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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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保障投资人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理机构的组织设置1.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监理机构应当设置监理总监负责工程监理管理工作,下设项目监理组,项目监理组长负责具体项目的监理工作。

2.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监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监理人员的要求和管理1.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证书,熟悉监理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2.监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监理规范,不得有违规行为,保证监理工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3.监理人员应当服从监理总监和项目监理组长的指挥,认真履行监理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监理任务和工作内容1.监理机构应当对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2.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3.监理机构应当参与工程的验收和结算工作,确保工程符合合同要求,保障投资人的权益。

五、监理报告和备案1.监理机构应当及时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客观、详细,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评价。

2.监理报告应当备案存档,以备日后查阅和审计,保留监理机构的信誉和权威。

3.监理机构应当根据监理报告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六、监理费用和支付1.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费用标准进行收费,不得变相增加监理费用。

2.监理费用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支付,保障监理机构的正常运转和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监理机构应当公开监理费用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理费用的审计和监督,确保监理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七、监理机构的评估和考核1.监理机构应当定期接受监理管理部门的评估和考核,评估指标包括工程监理质量、效率和服务水平等。

高速公路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高速公路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项目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含路基、桥梁、隧道、互通、沿线设施等)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高速公路安全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等方面进行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监理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监理组织与管理第五条监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理机构,负责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安全监理机构应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经验。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监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监理责任和义务,并报告项目法人。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安全监理方案,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制度等。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机械和设备安全管理、施工材料和成品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等。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情况等,并定期向项目法人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条件审核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公路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行业管理与监督,规范我省公路工程监理行为,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的控制,提高投资效益与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交工发[1992]378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交公路发[1995]371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管理办法》(交基发[1996]29号)、《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公监字[1996]095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使用于本省内从事公路工程监理业务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理人员是指经交通部或省交通厅审批,取得响应的资质证书,按聘用的单位注册核定的监理业务范围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

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统称为监理工程师),现场旁站和计划统计、计量支付、合同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以上统称为监理员)。

第四条监理人员对公路工程实施监理,主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部、省政府及省交通厅颁发的有关技术、经济、质量检测平定等规定,以及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定的有关合同文件。

监理工程师同项目承包单位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的有关会议极力、函电和其他图文记载,以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文件、图纸和发出的指令等,也可做为监理人员实施监理的补充依据。

第五条生计天天是全省公路工程监理人员行业管理主管部门,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受交通厅委托,具体负责全省公路工程监理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第六条监理人员应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廉洁奉工、恪守职业道德,认真执行监理业务守则,做好工程监理工作。

第二章监理人员资质第七条监理人员的资质分为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类。

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分为交通部批准和省交通厅批准两种。

第八条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资质均系执业资格。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监理方案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监理方案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监理方案1. 引言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于提高道路交通运输能力,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需进行监理工作。

本方案旨在规范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

2. 监理目标本监理方案的目标如下:1.监督工程建设单位的合规操作,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2.监测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工;3.完善工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4.对工程采取有效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5.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 监理组织3.1 监理机构监理机构需具备相关资质及经验,能够独立进行监理工作。

监理机构应组建专业的监理团队,包括监理工程师、技术人员等,以满足工程的监理需求。

3.2 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掌握工程的相关规范和要求。

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认真执行监理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4. 监理职责监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工程建设单位的合规操作,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2.监测工程进度,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并报告工程建设单位;3.检查和评估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确保设计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4.对工程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进行抽查和检测,确保材料质量合格;5.对关键节点进行监督检验,如桥梁、隧道等重要工程节点;6.协调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沟通,解决工程中出现的争议和问题;7.对工程中的变更和索赔进行审核核实,并提出合理处理意见。

5. 监理工作流程5.1 前期准备在工程开工前,监理机构应与工程建设单位进行合同签订,明确监理职责、工作范围和监理期限等。

监理机构还需对工程进行初步调研和分析,编制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监理工作流程和重点。

