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

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
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

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

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公司实行一级法人,分级管理,分级建帐,分级核算,总公司汇总核算盈亏,并汇总统一交纳所得税。

除长期工程险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外,均按年度会计年度结算损益。

采用表结帐不结的办法实行按月结计盈亏,并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分摊各项费用开支.提取和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年提存和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计提保险保障基金等;季度末按会计数据进行法定分保的帐务处理,待收到业务部门业务帐单时以红字冲销原帐务,同时按业务帐单数据重新入帐。

公司分险核算办法,分险核算的险种分为: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机动车及其第三者责任险.货物运输险.建筑安装工程险.责任险.其他险等险种。

各险种只核算承保利润。利润表中所列保险业务收入.保险业务支出和准备金结转差直接记入各险种;营业费用按各险种保费收入比重分摊。保险业务收入保险业务支出以外的收支,不记入各险种利润。

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2. 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3. 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可靠地计量

4.

保费收入按保险合同规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金额确定保险准备金的核算

(一)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由于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并已提出保险赔款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保险赔款而按规定对未决赔案提存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年末提存,同时转会上一年提存数,计入当期损益。尚未转回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应作为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对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业务在会计期末,按规定从本期保费收入中未到期责任部分提存的.以备下年度发生赔款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月末提存,同时转回上年同期提存数,计入当期损益。未决赔款准备金应作为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三)长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对长期工程险等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险种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的保险业务,在未到期结算损益年度之前,按业务年度营业收支差额提存的准备金。长期责任准备金年末未提存,同时转回上年提存数,计入当期损益。长期责任准备金应作为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四)保险保障基金,是指按规定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年末按自留保费及规定比例提取,计入当期损益。保险保障基金作为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中单独列示。

(五)存出(或存入)分保准备金,是指公司的再保险业务按合同约定,由分保分出人扣存分保接受人部分分保费以应付未

了责任的准备金。存出.存入分保准备金根据分保业务帐单按期扣存和返还,扣存期一般为12月,至下年同期返还。

(六)总准备金,是指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准备金。总准备金应作为所有者权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七)坏帐准备,年末,应按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分保业务往来帐户(借方)余额及规定比例提取。

发生坏帐,应冲销坏帐准备,已冲销的坏帐准备以后又收回的饿,应冲回相应的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在“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收分保帐款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应收利息:公司购入债券,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应收保费:应向投保人收取但尚未收到的保险费。

分保业务往来:公司之间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往来款项分入:按分入保费,借:分保业务往来贷:分保费收入;如果分保业务帐单中还同时标明了赔款.费用等项目金额,按分保业务帐单中标明的赔款.费用等项目金额,借记:分保赔款支出.分保费支出等科目,按分保业务帐单中标明的分保费等项目金额,贷记分保费收入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分出:按分出的保费,借分出保费,贷分保业务往来;如果分保业务帐单中还同时标明了赔款.费用等项目金额,按分保业务

帐单中标明中的分保费金额,借记分出保费,按分保业务帐单中标明的分保费金额,借记分出保费,按分保业务帐单中标明的赔款费用等项目金额,贷摊回分保赔款.摊回分保费用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分保业务往来。

要计提准备。

坏帐准备的计提预付赔款:公司在处理各种理赔案件过程中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赔款。

公司分入分保业务预付的赔款。实际发生赔款支出时,计入赔款支出和分保赔款支出。

存出分保准备金(总公司专用)核算公司分入分保业务按保险合同约定存出的分保准备金。

公司发生分入分保业务时,按分保业务账单中标明扣存本期的准备金.赔款和费用等项目金额。

存出保证金:直接承保业务按合同约定存出的保证金。

存出理赔保证金,核算根据理赔代理人的需要存出的保证金,按代理人设置明细帐;

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发生共同海损赔案需支付现金担保时的保证金,按船名设置明细帐存出其他保证金:除存出保证金和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以外的其他保险业务存出的保证金。

