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及报告管理要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程序及时处理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对于保护市民的身体健康、保障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传染病暴发疫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卫生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管理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精神,现就本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原则(一)首接负责制原则当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事件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诊治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卫生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报告所在地的区县疾病控制机构和(或)卫生监督机构。
事件所在地区内首先接到报告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首接单位”)为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其职责:一是负责做好事件情况的记录,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市级业务机构进行报告,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置;二是在联合处置时,首接单位负责现场处置的牵头工作。
(二)分级处置原则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特大事件三级,实行分级处置的原则。
一般事件由区县业务机构(即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等下同)按照职能划分,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不开展调查和处置,同时及时将事件情况、进展报告市级业务机构,必要时可请上级业务机构给予指导。
在事件处理结束后3日内出具调查报告。
重大事件应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下,由区县业务机构按照职能划分进行处置,市级业务机构应参与调查、处置。
事件调查处理完成后,区县业务机构应当在2日内出具调查报告。
特大事件由市卫生局视事件情况提请市政府指挥,必要时提请市政府启动应急指挥办公室。
市级业务机构和事件所在区县的卫生行政部门、业务机构按照职能划分组成现场处置小组进行应急处置。
在现场处置过程中随时报告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应急预案一、背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为提高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报告制度及应急预案。
二、报告制度1. 报告责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应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责任人和报告程序。
2. 报告内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数、病情、危害程度、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
3. 报告程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相关机构应立即启动报告程序,按照紧急程度和事件性质,分级报告。
一般事件应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事件应在1小时内报告。
4. 报告渠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进行。
5. 报告保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应严格保护报告信息的保密性,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三、应急预案1. 应急预案的制定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措施、物资储备、培训演练等内容。
2. 应急组织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设立应急组织机构,负责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工作。
3. 应急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组织机构应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1)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工作;(2)迅速开展疫情调查,查明事件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3)对患者进行及时救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4)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5)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隔离、封控、消毒等措施;(6)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对公众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包括传染病暴发、食品安全事件、环境污染等。
为了更好地应对和管理公共卫生事件,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分级标准,以便对不同级别的事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
一、一级响应。
一级响应是针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最高级别响应。
一般来说,一级响应适用于以下情况,大规模传染病暴发,如禽流感、埃博拉病毒等;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如有毒食品大面积流入市场;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如化工厂泄漏、核辐射泄漏等。
一级响应的特点是全面、迅速、果断,需要动用大量资源和人力进行紧急处置和救援。
二、二级响应。
二级响应是针对较大规模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级别。
一般来说,二级响应适用于以下情况,中等规模传染病暴发,如流感、麻疹等;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如食品中毒事件;一般性的环境污染事件,如工业废水排放超标等。
二级响应需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组织救援和治疗工作,同时进行相关信息的发布和宣传,以避免事件扩大和造成更大的损失。
三、三级响应。
三级响应是针对一般性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级别。
一般来说,三级响应适用于以下情况,局部传染病暴发,如手足口病、流感等;一般性的食品安全事件,如食品质量不合格;一般性的环境污染事件,如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等。
三级响应需要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和处置措施,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对公众进行相关预防和应对指导。
四、四级响应。
四级响应是针对一般性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最低级别响应。
一般来说,四级响应适用于以下情况,个别散发的传染病病例,如水痘、麻疹等;个别的食品安全事件,如个别食品质量问题;个别的环境污染事件,如个别地区的水质问题。
四级响应主要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对公众进行相关预防和应对指导。
总结: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为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更加迅速、有序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各级响应部门和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应的分级标准进行响应和处理,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的损失。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课件

种后感染,卡介苗接种事件和群发性癔症。 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 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
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 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
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 例及以上;或死亡1 例及以 上。
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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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业中毒
急性职业中毒: 在生产过程中,从事职业活动的人员一次或
