T35056-2018)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山西省境内从事井工煤矿生产和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制定顶板管理制度和顶板管理年度计划;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本单位顶板管理、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条煤矿应全面掌握本单位各煤层及顶底板岩性特征、矿压技术参数及其变化情况,分析其动态规律,不断总结学习顶板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

第五条煤矿要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对开采煤层的围岩物理特性、岩石力学性质(抗拉、抗剪、抗压、岩性等)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检验报告,作为编制支护设计的依据。

第六条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有完善的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必须包含顶板管理相关内容,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并签字后贯彻执行。

遇到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队组要组织对作业规程的学习、考试,所有作业人员要在学习记录表上签字,未经作业规程学习并考试合格者,不得安排作业。

第七条煤矿编制的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包含顶板管理内容,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八条煤矿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顶板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及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条煤矿顶板管理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当工作地点出现顶板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冒险作业。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山西_顶板管理规定(3篇)

山西_顶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山西省顶板管理,预防顶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山西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煤矿企业的顶板管理。

第三条顶板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制度,加强顶板监测、预报、预警、治理和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五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顶板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顶板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顶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顶板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顶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顶板管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顶板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鼓励和支持顶板管理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的顶板管理技术和设备。

第二章顶板管理职责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顶板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顶板管理人员,负责顶板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顶板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山西省有关顶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二)编制和修订顶板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顶板管理措施;(三)组织编制顶板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顶板管理措施;(四)开展顶板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掌握顶板变化情况;(五)组织编制顶板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六)组织顶板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七)开展顶板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八)其他与顶板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顶板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在顶板管理中的职责。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十四条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修订顶板管理制度;(二)审批顶板管理计划;(三)协调解决顶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四)组织顶板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五)其他与顶板管理相关的工作。

煤矿煤业公司顶板管理规定

煤矿煤业公司顶板管理规定

顶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公司矿井安全生产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状态,应对各类地质构造,提高顶板管理水平及经验,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超前预防,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煤业公司第二章管理及考核内容第三条各矿矿长对采掘修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生产矿长负直接管理责任,采掘总工、生产技术科负技术管理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队长负施工管理责任,安全副矿长、矿安全科长负现场监督检查责任。

各矿和项目部要严格按“三大规程”及本规定,认真检查各项顶板管理措施执行情况,严把安全关。

否则处罚相关责任人员1000-5000 元。

第四条各矿每月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顶板管理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公司每月底组织定期检查,查出的隐患由矿安全科负责以五定表的形式下发到施工单位进行落实整改。

否则处罚相关责任人员500-1000 yG o 第五条各矿必须按作业规程和支护设计进行巷道支护。

当过断层、过陷落柱、过老巷、地质条件、巷道围岩等发生变化,需要改变支护方式时,必须先补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支护方式。

否则处罚相关责任人员500-1000元。

第六条建立变化管理制度,完善快速响应机制,根据变化的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采掘工作面遇到断层、破碎带或其它地质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支护措施,加强管理,防止冒顶。

否则处罚相关责任人员1000 ■7G o 第七条使用的支护原材料必须有相关证件(产品合格证、材质检验报告等),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

进场材料必须经设备科、安全科、生产技术科等相关部门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否则处罚相关责任人员500元。

第八条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每次进入作业施工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

否则处罚相关责任人员200-500元。

第九条爆破法施工的岩石巷道,必须坚持做到光面爆破,减少危岩松动破坏;架棚巷道掘进工作面IOm内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编制目的煤矿顶板是指煤矿工作面上的煤层局部的顶板,它是煤矿工作面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顶板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工作面顶板的稳定性,防止发生顶板事故,有效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一、煤矿顶板管理的原则(一)安全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充分认识煤层顶板的危险性,采取措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二)科学原则:顶板管理根据煤矿地质、工作面布置、工作制度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三)综合原则:顶板管理要充分综合考虑地质、机电、安全、职业卫生等各方面因素;(四)先进原则:借鉴国内外煤矿生产装备管理先进经验,推进信息化管理。

