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仪器设备计划与采购管理办法

海南师范大学仪器设备计划与采购管理办法
海南师范大学仪器设备计划与采购管理办法

海南师范大学仪器设备计划与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海南师范大学仪器设备计划与采购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加强采购资金的支出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海南省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有采购活动的学校所属各单位、机关部门。

第三条政府采购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以事业单位和团体占有或者使用的国有资产作担保的借贷资金视为财政性资金。

第四条海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以政府集中采购为主,学校自行组织采购为辅的形式进行。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纳入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范围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采购,包括教案科研仪器设备、电器设备、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和机动车辆等。

学校自行组织采购:是指《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范围以外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采购;使用自筹资金和社会各界捐款等资金的采购项目由学校自行组织采购,或者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仪器设备计划与采购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负责统一管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的货物,不得自行组织采购活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自行组织的,须经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第六条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国资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学校仪器设备等物资的采购工作,实施项目计划管理;协助计划财务处编制采购预算;汇总编报年度政府采购统计信息上报省主管部门。

(二)计划财务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学校政府采购预算上报省主管部门;审核确定采购资金的拨付范围和方式,办理采购资金拨付手续;监督检查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

(三)教务处主要职责:负责教案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审核和论证工作。

(四)科研处主要职责:负责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审核和论证工作。

(五)审计监察部门主要职责:依法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学校自行组织采购项目合同的审核及备案工作;监督检查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依法对参与采购活动的

部门、项目单位和工作人员实施监察。

(六)各单位主要职责:按学校规定时间编制本单位教案、科研仪器设备等物资采购计划及采购预算;做好设备安装、调试的前期准备工作、会同国资处做好本单位的设备等物资采购、验收及管理工作。

第三章计划管理

第七条制订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各单位应根据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和教案科研需要,结合现有设备存量和使用情况,分别轻重缓急,制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设备采购计划;

(二)计划制订要坚持集体讨论,专人负责的制度。做到科学、合理、实事求是,要注意设备的成组配套,尽快形成教案和科研能力;

大型精密仪器采购和大批量仪器采购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不少于5位与项目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本单位或外请)参与共同论证,并填写《海南师范大学仪器购置申请及可行性论证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需要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进行二次论证。

(三)拟购置的仪器设备,应满足教案及科研工作需要。要认真选型并进行可行性论证,要体现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要做到安装场地落实,操作人员落实;

(四)设备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第八条各单位设备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有设备资产无法满足事业发展和履行职能的需要;

(二)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相关资产;

(三)难以通过市场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方式代替设备资产配置,或者采取市场购买方式的成本过高。

第九条各单位应在每年11月中旬前,提出下年度补充、更新设备计划及预算,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查后,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十条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审批程序。

教案仪器设备、科研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和后勤服务物资购置计划,分别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教务处、科研处、国资处和后勤管理处牵头组织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送国资处汇总审核作为经费预算依据,上报学校审批。

大型仪器设备(单台价值≥40万元)和精密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按《海南师范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申请中央或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按相关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设备购置预算一经批复,各单位不得自行更改、调整。项目执行过程中,确因工作需要更改计划项目,须按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四章采购管理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根据学校批复的采购计划及经费情况,及时将具体采购项目清单和设备型号、技术指标等材料报送国资处组织实施,确保采购任务按期完成。

第十三条仪器设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预算执行。

(一)纳入海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由国资处审核汇总、学校分管领导批准,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审批后实施政府集中招标采购。

(二)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计算机、服务器、打印机、投影机、扫描仪、复印机、空调等采购项目,不论金额大小,均按照海南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法的规定实施采购。各单位不得自行拼装计算机或者购置拼装计算机。

(三)属于学校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由国资处统一实施采购,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不足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原则上按照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的次序选择采购方式。

1、单价在5万元以下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货物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方式;

2、特殊情况的货物采购项目,可按《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国资处在组织采购过程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的具体采购操作程序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采购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属于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和协议供货采购合同按省

财政厅相关规定办理;属于学校自行组织采购的采购合同须经审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正式合同。采购合同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代理人签订。

第十五条采购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采购合同一式六份,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国资处应将合同副本报审计处和计划财务处备案。

第十六条原装进口仪器设备的进口批文、减免税、报关及商检等事宜,由国资处归口负责办理。

第十七条对需要办理公证手续的订货合同,应按规定办理公证手续。涉外经济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国资处应建立采购资料管理信息库,对采购招投标材料、合同及设备验收报告等实施归档管理,对合同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控;项目单位应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合同及其附件材料(如验收报告、公证书、进口设备的发票及购汇水单复印件、进口许可证、免税证明、运单、装箱单)与设备技术资料一并归入技术档案管理。

