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厅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厅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6.21•【字号】冀建村[2013]24号•【施行日期】2013.06.2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厅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冀建村〔2013〕24号)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冀发〔2013〕10号)精神,切实做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中的规划建设工作,根据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领导小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长:朱正举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桑卫京党组成员、总规划师王志强总经济师邢天河副总规划师成员:封刚厅村镇建设处处长鲍龙厅城乡规划处处长穆英林厅综合财务与对外合作处处长王增文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处长孙冬至厅建设材料装备处处长邵立淼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总站站长朱忠帅省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郭凤辉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郁达飞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主任郭建军省建设信息中心主任杨文立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村镇建设处。
办公室主任:封刚厅村镇建设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江云青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李忠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的有关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起草综合材料、组织综合会议等工作。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6月21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领导小组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0.08.24
•【字号】建监函[2010]766号
•【施行日期】2010.08.24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领导小组的通知
(建监函〔2010〕766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发省纪委等<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0〕19号)要求,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厅厉行节约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倪虹
副组长:盛大全、曹剑
成员:蔡新立、陈小满、陈扬年、卜建民、王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纪检监察室,王岚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总结

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总结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总结时间总在不经意间匆匆溜走,我们的工作又告一段落了,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收获了不少成绩,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工作总结吧!你还在为写工作总结而苦恼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总结1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XX村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双联户和人大代表等联防联控力量,科学谋划、立即行动,积极投入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去,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严密排查,广泛宣传。
XX村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组织动员更方面力量,统一、有序、有效的做好防控工作。
二、齐心协力,联防联控。
在XX村委会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意识,发扬密切协作精神。
一是村卫生室切实履行职责。
XX村卫生室共有洛桑云丹、扎西巴丹、朗杰次仁三名村医,在疫情防控期间三名村医严格落实国家防疫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老西藏精神”,不计得失、任劳任怨,每日风雨无阻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向乡卫生院、XX村两位双重报告,定期对XX村所辖所有群众家中进行消毒,改善居民环境卫生,严格对发热患者进行筛查,每次接到发热患者的病情,每名村医都不惧危险,到患者家中查明病因,及时采取措施。
二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XX村采取党员+村医“一人一户”的措施对从拉萨等地的返乡人员进行居家隔离,并在被隔离人员门口上张贴“温馨提示”标语,驻XX村工作队还通过短信对隔离人员进行了慰问。
XX村党员先锋队还根据责任区划分,向群众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指南》,并带领群众一起对预防指南进行学习,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面前充分体现责任与担当。
三是发挥群防群治作用。
XX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采取双联户户长包户的工作方式,鉴于XX村组、自然村之间距离较远、交通不便、宣传难度较大的现实原因,XX 村采用以双联户户长宣传为主的宣传工作办法,将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发放至各联户户长,同时明确尽量减少直接接触的工作要求,截至目前通过微信群、张贴标语等方式达到了三个全覆盖,即群众知晓全覆盖、标语张贴全覆盖、微信群聊全覆盖。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辽宁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辽宁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4.01.29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1.2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辽宁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建委(局):
为提高全省住宅工程建设质量,切实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省厅决定成立辽宁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晔省住建厅副厅长
副组长:杨玉生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李海洋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王俊禄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处长
岳爱国省住建厅勘察设计监管处处长
胡林涛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
孙明方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站长
成员:赵建国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杨迎军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长
王春波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副处长