短时间大量接触外源性化学物,引起机体功 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甚至危及生命的病变。 如一次事故性有毒气体泄露引起的人员中毒。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 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 人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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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 不良反应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卫 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 行现场调查, 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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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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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 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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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范围与标准
传染病 食物中毒 职业中毒 其他中毒 环境因素事件 意外辐射照射事件 传染病菌、毒种丢失 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医源性感染事件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
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事件基本信息 事件信息主要内容包括: 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
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 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 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 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卡》。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22
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 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 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 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 式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由于突发性传染病、食物中毒、化学中毒、放射性污染等原因引起的突发性疫情或大规模伤亡事故。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事件进行及时、科学、有效的分级管理至关重要。
为此,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有助于统一管理、准确评估和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安全。
一、一级响应。
1. 发生大规模传染病或疫情暴发,威胁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2. 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化学中毒事件,影响范围广泛,危害严重;3. 发生放射性污染或其他大规模伤亡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4. 其他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突发事件。
二、二级响应。
1. 发生中小规模传染病或疫情暴发,有扩散趋势,需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2. 发生局部性食物中毒或化学中毒事件,影响范围较大,危害较大;3. 发生局部性放射性污染或其他中等规模伤亡事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4. 其他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突发事件。
三、三级响应。
1. 发生局部性传染病或疫情暴发,有一定传播风险,需要采取相应防控措施;2. 发生个别食物中毒或化学中毒事件,影响范围有限,危害较小;3. 发生个别放射性污染或其他个别伤亡事故,造成局部社会影响;4. 其他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
四、四级响应。
1. 发生个别传染病或疫情暴发,传播风险较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2. 发生个别食物中毒或化学中毒事件,影响范围极其有限,危害微小;3. 发生个别放射性污染或其他个别伤亡事故,局部社会影响微弱;4. 其他对公共卫生安全影响微弱的突发事件。
以上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各级响应应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及时响应和相应措施,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应急预案制定和资源保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安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报告范围与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报告标准不完全等同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判定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传染病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4、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10.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疫情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两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两个以上的县(市、区)。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包括佛山市在内的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
2、霍乱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含9例)。
3、1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含9例),未出现死亡病例。
4、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0.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单位
主要职责
区卫生
计生局
1、组织制定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处置配套政策、措施和相关技术指引;
2、组织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3、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期间,组织做好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
4、负责动物疫病(包括陆生或水生动物)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密切接触动物和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5、建立与卫生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机制,发生人畜共患的动物疫病暴发时,组织快速隔离控制、病样采集和环境消毒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及报告管理要求
分级鉴定原则:
重大( Ⅱ级)6
(6)我国还未发觉旳传染病在我区发 生或传入,还未造成扩散。
哪些传染病?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 异性克雅氏病等
分级鉴定原则:
重大( Ⅱ级)7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扩散 到原发地以外旳镇、街道。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仍原因不明]
分级鉴定原则:
重大( Ⅱ级)8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指:同种同源旳医源性感染(涉及医院感染),发 生5例以上病例或者直接造成3人以上死亡。
分级鉴定原则:
重大( Ⅱ级)9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 人员死亡。
[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教授鉴定]
分级鉴定原则:
重大( Ⅱ级)10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含 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 上(含10例)死亡病例。
2023年3月21日,区长办公会议讨论经过《萧山区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萧政办发〔2006〕66号)
分级鉴定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旳分级:
按照国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旳分级要求,根据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旳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我区将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划分为四个级别:
尤其重大(Ⅰ级) 重大(Ⅱ级) 较大(Ⅲ级) 一般(Ⅳ级)
❖ 报告要求:
• 体现迅速 • 项目简朴 • 描述事件概况 • 附件能够没有
➢ 进程报告
❖ 报告内容:报告事件旳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
件旳诊疗和原因或可能原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 等内容。同步,对首次报告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 报告要求:
• 报告次数不限 • 附件信息必不可少 • 体现措施旳落实和评价 • 反应疫情旳动态(新) • 尤其重大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附件:黄骅市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级别。
(一)特大公共卫生事件(Ⅰ级)1.在本市范围内发现鼠疫、非典型性肺炎、禽流感病例。
