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困境探析
当前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小额贷款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
1.资金来源不足: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存款和借款,但受到国家宏观调控以及金融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资金来源可
能会受到限制。
2.风险控制难度大:小额贷款公司面向的客户往往是信用状况
较差的个人或小微企业,而这类客户的风险较高,风险控制难度大,容易造成不良贷款。
3.市场竞争加剧:随着小额贷款市场的逐步成熟以及越来越多
的金融机构进入该市场,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剧。
对于这些问题,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多渠道筹措资金:不仅要依靠存款和借款,还可以通过发行
债券、股权融资、拓展资本市场等方式筹措资金。
2.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模型和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策略,减少风险。
3.注重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通过创新产品和提升服务质量,
提高市场竞争力,赢得更多客户的信赖和支持。
4.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合作:落实各项合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
合规制度,与监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提高企业信誉度和市场形象。
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及其解决方案研究

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及其解决方案研究在中国,小微企业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
然而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本文将探讨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案。
一、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原因1.金融机构审批严格小微企业往往缺乏可供担保的财产和良好的信誉,因此更难获得贷款,金融机构也倾向于审批较为严格的贷款申请。
2.缺乏资金周转能力小微企业多数情况下都是资金短缺,资金往往不能及时周转。
在此情况下,金融机构会认为该企业的偿还能力欠缺,贷款申请难以获批。
3.金融服务费用高昂小微企业通常只能向小贷公司借款,而小贷公司的利息往往会高于银行。
此外,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还需支付一定的中介服务费,使得融资成本更高。
4.信息不对称小微企业相对于大企业而言,其信息披露程度较低,很难向金融机构提供详细的财务信息。
缺乏信息透明度,极大地降低了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信任。
二、解决方案1.自身发展对于小微企业而言,最核心的是保证自身发展。
强化品牌建设、提升经济效益、加强企业管理等都是提高自身发展的重要手段。
只有有效的自身发展,才能吸引到金融机构的关注并获得更好的融资条件。
2.共享经济以共享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模式已经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新选择。
在共享经济下,小微企业能够按需租借资产、共同享有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盈利水平。
3.政策倾斜政府应当积极推出各种扶持政策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例如,建立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实行小微企业税负减免等措施,使得金融机构更愿意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4.金融创新适当引导银行业、证券业等金融机构开展覆盖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信用、资产等领域的金融创新,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智能化、快速化的融资服务。
5.信息透明度提升政府应当建立公共平台,整合小微企业的信息,提高其信息公开度和透明度,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加准确的风险评估和信贷决策依据。
同时,也要引导小微企业加强自身管理,积极提高信息透明度。
金融业小企业融资难题待解决

金融业小企业融资难题待解决在当今社会,金融业作为经济的核心支柱之一,对于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却面临着诸多困扰,需要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本文将探讨金融业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一、金融业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小企业融资困难一直是金融业的一个痛点。
