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5篇)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强调对劳动用工的管理,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的劳动用工管理。
2. 用工需求2.1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发展规划,确定用工需求。
2.2 用工需求应根据岗位要求和人员能力来确定。
2.3 各部门对人员需求进行认真评估和申请,经公司审批后进行招聘。
3. 招聘流程3.1 确定招聘岗位和条件。
3.2 发布招聘信息,接收应聘者的简历并进行筛选。
3.3 进行面试和笔试,评估应聘者的能力和适应度。
3.4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
3.5 确定录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
4. 员工合同与入职手续4.1 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2 员工入职时,应提供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文件,并填写员工档案。
4.3 公司应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相关保险手续。
5. 岗位培训5.1 公司应为新员工提供岗位培训,确保他们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
5.2 公司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6. 工资与福利6.1 公司应按时发放员工的工资,严禁延迟或擅自扣减工资。
6.2 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6.3 公司应提供合理的员工福利,如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等。
7. 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7.1 公司应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
7.2 公司应明确员工的休假制度,确保员工享受合法的休假权益。
8. 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8.1 公司应对员工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8.2 公司应建立奖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和激励。
8.3 公司应建立惩罚机制,对违规行为和工作失职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
9. 员工关怀与安全保障9.1 公司应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支持。
9.2 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10. 劳动纠纷处理10.1 公司应建立解决劳动纠纷的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协商。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5篇)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推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提供劳动安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二章对员工的基本要求第五条行为准则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热爱企业,乐于奉献,恪守职责,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维护企业的利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3、勤奋工作,扎实履职,雷厉风行,精益求精;4、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共同完成企业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5、积极学习,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条员工职责1、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顾客就是____”)的理念,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体系(商业职业道德),并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促进产品(服务)质量稳步提高;2、严格遵守产品工艺规程和工艺规程,保守企业生产经营信息、产品工艺与技术研发等商业____;3、爱护企业公共设施,节约使用水、电、气和办公用品,养成节能减耗为荣、奢侈浪费为耻的良好风尚;4、自觉接受安全卫生教育,切实提高安全卫生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错误指挥,每个员工有权予以抵制;5、每个员工要保持个人良好仪表仪容,保持生产、经营、服务、办公等工作场所整洁,营造优美工作环境;6、明确自身工作岗位职责,具备岗位基本文化与技能要求。
7、严格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自觉服从企业的管理,以主人翁的姿态从事企业的生产和工作活动。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在岗员工,包括正式员工、适用人员及劳务用工人员。
一、____及岗位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行使劳动人事用工管理权限。
其主要管理权限及岗位职责如下:1、负责劳动用工制度的拟订、检查与修订;2、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3、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辞退、异动等各项手续;4、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公司劳动用工合同;5、经择优招聘合格录用后,代表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6、负责员工的考勤考核,监督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7、提供员工的人事信息,保管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档案;8、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员工的薪金、福利及奖惩规定;9、____公司员工参加教育培训。
二、劳动用工管理原则。
1、坚持依法用工、规范管理的原则。
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制定用工程序,规范用工管理,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2、坚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原则。
按照公司对用工管理的总体要求,有效控制用工总量,合理调整用工结构,提高全员生产工效。
3、坚持创新机制、优化配置的原则。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4、坚持分级负责、精细管理的原则。
按照管理权限,明确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的职责,理顺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三、员工招聘录用。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人员招聘要求,报人力资源部门。
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将员工招聘计划报请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员工招聘录用。
员工招聘录用遵循以下程序:1、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发布招聘告示,明确员工招聘条件、岗位要求;2、收集、整理、归档员工相关个人信息;3、____招聘员工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4、进行岗前培训;地面人员(生产地面辅助人员、非生产性人员、地面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必须先由各部门、单位向总经理、董事长申请报告,方可按照正常招聘录用程序进行,原则上只能在公司内部调整。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用工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稳定和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用工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招聘、录用和管理劳动者应当按照此原则进行。
第三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虐待和剥削劳动者。
第四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权利和劳动成果权益,保护劳动者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禁止任何形式的侵犯劳动者的隐私和权益。
第五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建立健全的工资制度、劳动时间制度、休假制度和劳动安全保护制度。
确保劳动者享有合理的工资待遇、合理的劳动时间、充足的休假和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六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加强劳动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制度,激励员工的创造力和工作能力。
第七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强化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员工之间的互助精神。
加强对劳动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八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公积金和其他福利保障,确保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
第九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可持续发展。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公司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将定期审查和完善本制度,以适应公司用工管理的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同时,公司保留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解释的权利。
以上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行为,保障员工的权益,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制定本制度。
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精选5篇)