安平省住建厅勘察设计监管处副处长
李博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
张国新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调研员
高壮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办公室主任由杨玉生兼任。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月29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1.29•【字号】黑建函〔2020〕21号•【施行日期】2020.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黑建函〔2020〕21号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第92次厅党组会议要求,结合我厅实际,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杨春青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高起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泰峰党组成员、副厅长赖晓峰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守志党组成员、副厅长薛凡军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刘晓东二级巡视员王首良总工程师陈勇志总经济师成员:苑晓东、刘双、康凤莉、于海生、胡东昭姜殿彬、王亮、于海洋、吕杰、王维明艾锦飞、徐东锋、于镇、XXX、李会义刘文凯、王钢、孟凡旭、李若冰二、下设机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三供服务窗口防控及保障组、环境治理防控组、施工现场防控组、联防联控组、公积金服务窗口防控组、机关防控组、舆情与宣传组。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高起生副组长:苑晓东、康凤莉、孟凡旭成员:办公室、规财处、测评中心负责综合协调全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制定实施厅防控工作分工方案;督促厅属各处室各单位和其他防控组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任务;及时汇总上报住建行业和厅属各处室各单位疫情防控情况。
(二)三供服务窗口防控及保障组组长:刘晓东副组长:王维明成员:市政处负责供水供热供气企业服务窗口疫情防控与保障工作。
督导各地加强供水供热供气设施日常检查,确保设施稳定运行,保障医疗机构和群众生产生活三供需要。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06.10•【字号】宁建(办)发〔2017〕16号•【施行日期】2017.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宁建(办)发〔2017〕16号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为加强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厅党组决定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洪涛厅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副组长:赵建明厅办公室副主任马楠柯厅行政审批办首席成员:李辉厅人事与老干部处处长李梅厅法规处处长魏爱群厅计财处处长刘延刚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单媛厅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处处长袁立荣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处长徐梅厅房地产管理处调研员童文峰厅建筑管理处处长李有军厅城市建设处处长杨普厅村镇建设处处长冯宁军厅公积金监管处杨茂华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晓亮驻厅纪检组副组长赵玉军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王忠自治区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褚广宇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闫斌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李金保自治区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主任常福荣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赵革文自治区建筑职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主任姚军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冯克玉自治区工程建筑标准管理中心主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6月10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成立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成立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10.30•【字号】陕建发[2009]187号•【施行日期】2009.10.3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陕西省建设厅关于成立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陕建发[2009]187号)各市规划局(建设局)、杨棱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党组决定成立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长:李子青厅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XXX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许龙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孝成总工程师成员:刘满良厅监察室主任高小平厅建管处处长赵鹏厅规划处处长王光荣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李子钊厅城建处处长张继刚厅房产处处长茹广生厅勘察设计处处长兰兴利厅城乡规划委员会督查办副主任主要职责:审定工作方案;指导和协调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处理与专项治理工作有关的其它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设在厅监察室,分管领导XXX。
组长:刘满良副组长:高小平、赵鹏职责: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总结汇报,以及督导检查、案件线索排查等方面工作。
2、城乡规划管理专项工作组:设在厅规划处,分管领导张孝成。
组长:赵鹏副组长:魏民江、兰兴利职责:负责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用地性质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负责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相关问题调研方案,起草相关政策措施,总结工作成效。
3、工程建设管理专项工作组:设在厅建管处,分管领导许龙发。
