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制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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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方式下的单据制作

信用证方式下的单据制作

根据《UCP500》的解释,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的前提下,凭规定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或承兑和(或)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和支付汇票,或3、授权另一银行议付简而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几个基本环节,以即期信用证为例:图解说明:①进出口双方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②进口人向当地银行(开证行)提出申请,填写开征申请书,依照合同填写各项规定和要求,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向银行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③开证行根据申请书的要求,向出口人(受益人)开出(信开或电开)信用证,并寄交(发给)出口人所在地分行或代理行(统称通知行)④通知行核对印鉴(密押)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出口人⑤出口人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备齐各项货运单据,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请当地银行(议付行)议付。

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贷款垫付给出口人⑥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他指定的付款行)索赔。

开证行(或其他指定的付款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⑦开证行通知进口人付款赎单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1、是一种银行信用。

由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2、是一种独立自足的文件。

信用证的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作为依据,但信用证一经开立,即独立合同二存在。

因此,信用证业务的有关当事人如开证行、受益人等只凭信用证的规定办事,而不管买卖合同如何规定。

如: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经检验与合同不符,但是所有单据均与信用证的规定一致,此时银行也要履行付款责任。

反之,如果货物与合同完全相符,但单据与信用证不一致,开证行有权拒付贷款。

3、是一种单据买卖。

在信用证方式下,实行的是“凭单付款”原则。

信用证单据应该注意的问题

信用证单据应该注意的问题

出口商缮制单据的基本要求
准确(Correctness)。这是缮制单据的第一要求。要求做到“单 证相符、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即所有的单据都要与信 用证保持一致,“单单一致”即单据与单据之间的相同内容 都要一致。
完整(Completeness)。内容完整、份数完整、种类完整。 及时(Punctuality)。在信用证项下交单必须掌握装运期、交单
转地开证行向第一开证行议货款,必须要求信用证明确规定将提单条款中收 货人做成“凭开证银行指示”抬头 ✓ 在代理出口下应征求委托方意见,说明风险及其防范办法,看其是否接受; 同时向银行交单议讨后暂不办理出口押汇,不能向委托方提前垫付货款。 ✓ 按要求及时交单、寄单,并密切关注单证流转及客户状况。
既不能随便接受,也不宜轻易拒绝。
主线为:合同(S/C)
信用证(L/C)
单据(DC)
1. 信用证的含义
2. 信用证的当事人

3. 信用证的内容

4. 信用证的收付程序

5. 信用证的性质和作用

6.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7. 信用证的特点
8. 信用证的种类
9. SWIFT信用证
单证工作要点
工作主线:合同、信用证、单据 工作过程:制作、审核、提交 基本单据:发票、箱单、提单 单据类型:官方、商业、金融 主要当事方:卖方(受益人)、买方(申请人)、第三方
加工证明); Non-wood packing certificate(非木质
包装证明) IPPC(植物保护熏蒸) 代理报关所需单据
运输单据问题—托运
承运人(货代VS船公司VS无船承运人) 单据(MBL/SBL VS HBL;MAWB VS HAWB) 指定船公司、货代、码头、泊位 LINER CONFERENCE SHIPS UNDER THE AGE OF 15 YEARS LATEST VS EARLIEST

信用证下的制单要领

信用证下的制单要领

9.5 Essential Documents and Tips for Documentation under an L/C信用证下的基本单证及制单要领In examining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lways bear in mind such criteria as:* Correctness:all documents under an L/V should be compliant to relative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the L/C clauses and terms, to other shipping documents, and to the goods (四个相符)* Completeness:all shipping documents and their copies should be presented in sufficient quantities and all documents should be sufficiently filled out;* Timeliness: all shipping documents should be prepared and presented in due course without any delay;* Conciseness:all shipping documents should be clear and clean, without unnecessary information that may cause errors and troubles.根据UCP600第4条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其他行为。

”可见,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除了严格审证外,最重要的就是制单了。

如何确保我方单据完全符合信用证规定呢?就一般信用证的制单要领解释如下:A.基本原则(1)严格认真审阅信用证的每一条款。

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制作要点

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制作要点

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制作要点I 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681信用证条款制作单据的原则单证一致--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单据与统一惯例和标准银行实务相符;与情理相符。