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精选5篇)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精选5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用工规章制度11、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如各单位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各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原劳动合同。
2、员工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权利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单位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单位应到有资质的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
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用人单位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以及职业健康体检单位检查建议安排相应工作。
6、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安排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并进行观察。
7、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工作经历,记录劳动者既往工作过的用人单位的起始时间和用人单位名称和从事的工种、岗位;(2)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变动情况;(3)接触时间、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强度或浓度,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4)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精选13篇)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院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下称合同制员工)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院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待遇、考核及续聘等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本院各科室需使用合同制人员均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在编人员聘后管理、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人员招聘第四条:人员招聘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各科室所用合同制人员应经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定,没经核定,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招聘合同制人员,人力资源部门不予核发工资,不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岗位时,应书面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所需岗位类别、从事具体工作范围,上岗资格要求、工作职责、人数等要求。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科室编配情况进行核定,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人员招聘。
第六条:科室如出现空岗,应提前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实后进行招聘。
第七条:招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xx县人民医院各岗位上岗资格》进行筛选,通过面试、笔试、考核、体检等,择优录用。
第三章聘后管理第八条:经择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第九条:新录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如医院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双方或对方不愿续签合同的,合同到期终止,本院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终止等手续。
第十条:合同制用工的进出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到院时间以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到时间为准,离职医院应办理交接手续,不办理交接手续者,不予移交社会保险等。
第十一条:合同工职工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由所在科室和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每年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如考核为不合格者,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5篇)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____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暂住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书等合法证件。
第6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押金,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0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录用之日起____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____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____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____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____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____个月。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范本1.总则1.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劳务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施工队伍劳务用人的整体绩效。
2.适应范围用于项目公司(部)所有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用工、非全日制用工。
3.管理办法3.1劳务队伍的选定⑴、通过现场观摩考察劳务单位或队伍的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⑵、通过其他途径考察劳务单位或队伍的不良记录;⑶、考察相关人员的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技术水平的确认。
4.劳务合同管理4.1、首先要签订《劳务分包合同》;4.2、《劳务分包合同》样式应参照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____联合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和置地公司相关合同范本;4.3、《劳务分包合同》按照国家《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及有关政策、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签订;4.4、《劳务分包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⑴、合同主体双方的全称;充栋盈车⑵、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⑶、劳务分包工程作业范围及该范围内工程量清单;⑷、工程承包方式、承包总价和人工单价;材料供应、施工机具配备;⑸、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管理;(6)、人工费支付的时间、方式;⑺、违约责任等;4.5、《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按规定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由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5.工人进场管理5.1、劳务单位或队伍进入项目施工现场后,要向项目部提报相关资料;5.2、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前首先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工人登记表等资料,工人劳动合同等签字资料必须由本人签字;5.3、劳动合同内容包含劳务人员姓名、家庭住址、____号、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安排,尤其要明确工资计算方式、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时要“一式三份”5.4、劳动合同现场留存一份原件备查,给工人发放劳动合同必须由本人在“劳动合同发放登记表”上签字后才能发放;5.5、进场工人与劳务单位或队伍签订劳动合同后提供____、暂住证、上岗证等资料原件,劳务管理人员复印相应的证件,工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证件,严禁提供虚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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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1.总则1.1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劳动用工操作流程,根据《____劳动法》、《____劳动合同法》和《____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被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包括各类聘用员工。
2.录用与报到(详见《招聘管理制度》)3.工资、福利和劳动保险待遇____公司与员工劳动关系确立后,员工享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公司薪酬福利制度和标准规定的工资、奖金、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综合保险等待遇;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个人应缴付部分由公司根据规定每月从工资中代为扣除,行政人事部在____个月内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缴纳手续。
