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纪检监察人员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纪检监察干部。
第三条纪检监察干部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勤奋工作,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纪检监察干部实行统一管理,设立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全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纪检监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二)负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对全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三)负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四)负责开展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五)负责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纪检监察干部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纪检监察干部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需请假的,须提前履行请销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八条纪检监察干部应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离开办公室时做到电器关机、门窗关闭、人走灯灭。
第九条纪检监察干部应按照规定着装,党员佩戴党员徽章,衣着装扮要符合纪检监察干部身份。
第十条纪检监察干部应热情大方、谦恭有礼接待来客,严格遵守公务外出纪律,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干部应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其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管理,科学规范;(三)责任明确,协同配合;(四)严格监督,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协调、指导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工作;(三)对违反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四)对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五)其他与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工作相关的事项。
第六条纪检监察室负责具体实施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安全教育培训;(三)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四)对纪检监察工作场所进行安全管理;(五)对违反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六)其他与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工作相关的事项。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纪检监察室应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一)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二)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制度;(三)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四)事故案例分析;(五)其他与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工作相关的内容。
第九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巡查第十条纪检监察室应定期对纪检监察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一)消防安全;(二)用电安全;(三)设备安全;(四)办公环境安全;(五)其他与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工作相关的内容。
纪检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纪检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改进纪检监督检查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保证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检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纪检监督检查应当坚持党章和中央对纪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办事。
第四条纪检监督检查的工作原则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原则、公正执纪、严格监督、先进性、时效性。
第五条纪检监督检查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确保监督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纪检监督检查工作机构包括:党内监督局、纪检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第七条党内监督局是党的纪律检查机构,负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纪检监察室是监察机构,负责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察工作。
第九条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是管理机构,负责对纪检监督检查工作的协调管理。
第十条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应当配备专职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党内监督局应当根据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需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检查方案。
第十二条纪检监察室应当负责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
第十三条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应当协调管理纪检监督检查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
第十四条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应当保持政治清醒,严守守纪律,不得参与违法乱纪行为。
第十五条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严守廉洁自律。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七条纪检监督检查应当按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处理违纪违法问题。
第十八条纪检监督检查应当严格保护党员领导干部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应当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
第二十条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漏查误报。
第五章纪检监督检查工作的效果评估第二十一条纪检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加强实效评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纪委监委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纪委监委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依法、依规、依纪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纪委监委及其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
第三条纪委监委日常监督管理要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循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原则,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第四条纪委监委日常监督管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挥纪委监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纪委监委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主要职责包括:(一)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二)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五)完成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法行为;(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安全;(五)关心群众,维护群众利益,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章监督管理内容第七条纪委监委日常监督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一)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是否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和党的事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组织纪律: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是否遵守党的组织原则,执行党的组织制度;(三)廉洁纪律: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是否廉洁自律,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四)群众纪律: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是否密切联系群众,是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五)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六)生活纪律: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七)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
公司纪检监察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规范纪检监察室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纪检监察室是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教育、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的专门机构,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纪检监察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五条纪检监察室主任职责:1. 负责纪检监察室的全面工作,对纪检监察室的工作目标、任务、计划进行统筹安排;2. 主持制定纪检监察室的工作制度和措施,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3. 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廉洁教育;4. 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5.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提出纪检监察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职责:1. 协助主任开展纪检监察工作;2. 负责纪检监察室日常工作,协调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问题;3. 负责纪检监察室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4. 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调查研究。
第七条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职责:1. 负责纪检监察室的日常工作,执行主任和副主任的安排;2. 参与监督检查、调查处理违纪违规行为;3.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违纪违规线索;4. 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八条纪检监察室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纪检监察室实行案件受理制度,对员工投诉、举报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受理、调查处理。
第十条纪检监察室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室实行保密制度,对工作中涉及的秘密事项严格保密。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成立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定期对纪检监察室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纪律等。
