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之十一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城建集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升集团各单位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办质[2014]44号《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京建法[2015]1号《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京建发[2018]295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建发〔2021〕29号《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影像追溯管理的通知》等国家、行业、地方和集团建设工程现行相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工程项目应遵守本制度,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建设前期的质量责任追溯第四条项目开工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下简称《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完成在相关机构和建设单位的备案。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为联合体时,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应当联合签署《授权书》,明确该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联合签署《承诺书》,同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关于工程施工及质量责任界限划分的告知书,明确联合体内各方的质量责任。
各单位法人及被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对该建设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并依据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
第五条为建设工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供应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也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签署《承诺书》,并完成在相关机构和建设单位的备案。
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建集团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企业进一步开展创优和评优活动,追求卓越质量绩效,打造强势“北京城建” 品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
第三条集团优质工程分为:竣工、装饰和设备安装优质工程。
第四条集团优质工程质量评审标准:等同采用《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和《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质量评审标准》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 ** ” 品牌,从事工程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二章评审组织机构第六条集团科技委员会负责对集团优质工程的审定和工程评优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集团科技委员会评优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
负责对各单位申报的集团优质目标工程进行初审,并组织集团优质工程初评专家复查、初评和推荐等具体事项。
第八条初评专家小组成员选用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
第三章评审范围第九条参评工程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市有关建设管理程序及合法审批手续,并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房建、市政基础设施、装饰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条申报集团优质工程奖项,应符合以下规模:(一)建筑工程1. 单位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2. 群体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栋以上,高层住宅在 3 栋以上;3. 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4. 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 平方米以上;50000 平方米以上,其中:多层住宅在5100000平方米以上(含配套工程);8000 平方米以上;5. 古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 平方米以上;6. 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15000 平方米以上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 桥梁工程:桥梁面积在10000 平方米以上;2. 道路工程:长度在 2 千米以上;3. 其它工程:总造价在3000 万元以上。
(三)装饰工程1. 室内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 平方米以上;2. 建筑幕墙工程:幕墙面积在2000 平方米以上;3. 古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 平方米以上。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办法》实施细则(92)京建质字第189号第一条根据市政府1991年第31号令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根据《办法》第二条规定,本细则适用范围包括: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及设备安装;构筑物和房屋修建、装饰;文物建筑(含纪念性建筑、名人故居等);人民防空等工程.二、道路(含公路)、桥梁、涵洞、地下铁道、供水、排水工程和燃气、供热等工程。
三、建筑、市政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含水泥管)以及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相关设备。
以上各类工程和产品的质量,统称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监督总站)和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总站),是由政府授权对市和区、县建设工程质量具体负责管理监督工作的专门机构,在市和区、县建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管理监督职权。
监督总站对区、县监督站主要进行以下业务领导;一、检查落实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业务工作和规定的企业资格审查工作.二、解决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和疑难问题,协调处理监督站同有关单位的争端。
三、根据需要协调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任务。
四、组织监督管理业务培训,考核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考查监督管理工作质量。
第四条监督机构配备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结构要合理、配套,其中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不得少于该站人员总数的70%;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档案资料;配有必要的检测手段;监督员持证上岗.监督总站正副站长,由市建委任免;区、县监督站正副站长,由区、县建委任免,并向监督总站备案。
已核发监督员证书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
第五条监督总站(监督站)正副站长、监督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监督总站站长,由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副站长由具有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监督站站长,由具有建筑类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副站长由具有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二、监督员,由具有相应建筑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施工或设计五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或由具备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且有六年以上施工经验或从事质理监督检查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担任。
