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人员医药费报销管理办法

医保人员医药费报销管理办法
医保人员医药费报销管理办法

医保人员医药费报销管理办法

(试行)

(科协学服综字﹝2009﹞9号)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心医药费管理制度,加强在编医保人员医药费报销管理,根据国家及北京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就医范围

1.门诊:参保人员持有条形码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统称《手册》)到本人选定的医疗机构、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A类医院(每年评选一次)就医(以上简称北京市四类定点医疗机构)。

2.急诊:因急症不能到北京市四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因公外出或探亲(直系亲属)休假期间,在京外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

3.住院:持《手册》到北京市四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4.定点药店外购药:到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购药时,须持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保险处方,并经该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处方外配专用章”。

二、医疗费用报销

1.报销范围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①普通门诊费用,急诊或急诊抢救留观未收入院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住入院治疗的及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含入院当天急诊)的医疗费用(在出院30天后申报),急诊抢救留观死亡的及其死亡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普通住院医疗费用;

②因公外出或探亲休假期间,急诊、急诊留观、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③异地安置的医疗费用;

④定点药店购药品费用。

(2)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照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由医保中心报销后,依据医保中心核定的未报销部分由本单位按公费规定予以报销的医疗费用。

2.报销须提交材料

参保人员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人事处办理报销。

(1)门(急)诊:

①收据原件(须使用计算机打印,急诊加盖“急诊章”);

②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室)急诊处方(急诊加盖“急诊章”);

③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所有项目费用明细);

④急诊诊断证明或留观证明(诊断与就医时病情一致、限在非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出具)。

(2)普通住院:

①出院收据原件(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

②住院费用清单。

(3)异地就医、急诊留观(入院前7天):

①收据原件(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急诊加盖“急诊章”);

②住院费用结算单(急诊留观须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室)急诊处方);

③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所有项目费用细);

④出院诊断证明;

⑤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急诊留观提供);

⑥《手册》。

3.报销流程

(1)每月20—30日参保人员凭医保报销单据到人事处报销,签收并领取单位全额垫付现金款,退休人员不受报销时间限制;本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北京市医保有关规定必须在次年1月10日前申报,过期不予报销。

(2)人事处将单据收集后,到医保中心申报。

(3)医保中心审核数据后,通过社保中心财务将报销的费用拨付。在职人员和异地安置人员报销的费用由银行划拨到科技导报社账户,退休人员报销的费用直接划拨到北京银行个人医保存折上。

(4)人事处根据医保中心“分割单”扣回先行垫付应自付部分费用。

(5)参保人员持《手册》到北京市四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与医院直接结算,出院后将医院出据的“分割单”交人事处审核,按照本单位公费医疗标准报销。

三、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必须持《手册》到北京市四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住院期间如使用个人应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的,应与医院签定《自费协议》,以防因自费项目问题发生纠纷。

2.参保人员因病情转院,须经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由医院医保部门核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向与本单位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上级医院转诊,在24小时内到转入的医院入住的,可按转入院办理,住院周期可连续计算。

3.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女职工在围产期和分娩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单位公费规定就医及审核报销。

4.因公外出或探亲休假期间,只报销急诊、急诊留观、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5.医保中心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的每月固定金额,由本单位在每年年底前扣回;医保中心直接拨付到退休参保人员账户的医药报销金额,由本单位在每次领取“分割单”后扣回。

6.参保人员未按北京市医疗保险规定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7.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按北京市医疗保险规定,本单位不予借款(支票)作为住院押金。

