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1·25”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钢铁厂-16A01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程序(模板)

内部事项注意保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文件文件编号:BGFZ16A01 第3版签发:戴志浩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程序1 目的为了规范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治安事件(含案件)、交通事故(以下统称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管理,确保安全事故发生后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降低重复性事故发生的风险,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3 管理职责3.1安全保卫部(以下简称:安保部)负责制(修)订本管理程序以及相关管理标准;负责安全事故的信息传递、统计、分析、汇总、归档;组织公司相关单位或配合政府相关部门(以下简称政府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举报到公司的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方面的不诚信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国家工伤保险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落实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的处理;配合各单位进行工伤人员善后处理;负责参与调查涉及协力相关业务的事故及后续处理等工作。
3.3监察部负责参与落实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的处理。
3.4工会负责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
2016年4月25日发布2016年4月27日实施3.5投资管理部负责参与调查涉及建设、技改等相关业务的安全事故及后续处理等工作。
3.6设备部负责参与调查涉及检修、设备等相关业务的安全事故及后续处理等工作。
3.7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事故管理实施细则;负责本单位安全事故的信息传递、统计、分析、汇总、归档;负责牵头组织对本单位轻伤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对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工伤人员善后处理。
4 安全事故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5 安全事故管理流程及要求5.1安全事故的报告5.1.1(关键控制活动)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本部门直接负责人,逐级报至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初步原因等报本单位安全管理等相关部门。
宝钢股份炼钢厂RH事故通报

宝钢股份炼钢厂3#R H2月15日事故通报事故经过:2月14日中班16时30分左右,炼钢部炼钢作业区二工序丁横班检查3#RH设备时发现1#工位真空铝料斗密封阀漏气,因钢水正在精炼,故未进行处理,交由15日夜班(乙横班)在钢水精炼完毕后进行处理。
2月15日2时45分左右,1#工位精炼处理完最后一炉后,当班RH炉炉长周异龙(工龄3年)通知调度叫钳工检查真空铝料斗锥形密封圈,3时左右两名值班钳工(宝冶检修:刘小聪、陈春粒)到RH操作室与操作工麦辉到现场确认,周异龙也来到现场,随后麦辉返回操作室。
3时15分左右,炉长周异龙通知操作工提升真空铝料斗密封阀;密封阀打开后,陈春粒下到受料斗检查,未发现密封圈。
随后周异龙下到受料斗检查,几分钟后,陈春粒发现周异龙倒在下料口,呼唤没有反应,立即跑到操作室通知岗位人员并拨打120求救。
当班值班工长马智飞和当班调度主任苏东到现场施救。
3时40分左右,将周异龙从受料斗口处拉出,同时组织医生现场抢救,在送医院后经全力抢救无效,于4时30分左右死亡。
事故原因:1、由于真空铝料斗内存在聚集的氮气,周异龙对氮气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在密封阀提升后未经安全确认及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贸然进入与真空铝料斗相连通的接料斗内进行检查。
2、周异龙不熟悉现场设备性能,对密封圈的位置不掌握,导致作业方式不当,盲目检查。
3、对新设备、新工艺相关知识培训不到位,致使岗位操作工未能熟悉掌握新工艺、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相关安全知识。
整改措施:1、强化危险源辨识,组织开展岗位危险源的辨识,使员工熟知岗位危险源和防范措施。
2、加强新设备的性能、新工艺生产流程的技能培训,使岗位员工熟悉设备性能、工艺流程和防范措施。
3、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和有毒有害介质的安全管理,开展岗位人员(检修人员)专项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和有毒有害介质标准化作业程序,并严格执行。
5、组织对青工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上海汉泾实业有限公司“1·16”坍塌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汉泾实业有限公司“1·16”坍塌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上海汉泾实业有限公司“1·16”坍塌死亡事故调查组:《关于上海汉泾实业有限公司“1·16”坍塌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沪安事故调〔2015〕1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事故调查报告。
请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对事故责任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3月27日上海汉泾实业有限公司“1·16”坍塌死亡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1月16日7时55分左右,位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烧结分厂内,上海汉泾实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在四烧结二次混匀机进料端进行清料作业过程中,发生1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并邀请市检察院组成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1.上海汉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泾公司),住所:宝山区罗泾镇陈行街125号201室,经营范围:金属构件五金、铁制品、木制品、纸制品、砼构件加工;普通机械设备维修等。
2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以下简称炼铁厂)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内部独立生产单位。
其内部分为烧结分厂、原料分厂、。
关于维修厂炼钢二车间“11-5”高处坠物伤人事故的处理通报