第六章仪器设备验收管理

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当做好设备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设备申购时,必须先考虑到设备购入后的验收所涉及的水、电、气、安装地点等基本条件,做好设备安装、调试的前期准备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执行。从设备到达用户当日起,常规设备应在7日内完成安装、调试等验收工作,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在20日内

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等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分两方面进行:(一)数量验收。按合同条款和设备清单认真核对仪器设备的品牌、型号、配置、附件、产地、数量及价格。检查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文件,并与装箱单逐一核对。

(二)技术验收。按合同中的规定和设备说明书上的技术指标,开机核对各项指标。要逐项核对,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验收组织工作。设备验收是采购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检验采购合同履约结果,保证采购质量的关键,国资处、审计监察部门应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监管。

(一)属于政府集中采购和学校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以及大型精密贵重设备的到货验收,由国资处会同项目单位共同组织验收,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参与验收工作;

(二)属于协议供货采购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项目的验收,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三)验收结束后,各方代表应在“仪器设备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仪器设备验收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留在本单位与仪器档案一起保存,一份送交国资处存档。

第二十一条验收人员应当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提出验收意见并对自己的验收意见负责。如果验收意见与事实不符,损害供需双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不能及时验收的设备处理:

(一)因设备质量等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参加验收人员应填写设备故障单,及时报告。国资处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及时与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采购招标中心和供应商联系,以确保在索赔期内解决问题,联系过程应有文字依据。

(二)因项目单位原因,不能及时进行到货设备验收工作的,国资处应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必要时,可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如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采购资金支付管理

第二十三条采购项目资金实行集中支付、资产分单位建账的管理办法。计划财务处要加强采购资金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认真做好有关财务会计记账工作。具体程序为:

(一)资产登记建帐。项目单位资产管理员依据项目验收报告、采购发票等材料到国资处办理资产登记建账手续;

(二)申请。国资处根据采购合同条款及项目执行结果,对应付款项及采购发票进行审核,填写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报计划财务处审批;

(二)支付。计划财务处对采购合同、发票(结算凭证)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将采购资金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第二十四条计划财务处应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及供货合同约定等规定办理采购付款业务。

第八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因工作失职影响工作进度和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未按设备采购程序私自采购的,计划财务处一律不予报账。

第二十七条项目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招标结果或不履行合同条款约定的,视情节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负责组织和参与实施采购的工作人员,不履行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将视其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九条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按《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其它物资的采购管理参照本办法实行。

第三十一条校办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参照本办法实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国资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秩序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办公用品、值易耗品等均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三条、费用报销及在外购物直接付款的零星物资采购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五条、物资采购和保管实行归口管理制。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采购,并对所采购物资的管理使用负责。办公用品及其他具有公共性质的物资采购由后勤部门负责。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指定专人进行专项物资的采购。 第六条、采购审批程序和权限。申请人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办公用品采购单笔金额200元及以下,其他物资采购单笔金额500元及以下,分管领导审批即可,超过须由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负责物资采购的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确保所采购物资质优价廉。 第八条、推行合同管理制度,大宗物资采购(指万元以上物资)原则上要与供货方签订合同,详细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第九条、实行比价采购制度,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确保所采购物资价格低廉,质量上乘。大型设备或金额超5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建议实行招投标制度。第十条、实行采购质量责任制。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经济责任。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如有收受回扣,一经查证,除全额追缴回扣款项外,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采购物资进厂须落实点验货制度,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的(如各类种子及包装物等),公司检验员要按相关规定抽检,并形成书面检验报告。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付款原则上采取先入账后付款的制度,特殊情况下需预付款的单位,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可以办理采购预付款手续。 第十三条、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执行两条线管理形式,即发票入账和签批付款两条线分步进行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物资采购一律由采购人员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后,方可进行申请付款审批。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批准付款。 2、付款程序: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根据发票入账情况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出纳办理汇款。 3、需要预付款的,直接填制转账汇款申请,经财务审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据此挂账,待发票来到后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办、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下发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粤财采购[2003]1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3.04.10 【实施日期】2003.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财采购[2003]12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为加强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工作,建立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资源共享,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我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范、高效、廉洁,需面向社会招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由省财政厅负责组建和管理,精选符合规定条件、能胜任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工作要求的专家入库,以备政府采购项目咨询、评审、验收时选聘。 二、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根据政府采购实际工作需要,按专业划分为十五类(除