四、其他

1.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流程

安越财务培训 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务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按总经理签字批条办理借款,出差返回一周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 借款销账规定:(1) 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款者原则上应在一周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五条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安越财务培训 (二) 审批流程:经办人→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副总经理→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 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二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小车费用、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 第三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票据分类填写;并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三)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 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四条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四条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为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 ,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 根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及配套文件精神 ,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 特制订如下办法: 1、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做到字迹清晰记录准确完整,医师签字规范。 2、做到就诊患者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3、医保病人因病住院 , 各病区应按规定为其提供普通病房 , 提供超标准病房或病人自愿选择超标准病房时 , 应向病人及家属交待清楚,超标准部分由患者承担。 4、患者住院其间 , 各病区应及时催缴自费费用及应由个人先自付费用。 5、因病情需要使用乙类药品、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 (包括 B 超、 CT 、置入器官、置换材料等及“三大目录”以外的项目者应向病人交待清楚 , 并填写《委托协议书》 , 要求病员或家属同意并签字认可。 6、医保患者因紧急抢救、重大手术和治疗重症疾病必须使用血液制品时, 需到医保办领取申请表 (一式两份 , 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并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保办审核盖章,院领导 批准后方可使用; 遇夜间紧急抢救或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血液制品 , 可先使用 , 第二天到医保办补办相关手续。 7、根据医保对住院病人定额标准及费用结算的有关规定 , 要求各病区指定专人跟踪病人费用情况 , 统揽全局 , 将本病区医保病人费用尽量合理控制在定额标准以内 , 当病人住院累计总费用达到 10万元 , 应及时向医保办报警。

医疗费管理办法

医疗费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配合医疗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医疗费的管理,本着“因病施治、实事求是、有效使用、合理负担”的原则,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职工及家属医疗就诊等方面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等。本办法适用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3 职责 综合管理部是医疗费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员工医疗费的核定。 财务部负责员工医疗费的台帐和报销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在职员工医疗费报销 4.1.1 所有在职员工参照《常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个人医保账户,持职工医疗保险病历卡和IC卡到定点医院机构诊疗或持处方到定点药点购药。4.1.2 异地安置人员、探亲、出差及经批准在外地就医的参保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按常州市的有关办法执行。 4.2 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 4.2.1 凡在我公司享受医疗费待遇的独生子女,年龄在16周岁以内的均在报销范围(含超过16周岁目前在普通高中读书的独生子女)。 4.2.2 就诊人员的就医范围为公司所在地正规医院以及乡级以上的地方正规医院,但不得超过二个以上自定医院,对重症及特殊病情确需转院的,必须在市级(含县级)医院建议转院并持有正常转院手续的基础上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转院。公司大部分人员由外地调入,现家庭住址在外地,对于此类公司员工的子女可在原户籍所在地的医院就医。 4.2.3 独生子女在年内度发生的医药费实行分段累计,按比例负担的办法进行操作,个人支付的比例暂定为: 4.2.3.1 5000元以内部分单位负担85%,家庭负担15%。 4.2.3.2 5001-----10000元部分单位负担90%,家庭负担10%。 4.2.3.3 10001元以上部分单位负担98%,家庭负担2% 4.3 直系供养家属医疗费报销 4.3.1 在职员工无经济收入的直系家属,其医疗费报销比例参照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4.4 以上各项医疗费的报销由员工填写报销单,部门领导及综合管理部审批,财务部核准后给予报销。超出规定范围外的医疗费的报销必须经分管公司领导同意。 4.5 其他方面事宜 4.5.1 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医药费本公司不予报销,由所在家庭负担。 4.5.2 夫妻离异之独生子女医药费,子女为由本公司职工抚养者,仍享受本公司职工独生子女医药费待遇。非本公司职工抚养者,不享受本公司独生子女医疗费待遇。协议离婚按协议内容中明确的抚养责任处理。 4.5.3 职工子女医药费用由公司负责建立个人台账。 4.5.4 不准以治病名义滥开保健药品、营养补品发有其他非医疗物品;不准将药品转售给药贩牟利;不准他人冒名顶替本公司职工就医;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与查实,按查实金额和五倍罚款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违纪者的政纪责任。

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管理办法

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便于管理及有效的控制办公成本,提高日常办公效率。 二、适用范围 凡在乌鲁木齐市工作,并且已正式与公司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 三、报销标准 (一)、软件开发类: 1、普通员工、骨干员工、项目组长---通讯费、交通费合计150元/人(原工资中交通补助50元包含在内) 2、部门主管---通讯费、交通费合计250元/人(原工资中交通补助50元、通讯补助100元包含在内) (二)、技术服务类: 1、普通员工、骨干员工、项目组长---通讯费、交通费合计150元/人/内勤类(原工资中交通补助50元包含在内) 2、普通员工、骨干员工、项目组长---通讯费、交通费合计300元/人/外勤类(原工资中交通补助100元、通讯补助100元包含在内) 3、部门主管---通讯费、交通费合计300元/人(原工资中交通补助100元、通讯补助100元包含在内) (三)、行政财务类: 1、普通员工、骨干员工、项目组长---通讯费、交通费合计150元/人(原工资中交通补助50元包含在内) 2、部门主管---通讯费、交通费合计250元/人(原工资中交通补助50元、通讯补助100元包含在内)

