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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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

一、虚拟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的现实困境

我国虚拟货币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制度设计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主要包括网络虚拟货币的定义与产权不明晰和交易者身份及凭证监管缺失等问题。

(一)虚拟货币的定义与产权不明晰到目前为止,我国虚拟货币的定义与产权都不明晰,这直接导致难以对虚拟货币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惯例,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网络游戏商发行的各类各式的游戏币;另一类是大型门户网站发行的专用货币。虚拟货币是否定义为这两类,直接关系到了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同样,虚拟货币的产权也不明确。按照网络惯例,网络用户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虚拟财产,均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属运营商。而818 号文意味着国家已经认可了虚拟财产是个人财产,网民享有所有权。在现实与国家政策的矛盾冲突中,虚拟货币的产权至今仍不明确。

(二)交易者身份及凭证监管缺失在现行互联网金融环境下,虚拟货币交易市场尚不成熟,缺乏对交易者身份和交易凭证的有效监管。网络实名制尚未普及,交易者通常以虚拟身份进行交易,难以确定网络虚拟货币交易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阿里巴巴集团以及其他网络游戏运营商打造了支付宝交易平台等第三方交易平台,可以留存交易相关的记录,但大多是虚拟货币交易都是私下完成,无从查证的。这些交易无据可查,缺乏交易凭证,虚拟财产的原值也难以核定。依靠现有技术手段,对虚拟货币交易者身份和交易凭证缺乏真实有效的监管,这使得虚拟货币交易的财产原价值难以核定,进而无法确定虚拟货币交易的应税所得额,导致实际无法对虚拟货币交易征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二、虚拟货币交易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建立并完善虚拟货币交易个人所得税制度,对虚拟货币的交易也征收个人所得税是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客观要求,是税收公平主义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宏观调控与产业发展的现实选择。

(一)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必然要求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主要包括了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和课税程序合法三项具体内容。《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取得个人应税所得并负有相应纳税义务的个人。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交易者的真实财富在虚拟货币交易中获得了增加,属于个人应税所得。符合征税条件而不征税,会造成税源大量流失,更有悖于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对网络虚拟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是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必然要求。

(二)税收公平原则的客观要求税收公平原则指在税负的分配方面,国家分配给各纳税主体的税负公平合理,总体而言,各纳税人之间的税收负担水平应保持相对均衡。基于税收公平原则,现实交易要征税, 虚拟市场交易同样应征税。若虚拟货币交易不征或者免征个人所得税, 就造成了税负在事实上的不公平,这严重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的基本要求。因而,对网络虚拟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是税收公平原则的客观要求。

(三)宏观调控与产业发展的现实选择当前虚拟货币交易市场存在着诸如产权不明晰、不规范交易大规模存在等问题。对于一个新兴产业, 市场失灵极有可能会发生,政府必须采取相应的宏观调控措施,以

“有形的手”来规范、引导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的长期持续稳健发展。对虚拟货币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将保证政府可以对虚拟货币交易进行宏观调控和合理的产业规划,以实现互联网金融的长期繁荣与发展。

