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论
义务论 辞典释义

义务论deontology字体[大][中][小]源于希腊语deon(应该有的)和logos(学说),即关于应当的学说。
亦译“道义学”、“本务论”、“道义论”或“非结果论”。
在西方现代伦理学中,指人的行为必须遵照某种道德原则或按照某种正当性去行动的道德理论。
与“目的论”、“功利主义”相对。
强调道德义务和责任的神圣性以及履行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性,以及人们的道德动机和义务心在道德评价中的地位和作用。
认为判断人们行为的道德与否,不必看行为的结果,只要看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则,动机是否善良,是否出于义务心等等。
在西方,神诫论是一种典型的义务论。
认为人只要信奉上帝或神,服从上帝或神颁布的一系列道德命令,其行为就是正义的。
康德的义务论伦理学是一种典型的规则义务论。
他反对功利主义的义务观,认为人必须为尽义务而尽义务,而不能考虑任何利益、快乐、成功等外在因素;只有出于善良意志即义务心,对道德规则即绝对命令无条件遵守的行为,才是真正道德的行为。
黑格尔曾批判康德的义务论,认为“伦理学中的义务论,如果是指一种客观学说,就不应包括在道德主观性的空洞原则中,因为这个原则不规定任何东西”(《法哲学原理》)。
他把义务与现存的关系以及人们的思想、目的、感觉和福利联系起来,并认为“一种内在的、彻底的义务论不外是由于自由的理念而是必然的、因此是现实的那些关系在它们全部范围内即在国家中的发展”(同上)。
在西方现代伦理学中,义务论又被分为行为义务论和规则义务论。
直觉主义学派的英国普里查德、罗斯被认为是现代西方伦理学义务论的主要代表。
在中国,儒家伦理思想具有显明的义务论倾向。
强调人的行为必须绝对遵从封建礼教伦常的道德规定。
孔子把“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作为伦理思想的总纲,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
孟子不但把义和利绝对对立(在价值观上),而且反对言利,“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梁惠王上》)。
公共伦理学重点

1.义务论:义务是指个人对社会,对他人应尽的责任,是社会对个人行为的一般要求.2.功利论:在特定的环境下,客观地正当的行为是将能产生最大整体幸福的行为,即把其幸福将受到影响的所有存在物都考虑进来的行为3.公共伦理:用以规范公共管理主体的行为,以保证公益事业的公正性,合理有效地实现公益事业目标的准则体系4.政府组织伦理:政府组织及其成员在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5.非政府组织伦理:非政府组织及其成员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6.公共利益:公众的,共同体的,以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表现出来的利益,是社会公众所必需的,个人可以享有的社会价值7.个人利益:个人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精神方面需求的总合8.公共权力:公共组织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9.公共管理者素质:公共管理者的素质是担当管理角色,履行管理职能,发挥重要影响所依据和利用的各种主观条件10.公共伦理建设:是与公共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主体行为准则的创建和实践活动11.公共管理者的道德素质:是指公共管理者将公共伦理内化于心,外显于行的素质和水平,是公共管理意识和行为的统一12.社会公德:一定社会的全体居民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共同遵守的最基本,最简单的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13.职业道德:是与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规范的总和14.公共伦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共伦理准则体系中最高层次的道德准则,即各种准则的最基本的指导原则大题目:1.公共管理的特征:1.公共伦理是规范公共组织行为的准则体系2.公共伦理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3.公共伦理不是社会公德4.公共伦理是社会管理组织的职业道德5.公共伦理的基本法则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其伦理的法则是为人民服务2.公共伦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共伦理准则体系中最高层次的道德准则,即各种准则的最基本的指导原则1.为人民服务原则2.公正原则3.公共伦理主体的道德规范又哪些?1.忠于职守2.遵纪守法3.廉洁奉公4.实事求是5.团结协作6.尊重人才4.政府组织伦理的构成1.公共伦理意识2.实践伦理3.角色伦理5.政府组织伦理的功能1.导向功能2.规范功能3.凝聚功能4.选择功能6.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1.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是统一的2.公共利益是个人利益总和的载体,但绝非是各种简单相加的个人利益3.