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资料与信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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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工程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2023年)

XX工程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2023年)

XX工程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1、监理实施过程中的监理资料管理制度:(1)、监理资料涵盖了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和凭证,以及在“四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实施过程所形成的原始记录。

⑵、对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整理及时、真实齐全、分类有序”。

(3)、监理实施过程中的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工作,是项目监理部工作业绩的书面体现,是公司对项目监理部业绩考核的依据。

公司要求本工程项目监理部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理资料管理机制,作为重要的监理工作内容来抓。

⑷、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资料管理工作,定期(每月25日)检查项目监理部资料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并负责收集、整理属于项目监理部直接管辖的亲自签署的重要文件资料。

(5)、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及涉及到本专业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6)、项目监理部设置固定的资料管理员,负责项目监理部全部资料的汇总、组卷以及有关资料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制定资料管理计划、程序。

具体实施监理工作过程中的各项资料管理制度及实际工作。

(7)、根据项目监理部具体情况,可利用计算机的数据储存及处理量大、速度快的特点,实现在计算机内建立管理台帐,实现无纸化管理。

⑻、监理过程中的资料工作,可按单位工程建立案卷盒,分专业存放保管、编目。

⑼、项目监理部每月25日,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包括负责各专业监理资料的监理工程师及资料管理员参加的资料管理工作例会,检查本月资料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署下月资料管理工作安排。

2、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制度:⑴、归档监理资料内容: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监理月报、会议纪要、分项分部工程报验表、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工程验收资料、监理通知、合同其它事项管理资料、监理工作总结等。

⑵、项目监理部负责归档监理资料的整理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资料管理员具体操作该项工程的监理资料整理工作,按XX市档案馆的统一规定,对监理资料进行组卷、整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监理资料与信息管理的职责分工、收发、存放和归档管理制度

监理资料与信息管理的职责分工、收发、存放和归档管理制度

监理资料与信息管理的职责分工、收发、存放和归档管理制度为提高项目部资料管理水平,较好的反映现在工作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资料的收发和存放需满足公司作业指引及作业制度的相关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一、监理资料与信息管理职责分工监理资料分程序资料、内部资料、往来资料。

程序资料为开停工报审、方案报审、工序、材料报验等。

内部资料为监理规划、细则、月报、质量评估、总结等。

往来资料为合同管理、业主来文、政府行政部门检查记录等。

程序资料应由施工单位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审查完成签批后,资料员核查后归档。

内部资料由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指导下完成,总监签章后,资料员归档。

往来资料资料员按公司及规范要求归档。

附监理存档期限,未标注的资料为工程完结后即可销毁。

二、资料的收/发管理制度1、资料的收/发文应采用公司配发的专用收/发文本。

2、资料收/发文前应仔细核对收/发文编号、事由、签章等是否与收/发文内容相符。

3、资料收/发文时应登记需详细记录:收/发文时间、收文人、事由、往来单位、编号序号等。

其中收文人应本人签字确认。

4、资料收/发文后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三、资料存放、归档管理制度1、存档的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准确、系统,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2、存档的文件应手续完备,尽量采用原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原件审核章,并标注原件存放处。

3、存档的文件需进行审查,字迹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等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复印件不得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

存档使用的纸张应使用标准纸,不应使用方格纸、作业纸等。

4、存档资料内容中有图有文字的,应文字页在前图页在后。

文字页较多的应进行编号。

5、监理四版表示使用的文件编号需符合要求,例:1206002,代表12年06月第002号。

6、资料存放时应按照资料盒名称分类、盒内目录顺序排放。

目录应上墙方便查阅,有分类有目录,按编目归档。

7、资料盒脊背应按照公司要求含有:公司名称标识、项目名称、资料盒编号、资料盒内容标注,其布置方式应满足规范要求。

监理工作信息与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工作信息与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工作信息与资料管理制度1)、监理资料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挂帅,并由专职资料员具体实施;2)、各监理人员应广泛搜集与工程有关信息并及时整理后交资料员管理;3)、监理资料应真实完整、分类有序,严格收发登记;4)、充分发挥信息作用,监理人员应及时搞好内部以及与监理部外部的信息沟通工作,达到全工程的步调一致,运行一体化。

