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讲_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2)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本章为2010年教材的新增一章,共7节,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写.学习本章需要以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为核心,重点掌握三要素、应税收入范围、准予扣除规定、不得扣除项目、税收优惠等知识点。
◆本章内容结构和重点内容本章共七节,重点在前三节,即:§1概述§2应纳税所得额§3应纳税额◆本章课程讲解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概述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提示1】包括内、外资企业和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提示2】以企业法人为单位,法人下设的分支机构、营业机构不是纳税人。
(二)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提示1】我国税收管辖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相结合的管辖权标准。
【提示2】划分标准二选一: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居民企业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有限纳税义务。
【例题1·多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判定居民企业的标准有()。
A。
登记注册地标准B。
所得来源地标准C.经营行为实际发生地标准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
判定居民企业的标准有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例题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B.合伙企业C.联营企业D。
出版社『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所得税法律制度讲义

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内容结构和重点内容: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掌握收入项目、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项目、准予扣除和不得扣除项目。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征收范围、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本章课程讲解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纳税人、征收范围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提示1】包括内、外资企业和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
【提示2】以企业法人为单位,法人下设的分支机构、营业机构不是纳税人。
【提示3】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划分标准二选一: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A.股份有限公司B.合伙企业C.联营企业D.出版社【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的有()。
A.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B.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C.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D.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答案】ABD【解析】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2.扣缴义务人——针对非居民企业(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1.5B.2.25C.3D.3.75【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率和亏损弥补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企业所得税征收、纳税申报和税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该制度是现代国家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企业利润的合理征税,既能满足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又能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其次,税收计算是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根据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税的计算是按照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来计算的。
企业所得额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是指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和税收政策的不同,所设定的不同税率。
此外,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还包括对享受税收优惠和减免的规定。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如对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给予了一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
纳税申报与缴纳是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企业应按照一定的纳税申报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填写并提交相关的税务申报表。
然后,根据所填写的税务申报表,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税务审查,并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最后,税务审查和稽查是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提交的税务申报表进行审核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财务和经济核实。
对于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还可以进行稽查,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旨在实现税收公平、公正和有效。
通过合理的税率和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创造利润和投资,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为国家财政收入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同时,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的审查和稽查也起到了监督和约束作用,保证了税收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税法二

税法(二)第一章企业所得税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及税率纳税义务人: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外的其他企业第二节收入提示: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股票(持股时间超过12个月免)特殊情形:企业接受政府或企业划入资产作为资本金的(政府按政府确定金额、企业划入按公允);政府划入专项用途的可作为免税收入;无偿划入的确认收入(政府按政府确定金额,企业按公允)第三节扣除项目1.限额扣除注意:教育经费: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核力发电企业操作员培养费全额扣除;补充医疗保险:不超过工资总额的5%;提示:收入包含正常销售收入、视同销售收入2. 不得扣除的项目第四节 亏损弥补弥补期限:5年,高企和科技型10年,先亏先补,连续计算。
筹办费不得算做当期的亏损(可当年一次扣除,也可按长摊费用处理)注意:外亏不得弥补内盈利,外盈可弥补内亏第五节 资产的所得税处理除盘盈的固定资产外均按照历史成本 1.不得计算折旧的扣除固定资产2.折旧年限(税法规定:直线法)4.长期待摊费用5.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非货币资产投资:视同销售(可分5年均匀计入相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同时逐年调整投资成本);为分摊完提前转让股一次调整到位第六节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1.资产损失扣除政策2.重组的所得税处理第七节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1.视为完工的情形:已备案、已使用、有产权证明2.收入的税务处理企业代收代缴的款项凡纳入产品价格或开具发票确认收入,未纳入房价且由收款部门开票的不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的时间和金额委托方式金额的确认:主要看合同怎么签(企业、委托方、买方)2. 成本、费用扣除的税务处理4.土地增值税的税务处理土地增值税在清算的时候应按照每年收入比例分摊到各年度。
每年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和实际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就会产生差异,就造成所得税差异(土地增值税计入税金及附加);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申请退税(以实际缴纳的所得税为限), 纳税调整后为亏损的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调整后为盈利的缴纳所得税注意:按销售收入分摊的时候均含视同销售,但不包括增值率未超过20%的普通标准住宅(该部分免土地增值税)第八节税收优惠第九节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方法第十节源泉扣缴第十二节征收管理第二章个人所得税第一节征税对象第二节纳税人的确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判定标准第三节减免税优惠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专项附加扣除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无住所个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税率告知)其他项目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特殊情形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第五节征收管理自行纳税申报的情形:1.取得综合所得需办理汇算清缴;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为扣缴税款;4.取得境外所得;5.因移民境外注销中国国籍;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两处或两处以上的工资薪金所得。
【经济法基础课件】5.1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教学课件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三、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收入
扣除
补亏
应税 不征税 免税 准予 收入 收入 收入 扣除
不得 5年 扣除 以内
超过 5年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收入总额
收入的形式
形式
具体内容
货币形 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
式 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
提供劳务 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
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
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
转让财产
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 权等的“所有权”
股息、红利等 权益性投资
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利息
存款利息、 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
租金
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
ABD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判断题 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 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缴纳企业所得税。( )
×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单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来源于 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确定来源地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按照分配所 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活动发生地确定 D.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5.视同销售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 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 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 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 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法规课件)所得税法律制度讲义