组长:高小平副组长:王光荣、茹广生职责: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和工程量变更的审查管理;对招投标机构和人员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偷工减料,施工监理不严格、质量底劣,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完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制定相关问题调研方案,起草相关政策措施,总结工作成效。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黑环办发〔2022〕23号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黑环办发〔2022〕23号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根据我省对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最新要求,以及原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变动情况,经厅领导同意,决定调整黑龙江省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组长:贾君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林奇昌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健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振伟党组成员、副厅长执行副组长:陈家厚核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成员:王晓冬办公室主任刘士奇督察办主任王立立综合处处长孙福禄法规与标准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孙荣方财审处处长蔡杰生态处处长王固华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赵学温大气处环境处处长吴洪凯气候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孙振民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马云固体处处长彭欣然核与辐射处处长周元胜环评处处长由海江监测处处长马立新科技处处长吴殿峰宣教处处长常文兴省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陈威省监测中心主任宋男哲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王龙省技术保障中心主任尹守东省调查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工作组、业务工作组和保障工作组。
三、综合工作组:组长:赵振伟党组成员、副厅长成员:孙福禄、逄博、王茂林、李胜、邓洁璇、吕小红、王心蕊、李秋实工作组设在法规与标准处。
具体职责: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委托专家团队起草立法项目稿,与省司法厅和省人大常委会沟通协调,提报立法草案等工作。
2、《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业务工作组:组长:马健党组成员、副厅长执行副组长:陈家厚核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成员:王固华、孙振民、由海江、周元胜、逄博、常文兴、陈威、宋男哲、尹守东承办人:张津、韩煦、王善欣、杨慧、邓洁璇、姚丽丽、赵然、姜兵、龚起、马迪工作组设在水生态环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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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0.01.29
•【字号】黑建函〔2020〕21号
•【施行日期】2020.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黑建函〔2020〕21号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第92次厅党组会议要求,结合我厅实际,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杨春青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高起生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泰峰党组成员、副厅长
赖晓峰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守志党组成员、副厅长
薛凡军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
刘晓东二级巡视员
王首良总工程师
陈勇志总经济师
成员:苑晓东、刘双、康凤莉、于海生、胡东昭
姜殿彬、王亮、于海洋、吕杰、王维明
艾锦飞、徐东锋、于镇、XXX、李会义
刘文凯、王钢、孟凡旭、李若冰
二、下设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三供服务窗口防控及保障组、环境治理防控组、施工现场防控组、联防联控组、公积金服务窗口防控组、机关防控组、舆情与宣传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高起生
副组长:苑晓东、康凤莉、孟凡旭
成员:办公室、规财处、测评中心
负责综合协调全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制定实施厅防控工作分工方案;督促厅属各处室各单位和其他防控组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任务;及时汇总上报住建行业和厅属各处室各单位疫情防控情况。
(二)三供服务窗口防控及保障组
组长:刘晓东
副组长:王维明
成员:市政处
负责供水供热供气企业服务窗口疫情防控与保障工作。
督导各地加强供水供热供气设施日常检查,确保设施稳定运行,保障医疗机构和群众生产生活三供需要。
(三)环境治理防控组
组长:赖晓峰
副组长:艾锦飞、徐东锋、王钢
成员:城管处、乡村处、城科所
负责督导生活垃圾处理部门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对仍正常营业的露天市场、早(晚)市和城市公厕的环境整治和疫情防控;督导各市地及时清运和处置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落实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转运和处置制度;做好废弃口罩单独收集、转运与处置工作。
(四)施工现场防控组
组长:李泰峰
副组长:于镇、于海洋、李会义
成员:质安处、建管处、监测中心
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
督导建筑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对返工人员登记、排查、体温检测、报告和施工现场消毒;严格落实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外来务工人员推迟返工要求。
(五)联防联控组
组长:李守志
副组长:王亮、艾锦飞
成员:房产处、城管处
负责物业企业、城管执法队伍配合做好疫情控联防联工作。
加强与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联动,做好疫情排查、登记、信息报送等工作;督导物业企业强化居民住宅小区内疫情防控,加强人员车辆进出管控,每日进行消毒作业,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增设口罩专用投放箱,关闭室内活动场所;指导售楼处、房屋经纪机构等节后延期营业,正常营业门店要每日进行消毒作业;督导各地
城管执法队伍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协助工作,形成合力,全面落实联防联控各项措施。
(六)公积金服务窗口防控组
组长:陈勇志
副组长:姜殿彬、XXX
成员:住房处、审批处
负责指导公积金窗口服务部门疫情防控工作。
鼓励引导企业和群众网上办理相关业务,减少窗口单位办事人员数量,对相关证书采取邮寄方式发放。
(七)机关防控组
组长:王首良
副组长:胡东昭、于海生
成员:机关党委、干教处
负责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对厅机关公共场所的消毒通风情况检查;实行和监督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和口罩佩戴,设立一楼大厅临时外来人员会客区;指导和减少厅机关人群聚集性活动;指导利用OA、微信工作群等信息手段进行网上办公;设立口罩、餐盒指定回收地点,防止二次污染。
(八)舆情与宣传组
组长:薛凡军
副组长:刘文凯、苑晓东
成员:信息中心、办公室
负责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
利用办公楼内LED 屏宣传防疫和自我保护知识;及时稳妥回应社会舆论关切;澄清涉及住建领域不实传言;宣传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好做法和先进典型。
三、几点要求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
各组负责人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深入一线的工作要求,开展实地督导,紧密结合分工谋划工作,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防控疫情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
各组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指挥,聚焦重点环节,密切协调配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情况问题要及时向综合协调组反馈,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有力、规范有序、运转高效。
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各组要严肃工作纪律,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对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