三、完善虚拟货币交易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的建议

我国的虚拟交易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面临着诸多等现实困境,必须进一步完善虚拟货币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制度设计,促进互联网金融的稳健发展。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问题探讨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问题探究 摘要 个人所得税作为大多数国家税收结构中的主体税种之一,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目前,对个人所得税的研究也成为发展完善税制理论的重要课题,主要包括税制的优化、税法的发展完善等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历经多次变迁,不断适应中国国情,己经逐步发展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仍然处于发展完善阶段,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不断进行完善。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改革、完善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1]。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2]。在我国来讲,个人所得税是指在我国境内个人获得的各种收入按照相应规定所征收的税。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政府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而且能够对个人收入分配差距进行调节,改善国民所得分配不公的程度,缓解因分配不公引起的矛盾。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个人所得税时收入增长最为强劲的税种之一,以成为了国内税收中的第四大税种,甚至在部分地区个人所得税收入已上升到了地方税收收入的第二位。1994-2008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GDP的比重由0.15%上升至1.24%,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由1.4%上升至6.4%。2009年个人所得税完成3949.27亿元,同比增长6.1%。[3]目前,主要发达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税收,而个人所得税在功能上属于主体税种。主体税种的功能表现为通过个人所得税而获得的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最大,税收制度的公平和效率目标主要通过个人所得税来实现。OECD国家税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平均比重为27.1%,而其中的发达国家这一比重平均为29%。[4]政府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调节也主要依赖个人所得税。而根据世界银行统计的数据,就是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比重也高于我国,亚洲国家平均为12.7%,非洲国家平均为11.4%,中东国家为8.1%。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不管从绝对额还是占税收收入的比重都很低,这就影响了个人所得税财政职能和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发挥。因此要发挥着两项功能,就要提高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中的地位。 二、影响个人所得税制构建的因素 (一)生产力发展水平 从历史演进过程看来,税制向前迈进的决定因素取决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个人所得

新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_以工资薪酬为例

价值工程 0引言 对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进行征收的税种就是个人所得税,它最早于1799年在英国创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于1980年开始实施,2011年9月我国实行个人所 得税改革。新个人所得税的推出, 使收入分配起到了积极的调节作用,但也存在很多筹划的空间。本文研究的重点为:以工资薪酬为例,将新旧个人所得税进行对比,得出相关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及空间性并重点对新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 1新个人所得税实施的现状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共计11项征税范围,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 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 费所得;利息、 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2011年9月我国实行个人所得税改革。本次个人所得税修订的目标其实非常简单,就是通过小幅修改,为未来个税全面改革奠定比较好的税制基础。本次个税小幅修改,重点非常明确,即在目前基本税制基础上,适当降低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改变目前工薪阶层作为纳税主体的畸形结构。 2新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以工资薪酬为例纳税筹划是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 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 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活动。以个人薪酬为例,由于我国对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累进税率,这就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较重。每个级差都是一个“节点”,而在每个“节点”附近都会有一个“多 发不如少发” 的区间范围,确定这个区域是关键所在。—————————————————————— —作者简介:熊银(1980-),女,湖南株洲人,会计师,经济师,注册 资产评估师,从事会计研究。 新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 —以工资薪酬为例Analysis of the New Personal Income Tax Planning :Taking the Salaries for Example 熊银XIONG Yin (湖南省攸县财政局,株洲412000) (Hunan Province Youxian Finance Bureau ,Zhuzhou 412000,China ) 摘要:根据新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以工资薪酬为例,提出相应的纳税筹划,对于新个人所得税实施中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new personal income tax,taking the salaries for example,this paper proposes appropriate tax planning,and makes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problems in the new personal income tax.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资薪酬;费用扣除Key words:personal income tax ;tax planning ;wage salaries ;expense deduction 中图分类号:F812.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0-0178-02 2.1对企业纳税时间的影响在使用期限内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使得固定资产成得加快得到补偿,但是由于折旧总额不变,因此,不影响企业的净收益总额。为了避免由于计算额不当产生企业税务,因此在计算当前企业纳税时一定要考虑税前加速折旧法的使用。 2.2加速折旧法对企业其他税收优惠的影响由于采用加速折旧法会造成企业各期的会计利润产生平移,因此,为了对其做出一个全面的片度,除了考虑其带来推后纳税的利益外,还应当考虑企业享有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还应当充分考虑利润亏损税前弥补的问题。因此,企业不应当在会计利润亏损时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不适合采用加速折旧法。 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意义 ①由于采用此法达到了固定资产使用成本的均衡,实现了收入与成本配比的最佳状态,因此,为了均衡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折旧法应该为逐年降低。②采用此法,从国家财政收入的角度看虽然有所减少,但是对国家和企业在长远看都是有好处的。③在固定资产无形损耗加快的今天,采用此法有利于尽快的更新和改造固定资产,这点尤为重要。④采用此法能够刺激生产以及经济的增长,这主 要是由于节约的利税相当于向国家申请了一比无息贷款。 4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会极大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 引起技术的不断进步。在能源以及原料紧缺的情况下, 采用加速折旧法提高报废并更新那些效率低、耗能高以及废 品产量多的旧机器是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 尤其在知识大爆炸、 技术更新日新月异的时代,根据我国目前的资金以及技术情况适当的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更新旧的增加心的设备对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加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殷绛,谈多娇.加速折旧法的可行性研究[J].北方经贸,2001. [2]魏子祥,石秀云.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探讨[J].农机化研究,2007. [3]郭炼纯.采用加速折旧法符合企业价值原则[J].铁道运输与经济,2005. [4]王桂英.试论企业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的意义[N].北方经济,2008. [5]孙勤海.关于加速固定资产折旧问题的探讨[J].南通职大教学研究,2008. ·178·DOI:10.14018/https://www.360docs.net/doc/5513421196.html,13-1085/n.2013.20.173

