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犯罪侦查分析论文

洗钱犯罪侦查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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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犯罪侦查分析论文

一、刑法中对洗钱罪的构成要件的严格限定,增加了侦查认定洗钱犯罪的难度

刑法第192条中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恐怖活动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控制洗钱犯罪若干对策研究产生的收益。

上述规定对本罪构成要件的要求过于简单、严格,使侦查机关对洗钱犯罪行为的认定,存在较大困难。首先,从刑法对洗钱犯罪的上述规定,明知为的句式看,刑法将洗钱罪的罪过心理限定为故意,并且要求洗钱者必须明知是毒品犯罪,走私犯罪等违法所得及其产生收益为掩饰和隐瞒这些收益而进行的清洗活动,才构成犯罪。这种规定排除了间接故意构成本罪的可能,也就是说,洗钱犯罪只能是直接故意犯罪,间接故意不构成犯罪,更排除了过失行为构成本罪的可能性。同时,条文中用了为这一范式表明了该行为是有目的行为,实际上将洗钱确定为目的性犯罪,这种规定客观上增加了侦查部门打击洗钱犯罪的难度。如:一行为人,为了挽救濒临倒闭的公司,而接受毒品犯罪分子以毒赃对其公司投资的行为;还有,一行为人明知毒品犯罪分子赠予的资金为毒赃而予以接受,上述两种行为,主观上都不是为了掩饰和隐瞒毒品犯罪的收入,但客观上造成了清洗毒赃的后果,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上述两种行为不宜认定为洗钱犯罪;其次,对明知的对象刑法规定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走私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必须明确地知道其所掩饰和隐瞒的是上述四种犯罪中的一种或多种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才构成犯罪。

在经济快速发展,犯罪形态多样化、复杂化的今天,毒品犯罪、走私犯罪等犯罪活动常常和其他犯罪活动相互交融,要使行为人明知其所经手的或者在某一银行帐户内存入的或者投资到某一商业活动中的资金来源是某项特定的犯罪所得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庞大的犯罪集团的洗钱犯罪网络来说,要弄清其具体资金的非法性质和来源更是难上加难,为了达到追究洗钱分子责任的目的,侦查机关必须提供证据证明犯罪分子明确地知道其所清洗的财产来自特定类型的四种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这在实践中是很难做到的。

二、洗钱手段的隐蔽性、复杂性、专业性

洗钱行为是掩饰犯罪所得黑钱的犯罪来源,并将其清洗的行为”在我国,现阶段采取的清洗黑钱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通过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洗钱、通过地下钱庄进行洗钱、利用专业人员洗钱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是资金流转主要渠道,因此犯罪分子千方百计利用金融机构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利用地下钱庄进行洗钱是跨境洗钱者常用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中间环节较为简单、方便、快捷,并且缺乏金融管理部门的有效监督,获得了洗钱犯罪分子的青睐。同时,一些犯罪集团利用拥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专业的人员,例如律师、会计师、金融顾问等进行洗钱活动。由于专业人员的介入,洗钱行为更加隐蔽,洗钱的方式更加复杂,洗钱犯罪侦查部门的查处工作更加艰难。

三、洗钱犯罪侦查部门和上游犯罪侦查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尚未理顺,使洗钱犯罪的查处存在一定的困难

洗钱犯罪是处置赃款、赃物的一种犯罪类型,是上游犯罪的后续,洗钱者的目的就是通过洗钱消灭上游犯罪产生收益的犯罪线索和证据,使之披上合法的外衣,而洗钱犯罪与其上游犯罪紧密联系的特征,以及上游犯罪不同的管辖分工,造成查处时难以操作。目前,我国的洗钱犯罪侦查部门和洗钱的上游犯罪侦查部门之间协作关系尚未理顺,在办理有关案件时各自为战,削弱了对洗钱犯罪的查处力度。自1998年我国公安部成立了经济犯罪侦查局以后,全国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就开始承担着打击经济犯罪任务,虽然洗钱罪多数情况属公安经侦部门,但其上游犯罪却分属不同的部门管辖,如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和恐怖活动罪由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毒品犯罪由公安机关缉毒部门管辖,走私犯罪由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管辖。各部门一般都主要关注本单位所负责的那部分罪名,在侦查过程中,即使发现有洗钱行为,也会将洗钱行为看作上游犯罪的延续而进行追赃,也往往不会主动移交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由于洗钱行为的隐蔽性、复杂性、专业性强等特征,没有具有专门反洗钱的经侦部门的参与是很难顺利查清的。根据洗钱犯罪的性质和有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洗钱犯罪案件的案源有相当部分是依靠对上游犯罪的查处时发现的,如果上游犯罪的侦查部门不主动提供案源,就会使得相当多的洗钱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其赃款得到保全;另外,即使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从其它渠道发现洗钱的犯罪线索,为了查明案情,必须先查清其上游犯