附件中所列的十三类外,另增加经济类和法律类),按21个区域细分管理。 三、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广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建设,按照《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本区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招聘初审工作,并在4月底前将本区域专家名单和相关资料上报省财政厅审核确定后,选录入政府采购专家库。 广东省财政厅 二○○三年四月十日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政府采购的科学性,做好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聘请和管理工作,确保政府采购的规范运作,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度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提供评审、咨询服务时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尽责为职业守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熟悉政府采购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招投标工作经验;

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常年使用的采编播设备、器材和大宗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 二、申购程序和采购管理办法 1. 制订计划 设备器材采购应有计划,避免盲目性和零敲碎打。每年底,各有关部门应将第二年拟采购的设备器材的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年中需添置的设备器材,有关部门也应预先拟定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 2. 申购计划单应写清以下主要内容: (1)仪器名称(包括附件、备件); (2)型号、规格、数量、预计单价; (3)生产厂商及其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4)申请购置理由; (5)技术质量标准程度; (6)本单位有否此仪器设备; 3. 审查批准 (1)申购计划由设备采购小组汇总并签注意见,大宗设备需党组研究决定后由采购小组采购并报办公室备案。 (2)凡属国家专控的仪器设备,经党组研究批准后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三、采购管理 1. 设备采购小组根据经批准的申购计划,确定专人,以单位各义尽快与厂商取得联系,采取“货比三家”,原则进行供方评定,在技术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付款方式、送货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确定购买商家后报主管领导同意,再签订购货合同,办理财务手续。各部门不得自行签订购货合同,否则财务将拒付款。 2. 验收与入库管理

收到提货通知单后,由设备采购小组安排提货,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的内容包括: (1)包装有效性; (2)整机完整性; (3)配套材料; (4)零配件数量; (5)使用说明书、图纸、有关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并详细填写验收单,根据发票办理财务报销、入库手续和财产登记入册。设备器材入库必须由有关职能部门确定专人接收保管,明确保管责任。 3. 退货 设备器材在验收和安装调试中发现质量问题、残缺零件及资料不全等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与生产厂家、外商、商检等有关部门办理退货、索赔或追补等事宜。 本办法由本单位办公室督查。

公司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厚朴金融各分、子公司、直属各部门,驻外地办事处。 第三条采购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大宗物品采购时,在付款方式上,做到货到付款,或分期付款,减少采购风险。 第二章采购管理职能 第四条行政部负责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 (二)组织编制公司物品采购业务计划,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物品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三)协调联络在京各分子公司、直属部门,综合掌握物品信息。 第五条行政部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授权,组织有关物品采购工作,协助大宗物品等重要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二)负责物品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品统计工作。 第六条稽核部在大宗物品采购时,负责召集主持招标,并主持价格评审,价格核准。 第七条遇大宗物品采购或重要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时,应组成招标小组,由稽核部牵头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定招标文件。 第八条招标小组一般由稽核部、行政部、财务部、总经办(或主办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物品采购的分级管理,按以下流程完成: (一)一次性采购物品不满一千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行政部统计,经总经理审批后统一采购; (二)一次性采购物品一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厚朴金融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联络采购; (三)一次性采购物品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厚朴金融董事长、总经理同意后,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稽核部会同行政部进行招标评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由主办部门派专人负责采购;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紧急采购(2020年第一批)第三方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紧急采购(2020年第一批)第三方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委托,于2020-04-15 15:30:00就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紧急采购(2020年第一批)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采购编号:GPCGD20C256FD017F)采用紧急采购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略),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略) 二、评审信息 谈判小组名单:罗飞、刘传润(民主推选为谈判小组组长)、刘宏展、陈济舟(采购人代表)、陈振球 评审日期:2020年04月15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三、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最低评审价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包1) 四、定标日期: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紧急采购(2020年第一批)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PCGD20C256FD017F)于2020年04月21日定标。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包1: 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艾泰克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535栋518室-520室 成交金额:¥807900 包2: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检赛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宝斌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彩频路B栋501E 成交金额:¥540000 请成交单位务必于30日内带齐有关文件与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签订合同。 六、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30000元。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552613637.html,)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集中采购机构电话(略) 八、退保证金查询。 未获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保证金手续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或在发布结果公告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办理。 报价人可在上述办理时间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后查询本单位账户投标保证金是否已到账,否则可致电我中心财务部查询。 联系人:郑燕 电话(略) 九、本项目有效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4月21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2015年学生军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军训大纲》和上级有关军训工作的要求,针对新生特点和学校实际情况,以提高军事训练质量和加强军事理论教学为中心,以创建优良校风学风,适应国家人才培养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实现中国梦、教育梦和强军梦为目标,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按质按量完成训练大纲规定的训练科目。努力通过严格的军事训练、国防报告和军事理论教学,加强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防教育,激发学生的爱国热忱,磨练学生吃苦耐劳的意志品质,培养学生顽强拼搏精神和艰苦奋斗作风,强化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增强学生体能,提高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行为习惯、学习习惯。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学生军训工作的领导,确保军训工作顺利完成,成立海南师范大学2015年学生军训大队,军训大队在学校党委和承训部队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全校学生军训工作。 各学院相应成立学院级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在军训大队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军训教官,认真做好军训的组织、协调、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圆满完成军训任务。 三、受训学生及编成