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

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 一、虚拟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的现实困境 我国虚拟货币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制度设计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主要包括网络虚拟货币的定义与产权不明晰和交易者身份及凭证监管缺失等问题。 (一)虚拟货币的定义与产权不明晰到目前为止,我国虚拟货币的定义与产权都不明晰,这直接导致难以对虚拟货币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惯例,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网络游戏商发行的各类各式的游戏币;另一类是大型门户网站发行的专用货币。虚拟货币是否定义为这两类,直接关系到了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同样,虚拟货币的产权也不明确。按照网络惯例,网络用户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虚拟财产,均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属运营商。而818号文意味着国家已经认可了虚拟财产是个人财产,网民享有所有权。在现实与国家政策的矛盾冲突中,虚拟货币的产权至今仍不明确。 (二)交易者身份及凭证监管缺失在现行互联网金融环境下,虚拟货币交易市场尚不成熟,缺乏对交易者身份和交易凭证的有效监管。网络实名制尚未普及,交易者通常以虚拟身份进行交易,难以确定网络虚拟货币交易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阿里巴巴集团以及其他网络游戏运营商打造了支付宝交易平台等第三方交易平台,可以留存交易相关的记录,但大多是虚拟货币交易都是私下完成,无从查证的。这些交易无据可查,缺乏交易凭证,虚拟财产的原值也难以核定。依靠现有

技术手段,对虚拟货币交易者身份和交易凭证缺乏真实有效的监管, 这使得虚拟货币交易的财产原价值难以核定,进而无法确定虚拟货币 交易的应税所得额,导致实际无法对虚拟货币交易征收相应的个人所 得税。 二、虚拟货币交易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建立并完善虚拟货币交易个人所得税制度,对虚拟货币的交易也征收 个人所得税是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客观要求,是税收公平主义原则的 必然要求,也是宏观调控与产业发展的现实选择。 (一)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必然要求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主要包括了课 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和课税程序合法三项具体内容。《个人所 得税法》明确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取得个人应税所得并负 有相应纳税义务的个人。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交易者的真实财富在 虚拟货币交易中获得了增加,属于个人应税所得。符合征税条件而不 征税,会造成税源大量流失,更有悖于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对网络虚 拟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是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必然要求。 (二)税收公平原则的客观要求税收公平原则指在税负的分配方面, 国家分配给各纳税主体的税负公平合理,总体而言,各纳税人之间的 税收负担水平应保持相对均衡。基于税收公平原则,现实交易要征税,虚拟市场交易同样应征税。若虚拟货币交易不征或者免征个人所得税,就造成了税负在事实上的不公平,这严重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的基本 要求。因而,对网络虚拟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是税收公平原则的客观 要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 )。 A.个体工商户 B.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C.有限责任公司 D.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 2.以下所得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个人提供担保取得的收入 B.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 C.个人对其任职公司投资取得的股息 D.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3.某摄影师2009年10月将其精选的摄影作品交由某杂志社出版,该杂志社付给其报酬8万元。该报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A.劳务报酬所得 B.稿酬所得 C.财产转让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4.李经理本月取得的下列收入中,直接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是( )。 A.本公司工资收入1.5万元 B.体育彩票中奖收入5万元 C.承包商场经营收入30万元 D.兼职单位工资和奖金收入2万元 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的,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定数额后计算其应纳税额,该扣除的数额是( )。 A.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 B.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50%的部分 C.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60%的部分 D.可以全额扣除 6.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在北京晚报上连载三个月,3月份取得稿酬收入3000元,4月份取得稿酬收入3000元,5月份取得稿酬收入5000元。该作家三个月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1176 B.1344 C.1232 D.1760 7.中国公民刘某同时在两个单位任职(属于派遣关系),2009年8月从甲单位每月取得工薪收入1800元,从乙单位每月取得工薪收入3400元。则刘某8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115

