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办公室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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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办公室规章制度

校团委办公室规章制度

校团委办公室规章制度校团委办公室规章制度一、目的为规范校团委办公室运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团学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校团委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规章制度的制定经过了以下程序:1.根据工作需要及法律法规,确定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征求各岗位职责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初步意见。

3.综合各方意见,拟定规章制度,经校团委主席审核通过,正式实施。

四、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1.电话接听和转接制度范围:适用于所有来电的处理。

目的:确保来电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转达。

内容:(1)电话应尽快接听,听取对方问题或意见。

(2)电话应转接到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及时告知对方转接情况。

(3)对于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责任主体:电话接听人员、相关部门或人员。

执行程序:电话接听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接听和转接电话。

责任追究:电话接听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接听电话、未及时转接或未告知对方转接情况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罚。

2.文件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校团委办公室接收、发放文件的管理。

目的:规范文件的收发管理,确保文件资料的安全性、保密性和及时性。

内容:(1)对于发放文件,应正确记录,及时交付。

(2)对于收到文件,应及时登记,按照内容分类存放。

(3)对于涉密文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保管。

责任主体:文件管理人员、相关部门或人员。

执行程序:文件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收发文件。

责任追究:对于文件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收发文件、未登记或存放不当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罚。

3.会议组织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校团委办公室组织的各类会议。

目的:规范会议组织管理,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内容:(1)会前应准备会议用品,确认会议地点和时间。

(2)会议期间应按照程序进行,记录会议记录。

院团委办公室规章制度

院团委办公室规章制度

院团委办公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院团委办公室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维护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院团委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院团委办公室是学院团委的执行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学院社团活动,为学院学生提供各方面的团支持与服务。

第四条院团委办公室应坚持“开放、包容、协作、服务”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进团委的各项工作,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需遵守本规章制度,并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保守工作秘密,维护学院团委的形象。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院团委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和协调学院的团体活动,如社团招新、活动策划与实施等。

2. 负责学院团委的日常事务,如文件管理、会议组织、党团工作等。

3. 维护校园文化,推广团体活动,举办文化活动和比赛。

4. 收集、整理和宣传学院团委的各项工作成果和创新成果。

5. 提供学生服务,如就业指导、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等。

第三章办公室工作纪律第七条院团委办公室全员必须遵守办公室的工作纪律,包括以下几项要求:1. 准时上下班,不早退、不迟到,不随意请假。

2. 所有个人物品要归位,办公桌保持整洁,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电脑。

3. 所有来访人员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并告知被访者。

4. 严格遵守文件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内容和文件资料。

5. 在办公室内保持安静、文明的工作环境,不扰乱他人工作。

6. 不得私自泄露机密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工作安全和保密第八条为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办公室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

第九条院团委办公室应保密工作中涉及的各类重要文件资料、机密信息,严禁私自泄露。

第五章奖惩机制第十条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贡献突出的员工,可给予奖励,如表扬、奖金等。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解聘等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经学院团委办公室审议通过,并公布有效。

团学办公室的规章制度

团学办公室的规章制度

长沙师范学校电子信息工程系团学办公室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更好的规范、指导社会发展系部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建设,特制定本章程,各成员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

第二条社会发展系部团总支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系党总支及校团委、系团总支领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坚持以“以学生为本,为同学服务”的理念,认真做好各项团学工作。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须以宪法、法律为最高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章成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凡在社会发展学院正式注册的学生,承认本会章程,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有资格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成员的基本权利:(一)、成员均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二)、成员有参与我系重大团学活动的权利,有通过各种正当方式监督各级学生干部,并提出合理批评、建议的权利;(三)、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四)、其它符合学校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六条成员的基本义务:(一)、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学校的各项制度以及本章程;(二)、成员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三)、成员有义务配合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日常工作,维护本系的荣誉;(四)、学生干部还必须为人正直、乐于奉献、热心为同学服务,不得相互推诿、敷衍塞责。

第三章机构设置、岗位职权与部门职责第七条机构设置(一)、团总支学生会内设,副书记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