(管理知识)北京城建工程公司管理程序文件

(管理知识)北京城建工程公司管理程序文件北京城建工程公司管理程序文件施工过程控制程序A.QB/CJYG03.01施工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B.QB/CJYG01.01经理办公室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成立及解体控制程序C.QB/CJYG02.01企业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律法规控制程序D.QB/CJYG02.02企业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E.QB/CJYG03.02施工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监控程序F.QB/CJYG03.03施工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监控程序G.QB/CJYG04.01安全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控制程序H.QB/CJYG04.02安全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程序I.QB/CJYG04.03安全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技术控制程序J.QB/CJYG05.01技术发展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K.QB/CJYG05.02技术发展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控制程序L.QB/CJYG06.01经营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分包控制程序M.QB/CJYG06.02经营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监控程序N.Q B/CJYG07.01质量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息交流控制程序O.Q B/CJYG08.02标准化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内部审核控制程序P.QB/CJYG08.03标准化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数据分析与运用控制程序Q.Q B/CJYG08.04标准化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R.QB/CJYG08.05标准化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录控制程序S.QB/CJYG08.06标准化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评审控制程序T.QB/CJYG08.07标准化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U.QB/CJYG08.08标准化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投标控制程序V.QB/CJYG10.01投标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控制程序W.QB/CJYG11.01人力资源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方控制程序X.QB/CJYG12.01劳务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控制程序Y.QB/CJYG13.01物资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控制程序Z.QB/CJYG13.02物资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控制程序AA.QB/CJYG14.01设备管理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BB.QB/CJYG18.01行政保卫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节水节电及生活区、办公区控制程序CC.QB/CJYG18.02行政保卫部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试验控制程序DD.QB/CJYG23.01试验中心主控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会监督与维权控制程序EE.QB/CJYG27.01工会主控目录1.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QB/CJYG01.01 (1)2.项目经理部成立及解体控制程序QB/CJY G02.01 (13)3.法律法规控制程序QB/CJYG02.02 (21)4.施工过程控制程序QB/CJ Y G03.01 (27)5.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QB/CJY G03.02 (58)6.环境保护监控程序QB/CJ Y G03.03 (73)7.施工现场安全监控程序QB/CJY G04.01 (81)8.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控制程序QB/CJY G04.02 (109)9.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程序QB/CJY G04.03 (118)10.施工技术控制程序QB/CJY G05.01 (127)11.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QB/CJY G05.02 (143)12.施工合同控制程序QB/CJY G06.01 (159)13.工程分包控制程序QB/CJY G06.02 (167)14.质量监控程序QB/C J Y G07.01 (177)15.信息交流控制程序QB/CJY G08.02 (198)16.内部审核控制程序QB/CJY G08.03 (202)17.数据分析与运用控制程序QB/CJY G08.04 (208)18.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QB/CJY G08.05 (215)19.记录控制程序QB/C J Y G08.06 (223)20.管理评审控制程序QB/CJY G08.07 (233)21.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QB/CJY G08.08 (239)22.工程投标控制程序QB/CJY G10.01 (245)23.人力资源控制程序QB/CJY G11.01 (256)24.劳务分包方控制程序QB/CJY G12.01 (273)25.物资采购控制程序QB/CJY G13.01 (283)26.物资管理控制程序QB/CJY G13.02 (301)27.机械设备控制程序QB/CJY G14.01 (311)28.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QB/CJYG18.01 (336)29.节水节电及生活区、办公区控制程序QB/CJY G18.0 (346)30.试验控制程序QB/C J YG23.01 (356)31.工会监督与维权控制程序QB/CJYG27.01 (364)修改页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使公司能够有效的控制文件和资料,并使用有效的版本,公司制定《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28589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城建地技(2003)5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全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北京市有关法规和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城建地铁地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施工必须以质量工作为中心,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走以质量求发展的道路。
第三条落实各级人员质量责任制,对工程质量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工程设计使用期限内,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坚持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工程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质量部门必须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质量部门和质量人员依据规定行使职权,任何人不得随意干涉。