You can be cunning, sleek, and foolish, but you must stick to a bottom line, which is called character.勤学乐施天天向上(页眉可删)关于维修厂炼钢二车间“11?5”高处坠物伤人事故的处理通报一、事情经过2013年11月5日20点10分左右,维修炼钢二车间炉台钳工班中晚班值班钳工孔令江、李直海、郑伟林接炼钢厂调度通知更换4#转炉2#氧枪。
值班钳工在安全锁定相关设备并通知操作工签字二次确认后,开始更换氧枪,钳工李直海在紧固氧枪金属软管螺栓过程中,现场使用的36#梅花扳手从检修作业面坠落到氧枪金属软管上,反弹到氧枪口作业面,再反弹到4#转炉炉前作业面地板上,最后反弹击伤现场操作员工左脚小腿。
二、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1、班组为防止在检修过程中梅花扳手坠落事件,采取软钢丝对梅花扳手进行固定,并将钢丝绑在作业现场的扶栏上。
但在长期作业过程中,钢丝与扳手摩擦频繁导致钢丝断裂,扳手坠落;(二)间接原因1、现场作业人员与炉前操作工作业信息沟通存在不足,出现交叉作业未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防范措施1、维修炼钢二车间炉台钳工班对捆绑作业扳手的钢丝应做到定期检查、定期更换,防止钢丝因长期摩擦而导致性能下降。
2、炉台钳工班针对此次高处坠物伤人事故要做到举一反三,对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坠落的螺栓、对讲机、手机等物件因妥善放置,做好防坠落措施。
3、钳工在更换氧枪过程中,必须与炉前操作工保持信息沟通,在炉前立“正在更换氧枪、请勿靠近”的安全提示标语,转炉炉前禁止人员作业。
因生产需要,炉前操作确实需要在炉前或坠落区域内作业时,操作工必须告知钳工,钳工必须暂时停止作业。
4、钳工在吊运氧枪过程中,炉台钳工班必须安排专人对作业下方进行排查和监管,防止人员误入吊运坠落区域。
四、相关考核根据《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2013年安环考核方案》第2.4条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考核分解如下:(一)维修炼钢二车间炉台钳工班钳工孔令江、李直海、郑伟林在更换氧枪前未对捆绑扳手的铁丝进行检查,且在作业过程对检修工具使用不规范导致扳手坠落,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考核项目负责人孔令江1000元、当事人李直海500元、互保人郑伟林300元、炉台钳工班班长吴鹏500元。
炼钢厂事故案例