5)、按规定进行资料的编号、分类、借阅、传阅等管理工作;6)、定期对监理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缺漏及时补充完善。

为了使资料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定,具体内容如下:①监理资料管理要求1.1、监理资料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专人进行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及归档工作;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按资料类别建立相应的登记管理台帐;1.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广泛搜集与工程有关信息并根据要求认真审核,不得接收签字、盖章不全或经涂改的报验(审)资料;审核整理后应及时交资料员整理、存收、管理;1.3、监理资料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收集、装订、编目、立卷、归档,并应做到“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严格收发登记;1.4、充分发挥信息作用,监理人员应及时搞好内部以及与监理部外部的信息沟通工作,达到全工程的步调一致,运行一体化;1.5、按要求进行资料的编号、分类、借阅、传阅等管理工作;1.6、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资料应以单位工程立卷,分专业存放保管并编目,定期对监理资料进行全面检查与跟踪管理,发现缺漏及时补充完善;1.7、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及时整理归档,除监理企业自存资料外,还应将单位工程的监理资料向建设单位移交。

②、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2.1、监理资料由资料员收集整理,专业监理工程师管理,总监或总监代表监督;2.2、资料员应及时、准确地转发往来文件;2.3、《统一用表》必须采用碳素填写或黑色碳素印墨打印;2.4、填写《统一用表》应使用规范化的语言,公历年月日;2.5、签署人签名应采用惯常笔迹亲笔手签;总监或总监代表、项目经理签字的资料应加盖执业注册章,单位签署栏应采用单位注册全称并加盖公章;2.6、《统一用表》表头“编号”栏按规定编号,“合同编号”栏应为该表事宜涉及的主要合同的编号,涉及多个合同的可以并列;2.7、所有工程技术资料严禁擅自涂改、伪造;2.8、要求扫描处理、录制光盘和数码摄像的资料,还必须扫描处理、录制光盘和数码摄像;2.9、属于业主等其他参建单位移交城建档案保存的资料,监理只得保留复印件(必须加盖鲜章),原件退回给其他单位;2.10、项目监理部常用的资料,应自留复印件或拷贝保存,以备查阅;2.11、项目监理部每月10日以前将上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2.12、项目监理部资料员向公司上交资料时,应填写“资料目录”表,并由交接人办理好移交手续。

监理信息管理制度

监理信息管理制度

监理信息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确保企业在监理过程中及时高效地管理和利用相关信息资源,规范监理工作流程,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特订立本监理信息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监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包含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等。

三、信息管理流程1.信息手记阶段–监理部门在项目开始前,应与业主、施工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了解项目的监理信息需求。

–监理部门应订立相关的信息手记计划,并现场调查、测量、记录,以取得项目相关的基础资料。

2.信息录入与整理–监理部门应在信息手记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到信息管理系统中,并进行整理和分类。

–信息的整理和分类应依照项目、工程阶段、专业等进行,方便后续的检索和使用。

3.信息存储与保管–监理部门应建立完满的信息存储和保管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信息存储应采用电子化方式,并进行分级管理,保护涉密信息的安全。

4.信息传输与共享–监理部门应依据需要,将相关信息进行传输和共享,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信息传输和共享的方式可以包含会议讨论、报告撰写、电子邮件、共享文档等。

5.信息使用与分析–监理部门应及时利用信息资源,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和决策。

–监理部门可以依据需要,使用相关的信息分析工具和技术,提取有用的信息进行处理和应用。

6.信息报告与监督–监理部门应依照相关要求,定期编制监理信息报告,并提交给上级部门和相关方。

–上级部门应对监理信息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管理标准1.监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信息手记、录入、存储、传输、共享、使用、报告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2.监理部门应配备专职的信息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必需的培训和考核。

