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
市场不正当竞争带来的危害

市场不正当竞争带来的危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经营者的竞争日趋激烈,竞争已深入到生活的每个角落,关系到所有竞争参与者的切身利益。
生产经营者的竞争方式和竞争手段五花八门。
一些竞争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前提下,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丰富了公众的物质消费。
同时也有很多市场竞争者以不正当的手段,以损害竞争对手和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谋取企业和个人的利益,破坏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
这些不正当竞争给有巨大的危害。
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进行商业贿赂和欺诈性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正性原则,直接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妨碍了正当竞争所具有的引导生产和消费作用的发挥。
如2005年4月27日,鼓楼区工商局接到福州瑞腾达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下称瑞腾达公司)的投诉,对沈盛彬涉嫌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立案调查。
沈盛彬原为公司员工,在瑞腾达公司工作期间负责使用和保管公司的海外客户资料。
根据公司的保密制度及他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合同,这些客户资料属商业机密。
但沈盛彬利用职权之便,于2005年2月4日至2005年4月29日期间,私下与资料中的五家境外客户发生电脑还原卡的贸易往来,经营额折合人民币约255251元,给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再如众所周知的力拓“间谍门”事件。
今年7月5日,力拓铁矿石中国业务总经理胡士泰和力拓的三名铁矿石销售人员刘才魁、葛民强、王勇,被上海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
4天后,上海国家安全局公布了刑拘理由:在中外进出口铁矿石谈判期间,胡士泰等四人采取不正当手段,通过拉拢收买中国钢铁生产单位内部人员,刺探窃取了中国国家秘密,对中国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和名称等行为往往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一些守法的经营者也因此失去了自己的市场,遭受了损失。
如今年5月开心网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被业界戏称为山寨版开心网持有方千橡不正当竞争,要求千橡停止使用近似网站名称,并公开赔礼道歉。
同行业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市场的影响

同行业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市场的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行业的企业竞争愈发激烈。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企业开始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此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和经济利益,但是这些行为往往给市场乃至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1.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很多种形式,大多数都是在试图获取不公平的优势和利益。
其中最常见的包括:(1)不实宣传:虚假宣传、过度宣传、抹黑竞争对手等,这些行为旨在误导消费者,败坏竞争对手的声誉,推销企业自己的产品或服务。
(2)价格战:企业通过大幅度降价甚至以亏本的价格来打击竞争对手,以此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和消费者。
(3)非法贿赂:企业通过行贿、收买媒体等手段来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和支持,这种行为不仅与商业道德背道而驰,还轻易地引发腐败事件。
(4)霸凌行为:企业通过打压相对弱势的竞争对手、威胁供应商或客户等方式来获得市场优势和垄断地位。
2. 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市场的影响(1)造成市场失衡:不正当竞争行为常常导致市场失衡,使得一些企业在取得不正当优势的情况下,可以长期占据市场,而实力弱的企业则难以生存和发展。
这会导致市场扭曲,资源配置不合理。
(2)破坏市场秩序: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会使市场失衡还会破坏市场秩序。
虚假宣传和非法贿赂行为不仅会欺骗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下降,而且还会破坏市场竞争的纯洁度,使得优质企业的良性竞争机制受到损害。
(3)降低产品质量:在不正当竞争的压力下,企业常常会缩减成本,从而导致产品质量下降,消费者容易受到蒙骗,殊不知所购买的产品根本没那么好。
(4)伤害社会公平:不正当竞争会抢占市场份额和资源,使得一些优秀企业难以生存,而强势企业却能够轻易获得更多的资源和利益。
这些行为会导致社会公平受到威胁,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3. 防范不正当竞争的措施(1)加强法律与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出台更加明确的法律和政策,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市场。
浅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

浅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也随之出现。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在国际上也有多种不同的理解。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与危害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手段的多样性。
不法竞争手段多种多样,包括欺诈、假冒、排斥、引诱、贿赂、诋毁、贬低、隐瞒、混淆、串通、窃秘等等。
这些不法竞争手段的多样性、复杂性,不仅表明了现代市场交易与竞争的激烈性、复杂性与风险性,同时也证明了维护市场公平交易与公平竞争的艰巨性。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也是十分严重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扰乱市场秩序。
不正当竞争行为会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场的健康发展。
2.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不正当竞争行为会对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严重影响经济的发展。
3.危害消费者利益。
不正当竞争行为会误导消费者,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4.影响社会公信力。
不正当竞争行为会降低企业的声誉,影响社会公信力,制约经济的发展。