5.2 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计划进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审核并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2.定期巡查现场,监测工程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3.检查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抽查和检测材料质量;4.对工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监督检验,并提出评价意见。

浅谈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的管理

浅谈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的管理
严格 中间检验的报验项 目和程序, 上道工 序未经检 验批 准, 不能进入 下 道工序 。 2 要 做到分工 明确 ,责任到人 。根据工 程项 目 行 明确 分工 ,特 . 进
5 平行 试验 是监 理质 量 控制 的重 要手 段 ,在 施工 前 、施工过 程 . 中 ,监 理对 进场 的原 材 料 、半成 品等进 行 试验 验证 ,避 免 出现原 材 由于返 工造成经 济损失 ,通过平 行试 验 ,不 合格 的材 料 、半成 品被提 前发现 , 保 了工程 质量 。 确
实际 的工 作 中要抓住工作 重点 ,主 Nhomakorabea 分明 。

工程试 验是评定 工程质 量优劣 的根据 。工程试 验的 目的一 方面是 在保证 质量 的前提下最 大 限度 的节约 资源 、提高经 济效益 ,另 一方面 是工 程施工过程 中 的质 量检测 控制 以及工程 竣工为工 程质量评定 提供
试验数 据 。菲迪 克条款 是用数 据说话 的 ,不 能凭 主观臆想来判定 质量 的好坏 。因此试验 的服务功能 应该引起 足够 的重 视 。
理模式 ,其 中社会监理是 这一体 系的重要组成 部分 。经过 自己参与 高速公路 工程监理 的实践 ,通过 归纳总结 ,本 文从 工程质量控制 出发 ,从 三个 方面介绍一下关于工程监理 方面的一些认 识见解以及 在监理工作过程 中怎样展开具体的工作。 关键词 :工程质量控 制;工程进度 的监控 ;费用的监理 ; 高速 公 路工 程监 理工 作 的主要 内容 就 是 “ 控制 、一 管 理 ” , 三
进度 与工程 费用 的控制 与管 理进行 简要 的探讨 :公 路工程建 设 的基 本 的公 路工程或 构造物完 成后要 及时进 行检测 和检查 ,一旦不合 格马上 特点 是战线长 、工作面广 ,尤其是 高等级公路 工程 量大 、投资高 ,因 进行返 工处理 ,避 免因此而 引起 巨大 的浪费 。 而对其 影响 因素很 多 ,管理起来 也 比较难 。这 就要 求我们 监理人员 在

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咨询)规定

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咨询)规定

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暂行规定〔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保证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高速公路工程,实行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制度。

本规定所称的高速公路工程,是指高速公路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工程。

本规定所称的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是指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按照现行公路勘察设计技术标准、标准、规程,结合工程实际,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进度、质量、费用、合同、平安、环保等实施的监督、审查、咨询和管理工作。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和从事高速公路工程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活动,应当遵守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高指〞〕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工程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建设单位〔工程业主〕负责本工程工程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实行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制度,不改变、不减轻、不免除勘察设计单位及人员依法应承当的质量责任。

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机构和人员必须对其监理、审查〔咨询〕成果负责。

第二章主要职责第五条省高指主要职责〔一〕制定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制度及相关方法、规定。

〔二〕催促建设单位〔工程业主〕开展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工作,监督检查其开展情况。

〔三〕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工程业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选择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单位。

〔四〕监督检查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单位履行合同情况和工作质量情况。

〔五〕总结评估,提出改良措施和指导性意见。

第六条建设单位〔工程业主〕主要职责〔一〕负责招标选择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单位,并签订合同。

〔二〕审批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工作大纲,并监督实施。

高速公路业主对监理单位的管理措施

高速公路业主对监理单位的管理措施

高速公路业主对监理单位的管理措施监理合同的签订:高速公路业主需要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监理单位的服务内容、标准和质量要求等。

监理单位的选聘:高速公路业主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或委托招标等方式选聘监理单位,确保监理单位具备资质和能力,具有相关经验和技术水平。