第五条公司依靠科学管理、技术进步和有效措施,鼓励各施工单位创建优质精品工程,奖励对提高工程质量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公司认真贯彻执行ISO9001质量体系标准及项目管理体系文件,使质量管理工作逐步纳入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第八条根据国家、北京市、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从上至下要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质量实施全面控制。
第九条公司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经理部设质量组,每个工地设专职质量检查员,施工班组设兼职质量检查员。
第十条专职质量人员的配置,其人数不得少于施工总人数(含外包队)的千分之五,且在单位工程要设专职质量检查员。
做到专业齐全、持证上岗、相对稳定,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第十一条新配备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应由有中专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二年以上的人员取得岗位证书后担任。
第十二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验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拟定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质量奖罚规定》、《工程项目承包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其它公司内部质量管理文件,并检查落实情况。
建筑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为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目标管理,以工程合同中签订的质量等级为标准,考核单位工程;日常质量检查情况,综合评定各项目部。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充分实行“谁施工谁负责”的制度。
一、管理规定1、实行质量承包制度:工程开工前,公司与各项目部项目经理签订《工程质量承包责任书》,严格履行《工程质量承包责任书》。
每月进行工程实物质量的检查,每月按照考核检查表进行打分,年终总结评比,实行奖罚措施。
2、及时编制施工资料:工程开工前,各项目部必须及时上报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质量检验计划》,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3、严格资料管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资料与施工同步,工程完工后15天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
4、实施质量否决权:公司随时抽检工序质量,对野蛮施工的项目部开具《工程质量罚款单》,罚款交公司,作为质量奖惩基金。
二、强化工程质量运行的过程控制1、项目部当月发生的分项、分部工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凡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考核时一律按不合格处理;对已完分项,公司进行质量等级评定、核定,不经验收评定,自行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出现返工返修责任自负。
2、各项目部负责人,每半月组织一次在建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和内业资料检查,并且将自查情况上报公司。
3、公司每月到各项目部进行检查,由检查情况在每月生产例会上进行讲评,并纳入月度考核。
三、考核1、一般规定(1)出现补报检验试验资料的,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罚款。
补报检验试验资料发生费用时,每人缴纳发生费用总和的25%;不发生费用时,每人每项罚款100元。
(2)结算工程量失实的,追究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责任。
(3)出现质量事故按经济损失额给予直接责任者300~600元处罚,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通报批评,罚施工单位经济损失额的10%~50%。
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在咱们这繁华的城市里,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就像是一位神奇的建筑师,精心雕琢着每一个工程项目。
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那可是这建筑大业中的“定海神针”啊!你想想,要是没有一套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那这城市里的高楼大厦、桥梁道路还不得乱了套?就好比做饭没个菜谱,能做出美味佳肴吗?肯定不行!咱们先说这原材料的把控。
原材料那可是工程的基础啊,就像盖房子的砖头,要是砖头质量不过关,这房子能结实吗?所以对原材料的选择,必须得精挑细选,不能有一点儿马虎。
这就像给孩子选奶粉,得选质量好、安全可靠的,不然孩子能健康成长吗?再说说施工过程。
每一个施工环节都得像绣花一样精细,不能有丝毫的敷衍。
工人师傅们得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来操作,不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这就好比开车得遵守交通规则,要是乱开,那不得出事故?还有啊,质量检测可不能走过场。
这检测就像是给人做体检,得全面、细致,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小毛病。
要是发现问题,就得及时整改,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然,小毛病变成大问题,那可就麻烦了。
质量监督也得跟上。
监督人员就得像警察一样,时刻保持警惕,发现违规操作就得及时制止。
这就好比监考老师,得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不能让作弊的人得逞。
而且,培训也不能少。
工人们得不断学习新的技术和规范,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这就像学生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才能考出好成绩。
另外,奖惩机制也很重要。
干得好的就得奖励,让大家都向他们学习;干得不好的就得惩罚,让他们长点记性。
这就像在学校里,表现好的有小红花,表现差的要挨批评。
咱们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那是为了保证每一个项目都能成为城市的亮点,都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要是没有这样的制度,咱们能住上舒适安全的房子?能在平坦宽阔的马路上放心行驶?所以啊,大家都得重视这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让咱们的城市越来越美,越来越好!。
建筑工程集团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集团质量管理制度建筑工程集团质量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施工工程质量、规范工作流程、保障项目进展和确保安全合规而制定的一套系统性文件。
本质管理制度旨在依法履行建筑施工项目合同,规范各项工作流程,确保工程质量,保护员工安全,提升企业形象,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总则1. 目标:建筑工程集团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工程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并超越期望。
2. 适用范围:本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集团所有施工项目。
3. 遵守法律法规:建筑工程集团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的合规性。
4. 职责分工:建筑工程集团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二、质量管理1. 质量目标:建筑工程集团要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并确保施工项目在质量方面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
2. 工艺标准:建筑工程集团要制定适应工艺和技术要求的标准,确保施工合规,工艺科学。