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我们需要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沿着法制轨道健康正常的发展。
2.违法性质:不正当竞争是一种被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它采用各种不正当的交易手段,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
这种行为不仅侵害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且破坏了正常、公平、公正的社会交易秩序和竞争机制。
此外,这种行为还违反了诚实信用等公平交易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任何以非法或非正当手段进行的竞争行为都应受到法律制裁。
3.广泛范围:不正当竞争行为广泛存在于各个经济领域、部门和交易者之间。
由于各种类型的交易者、竞争者活动范围非常广泛,加上交易的形式、手段、方法和目的的多样性,因此凡与竞争共存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就不可避免地广泛存在于各个交易领域和过程中。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正文】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在商业活动中存在触犯商业道德、侵害其他竞争者权益的行为。
这些行为包括恶意诋毁他人声誉、不正当降价、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给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来讨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危害、法律责任和应对措施。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个特点:1. 不公平性: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在商业竞争中违反公平规则的行为,通过不道德的手段获取竞争优势,扰乱市场秩序。
2. 强势地位: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来自于市场主导地位的企业或者行业,以其资源优势打击竞争对手,限制市场公平竞争。
3. 隐蔽性: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通过虚假宣传、违法勾结等手段进行,难以察觉。
这会导致消费者误导,使市场参与者无法做出准确决策,从而扰乱市场秩序。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造成了严重危害:1. 扰乱市场秩序:不正当竞争行为破坏了市场规则和商业道德,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使得资源分配失衡,市场无法正常运行。
2. 伤害消费者权益:虚假宣传、低价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误导消费者,使其无法做出明智选择,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压缩竞争空间: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某些企业或行业限制了其他竞争者的进入和发展,导致市场竞争缺乏公平性和活力。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竞争公平,法律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民事责任: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被侵权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相应的赔偿数额。
2. 行政责任: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管,并可以对违法行为者予以行政处罚,如罚款、责令停业等。
3. 刑事责任:对于故意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者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追究,如拘留、罚款等。
四、应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措施为了应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对当下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们会有怎样的思考

对当下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们会有怎样的思考同行间不正当竞争是指同行业内的企业之间采取不合法、不合规、不道德的手段进行竞争,导致行业内的乱象丛生,损害消费者和行业的整体利益。
近年来,同行间不正当竞争现象愈加普遍,涉及范围不断扩大,具有很强的破坏性和危害性。
首先,同行间不正当竞争影响了市场的公平,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行内企业之间,如果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利益,会给市场带来很大扰动。
比如,降低产品质量、采取价格倾销等手段,不仅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出现大幅度波动、失衡,而且还会造成竞争的不公平,消极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其次,同行间不正当竞争不仅会对消费者造成损失,还可能引起社会质量安全问题。
竞争时采取不道德手段的企业,一般会为了追求最大利益而牺牲消费者体验和质量安全。
这种行为不仅违背商业道德,而且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具有很大危害性。
再次,从行业层面考虑,同行间不正当竞争会削弱整个行业竞争力。
处于同一个行业的企业,如果相互之间互相攀比、争名夺利,用不当手段来竞争,将无法真正实现行业内部合作,大家只会互相猜忌,彼此对立。
这必然会影响行业整体的创新和发展,无助于提高行业竞争力。
如今,虚假广告、侵犯知识产权、地方保护主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市场竞争规则,衍生出越来越多的黑市交易,严重妨碍了市场竞争的公正、公平、公开。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自律、弘扬良好商业道德,共同打造公开、透明、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实现全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同时,政府、监管部门也需要做出努力,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企业经营环境,使企业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优胜劣汰,并逐渐呈现出强大的核心竞争力,使整个行业更加健康发展。
不正当竞争损害

不正当竞争损害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市场经济竞争中,企业或个人采用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达到获取不当竞争优势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对其他竞争参与者造成了损害,也违反了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
因此,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和制度非常重要。