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论文)

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山东财经大学2013级财政税务班,学号 姓名:李晗

2016年5月1日,国家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后,国民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个人所得税改革迫在眉睫,结合所学财政税务知识,浅谈一下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自己的粗浅认识。 一、明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发展历程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不仅能缩小个人收入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而且在调节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速度一直较快,且其地位在不断上升。目前,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最具潜力、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 回首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的30年历程,我们不难看到这一税制正在不断走向完善。在1986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至今个税法已经进行了数次修改,在其中,特别是我们非常关注的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目前,我国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实行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成为了调节公民收入的重要经济杠杆,它有效的缓解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抑制了通货膨胀,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正视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合理, 经济成分逐渐呈现多元趋势,国家公民的收入也越来越多样化,并且收入差距明显拉大,高收入者人群不断地分散和扩大、收入来源更加多样和隐蔽。当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的要求。 我认为,其局限性有: (一)以个人为征收单位存在不足。当前,我国个税以个人为征收单位与以家庭为实际支出单位之间的不一致、不同步,国人的实际收入与支出往往都是以家庭为单位,仅以个人为单位的税制,对于双收入家庭与单收入家庭会造成明显区别与不公。另外,原有的所得税制度仅仅考虑了收入端,完全依据收入大小确定不同的所得税税率,忽视了不同收入者的正当支出差异。例如:家庭需要抚养的儿童与老人数量,每个月需要支付的房屋贷款利息等。原来的所得税制度都没有作必要的考虑与扣除。 (二)分类税制显现缺陷。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

个人所得税管理及其改革与完善

---------------------------------------------------------------范文最新推荐------------------------------------------------------ 个人所得税管理及其改革与完善 [摘要]现行个税分项计征不合理,按月计征不科学,税前扣除项目不公平,公民纳税意识薄弱以及个税法操作性差等。为此,应完善个税立法,建立统一的个人银行账户加强对个税的监管,完善个税法律机制。[关键词]个税管理;改革;完善;个税法制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律既要适应中国的国情,又要与国际个人所得税法大趋势保持一致。我国作为WTO的成员国后,国际间人员往来频繁,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不适应国民待遇原则,不利于科技人才的引进。改革个人所得税应结合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加快与国际主流税制接轨。 一、当前个税征管中的问题及对策 (一)个人所得税法律体系不完善 税收执法受地方政府机关影响。税收法律是行政执法为主的法律,有的地方以发展地方经济和吸引人才为借口,擅自越权颁行一些违反国家统一税法精神的优惠政策,如私自提高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额或擅自扩大免税项目;一些地方政府“默许”足球俱乐部按“自定”税率征税,使国家税收流失。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项计征亟待改革。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中表现为有的应征的税收不起来,只管住了工薪阶层,使之成为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要群体(占个人所得税征收总额70%以上),这除工薪阶层和知识分子纳税意识较强外,一个重 1 / 13