单单一致--各单据之间所显示的信息需要一致,但并不是所有单据之间必须显示相同的内容。

信用证项下主要单据汇票DRAFT发票INVOICE箱单/重量单P/L W/L产地证C/O检验证明、受益人证明、装船通知保单I/P海运提单B/L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EL/COMBINED B/L其它杂项汇票DRAFT出票条款是否完整正确(信用证号码、开证行、开证日受款人(to order of处可填写受益人名称或ourselves汇票金额大小写及币别要一致,不得涂改付款人按照信用证要求缮制出票人名称和信用证规定的受益人名称要一致,并由其授权人正式签字或盖章出票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及实际交单日期汇票编号一般为相应的发票号期限按照信用证要求缮制发票INVOICE受益人名称(beneficiary必须是信用证中所具名的。

地址无须与信用证或其他规定单据中所载相同,但必须与信用证中规定的相应地址同在一国。

联络细节(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及类似细节作为受益人地址的一部分时将被不予理会。

必须以申请人(applicant为抬头。

地址无须与信用证或其他规定单据中所载相同,但必须与信用证中规定的相应地址同在一国。

联络细节(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及类似细节作为申请人地址的一部分时将被不予理会。

货物描述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的一致。

发票中的货物描述必须反映实际装运的货物。

例如,信用证的货物描述显示两种货物,如10台电视机和5台空调,如果信用证允许分批装运,而发票表明只装运了4台电视机,是可以接受的。

列明信用证规定的全部货物描述,然后注明实际装运货物的发票也是可以接受的.贸易术语发票应显示贸易术语,而且如有贸易术语的来源,则必须表明相同的来源。

外贸单证制作精要

外贸单证制作精要

外贸单证制作精要
外贸单证制作精要外贸单据是记录整笔外贸业务的见证,应该与合同和实际相符合。

在非信用证业务项下的单据虽然没有在信用证项下的单据要求严格,但也要求正确、准确、精确。

在信用证业务项下,对单据的要求很严格,除了要符合单据间的逻辑关系和国际习惯,最重要的是要符合信用证规定。

这就使得审理信用证对单据的要求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首先是发票。

发票是整套外贸单据中的核心单据,在制作发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最重要的是正确的输入收货人的名址,精确到标点、空格和字母。

但这里的精确要以信用证为主。

有时候由于开证人的疏忽,搞错了一个字母或一个空格,出于单证一致的原则,也要跟着信用证错。

在审理信用证时,如果发现这种特殊的地方最好用荧光笔画出来,以示突出。

2、其次要注意唛头。

唛头一般在附加条款里规定,也最好用荧光笔重点画出来。

就如在周枫化工品业务中,基本上是没有唛头的,但有时也冷不丁给我规定个唛头,如果我按照以往的经验来了个N/M,就会犯一个很严重的错误。

3、大小写金额一致。

周枫化工品业务量少,但订单多,因此基本上每次做单时可以套用以前的格式。

有时只要稍微改动一下数量就可以了。

这样就出了一个经常犯的错误:大小写金额不一致。

因为把小写的金额改过来之后,很容易忽略大写金额相应改动。

4、盖章、手签。

这是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有的买家要求卖家出发票时不仅要盖章还要手签。

信用证项下单据填制要点~

信用证项下单据填制要点~

主要的议付单据种类
? 汇票
? 商业发票
? 装箱单
? 海运提单
? 保险单
? 一般原产地证或普惠制原产地证
? 商检证书
? 受益人证明
? 装运通知副本
? ……
Less 5% Commission: US$500.00
CIF NET VALUE: US$9,500.00
?注意在发票的空白栏要补充填写的内容有: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XYZ Shipping Co. Ltd. 或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the above named. Carrier 或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 the Carrier:
ABC Co. Ltd.
(签署)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XYZ Shipping Co. Ltd. Carrier
? 代理人代表承运人签发提单(提单正面已标明“Carrier”字样)
ABC Co. Ltd.
(签署)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XYZ Shipping Co. Ltd. Carrier 或
TOTAL:阿拉伯小写数字金额。
TOTAL VALUE(TOTAL AMOUNT IN WORDS):英文大写金额。
TOTAL NUMBER OF PACKAGES:总包装件数。
TOTAL GROSS WEIGHT:总毛重。
PACKING:各种型号商品怎样装,装多少个包装箱,装多少个集装箱。