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安全管理,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及工作人员,以及与我单位合作的第三方人员。
第三条纪检监察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管理,科学施策;(三)严格责任,强化监督;(四)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纪检监察干部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职责:(一)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二)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泄露国家秘密;(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问题及时报告;(四)妥善保管涉密文件、资料和设备,防止失密、泄密;(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病毒感染等安全风险;(六)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七)遵守交通安全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六条保密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涉密信息实行分级管理;(二)加强对涉密文件、资料和设备的保管,确保安全;(三)对废弃的涉密文件、资料和设备,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七条网络安全(一)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网络安全防范能力;(二)加强网络设备、系统、数据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三)对网络攻击、病毒感染等安全事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八条交通安全(一)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车辆安全;(三)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第九条消防安全(一)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能力;(二)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三)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保障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领导班子、中层管理人员、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纪检监察委员会,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纪检监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纪检监察工作。
第六条纪检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监督检查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员工执行党的纪律规定情况。
(三)查处违反党纪政纪、职务违法等行为。
(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五)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纪检监察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第八条纪检监察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正公开。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九条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员工廉洁自律意识。
(二)监督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对违反党纪政纪、职务违法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四)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五)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纪检监察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委员会有权要求各部门、各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纪检监察委员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党委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五章处理与问责第十三条对违反党纪政纪、职务违法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对拒不执行、不认真执行本制度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公司纪检监察室管理制度

公司纪检监察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公司正常的运转秩序,保障公司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纪检监察室是公司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理等职能。
公司纪检监察室设在公司领导机构下,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三条公司纪检监察室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加强公司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四)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并提出建议;(五)发现并处理公司内部违纪行为;(六)接受公司领导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公司纪检监察室的工作原则包括:(一)依法治纪、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二)廉洁自律、做到清正廉洁;(三)公正严谨、务实高效;(四)严格保密、杜绝泄密。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公司纪检监察室设主任一人,直接向公司领导机构负责。
第六条公司纪检监察室设副主任若干人,分工协作,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七条公司纪检监察室设职员多人,负责具体的纪检监察工作。
第八条公司纪检监察室可设立纪检监察委员会,对重大案件进行研究和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公司纪检监察室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并建立健全纪律检查制度,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十条公司纪检监察室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职责第十一条公司纪检监察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加强公司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四)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并提出建议;(五)发现并处理公司内部违纪行为;(六)接受公司领导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公司纪检监察室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公司纪检监察室应当保证在工作之余对外积极组织宣传,提高公司形象。
第十四条公司纪检监察室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区城管局纪检监察工作管理制度(一)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应从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行管理,遵循干部“四化”方针和任人唯贤原则,从“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真抓实管。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建设小康社会多做贡献。
(三)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全体干部要严于律已,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在群众中起楷模作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齐抓共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抵制歪风邪气,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四)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教育学习,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和谐同步进行,把各项工作落实好,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机关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在全机关进行通报。
重大情况报告和通报,由党委会研究做出决定,指定具体组织。
重大情况包括:对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集体资产的购置、处置,干部的推荐使用及评先选优、案件查处、重大突发性事件等。
重大情况报告和通报必须在当日完成,需特别紧急处理和突发性事件必须随时随地请示报告。
要掌握并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办公室报送重大情况和有关信息材料,反馈党委会决策和领导批示、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在解决、落实重大情况中取得的成绩、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凡不属于保守机密的重大情况的决议、决策、执行及结果、结论都要以不同方式向全机关通报,以避免暗箱操作,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
(一)监督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行政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四)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七)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清正廉明地行使职权,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1、建立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学习制度,时间为周一上午9:00至11:00,由纪委副书记主持。
2、建立纪检监察人员专题学习制度。
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员每学期安排1-2次专题学习,每次学习为半天,由纪委书记主持。
3、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内容和时间由主持人自定。
4、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学,有计划系统学与急需学相结合,急用先学。
5、组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委、纪工委组织的各种纪检监察理论、业务的学习培训。
6、学习内容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政治理论学习主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报刊发表的重要文章。
业务学习主要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上级文件以及有关纪检业务方面的信访、案件检查、审理等方面的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7、学习要有学习纪录,个人应有学习笔记,提倡撰写心得体会,鼓励公开发表一些有见解的文章。
纪检监察干部调研工作制度
为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建设,有的放矢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特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调研制度。
1、纪检监察干部每半年至少要有两个半天时间到基层去,深入群众中进行调研,对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与有关部门沟通、解决。
2、纪检监察干部对各单位执行党纪、政纪、廉政规定和各项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分析研究,对存在的一般问题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
对违纪问题进行核实查处。
3、根据纪检理论研讨课题进行调研、提倡撰写纪检工作论文。
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组织纪检人员到兄弟单位学习取经,尤其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比较好的单位考察学习。
4、加强组织领导,纪委书记、副书记带头开展调研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调研工作进行考评、总结,确保调研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