要原因是工薪收入较严格实行代扣代缴制,逃税可能性少。正如钱晟教授所言:“第一,新生贵族的分配渠道不规范,很多隐性收入、灰色收入不为人知,更谈不上纳税;第二,现金交易普遍,存款实名制提供了征税的前提条件,但是征税机关又无权查,这是银行法的规定;第三,权大于法的现象依然存在。”鉴于此,个税征收方式应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对工资以外的收入加强个人申报,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加大个人所得税的执法力度,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 个人所得税按月为计征不科学。有的人收入具有季节性,如有的本月收入较多但下月可能失业没有任何收入;有的上半年有收入但下半年收入少甚至没有收入。再如一本专著出版,可能耗费作者若干年甚至毕生精力,一旦出版则应在当月纳税。显然按取得收入月来计征个人所得税既不公平又不科学。加拿大国的做法可以借鉴:有固定收入的员工,从工薪支票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年底向政府申报纳税并清算,多退少补;个体经营及经商的人士每年分四次向政府交纳个人所得税,年终清算多退少补。 税前扣除标准扣除项目不公平。一是国内外居民税前扣除适用不同标准:国内居民税前扣除额人民币800元;而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在国内居民扣除基础上再扣除人民币3200元。“入世”后的中国,税收也应当按WTO规则体系和国际惯例进行调整,促进税收公平、公正,消除现行国内外居民纳税的不平等性。二是国内居民税前固定扣除人民币800元。这是表面公平而事实上的不公平。首先,它没有考虑物

个人所得税毕业论文

容提要 这三大分项收入的占比结构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以此为基础,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分项收入占比结构 Abstract system can not adapt to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refore, to strengthen the analy sis and research of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items of income, is an important consideration i n strengthening the regulating function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is also an urgent need to promote the smooth personal income tax levy by the classification to the classification and integrated levy reform. In this paper, based on 2014-2016 basic data of China's personal inc ome tax wage income tax revenue, operating income property income tax revenue, tax revenue a nd growth, respectively, calculated analysis of the three sub revenue structure and discusse 目录 一、引言 (1)

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定额扣除计征个人所得税 2. 计税方法 计税方法:按“月”计税 3. 税率 税率: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4. 应纳税额的计算 (1)月工资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有关“超额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考试试题中会给出,无需考生去背。 (2)外派人员、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外企工作的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非外企的企事业等单位工作的外籍专家),费用扣除总额为4800元/月。 (3)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知识点】:特殊规定 (3)特殊规定: ①离退休的人员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免税规定 (2)免税规定 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②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③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定额扣除计征个人所得税 定额扣除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工资、薪金所得涉及的个人生计费用,采取定额扣除的办法。 1. 征税范围 (1)一般规定

2019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中居民纳税人的是()。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 天的个人 B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90 天但不满183 天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 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个人 2、下列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不正确的是()。 A、实行混合征收 B、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C、费用扣除额较窄 D、采取源泉扣缴和个人申报两种征纳方法 3、某大学教授2019 年度稿酬收入如下:(1)公开发表论文两篇,分别取得500 元和1800 元稿费。(2)2018 年 4 月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12000 元。2019 年重新修订后再版,取得稿酬13500 元。(3)2019 年3月编著一本教材出版,取得稿酬5600 元。同年10 月添加印数,取得追加稿酬5200 元。该教授2019 年度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元。 A、2861.6 B、1209.6 C、1552 D、2821.6 4、查理是英国某公司驻华代表处职员,2019 年在华时间为135 天,11 月份境内外工资为81000 元,均由境内公司支付,11 月份在华工作时间为10 天。该外籍个人11 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元。(英国与我国缔结税收协定)

A、0 B、2528.13 C、2990 D、6765 5、中国内地张先生通过沪港通机制购买中国香港联交所股票,下列各项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处理中,正确的是()。 A、股票转让差价免税 B、股票转让差价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 的个人所得税 C、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10% 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D、取得的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待遇缴纳个人所得税 6、下列各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个人的房屋租赁所得 B、个人根据遗嘱继承房产的所得 C、外籍个人取得的现金住房补贴所得 D、个人因任职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 7、某个体工商户2019 年为其从业人员实际发放工资105 万元,2019 年该个体工商户允许税前扣除的从业人员补充养老保险的限额为()万元。 A、 3.15 B、 5.25 C、1.05 D、7.35