二、煤矿顶板管理的基本要求(一)顶板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证矿井及工作面稳定;(二)根据煤矿工作面地质条件,制定合理的顶板支护方案,并确保支护措施的稳定可靠;(三)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掌握顶板变化的动态;(四)定期进行顶板稳定性评价,及时修补破损的支护设施;(五)加强顶板支护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六)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顶板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三、煤矿顶板管理的具体措施(一)地质勘探和预测:在开采前进行综合地质勘探,预测顶板状况和变化趋势;(二)顶板支护设计:根据地质勘探结果制定合理的顶板支护方案,并编制相应支护设计文件;(三)支护施工:按照支护设计文件要求进行顶板支护施工,确保支护质量和稳定性;(四)地质灾害监测:确定科学合理的监测点位,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及时了解顶板变化情况,并进行预警;(五)顶板稳定性评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顶板稳定性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加以处理;(六)支护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加强对支护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七)员工培训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员工参加顶板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顶板管理的认识和技能。

四、煤矿顶板管理的责任划分(一)矿山企业应建立并健全顶板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二)矿山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确保资源、设备和资金的保障;(三)煤矿员工应遵守顶板管理制度,严禁违规操作。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一、地测部要做好地质勘查保障工作,加强地质预测预报,掌握地质构造、围岩性质及顶底板含水情况,查明矿井本煤层、上覆煤层及周边老空积水情况。

根据不同地质条件,超前采取不同的地质探测方法,分析各种构造灾害应力影响及核心位置,合理确定采掘工作面布局、层位、方位,为顶板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采掘作业前,必须进行支护设计,设计要遵循以下原则:(一)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集团有关规定,并结合矿井实际,既要保证安全,又要经济合理。

(二)设计要坚持工作面和顺槽布置有利于顶板管理、有利于提高回采率原则,尽可能避开地质构造带和压力影响区域,要根据矿压显现分布规律及研究观测结果合理留设煤柱。

(三)综采工作面支护设计要依据工作面煤层的赋存条件、围岩特性,结合相邻矿井或已采面的矿压显现规律对工作面液压支架进行选型和验算,确保配套的液压支架选型结构、初撑力、支护强度、护帮、护顶能力满足矿压和围岩特性要求。

(四)巷道支护设计应根据提供的地质说明书,结合相邻巷道矿压显现和矿压观测资料,充分考虑特殊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下支护的安全性,利用支护理论和方法进行支护设计和验算,支护强度要满足实际需要,杜绝无效增大巷道断面,防止不必要的重复支护和过度支护,拟复用的顺槽巷道要强化支护。

(五)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原有支护不足或过强时,必须及时组织技术业务部门,认真分析现场具体情况,调整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有针对性的变更支护设计。

三、严格采掘作业规程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程序。

每个单项工程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符合实际的作业规程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规程和无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

如遇情况变化时,要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四、矿井必须加强雨季期间顶板管理。

(一)建立健全雨季期间顶板管理机构,完善雨季顶板管理制度。

(二)认真了解当年水情水害分析报告,结合矿井实际,在雨季来临前对矿井顶板做全面的隐患排查。

2024年某煤矿顶板管理规定(2篇)

2024年某煤矿顶板管理规定(2篇)

2024年某煤矿顶板管理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抓好我矿的顶板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顶板管理规定:一、组织机构:1、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副矿长和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生产科科长、技术科长、安监站副站长、各采煤、掘进工区的区长组成,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各采煤、掘进工区要成立相应的顶板管理和工程质量验收小组,由主管区长担任组长。

二、管理制度:1、矿每季度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办公会,每旬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分析会,检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下部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

2、各采煤、掘进工区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顶板进行一次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有关领导和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备查。

3、各单位要明确领导的责任,奖罚要落实到人。

4、矿每旬组织一次采掘工程质量大检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查出的顶板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坚决消灭不合格品。

三、防范措施和规定:1、把好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关,在设计和作业规程中,对支护形式、材料规格质量、暂时支护和永久支护、悬顶距与控顶距及特殊规定都要明确规定。

2、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国有重点煤矿质量标准化要求抓好班组、区队及全矿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3、对长壁回采工作面的规定:⑴长壁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跳面、收脚、回料、过断层、过老巷时,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并成立专门领导组织,三班盯住现场,统一指挥。

⑵加强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的管理及两巷维修,两巷高度要符合规程规定,工区要安排专人负责,长壁工作面使用溜子运输时,上下出口处坚持使用好双楔梁。

⑶长壁工作的支柱的设置、木垛的位置、数量及工作面内的托棚、戗柱等特殊支护的布置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按规定架设,留有足够的备用材料。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样本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样本

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煤矿顶板管理水平, 有效防止顶板事故发生, 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依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巷道锚杆支护技术规范》(GB/T35056-)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山西省境内从事井工煤矿生产和建设活动, 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重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 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总责, 负责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制定顶板管理制度和顶板管理年度筹划;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详细负责本单位顶板管理、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条煤矿应全面掌握本单位各煤层及顶底板岩性特性、矿压技术参数及其变化状况, 分析其动态规律, 不断总结学习顶板管理经验, 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

