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兵个人所得税讲义
个人所得税讲义全

第十三章个人所得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税法》考试比较重要的一章,内容繁杂,考点较多.历年考题命制过各种题型,本章在2010年的主要变化包括:1.增加华侨身份界定的内容;2。
增加个人转租收入计税规定;3.个人担任董事、监事的收入的计税规定;4.新增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5.新增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6.新增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个人所得税规定;7。
增加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规定。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能力等级1)一、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纯所得为计税依据纯所得需要扣除,扣除的费用包括两大方面、三个具体分类。
有关费用一方面是指及获取收入和报酬有关的经营费用;另一方面是指维持纳税人自身及家庭生活需要的费用。
具体分为三类:第一,及应税收入相匹配的经营成本和费用;第二,及个人总体能力相匹配的免税扣除和家庭生计扣除;第三,为了体现特定社会目标而鼓励的支出,称为“特别费用扣除”。
四、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熟悉)一般说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三种: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及混合征收制。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分类征收制的模式。
【例题·单选题】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采用( )。
A。
分类征收制B.综合征收制C.混合征收制D.分类及综合相结合的模式【答案】A五、个人所得税的作用(了解)第二节纳税义务人(熟悉,能力等级2)基本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的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国际通常的做法,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并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具体划分见下表:【案例】某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2008年5月3日来华工作,2009年9月30日结束工作离华,则该外籍人员是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讲义2)

个人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的来源划分,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大致可以分为3类,共11个应税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午餐补助(不包括:单位以午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于5%--45%的超额累进税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定额扣除)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2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去的全年一次性奖金/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当月工资高于或等于扣除数: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工资低于扣除数:应纳税的=(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数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按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减员形式的内退人员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按办理内退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数,以余额为基数确定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数,按使用税率证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取得的所得;个人经政府有个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等属于农业、牧业征收范围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三)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于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损失(费用:2008年3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
个人所得税培训讲义

提高纳税信用的方法
企业应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如实 申报、按时缴纳税款,加强内部 管理,提高财务核算水平等,以 提高纳税信用等级。
税务稽查应对策略
了解税务稽查流程
企业应了解税务稽查的流程、方式和重点,做好应对准备 。
配合税务稽查工作
企业应积极配合税务稽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如 实反映情况。
对稽查结果进行申 诉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
02
法
应纳税所得额确定
01
02
03
收入总额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 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各项 收入。
免税收入
按照国家规定,部分收入 项目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国债利息、福利费、 抚恤金等。
扣除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可以扣除的项目包括专项 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 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养老金在领取时免征个人 所得税,但需注意投资环节可能产生的税收。
其他免税项目
如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在一定范围内也享 有免税待遇。
境外所得申报缴纳要求
境外所得申报
个人从境外获得的各类所得,需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申报并缴纳个 人所得税。
境外税收抵免
为避免双重征税,个人在境外已缴纳的税款可在国内进行抵免。
根据提供劳务的性质和方式,劳务报酬可分为独立劳务和非独立劳务。独立劳务是指个人独立从事某 种劳务活动取得的所得;非独立劳务是指个人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认定标准
01
稿酬所得定义
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 得。
02
稿酬所得认定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按以 下方式认定:(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 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 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 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讲义

我国个人所得税关于非居民个人纳税相关规定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扣缴时限、地点)
自行申报(时间、地点)
三、课堂小结
带领学员对本课程进行梳理,归纳总结综合所得
练习与思考
思考:通过个人取得收入及家庭情况,分析个人综合所得平时预扣预缴情况及汇算清缴情况
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2)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
(3)居民个人取得稿酬所得
(4)居民个人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6)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
(7)非居民个人取得稿酬所得
(8)非居民个人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举例讲解,让学员通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熟练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过程
掌握:
综合所得的征税范围
培训内容
一、综合所得纳税人
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
二、综合所得征税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重点:
综合所得的征税对象。
教学实施过程
一、课程导入
阅读案例,通过学员自身及案例中纳税人的家庭情况及个人收入情况,从而引出如何进行征收个人所得税?让学员带着问题进入正式学习。
5.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6.公益性捐赠扣除
难点:
综合所得专项附加扣除
教学实施过程
一、课程导入
回顾上节课内容,模拟自身收入情况引出本节课内容。
二、课堂教学
基本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
教学方法:根据自身收入情况,引导学员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教程(第六版)精品讲义】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法

