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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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中小学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中小学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相关推荐责任,加强家校提醒告知,强化部门协作,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底。

三、组织领导为确保中小学校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的开展,成立xx教育系统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四、主要任务(一)全面强化安全教育。

中小学校要将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学校中心工作抓紧抓好,纳入中小学校的课程计划,组织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八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防溺水工作布置会和举行一次全校师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远离溺水”防溺水“六不”主题宣传班队会活动,校园通过多媒体、展板等多种方式营造一个浓厚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氛围,结合“万名教师访万家”行动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家访,组织印发《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成立一个学生校外防溺水安全防护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防溺水关心帮教,开展一次学校周边水域隐患拉网式排查)。

同时,学校要落实利用上、下午放学前最后一节课对所有学生进行“每天5分钟”防溺水安全教育,给每位学生发放防溺水宣传教育卡,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二)学校严明学生纪律。

学校要加强封闭式管理和学生安全管理,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严格学生出入管理,请假外出必须要经过班主任和家长的同意。

学校要教育学生熟知背诵和严格遵守“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的纪律要求,时刻注意安全,珍爱生命。

(三)加强家校联系互动。

中小学校要在暑假前采取“六个一行动”(即:一封《致家长的一封信》、一次家访、一次家长会、一张家校联系卡、一次电话回访、一张家长责任书),就学生溺水问题等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全部回收保存好家长签名回执,特别是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家庭的沟通联系,增强家长防学生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游泳进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教体卫艺〔2015〕4号

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游泳进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教体卫艺〔2015〕4号

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游泳进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游泳进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教体卫艺〔2015〕4号各有关区教育局、文体局,有关学校: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积极推动游泳项目安全有序地在我市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经研究,决定在我市部分中小学四年级学生中开展游泳进课堂试点工作,现将《武汉市游泳进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区,有关学校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武汉市游泳进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武汉市游泳进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体育锻炼促进学生体质增强,技能掌握的积极作用,通过游泳锻炼,强化学生生命意识,掌握一项生命运动技能,学会和掌握意外状况下救护和自救的基本方法,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一)组织领导1.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成立游泳进课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定斌市教育局局长王沈顺市体育局局长副组长:郭琳市教育局副局长吴济鹏市体育局副局长成员:曹文伟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夏春胤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宋卫斌市教育局财务处处长戴敏市体育局青少处处长李碧武市教科院党委副书记2.各有关区,有关学校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学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主要职责1.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负责制定游泳进课堂的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各区的实施工作。

2.市教育局负责课程的设置和课时安排,组织指导游泳课程的教材编写和审查,为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实施提供保障,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负责落实游泳活动经费。

关于学生防溺水通知书7篇

关于学生防溺水通知书7篇

关于学生防溺水通知书7篇现如今,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发增多,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

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生防溺水通知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关于学生防溺水通知书1各乡(镇、场)教办室,各中学,县直各学校(幼儿园):随着夏季汛期来临,暑期将至,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的.增多,近日山东省、湖南省、黑龙江省等地相继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件,惨痛的教训不断敲响警钟,有效防范和避免溺水事件的发生成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当务之急,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根据冀教【20__】17号明电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迅即行动,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据教育部的调查显示,溺水成为暑期学生的“头号杀手”,各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立即行动,召开专门会议,对预防溺水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每一个老师。

二、把握特点,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主动性。

各校要根据溺水事件发生的时段、地域、溺水原因等方面,充分把握预防溺水工作的特点,立即组织给每一名学生家长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尤其是在暑期、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监管,家长在孩子外出时做到“四个知”,即“知去向、知事由、知同伴、知归时”。

三、全面排查,落实重点水域的防控措施。

各校要积极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普遍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四、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

各校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

要通过校园网、板报等载体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

切实提高学生在水中遇到紧急情况的自救自护能力,掌握恰当的救生方法。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小学生上放学护送制度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小学生上放学护送制度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小学生上放学护送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6.29•【字号】黔教安稳发[2011]224号•【施行日期】2011.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小学生上放学护送制度的通知(黔教安稳发〔2011〕224号)各市(州、地)教育局:近年来,我省各级教育部门为尽量避免学生因擅自下河游泳、戏水、趟水过河等引发溺水事故,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但每年还是有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有一些事故教训惨痛,发人深省。

各级教育部门要举一反三,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查缺补漏,进一步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切实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小学生上放学护送制度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省地处在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上游交错地带,境内各地河流交错,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山路崎岖,江、河、溪、库、塘较多,广大农村中小学生上放学往往需要走山路或跨江、跨河、跨溪,汛期和暑期,极易出现中小学生涉水安全事故。

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充分认识抓好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对于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家庭安宁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针对不同时期的特点,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在学校安全管理中,做到责任到位、管理到位、教育到位,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

二、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工作学校要根据溺水中小学生的年龄、性别及当地水域情况,按照“教育五不漏”(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部位、不漏一个班级、不漏一个学生、不漏一个家庭)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中小学生普及游泳运动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生普及游泳运动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生普及游泳运动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游泳是一项重要的体育项目,对于中小学生来说,学会游泳不仅能提高身体素质,还能培养他们的自救互救能力。