个人利益是构成公共利益的因素4.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统一的基础是公共利益7.制度与伦理的关系1.从制度安排得角度看,制度安排本身并不存在单纯的伦理活动,但其中又无不以一定的伦理思想和伦理价值为基础2.从制度的形式及类型来看,无论何种类型的制度,它与伦理是相辅相成的3.制度本身就包含着伦理规范,因此,简单地说,制度伦理首先指的就是"制度中的伦理",它强调的是制度的道德性4.制度伦理的另一个含义是"道德的制度化",其核心是”道德立法”5.从制度安排角度来讲,制度与伦理虽然具有密切的联系,但二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8.公共权力的特点:1.公共性2.强制性3.服务性4.功用性5.综合性6.政治性9.德治思想与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1.德治思想第一,将德治与国家安危相联系,高度重视德治的作用和意义第二,公私分明,公忠是德治的核心原则第三,德治即爱民和施行仁政第四,以政治秩序制导家庭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使社会关系有序化,道德化第五,将德治与官德相联系突出德治2.法治思想第一,立法和守法第二,以法治吏第三,加强和完善法制第四,严格执法10.公共责任的含义广义的公共责任是指公共组织在解决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对其实施公共管理行为的必然结果所负有的责任,实质是公共管理主体对社会公共利益所承担的义务和职责狭义的公共责任是指公共组织在解决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其实施公共管理行为引起的必然结果,表现为违反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时必须承担的责任11.公共管理者素质的基本内容1.道德素质2.政治素质3.法律素质4.能力素质5.知识素质6.身心素质12.公共管理者道德素质的特点?首先,公共管理的道德素质标准高于一般人其次,公共管理者的道德素质要求严于一般社会成员最后,公共管理者道德素质的影响力大于普通人员13.公共管理者应具有的道德素质?[1]必须模范遵守社会基本道德规范,真正做到:”五爱”[2]必须具有基本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3]必须具有公共管理者的职业道德14.公共伦理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一,市场体制条件下,人的生存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迫切需要公共伦理主体率先规范自身行为,调控社会关系以提高人们的生存质量第二,国外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转变为我国公共管理事业的革新与国际接轨创造了外在条件第三,政府行政方式及组织职能的转换是公共伦理建设的基础第四,公共伦理建设的必要性时由公共利益的性质所决定的第五,公共伦理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15公共伦理建设的内容和过程内容:公共伦理建设就是与公共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主体行为准则的创建和实践活动。
义务论伦理学

义务论伦理学
义务论伦理学是现代伦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强调我们应该遵
守道德义务和责任,而不是追求个人利益和愿望。
这种伦理学的核心
思想是我们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他人和社会负责。
义务论伦理学强调我们需要遵循道德规范和原则,即使这些规范
和原则不符合我们个人的利益。
道德规范包括诚实、尊重他人、保护
弱者、不伤害他人和遵守法律。
这些规范不仅适用于我们与他人的关系,还适用于我们与社会的关系。
我们需要对他人负责,不仅因为我们与他们有关,还因为我们属
于一个社会。
我们的行为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因此我们需要承担这些
影响的责任。
例如,我们需要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和水,因为这不
仅会影响我们个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还会影响其他人和未来的世代。
义务论伦理学还强调我们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们需要思考
我们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和原则。
我们需要反思我们的行为是否
造成了伤害,破坏了他人的利益和尊严。
我们需要意识到自己的行为
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并承担起这些影响的责任。
总之,义务论伦理学强调我们需要遵守道德规范和原则,承担责任,对他人和社会负责。
这种伦理学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处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实现社会的和
谐与进步。
新闻学义务论

新闻学义务论:新闻学义务论是一个涉及新闻从业人员在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方面的理论。