第五条煤矿要委托有资质部门对开采煤层围岩物理特性、岩石力学性质(抗拉、抗剪、抗压、岩性等)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检查报告, 作为编制支护设计根据。

第六条采掘工作面必要编制有完善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必要包括顶板管理有关内容, 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并签字后贯彻执行。

遇到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 应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制定相应安全技术办法。

施工队组要组织对作业规程学习、考试, 所有作业人员要在学习登记表上签字, 未经作业规程学习并考试合格者, 不得安排作业。

第七条煤矿编制年度灾害防止和解决筹划必要包括顶板管理内容, 并依照实际变化状况及时修改, 灾害防止和解决筹划由煤矿重要负责人组织实行。

第八条煤矿必要对从业人员进行顶板灾害防止和应急解决知识及办法安全教诲和培训, 培训不合格, 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条煤矿顶板管理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从业人员有权回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当工作地点浮现顶板险情时, 有权及时停止作业, 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解决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 有权回绝冒险作业。

某煤矿顶板管理规定范本

某煤矿顶板管理规定范本

某煤矿顶板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与范围本顶板管理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煤矿工作面的顶板安全稳定,并规范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实施步骤。

本规定适用于本煤矿各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

二、责任与义务1.煤矿管理层应建立有效的顶板管理体系,并明确顶板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2.顶板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及时发现和报告顶板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

3.矿工应严格遵守顶板管理规定,配合顶板管理人员的工作,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顶板管理技能。

三、机构与流程1.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顶板管理机构,包括顶板管理组等,并制定煤矿顶板管理的流程与工作程序。

2.顶板管理组的成员包括矿山安全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监控员和巡检员等。

3.顶板管理流程包括巡检、监控、预警、应急和整改等环节,确保顶板管理工作的全面覆盖。

四、安全检查与监控1.顶板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矿井巡检,查验顶板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并记录巡检结果。

2.煤矿应安装有效的顶板监控设备,对顶板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报警。

3.巡检和监控结果应及时上报,由顶板管理组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预警与应急处置1.煤矿应建立顶板异常预警系统,通过监测数据的分析,提前发现顶板异常迹象。

2.一旦发生顶板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包括疏散人员、停止生产和采取紧急支护等。

3.顶板管理人员应及时向矿山安全管理部门汇报顶板异常情况,并跟进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

六、培训与教育1.煤矿应定期组织顶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顶板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对矿工进行顶板管理知识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3.煤矿应建立顶板管理规定的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参与人员和效果等信息。

七、督查与评估1.煤矿管理层应加强对顶板管理工作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矿山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评估顶板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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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煤矿顶板管理规定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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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l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把顶板管理真正落实到实处,促进我矿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顶板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2条顶板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点多面广,变化复杂,必须实行顶板管理领导责任制,健全顶板管理业务保安制,做到
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第3条矿长安全第一责任者,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研究布置顶板管理工作计划,部署解决顶板管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第4条生产副矿长(含分管掘进副矿长),是煤矿顶板管理小组组长,主管顶板管理各顶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1、每季主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题会议,总结上季度顶板管理工作情况,分析顶板管理事故原因,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安排下季度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布置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2、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矿顶板管理工作会议。

总结全年顶板管理工作情况,布
置下一年顶板管理工作计划。

组织采掘工作面优质顶板管理竞赛评比,对顶板管理竞赛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3、健全顶板管理工作机构,配备顶板管理小组人员,审批顶板管理奖金。

4、负责组织落实安全办公会议提出的有关顶板管理工作要求,督促检查各采、掘等顶板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每月一次考评。

5、主持召开工作面初采初放、结束、过断层破碎带、过老巷、等顶板管理专题会,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第5条煤矿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是煤矿顶板管理小组副组长。

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技术政策和顶板管理技术规定,组织编制本矿顶板管理实施细则。

2、组织推广顶板管理方面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和新工艺,积极推广采掘工作面支护改革,组织矿压观测工作,提供顶板管理预测预报有关资料。

3、参加顶板管理专题会议,负责组织编制、审批采掘作业规程和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4、每季组织一次采区设计、作业规程、地质说明书等生产技术检查评比工作。