信用证中常见的汇票条款和制作注意事项

信用证中常见的汇票条款和制作注意事项

2. drawn clauses 出票条款 即出具汇票的法律依据) (即出具汇票的法律依据)
(1) all darfts drawn under this credit must contain the clause “Drafts drawn Under Bank of…credit No.…dated…” 本证项下开具的汇票须注明“本汇票系凭……银行…… 年……月……日第…号信用证下开具”的条款 (2) drafts are to be drawn in duplicate to our order bearing the clause “Drawn under Bank of Tokyo Bangkok Branch.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No.…dated July 12, 2010” 汇票一式两份,以我行为抬头,并注明“根据东京银行 曼谷分行2010年7月12日第……号不可撤销信用证项下开 立”
2. drawn clauses 出票条款 即出具汇票的法律依据) (即出具汇票的法律依据)
(3) draft(s)drawn under this credit to be marked:“Drawn under…Bank L/C No.……Dated (issuing date of credit)” 根据本证开出得汇票须注明“凭……银行……年…… 月……日(按开证日期)第……号不可撤销信用证项下开立” (4) drafts in duplicate at sight bearing the clauses“Drawn under…L/C No.…dated…” 即期汇票一式两份,注明“根据……银行信用证……号, 日期……开具”
四、汇票制作实例
• 根据合同、信用证和补充资料制作汇票 根据合同、

信用证项下单据制作技巧浅析

信用证项下单据制作技巧浅析

被接受 。UCP 6 0 0第三条释义 。运输单据需要承运 人签发 ;
保 险 单 据 由保 险 公 司 签 发 ;发 票 、 箱 单 由受 益 人 签 发 。此 外
的 未 提 及 具 体 签 署 人 签 发 的 单 据 可 以 由任 何 人 签 署 ,只 要 其
着重探讨信用证各条款在实 际业务中的易错点及规避 方法 。
uCP 6 0 0第 三 条 释 义 。 3 )单 据 中 的 品名 描 述
UCP 6 0 0 与 UCP 5 0 0 相 比做 了 哪些 改 变 ? 根 据 本 文 从 事 外 贸工 作 多年 经 验 ,大 概 总 结 有 如 下 两 条 : ( 1 ) 条 款 描 述 更 加 清 晰 , 更具 操 作 性 ; ( 2 ) 用单 据 之 间不 得 相 互 矛 盾代 替
了 先前 的单 单 严格 相 符 的 要 求 。以 上 改 变 使 得 受 益 人 首 次 交
在 信 用 证 要 求 的众 多 单 据 中 ,只 有 商 业 发 票 中 的 品名 必 须与信用证 4 5 A款 的货 描 严 格 一 致 。然 而 ,在 其 他 单 据 中 ,
单 的退 单率 大大降低 ,有效保护了 出口人的权益 ,维护 了信
第 1 5卷 第 1期
2 01 5住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中 国


No .1 2 015
1月
Oh i n a Wa ter Tr an sp or t
信用证项下单据制作技巧浅析
刘 宝森
( 天 津 海运 职 业 学 院 ,天 津 3 0 0 3 5 0)

要 :国际贸易收付汇方式中最为常见 的手段为信用证结算 。如何做出一套符合信 用证要求 的单据、保证收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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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制作要点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CP600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681)信用证条款制作单据的原则单证一致-- 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单据与统一惯例和标准银行实务相符;与情理相符。

单单一致- -各单据之间所显示的信息需要一致,但并不是所有单据之间必须显示相同的内容。

信用证项下主要单据汇票 DRAFT发票 INVOICE箱单/重量单 P/L W/L 产地证 C/O检验证明、受益人证明、装船通知保单 I/P海运提单 B/L多式联运提单 MULTIMODEL/COMBINED B/L其它杂项汇票 DRAFT出票条款是否完整正确(信用证号码、开证行、开证日)受款人(to order of )处可填写受益人名称或ourselves汇票金额大小写及币别要一致,不得涂改付款人按照信用证要求缮制出票人名称和信用证规定的受益人名称要一致,并由其授权人正式签字或盖章出票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及实际交单日期汇票编号一般为相应的发票号期限按照信用证要求缮制发票 INVOICE受益人名称(beneficiary) 必须是信用证中所具名的。