1.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不正当竞争涉及的行为种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1 虚假宣传与误导性广告企业或个人通过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性广告等手段,故意引导消费者做出错误的决策,以获取不当的利益。
这种行为既欺骗了消费者,也对其他竞争参与者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压力。
1.2 不正当定价行为企业通过垄断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或者将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无故减价,以排挤其他竞争对手,达到不正当竞争的目的。
1.3 侵犯商业秘密企业或个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并将其用于商业竞争中。
这种行为既侵害了知识产权,也违反了商业道德。
1.4 不正当促销手段企业或个人使用不正当手段,如假冒他人商标、发布虚假销售信息、抢先低价售卖等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给其他竞争对手带来损害。
2. 不正当竞争的危害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市场和经济产生了严重的危害:2.1 破坏市场秩序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导致市场竞争变得混乱不堪,影响正常的市场运营。
2.2 压制创新与技术进步不正当竞争行为使得正当竞争的企业受到不公平的竞争压力,限制了其投资研发创新和技术进步的能力。
2.3 损害消费者利益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消费者被虚假宣传误导,购买低质、劣质商品或服务,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3. 保护不正当竞争损害的措施为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促进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已经建立起来:3.1 法律法规的完善政府应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应对新形势和新问题的出现。
3.2 强化市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的监督,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不正当竞争的危害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的危害:现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我国市场中非常普遍,几乎在所有行业都存在这一问题,种类越来越多,危害越来越大。
第一,种类越来越多。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即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
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要远远超出这七种行为,出现了很多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利用第三人的恶意损害、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荐证行为、“傍名牌”行为等等,这些行为单纯向上述七种行为套可以说难度较大,因此现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是越来越多。
第二,危害越来越大。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也越来越大,除了给正常的经济主体造成经济损失之外,很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产品其质量存在瑕疵,给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据《经济日报》载文,“我国目前每年的劣质假冒产品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000亿元,相当于全国城乡居民近一年的消费总额”,由此可以看出不正当竞争行为给我国经济发展会造成巨大的损害。
不正当竞争的做法:1、采取贿赂或变相贿赂等手段推销商品或采购商品,如采用各种形式的帐外回扣和奖金等方式推销商品或采购商品。
2、弄虚做假,进行商业欺诈。
如假冒名牌商品、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掺杂使假、从事虚假的有奖销售等非法营销。
3、搭售商品,将紧俏商品与滞销商品搭配销售等。
4、强买强卖,欺行霸市。
如强迫交换对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限制购买者的购买选择,用行政等手段限制商品流通等。
5、编造和散布有损于竞争者的商业信誉和产品信誉的不实信息,损害竞争者形象和利益。
6、侵犯其它经营者的商业秘密。
7、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
8、串通投标,有组织地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或者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及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等等。
不正常竞争行为对企业的法律风险

不正常竞争行为对企业的法律风险一、概述不正常竞争行为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取违法、不道德的手段,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会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涉及法律风险。
本文将详细探讨不正常竞争行为对企业的法律风险。
二、假冒伪劣产品1. 损害企业声誉由于假冒伪劣产品品质低劣,易导致消费者对企业信任度降低,从而损害企业声誉。
2. 追责风险若企业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旦被相关部门查实,可能面临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甚至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恶意诋毁竞争对手1. 侵犯商业信誉权恶意诋毁竞争对手会损害其商业信誉权,受损企业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对侵权方提起诉讼,索赔损失。
2. 行政处罚恶意诋毁竞争对手可能构成商业诽谤,被相关部门认定后,将面临行政处罚。
四、虚假广告宣传1. 涉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宣传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一旦被发现,企业将面临罚款、广告撤回等处罚。
2. 消费者投诉虚假广告容易欺骗消费者,一旦消费者提起投诉,企业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1. 反垄断法风险如果企业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违反《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面临高额罚款。
2. 民事赔偿风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还可能导致其他市场主体的经济损失,被侵权方可以向企业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六、商业贿赂行为1. 犯罪风险企业进行商业贿赂行为,如行贿官员或竞争对手,可能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涉及刑事责任。