我校龙昆南校区受训的学生约1858人,共需部队教官31名。军训人员分成7个连,28个排。连队设连长1名,指导员若干名,连长由部队干部担任,指导员由我校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辅导员担任,排为基本的训练单位,每排设排长1名,由部队教官担任,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协助做好军训相关工作。 四、训练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军训内容 队列动作、军事理论课教学、国防报告、宿舍内务评比、革命歌曲学唱活动等,军训结束前举行军训汇报表演和总结。 (二)时间安排 军训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30日。 五、军训保障工作与分工 军训工作由军训大队统一安排部署,学校人民武装部和学生处统一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认真做好军训的组织保障工作,保证学生军训顺利进行。 六、先进评比。 (一)军训标兵宿舍40间,分别颁发奖状和奖金。 (二)先进队列10个。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分别颁发奖状和奖金。 (三)军训标兵59名,并通报表彰。 (四)学生军训工作先进教师10名。

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1、综合办公室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组织验收、监督检查和档案管理。 2、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的具体实施。 3、技术负责人负责封存(停用)、降级、报废仪器设备的技术审核。 4、技术负责人负责新购仪器设备的审核。 5、中心主任负责新购仪器设备,封存(停用)、降级、报废仪器设备的审批。 6、应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持续适用性。应制定设备核查的计划和作业指导书,以确保核查规范有效。 7、根据制造商的说明确定仪器设备的可接受标准、核查、维护、验证和/或校准的程序和频次。中心应对设备进行定期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 8、实验室配制的所有试剂(包括纯水)应加贴标签,并根据适用情况标识成份、浓度、溶剂(除水外)、制备日期和有效期等必要信息。 9、对检验结果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无论是外部检定/校准还是内部功能核查,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标识表明其检定/校准状态,包括上次检定/校准的日期、再次检定/校准或失效日期。 10、当有设备维修、搬动或设备所处的环境发生显著的、长期的改变(如温度、湿度、电磁辐射等)时,应对设备进行期间核查或功能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 11、综合办公室应建立《仪器设备一览表》,并实行动态管理,以保持与现状相符合。 12、各实验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及经费可能,提出增添仪器设备的申请,填写《仪器设备申购单》,按照《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程序》执行,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中心主任批准。 13、采购的仪器设备、工量具应有说明书和合格证,并有明确的生产厂家。 14、验收时仪器设备管理员应逐项核对名称,型号,外观质量,合格证等,填写验收报告,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登记,并在发票上签字。 15、对所有仪器设备实行标识管理,每台设备按以下要求分别贴上标志:合格证(绿色);准用证(黄色);停用证(红色)。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_

贵州省公路建设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设备物资采购管理活动,加强采购过程的监督与控制,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路工程建设特点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密封比价活动及公司所属分(子)公司、项目部设备物资比质比价采购行为。 第三条施工项目所需单台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特种设备及专用设备,主要材料及大宗物资,由公司工程部牵头组织集中统一进行招标或密封比价采购;对已形成公开公平市场价格的设备(如车辆等)以及没有条件组织招标采购的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可组织竞争性谈判或比质比价采购;达不到上述招标要求的设备(包括小型机具,单件价值在5000元以上)及其它由分(子)公司或项目部自购的物资,必须通过比质比价程序采购。与公司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的厂商供应的设备物资除外。 其它受控物资(如炸材等)、安全防护用品、试验仪器设备等由公司其它相关部门或单位牵头组织采购,具体采购方