它强调新闻工作者在从事新闻活动时应遵循的义务和原则,以确保新闻的真实、公正、客观和负责任。
新闻学义务论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真实义务:新闻工作者有责任确保所报道的新闻真实可靠,不捏造、不歪曲事实,
避免误导公众。
2.公正义务:新闻工作者在报道新闻时应保持公正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各方
都有公平发言的机会。
3.客观义务:新闻工作者应以客观的态度报道新闻,避免个人主观意见的干扰,让事
实说话。
4.保密义务:新闻工作者在处理涉及个人隐私或公共利益的信息时,有责任保护相关
方的隐私权,避免泄露敏感信息。
5.社会责任义务:新闻工作者应关注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进
步和发展。
临床医师《医学伦理学》医学义务论

⼀、概述 (⼀)义务论 义务论是关于道德义务和责任的理论体系,⼜被称为⾮结果论或道义论。
考试⼤站收集它以道德义务和责任为中⼼,研究和探讨⼈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即⼈应该遵守怎样的道德规范,并对⼈的⾏为动机和意向进⾏研究,以保证⼈的⾏为合乎道德。
(⼆)医学义务论 医学义务论是规范医学伦理学的理论体系,它以医德义务和责任为中⼼,研究和探讨医务⼈员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即医务⼈员应该遵守怎样的医学道德规范,并对医务⼈员的⾏为动机和意向进⾏研究,以保证医务⼈员的⾏为合乎道德。
⼆、医德义务 医学义务论的核⼼内容是医德义务,把握医德义务是把握医学义务论的关键。
(⼀)医德义务概述 医德义务即医学道德义务,是医学界的职业道德责任。
医德义务的责任主体是整个医学界,基本的责任主体是医务⼈员;责任客体是服务对象,基本的是病⼈。
(⼆)医德义务的特点 医德义务与医学法律义务相⽐,具有如下特点: 1、医德义务依靠⾮权⼒强制⼒量维系 医学法律义务依靠国家暴⼒机器作为后盾,是⼀种权⼒强制义务;不同于医学法律义务,医德义务的形成、维系依靠医学界乃⾄整个社会的舆论、传统习惯、内⼼信念等⾮权⼒强制⼒量维系。
2、医德义务的履⾏不以获取权利为前提。
通过⼀定程序形成的医学法律规定了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上规定的⾏为主体的义务总是与权利对应的。
作为规范治理医疗卫⽣事业的医学道德,在为医学⾏为主体提出医德义务的同时,当然也赋予了其医德权利;但作为医学道德⾏为主体本⾝在承担、履⾏医学道德义务的时候,为了完善⾃⼰医学美德的时候,不以获取道德权利为前提(尽管客观上他们在履⾏医德义务的同时,实际上已经⽽且应该获取道德权利),⽽且往往以或多或少的⾃我牺牲为前提。
3、医德义务涉及的范围⼴泛 医学法律义务涉及的仅仅是在医学领域中具有重⼤效⽤的⾏为,社会认为必须通过法律程序加以规范,往往是对医学界的最低限度的要求;⽽由于医学道德规范的领域是⼴泛的,凡是存在利益关系的医学领域,都需要⽽且已经为医学道德所规范,医德义务涉及的是医学领域中所有具有效⽤的⾏为,涉及的范围⽐医学法律义务的范围⼴泛。
伦理学的重要理论

《伦理学的重要理论及其价值》伦理学作为一门研究道德的学科,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下,产生了许多重要的伦理学理论,这些理论为我们思考道德问题、规范行为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一、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是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伦理学理论,它强调行为的后果对于道德判断的重要性。
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是英国哲学家杰里米·边沁和约翰·斯图亚特·穆勒。
边沁提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认为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取决于它所带来的快乐和幸福的总量。
穆勒则进一步完善了功利主义理论,他认为快乐不仅有数量之分,还有质量之分,高级的快乐比低级的快乐更有价值。
功利主义的优点在于它提供了一种相对客观的道德判断标准,能够帮助我们在面对复杂的道德问题时做出决策。
例如,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可以考虑哪种政策能够带来最大的社会效益。
然而,功利主义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它过于强调结果,可能会导致忽视行为的动机和过程。
其次,功利主义在计算快乐和幸福的总量时存在困难,不同的人对于快乐和幸福的感受是不同的,很难进行统一的衡量。
二、义务论义务论是一种以义务为基础的伦理学理论,它强调行为本身的道德价值,而不是行为的结果。
义务论的代表人物是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
康德提出了“绝对命令”的概念,认为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取决于它是否符合普遍的道德法则。
康德认为,人作为理性的存在,应该遵循道德法则,而不是仅仅追求个人的利益。
义务论的优点在于它强调了道德的普遍性和绝对性,能够为我们提供明确的道德准则。
例如,“不杀人”“不撒谎”等道德准则是普遍适用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遵守。
然而,义务论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它可能会导致过于僵化的道德判断,忽视了具体情境的复杂性。