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内容结构和重点内容: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掌握收入项目、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项目、准予扣除和不得扣除项目。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征收范围、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本章课程讲解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纳税人、征收范围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提示1】包括内、外资企业和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
【提示2】以企业法人为单位,法人下设的分支机构、营业机构不是纳税人。
【提示3】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划分标准二选一: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A.股份有限公司B.合伙企业C.联营企业D.出版社【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的有()。
A.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B.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C.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D.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答案】ABD【解析】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2.扣缴义务人——针对非居民企业(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1.5B.2.25C.3D.3.75【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率和亏损弥补的规定。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第28讲_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2)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经济法基础第28讲_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2)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企业在肯定时期内取得的收益和利润所征收的一种税费,是国家对企业经济活动的一种税收监管形式。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是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法律规定,对于企业和税务机关都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一、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主要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附属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是我国对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税务主体、纳税义务、税务检查等内容。
此外,还有一些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机关行政惩罚管理方法》等。
二、税款计算。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对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规定。
一般来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以企业的税前利润为基础,减去一些合法的成本和费用后得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预先确定好的税率计算税款金额。
三、税务主体。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了纳税主体,即哪些组织和个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般来说,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属于纳税主体。
此外,还规定了一些特殊状况下的纳税主体,比如个体工商户等。
四、纳税义务。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了企业的纳税义务。
企业有义务依据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缴纳税款。
同时,企业还有义务向税务机关供应完整、精确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五、税务检查。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了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状况进行检查的权力和程序。
税务机关有权通过税务检查的方式核实企业的纳税状况,发觉企业的合法纳税义务和税款计算存在问题时,可以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和惩罚。
六、减免税优待政策。
为了鼓舞企业进展,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还规定了一系列的减免税和优待政策。
例如,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肯定的减免税额度,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型企业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待政策等。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易错易混点1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和权益性投资所得,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与区分(1)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手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易错易混点2 税前限额扣除项目计算基数的确定(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指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拨缴的工会经费,分别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2.5%.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于其中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称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指的是“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但是企业“直接”向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门,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易错易混点3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收入总额的关系(1)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是有本质区别的。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门的收入,理论上不应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
财政拨款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均属于不征税收入。
(2)免税收入,是指属于征税范围的收入,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指在中国税法中规定的针对企业营利性所得征收的税种,法人、合伙企业等所有者为纳税人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律规定计算应纳税款,缴纳至国家国库。
企业所得税涉及到的范围较广,主要包括企业从生产、销售、服务等方面所得到的利润、利息、租金、股息、特许权使用费、赞助费、委托管理费、投资收益等。
二、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和计算方法(一)应税所得企业应税所得是指企业从各种收入中扣除相关支出后,剩余部分计算所得税的金额。
应税所得计算公式:应税所得= 税前收入- 成本- 费用- 投资收益+ 非税收入其中,税前收入包括企业生产、销售和服务等所得到的各种收入,不包括非居民个人、境外单位等的支付的所得款项。
成本包括企业生产、销售和服务所产生的成本,不包括财务费用、税收和非税收入。
费用包括企业日常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费用。
投资收益指企业获取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房地产投资等各种投资所带来的收益。
非税收入指除了企业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所得到的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
(二)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率-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其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应税所得减去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各种扣除后的金额。
此外,所得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在企业所得税法中也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需要结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所得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企业实际需要缴纳的所得税额度。
三、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是指国家为规范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法律体系。
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各种规章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出台的各种通知和规范文件等。
其中,企业所得税法是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基础,是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纳税人的义务、税务机关的职责、税收管辖、税务处理等方面的管制和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主要分为五大方面,分别为一般规定、应税所得、减免税、税款申报和缴纳和违法行为处罚等方面,每一方面都有相应的法律规范。
经济法基础预习班讲义:(2021)11 05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二)
【专题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二)1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核心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2(五)不得扣除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及所有非公益性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3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4(六)亏损的弥补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最长不得超过5年。
【注意】自200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2018年度取得销售收入为4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0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关于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数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9年)A.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万元B.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36万元C.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600万元D.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0万元6【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60×60%=36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4000×5‰=20万元)。
则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20万元。
(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4000×15%=600万元),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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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不定项选择题
2014年不定项选择题
2015年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
2016年单选题、判断题
2017年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
2018年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
2019年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2
)特殊销售方式下收入金额的确定
售后
回购
(P173)
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
购进商品处理
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如
以销售方式进行融资)
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
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以旧换新
销售商品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
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商业折扣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现金折扣
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
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销售折让、退回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
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买一赠一(P174)
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
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例题】某企业采取“买一赠一”方式销售空调,销售空调的不含税售价为(公允价值)5000元,成本2700元;同时赠送电风扇1台,同类电风扇不含税售价(公允价值)200元,成本50元。
则该企业分别确认空调和电风扇的收入:
①空调:计算分摊比例:5000÷(5000+200)=96.15%,
应分摊的收入为:5000×96.15%=4807.5(元);
②电风扇:计算分摊比例:200÷(5000+200)=3.85%,
应分摊的收入为:5000×3.85%=192.5(元)。
2.提供劳务收入(P173)
【解析】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价格折扣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该扣除折扣额作为商品的销售额,故本题应确认收入为=45.2÷(1+13%)×90%=36(万元)。
【考题7·单选题】2017年9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合同,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批商品,并于9月10日收到全部价款。
甲公司9月20日发出商品,乙公司9月21日收到该批商品,甲公司根据所得税法律规定,关于销售收入确认时间的表述是()。
(2018年)
A.9月10日确认销售收入
B.9月20日确认销售收入
C.9月21日确认销售收入
D.9月1日确认销售收入
【答案】B
【解析】在企业所得税中,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9月20日)确认收入。
【考题8·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转让财产收入的有()。
(2019年)
A.销售原材料取得的收入
B.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
C.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
D.提供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答案】BC
【解析】(1)选项A:属于销售货物收入;(2)选项D: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考题9·判断题】计算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时,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发货日期确认收入。
()(2019年)
【答案】×
【解析】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
【考题10·判断题】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利息收入按照债务人实际支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019年)
【答案】×
【解析】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应付相关款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