2. 司法追责一旦商业贿赂行为被揭发,企业可能面临涉案资产冻结、企业领导层刑事拘留等司法风险。
七、商业间谍活动1. 侵犯商业秘密权商业间谍活动涉及窃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一旦被发现,企业可能面临商业秘密侵权诉讼,承担赔偿责任。
2. 受损声誉商业间谍活动的曝光容易引发舆论质疑,进而对企业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八、不正常竞争行为的防范措施1. 加强内部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明确的行为准则,加强员工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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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完善。
但在经济运行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正当竞争等经济违法、违规现象,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对我国目前存在的大量不正当交易与竞争行为及其所造成的危害,不能视而不见或等闲视之。
要认清危害的特点,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沿着法制轨道健康正常的发展。
关键词:不正当竞争行为;特点;危害性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是一个比较宽泛和抽象的概念,并且它是多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或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集合,不是一个具体的行为,因此,很难对其下一个比较确切的定义。
就是在国际范围内,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也有许多不同的理解,而且对其认识也是随着历史发展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
德国早期学者将不正当竞争行为比做海神,认为它千变万化,掠夺商人们诚实劳动取得的成果。
而意大利学者把其比做捉摸不定的云彩。
还有的学者认为,“不正当竞争是指所有欺骗其他任一厂商的顾客为目的的行为及手段。
”“不正当竞争,是指利用欺蒙、虚假的手段,排斥公正和诚实,非法夺取他人利益,招徕顾客的行为。
”法国学者则将其定义为:“凡利用欺诈手段出售产品,以及厂商为了从他人现有利益中获益,促使他人商品及企业解体,并使其商业市场受到打击的行为,均视为不正当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与危害(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市场竞争机制产生的一种副产品,不仅具有其特定性,而且也有反映其本质的如下特点。
1.手段的多样性。
这种行为的实施者,主要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出卖人,有时也包括获取商品和服务的购买人。
但更多地表现为前者,他们在交易活动中为了取得或争取交易机会和条件,并使自身处于交易的优势地位,往往采取或运用种种不正当交易或竞争手段,如欺诈、假冒、排斥、引诱、贿赂、诋毁、贬低、隐瞒、混淆、串通、窃秘等等。
这些不法竞争手段的多样性、复杂性,不仅表明了现代市场交易与竞争的激烈性、复杂性与风险性,同时也证明了维护市场公平交易与公平竞争的艰巨性。
2.性质的违法性。
这种行为的性质不是合法的,而是为法律所严格禁止并予以制裁的违法行为。
这是因为行为者所采取的各种不正当交易手段,一是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其行为本身不仅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不同程度的侵害,而且破坏了正常、公平、公正的社会交易秩序和竞争机制。
二是违背了诚实信用等公平交易原则以及公认的商业道德。
诚实信用原则是所有交易者在交易过程中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该原则要求交易者应以善意、诚实、公平的心理状态进行交易与竞争活动,任何以非法或非正当手段所进行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争行为都是违法的,应受到法律制裁。
3.范围的广泛性。
这种行为广泛地存在于经济领域的各个行业、部门以及交易者之间。
由于各种类型的交易者、竞争者存在与活动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加上其交易的形式、手段、方法与目的的多样,因而凡与竞争共存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就不可避免地、广泛地存在于各个交易领域及过程之中。
这是因为,一方面交易者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规避法律,常常采取五花八门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千方百计地使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处于竞争优势地位,他们所采取的不正当手段越多,不正当竞争行为存在的广泛性就越大;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竞争的方式和竞争的领域也在不断地增多与扩大,旧有的传统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方式也在不断地变化与翻新,并以新的形式与面貌出现,现代的新的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也将随之不断产生。
因此,在现代市场竞争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常以多种表现形式,广泛地存在于各个经济交换领域的每一个角落。
4.违法的交叉性。
如前所述,这种行为是违反竞争法的违法行为。
但这种行为的产生与出现,其本身不仅仅是违反竞争法,而且还可能同时违反了商标法、广告法或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规定。
因此,一种不当交易行为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反过来说,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也可能是违反其他有关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这样在违反法律上有一定的交叉。
这种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的现象称之为法律竞合,即我们在这里所说的违法的交叉性,但其行为交叉触犯法律的范围和领域都是市场交易或竞争领域。
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具有的违法交叉性,表明它受多个法律的调整,因此,要求立法者在确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围以及执法者在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适用法律时,应注意立法、司法与执法的相互协调关系。
5.认定的复杂性。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和不同领域有着不同的标准和依据。
同时,这种行为又常以合法、隐蔽的形式出现。
因此,认定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间的区别,以及对两者界限的划分有时就显得十分模糊、困难与复杂。