(四)、由于地州人员办公地点属于乌鲁木齐管辖区以外,在当地发生的费用则无法在乌鲁木齐使用,结合实际情况,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交通和通讯补助合计50元/人,提高后的补助总计为250元/人。 四、报销办法: (一)、符合报销要求的员工,每月需按要求向公司提供报销单据,单据包括:上月移动电话历史发票、公交充值报销单或出租车票等,其中移动电话发票用户必须是本人,所有票据当月有效,不得跨月累计。 (二)、如当月提供单据的实际费用大于报销标准,报销时以报销标准为限;如当月提供单据的实际费用小于报销标准的,则不予报销,当月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并不予补发。 (三)、员工每月提供的票据经财务组逐一审查,确认准确无误后,按照标准予以报销,届时将会于工资发放日统一和工资一并发放。 五、相关规定: (一)、每月25日至30日为费用报销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销。 (二)、本月报销上月通讯费及交通费。如本月实际发生的通讯费、交通费无法达到报销标准,可提供其他相关票据补充。例如:完整的短途或长途班车票、火车票、飞机票、新华书店购图书发票(公司名称)、其他购买资料费发票(公司名称)、汽车加油发票(公司名称或公司车牌号)、停车费发票、邮寄费以及其他购买的耗材、低值易耗品发票(公司名称)等等。 六、本办法自2012年7月开始实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乌鲁木齐大鹏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七月二日

2020年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完整版)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完整版) (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 2020年11月11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费用报销分为交通费、出差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福利费、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报销人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 ⑴、印章:国家或地方税务局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如少其中一个章,发票无效。 ⑵、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⑶、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2、发票的真假辨别:发票章的单位名称需要和网上注册的名称一致,可以登录发票上提供的查询网址进行核实,避免假票。 3、发票抬头:购货方名称(需提供给开票者公司全称,不得是简称或有错别字),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给开票者公司的完整开票信息。 4、发票版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的痕迹,包括(金额、购货方名称

以及其他项目),即使对方手工涂改后再加盖发票专用章也无效。5、当报销人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注意查看专用发票抵扣联是否加盖了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当场核对下发票章上的名称以及税号是否与专用发票上的销货方信息一致,避免取得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同时,注意专用发票抵扣联不能折叠,不能有痕迹,避免以后在税务局认证时通不过,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当带回发票联以及专用发票联时,及时将专用发票联提供给财务,将发票进行粘贴报销即可。 第二条: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报销单据填写应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2、报销单与后面的原始凭证粘贴单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报销单和粘贴单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报销单大小折叠好); 3、各票据应均匀贴在粘贴单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 4、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粘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5、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6、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特殊备注用铅笔填写,便于审核后擦掉; 7、报销单椐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报销单据不得涂改,票据金额小于报销金额的不予报销。 第三条:费用报销流程

医保费用控制管理制度

医保、合疗住院费用控制管理制度 (一)费用控制指标: 1、人均费用:按照医保、合疗规定费用执行 2、平均住院天数:三9天 3、药占比:平均三38%(我院规定外科系统药占比三35%内科系统三38% 肿瘤 科按照内科标准执行) 4、自费药占比三5% 5、季度人均费用增长率:市合疗要求三6% 6、大型检查阳性率:X线片阳性率三50% CT片阳性率三70% MRI片阳性率三 80%肠镜胃镜阳性率三90% (二)控制程序:日监督——月抽查——季度质量大检查 (三)按照医保合疗量化考核标准考核分为:日常工作质量要求、住院质量要求(“四合理”管理)、主要指标管理 (四)处罚: 1 、日常检查情况,每月25 日汇总到医保质控与考核相结合。 2 、每月25 日抽查当月出院病历30 分,按考核标准考核打分。 3 、每月月初下发科室当月各类医保合疗运行反馈表,要求科室积极整改。 4 、每季度20 日,要求科室对“四合理”情况进行自查,医保科协同质控、药剂、物价进行季度质量大检查,按照检查量化考核标准并结合每月质控进行百分制打分。 ①80 分为合格。 ②75——80分扣1000元 ③75——70 分扣1500元