其次,义务论在确定道德法则时存在困难,不同的人对于道德法则的理解可能会有所不同。
三、美德伦理学美德伦理学是一种以美德为核心的伦理学理论,它强调人的品质和性格对于道德行为的重要性。
伦理学课件义务论

分类
▪ 多元义务与一元义务; ▪ 绝对义务与非绝对义务; ▪ 消极义务与积极义务; ▪ 行动义务论与规则义务论;
▪ 三个主要流派:
▪ 先验责任论伦理学——康德 ▪ 契约论伦理学——休谟、洛克、卢梭、罗
尔斯 ▪ 程序论伦理学——哈贝马斯
先验责任论伦理学——康德
▪ 思考题: ▪ 义务论相比于功利主义,其特征是什么 ▪ 康德的义务论在伦理学上的意义是什么
▪ 下一节:美德论伦理学
▪ 可普遍化检验 ▪ 当一个行动者按照某个准则采取一个行动时,这
个行动是否正确,依赖于这个行动者是否可以一 致地意愿这个准则成为所有理性存在者都采纳的 行动准则。
▪ 康德列举了四个无法普遍化的例子:许假诺言、 自杀、不珍惜自己的天分、拒绝帮助他人。
▪ 许假诺言
▪ 准则:无论什么时候我需要钱而又没有其他方法 弄到,我将通过许假诺言来搞到钱。
▪
——查尔斯·弗雷德
特征:
▪ 看重动机
▪ 后果主义只关心行动带来的结果,看一个行动是 否正确,就看它是否产生了最大效果。
▪ 义务论看重行为的动机。
▪ 目的不为手段提供辩护
▪ 后果主义认为行为的目的决定行为的手段,或者 目的为手段提供辩护。
▪ 义务论只看行为正当与否,一个行为的目的永远 不可能为它的手段提供辩护。
▪ 只有自律的行为,才是道德的行为;
▪ 人是目的:
▪ “你须要这样行动,做到无论是你自己或别的什 么人,你始终把人当目的,总不能把它只当做工 具。”
▪ “任何人都不应被视为或用为达到别人目的的手 段,每个人本身就是独特的目的——至少在道德 上说来是如此。”
▪ 六、特点
▪ 1、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意义,认识到内因是构成 道德的最重要的因素,建立了系统的动机论。
新闻学义务论

新闻学义务论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新闻学义务论是指新闻工作者在传播新闻信息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道德准则和法律规范。
新闻学义务论强调新闻工作者应当尽可能真实、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不违背事实,不歪曲事实,不夸大事实,不隐瞒事实,不误导读者,不借以谋取私利,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新闻学义务论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进步,保护公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和谐。
新闻学义务论要求新闻工作者要遵守新闻职业道德,维护新闻职业操守,履行新闻职业责任,不将新闻工作当做谋取私利的手段,不将新闻工作者当做推销商品的推销员,不将新闻媒体当做广告传媒,不将新闻报道当做炒作噱头,不将新闻报道当做博取眼球的手段,不将新闻报道当做短期追求传播度的工具,不随波逐流,不纵容恶俗,不迎合低级趣味,不宣扬消极思想,不传播虚假信息,不传播不良风气,不传播淫秽内容,不传播违法违规信息。
新闻学义务论的核心是新闻的社会责任。
新闻是一种社会活动,是社会的舆论机构,是社会的监督机构,是社会的传播机构,是社会的信息机构,是社会的宣传机构,是社会的文化机构,是社会的文明机构。
新闻工作者有责任向社会报告真实的信息,提供公正的观点,反映多元的声音,传递积极的价值观,服务社会大众,服务社会公众,服务社会公共利益。
新闻学义务论的实践是新闻伦理。
新闻伦理是新闻职业的道德规范,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操守,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底线,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责任,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信条,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准则。
新闻伦理要求新闻工作者要恪守新闻原则,如真实、客观、公正、独立、负责、尊重事实、尊重人权、尊重社会公共利益、尊重社会伦理、尊重职业操守、尊重职业操守、尊重职业道德、尊重职业规范、尊重职业准则、尊重新闻职业伦理规范。
新闻学义务论的实现是新闻伦理实践。
新闻伦理实践是新闻伦理原则的具体执行,是新闻伦理规范的具体落实,是新闻伦理准则的具体践行,是新闻伦理精神的实实在在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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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义务论认为:>>>
义务是一种先验的纯粹出于对行为规律的尊重的 必要性。行为要有道理价值,不在于要达到一定 的目的,行为动机要纯粹出于义务,为义务而义 务,义务就是道德命令。 他认为,一种行为只有是出于义务,以义务或责任为 动机,才有道德价值。
大概是说
也就是说,判断行为之善恶,只看行为的动机、目的 是否符合绝对命令的要求,不论其结果是否符合道 德法则。 我们可以看看行为的动机
对康德来说,也是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有时他 的确 认为十诫作为道德法则。
为此他举了好多例子.最有名的是 你必须说真话!一个疯子问你刀是用来干嘛的, 你得告诉他刀子的功用!