2.霍乱在一个县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并有扩散的趋势;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且1周内发病20例以上;或有1例以上死亡病例;霍乱疫区发现新的流行菌株或原非历史疫区的灾区当年发生首例病人。
3.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在全市暴发、流行,流行范围波及多个县(市、区),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
4.一次食物中毒发病人数l00例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
5.环境(水源、大气、公共场所、土壤等)污染事故出现死亡病例(家庭煤气中毒除外)。
6.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人数50人以上或死亡人数5人以上;或者职业性炭疽发病人数5人以上。
7.发生放射性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
8.县(市、区)域范围内短时间出现30例以上临床症状相同但原因不明的疾病或中毒病例。
9.发生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 1 —(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Ⅱ级)1.在本市范围内发现鼠疫、非典型性肺炎、禽流感疑似病例,以及发生动物鼠疫、禽流感。
2.一个县(市、区)域范围1周内发现20-29例霍乱病例和带菌者。
3.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在某一地区暴发、流行,流行范围已波及其他县(市、区),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
4.一次食物中毒发病人数l00例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或一次食物中毒发病人数在30-99例,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地区性和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
5.环境(水源、大气、公共场所、土壤等)污染事故造成严重器质性病变3人以上或发病人数在30人以上。
6.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人数30-49人,或者死亡4人及以下;或者职业性炭疽发病人数1-4人。
7.发生放射性事故,人员受超剂量辐射事故分级定为三级的;或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分级定为重大事故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3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报告体系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体系由中央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
2.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关联部门、医疗机构、卫生服务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
3.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及时追踪、分析和评估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向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
三、报告要求1.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真实、准确。
2.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应包括事件的发生地点、时间、原因以及影响和危害程度等相关信息。
3.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部门、机构或单位应当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书面报告等方式向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
四、报告流程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事件发生:一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报告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
(2)信息汇总: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汇总所有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3)信息分析: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分析各类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制定应对措施。
(4)风险评估: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风险评估。
(5)指导下级: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紧急预案。
(6)协调资源: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协调各类资源,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提供支持。
(7)信息发布: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向社会公布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最新信息。
五、运行机制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机制分级负责,上下级协同配合。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实行24小时不间断接报和处理机制。
3.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建立定期沟通、信息共享和协作的机制,确保报告的畅通和及时交流。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机制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响应速度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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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6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区发 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哪些传染病?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 异性克雅氏病等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7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扩散 到原发地以外的镇、街道。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仍原因不明]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8
分级判定标准 -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Ⅰ级)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1
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肺鼠疫、肺炭疽在我区发生并有扩散趋势。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2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 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3
(5)区卫生局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管理要求
报告管理要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条规 定——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 有关单位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 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逐级上报)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12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 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区人员感染或死亡。
[因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 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或烈性 生物毒素,已经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发病或死亡。]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13
(1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 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我区发 生。
• (广义)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 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如鼠疫、 霍乱、SARS、人禽流感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影响公共安全的毒物泄 露事件,食品安全,重大动物疫情,以及由于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治安等突发事件引 发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程序
发现 突发 公共 卫生 事件
责
任
报
告
单
所在
位
地的
或
专业
审
报
机构
核
告
人
网络 直报
同级 卫生 行政 部门
本级 人民政府
达到 标准
上一级卫生 行政部门
调 查
未达到 标准
采取措施
作为一般 事件报告
报告内容-1
✓ 事件基本信息