④65——70 分扣2000元 ⑤60——65 分扣2500分 ⑥60 分以下扣3000 分 2、对于医保合疗住院病人每月不足10 人的科室,考核满分为80 分;医保合疗住院病 人在10——20 人的科室考核满分为90 分;医保合疗住院病人在20 人以上的科室按100 分考核。 3、对科室新开展的新业务,科室首先办理新业务备案手续,经院领导讨论同意后,按医 院开展新业务对待,并将相关资料从开展当月起,连续三个月,不统计超定额费用, 3 个月后按正常定额与科室进行核算。

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管理制度

差旅费及市内交通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在使之符合合理、节约的原则下,同时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出差、审批、费用报销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相关内容 1、出差原则 (1)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出差任务明确,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3)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4)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 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5)使用企业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6)员工出差原则上以火车硬卧为主要交通工具,如任务急或路途远,经财务经理和常务副总批准后可乘坐其他工具。 (7)在预算范围内合理节约开支。 2、出差的审批、借款及报销 (1)员工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表》,作为考勤和借款、报销的依据; (2)《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出差申请表

3、《出差申请表》审批下来后,可凭此到财务部预支差旅费借款。出差时借 款,以“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为原则,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主管领导负责人的责任。 4、出差期间各项费用报销,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 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系统总监和财务总监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3、差旅费报销流程

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大全

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 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凡有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1),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二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广州等地; 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职务一类区二类区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首日 100-80 首日 150-120 总经理批准 主管、工程师级首日 150-130 首日 220-170 400HKD 部门经理级首日 250-200 首日 300-250 50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250 300 600HKD 出差补助标准 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深圳市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补贴)。 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元/人/天) 职务一类区二类区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 30 40 100HKD 主管、工程师级 40 50 100HKD 部门经理级 60 80 15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100 150 200HKD 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 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 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 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

医保管理制度

医院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措施 目录 1、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院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院离休干部医疗管理措施 4、医院医保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 一、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 ),并配备2—3 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柳州市政府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 ,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 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有代取药证明的除外),及时报告医院医保办,医院医保办及时报告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 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时,收费处要及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住院号、诊断、科别、门诊医师、入院时间。为初入院患者编上新住院号,或为再入院患者查回旧住院号才能办理有关手续,避免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的情况发生。 ②患者入院后,各类医疗文件的书写由医护人员按规定按时完成;由护士核对、录入并执行医嘱;诊疗项目及费用的录入必须正确无误,对出现有项目无收费、有项目多收费或无项目有收费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③实行收费明细清单制,收费明细清单由住院科室提供,不按要求提供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④医院医保办每月检查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情况,对电脑录入的患者基本信息、收费项目等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按规定处罚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 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医药费报销管理制度

杭州西湖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医药费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职工的医药费报销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医务室的管理,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结合公司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即试用期(大中专生一般为三个月,一般操作工为一年)满后的各类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务室的管理与医药费的报销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企管部、财务部、医务室、分子公司财务科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相应的工作。 (一)人力资源部 1.医务室管理及医药费报销各种政策制度的起草、解释、审查、修改; 2.医务室工作的日常管理; 3.与财务部、分子公司财务科的衔接工作; 4.按规定对医药费报销进行审核。 (二)财务部 1.承担职工医药费报销的结算工作; 2.承担与分子公司的医药费报销费用的结算工作。 (三)医务室 1.按规定对医药费报销进行核定和初步审核; 2.对员工看病就医记录进行统计、整理; 3.员工在厂外门诊就医的审核登记,员工住院登记。 第四条医药费报销标准 (一)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标准 符合规定列支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在公司医务室就医或购药以及经公司医务室同意在公司外门诊就医或购药的,在规定限额内个人可向公司报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每年可报销的最高门诊医药费额度如下: 厂龄满15年以上的员工,全年可报销300元; 厂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员工,全年可报销250元;