存出资本保证金核算公司按规定比例缴存的,用于清算时清偿债务的保证金。

预收保费;保险责任生效前向投保人预收的保险费。(长险)预收分保赔款:公司分出分保业务按保险合同约定的预收的分保赔款。预收分保赔款。

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

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 [ 标签:视同销售,账务,税务] 火焰回答:3 人气:3 解决时间:2009-10-28 22:09 检举 满意答案视同销售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对于视同销售,会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往往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会计上不按视同销售处理,将发生的支出直接列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例如企业将外购商品用于市场推广,直接计入销售(营业)费用,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另一种是会计上按视同销售处理。当业务发生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商品出库,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对于第一种账务处理,会计与税法上会产生差异。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国税发〔2008〕101号)的规定,在填列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要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纳税人对视同销售如何在报表中填列产生了争议,有些纳税人认为,企业已经将外购的礼品支出计入了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在税前作了扣除,在填表时,作视同销售处理。那么,所对应的视同销售成本是否还要填写?如果填写视同销售成本,是否存在重复扣除的情况? 例如,某企业购买了100元礼品,计入业务招待费,按照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最多允许税前扣除60%,即60元。如果作视同销售处理,则需要调增100元,再作视同销售成本处理,调减100元。这样做,不是相当于100元的视同销售收入,对应了100元的视同销售成本和60元的管理费用,实际扣除了160元吗? 要解答这个问题,需要先看一下会计处理。 不作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117 贷:库存商品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规定,企业视同销售行为中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故管理费用按购入价计算。 该企业如果作了以上会计处理,则需要进行如下纳税调整:第一,视同销售行为中,视同销售收入应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第2行作纳税调增100元,同时按配比原则,在第21行“视同销售成本”作纳税调减100元。第二,比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和销售收入5‰部分,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2列。将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数额大于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数额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3列。经过以上调整,收入减除费用等于0,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发生117元,进入损益,影响企业利润117元。实际纳税调增46.8元(117×0.4)。 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库存商品100。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 一、票据制作规范 1、取得外来原始单据必须保证其真实、合法、要素齐全,具体包括:票据本身的真伪,原始单据的名称,填制单据的日期和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填制单位的名称、公章和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或责任人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单据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实物数量、单价和金额,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单据应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有些特殊的原始单据,出于习惯或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则不加盖公章,但应有固定的特殊标志,如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船票等。 2、自制原始单据的填制要求: 反映的经济业务必须真实可靠;自制原始单据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单据,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填制内容准确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 3、原始单据的附加要求: 凡填有大写或小写金额的原始单据,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单据,必须有验收或收到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单据,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相应领导批准支付的签章。 4、票据粘贴规范: a、在粘贴单上,自右向左正面向上依次分类均匀粘贴,粘贴时不能覆盖票据内容,右边不能超出粘贴单长度,左边不能超过装订线,上下不能超过粘贴宽度,票据较大时,应当整齐折叠。 b、粘贴后,上附报销审批单,审批单上应注明:报销内容、单据张数、合计金额等内容。 c、票据较多时,应分页粘贴。 二、票据审核规范 1、真实性和完整性复核,包括以下内容: a、经济业务的当事单位和当事人必须是真实的。包括出具原始单据的单位,接收单据的单位,填制原始单据的责任人,取得原始凭证的责任人都要据实填写。 b、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填制凭证的日期必须是真实的。 c、经济业务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 d、经济业务的量必须是真实的。 e、原始凭证应具备的要素必须是完整的。 2、合法性复核:就是要按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计划预算办事。复核单据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准则、制度的规定和计划预算要求,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和手续。 三、票据账册装订规范: 1、会计凭证的装订: a、会计凭证应每月15号前装订,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电商业务会计核算应注意的问题

电商业务会计核算应注意的问题 按照参与电子商务的主体分类,电子商务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如B2B、B2C、C2B、C2C等。有的人还提到了B2G模式,实际上这种模式与B2B模式类似。还有A2C 模式,即由产品制造商或区域大分销平台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这与B2C模式类似。所以,本文主要探讨的是B2B、B2C、C2C、C2B模式下的会计核算问题。各种电商模式具体如图1所示: 一、电商业务中会计核算主体确认问题 电商业务中,争论焦点之一是应不应该对个人网店征税的问题。这个问题从会计核算角度出发,实际上就是会计核算主体的确认问题,即会计主体假设问题。 从图1中可以看出,B2B、B2C、C2B模式下的“B”,肯定符合会计主体假设,应进行具体的会计核算,问题是C2B 和C2C模式中“C”的会计核算主体确认问题。 不管C2B还是C2C模式下的销售,销售方本身是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一个主体,其本质上相当于农贸市场上的“摊位”。尽管有些学者对此提出加强税收监管的意见和