其中书记是上级委派的指导老师;主席、副书记、副主席由学生担任,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书记及各班班主任老师组成)任命并经民主选举确定,并报系党总支审核通过、校团委备案。

(二)、团总支学生会下设主席团与十五个职能部门:分别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社团部、社会实践部、外联部、文娱部、生活部、办公室、宿管部、心理部、学习部、劳卫部、纪保部、勤俭部。

部门设置将根据工作实际,做必要调整。

(三)、主席团由团总支副书记、主席、副主席组成,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干事的名额视具体情况而定,各班级委员为相应各部门的组成人员。

团学会办公室规章制度

团学会办公室规章制度

团学会办公室规章制度
为给各部门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有利于各部门更好的开展工作,制定办公室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进入办公室请先敲门,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二、讲文明,禁止穿拖鞋、短裤进入办公室; 不得在办公室说脏话、
大声喧哗。

三、保持室内清洁,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

四、不得随意翻阅其他部门的档案资料等,工作中如需查阅,阅后
要及时归档不得私自带出办公室。

五、爱护公共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六、各部门以及团学会以外人员,若需借用团学会物品,应向办公
室主任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用,使用后及时归还。

七、不得在办公室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值班人员要按时打扫卫生,整理档案,离开时物品需摆放整齐,
锁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九、钥匙主席团每人一把;办公室两把;其他人员及部门不得私自
配钥匙,如需使用须向办公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用。

食品系
二〇年九月。

团委学生办公室规章制度

团委学生办公室规章制度

团委学生办公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团委学生办公室的工作秩序,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和培养,提高学生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和执行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团委学生办公室是学生自律、自治、自办的组织,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团委学生办公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安排,认真执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

第四条团委学生办公室主要任务是负责学生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学生党员先锋示范岗职责。

第五条团委学生办公室实行集体领导、个人负责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工作有效开展。

第六条团委学生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部门负责人若干名,全体成员分工明确,任务具体。

第七条团委学生办公室成员应热爱组织、关心同学、勤奋实干,爱岗敬业,团结互助,严守纪律,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第八条团委学生办公室每学期召开全体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调整工作方向。

第二章组织人事管理第九条团委学生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一名,由团委书记提名,学生会主席会同其他团员进行评议,经团委主席同意后聘任。

第十条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办公室全面工作,领导部门负责人,督促全体成员按照任务分工完成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办公室主任在任职期间应严守纪律,不得违反学校规定,不得泄露办公室机密,不得有损学生组织形象。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由办公室主任提名,经团委书记同意后任命,负责所在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落实。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尽职尽责,带领部门成员完成任务,协调部门内部关系,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工作。

第十四条全体成员按照所在部门负责人的安排和分工,认真执行任务,完成工作,积极主动,互相支持。

第十五条如果办公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工作失职,漏职,违纪行为,将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撤职等处罚。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六条团委学生办公室实行领导班子负责制,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制定工作计划。

团委办公室职责及规章制度制度范文(2篇)

团委办公室职责及规章制度制度范文(2篇)

团委办公室职责及规章制度制度范文团委办公室职责1、整理整个团委人员的档案;2、汇总各部门开展的各种活动的活动计划;3、对干部进行考核;4、对月初计划、月末计划、学期初计划、学期末总结及其它文字性资料进行整理。

团委办公室的规章制度1、协调团委各部门的工作,协助监督各部门落实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2、同学生会办公室一起召开各部门文书的会议,并要求各部门文书以书面的形式交一份上个月的工作总结和下个月的工作计划。

3、同学生会办公室一起召开各系办公室主任的会议,要求对近期的工作做一下总结和计划。

4、认真做好团委各种会议的记录和考勤工作。

5、领取和管理团委的报刊、文件和资料,认真做好团内文件、资料的登记、收发、传阅、保管、清退和销毁工作。

6、认真搞好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①按照要求认真整理好各类档案,对上级下发的文件要认真、规范及时处理,做到文件传送不拖延、无积压、无遗漏和丢失,各项档案资料并装订成册。

作好人事管理工作,掌握基础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

②做好学校文字材料的撰写和整理工作,及时做好公文的处理,做好各种会议的记录和整理存档,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完善、健全学校综合档案,确保学校档案材料完整齐全。