由于小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信用记录不足,以及缺乏有效担保物等原因,传统金融机构通常难以为其提供充足的融资支持。
另外,金融机构的审批流程也相对繁琐,导致小企业融资时间周期较长。
二、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1. 银行贷款难度大:小企业缺乏抵押物、信用记录不足,使其难以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
2. 高利率和高风险:由于小企业的财务状况相对脆弱,借款利率通常较高,且金融机构对于小企业的风险偏好较低,导致融资成本增加。
3. 资金链断裂:小企业融资困难,造成了资金链的断裂,无法及时偿还债务或持续经营,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融资困境。
三、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建议1.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政府应加大对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的金融服务体系,提供专门的融资产品和服务。
2. 发展担保机构: 发展担保机构可以为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减轻金融机构的风险压力,提高小企业融资的成功率。
3. 创新融资方式: 探索更多创新融资方式,如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众筹等。
这些方式可以为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帮助其解决资金问题。
4. 引入金融科技: 利用金融科技手段,简化融资流程,提高融资效率。
例如,通过互联网平台为小企业提供便捷的融资服务,改变传统金融机构审批流程繁琐的局面。
5. 提升小企业信用水平: 小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财务制度,树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同时,政府可以加强对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的建设,提高小企业的融资信用。
四、结语小企业的发展对于经济的稳定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金融业小企业融资难题一直困扰着这一领域。
面对问题,政府、金融机构以及企业本身都应积极探索解决方案,努力促进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改善。
浅析小额贷款公司的困境和发展对策

具 体表现为 : ①贷款程 序简便 , 办理迅 速 , 资金 时效 性强 ; ②贷 款
服务对象范 围广 , 要面对 中小企业 ; 营销模式 方便快捷 , 主 ⑧ 还 款 方 式 灵 活 多样 ; 贷 款 质 量 较 高 。 限 于 小 贷 公 司 只 贷 不存 的 ④ 这 规 定 ,其 贷 出 资 金 全 部 是 股 东 自有 资 金 ,放 贷 对 象 多是 当 地 企 业, 因此 小 贷 公 司对 贷 款 项 目更 加 谨 慎 了解 。
公 司或 股 份有 限公 司 。 ”
小 贷 公 司 面 临 的 资 金 瓶 颈 可 以简 单 表 述 为 ,来 源 单 一 , “ 使
用 受 限 , 乏 发 展 的 可 持 续 性 ” 《 导 意见 》 缺 。指 中提 出 “ 额 贷 款 公 小 司 的 主要 资 金 来 源 为股 东 缴 纳 的 资 本 金 、 赠 资 金 , 及 来 自不 捐 以 超 过 两个 银 行 业 金 融机 构 的融 入 资 金 。 法 律 、 在 法规 规 定 的范 围 内 , 额 贷 款 公 司从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获 得 融 入 资 金 的余 额 , 得 小 不
由于 我 国 成 立 初 期 建 立 了 以 大 银 行 为 主 的金 融 体 制 ,而 这 些 金
融 体 制 下 的 银 行 天 生 不 适 合 为 中小 企 业 提 供 服 务 ,所 以 大 力 发 展 和 完 善 中小 金 融 机 构 是 解 决 我 国 中小 企 业 融 资 困 难 的 根 本 出 路 ? 72 , 额 贷 款 公 司 ( 177 小 以下 简 称 小 贷 公 司 ) 此 背 景 下 产 生 在 和 出现 ,其 独 特 优 势 为 中 小 企 业 融 资 提 供 了广 阔 的 渠 道 和 便 捷
小额信贷公司解决融资难的困境及对策

小 额贷款公 司的成本 和支 出主要 包括 : 机会成本 、 融 资 成本 、 资产减 值损失 、 业务及 管理 费、 营业税 金及 附加 、 其他 业务 成本 、 所 得税 费用 、 营业 外支 出等 , 小 额信 贷公 司面 临 着较 高的成本支 出 。机会成本 是指用 于本项 目而放弃用 于 其他机 会 时 , 所可 能损失 的利 益 。由于小 额信 贷公 司 的资 金 限制 , 其能 投 资 的项 目是非 常 有 限的 , 这样 机会 成 本就 比商业 银行 高很 多 。而小额 信贷公 司向商业 银行 借款 , 其 贷款 利率都 比央行 基准 利率 上浮 3 0 %以上 , 这 大大 增加 了 小额 信贷公 司 的融资 成本 。另外 , 小额信 贷公 司应 该缴纳 的企业 所得税 为 2 5 %以及 营业税及 附加为 6 % ,也构成 了 笔不 小的支 出 , 压缩 了小额信 贷公司 的利 润空 间。 三、 小颤信贷 公蜀摆脱 嗣境的对策
( 四) 高额成本 的压 力
目前 , 小额 信 贷公 司 的员 工 文化 层 次相 对较 低 , 对经 济 形 势 的敏 感度 不够 , 小 额信 贷公 司要有 目的性地 培养 自己的 专业金 融人 才 , 不仅 能够 预测各 种 因素 的变化 对利 率产 生 影 响 的程 度 ,分 析 各种 因素之 间 的关 联及 利 率 的变 化 范 围, 也能 够通过 客户 提供 的财务 报表 分析 出可 能存 在 的财 务风险 , 以降低 小额贷款 公司 的信 贷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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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小 微 企业 会很 难 持续 经 营 , 因 出现 严 重 的亏 损甚 至破