无住所又不居住 或无住所但居住不满183天
习惯性居住
一个纳税年度住满183天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劳务报酬 所得
工资、 薪金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 用费所得
综合所得
财产租赁 所得
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
财产转让 所得
经营所得
偶然所得
四、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征税范围(税目)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经营所得适用)
税前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 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额未超 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 除
纳税义务人未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而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赠, 不得扣除
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的捐赠,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 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以及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 在境外接受教育。
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 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 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 500元。
最新第7章-个人所得税法教学讲义PPT课件

2、附加减除费用标准
上述适用范围内的人员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4800 元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12
三、每次收入的确定
1、劳务报酬所得
➢ 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 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 入为一次
11
二、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和标准
附加减除费用只是针对应税项目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做 出的特殊规定,目的是不因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加重外籍人员 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的税收负担
1、适用的纳税人:
➢ 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内资企事业单位工作、取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 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中国公民
9
第五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不同,取得某项所得所需费用也不同, 因此需分项计算各项目应税所得额,以某项应税收入减去税 法规定的该项费用减除标准后的余额为该项所得税计税依据
一、各项费用减除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 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 总额,减除必要费用(每月800元)后的余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 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以上的,减除20%的费 用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民纳税人种类
❖ 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 ❖ 在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 华侨、港澳台同胞(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 计不超过90日的,仍为居民纳税人)
经济法基础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要点讲义1.doc
经济法基础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要点讲义1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划分:1.居民纳税人——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
判定标准:(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一个纳税年度)的个人。
2.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我国纳税。
判定标准:(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一个纳税年度)的个人。
【提示1】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提示2】我国税法规定的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是判定居民身份的两个要件,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就可以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
【考题·判断题】(2011年)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
()『正确答案』√【考题·单选题】(2010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
A.M国甲,在华工作6个月B.N国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离境C.X国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28天D.Y国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100天『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
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税制结构中的直接税和间接税--刘小兵访谈
税制结构中的直接税和间接税--刘小兵访谈张栋【期刊名称】《团结》【年(卷),期】2016(000)001【总页数】4页(P6-9)【作者】张栋【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税制结构是与市场经济中的资源配置效率和国民收入再分配高度相关的重大议题,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重要因素。
直接税和间接税是税制结构调整的最重要议题之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也提出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调整税制结构。
我们就此问题专门访谈上海财经大学刘小兵教授,以飨读者。
记者:直接税和间接税在公共舆论中也会被提及,但对大多数公众而言,这似乎还是一个有些陌生的话题,您能否对它们的区别做一下讲解?刘小兵:直接税一般表现为对纳税人的收益和所得课税,以及对持有环节的财产课税,比如所得税和财产税;间接税一般是对商品和劳务课税,也可叫流转税,比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契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等。
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区别简单说有几点:首先是否能够转嫁。
直接税的纳税人一般无法把税负转嫁出去,间接税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价格把税负转嫁给消费者,也就是实际纳税人,这也就是直接和间接的所指。
第二,直接税大多是直接对个人课税,间接税绝大部分是对企业课税,例外的情况也有,比如企业所得税、房屋交易中的营业税等。