个人所得税开题报告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二级学院商学院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学号 选题题目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1 选题目的及意义 1.1:选题目的: 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问题研究,一直以来就是社会人士关注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经济也在快速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就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问题,然而我国现在的征收管理制度并不是很完善。所以其研究的目的是想要找到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且找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 1.2: 选题意义: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由于个人所得税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增强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过大聚财渠道、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所以,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分配过分的差距能起到良好的调节作用,从而改善国民所得分配不均的程度,均衡了社会成员的收入,使收入高低悬殊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解决,即起到促进社会公平又缩小贫富差距。 1.3:现状分析: (一)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依然淡薄 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所得应纳税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这个规定有利于通过税源扣缴个人所得税,从而从源头上控制个人所得税流失。但其负面影响是将个人所得税流失责任更多地归咎为扣缴义务人,导致我国长期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过多地依赖支付单位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工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个税起征点3500税率表)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表 税率表一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企业等适用税率表二 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公式):

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下面举例说明: 某员工10月份工资为16000元,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为3 680元 应纳税所得额=16000-3680-3500=8820 应缴个人所得税=8820*20%-555=1209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看法

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看法

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看法 一、中国现行个税制度的缺陷 个税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调节贫富差距,但前提是必须以家庭年各项收入的总和计征,也就是我们说的综合税制。如果个税按个人月工资计征,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非常有限,甚至在很多情况下会出现“逆向调节”,也就是说,个税反而让贫富差距加大了。 假如有一个5口之家(父母、妻子没工作,孩子上学),只有一人就业,月工资是4000元,他要养活5口人,父母、老婆、孩子和有自己,人均不到1000元,但他需要交纳个税86.2元。另一个5口之家5人都有工作,每人月工资2500元,也就是人均2500元,但他们都不需要纳税。这就是目前税制的弊端,同样是5口之家,家庭收入4000元的要纳税,家庭收入12500元的反而

不纳税,这显然有失公平。 这只是对有固定收入劳动者的不公,对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劳动者来说影响更大。如作者用两年时间写一部书得稿酬19200元,相当于每月收入800元,作者仍须交纳个税2150.4元,而且应税稿酬是20%的比例税(纳税额减征30%),与月工资为2万元也就是两年收入48万元的最高边际税率相同!两年收入2万元和48万元的人以相同的税率纳税,可以看出目前个税设计的不公有多大! 大学生暑假打工一个月,获得报酬2880元,也需要交纳个税,其实这2880元就是这个学生全年的收入,平均月收入只有240元但却需要纳税! 从事建筑、装潢等的个体劳动者可能几个月甚至一年才收到一次劳务报酬,现在也要按一个月所得计税,由于个税是累进税率,几个月的劳动报酬按一个月计征要适用更高的税级税率,这就要多交很多税。

个人所得税与薪酬设计

个人所得税与薪酬设计 主要内容: 一、薪酬纳税管理基础 (一)薪酬概况 (二)薪酬与所得税的关系 (三)薪酬纳税管理的方法和原则 二、薪酬结构设计与纳税管理策略 (一)工资薪金的设计与纳税管理策略 (二)奖金的设计与纳税管理策略 (三)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的设计与纳税管理策略 具体内容: 一、薪酬纳税管理基础 (一)薪酬概况 1. 薪酬的构成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薪酬主要由以下五个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是劳动报酬的主体,主要是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工作类别、工作责任大小等因素而确定并支付给职工的稳定性报酬,是按劳分配原则的重要体现。 (2)奖金:是一种补充性的薪酬形式,是企业对职工超额劳动或者增收节支给与的一种报酬,旨在鼓励职工提高工作效率或工作业绩,着眼于正常劳动之外的超额劳动。