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小额贷款公司存在问题及对策1 小额贷款公司随着小额信贷在国际范围内的蓬勃发展,中国也出现了这方面的实践,并从只借鉴个别技术转变到试图全面引入小额信贷制度。
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应运而生。
1.1小额贷款公司产生的背景1.1.1农村的可贷款银行减少当前,我国的四大商业银行逐步转移重心,向大城市经济发达地区转移,撤并了一部分县市级的营业网点,导致农村的基层营业网点缺乏。
另外,随着我国信贷管理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国有银行普遍的收紧贷款的权限,基层的商业银行实行严格的授权授信管理,四大银行的农村基层分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并将吸收的存款投入到高回报的地区,造成本来需要资金发展的农村缺乏资金,使四大银行的农村基层金融业务严重萎缩。
国有商业银行的农业贷款比例已下降到6%以下,农业贷款出现了负增长。
1.1.2中小企业贷款难中小企业的用款特征主要是用款时间急、用款的频率高、用款的数额小,而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的审批程序复杂、周期长,二者之间的存在矛盾,导致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难以被满足。
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程序实行统一的标准,授信的制度较为严格,标准较高。
而我过的大部分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不稳定,很难符合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最终导致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1.1.3 居民消费贷款难一方面,我国的消费信贷品种单一,市场的细分不够充分,而我国居民的消费需求确是各式各样的,因此银行的信贷品种不能满足不同收入、不同消费居民的需求。
另一方面,居民的消费信贷,金额小、数量多,金融机构在每笔业务付出的人力、物理成本较多,但是所带来的收益却很少。
因此,金融机构跟愿意将资金贷给大型企业。
以上的三个原因催生了小额贷款公司。
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不仅可以解决农民、低收入居民、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而且能更好的满足他们的贷款需求。
1.2小额贷款公司的介绍1.2.1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本土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困境解析

本土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困境解析摘要:主要关注小额贷款公司现在面临的融资问题,通过文献资料法和访谈法等研究方式,分析现有政策的特点,探讨有关机构的政策制定意图,在现有的政策约束下,寻找可行性的解决及突破方向。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小贷公司)三农融资小微企业为了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更好的服务于“三农”发展,国家从2005年开始,在某些省市的县及县以下地区试点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四类机构。
而2008年出台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的出台,加之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中国,导致民间小微企业资金需求量剧增,而原有金融系统无法有效地满足这部分需求,民间借贷由此疯狂,引发了一系列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小贷公司得到市场、政府、投资者认可,得以快速发展。
经过几年的发展,小贷公司在融资方面的限制与其自身发展的矛盾越来越显得激烈。
该文旨在对国家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及现状等进行探讨,进而分析产生融资困境问题的根本原因和解决的迫切性,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对小贷公司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
1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背景和现状1.1 小贷公司产生的背景目前,中国的金融体系银行是主力,这其中包括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出于国家政策引导、追求商业利益和成本考虑,各大银行所针对的客户大多是国有企业、有一定规模经营业绩优异民营企业。
而作为中国经济的主力之一的民营企业尤其是广大小微企业,对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营规模较小、可抵押资产较少,信用程度较低,很难从银行机构融到资。
虽然近年来,PE、VC、天使等新的资金投资方迅速发展,但其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属性决定了广大的小微企业还是不能获得有效地融资。