地址无须与信用证或其他规定单据中所载相同,但必须与信用证中规定的相应地址同在一国。

联络细节(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及类似细节)作为受益人地址的一部分时将被不予理会。

必须以申请人(applicant)为抬头。

地址无须与信用证或其他规定单据中所载相同,但必须与信用证中规定的相应地址同在一国。

联络细节(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及类似细节)作为申请人地址的一部分时将被不予理会。

货物描述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的一致。

发票中的货物描述必须反映实际装运的货物。

例如,信用证的货物描述显示两种货物,如10台电视机和5台空调,如果信用证允许分批装运,而发票表明只装运了4台电视机,是可以接受的。

列明信用证规定的全部货物描述,然后注明实际装运货物的发票也是可以接受的.贸易术语发票应显示贸易术语,而且如有贸易术语的来源,则必须表明相同的来源。

如信用证规定CIF Singapore Incoterms 2000,发票注明CIF Singapore 或 CIF Singapore Incoterms是不可以接受的。

必须表明货值,币别须与信用证一致。

如信用证要求有折扣或扣减,发票必须显示。

显示的货物数量、重量和尺寸不得与其他单据显示的同种数值相矛盾;应有体现信用证所规定的装运路线;可注明唛头;信用证要求表明和证明的内容不得遗漏箱单/重量单 P/L W/L信用证要求显示的包装条件是否显示;载有的数据如:货物体积、毛重、净重、包装数量、信用证号等与其它单据要一致;如信用证要求“装箱单和重量单”,可以提交两份单独的“装箱单”和“重量单”或提交两份正本“装箱和重量联合单据”。

产地证(C/O)如果信用证要求原产地证明,则提交经过签署、注明日期的证明货物原产地的单据即满足要求。

货描与发票的货描相关联,可使用统称;如系贸促会或商检局出具的产地证, 运输路线及方式应与其它单据一致。

宜注明发票号码和日期, 该信息应与其它单据一致。

出具人应是信用证规定的人。

但是,如果信用证要求原产地证明由受益人、出口商或厂商出具,则由商会出具的产地证是可接受的,。

如未规定出具人,则由任何人包括受益人出具的产地证都是可接受的。

收货人的信息,如果显示,则不得与运输单据中的收货人信息相矛盾。

如果信用证已经转让,以第一受益人作为收货人也可接受。

FORMA填写要根据信用证要求,重要的栏目不能空项,第12栏日期(商检局签发日期)不得早于第11栏日期(受益人申请日期),第三栏装运方式及路径一定要与信用证要求一致;第12栏不能漏注进口国名称;如规定标注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等需予以标注。

检验证、受益人证明、装船通知检验证明签发日期不能早于检验日期;检验证明显示的检验货物数量要合理,不能少于所出的货物数量。

受益人证明日期要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内容,要合情合理,合乎逻辑。

如:要求装船日后发生的事件,证明的日期不能早于装运日;应显示信用证号或发票号等,以使其与其它单据保持关联。

Example :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certifying that 1/3 original B/L has been sent to applicant immediately after shipment .寄送提单的动作应该发生在装船日后,故该证明的日期不能早于提单签发日期。

要求将单据传真给指定方并要求提供传真报告时,不可缺少;要求将单据寄送指定方并要求提供快邮收据时,不可缺少;装船通知显示的信息要符合信用证要求,不得与其它单据矛盾。

保单 I/P险别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信用证要求投保ALL RISKS时可以投保ICC(A)。

保险单据必须表明保险责任至少覆盖信用证所规定的运输全程。

保单出具日期不得晚于提单日期。

保险单据必须按信用证使用的币种,并至少按信用证要求的金额出具。

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投保金额的最低比例,则最低投保金额必须是CIF价之金额的110%必须以货物的总价值为基础来计算保险金额。

如果信用证对被保险人未作规定,可做成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然后空白背书,使得保单项下的索赔权利在放单之时能够得以转让。

包装件数及发票号、货描等相关内容与其它单据一致;运输工具,起运地及目的地,都必须与信用证及其它单据一致;金额大小写一致;勘察代理人理赔地点与信用证规定一致;正本份数符合信用证要求。