监理单位的考核:高速公路业主需要对监理单位的服务进行定期考核,评估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以及监理单位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等。

监理单位的监督:高速公路业主需要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监理单位的奖惩制度:高速公路业主需要建立监理单位的奖惩制度,对监理单位的优秀表现进行表扬和奖励,对监理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和惩罚,以促进监理单位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监理单位的培训:高速公路业主需要为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监理单位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以满足高速公路建设的需要。

监理单位的工作计划和报告:高速公路业主需要要求监理单位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包括监理工作的时间安排、目标任务、进度计划和成果评估等内容,以便高速公路业主及时掌握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质量。

监理单位的资料管理:高速公路业主需要要求监理单位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对监理工作的记录、资料和文档进行分类、存储和备份,以便随时查阅和利用。

监理单位的协调配合:高速公路业主需要要求监理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协调配合,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监理单位的费用支付:高速公路业主需要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监理单位的费用,以保证监理单位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

高速公路业主对监理单位的管理措施应该从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确保监理单位的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支持,以保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工程质量的有效保障。

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精编)

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精编)

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精编)
背景
为确保高速公路施工的质量和安全,监理部门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以指导监理工作的具体操作和规范。

目的
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确保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工作能够按照规范进行,并且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达到预期要求。

质量监理
1. 施工质量控制:监理部门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控,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施工材料管理:监理部门应对施工材料的选用、采购和使用进行监督,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

3. 施工现场检查: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施工现场检查,发现并解决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安全监理
1. 安全计划:监理部门应与承包商共同制定安全计划,并确保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2. 安全培训:监理人员应对承包商的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安全巡查: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并制止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环境监理
1. 环境保护措施:监理部门应确保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环境监测: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指标进行监测,确保符合相关环保标准。

文档管理
1. 施工日志: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包括施工进度、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等。

2. 报告和备案:监理部门应及时编写施工监理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总结
本实施细则对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有利于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环境,为保障交通安全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以上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精编)》的内容摘要,具体的细则请参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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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安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安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有效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监理单位设置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监理办),负责全工程项目监理工作。

第三条凡是在道安高速公路项目从事监理工作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道安项目公司负责对全线监理单位及其工作实施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

监理单位必须接受项目公司的监督检查。

(一)项目办
1.负责审查批复《道安高速公路监理规划》、《道安高速公路监理实施细则》;
2.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合同履行情况;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和施工、设计等参建单位发生异议与争端时,及时协调解决;
4.负责组织对监理工作日常考核。

(二)项目公司部门(工程部、技术质量部、合约部等)职责
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与职责,对监理工作实施监督、协调、服务等管理职责,组织对监理检查考核或履约检查。

第五条监理单位必须按投标承诺和监理委托合同派驻现场监理机构,履行合同职责。

(一)认真履行“三控制、两管理、两监督、一协调”职责,即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水保达标监督,以及各方关系的协调。

(二)编写《道安高速公路监理规划》、《道安高速公路监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检查各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工程技术资料的填报工作,保证内外业的同步。

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按时完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工作,达到要求后及时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项目公司。

(四)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和落实质量责任。

(五)协助项目公司各职能部门检查各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情况,使各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始终处于正常运转之中;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情况,保证每一工序、每个部位的施工均在有效的控制之中。

(六)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按照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按项目公司要求,推广应用信息化管理。

(八)按项目公司要求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监督检查各施工单
位标准化建设情况,将标准化建设纳入日常的管理之中,按照标准化实施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六条监理定期报告制度
监理单位须按项目公司要求按时报送各类相关报表,定期(月、季、年)向项目公司书面报告监理工作情况,若遇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监理工作结束后,须向项目公司提交系统的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一)报表统计的时间、报告时间和上报份数。

1.月报:统计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报告时间为每月28日报送,纸质文档于当月30日前报送。