建议,但笔者认为,这一块不应纳入税收管理范畴,因为其属于地摊交易性质的销售,顶多属于“城管”管理范围,如果其资本雄厚到能够注册登记并进入农贸市场租购一套门面或直接开设实体店的话,也就没有必要在农贸市场外遭受“城管”吆三喝四了。同时,对此领域进行税收征管也存在税务部门的征税成本过高的问题,甚至存在“与民争利”之嫌。所以,C2C或C2B中的个人网店不符合会计主体假设,其会计核算也没有存在的绝对必要性。 二、主要业务流程应注意的会计核算问题 1. 电商模式下资金流转与购销业务的会计核算。电商模式下的资金流转与传统购销模式下的资金转移不同,电商模式下资金不是直接在银行账户之间转移,而是多了一个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如购货方将其银行存款转移到支付宝账户购货,然后网商发货,经购货方确认后,通知支付宝付款,这时资金才转移到销售商。具体如图2所示: 从图2可以看出,购货方发出电子支付指令,从其银行向支付宝划拨款项时,应视同发生了一笔业务。因为支付宝从本质上看是一个网络支付平台,为交易双方的资金往来提供安全和方便的服务,尽管有发展到网络银行的性质,但其本质上还不是金融机构,不应视同“银行存款”进行核算。

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条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要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六条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七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

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公司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 第九条财务部应当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十条财务部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五、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核算和处理。 七、其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三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案例分析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案例分析 所谓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发生特定的提供商品或劳务行为后,会计上对此一般不作为销售来核算,不确认会计收入,而税法却规定为视同销售,并要求计算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的一种涉税业务。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所得税法、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陆续颁布与实施,一些人会认为,会计和税法在视同销售项目上已经基本趋同,其实不然,现本文主要

二、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案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如上表八种情况视同销售货物:其中(1)至(3)很容易理解,存在异议很小。(4)- (8)在企业实务操作中不少会计工作者对这块的会计处理颇感困惑,下面就针对这五项进行举例说明。 1.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0条规定: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在企业实际经营中,经常发生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以及职工福利等方面。这是一种内部流转关系,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增加现金流量,

因此,在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但由于自产自用的产品包含着购进货物或原材料所含的进项税金,通过加工环节又形成了增值,因此,对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处理,虽然不计入“产品销售收入”科目,但应按售价计提销项税金。对于购进货物用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原来借记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冲销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同样,正是基于”货物在企业内部之间的转移“,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精神,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也没有被视同销售。 [例]A企业将自产的商品10件用于本企车间的改建工程,该商品售价为200元/件。 按商品单位生产成本16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1940 贷:库存商品 16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及非货币资产交换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帐,分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①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形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应当按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帐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即按照货物的原账面价值转账,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的不被视同销售,也只能按成本予以转账。②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其以外的其他方式的投资,应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成本。购买货物按购入时的价格确认收入计算增值税。两种情况下,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均将该类货物的投资视同销售而相应地要确认销项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 [例]某A企业10月份将购入的原材料一批对外投资,其账面成本10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117 贷:原材料1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若上述对外投资不是外购原材料,而是A企业生产的甲产品,投出的甲产品成本100 万元,市场售价150万元。则会计分录如下: 对外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产品1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投出甲产品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产成品——甲产品100

汽车销售行业账务处理大全

会计核算涉及的内容: 一、整车销售 1、预付车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采购发票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预付账款 (有些厂家会将折扣、银承贴息等开到发票上,但是有些厂家会单独在厂家设立虚拟账户,所以还要针对你企业的情况做这块的账务处理) 3、销售 (1)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代收客户验车费和购置税及保险费) (2)开具机动车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汽车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代客户缴纳保险费和购置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现金 (4)代客户付保险费(一般保险费都是和保险公司联网,如果客户自己有银行卡可以直接刷卡,如果没有就需要用公司的卡刷,公司可以去开户行办理商务卡)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银行存款 4、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汽车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精品销售 (1)开具增值税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精品装饰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结转装饰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精品装饰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三、配件销售

1、配件购入 借:库存商品——配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配件销售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配件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结转配件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四、保险理赔 1、一般关于保险公司理赔维修先挂账 借:应收账款——**保险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维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保险公司回款(保险公司回款其中有部分款是退三者的修理费)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保险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退三者修理费 3、退三者修理费