厂龄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可报销200元; 厂龄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全年可报销150元。 全日制大专以上和2001年(含)以前毕业的全日制中专生,其在毕业证书上的实际学年可加在厂龄上。 对于以前享受医药费报销的员工,按照以前的规定未报销完的余额,加在本制度规定的报销限额上。 门诊医疗费当年未报销完的,可依次累计到下一年。 (二)住院医药费报销标准 1.已办理医疗保险的员工的住院医药费由个人和医保机构按比例分担,公司不承担住院医药费的报销。 2.未办理医疗保险且符合本制度报销的员工,其住院医药费参照医险办大病保险方法执行,其符合规定列支范围内的住院医药费超过1000元部分可按以下比例向公司报销,但一年最高报销不超过5000元。当年未报销完的,不能累计到下一年。 厂龄满20年以上的员工,可报销规定部分的70%; 厂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员工,可报销规定部分的60%; 厂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员工,可报销规定部分的50%; 厂龄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可报销规定部分的40%; 厂龄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可报销规定部分的30%。 第五条就医管理 1.员工可以凭《员工就医报销卡》或考勤卡到医务室就医,《员工就医报销卡》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2.在公司外门诊须在事前经公司医务室同意方可报销;可以报销住院费用的员工须在住院前(急诊病例三天内)到公司医务室登记。员工可亲自到医务室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电话通知,事后补办手续或委托他人代办手续,其中委托他人的,须经部门主管同意。 3.员工住院医院必须是区级以上医院。 第六条医药费报销时间 1.员工在厂外就诊的门诊医药费报销每年一次,时间为每年12月中旬。 2.员工报销住院医药费的时间不作限制。 第七条医药费报销程序

探亲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

异地员工探亲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2017.11)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做好员工后勤保障工作,让异地员工能安心工作,合理休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在编岗合同制、聘用制的异地工作的员工。 二、办理流程 (一)分公司本部、项目公司人员 探亲人员提前提交《探亲申请表》→综合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探亲人做好工作安排→探亲(探亲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综合办公室存档,一份附在报销单据最后) (二)项经部人员 探亲人员提前提交《探亲申请表》→办公室审核→项目经理批准→探亲人做好工作安排→探亲(探亲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办公室存档,一份附在报销单据最后) 三、探亲次数、时间规定 A类员工:上海隧道在册员工,每月享有2次往返上海的交通费报销机会。 B类员工:与配偶或父母分居两地、相距600公里以上的异地员工,每年享有4次探亲交通费报销机会。(见附表) C类员工:与配偶或父母分居两地、600公里以内的异地员工,每年享有6次探亲交通费报销。(见附表) 以上A类、B类、C类员工在入职时确定,每年可以调整一次。

探亲时间规定如下: 1、探亲的时间均来自节假日及员工周末调休的积累。 2、春节探亲具体时间与天数,由公司视当期实际情况而定,以下发的放假通知为准。 3、当年度中途入职或离职的人员,其年度可享受的探亲次数和天数按比例予以核减。 4、处于试用、实习期内的人员不享受本探亲待遇。 5、探亲需提前半个月申请,探亲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不得与当期工作相冲突。 6、家属探亲:员工入职满一年及以上,直系亲属(1-2名)每年可安排一次的驻地探亲,由办公室安排住宿和伙食,并报销来回路费(按员工费用标准);如办公室未能安排住宿、伙食的,可报销不超过7天的住宿费(350元/天以内的标准)和不超过7天的伙食费(60元/天以内的标准)。 四、探亲交通费报销标准规定 公司一年只给予A类员工每年24次、B类员工每年4次,C类员工每年6次探亲交通费用报销的机会,超出公司规定的次数,其往返交通费由个人承担,公司不承担其往返交通费。享受探亲待遇的员工,其探亲往返交通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1、乘飞机:1500公里以上有飞机直达的地方报销往返飞机经济舱;1000-1500公里有飞机直达的地方报销单程飞机经济舱和单程火车车票(特快列车硬卧车票、动车或城际高铁二等座票);凭票据实际报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2、乘火车卧铺: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卧;凭票据实际报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3、乘高铁:不分职级一律报二等座,凭票据实际报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4、乘长途汽车:凭票据实际报销。 5、员工探亲完毕,返回工作岗位后30日内,应将按以上标准的相关费用整理好,附

