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监督各项工作制度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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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制度3篇

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制度3篇

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制度3篇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制度第1篇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党委政府对外良好形象,营造机关干部职工和谐共事、一心谋事、团结干事的氛围,促进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干部出勤制度。

一是星期一到星期五为上班时间,星期六、星期天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双休日或节假日仍需上班的,由党政办统一通知,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上班。

二是凡机关干部,必须按规定时间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并认真履行签到手续(春、夏季8:30之前;秋、冬季9:00之前),任何人不准代签和补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责任金10元,代签一次扣发双方当事人各10元,旷工一天处责任金50元,因工作不能签到的要向党政办说明情况,并由党政办代签,每月的最后一天党政办公室将签到情况汇总并张榜公示。

全年迟到20次以上,旷工5次以上,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对长期旷工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是严格执行住乡制度。

除特殊情况外,乡全体干部每周一、二、四必须住乡,住乡一晚补助5元,凡未按要求住乡者一次罚款10元,住乡情况由党政办负责统计,每月公布一次。

四是请销假制度。

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条由党政办统一制作,请假当事人根据需要填写请假理由报党委书记审批后,请假条交党政办备案,假期满后,需到党政办销假。

2、机关值班制度。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实行领导带班、干部轮流值班制,每班三人,具体由党政办统一安排,依次例推。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对离岗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处责任金、纪律处分等,因离岗造成严重后果者,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日常事务,及时接听电话,做好值班记录、信息处理等工作。

3、学习宣传制度。

机关干部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

一是推行集中学习,时间为每次例会前,主要是分管领导通报分管口工作,根据需要请邀请相关人员专门授课。

二是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

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一、行为规范1.0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1.1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地方和部门实施细则;1.2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1.3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等干部管理规定;1.4遵守社交礼仪,维护干部形象,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娱乐、旅游等活动;1.5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形成的各种关系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二、考核评价2.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进行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专项考核等;2.1年度考核以年度目标责任制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注重考核工作实绩;2.2任期考核以任职目标责任制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注重考核工作实绩;2.3专项考核以专项工作目标责任制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注重考核工作实绩;2.4按照考核结果对干部进行奖惩,对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表现较差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三、廉政建设3.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3.1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3.2加强权力制约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防止权力滥用;3.3加强廉洁纪律教育和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四、问责机制4.1对违反干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问责;4.1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干部进行问责;4.2对违反组织纪律和组织程序的干部进行问责;4.3对违反工作纪律和职责权限的干部进行问责;4.4对违反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干部进行问责。

五、监督机制5.1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5.1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5.2加强行政监督,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5.3加强群众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5.4加强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干部管理监督各项工作制度

干部管理监督各项工作制度

干部管理监督各项工作制度CATALOGUE目录•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干部管理监督制度CHAPTER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选拔任用原则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注重实绩原则选拔任用程序组织群众进行民主推荐,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民主推荐考察考核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对拟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全面考察和考核,了解其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情况。

根据考察考核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讨论决定,确定选拔任用名单。

将选拔任用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选拔任用监督030201CHAPTER干部考核评价制度考核评价标准考核评价标准应明确考核评价标准应量化考核评价标准应动态03专项考核考核评价方式01平时考核02年度考核考核评价监督监督主体监督内容包括考核评价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结果应用等环节,确保考核评价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监督内容监督方式CHAPTER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文化素养包括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干部的文化素养和审美水平。

教育培训内容政治理论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

政策法规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等。

业务知识包括各行业、各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领导能力等。

分散培训交流考察培训计划报备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

培训考核机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考核机制,对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培训证书制度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证书制度,记录干部的培训内容和考核结果。

培训监督机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监督机制,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CHAPTER干部管理监督制度03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管理监督原则01党管干部原则02严格标准、从严管理原则管理监督程序管理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定期对干部管理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管理监督工作的持续改进。

干部值班监督管理制度

干部值班监督管理制度

干部值班监督管理制度干部值班监督管理制度根据集团公司精神,公司结合实际对干部值班制度修定如下:一、值班制度1、值班时间为当日下班后到次日早上8:00,值班地点设在中控楼四层值班室,值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

2、值班期间,值班干部全权负责生产突发事件和其它厂内事宜的处理,事后向公司领导汇报处理结果;发生重大事件或值班干部无力处理时,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以免事态扩大。

3、第一责任人应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需要向总经理请假,自寻顶班干部;第二责任人不能值班时,需征得第一责任人同意,自寻顶班干部。

4、值班人员要认真巡查,每晚巡查次数不得少于2次,中班巡检二次(19:00-21:00,22:00-23:00),大夜巡检二次(1:00—3:00,4:00-6:00)5、生产现场签到地点:生料值班室、中控室、总降室、煤磨值班室、长堆值班室。