如就某一具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来说,其侵犯的利益不仅是直接竞争者或间接竞争者或潜在竞争者的利益,而且还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的对象可能是某一事物的一个方面,也可能是某一事物的多个方面或者不同事物的不同方面;某一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能同时违反多个法律的规定;某一竞争者或经营者也可能同时实施多个不正当竞争行为。
所有这些情况都说明了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性质的复杂性。
这种复杂性既增大了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相关法律的困难,同时也给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带来一定的难度。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和多渠道的经济往来以及商品交易活动日趋活跃与频繁,有力地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但由于法制、体制和经营者自身素质等原因,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各种不公平交易或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已经大量存在,不仅扰乱和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使其他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而且导致人们道德水准下降,败坏了社会风气,助长了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发展,甚至影响了国家外贸信誉,危害极大。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严重破坏市场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秩序,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正当、公平交易和正当竞争行为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积极动力,而制售假冒他人商标的商品和伪劣商品、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商业贿赂、欺诈性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直接扰乱并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而且阻碍了正当、公平竞争所具有的促进生产、引导消费等积极作用的正常发挥。
同时,企业或竞争者之间采取的联合固定价格,联合限定产量、销量,联合划分市场,联合抵制竞争对手等联合限制竞争的行为,不但直接排斥、阻碍和抑制市场正当竞争,而且削弱和窒息市场经济及竞争机制应有的活力,严重阻碍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严重损害其他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假冒他人商标、商品名称、字号、包装、装潢的行为以及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妨碍竞争对手正常经营的行为,不仅给竞争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信誉上的损害;而且给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带来不同程度的侵害。
近年来,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利,限制、妨碍经营者正当竞争行为,从而使假冒伪劣商品大量泛滥,严重了市场正当、公平、合理的交易活动与竞争秩序,造成许多合法经营者被迫退出市场,不仅使合法经营者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更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难以估计的损害。
3.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造成道德水准的普遍下降。
由于一些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在不公平交易中获取了大量资财,使社会上的许多人认为搞市场经济就是搞欺、蒙、坑、骗。
赚钱就得靠不正当手段,使用公平交易与竞争在市场经济中行不通。
基于这些错误和误解的观点,一些人利用工作之便或各种关系相互拉拢、行贿受贿、牟取私利,为不正当交易等不法行为开方便之门,其结果,不仅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蚀了一批人的思想,而且造成道德水准下降。
童叟无欺、公平交易、买卖公道、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基本的商业道德在日益减少,甚至不复存在。
因此,对商品交易中的不正之风、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造成的腐败现象,绝不能任其发展,放任自流,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与制裁。
4.严重影响了国家的外贸信誉以及与国际惯例接轨。
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我国扩大对外开放政策带来了消极影响,严重损害了国家外贸信誉,影响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影响了外商来华投资的积极性。
这主要表现在我国的假冒伪劣商品已蔓延到国际市场,特别是我国一些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名牌商品因被假冒而销路不畅。
更有甚者,大量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往一些国家和地区,加之出口商品检验把关不严,不仅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的质量信誉,而且已出现了数起中国商品索赔事件。
此外,侵犯他人(国)工业产权(如侵犯国外企业商标行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大量存在,加之监督制止又不够得力,致使一些外商对中国的投资环境和贸易环境顾虑重重,存在不信任感。
这些对我国外贸信誉的不良影响和严重损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否则,将阻碍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拖延国内市场融入国际市场的时间,不利于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最终将严重影响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而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1]刘春田.司法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补充和整合[J].法律适用,2005,(4).[2]郑友德,万志前.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发展与创新[J].法商研究,2007,(1).[3]王仁富.中国竞争法律体系及其协调性研究[D].安徽大学,2010.[4]孙鸿怡,饯芳.当前我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分析及对策[J].南通职业大学学报,2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