炼钢厂事故案例
炼钢厂是一个生产钢铁的重要工业场所,然而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故障、
操作失误或者管理不善等原因,事故难以避免。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炼钢厂事故的案例。
在某炼钢厂,一名工人在进行设备维修时,因为操作不当导致设备突然启动,
造成了严重的事故。
事故发生后,厂方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报告了相关部门。
经过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主要是由于工人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导致了设备的意外启动。
同时,厂方在事故发生后也发现了设备维修规程的不完善,未能有效规范工人的操作行为,这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事故发生后,炼钢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事故现场进行了隔离和清理,并对
受伤工人进行了紧急救治。
同时,厂方也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了事故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对设备维修规程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
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炼钢厂也加强了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这起事故给炼钢厂敲响了警钟,也给其他同类企业敲响了警钟。
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任何疏忽大意都可能导致严重的事故。
因此,炼钢厂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了安全管理,完善了安全规程,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通过这起事故,我们深刻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也认识到了事故背后隐
藏的管理和操作问题。
只有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希望我们能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教训,不断完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炼钢厂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炼钢厂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概述2022年5月10日,某炼钢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在炼钢厂的炼钢车间,火势蔓延迅速,造成了车间内部的严重破坏。
目前,事故具体原因尚不清楚,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二、事故调查1. 事故发生前情况据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显示,事故发生前,炼钢车间内正常进行生产作业。
当时的气温较高,车间内的作业人员工作强度也比较大。
在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有一名作业人员在对炉子进行操作时,突然发现炉子内部冒出了火苗。
随后,火势迅速蔓延,导致整个车间迅速被火焰包围。
2. 事故发生过程根据事故现场的勘察和证据收集,事故发生过程大致如下:火灾起始于炼钢车间内一台炉子,初始火灾没有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导致火势扩散。
由于车间内的环境复杂,火势蔓延非常迅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作业人员在火灾发生之后,迅速撤离并向外报警,但由于火势过大,造成了数名作业人员受伤和被困。
3. 事故原因分析(1)设备故障:初步调查认为,事故的发生可能与炼钢车间内的设备故障有关。
炉子在正常操作中突然发生故障,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2)作业人员操作不当:由于炼钢车间内的作业环境较为复杂,需要作业人员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和经验。
可能是由于作业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操作失误,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3)消防设施不完备:在事故发生的过程中,发现了炼钢车间内的部分消防设施存在瑕疵,如灭火器和消防水管没有及时启用和使用。
三、事故影响1. 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施救,但火势较大,导致了数名作业人员受伤和被困。
其中有一名作业人员不幸身亡,数名作业人员被送往医院救治。
2. 财产损失情况:事故造成了炼钢车间内部的严重破坏,大部分设备和物品都被火灾所毁坏,造成了不小的财产损失。
四、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炼钢厂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并迅速组织了相关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同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了事故情况,并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与配合。
应急管理部关于撤销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冷轧厂等公司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称号等事项的公告

应急管理部关于撤销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冷轧厂等公司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称号等事项的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
•【公布日期】2023.09.26
•【文号】应急管理部公告2023年第6号
•【施行日期】2023.09.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应急管理部公告
2023年第6号
关于撤销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冷轧厂等公司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称号等事项的公告今年以来,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中发生了3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2月24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冷轧厂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6日,昭通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27日,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发生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规定,现撤销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冷轧厂、昭通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称号,不再享受有关激
励政策。
特此公告。
应急管理部
2023年9月26日。
包钢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包钢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一、基本情况包钢火灾发生在2021年11月15日凌晨2点30分左右,事故地点位于包钢集团公司的炼铁车间。
火灾造成了一名工人死亡,多人受伤,还有大量财产损失。
这次火灾事故给包钢集团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报告旨在对此次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以便对类似事故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事故调查1. 事故过程据事故现场目击者和事故参与者的证词,事故发生时炼铁车间内正在进行高炉的铁水出铁作业。
由于高炉炉口处的温度过高,导致铁水溢出并在车间内激起了大面积的火灾。
当时车间内很多工人都在进行作业,煤气和烟雾充斥整个车间,导致了大量工人被困、受伤。
2. 直接原因根据初步调查,本次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高炉炉口处的保温工作没有做到位,导致炉口温度过高,进而引发了铁水的溢出。
再加上车间内的煤气和燃烧物质较多,一旦铁水溢出就很容易引发火灾。
3. 隐患在事故调查中我们还发现了一些事故隐患。
首先是炼铁车间内的消防设施不完善,没有及时有效的应对火灾。
其次是车间内作业的工人安全意识薄弱,对火灾逃生没有及时有效的行动。
再次是高炉设备本身的安全隐患比较多,需要及时进行维护和检修。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1. 加强安全教育对包钢集团公司的所有员工进行再次的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学习火灾逃生知识和技能。
2. 完善消防设施对炼铁车间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升级,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保障员工安全。
3. 强化设备维护对高炉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消除设备隐患,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建立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体系,加强对生产作业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以上是我对包钢火灾事故进行的调查分析和改进建议,希望能够对包钢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
希望包钢集团公司能够引起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改进,确保工人的安全,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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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1·25”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1·25”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组:
《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1·25”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沪安事故调〔2014〕2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事故调查报告。
请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31日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1·25”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1月25日6时30分左右,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二炼钢分厂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市总工会,并邀请市检察院组成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以下简称:炼钢厂)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下属内部独立的生产单位,其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