如今中国现在处于发展的紧要关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需要继续深化改革,以农村城镇化和小微企业发展将是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现有金融体系的缺陷和经济发展的需求,急需新的金融主体来补充小微企业及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资金问题,一直以来这些缺口一部分被民间借贷所填补,由于缺少有效监管,民间借贷一直鱼龙混杂,问题诸多,事故频现。
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研究

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研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小微企业融资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难题。
本文将探讨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主要困境,并提出一些解决这些难题的建议。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主要原因1. 资金需求不够清晰:小微企业通常面临着资金需求不够明确的问题。
他们往往没有清晰的融资计划和项目,缺乏吸引投资者的能力。
2. 银行贷款难:传统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审批标准较高,风险意识强,导致小微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
而即便能够获得贷款,也常常面临高利率和短期还款压力。
3. 信息不对称:小微企业常常缺乏与金融机构有效沟通的能力,无法提供给投资者充分的信息,导致信息不对称,进一步增加了融资难度。
4. 投资者风险厌恶:小微企业的融资项目风险相对较大,投资者普遍存在风险厌恶心理,对小微企业的融资申请持怀疑态度。
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建议1. 完善融资环境:政府应出台更加灵活的政策,提供更多的贷款资金。
减少融资门槛,降低贷款利率以及宽松还款条件,尤其是对于小微企业来说。
2. 强化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应当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通过设立专门的小微企业融资部门,提供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息贷款、担保和咨询等方面的支持。
3. 创新融资模式:采用创新的融资模式来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
例如,发展股权众筹、融资租赁和供应链金融等新型融资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4. 提升信息透明度:小微企业应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完善自身的信息披露体系。
通过准确、全面地向投资者展示企业运营状况和发展前景,有效提升信息透明度,增强投资者对小微企业的信心。
5. 挖掘非银行金融机构:除了传统银行贷款之外,小微企业可以寻求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支持。
比如,合作社、小贷公司等可以提供更加灵活的融资方式,满足小微企业的多样化融资需求。
6. 建立信用体系:政府和金融机构应联合建立完善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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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困境探析【摘要】2005―2014年,小额贷款公司历经十年发展已成规模,对缓解农村地区和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然而后续资金匮乏始终制约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无钱可贷”令人尴尬。
本文试图通过深入分析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困境产生的各方原因以及各项问题,就如何摆脱融资困境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困境政策限制融资渠道自1994年孟加拉国著名经济学家默罕默德?尤努斯的小额信贷模式被引入中国,小额贷款业务就由正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到民间资本涉足经营,呈逐步延伸态势。
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作为民间资本涉足小额贷款领域的代表,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跨越性发展,然而在高速发展的背后,诸多问题也伴随而至。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概述2005年10月,中央正式开始在内蒙古、山西、陕西、四川和贵州五省进行小贷公司试点,标志着民营资本开始进入小贷业务领域。
2008年5月4日,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给予小贷公司法律上的定位。
由于当年全球金融危机波及中国,全国各地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剧增,故2009年之后,小贷公司开始扩大规模发展加速,在近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小贷公司逐渐形成以下两大特点。