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各项中,属于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应具有的职称是()。 A.具有初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B.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C.具有高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D.以上都不对 A B C D 2.下列各项中,属于主管全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部门是()。 A.国务院 B.证监会 C.国资委 D.财政部 A B C D 答案解析:财政部主管全国的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 3.下列各项中,属于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表等会计核算流程和基本方法进行规范的制度是()。 A.内部牵制制度 B.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C.财产清查制度 D.稽核制度

A B C D 4.下列各项中,不符合会计账簿装订要求的是()。 A.对于活页账簿,去除空白页 B.一般每月装订一次 C.不同格式的活页账不得混装 D.会计账簿的封口处要加盖有关印章 A B C D 5.下列各项中,属于以账目间的相互核对为主要内容并实施岗位分离,以确保所有账目正确无误的一种控制机制是()。 A.内部牵制制度 B.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C.定额管理制度 D.稽核制度 A B C D 6.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核算软件核心模块的是()。 A.账务处理模块 B.报表模块 C.成本核算模块 D.固定资产核算模块 A B C D

答案解析:会计核算的功能模块包括:账务处理、工资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存货核算、销售核算、应收/应付款核算、成本核算、会计报表生成与汇总、财务分析等。其中,账务处理模块是整个会计核算软件的核心。 7.下列各项中,不符合《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规定的是()。 A.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科目分类和编码功能 B.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 C.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显示和打印功能 D.鼓励软件供应商在会计软件中集成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功能 A B C D 答案解析:《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第六条至第十四条对会计软件进行了规范。 8.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档案年以终了可以由会计机构保管的最长期限是()。 A.1年 B.2年 C.3年 D.6个月 A B C D 答案解析:单位会计机构可临时保管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9.下列各项中,属于总分类账簿采用的格式是()。 A.订本式 B.活页式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是否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情况汇总【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是否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情况汇总【2017至2018最 新会计实务】 一、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的规定 在收入会计准则中,对收入的确认有会计上的标准。 比如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而提供劳务的话,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收回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建造合同》准则中,对建筑施工企业也规定了类似的按照完工进度计算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角度来说,只有某一项行为是否确认收入的问题,而不存在视同销售的问题,视同销售是税法中用到的一个词。 二、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在增值税条例和所得税法规中,都规定了视同销售的行为。所谓视同销售,就是不属于销售行为,但是要视同销售交税。税法中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上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应该确认收入,有些视同销售行为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不应该确认收入。本文以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为例进行对比如下: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会计上需要确认收入) (2)销售代销货物;(会计上需要确认收入)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会计上不需要确认收入)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范我管理组会计工作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是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原则性规定而制定的会计工作具体操作规范,目的是使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时具有全面、系统、明确的标准,便于执行和考核。 三、本细则包括以下内容:会计机构、人员的设置及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全过程的基础工作规范,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设置会计帐簿、记帐、算帐、对帐、结帐、查帐、编制财务报告;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及会计档案管理规范等。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规范 一、各单位要按《会计法》的规定,配备具有相应业务素质、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要同本单位责任制相联系。以责定权,责权明确,严格考核,有奖有惩。