式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无另行规定的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如建设单位、工程业主对项目物资的供应另有规定的(如甲控、甲供等),对设备的性能和施工工艺有特定要求的,参照建设单位和工程业主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密封比价、竞争性谈判和比质比价采购方式。对于国家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设备物资,按照国家招投标法规定执行。 第六条设备物资的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设备物资招标、竞争性谈判、密封比价采购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牵头组织,达不到招标条件的可以由分(子)公司或项目部牵头,成本管理小组负责完成比价采购程序,报工程部备案。 第一章招标 第七条设备物资的采购必须先履行并完成公司规定的采购审批核准程序。审批核准流程手续已完成的,评标小组应按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设备物资采购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密封比价三种形式之一进行。 第八条设备物资的采购应具备以下条件: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 (2011年8月30日修订) 为加强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海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的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本项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申请自由,宏观控制,规定时间,公开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所有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与程序,所有与转专业有关的行为都要依据本规定进行,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三)各专业转出或接收转入学生的数量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 (四)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门类同一年级。文科专业学生不能转理工科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中英合作项目类学生不能转其他普通类专业。 (五)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二、转专业的条件 (一)具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籍资格的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公共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 0,并具有适合拟转入专业学习的某方面特长。 (三)身心健康,且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四)有继续学习的经济支付能力,不欠任何费用。 (五)在同时具备以上四条规定的基础上,学生个人申请转专业还必须具备以下特定条件之一。 1、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者; 3、高职专升本者; 4、在校期间违反校规,考试严重违纪或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5、应作休学、退学处理者; 三、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按照转入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同时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学分制管理方案》的有关规定,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

单位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单位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单位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采购管理的计划性和透明度,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设备采购小组,对本单位设备采购实行如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常年使用的采编播设备、器材和大宗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 二、申购程序和采购管理办法 1、制订计划 设备器材采购应有计划,避免盲目性和零敲碎打。每年底,各有关部门应将第二年拟采购的设备器材的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年中需添置的设备器材,有关部门也应预先拟定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 2、申购计划单应写清以下主要内容: 1)仪器名称(包括附件、备件); 2)型号、规格、数量、预计单价; 3)生产厂商及其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4)申请购置理由; 5)技术质量标准程度; 6)本单位有否此仪器设备; 3、审查批准 1) 申购计划由设备采购小组汇总并签注意见,大宗设备需党组研究决定后由采购小组采购并报办公室备案。 2) 凡属国家专控的仪器设备,经党组研究批准后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三、采购管理 1、设备采购小组根据经批准的申购计划,确定专人,以单位各义尽快与厂商取得联系,

采取货比三家,原则进行供方评定,在技术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付款方式、送货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确定购买商家后报主管领导同意,再签订购货合同,办理财务手续。各部门不得自行签订购货合同,否则财务将拒付款。 2、验收与入库管理 收到提货通知单后,由设备采购小组安排提货,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的内容包括:1)包装有效性;2)整机完整性;3)配套材料;4)零配件数量;5)使用说明书、图纸、有关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并详细填写验收单,根据发票办理财务报销、入库手续和财产登记入册。设备器材入库必须由有关职能部门确定专人接收保管,明确保管责任。 3、退货 设备器材在验收和安装调试中发现质量问题、残缺零件及资料不全等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与生产厂家、外商、商检等有关部门办理退货、索赔或追补等事宜。 本办法由本单位办公室督查。 附:设备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感谢您的阅读!

仪器设备采购计划

王磨学校2014-2015学年度 教学仪器设备及实验消耗品的补充计划 根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初中新课程改革要求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结合我校学生逐年增加的现状,物理实验室原有仪器的耗损。我校物理实验室的仪器已经满足不了学校正常教学的使用,迫切需要采购一些必要的仪器,现将需采购的仪器及其标准计划如下: 1、加强计划管理工作,实验室每年向教务处提出物品采购计划,经教务处同意后,纳入采购计划。物品的采购原则上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验室参与。对急需、零星、专用物品经教务处同意,也可由实验室自行采购,以做到及时供应。 2、物品的管理,应遵循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各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易耗品的领用及保管工作,建立健全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购进账目和日常领用记录帐薄,每年年底全面清查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3、危险物品的领用必须专人审批,限量发放,使用单位主管负责人严格的控制和监督使用过程,对领用剩余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危险品的空容器、废原料、废溶液、废渣应予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

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表 类别:化学申请部门:化学实验室规格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60ml 长颈漏斗20 个 250ml 集气瓶12 个 橡胶塞25 个 5mm 橡胶管15 米 玻璃管 5 包50米 透明水槽 3 个 U型管 5 个 250g 镁条 1 袋 250g 碱石灰 1 瓶 250g 高锰酸钾 1 瓶 250ml 汽油 1 瓶 2015年3月