海运提单 B/L托运人(shipper)一般为出口单位,即LC受益人,或为第三方(third party)。

收货人(consingee)严格按LC要求擅制,具名收货人前不能有“to order” (无论打印还是印就),反之亦然;to order, to order of shipper,则该提单必须经托运人(shipper)背书。

通知方(notify party)如信用证未规定到货被通知方,可空白或以任何方式填写;如信用证对此有规定,则按照信用证规定填写。

如果申请人的地址和联络细节为提单上的收货人(consignee)或通知方(notify party)细节的一部分时,应与信用证规定的相同。

提单必须表明实际的装货港及/或卸货港,装货港名称应在提单的装货港栏中(port of loading)表明;信用证要求的卸货港名称应在提单的卸货港栏中(port of discharge )表明。

如果信用证规定的是一地理区域,则提单显示的港口必须在规定的地理区域或范围之内。

货物描述:可使用与信用证规定不矛盾的货物统称。

清洁(clean)提单:即使信用证可能要求“清洁己装船提单”(clean on board B/L) 提单也无需出现“清洁(clean)”字样.载有明确声明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条款或批注的提单是不清洁提单,不可接受。

运费和额外费用如果信用证要求提单注明运费已付或到付,则提单必须有相应标注。

如果信用证规定运费之外的额外费用不可接受,则提单不得表示运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已产生或将要产生。

已装船批注 (shipped on board)提单需要标明“已装船”字样及装船日期;当提单含有“预期船”(intended vessel)或类似词语,提单需标明“已装船” 、装船日期及货物实际所装船只;如果提单装货港载有“预期的”或类似词语 ,则需以已装船批注表明信用证规定的装货港,发运日期以及实际船名。

提单应注明签发的日期和地点。

提单必须注明正本份数,提交的正副本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一致,如果信用证已经要求一份正本提单由受益人自行寄申请人,则不能提交全套正本提单。

提单的签署承运人的名称必须出现在提单的表面,并表明承运人身份;签章人要表明其身份。

A . 承运人自己签署提单B. 代理人代表承运人签署提单C. 船长或其代理签署提单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EL/COMBINED B/L)如果信用证要求的收货地和最终交货地有一处或都是内陆点,运输全程必然包括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

多式联运单据不能表明运输仅由一种运输方式完成,但就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可不予说明。

44A 场: Place of Taking in Charge/Dispatch from 44E场:Port of Loading/Airport of Departure44F场:Port of Discharge/Airport of Destination 44B场:Place of Final Destination/For Transportation to/Place of Delivery多式联运提单的签署•注明承运人•可由承运人自己签署并表明其身份•可由代理人签署,表明其代理人身份,并且必须表明被代理人即承运人•可由船长或其代理签署其它杂项缩略语:使用普遍承认的缩略语不导致单据不符,例如,用"Ltd."代替"Limited"(有限)、用"Int'1"代替"International"(国际),用"Co."代替"Company"(公司),用"kgs"或"kos-"代替"kilos"(千克),用"Ind"代替"industry"(工业),用"mfr"代替"manufacturer"(制造商),用"mt代替"metrictons”(公吨).反过来,用全称代替缩略语也不导致单据不符。

斜线("/")可能有不同的含义,不得用来替代词语,除非在上下文中可以明了其含义。

任何单据,包括分析证明、检验证明和装运前检验证明注明的日期都可以晚于装运日期。

但是,如果信用证要求一份单据证明装运前发生的事件(例如装运前检验证明),则该单据必须通过标题或内容来表明该事件(例如检验)发生在装运日之前或装运日当天。

由于UCP对诸如“装运单据”(shipping documents)、”过期单据可接受“(stale documents )、”第三方单据可接受“(third party documents)等用语未定义,因此,不应使用此类用语。

如果信用证使用了这些用语,则其含义应能通过信用证上下文得以确定。

否则,根据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做法,这些用语将做如下理解:a)“装运单据”(shipping documents)-指信用证要求的除汇票以外的所有单据(不限于运输单据)。

b)“过期单据可接受”(stale documents )-指超过交单期提交的单据是可以接受的,只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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