3.监理部门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包含硬件设备和软件平台,确保信息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监理部门应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制度,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5.监理部门应定期对信息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优化,不绝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和效率。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信息资料管理行为,提高监理信息资料管理效能,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监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监理信息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三条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应当依法、规范、安全、高效地进行。

第四条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应当建立科学、系统的管理体系,确保监理信息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监理信息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管理,严禁任意篡改、删除、丢失或泄露。

第三章监理信息资料的分类与归档第六条监理信息资料分为项目信息资料、合同信息资料、设计信息资料、施工信息资料、验收信息资料等。

第七条监理信息资料应当按照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归档,包括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等。

第八条监理信息资料应当按照不同的需求进行归档,包括纸质归档和电子归档两种方式,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

第九条监理信息资料的归档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确保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四章监理信息资料的收集和记录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和记录监理信息资料。

第十一条监理信息资料的收集和记录应当遵循真实、客观、全面、准确的原则。

第十二条监理信息资料的收集和记录应当采用规定的格式和标准,确保信息的统一和规范。

第十三条监理信息资料的记录应当包括内容、时间、地点、责任人等基本信息,并注明记录人和审核人。

第五章监理信息资料的整理和汇总第十四条监理信息资料的整理和汇总应当按照项目流程进行,包括前期资料整理、设计资料汇总、施工资料整理等。

第十五条监理信息资料的整理和汇总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信息的可读性和便于查找。

第十六条监理信息资料的整理和汇总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确保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第六章监理信息资料的保存和备份第十七条监理信息资料的保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并采用专门的存储设备和场所。

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制度范文

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制度范文

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制度范文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资料信息管理,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施工工程的安全,依法进行监理活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施工工程的监理资料信息管理。

第三条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原则:1. 法律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确保监理资料信息管理的合法性。

2. 全面性原则:全面收集、整理和存档施工工程的监理资料信息,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科学性原则: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监理资料信息的分类、归档和检索,方便监理工作的进行和管理。

第二章监理资料信息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监理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等。

2. 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审核意见、质量验收记录等。

3. 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监理通知通报等。

4. 施工图纸变更、技术方案变更等相关文件。

5. 工程质量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监理评估报告等。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收集监理资料信息,并进行初步整理。

监理资料信息的收集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1. 定期参加工程施工会议,了解工程进展情况。

2. 审阅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

3. 检查工程现场,记录工程进展和关键节点。

4. 联系施工单位,索取工程相关的文件和报告。

第六条监理人员应当将收集到的监理资料信息进行初步整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 对监理资料信息进行分类,形成文件目录和索引。

2. 将文件进行编号,方便管理和检索。

3. 整理文件的版面和排版,确保文件的格式统一。

4. 对重要资料进行复印或扫描备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第三章监理资料信息的存档与保管第七条监理资料信息的存档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按照管理层级划分监理资料信息的存储区域,确保存档的有效性和方便性。

2. 对不同类别的监理资料信息进行分类存储,如技术类、质量类、安全类等。

3. 对监理资料信息进行编号和标识,形成档案目录和索引。

监理 信息管理制度

监理 信息管理制度

监理信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监理信息管理工作,提高监理信息管理水平,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监理信息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理信息管理工作。

三、监理信息管理职责1. 监理单位应设立信息管理专门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理信息管理工作。

2. 监理单位应明确监理信息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落实信息管理工作责任。

3. 监理信息管理人员应积极履行监理信息管理职责,保障监理信息的保存、传递、利用等工作。

四、监理信息的分类及管理1. 监理信息应根据内容、性质等进行分类管理,合理存档。

2. 监理信息应采用数字化管理方式,建立信息数据库和档案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监理信息的保密等级应根据需要设定,严格管理。