7、每年对干部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

学习成绩,宿舍卫生,开会是否迟到旷会,任务完成的情况等)并统计公布一次团干部____和团委基本情况。

8、负责每月一次团内各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整理,负责每学期一次团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撰写。

9、调查掌握各阶段团员的思想动态,为学校职能部门开展学生工作提供依据。

10、负责团委委员值班安排与考勤情况,监督值班委员做好办公室的清洁美化工作。

11、负责电脑管理和印制常用的表格,并管理相关的文件。

团委办公室职责及规章制度制度范文(2)一、总则为了做好学校团委办公室的工作,规范办公室的职责和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团委与各部门、学生组织之间的联系与协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校团委办公室规章制度范本

校团委办公室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团委办公室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办公室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校团委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校团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校团委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1. 负责团委日常工作的协调、组织与实施;2. 负责团委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等工作;3. 负责团委会议的组织与记录;4. 负责团委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实施;5. 负责团委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6. 负责团委办公室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工作计划与总结:1.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并按时完成;2. 每月底,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提交上月工作总结,总结工作亮点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条文件管理:1. 文件接收、传递、归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规定执行;2.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文件,确保文件安全、完整;3. 文件借阅需经主任批准,并做好登记手续。

第八条会议制度:1.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团委组织的各类会议,不得无故缺席;2. 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并及时整理归档;3. 会议结束后,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督促各部门执行。

第九条活动组织:1. 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团委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实施;2. 活动方案需经主任审批,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活动总结。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条保密纪律:1.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2. 对涉及保密事项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一条工作态度:1.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2. 遇到困难,应主动请教,不得推诿责任。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奖励:1. 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在团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院团委办公室规章制度范本(2篇)

院团委办公室规章制度范本(2篇)

院团委办公室规章制度范本一、绪论本院团委办公室是为有效管理和组织学院内各项团学工作而设立的机构,为确保办公室的正常运转和工作效率,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工作时间与考勤制度1. 工作时间从早上8:00开始,到下午5:30结束,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13:30。

每周工作6天,周末为休息时间。

2. 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在工作期间禁止离岗,如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汇报并填写请假表。

三、工作职责1. 负责贯彻执行团委工作决策和团委领导的工作安排,协助团委进行各项团学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2. 负责协调学院内部各团支部之间的工作,组织开展团员培训和团干培训。

3. 负责学院内团队建设与团干选拔工作,配合团委完成各项团干的评选工作。

4. 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团学活动,提升学院团员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四、办公室内部工作制度1. 办公室的工作以团队合作为主要方式,各成员之间需相互协助,沟通顺畅,共同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 办公室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

3. 办公室成员需定期参加由团委组织的会议和培训,及时了解团委的工作要求和活动安排。

4. 办公室成员需保守团委办公室的机密文件和信息,不得私自泄露或传阅外部。

五、工作汇报与考评1. 每周一上午10:00前,办公室成员需将上周所完成的工作进行汇报,包括工作进展、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2. 根据每位成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态度,团委将进行季度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给予奖励或相应的激励措施。

3. 对于工作不到位、不认真负责的成员,团委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六、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优秀,工作出色的成员,团委将给予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2. 对于工作不到位,贻误工作进度的成员,团委将给予批评和相应的处罚,包括勒令停职、调整岗位等。

3. 若有成员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甚至损失的,团委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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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师范学校电子信息工程系团学办公室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更好的规范、指导社会发展系部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建设,特制定本章程,各成员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

第二条社会发展系部团总支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系党总支及校团委、系团总支领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坚持以“以学生为本,为同学服务”的理念,认真做好各项团学工作。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须以宪法、法律为最高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章成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凡在社会发展学院正式注册的学生,承认本会章程,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有资格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成员的基本权利:(一)、成员均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二)、成员有参与我系重大团学活动的权利,有通过各种正当方式监督各级学生干部,并提出合理批评、建议的权利;(三)、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四)、其它符合学校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六条成员的基本义务:(一)、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学校的各项制度以及本章程;(二)、成员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三)、成员有义务配合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日常工作,维护本系的荣誉;(四)、学生干部还必须为人正直、乐于奉献、热心为同学服务,不得相互推诿、敷衍塞责。