第三,直接税可以做到向特定对象征税,可以向更富有的个人、企业地区课税,而间接税是对商品劳务课税,是普遍征税,通常是做不到这一点。
记者:您能否介绍一下直接税和间接税大致的历史演变过程?刘小兵:在工业革命之前,是以原始直接税也就是农业税、土地税为主的。
世界各国基本都是如此,间接税比如商业税也有,但所占份额小,而且也不是常态。
工业革命之后,西方国家的税制结构逐步转变为以间接税为主。
比如英国在18世纪中叶以后,基本就已经转变到大致消费税、关税占三分之二,土地税、财产税占三分之一的格局。
比如美国,建国之后首先开征的就是消费税和关税,之后税种不断增减但一直以此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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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兵个人所得税讲义个人所得税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根据住所与居住时间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情况可以归纳为:注:以上分类结合了税收优惠的内容。
表1:纳税人与征收范围关系示意图除了解上述纳税人与征收范围之间的关系外,还要注意几个概念:一是在境内住满1个纳税年度的含义:一定要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发生临时离境者除外。
二是"临时离境"的含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一、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
但不包括虽具有中国国籍,却并没有在中国大陆定居,而是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同胞。
二、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天的,仍应被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从而判定为居民纳税义务人。
三、非居民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人也分为两种:一是在中国境内居住,但是没有住满一个纳税年度。
二是在中国境内即无住所,又不居住的非居民。
非居民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境内居住但住满90天,但不满183天。
另一种是即不居住且又无住所的。
四、居住天数的确定: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以便依照税法和协定或安排的规定判定其在华负有何种纳税义务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
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对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五、自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不交企业所得税,征税个人所得税。
第二节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本来是所得税中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但由于本教材没有作太多的讲述,所以只要一般了解即可。
所得来源地与支付地它不是同一个概念,有时两者是一致的,有时却是不相同的。
支付地分为境外支付和境内支付。
(1)注意来源地与支付地的区别:境内所得不一定都是境内支付,也有可能境外支付;境外所得也不一定都是境外支付,也有可能是境内支付。
(2)大致上可以把个人所得分为四种:第一种,境内所得、境内支付;第二种,境内所得、境外支付;第三种境外所得、境内支付;第四种,境外所得、境外支付。
第一种和第二种居民纳税人,有住所的或没有住所满5年的这两种纳税人的征收范围是四种所得在中国都要纳税的;第三种是住满1年没有住满5年的的征收范围是前三种所得。
住满90天或183天不满1年的是对于前两种所得纳税;90天或183天以下的,对于第一种所得纳税。
第三节应税所得项目一是个人所得税将个人的应税所得区分为11类所得,不同类别的所得规定了不同的征税办法,所以称之为分类课征制。
二是注意独立劳动所得与非独立劳动所得的区别;三是能做到认定个人所得的类别,即对给定的某项所得知道应属于哪一类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在这类报酬中,工资和薪金的收入主体略有差异。
通常情况下,把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的劳动者(工人)的收入称为工资,即所谓"蓝领阶层"所得;从而将从事社会公职或管理活动的劳动者(公职人员)的收入称为薪金,即所谓"白领阶层"所得。
但实际立法过程中,各国都从简便易行的角度考虑,将工资、薪金合并为一个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奖金应该当做工资薪金来课税,是顾主发给顾员的所有报酬应属于工资薪金。
第一点;顾主发给顾员全勤奖,都是奖金。
第二点;企业为了减员增效,支付的退养费也用工资薪金来征税。
工资薪金按月征收,按期征收的一种。
分为三种,按期征收、按月征收、按次征收。
在个人所得中三种都有。
2.内部退养人员收入征税问题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退养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3.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出租车运营取得的收入的征税问题(1)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2)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5.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的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2)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3)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股息、利息、红利"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的所得税。
(4)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5)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支付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以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承包项目可分多种,如生产经营、采购、销售、建筑安装等各种承包。
转包包括全部转包或部分转包。
四、劳务报酬所得独立劳动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非独立劳动所得为工资薪金所得。
企业和单位对其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
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金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五、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将稿酬所得独立划归一个征税项目,而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是考虑了出版、发表作品的特殊性。
第一,它是一种依靠较高智力创作的精神产品;第二,它具有普遍性;第三,它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密切相关;第四,它的报酬相对偏低。
因此,稿酬所得应当与一般劳务报酬相对区别,并给予适当优惠照顾。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它只是一种特许权使用费。
我国没有开征资本利得税,故将个人提供和转让专利权取得的所得,都列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2、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
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03年9月1日起孳生的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储蓄机构在结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一)股票转让所得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量化资产股份转让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