然而,目前我国中小学生的游泳普及率不高,为了提高中小学生的游泳技能,增强他们的体质,提高他们的自救互救能力,我们决定开展中小学生普及游泳运动工作。

二、目标通过开展中小学生普及游泳运动工作,使全体中小学生掌握游泳技能,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措施1. 加强游泳场馆建设:加大投入,新建和改造游泳场馆,确保每个学校都有适合学生游泳的场地。

2. 增加游泳课程:将游泳课程纳入学校体育课程体系,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接受系统的游泳培训。

3. 提高师资水平:加强对游泳教练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4. 加强安全教育:通过游泳课程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他们的自救互救能力。

5. 开展游泳比赛:组织游泳比赛,激发学生学习游泳的兴趣,提高他们的游泳技能。

四、时间安排1. 2021年,制定普及游泳运动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2. 2022年,新建和改造游泳场馆,增加游泳课程,提高师资水平。

3. 2023年,加强安全教育,开展游泳比赛,全面提高学生的游泳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经费保障1. 政府投入:政府将加大对游泳场馆建设和游泳课程的投入,确保普及游泳运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学校自筹:学校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游泳场馆的建设和游泳课程的开设。

3. 社会捐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捐赠,为普及游泳运动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六、组织领导1. 成立普及游泳运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及游泳运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 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普及游泳运动工作的落实。

3. 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对普及游泳运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相信,在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中小学生的游泳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将得到显著提高,为我国培养出更多的游泳人才,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3.25•【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为做好2024年全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健全完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坚决遏制和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安全避险意识和能力(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全市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组织观看防溺水教育警示片、施救演练,通过主题班会、悬挂宣传标语、主题板报、国旗下讲话、集体签名活动、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五分钟安全教育”、周末假期放学前半小时安全教育等形式,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加强防溺水“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纪律教育。

加强防溺水应急演练,各学校编制防溺水应急演练脚本,开展防溺水预防、应急救援、处置等演练环节,提高学生应急自救求助能力。

(二)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宣传、气象、教育等部门,通过制作播放专业防溺水宣传视频,以及气象大喇叭、移动宣传车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防溺水宣传。

建立高温天气防溺水风险等级预警信息发布制度,从4月至10月底,宣传部门要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持续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播报天气预报时加强防溺水提示。

各县(市、区)要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通过电子屏播放宣传短片。

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随手拍”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发现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及时劝离,发现水域溺水隐患及时拍摄图片,通过“广西校园安全”微信公众号上传管理平台处理。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5.21•【字号】•【施行日期】2018.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21日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村为主、社会参与、各尽其责、联防联控的防范机制。

第三条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

第四条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幼儿,下同)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承担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管理工作职责。

(一)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指导学校细化防溺水工作方案,加强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学校落实防范学生溺水的各项措施,并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学校依法办学和学校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内容。

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校内水域安全管理和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管理。

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配合、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强化家校对接,指导和提醒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履行好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责任。

(二)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有关部门落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职责情况开展督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责任的通知(2021年1月20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责任的通知(2021年1月20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责任的通知(2021年1月20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20•【字号】•【施行日期】2021.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责任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中小学生(以下简称学生)溺水风险,健全完善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以下简称防溺水)的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有关部门、学校的责任,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精准管理,避免学生涉险游泳、戏水等造成溺水事件的发生,依法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落实防溺水责任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视,成立万宁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自身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敖林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符婷婷(市教育局局长)陈文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成员:陈循静(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道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东成(市旅文局党组成员)黄家涛(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卢传毅(市卫健委副主任)杨达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苏小越(市民政局正科级干部)刘天朝(市住建局副局长)林亚大(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倪克(市水务局副局长)符传泽(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传龙(市气象局一级主任科员)邓瑞罡(共青团万宁市委副书记)符远飞(市妇联副主席)蔡健伦(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欧德荣(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吴挺珊(市教育局副局长)各镇镇长、兴隆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符婷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挺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在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市政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布置我市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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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当前,随着夏季来临,我市又进入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

为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每年进入夏天以后,是中小学生因游泳、嬉水而引发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

这类事故的发生,不仅严重危及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也给社会稳定带来许多不利影响。

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从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要切实强化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责任
切实保护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切实负起相应责任。

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中小学生日常管理、安全教育等职责。

要认真分析本地、本校特点,切实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各相关门要依据管理职责,督促相关地区、部门或个人在江河湖库和水塘边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各学校要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家庭访问、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要教育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加强“留守孩”的暑期游泳安全管理,“留守孩”因父母不在身边,学校和社会应更多倾注关怀。

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

共青团、少先队、社区,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三、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近日各地要迅速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各镇办区召开一次学生安全会,各学校召开一次家长会,市教体局和各学校要致每个
学生家长一封信,明确防范措施和相关要求。

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明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五个不准”和“三个避免”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避免去江河湖库等水情复杂以及深水区、冷水区、污染水域游泳;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避免在正午爆晒期间、高温季节、天气多变时刻下水游泳。

四、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教体局、水务局、交通局等各部门配合,对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水上安全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逐一进行认真整改。

市水务局要根据排查情况,在市区汉江段全面设立警示牌或标语,在取石取沙等危险水域全面禁止中小学生下水游泳。

各镇办区和相关村组也要在辖区沟渠、堰塘等水域设置警示牌或标语,并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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