6、巡检地点为:生料磨机房、中控室、总降室、煤磨房、长堆房、圆堆房。

并将检查时间、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簿上。

违纪人员名单由办公室月底汇总后公布考核。

7、值班干部在检查中,发现当班班组长或岗位工违章睡觉、打盹等不符合操作规程的人员,要及时予以纠正,在处罚违章的同时体现管理人性化,促进员工自觉遵章守纪。

8、值班干部在大夜班值班期间配合处理设备故障,连续工作4小时,安排好次日工作后下午可休息半天。

二、干部违章考核1、值班期间无故脱岗,处罚50元/人·次,累计发生两次情况,予以降级,造成严重后果自动辞职。

2、值班干部因故有事可自寻同级别的干部顶班,无故不值班、考核100元/人·次。

3、值班期间禁止饮酒,违者考核100元/人·次。

4、干部值班期间,通讯工具必须保持通畅,发现关机一次考核50元。

5、值班干部月至少发现违纪或设备缺陷2次,每少一次考核50元。

6、值班干部调整时由办公室随机下发。

三、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2017年8月28日值班人员表干部值班监督管理制度 [篇2]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制定本规定。

干部管理监督规章制度范本

干部管理监督规章制度范本

干部管理监督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干部管理的监督,规范干部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内规定和单位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管理监督。

第三条对干部管理监督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正公平、严明奖惩、激励约束的原则,保障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应当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依规管理现代化企业制度。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加强自律和自我约束,做到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遵守规章制度。

第二章干部管理监督内容第六条干部管理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宪法权威,拒绝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二)忠诚履行职责,绝不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三)勤政廉政,廉洁奉公,不搞特权,不搞任人唯亲,不搞拉帮结派;(四)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做到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五)维护组织形象,树立良好形象,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六)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保障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不得有违背规章制度和组织决定的行为。

第七条干部管理监督内容应当符合干部管理制度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要求,实现对干部行为的全面监督和有效管理。

第八条对于违反干部管理监督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进行约谈、责任追究等处理,确保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

第三章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第九条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条设立干部管理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建立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实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对绩效优良的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采取必要措施。

第十二条建立干部监督日常工作机制,设立监督员岗位,加强对干部日常行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干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干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干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的规范,保障公平公正,提高廉洁从政意识,树立正确的干部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干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是指对党政干部在任职期间行为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的一系列规定,旨在保障廉洁从政,维护党风政风。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第四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行,坚决反对任人唯亲、任人唯私,推进选人用人公平正义。

第五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需结合干部实际情况,综合考察干部政治素质、职业技能、廉洁从政意识等方面。

第六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杜绝任人唯亲、任人唯私现象的发生。

第三章干部监督管理第七条干部任职期间,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言行举止符合干部形象。

第八条对于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干部,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第九条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保证干部行为的规范和廉洁从政的落实。

第四章干部奖惩机制第十条对于表现优秀的干部应当进行奖励,激发干部进取精神,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第十一条对于违纪、违法的干部应当进行惩处,纠正错误,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第十二条对于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也应当加以处理,促进工作效率,切实履行职责。

第五章监督渠道第十三条建立多元化的监督渠道,包括党纪法规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方面,形成监督合力。

第十四条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和能力。

第十五条对于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防止问题恶化,保证党风政风的正常运转。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于监督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失职现象,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党委独立起草,并经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施行。

日常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日常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日常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力量和重要节点。

因此,对干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其廉洁奉公、勤勉尽责、谋事求真,乃至其改革创新精神的落实,是党和国家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不仅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更是涉及到干部自身权益的维护。

二、制度目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促使干部发挥应有的作用,保障干部廉洁奉公。

三、制度内容1、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力度(1)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确保干部的选拔任用规范、公平、公正。

(2)建立健全干部任期考核制度,按照干部的实际工作表现和条件评价各级干部。

(3)建立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按规定的要求真实地申报个人财产情况。

(4)建立干部考察制度,对干部在任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深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制度要求全面推开干部教育培训,增强干部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提升干部整体水平。

3、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管理(1)严格落实干部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任职谁负责”,加强对干部的工作目标、任务、政绩的考核评估。

(2)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模范表彰和激励,激励先进,倒逼落后,强化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3)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实行干部任职轮岗,提升干部整体素质。

(4)建立干部工作档案,完善干部个人信息、工作履历、责任区域、年度考核、培训记录等档案材料。

4、严格落实干部廉洁奉公、谋事求实原则(1)建立干部廉政教育制度,对干部进行廉洁纪律教育,推行廉政文化。

(2)成立监察委员会,对干部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3)建立干部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对干部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5、建立干部监督机制(1)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干部的监督。

(2)建立干部自我监督机制,使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断增强自我约束意识。

四、制度实施方式(1)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培训,确保制度的落实。

干部管理监督各项工作制度

干部管理监督各项工作制度

干部管理监督各项工作制度
干部管理监督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为了确保干部的廉洁、公正、高效,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

下面提出一些干部管理监督的工作制度的内容:
1.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标准,确保选出合适的干部担任职位。