1、发展规模显著扩大小贷公司发展规模可以从实收资本、贷款余额、公司数量和从业人数四个方面进行考察。
从小贷公司资本和经营状况来看,小贷公司近些年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2009年小贷公司实收资本、贷款余额分别为1780.93亿元、1975.05亿元,到2014年则分别达到8283.06亿元、9420.38亿元,实收资本扩大约3.65倍,贷款余额扩大约3.77倍。
在2010―2014年间,实收资本、贷款余额的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44.80%、46.84%,增速明显(见图1)。
从公司数量和从业人员来看,2005年小贷公司初步试点时,全国小贷公司数量尚不足10家,但到2010年末,全国小贷公司数量已达2614家,较试点期扩大260倍有余,截至2014年末,全国小贷公司数量达到8791家,约是2010年的3.36倍,年平均增长率达到35.36%。
小贷公司从业人员保持了与公司数量基本一致的增长趋势,2010年末全国从业人员27884人,至2014年末从业人员达到109948人,人数增长约3.94倍,相对于庞大的公司数量,小贷公司从业人员数显得微不足道,平均水平达到约11人/家,这也较符合小贷公司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身份设定。
在2010―2013年间,小贷公司数量保持年均增加约1600家,但进入2014年增加数骤然减少,全年增加数量只及往年的1/2,增速放缓说明小贷公司成长期发展即将结束,规模效益逐渐消失,将开始步入成熟期发展(见图2)。
2、地区间发展不均衡我国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小贷公司发展也存在极大差异。
从地域分布来看,东部地区较西部地区发达,南方地区较北方地区发达,2014年实收资本和贷款余额排名前五位的地区为江苏、浙江、广东、四川和重庆南方五省,江苏、浙江两省蝉联前两名,长三角地区成为小贷公司最发达地区,广东、四川、重庆分列三、四、五位,珠三角及其辐射地区紧随其后。
东部地区实收资本规模大多达到30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实收资本水平则大多低于200亿元,部分地区低于100亿元,其中最低的西藏地区当年实收资本只有8.01亿元,远不及其他地区。
虽然小贷公司试点时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但同经济发展形势一样,最终形成东部领跑、西部滞后的格局。
身处不同的经济环境,小贷公司个体规模也存在差异。
由于东部地区民营经济更为发达,小贷公司数目多,行业竞争激烈,不论是业务环境还是公司质量,都要优于西部地区。
例如浙江小贷公司平均资本水平为2.08亿元/家,新疆地区小贷公司平均资本水平仅为0.63亿元/家,规模远不及浙江的1/2(见表1)。
小贷公司的迅速发展壮大拓宽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民间资本也得以扩大经营范围,减少资金闲置。
但是在后续发展过程中,诸多小贷公司却面临可贷资金迅速放空、资金跟进乏力等一系列问题,虽然外部拥有旺盛的贷款需求,但因深陷融资困境无钱可贷而不得不作罢。
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困境产生原因小贷公司作为一个“舶来品”,其整个发展过程几乎都是在探索中进行,存在问题不可避免。
对于小贷公司,融资困境可谓与生俱来,前后种种限制在小贷公司起步之初就已经为将来的融资困境埋下伏笔。
1、先天性政策限制小贷公司设定之初定位于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2008年出台的《指导意见》为保证这一定位,在法律上确定小贷公司身份的同时,政策上也先天地对小贷公司作出了限制。
第一,有关小贷公司自身法律定性存在矛盾。
小贷公司从事的放贷虽属金融业务,但《指导意见》对小贷公司发起方限定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能否成立依据《公司法》而非相关金融法律,是非金融机构的“法人主体”,从而小贷公司在法律层面应视为工商企业而非金融机构,矛盾因此产生:一方面《公司法》并没有对小贷公司业务作出相关规定;另一方面对贷款业务有着完善及明确规范的金融法律无法覆盖小贷公司。
小贷公司业务经营、监管和融资因这一盲点产生了诸多问题。
第二,法律定性上的盲点直接导致小贷公司面临过高的税率。
小贷公司被定性为工商企业,无法像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融资过程中享受国家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也无法按照一般金融机构的税收标准征税,而必须按照一般工商企业税率计征。
当前小贷公司主要税项包括25%的企业所得税和5.56%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自然人股东20%的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且计提风险准备金时不能参照银行准备金税前扣除,税率过高直接导致税负过重,进而影响了小贷公司盈利,提高了运营和融资成本。
2、融资渠道有限《指导意见》限定小贷公司业务上“只贷不存”,且注册资本不得超过2亿元,商业银行主要通过吸收存款来维持贷款资金持续有效,小贷公司则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只能依靠自有资金。
《指导意见》又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小贷公司外部融资能力也因此被限制。
由于可贷资金多数是股东自发出资的自有资金,当外部融资能力受限时,一旦需求膨胀,自有资金往往迅速贷出,而后续资金则严重不足,银行虽然可以为小贷公司提供转贷资金,但也只是杯水车薪。
根据上文图1所示,2014年小贷公司贷款余额、实收资本分别为9420.38亿元、8283.06亿元,实收资本占贷款余额比重达到87.93%。
可见,自有资金仍然是小贷公司可贷资金的最主要资金来源,贷款余额与实收资本间差额在逐年扩大,表明外源融资数量增大,自有资金越发不能满足业务需求。
