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宾馆饭店消防安全,保障客人、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宾馆饭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宾馆饭店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消防安全工作,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2)制定和修订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5)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 消防安全办公室职责:(1)负责消防安全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宣传;(2)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查;(3)负责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4)负责火灾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和维护;(5)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宾馆饭店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消防设施与器材1. 宾馆饭店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3.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标识应清晰可见,确保员工和客人能够正确使用。
五、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1. 宾馆饭店应设置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2. 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3. 定期对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进行检查,发现障碍物及时清除。
六、火灾报警与处置1. 宾馆饭店应配备火灾报警系统,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发生火灾时,员工应立即启动火灾报警系统,并迅速疏散人员。
3. 消防安全办公室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组织灭火和救援工作。
七、火灾事故调查与处理1. 火灾事故发生后,宾馆饭店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旅馆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旅馆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旅馆业消防安全,提高旅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意识,依照《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旅馆业内的建筑、设备、设施、人员和工作,包括星级宾馆、旅馆、经济型酒店等。
第三条旅馆业各单位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旅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旅馆业各单位应当依法按照规定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
第五条旅馆业各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并参照相关规定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验、检测和维修。
第六条旅馆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七条旅馆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妥善保存有关消防安全的各类材料、文件和记录。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八条旅馆业各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责任到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九条旅馆业各单位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配备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测检验,确保正常使用;(四)组织制定火灾应急预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五)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消防安全;(六)保持与消防部门的良好沟通协调,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条旅馆业各单位消防安全员是负责协助业主或经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应当:(一)参与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二)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日常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三)熟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协助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四)参与火灾应急预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五)配合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旅馆业各单位员工应当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熟悉和掌握相关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并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
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本(2篇)

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本一、总则1. 为保障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维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范。
2. 餐饮场所应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加强人员培训,确保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3. 设备设施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4. 餐饮场所应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5. 餐饮场所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紧密联系,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申报、验收等手续。
二、消防设备设施1. 餐饮场所应设置满足消防需要的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消防栓应设在餐饮场所门口或周围,通道应保持畅通,防止被堵塞。
3. 餐饮场所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保证其正常运作。
4. 厨房应配备油烟净化设备,并设有灭火器、灭火器具等消防设备。
5. 餐饮场所应设置适当数量和位置的疏散指示标识,指示合理的疏散路线。
三、电气设备管理1. 餐饮场所电气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安装、使用和维护,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2. 电线、插座等电气设施应保持完好,防止线路老化、短路和漏电等问题。
3. 餐饮场所应建立电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正确使用电气设备。
四、火灾隐患管理1. 餐饮场所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2. 厨房应注意防止油烟积聚和明火引发火灾,保持厨房、餐桌等区域的清洁和整齐。
3. 禁止在餐饮场所内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乱丢烟蒂。
4. 餐饮场所应设置可燃物贮存区域和垃圾处理设施,并定期清理和清运。
五、人员培训与应急处置1. 餐饮场所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 餐饮场所应制定消防演练方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3. 当发生火灾时,餐饮场所应按照预定的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并报警求助。
4. 员工应熟悉使用灭火器、灭火器具等消防设备,掌握相应的灭火技能。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60字)根据“61号令”要求,位安全畅通,防止火灾时的群死群伤现象的发生,针对设施的维护制定以下的规章制度:1.严禁占用疏散通道;2.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口严禁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3.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4.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安全出口及疏散标志遮挡、覆盖;5.对应急灯定期检修,保证完好有效。
6.对设施出现问题应在3天内检修,保障完整无损。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1042字)第一条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组长:宾馆经理副组长:宾馆副经理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
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411

五、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7 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DB42/T411-2007
1. 建筑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安 全疏散、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 的具体规定。
五、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7 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DB42/T411-2007
2. 建筑内的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和歌舞厅、卡拉OK厅 (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 (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 艺场所的设置应当符合GB50016和GB50045的规定。
DB42/T411-2007
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有十类: 1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 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2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 训等要点。 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 (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 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The management rules of fire protection for hotel
五、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结构
DB42/T411-2007
全文共十七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组织机构和人员 5 消防安全职责 6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7 场所设置要求 8 消防宣传管理措施
五、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6‘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DB42/T411-2007
宾馆饭店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保障消防安全的操 作规程,主要有: a)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 泵房、消防电梯等); b)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 c)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 d)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e)燃油、燃气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程; f)电焊、气焊操作规程; g) 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篇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篇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一、为了确保饭店消防安全,保障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是饭店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饭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在饭店防火委员会的领导下,在职能部门(保安部)的具体指导下,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的防火安全责任制。
由饭店法人代表担任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饭店防火安全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开展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营业总经理为本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饭店的消防安全管理。
各部门经理为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各部门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各级行政领导(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目标,与生产、工作、经营同时计划、布Z、检查、考核和奖惩。
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管理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饭店的消防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接受饭店保安部的安全监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饭店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五、凡本店员工及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的一切规定,接受消防、保安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凡违反本店规定的将受到批评教育或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保安部、饭店领导报警,并迅速全力扑救,及时疏散客人。
现场人员必须服从饭店领导和消防人员的统一指挥。
七、不能擅自移动、挪用和损坏消防器材。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员工和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宾馆安全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宾馆所有员工以及与本宾馆有合作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宾馆消防安全工作的核心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层层负责。
第四条本宾馆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宾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演练、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火灾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
第二章宾馆消防设施管理第六条根据宾馆的具体情况,确保消防水源、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等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定期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确保宾馆每个楼层通道畅通无阻,不得堆放物品,保证疏散的迅速性和顺畅性。
第八条每个楼层设置足够数量和合适位置的灭火器、灭火栓等消防器材,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员工应熟悉和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九条内部地下车库应设置专用通风装置,确保车库内空气流通,以排除可燃气体。