– 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 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 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 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
➢突发性 ➢多元化 ➢群体性或公共性 ➢综合性和系统性
➢意外性 ➢频发性 ➢危害性 ➢国际性
主要内容-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判定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十条 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指 导、快速反应的要求,制定全国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及 报告管理要求
萧山区疾控中心 谭永达
2006年6月23日
主要内容
基本概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判定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要求
基本概念:
突发公共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
概念/突发公共事件
• 又称突发事件、紧急事件、紧急情况、非常状 态、特别状态、公共紧急状态
– 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卡》。
报告内容-2
✓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 初次报告 ➢ 进程报告 ➢ 结案报告
➢ 初次报告
❖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
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 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 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分级判定标准 -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分级判定标准:
较大( Ⅲ级)1
有下列九种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Ⅲ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 期内病例数4例以下(含4例),流行范围局限 在1个镇、街道范围内。
分级判定标准:
较大( Ⅲ级)2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 全区发病10例以上(含10例);或流行范围波 及2个以上镇、街道。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6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 大传染病疫情,并在我区出现输入病例,严重 危及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7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我区发生。
分级判定标准 -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分级判定标准:
2006年3月21日,区长办公会议 讨论通过《萧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预案 》(萧政办发〔2006〕66号)分级源自定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按照国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规定,根据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我区将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划分为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Ⅰ级) 重大(Ⅱ级) 较大(Ⅲ级) 一般(Ⅳ级)
分级判定标准:
较大( Ⅲ级)9
(9)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
分级判定标准 -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分级判定标准:
一般( Ⅳ级)1
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Ⅳ级):
(1)腺鼠疫在一个镇、街道范围内发 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9例以 下(含9例)。
❖ 报告要求:
– 体现快速 – 项目简单 – 描述事件概况 – 附件可以没有
➢ 进程报告
❖ 报告内容: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
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 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 报告要求:
• 报告次数不限 • 附件信息必不可少 • 体现措施的落实和评价 • 反应疫情的动态(新) • 特别重大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相邻地区和我区均出现群体性不明原 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两周内/临床表现相同的/并出现死亡病例 病例数不断增加或疫区范围不断扩大 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仍原因不明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4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 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 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在我区重新流行。
[一次食物中毒是指具有相同暴露史的,食用了被生 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 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和亚急性食源性疾病]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11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含50 人);或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者发生职 业性炭疽5人以上(含5人)的。
重大( Ⅱ级)1
有下列十三种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区发生5例以 上(含5例)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 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镇、街道。
一个平均潜伏期?/ 6天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2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 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分级判定标准:
✓ 初次报告要快:6小时内完成 ✓ 阶段报告要新:根据事件的进程
变化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 总结报告要全:事件处理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上报。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 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办 应急发[2005]228号)要求,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 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 分级分类的原则。
?全球首次发现,短期内不断出现病例或出现死亡; ?我国首次发生具有较强传染性和较高死亡率的传染 病,病例数不断增加或范围不断扩大; ?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天花、脊灰野毒株病例]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5
5)辖区范围内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
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哪些菌、毒株?]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第 一类病原微生物(详见卫生部卫科教发[2006]15号文 件印发《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后果?]已经对人群造成严重健康危害
发信 布息
发信 布息
小 时
2
立即报告
卫生部
省级卫生 行政部门
市级卫生 行政部门
2小时
县级卫生 行政部门
国务院
1小 时
2小时
立即报告
省级人民政府
2小时
市级人民政府
2小时
县级人民政府
2小时
属地卫生行 政部门指定
的专业机构
电举 话报
报告方式、时限
•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责任报告单 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 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 专业机构报告, 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 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 数据库。
分级判定标准:
较大( Ⅲ级)6
(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含100 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分级判定标准:
较大( Ⅲ级)7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 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分级判定标准:
较大( Ⅲ级)8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例;或死 亡4人以下(含4人);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4 人以下(含4人)的。
分级判定标准:
一般( Ⅳ级)2
(2)霍乱在一个镇、街道范围内爆发,1 周内发病9例以下(含9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