第三章机构设置、岗位职权与部门职责第七条机构设置(一)、团总支学生会内设,副书记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

其中书记是上级委派的指导老师;主席、副书记、副主席由学生担任,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书记及各班班主任老师组成)任命并经民主选举确定,并报系党总支审核通过、校团委备案。

(二)、团总支学生会下设主席团与十五个职能部门:分别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社团部、社会实践部、外联部、文娱部、生活部、办公室、宿管部、心理部、学习部、劳卫部、纪保部、勤俭部。

部门设置将根据工作实际,做必要调整。

(三)、主席团由团总支副书记、主席、副主席组成,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干事的名额视具体情况而定,各班级委员为相应各部门的组成人员。

(四)、各班团支部、班委会由团总支学生会统一领导管理。

各班团支部班委会委员组成支委会,由团支部书记与班长直接领导,重大问题由支委会讨论决定,上报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批准后才能执行。

第八条、岗位职权:(一)、团总支书记的职权:团总支书记直接领导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并负责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开展;代表团总支参加各项需有总支书记参加的会议;有权听取全体同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采纳或处理。

(二)、团总支副书记职权:团总支副书记在团总支书记的指导下开展团总支的各项活动,协调与学校团委的关系;负责全系同学思想教育、组织建设、文明礼仪等工作,及时向基层团支部传达上级团组织精神,并协助学生会开展工作;承担日常工作,带头遵守团的决议,了解团员的思想状况。

(三)、学生会主席职权: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不定期召开团总支学生会部长级会议,协调安排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并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掌握和了解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总结学生会工作,负责学生会例会;学生会主席对外代表学生会。

(四)、学生会副主席职权:工作上对主席负责并协助主席开展工作;指导所主管部门工作,协调各部关系,监督其工作落实情况;经常同兄弟学生会和其他相关组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解决学生中出现的学习、生活等问题。

(五)、部长职权:部长领导所在部门的各项工作,实行部长负责制;与其他部长协调好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带领本部门协助其他部门完成重要活动;对本部门每次活动的具体工作计划及总结,报送主席团审查通过后实施,并及时交组织部存档备案;有权提出任用和罢免所在部门干事人选的动议,经主席团批准;负责与其他院系对口部门的外联工作。

(六)、副部长职权:主要协助部长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在部长因为特殊原因不能主持本部门的工作时,在部长的提议下,由分管该部门的主席团成员同意,可以暂行部长职责。

(附:部长、副部长有对团总支内部的人事变动和团总支目标的建议权,代表本部门参加部门会议)(七)、干事及各部门组成人员职权:服从所在部长、副部长的安排,协助部长、副部长完成本部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主成员的联系,加强团总支学生会的内部团结。

(注:每个成员都有越级向上级反映意见的权利。

)主席团职责:(一)直接主持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实行主席负责制,直接对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负责制定系团总支、学生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及时向系党总支、系行政、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并与系党总支加强联系,征得工作上的指导和帮助。

(四)加强与校学生会及其他院系学生会的联系与合作。

(五)主席团成员实行分管制,每位干部分管若干个部门,宏观上指导其开展工作。

第九条组织部职责:(一)、协助团总支副书记全面掌握我院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负责全院的团组织建设,发展新团员,组织对团员的思想教育以及团费的收缴和管理;(二)、做好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并做好会议出勤情况和会议内容的记录,撰写会议总结;(三)、负责上级团组织文件的传达,起草团总支学生会的通知及基本制度,整理文件及归档;(四)、协调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关系,增强全系的凝聚力;第十条宣传部职责:(一)、紧紧围绕我院的中心工作,做好重要思想精神的宣传,关注舆论导向;(二)、配合院及各部的工作、活动,为其写海报,出通知,做展板,做好宣传工作,做好校运动会、升旗仪式的旗手选拔和培训,树立我院的良好形象;(三)、妥善购买及保管宣传部门的各种材料工具;(四)、负责我院主要出版物的出版,并向校团委的有关刊物投稿,宣传我院的团学工作。