罪性质,也离不开上游犯罪侦查部门的协助和配合。

四、洗钱犯罪属无明显受害者的犯罪

侦查部门难以主动发现案源洗钱犯罪与其他经济犯罪,如票据诈骗、合同诈骗等具有明显的不同之处是洗钱犯罪属无明显的受害者,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同时也侵犯了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活动。但是,短时间内洗钱对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不利影响不明显,甚至他们通过金融操作或提供金融服务,还可以从中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就难以有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在现实中,侦查机关在查处洗钱案件时,大多数都是依靠金融机构提供情报信息去发现洗钱案件线索的。因此,如果没有金融机构及其从业务人员的积极配合,就会有很大一部分的洗钱案件无法被发现和查处。另外,我国目前对洗钱行为的完整的!有效的监控机制尚未形成,大量的洗钱行为如果不和上游犯罪明显结合在一起,司法机关根本无法主动介入,即使查处,也多是司法机关在追赃的过程中发现,无法有效地遏止非法洗钱的源头和对洗钱的相关组织或机构进行打击。

五、由于洗钱行为赃款流向的复杂性和隐蔽性,追查洗钱行为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相当困难洗钱分子为了逃避侦查,总是千方百计地掩饰和隐蔽其上游犯罪的非法所得及其收益。实践中,洗钱分子不但会利用金融机构等媒介频繁地对赃款进行转移来搅乱侦查视线,同时还会将赃款转换成为固定资产,或与其他合法的资金相融合,这就增加了侦查机关查获、识别赃款的难度。根据我国刑法第64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然而,对于混合于赃款中的其他合法财产是否能够予以没收却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而按照我国刑法对洗钱犯罪的没收的规定超出了传统上的直接没收的观念,采用了与《联合国禁毒公约》相适应的间接没收措施,即除了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包括违法收益,但是,若犯罪分子将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的收益和其他合法的财产多次融合,侦查机关识别、认定赃款、赃物难度是非常大的,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侦查机关负有对刑事案件举证责任的规定,侦查机关为查明赃款的性质往往会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收效甚微,这对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是非常不利的。

关于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20210213110839)

关于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 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中国执业律师XX.XX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w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在与贵司的多轮磋商中,我们和贵司确定了本次尽职调查的工作范围,并以的形式确定下来(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范围)。 根据本案的工作范围,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w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查;与w公司相关负责人谈话、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资料等方式,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得到的承诺为: 1、w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 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接受我们谈话的相关负责人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 4、w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5、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诺是不合 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诺和我们采集到的资料与信息,根据现行有效

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根据w公司提供的文件, 根据我们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一、w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略) 2、w公司历次变更情况(略) (详情见附件三:w公司变更详细) 3、w公司实际控制人(略) 二、w公司隐名投资风险 外国人某某通过中国自然人投资于w公司的行为属于隐 名投资行为。尽职调查报告。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中国自然人为“显名股东”。 1、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 证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 (2)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 (3)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 这里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得并被公司认可,既可以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上担任了执行职务的董事,实际行使了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记载了隐名股东的实际股东身份,亦可以表现为显名股东的决策均得到了隐名股东的同意或认可等。

当前洗钱行为的主要方式及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当前洗钱行为的主要方式及反洗钱工作的 开展 洗钱,是指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交易、转移、转换等各种方式加以合法化,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通俗的说,就是将“黑钱”清洗为“白钱”的犯罪行为。另外,国际上被纳入洗钱的还有:把合法资金变成黑钱用于非法用途;把一种合法资金变成另一种表面也合法的资金以侵占;把合法收入通过洗钱以逃避监管和税收。洗钱犯罪不仅影响到一国的政治、社会、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与信誉,也威胁到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打击洗钱犯罪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目前,全世界各国纷纷成立反洗钱机构,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反洗钱活动的合法地位和权威性,规范反洗钱活动。同时,为加大反洗钱的力度,国际社会反洗钱合作日益紧密,成立国际性和区域性反洗钱小组,联合打击洗钱犯罪。 近年来,我国日趋重视和加快了反洗钱的法制建设和反洗钱检查、打击的力度。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在其第四条首次将洗钱活动规定为犯罪。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191条,又明确增设了洗钱罪。XX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从根本上否定了利用匿名账户进行洗钱的合法性。XX