5、负责组织有关顶板管理文件的编制和审批。

第6条安全副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有检查监督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顶板管理工作的规程、规定、要求及措施,坚决制止顶板管理中的“三违”现象,坚决执行“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就停产”原则。

2、参加顶板管理专题会议,参与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编制,参与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监督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考试。

3、负责组织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和职工安全学习活动,对检查提出的隐患督促整改。

4、负责组织回采工作面投产前验收和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组织采
掘工作面质量达标活动。

5、负责现场督促、检查规程和措施的贯彻落实。

6、参与回采工作面初放领导小组的工作。

第三章工程质量标准
第7条认真贯彻执行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有关标准。

第一节回采工作面
第8条两端头的顶板管理规定
1、加强工作面两端头支护管理,综采工作面端头使用端头支架或其他有效支护形式,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说明。

2、端头支架初撑力必须达到要求,端头支架前梁接顶严实。

端头支架与煤壁侧空
顶间距控制在75公分以下。

若超过75公分则相应配备其他支护方式。

3、采用一字铰接顶梁配合单体液压支柱经行支护,单体注液口必须朝向采空区,保持端头单体支柱整齐一致。

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100mm的不得小
90KN;柱径80mm的不得小于60KM,单体支护要接顶严实,严禁出现空顶现象,碰倒或损坏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保证端头单体必须穿铁鞋。

4、对端头区域的单体和端头支架每班做单体测压和观测压力表,并做好记录。

5、端头单体液压支柱支护配合一字梁,空顶用半圆木添实,严禁单体液压支
柱与半圆木直接支护接顶。

第9条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
1、工作面液压支架所有压力表必须完好,同时液压支架初撑力必须达到要求。

液压支架的联结销、保险销应符合规定并完好可靠;对工作面液压支架每班观测压力表,并做好记录。

2、工作面液压支架架体不得有脱焊、严重锈蚀、变形、外观缺损等现象;液压支架前梁接顶严实。

3、运输机机头部位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作业的方式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4、最大、最小控顶距及空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5、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放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

6、综采工作面必须有可靠的防止顶端顶煤冒落和煤壁片帮的措施,移动运输机头、机尾需要拆除支护单体时必须架好临时单体。

7、移综采支架时必须成一直线,支柱、支架必须牢固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加强支护。

如果煤层底板松软,支柱钻底时必须采取措施,并在作业规程中说明。

8、工作面遇到断层、老巷、顶板破碎、冒落等情况时,必须加强支护采取措施指派专人提前处理。

9、应根据工作面长度及顶板情况在
作业规程中明确割顶煤时顶梁要随割随伸前探梁。

支设煤壁支柱的距离和回撤煤壁支柱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10、工作面上下顺槽出口,必须保证规定的断面和高度。

距离工作面20m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保证工作面两巷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11、应经常检查工作面上下出口的支护情况,支护方式、支护密度必须符合这一规程规定。

12、采空区悬顶面积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加强支护并进行人工强制放顶。

13、工作面有初次放定、收尾及过地质构造带专项措施。

14、工作面有切眼安装和撤面的顶板管理专项措施。

第二节掘进工作面
第10条顶板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设计的断面参数、支护形式施工。

2、掘进工作面最大空顶距离为6m;最小空顶距1m。

坚持使用前探支护,严禁超空顶距作业。

3、进机时司机严禁进入无支护的巷道内作业。

4、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支护。

发现有不合格的锚杆必须及时补打。

5、掘进机司机座位上方必须设有牢固的金属护顶。

6、掘进后要及时支护,减少顶板暴露时间和暴露面积。

7、支护前必须敲帮问顶,处理顶板离层、零皮及片帮,支护必须由外向里逐排进行,工作人员必须在有支护情况下作业,任何人不得进入空顶区内。

8、工作面掘进遇到顶板离层、破碎、节理发育、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时,实行加密锚杆,具体如下:
(1)掘进顶有离层或破碎地方,必须实行短掘短支,支护形式根据顶板情况而定。

(2)工作面出现较大的断层或构造时,在保证巷道高度和成形的情况下,司机在掘进时,根据顶底板的情况要平缓过
渡。

9、锚杆、锚索必须按要求安装,达到设计要求,严禁改变锚杆、锚索规格。

10、锚杆、锚索安装前必须检查锚杆各部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于不合格锚杆、锚索不得使用。

11、巷道开口及抹角时必须加强支护,按要求打好锚索及锚杆等支护。

12、掘进作业遇到地质构造带等情况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贯彻实施。

第11条本规定自下发日开始执行。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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