3.2员工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后,其个人的人事档案将转入公司委托的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外籍、外省市户籍的员工除外)。
3.3入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享有带薪年休假待遇,具体按《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执行;3.4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享有政府规定的医疗期及其待遇。
3.5享有公司规定的其他福利。
4.劳动关系的确立与解除4.1宗旨。
劳动合同(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法律形式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要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所指劳动合同均涵盖劳务协议)4.2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限),员工与公司另约定有服务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不应相互矛盾;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其他约定事项;劳动合同文本、附件和效用。
4.3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正本一式两份,员工和公司各执一份。
合同依法订立,经平等协商,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合同即行生效。
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即发生合同所言明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关系,受到国家劳动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因此,合同双方均应当严肃认真地订立和履行合同。
4.4新进员工初次订立劳动合同时须明确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按以下规定确定:合同期满____个月不满____年的,试用期不超过____个月;合同期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试用期不超过____个月;合同期满____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____个月;对重要和业务关键岗位的新进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初次订立劳动合同可不设定试用期。
4.5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出现公司经营条件或员工工作能力条件发生较大变化而不能履行合同的时,以及出现其他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形时,员工和公司任何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内容。
4.6劳动合同的续订、终止和解除下列情形可作为合同终止条件: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员工死亡或被依法宣布失踪;不可抗拒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收容____、拘留或逮捕的。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员工与公司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劳动部门及工会同意确需裁减员工的。
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政府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性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提出的;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公司有严重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5.经济补偿与赔偿5.1凡符合经济补偿条款的,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5.2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不给予经济补偿:员工本人要求辞职而解除合同的;其他非公司方面原因造成解除合同的。
5.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应当给予公司经济赔偿:公司出资选派、出国考察、研修的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履行期限未满的员工;因个人行为造成公司损失,依法应该赔偿的;其他规定或者约定要赔偿的条件。
6.离职____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经行政人事部和总经理室审批同意后,可办理离职手续。
6.2行政人事部凭据《辞职报告》、《移交会签单》、《退工单》等,为离职员工办理退工手续。
6.3未经公司批准,各部门经理不得擅自辞退员工,必须事先将情况说明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经总经理室审核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下发辞退通知书。
6.4员工离职时应将胸牌、考勤卡、《员工手册》等相关证件、物品交回公司,违反者应根据相应价格进行赔偿。
6.5退休。
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行政人事部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员工可按规定享受政府养老金待遇。
男性____周岁;女性____周岁。
7.绩效考核与职位变更____公司每年进行绩效考核,包括对员工行为能力考核、培训考核和关键业绩考核指标等。
借此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并作为职位调整、薪资调整、奖励评定的依据。
7.2所有员工均有被提职之机会,升职主要根据该员工之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品德、职位是否空缺来决定。
____公司外兼职8.1未经公司同意,员工不得从事任何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兼职工作,一经查实将受到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员工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9.薪酬调整____公司根据下列因素对员工薪酬进行不定期的局部调整:本地物价指数;行业薪酬总体水平;公司经营状况和竞争能力;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程度;员工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程度;升职和降职。
10.员工申诉10.1为确保劳动关系的平等与公平,员工有权就关于工作,劳动条件及与其他员工关系等事宜提出建议、投诉及申诉,并有权利得到公司的解释。
但员工必须事先向其直属经理以面谈或书面形式提出。
如果员工对部门经理答复的结果不满意,可再向行政人事部及总经理室申诉。
____公司不接受员工匿名投诉。
11.0本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解释、补充。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____条为规范单位和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____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教职工;对特殊职位的教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____条教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____条单位负有支付教职工劳动报酬、保护教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教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____条招用教职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____条招用教职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教职工。
第____条教职工应聘职位时,应满____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教职工应聘时提供的____、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
录用教职工,不收取教职工的押金(物),不扣留教职工的____、毕业证等证件。
第____条单位十分重视教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教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教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____条单位对新录用的教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____至____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____条单位招用教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教职工入职之日起____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____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教职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____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年以上的教职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____条单位与教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____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教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____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教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教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教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教职工经济补偿金第____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____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____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____条单位与教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教职工违____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1)、单位录用教职工所支付的费用;(2)、单位为教职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