五、监理信息的采集和整理1. 监理信息应及时、准确地进行采集和整理,建立信息库。

2. 监理信息的整理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监理信息的传递和共享1. 监理信息应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要求及时进行传递交流。

2. 监理信息应公开、透明,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获取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七、监理信息的利用和申报1. 监理信息应合理利用,为监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持。

2. 监理信息的申报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八、监理信息的保存及销毁1. 监理信息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保存,超过规定时间应合理销毁。

2. 监理信息的销毁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防止信息泄露。

九、监理信息管理责任1.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监理信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监理信息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 监理信息管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信息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十、监理信息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完善1. 监理单位应将本制度列为重要管理制度,确保执行到位。

2.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信息管理实际情况,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监理信息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条款解释权归监理单位所有。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监理信息资料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工程质量、规范工程施工、监督工程进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对于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监理单位对监理信息资料的收集、归档和使用等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及时和完善实施。

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监理信息资料管理。

三、监理信息资料的收集1.监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明确在合同中约定监理信息资料的交接范围和方式。

2.监理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监理信息资料收集工作计划,明确收集的内容和时间节点。

3.监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记录和收集与工程有关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工序记录、质量检测报告、变更通知等。

4.监理人员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收集的监理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其可查阅、可检索、可使用。

四、监理信息资料的归档1.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理信息资料归档系统,包括电子化和实物化的归档方式。

2.监理信息资料应当按照项目建立相应的案卷,明确案卷编号并进行标识。

电子化文件应当按照一定的目录结构进行存储,确保文件的顺利查阅和检索。

3.监理单位应当制定监理信息资料归档的计划和流程,并实施有效的保管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4.监理信息资料的归档应当及时进行备份,确保资料在遭受意外损毁时有可恢复的备份。

五、监理信息资料的使用与传递1.监理人员应当依法依规使用监理信息资料,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监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于保密的监理信息资料要妥善保管,严禁泄露。

3.监理信息资料的传递应当及时和准确,避免因传递不及时或不准确引起的工程问题和纠纷。

六、监理信息资料的保管期限1.监理信息资料的保管期限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一般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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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资料与信息管理制度
为我公司信息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将依据执行情况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相应细化调整。

一、工程监理单位履行签字责任的基本要求:
1、监理单位法人代表主要负责签认总监任命书、总监变更报告委托监理合同及补充协议等。

2、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理规划、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审批。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开工/复工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批;施工进度计划审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工程暂停令、通知单、联系单的签发;监理月报签发;设计变更审查;工程款支付证书签发;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签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签认等;
4、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签认;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签认;隐蔽工程验收签认;监理日志填写;专业工程技术文件审查等等;
5、监理员:旁站、监理记录填写、签字;施工过程的质量原始测量、检查记录并签字;检测、试验台帐的记录;施工人员/材料/设备投入与运行检查情况的原始记录;
6、资料员:负责监理信息、资料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杜绝丢失,杜绝非监理人员修改。

妥善保管项目部章,杜绝偷盖章。

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形成电子文档的会议纪要,以便总监审查、修改、
签发。

收到施工方报送的报验资料,要求及时送达相关监理人员。

二、资料管理要点及一般要求:
1、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验收结论要明确。

严禁代签。

2、监理资料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报经总监同意,并由划改人签字确认。

3、文字、图表、印章应清晰。

监理规划、质量评估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等重要文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其它资料加盖授权的项目部章。

4、工程施工质量报验文件的检查确认必须符合时限要求,并要及时受理报验,经检查验收合格签认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有关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施工记录、施工检测记录等资料的签认应当确保可追溯,禁止发生先施工后补报、补签的现象。

监理会议纪要要求在会后3天内发放相关单位。

监理月报要求在每月28日前报送甲方及监理公司。

5、监理资料中的所有“复印件”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要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应有经办人签字,注明经办日期。

6、监理资料编码应当按照公司统一的编码规则执行。

7、监理资料严格按编码规则要求分类组卷。

卷盒内必须有目录。

吴江科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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