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销售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 借款销账规定:(1) 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五条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 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 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经营性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六条经营性费用管理规定 公司的经营性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支付,由公司的总经理(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材料费用的支付程序: 材料进仓验收→仓库记账→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报账支付 第八条支付相关手续 (一)材料款(含原辅材料、库存商品、物料用品、低值品)支付。 (二)支付的原始凭证须有发票、送货单及验收单、材料清单、质检单。 (三)由供货单位开出送货单,无送货单的由收货部门开具验收单,送货单要由送货单位加印章,送货单或者验收单要由送货人签名、采购经办人签名、收货验收人签名。 (四)供货方凭送货单或者验收单连同发票到财务部,经财务部核对无误后,凭财务部开具的双方确认的材料清单,经总经理审批,并在发票签字后,方可支付。支付凭证(发票)须有收款经手人签字、总经理签批、采购经办人签字。 (五)用料部门负责人须在材料员月末提交的材料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六)送货单或验收单必须填写明用料部门(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包装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并由送货人、收货人签章。 (七)材料款的支付,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特殊情况须现金支付,须提前通知公司财务部,并经公司主管会计审核。 第四部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九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十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医院医保办工作制度

医保办工作制度 一、医保病人管理制度 1.住院病人管理办法 (l)住院收费处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必须让病人出示医保卡和就诊卡,核对收治医保病人情况、身份证及医保证(卡)是否相符,根据住院证上病人或家属填写的费用类别办理入院手续,对急诊住院,病人未带“医保卡”的病人,先做自费处理,再通知患者或家属第二天将医保证(卡)到住院收费处更改医保类别。(2)自杀、自残、打架斗殴、吸毒、违法、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职工工伤、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对明确以上原因的住院病人,请医生在住院证右上角写明“自费”两字。对不明确或病人不理解的可以与医院医保办联系。 (3)收费项目必须与医嘱相符合,有费用发生的检查项目,要把检查结果附在住院病历中,保持病案的完整,以备医保中心的检查。 (4)住院期间需自费项目,在电脑系统中都有是否是医保项目,医生在使用前请向病人或家属讲明,以签字为证,以免造成麻烦。自费项目不得用其它项目名称替代收费。 (5)病人费用必须按明细输入,不得按收费大项输入(如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等)。 (6)不管何种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15天量(按药品说明书

上的常规量计算)。 (7)出院后需做的各项检查、治疗,包括换药,都不得记入病人住院费用中。 (8)病人住院期间需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应告知病人事先办理转院核准手续。医院应事先开具转院申请表,由病人到医保中心办理核准手续。 2、各有关科室在执行医保管理制度时对医保患者按以下操作规定执行 各有关科室工作人员发现用他人的医保证(卡)冒名就诊的或参保人员将本人的医保证(卡)转借他人使用等违反医保有关规定的骗保行为,立即报告医保办处理。 3.住院部人员办理医保患者出院时 (1)按医保规定结帐。 (2)医保患者提供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注:加盖专用收费章)。 (3)联网结算注意:取不到患者信息,无法结算,请与本院信息中心或与医保办联系,查询医保病人信息。 4、病房护士 (1).核对收治医保病人情况、身份证及医保证(卡)是否相符。 (2).检查患者费用是否输入完整,核对医疗费用,查看患者有

费用报销管理规定(2018年版)

费用报销管理规定(2018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规范公司费用报销,保证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效防范各种经济风险,杜绝舞弊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费用是指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以及各种耗费。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三条所有费用报销均应遵循公司资金管理及经济合同管理的基本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流程执行。严格控制大额现金支付,对单项单笔超过30,000元的支出(培训、采购等),原则上只能通过公对公转账结算,特殊情况须书面说明原因并经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才能支付现金。 第四条对费用报销的原始凭证要求。费用报销时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指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各种发票、合同、入库单、领料单、审批单、装载单、相关报告、统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 (一)发票:必须是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发票、财政监制或者税务监制的收款收据,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收据加盖财务专用章,红章的字迹须清晰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或者不能取得发票不得报销。 现行在用的发票主要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版、六联版); 2.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版和五联版、电子发票、卷票,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 3.通用机打发票(千元版、万元版); 4.通用定额发票;