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表 类别:物理、科学申请部门:物理实验室规格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 1.5v 干电池12 只 体温计15 支 杠杆13 只 热传导实验材料10 套 2w 小灯泡16 只 组装式小孔成像装置11 套 液体压强计 4 套 连通器 2 套 演示用电磁铁 2 套 标本柜12 组 2015年3月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2013年12月31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物资包括行政办公类物资、生产经营类物资、宣传品和服务类项目。其中:行政办公类物资包括办公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生产经营类物资包括各类卡片(M1卡、CPU卡、金融IC卡、PSAM卡、PKI卡等)、终端、机具等;宣传品包括各类宣传单、宣传品等;服务类项目是指广告、机具维保等服务项目,该类型的采购参照招投标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类物资管理流程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比选询价采购方式,即申购部门和行政管理部分别独立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综合评估最优的原则共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具体标准如下: 1.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的施工; 2.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服务; 3.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第四条原则上,8000元(含)以下的小额零星一次性物资采购,无后续服务且双方无其他权利义务的尽量签订合同。 第二章行政办公类物资 第一节固定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在2000元(含)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电子设备等。

第六条行政管理部和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入库、建立台账和维护等。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申请、日常维护、安全使用。固定资产的申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资金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第七条计划 原则上,行政管理部年初制定全年行政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第八条申请、审批 8.1 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购买办公类固定资产的,由申购部门详细说明购置原因,并填写《行政办公类物资申购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分管领导审核。 8.2 行政管理部负责对申购事项进行审核,申购部门将申购单上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交行政管理部存档备案。 8.3 行政管理部根据《行政办公类物资申购单》启动购置程序。 第九条购置 原则上,按照主管机构《子公司管理办法》,此类固定资产须在主管机构本部经招标确定的办公类物资供应商处采购,若上述供应商无法满足要求,则应在风险控制部的监督下,由行政管理部、申购部门按照双人询价、货比多家的原则进行采购。由行政管理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条验收 10.1 固定资产购进后,由申购部门和行政管理部负责验收,行政管理部负责办理报账手续。 10.2 固定资产验收后,行政管理部对固定资产的名称、编码、购置价格、购置时间等内容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变更情况。

广东省省直单位信息系统各子系统建设邀请招标采购项目

广东省省直单位信息系统各子系统建设邀请招标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省直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省直单位信息系统各子系统建设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资格预审报名,通过资格预审确定正式投标邀请单位范围。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项目一: .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编号:023M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甲级或乙级);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要求。 (二)项目二: .项目名称:系统支撑平台建设 .招标编号:024M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或乙级); (3)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要求。 ★注意事项:每个报名单位应明确选择以上所列项目其中的一个或多个项目进行报名。 二、报名应现场递交以下资料到集中采购机构: 、报名表(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格文件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和投标资格。

三、报名及递交资格文件的地点、截止时间。 、报名及递交资格文件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号之一 、报名及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对报名不足法定人数的项目,集中采购机构将发布延期公告。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审核方式进行。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经采购 人确认后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邀请单位。 五、集中采购机构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并发出投标邀请函。 六、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投标邀请函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 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省直单位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号之一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工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 邮政编码: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关于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和物品采购计划

关于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和物品采购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了确保下学期教学、科研和毕业实习的正常开展,请把06-07学年度第二学期实验室仪器设备和物品采购计划于06年12月31日前报教务处实验管理中心。 具体要求如下: 1、各实验室按照下学期所开实验项目、科研项目、毕业实习以及实验室现有仪器设备配套和物品库存情况,经权衡后按需要分项目拟定采购计划清单,避免造成利用率不高和遗漏、积压浪费。 2、仪器设备采购计划清单按仪器名称、型号和技术参数、厂商、台套、参考价格等指标上报。仪器设备计划申报以教学、科研急需和补差补缺为主,申购数量不可太大。 3、物品采购计划清单按化学试剂及药品(如酸、碱、盐、指示剂、生物试剂、食品添加剂、医药等)、玻璃器皿、手术器械、耗材(电脑打印、机械电子、电教、语言等耗材)、实验动物、食品、清洁用品、工具等项分类填报。 4、化学试剂一定要标明纯度、规格和数量;玻璃器皿一定要标明料性(一般95%或17料)、规格和数量;实验动物标明重量、雌雄、数量和使用时限;现采现用的实验用品要注明数量和使用时限。

5、仪器设备和物品申购计划实验室要分开申报,由实验室主任签字,报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把购置计划清单连同备份电子文档一并报教务处实验管理中心(邮件地址:zhjq-88@https://www.360docs.net/doc/552613637.html,)。 6、为了便于统计汇总,采购计划清单一律用word文档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科技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物品购置计划申报单(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 二OO六年十二月21日