2. 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全面、科学、公正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对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干部廉政教育制度:加强干部廉政教育,培养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廉政档案,加强监督。

4. 干部纪律约束制度:明确干部的党纪政纪规定,监督干部的行为是否符合纪律要求,对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5. 干部激励机制:建立干部激励机制,通过奖励措施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可以设置一些惩戒措施,让违纪违法的干部受到相应的处罚。

6. 干部监督机构的建立: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对干部管理监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定期检查干部工作的落实情况。

7. 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促进干部之间的交流合作,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以上是一些干部管理监督的工作制度的内容,通过建立和落实这些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干部的管理监督水平,促进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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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监督各项工作制度文档Documents of cadre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syste m
编订:JinTai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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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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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部轮训、培训制度
(1)各级干部必须按培训规划参加调训,干部所在单位
要为干部按时参加调训创造条件。

(2)因个人原因不按要求参加培训或在培训中表现不好
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科级干部要补训,后备干部不予提拔,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要延长3-6个月试用期。

(3)对无正当理由限制本单位干部参加上级调训的单位
和单位主要领导要进行通报批评。

2、干部管理监督工作联系制度
(1)组织部要定期召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经常向
执纪执法、审计、信访等部门了解干部工作的信息。

(2)干部监督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如实向组织部反映干
部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

(3)对不如实反映情况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干部信访回复制度
(1)除执纪执法机关已经立案审查的干部外,组织部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必须下达回复通知,否则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被通知回复的领导干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要求在一周内实事求是地向组织部写出书面回复材料。

(3)未经组织批准延迟回复期或隐瞒问题、避重就轻或欺骗组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4、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副科级以上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本人或家中发生了尚发[XX]27号文件中规定的10项应报告的重大事项,必须在事后15日以内以书面形式向指定部门报告。

(2)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告,应及时补报说明原因。

按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要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3)对报告不及时或该报告不报告的,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在全某进行通报。

(4)需提前请示批准而没有请示,或先斩后奏的,要给予当事人行政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作降职处理。

(5)纪检委、某委办、组织部是领导干部报告重大事件的受理部门,对需要答复的请示必须及时答复。

对因答复不及时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要给予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1)各级党政部门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受到上级表彰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勉励谈话。

(2)对新调整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谈话。

(3)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4)勉励谈话和任前谈话要在干部受到表彰、调整和提拔后不超过一周的时间内进行。

(5)谈话部门没有按规定组织谈话,导致干部上访或因对应谈话教育对象谈话不及时,使其错误长期不改或又犯了新的错误,给予谈话部门主要领导党内警告处分。

(6)谈话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按要求时限,到指定地点接
受谈话。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谈话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6、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1)某委组织部要与审计局共同研究制定年度经济责任
审计计划,确保对各乡镇、某直各部门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在2—3年内必须审计一次。

(2)某委组织部要根据计划和需要及时向审计局下达各
乡镇、某管各部门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

(3)审计局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审计任务,并按规定时
限报告审计结果,被审计对象必须积极配合审计人员实施审计。

(4)某委组织部和审计局要分别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档案。

(5)组织部下达审计通知不及时,对应该审计的对象出
现遗漏,审计档案不健全,要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予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6)审计局审计结果不实,报送审计报告不及时,或审计档案不健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予审计部门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党内警告直至降免职处分。

(7)被审计单位不准阻挠、拒绝审计,不准出伪证和毁灭、转移证据,不准隐瞒事实真相,不准陷害审计人员,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刑事处罚。

7、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责任制度
(1)对符合不胜任现职基本条件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

(2)党委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不调整或调整不力,要对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主要领导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3)对拒不接受组织调整的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要在组织决定其任职的新单位就地免职。

8、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
(1)党政领导干部因个人或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自愿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

(2)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要主动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3)对已不适合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要责令其辞职。

(4)自愿辞职的干部,未经批准,不准擅离职守,违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对符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条件干部进行无原则袒护,要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6)对不主动引咎辞职和拒不服从责令辞职的干部要就地免职。

9、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制度
(1)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选拔任用干部,必须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制定出详尽的工作方案,在报上级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2)没有方案或方案未经批准就擅自组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或不严格按上级批准的方案操作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予以纠正。

(3)对不按要求组织实施的责任单位及主要领导要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10、干部工作保密制度
(1)对干部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监督管理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2)不准向外透露推荐干部的有关情况,不准在发布考察公告前向外透露考察对象。

(3)不准向外透露干部考察中的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结果,考察谈话内容以及反映问题的谈话人或举报人。

(4)不准向外透露征求意见内容和沟通、酝酿情况。

(5)不准向外透露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与会人员的个人发言内容和表态意见。

(6)不准向外透露公示举报问题及调查情况,不准向外透露干部监督联系工作和日常举报工作中的有关信息(7)不准擅自向外透露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内容。

(8)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或做出组织处理。

以上制度适用于全某股级和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由某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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