三、会计工作人员的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主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出纳员、程序编制人员,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第三章会计基础工作一般规范 一、《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下列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收入、支出、费用的计算;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二、办理会计事项要求书写正规的文字与数字。书写正规的文字和数字,是会计人员的基本功,也是会计基础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志。凡未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会计数字与文字书写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和编制会计报表等,应使用钢笔或碳素笔,用篮色或黑色墨水,禁止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试题及答案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 下列各项中,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依法审计, 并据实作出客观评价的监督形式是(C)A.内部监督 B.政府监督C.社会监督 D.个人监督 2.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账账核对内容的是(D )。 A. 总账各账户的余额核对 B. 总账与明细账之间的核对 C. 总账与日记账的核对 D. 总账与备查账之间的核对 3. 目前我国的通用会计核算软件以(C )为主。 A. 自行开发软件 B. 合作开发软件 C. 商品化软件 D. 委托开发软件 4. 不需要在会计账簿扉页上的启用表中填列的内容是(C)。 A. 账簿页数 B. 记账人员 C. 档案管理人员 D. 启用日期 5. 简单的说,会计电算化就是(C )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 A. 会计理论 B. 会计准则 C. 计算机技术 D. 会计法规 6. 下列各项中,会计核算软件的核心是(A )。 A. 账务处理模块 B. 报表生成与汇总模块 C. 成本核算模块 D. 固定资产核算模块 7. 下列各项中,属于总会计师职责范围的是(D)。 A. 登记会计账簿 B. 会计工作交接 C. 编制会计报表 D. 编制财务收支计划 8. 某企业2008年12月31日结账后的“库存现金” 科目余额为1080元,“银行存款” 科目余额为432000元,“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余额为120000 元。则该企业2008 年12 月31 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应填列金额为 ( A )元。 A. 553080 B.433080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一、新旧增值税法的对比 《中华人民XX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第4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新的《中华人民XX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XX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并据此制定了《中华人民XX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XX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其中第4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通过新旧增值税法对比,虽然在条文上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结合其他法规,“”业务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变化: 一是扩大了的对象。新法将货物、财产、劳务均列入了的对象,取消了自产商品和产品的限制,不再区分外购和自产。尤其是将劳务也列入,解决了以前政策不明确带来的争议。 二是缩小了的X围。将自产的货物、劳务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不再列入。由于这部分的税收处理,一方面要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另一方面又要增加计税基础,从时间上分析没有对所得税造成差异影响,所以给予了取消。 三是强调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这一点在原所得税法中也有相同的规定,如原《中华人民XX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者估定。而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更是明确规定: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检验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会计科目的运用及账户的设置,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企业因业务需要新增科目时,须报总公司财务部批准。 第三条会计凭证一般采用通用记账凭证或收款、付款、转账凭证。工业企业可采用收款、付款、转账凭证,贸易企业可采用通用记账凭证。 第四条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 1、根据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 3、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4、根据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5、根据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账。 6、月终,根据总分类账和各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 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账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和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写在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和本期贷方发生额。 第五条记账原则: 1、记账依据必须是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

转账时,用记账员填制的转账凭证作记账依据外,其他记账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账簿,且每张记账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账、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2、登记账簿时用钢笔书写,墨水颜色使用黑色或蓝黑色。 3、记账凭证和账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只使用代号代替科目全称。 4、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5、明细账应随时登记,总账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6、每一笔账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笔账记完后,在记账凭证上划“√”号。 7、记账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出现空白行或空白页时应将空行或空页画斜红线注销,并注明“此页空白”或“此行空白”字样。 8、记账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账前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或账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的上方。 (2)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向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账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一并登记入账。如果会计科目和

2016年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继续教育试题

2016年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各项中,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证书是()。 A.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B.初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C.中级会计师证书 D.高级会计师证书 A B C D 答案解析:《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2.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凭证的是()。 A.明细分类账 B.限额领料单 C.总分类账 D.会计报表 A B C D 答案解析:会计凭证资料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资料。选项B属于原始凭证的一种。而选项A、C属于会计账簿,选项D是财务会计报告资料。 3.下列各项中,属于用以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是()。 A.收款凭证 B.付款凭证

C.转账凭证 D.以上都不对 A B C D 答案解析:付款凭证是指用以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政府监督的主体是( )。 A.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B.政府财政部门 C.政府税务部门 D.会计师事务所 A B C D 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凭证装订要求的是()。 A.一般每季度装订一次 B.有关人员的印章应确保齐全 C.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 D.大的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的规格 A B C D 6.下列关于财务分析模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从会计软件的数据库中提取数据 B.运用专门的分析方法,完成对企业财务活动的分析 C.生成各项分析和评价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信息 D.以上全都对 A B C D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特制定本规定。为适应公司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充分体现会计集息的可检验性,第一条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按《会计管理制度》第二条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行设置,个别企业因业务需要新增科目时,须报总公司财务部批准。凭证一般采用记帐凭证或收、付、转凭证,工业企业可采用收、付转凭证,贸第三条易企业可采用记帐凭证。记帐作证汇总表核算