小贷公司外源融资渠道亦受到严格限制。
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方式向企业之外的其他经济主体筹集资金,除银行贷款外,小贷公司的外源融资渠道还有同业拆借、定向借款和信托融资等方式。
《指导意见》对银行贷款已经明确限定,由于法律上属非金融机构,小贷公司无法向银行拆借资金,而公司间同业拆借平台尚不成熟仍有待观察,定向借款因为业务方式尚不完善,具体效果还需实践检验,出于风险防范,信托融资方式已于2011年被银监会叫停。
3、市场风险较大小贷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面临很大的市场风险,已发放贷款易遭受坏账,阻碍资金回收、影响后续融资。
首先,小贷公司面对的客户群体风险较大,服务对象以中小企业和农村地区等低端客户为主,这类客户经营规模较小,资金需求量大,但偿还能力弱,银行融资难度大。
基于国家的定位,小贷公司坚持“小额、分散”原则,面对这类客户群体并发放贷款,贷款范围大而分散,数额小而量多,造成小贷公司必须承受低质量客户带来的坏账风险,一旦坏账发生,小贷公司往往损失惨重。
其次,小贷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未被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法像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征信系统获得用户信用数据,与客户间因此存在信息不对称,小贷公司无法准确获知客户信用状况,风险控制难度加大。
农村县域间征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城乡之间系统数据的对接不完善,间接放大客户群体所致风险,迫使小贷公司加大对风险控制的投入,为此从业人员必须投入更多精力应对潜在风险,无形中增加了小贷公司运营成本,影响了再融资过程。
最后,小贷公司虽可以从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但无法享受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只能按一般利率进行融资,小贷公司的利差空间因银行的高利率而被极大抵消、利润减少、融资能力恶化。
4、转制村镇银行受阻小贷公司融资困境由来已久,国家已经提出相应解决措施,转制为村镇银行是其中一种方式。
村镇银行是设立于村镇地区,服务于当地农户、农业和城镇区域经济发展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小贷公司若转制村镇银行成功,不仅可保证小贷公司坚持其服务于中小企业和农村地区的初衷,也可使小贷公司摆脱诸多限制条件,提高融资放贷能力,获取进一步发展,因此,转制为村镇银行才是小贷公司深入发展的可行途径。
2009年6月,银监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改制村镇银行暂行规定》,首次允许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获得金融牌照;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适当放宽小贷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转制为村镇银行;2012年5月26日,银监会再次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强调符合规定的小贷公司可以依法改制为村镇银行。
国家政策极力推动小贷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但在实践过程中却伴随着各种困难,目前障碍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点。
(1)控制权矛盾。
2007年银监会发布《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与《小额贷款公司改制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一并提出:小贷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后,其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且持股比例必须高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
政策初衷是由正规金融机构控股小贷公司以步入正规化发展,但这种方式会对原股东经营权和控制权造成极大损伤,造成两方之间利益上的矛盾。
(2)转制门槛过高。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在第二章第四条中规定了一系列转制要求,如按《指导意见》新设持续经营3年及以上;清产核资后,无亏损挂账且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最近四个季度末期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均不低于60%;单一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单一集团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等等,这些规定对于大部分小贷公司而言难度过大,而小贷公司为追求利润,可能逆规定行事陷入两难。
(3)成本增加灵活性降低。
小贷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其法人性质也就变为金融机构受银监会监管。
银监会严厉的监管机制迫使小贷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增加程序来保证贷款安全性,同时增加风险管理投入,引起经营成本与监管成本增加,引入银行管理模式后,村镇银行受银监会约束,贷款发放更加谨慎,较先前损失了部分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