行为的动机
休谟没认识到的但康德认为很重要的: 行为是为了满足遵循道德法则的义务则是有道德的。
康德观点:如果是有道德的行为,那么主体的行为 动机是由于他相信道德法则要求他必须这么去做! 康德认为:当你碰到一项依据道德法则你应当去做 的事情时,所有的偏好都要搁置一边!(不会消失)
当你把所有的偏好都搁置一边时,你就表现出 一种好的意愿。
行为的动机
亚里士多德认为: 本质好的事物,要看圆满。
康德认为:
要看好的意愿,即要遵循规范去行动。如果意图 是Good的,那是唯一本质好的事物。这项行为 是Good的是因为背后的意图是Good的。与后果 或其他因素无关。
拓荒《》无偿献血
我们来看看同学们的动机
关于<想做正确的事>康德的看法
不知道绿色,怎么知道蓝色是不是绿色。
大概是说
也就是说,判断行为之善恶,只看行为的动机、目的 是否符合绝对命令的要求,不论其结果是否符合道 德法则。 我们先了解下格律
格律
“格律”:“意志活动之主观原则” 康德如是说. 当你有了做某件事的动机,你拥有的一个格律,你 在遵照格律行事。格律类似于一种小论证或一条实 验小推论,这条推论的结论是你必须执行的事。这 种命令约束着你,理性的将你和行为联系起来。 例如:我想在中午12点整去二堂吃饭 我相信要达到这个目的我必须得11点50分出门 我相信要11点50分出门那么我必须11点30开始收拾 》》每当怎么样我就要怎么样 格律以特定的欲望和信念为前提!!!
行为的动机
他们的观点除了什么是有道德的行为外是相同的 休谟认为:行为是由激情激发的,行为为了满足 自身欲望而为的就是道德行为。 例如:我口渴,我通过喝水来解渴
》》》》激情《《《《行为》欲望《《《《《
康德认为:通常行为是由激情激发的,但这样的 行为绝不是道德的,因为它的动机是激情,这种 行为从定义上看就是不道德的了。 》》》》偏好《《《《《《《《《《《《《《《
这暴露了你对道德观理解的失败。。。 这话暗示了你也有可能不想做正确的事。
如果你真正理解道德观本身,懂得对与错,你便 不可能不想依照道德行事。因此你根本不会想要 做不道德的事!那么你就不会想到 <Want to do the right thing >
》》这是个相对的概念
如:不知道对,怎么知道什么是错
大概是说
也就是说,判断行为之善恶,只看行为的动机、目的 是否符合绝对命令的要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不论其结果是否符合道 德法则。 ”除非我愿意自己的准则也变为普遍规律,否则我 不应行动。”这就是康德发现的定言命令即“绝 对命令”。 我们的格律必须总能普遍化。
那么
道德法则是什么
不同的义务论者在这个会给出不同的答案。有些 可能会引用十诫的内容
何为正确的行为?
亚里士多德认为:
~~~是有道德的人所做的行为
休谟认为:
~~~是正确的判断者所做的行为
而义务论者认为:
~~~是由于道德法则所要求才被执行的行为
楔子
定义:在西方现代伦理学中,指人的行为必须遵 照某种道德原则或按照某种正当性去行为的道德 理论 直觉, 良心。
康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