附件 安徽科技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物品 购置计划申报单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主任: 教学院(部): 学年学期 年月日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加强物资管理,严格物资管理制度是促进企业发展,提高经营效果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观念,认真贯彻国家、企业经济管理的各项法规和制度,严格执行物资纪律,合理分配物资,及时、齐备、保质、保量、经济合理地组织供应,切实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加强物资科学管理。在物资计划、采购、供应、核算、统计等各个环节上做到“计划有依据,分配有道理,消耗有定额,用料有核销”;合理储存和保管物资,定期清查库房,合理调剂余缺,压缩库存,保证在库物资数量、质量完整无损,降低仓储费用。 第四条:加强物资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物资工作岗位本着因事设岗,适当配备定员,不能缺岗、代岗,以保证工作质量。 第二章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物资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制度制定、运行、修改与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落实;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承担相关指标的完成。 2.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各过程监控、建立采购制约机制;协调物资供应,保障工程项目施工正常进行。 3.负责物资采购、验收、发放、保管以及周转材料租赁、使用、退场等过程管理。组织分析主要材料、周转材料费用消耗,以便对管理薄弱环节加以控制。 4.掌握部门人员状况,负责系统人员培训、考核。 5.负责制定系统工作规划并根据公司要求适时调整。 6.负责与主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各项目部、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7. 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信息共享。

投 标 须 知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讲解

韶关市中小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企业协议供货 资格招标项目 一、标的: 韶关市中小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企业协议供货资格招标项目 二、用户需求表: 校服内容 货物要求 单价(元\套) 小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夏装套装 详见以下 技术要求 小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冬装A 款套装 小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冬装B 款套装 中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夏装套装 中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冬装A 款套装 中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冬装B 款套装 注:各投标人请根据上表格式制作唱标文件。唱标文件应密封提交,并在封口处盖章。 三、技术要求 校服内容 货物要求 小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夏装套装 衣:短袖T 恤60%棉,40%涤; 裤:长裤40%棉,60%涤 小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冬装A 款套装 涤盖棉:35%棉,65%涤 小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冬装B 款套装 丝光绒:100%涤

中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夏装套装衣:短袖T恤60%棉,40%涤;裤:长裤40%棉,60%涤 中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冬装A款套装涤盖棉:35%棉,65%涤 中学校服针织运动装冬装B款套装丝光绒:100%涤 注:夏装套装针织面料每平方米应达到190克以上,冬装A款套装针织面料每平方米应达到260克以上,冬装B款套装面料每平方米应达到230克以上,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分包,每套服装单价必须是唯一的,不得有多个单价。 每一款校服的单价必须符合用户方的最高指导价,投标人只要任一套服装单价报价超出报价范围,则该投标人的所有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中标名额:本次招标共确定前5名投标企业为中标定点生产企业。中标企业须先与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校服供货意向书,再与该县(市、区)辖区内的各中小学校签订校服供货合同(市直学校按属地原则纳入所在区统一采购)。学校原签订的校服采购合同未到期的,若未经公开招标的,则废止;经公开招标确定签订的,现中标企业可与原供货企业协商,协商不成按原供货合同执行。本项目服务期为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在企业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得到保证的前提下,经韶关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可延续1年。 注:中标供应商必须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签定供货意向书,不允许出现在一个县(市、区)辖区范围内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 五、采购数量

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如何做好设备采购工作,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仪器设备采购行为,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各单位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及贷款资金、捐赠资金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仪器设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校仪器设备采购,是指学校各单位以购买、委托研制开发、租用等方式获取仪器设备的行为。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仪器设备采购,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可以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 (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 (四)某些特定的其它情况。 第五条学校各院系、各单位采购仪器设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和

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采购主体和供应商 第六条仪器设备采购的主体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非集中采购机构。 第七条成立中国地质大学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作为学校的集中采购机构,资产处负责办理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下列采购事务:负责全校单价20万元及以上(包括批量)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审定招标、采购管理文件(含制度、办法),审定招标项目,主持采购项目招、投标的全过程。 第八条非集中采购机构(各院系、各单位)负责下列采购事务:单价2万元及以下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自行采购。单价在2万元以上(包括批量)的仪器设备,须由各院系、各单位会同资产处,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并需符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四章要求。 第九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构提供仪器设备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十条中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国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完整版)公司物品采购管理规定