第十条确保宾馆的电气设施安全可靠,并定期检查维护。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第三章消防演练第十一条本宾馆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全面检验和提升员工的应急逃生能力和火灾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每次消防演练前,必须提前安排相关人员担任组织者、观察者和评估人员,确保演练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第十三条演练过程中,应模拟真实火灾情况,要求员工按照预定方案进行逃生和灭火,检验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消防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评估分析演练效果,并对产生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提升。
第四章消防宣传教育第十五条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通过宣传橱窗、宾馆电视、问卷调查等方式,普及火灾事故知识和消防安全常识。
第十六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包括员工消防知识培训、灭火器使用培训、疏散演练等,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目的和原则1. 目的宾馆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宾馆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宾馆的财产和客人的生命安全。
2. 原则(1)依法依规。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要求。
(2)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防安全事故于未然。
(3)安全第一。
将安全列为宾馆经营的首要任务,确保安全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4)科学管理。
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不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宾馆的综合安全管理水平。
(5)全员参与。
全体员工都应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宾馆的消防安全。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1.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1)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宾馆消防安全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
(2)由宾馆法定代表人担任主任,宾馆经营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安保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委员会。
(3)负责制定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宾馆内部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2.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部门(1)设立宾馆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2)部门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参加并通过国家消防专业人员资格考试。
(3)负责制定年度消防安全管理计划、消防演习计划,指导宾馆内部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3. 各部门、岗位职责(1)各部门负责人应明确本部门职工的消防安全要求,并将其纳入岗位责任制中。
(2)岗位职责中明确消防安全的管理职责,如及时排查隐患,做好设备维护和维修,配合消防安全检查等。
三、消防设施和设备管理1. 消防设备(1)宾馆内应配备各类消防设施和设备,如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通道等。
(2)消防设备应按时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性和可靠性。
(3)对于损坏或失效的消防设备,应立即维修或更换,并做好相关记录。
2. 火灾报警系统(1)宾馆内应配备可信、可靠的火灾报警系统,确保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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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4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4.1 一般规定4.1.1 宾馆饭店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1.2 宾馆饭店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同时在管理层任命一名成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4.1.3 宾馆饭店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并自觉接受各级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4.1.4 宾馆饭店应当加强风险管理,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社会防灾防损能力。
4.2 工作职责4.2.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a) 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b) 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c) 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d)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筹措火灾隐患整改资金;e) 批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2.2 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a)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c)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d)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e) 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预案演练;f) 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g) 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h)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2.3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a) 掌握消防法律法规,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向上级报告;b) 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c) 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d) 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e)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f) 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g) 记录有关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2.4 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履行下列职责:a) 熟悉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b) 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 24h 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逐级上报;c) 核实、确认报警信息,及时排除误报和一般故障;d) 发生火灾时,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报警和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4.2.5 志愿消防队员志愿消防队员应从员工中以不低于10%的比例确定,并履行如下职责:a) 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b) 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c) 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d) 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等工作。
4.2.6 其它人员其它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发生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
4.3 承包、租赁、委托经营4.3.1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4.3.2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要求,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4.3.3 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合作经营的场所,各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应明确管理责任,可委托统一管理。
5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5.1 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点5.1.1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5.1.2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
5.1.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5.1.4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6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7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电工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5.1.8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9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应包括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5.1.10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宾馆饭店还应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检查、仓库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消防安全制度应予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5.2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宾馆饭店应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规程:a)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等);b) 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包括总配电间、分配电间);c) 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d) 设备安装操作规程;e) 燃油、燃气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程;f) 电焊、气焊操作规程;g) 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注: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予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6 消防安全管理6.1 一般规定6.1.1 宾馆饭店内有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变更用途、重新进行内部装修的工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进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使其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1.2 宾馆饭店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6.1.3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按照消防安全技术规定进行测试,并取得测试合格的报告。
6.1.4 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后,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开业。
6.1.5 宾馆饭店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
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对举办活动的现场应加强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6.1.6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宾馆饭店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6.1.7 宾馆饭店内不应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6.2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6.2.1 宾馆应将下列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a) 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主要有娱乐中心、多功能厅、厨房、员工宿舍楼、锅炉房、木工间、洗衣房等;b) 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生和财产安全的部位,主要有客房、会议室、贵重设备工作室、档案室、微机中心、财会室等;c) 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主要有消防控制室、配电间、消防水泵房等。
6.2.2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落实相应管理规定,并实行严格管理。
6.2.3 宾馆饭店应至少每半年对厨房油烟道进行一次清洗,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和保养。
营业面积大于 500 ㎡的餐厅,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且宜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自动切断装置。
6.3 电气防火管理6.3.1 一般规定6.3.1.1 电器设备和线路敷设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3.1.2 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6.3.1.3 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6.3.2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a)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难燃性套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 1 至 2 处检修孔;b)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不燃性材料制作。
配电箱不应安装在可燃和易燃的装修材料上;c) 开关、插座应安装在难燃或不燃性材料上;d)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不燃材料、或导线穿越可燃和易燃装修材料时,应采用不燃性材料隔热;e) 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f)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 GB 50016、 GB 50045、 GB 50098 、GB 50303 中的有关要求。
6.3.3 电气防火管理要求宾馆饭店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a) 电气线路改造等应办理内部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b) 未经允许,不得在客房、宿舍、娱乐中心等场所使用具有火灾危险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c) 电器产品、灯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d) 不使用的电器设备应及时切断电源。
6.4 用火管理宾馆饭店应加强用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a)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b) 固定用火场所应有专人负责;c) 客房、宿舍、娱乐中心等场所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