第十二条社团部职责:(一)、组织全系学生开展第二课堂,工作立足于社团,发展同学的课外兴趣;(二)、加强与其他系、学校的相关社团的联系,开展广泛的合作;(三)、负责对全系各个社团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社会实践部的职责(一)、收集学生在学习方面的建议,举行研讨会和交流会,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二)、组织同学广泛参与社会实践,提高其实践能力;(三)、密切与实践基地的联系,为同学们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第十四条外联部职责:(一)、为我系的重大学生活动筹集资金;(二)、做好我系的对外公关工作;(三)、在举行的跨系的活动中,做好与其他系的联系,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

第十五条文体部职责:(一)、动员全系同学广泛参与文艺活动,代表本系参加各种文艺比赛;(二)、锻炼同学们的文艺才能,丰富同学们的课外文化生活;(三)、搞好纪念庆祝、节假日的联欢活动。

(四)、积极组织各项体育活动,提高同学身体素质;(五)、做好体育比赛的组织和运动员的选拔工作;(六)、开展与其他系的体育竞赛,增进友谊。

第十六条生活部的职责:(一)、负责与同学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事宜,及时反映同学们在生活中的困难,提供必要的生活关心;(二)、负责我系的卫生检查,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卫生;(三)、负责我系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四)、协助做好团总支学生会的办公室工作。

第十七条各部门在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须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活动。

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根据具体实际,由主席团和团总支予以协调。

各班级要配合团总支学生会的重大的活动。

第四章例会制度第十八条本例会是指由团总支书记老师、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各班班长或者团支书参加的例会;第十九条例会由主席团根据工作任务负责召开,固定例会应每两周内召开一次,不定期会议将根据开展的活动随时举行;第二十条举行例会时由组织部做好会议考勤及必要内容的记录,需要请假者须有正式的假条,并由学生会主席批准,并安排相关人员代替参加,做好会议的传达;第二十一条各部门根据例会内容,有必要的,召开本部门会议,安排相应工作,工作内容报组织部备案;第五章财务制度第二十二条生活部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理财任务,并制定相关具体财务规则;第二十三条我院组织开展的活动所得经费,其资金需上交生活部,每次活动之前,相关各部须对活动中经费支出状况做出预估,并将具体金额及用途写入活动计划书内,经学生会主席批准后,由生活部提供资金,根据相关凭据报销。

第二十四条各有关部门须根据本部门实际,为在筹集资金方面做出贡献的同学提供一定的奖励第二十五条生活部必须认真做好财务记录,保证资金合理使用,并在例会上通报资金使用情况;学期末和学年末撰写专门的财务报告。

第六章考核及奖惩制度第二十六条干部考核权利管辖:(一)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考核;(二)各部正副部长、各班团支部书记、各班班长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考核,并征求团总支书记老师意见;(三)各部门组成成员(包括各部干事与各班相应的委员)由部长考核;(四)各班班委、寝室长由各班班长、团支书以及相应的各部部长负责考核,。

第二十七条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一)能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组织纪律性强,富有责任感,不出现重大纰漏和差错;(二)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认真,富有创造性;活动有计划,实施有步骤,工作有总结(必须是电子版);(三)平时的工作表现(含工作量化得分)和群众意见将作为干部在具体工作中的成绩的重要考核依据,职务大小将不作为考核的依据;(四)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担任学生会干部;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年度团总支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十八条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对本部门组成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在职能范围内,根据《学生手册》的规定,做好相关情况的记录,为学期考核与综合测评提供依据;第三十条对有下列表现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在综合测评所加分数中扣除1-3分,乃至不加分或减分:(一)、会议无故迟到十分钟(含)以上,超过三次者或者无故不参加例会,超过两次者;(二)、因为工作态度不认真,给系里造成重大损失者;(三)、工作长期不积极,玩忽职守者;第三十一条根据其他表现,给与适当的奖励和惩罚。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第三十三条各部门根据本章程制定本部门相关规定和工作计划;第三十四条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成员有权提出异议,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社会学系团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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