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各项采购活动的管理和控制,明确部门职责,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的采购包括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及其附属设备的采购、工程及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采购、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采购、各种广告和展示设计采购。 第二条公司所有的采购活动统一由公司指定的相关专业部门负责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总部外派采购员负责公司各类工程及生产所需物资物品和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并及时协调跟进由总部采购的物资物品。 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物资及物品采购的库房管理,以及广告和展示设计、电脑及软件等电子信息设备的采购。 3.总部外派财务人员负责费用审核、报销和账务处理工作。 4.其他上述未包括的采购全部由公司指定部门负责执行。 第三条采购申请 1.当部门所需物资物品时,先与仓库管理员核实库内有无所需物资物品。若无,则一律填写公司印制的《物资采购申请表》,写清所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在备注栏内注明。 2.需紧急采购的,在备注栏内注明“紧急采购”,以便及时处理。 3.采购申请表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和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交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4.《物资采购申请表》一式两联,一联由申购部门留存,二联交采购人员实施采购。 5.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四条采购实施 1.采购人员接到批准的采购申请单后,优先到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如指定的供应商无货供应时,必须进行多方比价,1千元以上的物

品,应货比三家,做好市场询价记录,择优择廉购买,同时保管好《市场询价记录表》,以供以后参考和审核,保管期限为一年。 2.《市场询价记录表》中应列明所询价比价的单位、价格和联系电话,正常情况下应不低于三家,并注明拟选定的单位。 3.《《市场询价记录表》经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向供应商下单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 4.《市场询价记录表》一式两联,一联由采购员留存(核对用),一联交财务,财务凭审批完成的采购单(或采购合同)为采购员办理借款、打款手续(指需要现金购买或支付一定预付款的;后付款的,一律凭入库单、发票办理)。 5.重要物资、大宗物资的采购,应一律签订购销合同,走合同评审程序,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审,且作出相关评审记录。 第五条验收入库 1.所有采购到的物资物品必须办理入库手续,一律填写《物资入库单》,由仓库管理员验收合格签字,或仓库管理员和使用部门人员共同验收合格签字。 2.验收时应查验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和申请的一致,以及物品的质量。数量不符的,一律按不超计划量的实有数量验收入库;存在品名、规格型号不符的,以及质量问题的,一律拒收。 3.《物资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仓库(入账、对账用),一联由采购员留存(对账用),一联由采购员附于报销单据中,以便财务核账所用。 4.当所采购物资物品与计划存在出入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协调物资物品申购部门,共同协商解决。 第六条物资物品发放 1.物资物品采购入库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申购部门领取,并办理领料手续,填写《领料单》,双方均签字认可。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52221

XXXXXX公司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1条目的 为确保公司使用的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仪器设备采购、使用、保养、计量、维修、报废、管理等相关事务。 第3条归口部门 仪器设备的管理由公司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部分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4条采购申请 仪器设备的采购必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大额(单台价值或批采购量超过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采购申请需要经董事会批准。 第5条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由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负责拟定。 第6条调研 采购前必须经过详细调研,调研过程中,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尽可能多地了解各个厂家仪器设备的性能,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选定性价比高的仪器设备。 第7条签订合同 完成调研后,应和供货厂家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条款里须包括以下信息:仪器设备型号、主要技术参数、价格、到货日期、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坚决杜绝不法行为。 第8条验收 1.由分管领导、仪器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共同完成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2.应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及书装箱单,并将资料存 档,复印件供操作人员使用; 3.清点备件是否按合同规定备齐;

4.由仪器管理人填写验收记录、仪器登记表,建立本仪器的相关文件资料,完成 验收工作; 5.必要时,可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验收工作。 第9条安装调试 1.仪器管理人员检查供电电源是否与仪器相匹配,仪器设备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规 定的要求; 2.仪器的安装调试工作应在生产厂家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对安装调试中 发现的问题,由仪器管理人员及时汇总反馈给生产厂家解决; 3.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仪器使用人员要及时记录仪器的各项工作 性能,审查仪器的工作性能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并递交调试、性能检验报告; 4.调试期间,仪器使用人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厂家的培训,独立掌握仪器的基 本操作; 5.仪器安装调试完毕后,仪器使用人负责写出书面调试报告,进口仪器说明书应 译成中文后与仪器的原始资料一起存档,当说明书内容较多时,应至少将仪器 操作程序翻译成中文。 第三部分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第10条操作 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认真学习,熟悉仪器的工作性能,掌握仪器的使用方法,认真操作,如有必要时,应编写该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或操作流程。 第11条特殊仪器设备 大型精密仪器要专人专管专用,责任到人,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一般仪器也不得随意搬动。仪器离开、返回实验室均应通知仪器管理人员,仪器返回后,在使用前由仪器管理人员对其性能进行核查,确定合格满足使用要求后方可使用。 第12条使用记录 仪器使用后要记录仪器的工作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员,有无异常现象发生等,填写仪器使用记录表。仪器使用完毕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切断电源、热源、气源等,并做好防尘措施。 第13条通电检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