3. 设备管理:建筑工程集团负责建立设备清单、设备领用和归还、设备维护等管理机制,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 材料管理:建筑工程集团设立材料管理部门,负责材料的选用、采购、储存、验收等工作,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5. 质量控制:建筑工程集团要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监督检查、抽样检验、质量验收等环节,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三、安全管理1. 安全目标:建筑工程集团制定明确的安全目标,通过健全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安全培训:建筑工程集团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 安全防护:建筑工程集团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地和相关设备的安全性。
4. 安全报告:建筑工程集团要建立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机制,做到及时上报、追查责任、总结经验。
四、进度管理1. 施工计划:建筑工程集团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并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顺利进行。
2. 进度监控:建筑工程集团要设立专门的进度监控部门,负责监控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及时纠正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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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城建集团(以下简称“集团”)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工程、产品和服务(以下简称“经营业务”)质量管理行为,落实“营造健康环境,创建精美工程,提供满意服务”的质量方针,保证经营业务质量,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质量管理贯彻《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规范企业质量管理行为,健全质量保证能力。
严格执行各经营业务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规范、标准、规程及集团规章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事业部、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经营业务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置质量管理部,配备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集团质量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集团公司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第六条集团公司对各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督促各单位各经营业务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质量第一责任人,负责按业务建立健全各经营业务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所经营的各类业务质量管理体系分类全覆盖。
各单位应设置质量负责人,负责人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
各单位应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业齐全且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经营业务的质量管理工作;开展多种业务企业,应配备与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产品质量评定,产品制造者及其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负责。
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各经营业务内容,分别制定质量管理办法,办法应包含公司级、子(分)公司级、工程项目(产品或服务)级的质量管理、控制的内容。
第九条各单位应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对体系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并根据内部管理需要和环境的变化,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持续完善与改进。
第三章质量管理
第十条各单位所开展各经营业务的项目质量管理策划书应确保编制、审核、审批100%,健全对应的质量标准、工艺标准、做法和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各单位年度工程、产品、服务质量合格率应达到100%,质量履约率应达到100%,质量投诉解决率100%,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与评价
(1)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单位各经营业务的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与评价。
(2)各单位应依据本单位质量管理办法,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详细识别各经营业务质量风险等级,确保质量管理全覆盖。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将本单位的各层级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质量人员岗位职责、质量管理制度等质量资料报送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备案。
当上述质量资料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报送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进行备案更新。
第十四条新产品、新业务入市备案
各单位的新产品、新业务入市前,均应至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备案。
所有新产品、新业务的质量体系认证、行业准入论证、安全论证等应完全满足市场准入条件,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能力能够稳定和持续满足顾客的要求,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方可投入市场。
第十五条质量问题纠正和预防措施
各单位应根据各经营业务特点,分别制定质量问题纠正和预防措施,开展质量预控,降低质量问题发生概率,防范质量风险,避免或消除质量问题。
第十六条质量信息月度报告制度
各单位应对开展的各项经营业务的质量统计、质量体系运行
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改进措施,于每月25日前将《质量工作月报》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
第十七条质量管理考核
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依据每年集团与各单位领导班子签订的年度承包经营责任书,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质量承包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年终通报表彰
集团公司每年年终对当年质量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四章质量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十九条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经营业务)质量负责人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并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根据各经营业务所涉及业务版块,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分别制定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与处理办法。
第五章质量投诉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接到质量投诉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涉及人身安全、性质严重、情况紧急的,应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
投诉问题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后,各单位应将结果直接回复投诉人,属上级交办的,应书面逐级上报。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根据各经营业务所涉及业务版块,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质量投诉管理办法。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