(3)津贴、补贴:主要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者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而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例如,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4)保险:保险属于福利的一种,它是对职工长远利益的保证或者突发事件的预防。 (5)自愿性福利:是指除法定保险以外的福利,如法定假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带薪休假、培训、免费的早餐午餐等。 2. 薪酬的模式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具有较强的刚性和较高的差异性,即一般情况下,职工的工资是“能上不能下”,职工之间的工资差异比较明显。 (2)奖金 奖金的差异性较高而刚性较弱,主要表现为:它可以根据职工个人劳动贡献和企业经营状况的不同而随之调整。 (3)自愿性福利 自愿性福利具有差异性低、刚性弱的特点。职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各种福利,其享受的待遇差别不大,且自愿性福利项目设置灵活,可以随着企业经营环境和效益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 (4)保险 保险具有差异性低、刚性强的特点。职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各种保险,其待遇差别不大,缴费比例及基数不能随意更改。

论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论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三号宋体 200X级法学专业吴XX…………………………小四宋体 引言 个人所得税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等。 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作为国家聚集财政收入,调控公平分配的一个税种,其征收范围涉及工资薪金、劳务、稿酬、个体户收入、承包收入、财产转让等10余种收入,与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收入分配的指导方针,旨在增加国民财富总量和国家经济实力,效率成为第一位的问题。但是,效率提高、国家经济实力增强的同时,社会公平问题也凸现出来。收入差距拉大、贫富悬殊、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问题。 目前,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达0.47,已经超过国际警戒线,在亚洲仅次于菲律宾,并超过了所有的欧洲国家。学者们指出我国目前基尼系数处于倒U形曲线的上升阶段,收入差距客观上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未来几年社会将面临更严重的分配不公平。根据经济学的解释,基尼系数指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不平均分配的百分比,数值越大,说明收入分配越不公平。社会公平问题成为我国目前应突出解决的问题。 应当认为,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正是由效率追求为主导转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价值目标推动的结果。我国“十五”计划《纲要》提出: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开征遗产税;要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防止收入分配差距的过份扩大;要为建立稳定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保证。这从根本上指明了税收调节的方向、方式和方法,我们应当据此推进税费改革,健全税收制度,进一步强化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本文以此为内容展开讨论。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是()。 A、代扣代缴 B、委托代征 C、自行纳税申报 D、代扣代缴和自行纳税申报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是()。 A、税收滞纳金 B、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违约 C、金企业所得税税款 D、向投资者支付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3、A生产企业2010年至2016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下表:单位:万元 该生产企业2016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5.6 B、6 C、8.75 D、12.50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中,说法正确的是()。 A、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4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B、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投资额的70%在投资当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C、企业以相关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

D、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按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50%加计扣除 5、赵某2016年2月购买福利彩票获得奖金9000元,领奖时发生交通费50元、食宿费20元(均由赵某承担)。已知偶然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赵某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A、(9000-50-20)×20%=1786元 B、9000×20%=1800元 C、(9000-50)×20%=1790元 D、0元 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 A、10% B、20% C、25% D、33% 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企业不征税收入的是()。 A、接受捐赠的收入 B、财政拨款 C、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8、甲企业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其2011年~2015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如表所列示: 则该企业2016年应缴企业所得税是()。 A、3.2万元 B、1.6万元 C、2.4万元 D、4万元 9、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的是()。 A、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

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 摘要: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个人收入水平的逐年提高,个人所得税收入出现了较快的增长势头,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其种种弊端也逐渐显现。本文建议通过解决我国个人所得税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并结合西方国家现代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加强对个人收入分配的税收调控来完善和改革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以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和作用。 关键词:个人收入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分配调控状况 交纳个人所得税已经不是20世纪80年代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的“专利”,个人所得税的触角日益伸向社会各个阶层的民众,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最具潜力,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但从税收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角度来看,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客观上存在着制度落后和实施乏力的状况,其主要问题可以从税收制度、税收征管和纳税环境三大方面反映出来。 1.税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1)分类征收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的分类征收,具体分为流转税,资源税,所得税,特定税种,财产、行为税,它们对不同收入来源采用不同税率和扣除方法,不能反映纳税人的综合收入,也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难以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征税原则。 (2)税率设计不合理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累计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差别税率制度,税率适用多且不规范,对不同的收入适用不同的税率,扣除标准也不同,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第一,税率设定过于频繁。对工资、薪金所得实行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级距过多,计算复杂,违背了税率档次删繁就简的原则;第二,对高收入人群的收入调节力度不够,高收入者居多的所得项目如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税率最高为35%普通为20%,而高收入者较少的所得项目如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为45%、40%,由此可见,高收入者居多的所得项目的最高边际税率大大低于高收入者较少的所得项目税率,这就造成了收入多反而纳税少的局面,违背了个人所得税法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第三,对同为劳动所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金额劳务报酬所得区别对待,采用不同的税率,并对劳务报酬所得另外加成征收,这样做容易引起税收歧视,不符合现实情况,缺乏依据。