组织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会计核算组织程序:第四条程序图式。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一) ( 根据记帐凭证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二) ( 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三) ( 根据原始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四) ( )五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 )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六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天)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 制成汇总表,然后再根据记帐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 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记帐凭证天)(5天或10期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记帐规划:第五条用记帐员写的转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一)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 (不没有合法的凭证,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二登记帐簿时用钢笔写( 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三) (不得将不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 (四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10天。 (五)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以保证第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六)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 (三者能看清楚。每笔帐记完后,在记帐凭证上划“”号。 (七)记帐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八)记帐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或帐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帐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帐凭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只是金额错误,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一并登记入帐。证, 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九)红字冲帐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十)各帐户在一张帐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承前页” (十一)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帐,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帐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红线。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生笔数不多的帐户,也可不结总。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一、新旧增值税法视同销售的对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第4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并据此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其中第4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通过新旧增值税法对比,虽然在条文上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结合其他法规,“视同销售”业务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变化: 一是扩大了视同销售的对象。新法将货物、财产、劳务均列入了视同销售的对象,取消了自产商品和产品的限制,不再区分外购和自产。尤其是将劳务也列入视同销售,解决了以前政策不明确带来的争议。 二是缩小了视同销售的范围。将自产的货物、劳务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不再列入视同销售。由于这部分视同销售的税收处理,一方面要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另一方面又要增加计税基础,从时间上分析没有对所得税造成差异影响,所以给予了取消。 三是强调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视同销售。这一点在原所得税法中也有相同的规定,如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者估定。而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更是明确规定: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会计基础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三、公司领导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四、公司实行财务负责人制。财务负责人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中负责财务会计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聘任的财务总监。 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管理难度较大,除设置财务总监外,应配备专职财务科负责人。 五、财务科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五)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六、公司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七、公司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为了应对公司的需要,财务科必须设总账与报表、应收管理、应付管理和出纳(现金/银行)等岗位。 八、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九、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十、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公司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 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十一、领导人应当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 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精神的和物质的奖励。 十二、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公司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务科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出纳。财务科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最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会计处理解析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会计处理解 析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会计处理解析 第一,增值税视同销售解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对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可归纳为:一是将货物(有形动产)用于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职工福利、个人消费等非生产性用途,要考虑货物的来源,如果货物是外购的,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行为,需要将进项税额转出;如果货物是自产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则视同销售行为。二是将货物用于投资、偿债、捐赠、利润分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包括总公司将货物移送分公司销售等,无论货物的来源如何.均为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 对于归纳1,需要把握增值税的基本原理。首先,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行为相比,实质是完全不同的。视同销售行为,会计上要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确认一笔销项税额,由于销项税额在数量上会大于原在借方确认的进项税额,使得“应交税费——直交增值税”科目产生贷方余额,这就需要给国家缴纳增值税;对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行为,会计上要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确认一笔进项税额转出,由于转出的进项税额,在数量上等于原在借方确认的进项税额,会使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结平,即不需要给国家缴纳增值税。其次,判断是视同销售行为,还是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行为,要依据该行为是否具有增值的特性。例如,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等,由于外购的货物未产生增值额,因此不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属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行为;但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等,由于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经过加工过程已具备了增值的特性,所以应当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结论2,主要是出自于保证增值税税源的目的。结论2涉及的各项交易,其共同特征是,货物无论何种原因,最终均脱离了企业的范围,考虑到税收监管的困难,无论货物是否产生增值额,均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二,所得税视同销售解析。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条款,可归纳为:一是与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法相比,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缩小了视同销售的范围。这是由于原税法是以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作为纳税人,而新税法建立了法人所得税制,对于货物在同一法人实体内部的转移,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不再作为视同销售行为,不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相比,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行为,只强调货物的用途,与货物的来源无关。三是特别关注“将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交易。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无论货物的来源如何,只要将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均要视同销售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只有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才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只是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行为。 第三,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互协调。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之一,就是与所得税处理的相互协调。新企业会计准则改变了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方法,即凡是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上也视同销售处理,既要确认销售收入,又要结转销售成本。 第四,两税种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例解。一是将企业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增值税和所得税均视同销售)。会计处理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

靠山居企业管理规定汇编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靠山居企业管理规定汇编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定本规定。 二.会计科目的运作及账户的设置,按《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1月7日财政部发布)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因业务需要新增科目时,须报集团财务部批准。 三.凭证一般采用收、付、转凭证。 四.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图式: 1.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 3.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账。 4.根据原始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5.根据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账。 6.月终,根据总分类账和各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 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 记账凭证汇总编制成汇总表,然后再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 账。 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账凭证,按照相 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 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是反映全 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五.记账规则 1.记账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账时,用记 账员写的转账说明作记账依据外,其它记账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 证为依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账簿,且每张记账凭证必须由制 单、复核、记账、主管会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2.登记账簿时用钢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3.记账凭证和账簿上的人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 用代号。 4.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 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5.明细账应随时登记,总账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6.每一笔账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 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笔账记完后,在记账凭证上划“√” 号。 7.记账的文安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 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8.记账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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