5.出租车发票; 6.景点等门票(加盖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和发票专用章的门票才属于发票); 7.火车票; 8.火车票退票费报销凭证(铁路部门自制的); 9.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民航总局官网查询真伪,机票退票费正常发票开 具); 10.机动车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11.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情形 取得的完税凭证。 根据最新发票相关规定,增值税发票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购买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必须完整准确,不能有错漏,也不能多字; 2.票面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内,必须包括正确的商品和服务 税收分类编码简称,没有写简称或简称逻辑关系不对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报销; 3.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开具,公司不接受以“办公用品”、 “生活用品”、“食品”、“日用品”、“礼品”等笼统名称开具的发票, 如果商品种类较多,可以接受汇总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并附从防伪税控系统 中开具的明细清单。 (二)费用报销的原始凭证不能仅有一张发票,还必须包括业务实质性要件,与报销单之间应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关连性,能有力支撑费用发生的真实性。 包括但不限于下面这些情况: 1、实物资产 如: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礼品等,应有入库单、入库单签章、审批手续齐全,大额采购应有采购合同,发票日期和发票金额须与采购合同对应等。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费用报销管理,明确费用开支标准和审批审查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本着“依法合规”、“首签首责、逐级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票据管理 公司机关各部室要根据发生的实际业务,索取真实、规范、完整的报销票据。提请报销的经办人员对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经办人员所在部室对经济业务和报销票据负有监督和核实责任。费用报销联合审查小组对报销单据及其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一)外部票据 1.发票 (1)发票的种类 发票主要包括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统一监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等票据。 (2)发票的取得 ①经办人员因经济业务取得各类发票时,应严格审核其真伪、内容开具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②经办人员取得发票后必须及时报销。取得的发票,自开票之日起2个月内报销。因报销不及时,造成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由部门经费负担,并由部门落实责任人,对责任人按进项税

额10%罚款,每笔业务最高罚款1000元。在业务发生当月,各部室要及时督促责任人将罚款上交财务部门,否则除对责任人罚款外,将对部室负责人同等数额罚款。 ③因发生实际业务确需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必须附合同、协议等能证明业务真实性的资料,销售方必须加盖印章,否则不予报销。 ④行政管理部门宣布作废、失效的票据,不得作为报销凭据。 ⑤定额发票必须注明业务内容或附销货方销货清单,否则不予报销。 ⑥根据国家“营改增”政策调整,对外办理业务的经办人员,要按照要求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对其提供的劳务应要求其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⑦购物、修理等大额支出,即单张发票(连号发票视为单张发票)超过2000元的(发票已注明货物、劳务、服务明细名称,数量单价齐全的除外),必须附销货方明细清单、劳务方修理清单、协议合同等能证明业务真实性的相关资料,否则不予报销。 (3)存在以下问题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①发票日期、付款单位、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项目填制不全的发票。 ②字迹不清楚或涂改、伪造的发票。 ③品名填写笼统(不附明细清单的)或以货号代替品名的发票。 ④无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或不按税务部门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 ⑤单位、数量、金额不相符或大小写不相符的发票。 ⑥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或抵扣联的发票。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各有关科室: 医疗保险事业关系社会长治久安,医院医保工作更是任重道远,我们本着“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宗旨,进一步理顺医、保、患三者关系,维护其共同利益,使其和谐发展,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同时随着全民参保时代以及医保新年度的即将到来,在为医院带来新情况、新机遇时,如何保障参保者利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效益,是目前摆在我们医院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结合我们医院住院病人中,医保病人占绝大多数,如何管理成为当前医院管理中不能忽视的问题,只有管理好这类特殊群体,医院才能在医疗保险基金中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才能让参保人员的“救命钱”花在“刀刃上”。加上医院应有的医保管理综合考评制度,并以特色去吸引参保人,以服务留住参保人,以病人满意来回馈参保人,必将使两者能够得以统一。现将有关暂行办法下发各临床科室,供日常工作、学习、照办,对违反制度规定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人和事,按照授权照章办事,予以严肃处理。(注:本办法随上级政策变更而变更) 一、建立组织机构是做好医保管理工作的保证 1.1建立管理机制。医院成立院领导小组,医保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医保办具体负责,各个部门人员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调。(建议由医务处、财务处、药剂科、审计处及信息人员组成) 1 1.2临床科室及医保相关科室建立医保专管员队伍,除科主任、护士长主管科室医保工作外,要求各临床科室选一名主治岗位医生,主管护士(建议副主任、副做为本科医保专管员,病案室抽一名医保专管员,医保工作遇到问题直接)护士长 与院医保办沟通联系。医保工作中遇到问题直接与医保办沟通联系,做到责任到位,渠道畅通,使医院医保工作得以协调运转。 二、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措施,强化院内监督管理是执行好医保政策的关键 2.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规定:为保证政策落实,方便临床一线操作,医院组织有关人员对录入院处,结算窗口,临床医生,护士等与医保有关岗位分别制度规定,使医院医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2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加强医保动态监控。 通过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医保办全程动态监控医保病人住院,治疗,检查及费用控制情况,每天查阅全院医保人在院费用明细,不合理费用及时下病区了解,对严重超定额病倒进行抽查。 2.3制定院内专家质控制度,加强医保出院病人终未质控。 制定医保病人病历质控标准,每月一次组织院内专家通过病历抽查,严格医保出院病人的合理用药,重点监控费用较大,天数过长医保患者,对发现的问题,按实际情况分别按不同级别医疗缺陷处理,实行严格扣罚,并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公布检查结果。 2 2.4开展合理用药,将每月合理用药情况结果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由院长向