公司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筹划技巧分析

公司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筹划技巧分析 一、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 职工薪酬管理制度是公司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 公司在制定职工薪酬制度时,应该考虑薪酬结构的设计、薪酬价值观,公司薪酬思想要体现税收因素,根据个人所得税有关“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税范围、计税依据、适用税率、计税方法以及税收优惠方面的特殊规定,安排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二、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筹划的理念和原则 (一)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筹划的理念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工薪个税”)筹划的理念应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坚持“应扣尽扣、应免不漏”“综合考虑、免税效应”的基本理念。在保证实际工资薪金收入不变的前提下,减少名义工资薪金收入和必要支出,尽可能扩大减除费用额度,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为此,工薪个税的筹划一方面要保证充分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费用,同时,应适度地将个人收入变为单位对职工的福利、劳保支出,个人部分“名义收入”以公司经营成本方式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即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综合考虑,充分扣除,既降低了职工工薪个税的税收负担,也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税负,一举两得。另一方面,

通过周密的设计和安排,使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较低的税率,尽量避免临界所得进入高档税率区。 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是国家为了实现税收调节功能,在税种设计时有意而为,纳税人充分利用这些条款,做到应免不漏,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充分进行事前筹划。纳税筹划应坚持事前筹划,要有超前性和目的性,必须在工资薪金发放之前进行筹划,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工薪个税的因素,系统地对各项人工成本的支付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依法筹划工薪个税,在于把握节税与避税、偷税、欠税、抗税、骗税的界限,特别是节税与偷税。《税收征管法》对除避税外的上述行为进行了界定。一些常规的操作手法,若以不恰当的发放实物性工资又不扣缴个人所得税,不是合法的避税。而企业利用福利费、抚恤费、救济费、外国来华人员的非货币化的住房补贴等税收优惠,则是合法的税收筹划。 2.综合效益原则 纳税筹划不能孤立进行,如果工薪个税筹划取得了节税效果,却增加了其他方面的支出,这样的纳税筹划就值得商榷。 3.风险和收益均衡原则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是初级经济法基础中的重点章节;考题中涉及本章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2010年的分值应在13分,预测2011年的分值应在15分左右。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特点是: 1.实行分类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三种: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与混合征收制。 提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分类征收制的模式。 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3.费用扣除额较宽。 4.计算简便。 5.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例题·单选题】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采用()。 A.分类征收制 B.综合征收制 C.混合征收制 D.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模式 『正确答案』A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1.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3.我国既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又行使居民管辖权,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两个部分 4.我国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

提示: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2010年) A.M国甲,在华工作6个月 B.N国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离境 C.X国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28天 D.Y国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100天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判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5年中的每一个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1年。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自然人有()。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不满1年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在美国留学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有两个标准:(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 年的个人。BD选项属于居民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提示: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 一、所得来源的确定 所得的来源地和所得的支付地不是一个概念: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支付地可能在境内,也可能在境外;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的支付地可能在境外,也可能在境内。 【例题·分析题】外籍人员詹姆斯受雇于我国境内某合资企业做长驻总经理,合同期三年。合同规定其月薪5000美元,其中2000美元在中国境内支付,3000美元由境外母公司支付给其家人。则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是每月5000美元。因为所得支付地不等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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