2.季报:上季度末月26日至本季度末月25日。

3.年报:上年12月26日至本年12月25日。

月报、季报、年报由总监组织编写,各类报表均一式四份报送。

(二)监理月(季、年)报内容做到:
1.应按项目公司统一规定的格式编排;
2.内容全面,真实可靠,文字表述准确、言简意赅,尽量用图表或数据表述,签字、盖章齐全。

第七条工地例会制度
为加强项目公司(现场项目办)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等的信息互通,建立工地例会制度,以便及时交流情况,部署工作。

(一)第一次工地例会应选择在工程开工之前的适当时间召开,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公司相关人员及各参建单位都需参加。

(二)监理项目部工地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参建单位均应参加,特殊时期,工地例会每星期召开一次。

如参建任何一方认为必要或出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召开监理专题例会进行研究和处理。

(三)在召开工地例会前,各标段要将本标段的工程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例会结束后,监理单位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分发各相关单位,报项目公司备案。

第八条过程检查制度
监理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巡检和旁站,按规定项目和频次进行平行试验和验证试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形成检查记录。

(一)用于反映工程质量形成过程的重要记录(如监理旁站记录、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监理日志等)要图文并茂,对存在的问题,应附相应图片、数据和文字说明,并留存相应的影像资料。

(二)监理人员对现场发现问题的整改指令,均以书面为准,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记录,保证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闭合消项。

第九条平行试验和验证试验程序
参照按《道安高速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在开工前,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点施工图纸进行现场核对,主要核对工程数量、几何尺寸、地形位置等,经核对无误后,才准许施工单位采用该施工图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监理信息及资料的管理制度
(一)项目公司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及监理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
进场监理人员建立档案。

(二)监理单位要建立资料管理制度,须设专职资料管理人员,负责监理资料的建立和归档管理工作。

第四章监理工作及监理人员要求
第十二条监理工作要求
(一)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项目公司的要求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管理水平高、生活作风好”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以工程质量管理为核心,加强现场旁站、抽检、试验、量测,特别要加强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现场监理力度,确保任何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均达到要求。

(二)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办应对本项目的重要工序编写监理施工作业指导书或监理操作手册,明确施工要点和质量控制方法,指导、监督施工。

(三)深入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要求各施工单位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质量通病预控措施,监理办进行审查批复,全面提升工程现场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四)要切实把好“三关”,即开工关、工序关和中间交工验收关,具体是:原材料、人员、设备,施工组织方案不能满足要求的不能开工;上道工序不合格的不能进行下道工序;分项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不予验收和计量。

(五)监理人员应有大部分时间在现场旁站,检查施工单位主要技术人员是否到位,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否已被批准,是否按规范和
被批准的工艺标准进行操作。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及隐蔽工程必须有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人员旁站。

据《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要求,桥梁结构预应力利用智能控制技术,通过仪器自动操作,完成钢绞线的张拉施工。

在进行张拉以前,监理工程师检查张拉设备的校定情况,符合要求才能实施。

(六)施工中发生质量隐患,由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事故等级划分、报告制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具体参照《工程质量事故预防及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七)在满足现场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应有一定的储备。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做到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较高,并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监理人员离开工地必须请假,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向监理办请假,试验室主任、副总监、总监向项目办请假。

所有人员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返回后销假。

第五章监理人员惩罚制度
第十三条凡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清退出场:
1.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出现与监理职责有关的工程质量事故的;
2.吃、拿、卡、要或收受参建单位礼金、礼物,经查属实情节较重的;
3.伪造原始资料、监理凭证、未经检查盲目签字的;
4.执行和掌握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承发包合同不严格,且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的;
5.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明显不能胜任监理工作岗位的;
6.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应旁站而不到场的;
7.随意降低技术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的;
8.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失职行为,经核查属实的。

第十四条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给予通报:
1.执行和掌握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发包合同不严格,情节较轻的;
2.不认真填写监理日志,经提醒不纠正的;
3.其它一般违纪、违规、失职行为,经核查属实的。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未涉及的其它监理工作程序和要求,均按《交通运输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监理考评办法具体参照《道安高速公路工程管理目标考评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道安项目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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