交通费报销制度

交通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运作机制,统一公司员工交通费用的报销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大公司费用的控制力度,加强费用使用过程监督,降低不合理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办法。 2. 归口管理部门 费用报销的日常管理和稽核部门是公司财务部 3. 交通费 定义:交通费是指因公外出且在公司驻地市内或其他地市发生的公交车 费、出租车费、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 4. 交通费的报销原则 4.1 员工因公外出(包括:政府部门办事、招聘、采购、公司与各项目之间 业务往来等)在公司驻地市内发生的公交车费可凭公交车票实报实销。公司员 工因公外出报销公交车票时需在报销单上详细填写外出时间(时间段)、地点、 事由及次数等,经部门主管或经理签字,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4.2 公司财务部是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使用公车、乘坐出租车或租车的管理部 门。 4.3 公司管理人员,凡因公外出且没有使用公司车辆,外出距离超过20公里 以上或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应在报销单上详细填写外出时间、地 点、事由,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报销。 4.4 报销出租车费时,应在票面上勾注实际支付金额。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 乘坐出租车报销时段,应该额外注明外出原因、及业务事项。对出租车票面费 用存在疑问的,财务部有权按出差地里程核实报销。

5.公司车辆交通费管理规定: 公司规定,因公使用公司车辆外出公务的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登记审批制度;即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注明外出公务理由、时间、地点及用车人员等;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使用公司车辆;公司司机在用车申请表上注明行车起止公里数,申请人员用车后,由财务部核算费用,并由办公室按规定每月汇总“外出人员交通费用登记表”。 本办法属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确认生效;修改亦同。

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

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便于管理及有效控制办公成本,提高日常办公效率。 二、适用范围 1、因工作需要外出的员工。 2、含有经营任务的公司中高层人员。 三、报销标准及要求 1、含有经营任务的中高层人员,根据签署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内经营目标,核定一定额度的报销限额,公司不再对其办公燃油费用予以报销。具体报销额度详见表1: 2、其他报销项目包括:停车费、过路过桥费。 3、属私车公用车辆,必须按时向车辆管理部门交纳相关费用,此费用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4、员工在开私有车辆因公外出期间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列入报销范围。 5、员工因非经营任务须至外地出差,使用私车的车不区分车的级别价位,统一按1.5元/公里补贴费用。

6、其他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车不鼓励乘坐出租车,但因特殊情况确要坐出租车的,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费用报销时需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起止地点,时间及因何外出等情况说明,实报实销。 三、报销流程及办法 1、含有经营任务的中高层员工按照上述核定金额,每月按照实际外出发生的费用予以报销,最高不能超过表1内月度核定金额的70%,超出部分自己垫支。 2、年度报销办法 次年1月份根据完成经营任务情况核销交通费 1)完成目标(合同额或利润额)80%以上的(含80%),可按表1金额全额报销; 2)完成目标(合同额或利润额)80%以下的,按照实际完成比例*1.2的系数后予以核销; 3)目标完成为零的,根据实际业务拓展情况,由总经理考核后,可按情况酌情考虑,报销金额根据表1内各岗位核定金额≤20%的比例予以报销。 4)如实际报销金额超出核定金额,超出部分公司有权从其绩效工资或其他津贴中扣回。 3、其他员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由部门经理审核后予以实报实销。 四、其他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属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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