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颁布了主要针对金融系统反洗钱工作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从而初步构建了一个以反洗钱刑事法律为基点、以金融机构反洗钱法规为重心、其他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反洗钱法律体系。然而,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变,洗钱的方法和途径发生了变化,洗钱手法日趋复杂化、专业化,手段也更加隐蔽,技术更加先进。面对新的形势,我国当前的反洗钱的立法尚存在诸多缺陷,技术手段严重滞后于工作需要,严重制约基层央行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一、目前我国洗钱的主要方式 在一般人眼里,“洗钱”一直与黄赌毒、走私、贩卖军火等行径联系在一起,而时下我国的洗钱犯罪活动主要是把“自产”的黑钱洗白和资金外逃。有报道说,每年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中都有一、二百亿美元的“误差和遗漏”,表明我国已有大量的资金外流。有关专家也曾对中国洗钱数量作过评估,认为每年的洗钱规模不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大体上相当于中国经济总量的2%左右。另有报道说,国内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2,000亿元人民币中,走私收入约为700亿元,官员腐败收入超过300亿元,剩下最大一块竟然是一些洗“白”为“黑”的合法收入,即外资企业出于避税的目的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境外。那么,洗钱是怎样完成的?

反洗钱题目和答案

反洗钱题目和答案 一、 1、身份资料和交易纪录保存内容应真实。。。对 2、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走私是洗钱活动的常见表现形式对 3、证券期货业机构在办理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他人办理业务时,要求。。。。复印件。对 4、洗钱犯罪侵害的客体是我国金融管理秩序。对 5、中国的《反洗钱法》,既是一部反洗钱组织法,也是一部反洗钱行为法对 6、金融机构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结论。对 7、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领域中。。。程度错 8、上游犯罪分子“自洗钱”指的是上游犯罪分子利用自身开立的账户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对3 9、客户身份识别流程中的“留存”等同于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纪录中的“保存”。错 10、为了便于反洗钱工作资料。。。。。。规范化管理()对 11、根据《刑法》规定,个人犯洗钱罪的,最高可以洗钱数额20%的罚金。错 12、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依据《》(2号),。。。工作原则对 13、对洗钱犯罪“明知”。。。。综合分析对 14、客户身份识别中识别“”是指所有从事交易活动的客户。错 15、各国对各类洗钱行为都规定了相同的罪名。错 16、上游犯罪各国认定存在差异,源于各经济体对于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和政策取舍。对 17、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资金监测。对 18、FATF创始国包括西方七国在内的15个国家以及欧盟欧洲委员会对 19、中国否认上游犯罪主体可以构成洗钱犯罪主体。对 20、客户身份识别的“差异性”是指。。。分配资源。对 21、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必须利用计算机系统等手段辅助完成部分初评工作。错 22、为了便于反洗钱工作资料的及时调取和更新,。。。。。。规范化管理()错 23、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领域中的有效性指的是。。。。。程度。错 24、埃格蒙特集团是。。。。银行业协会。错 25、随着洗钱犯罪的集团化。。。。扩大。对 26、证券期货业机构只需在开户、变更信息、存取款支取、销户环节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错 27、根据《刑法》规定,个人犯洗钱罪的,最高可处于洗钱数额20%的罚金。错 28、与洗钱行为不同,洗钱。。。的界定。对 29、客户身份识别的留存目的只是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真实。错 30、在我国,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法律制度的强制性要求,是反洗钱义务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对 31、反洗钱的目标就是洗钱刑事犯罪化。错 32、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思考直接确定代理机构确认的客户风险等级。错 33、根据《刑法》规定,个人犯洗钱罪的,最高可判20年有期徒刑。错 34、根据《刑法》规定,个人犯洗钱罪的,最高可处洗钱数额20%的罚金。错 35、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任何决议都需要得到所有成员的一致同意。对 36、2003年6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扩展、。。。。上游犯罪。错 37、在我国,法人机构无法构成洗钱罪的犯罪主体。错

银行反洗钱调研报告

银行反洗钱调研报告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促进工行发展的保证。结合工行天平架支行实际,工行广州南湖支行,现将这半年的反洗钱工作,存在问题,及相应的对策做出汇报: 一,存在的问题 (一) 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足 1,认识不足:由于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不足;部分网点认为反洗钱是人民银行的事,与己无关,一些网点既设有健全的制度,也末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对他们而言可有可无;2,利益相关者,对反洗钱工作不支持:政府相关部门,因为引资心切,对加强大额资金的流入管理不理解,不积极配合;一些网点,从自身利益出发,认为建立反洗钱体系要增加成本投入,在同业竞争中丢失客户,从而放弃执行反洗钱的义务;;3,部分网点认为洗钱是多在市区,城乡结合部没人洗钱,但天平架支行的地理区位是最特别的,高尚住宅区林立于城乡结合部,特殊业务较多,因此反洗钱工作也更为复杂,严峻 (二)缺乏反洗钱专门人才,分析甄别难 作为新晋一线柜面员工,其实每天的工作都与反洗钱相关,可是只是听网点员工,偶尔提到业务合规,要注意可疑交易,具体的判别能力,并没有做过相应的培训。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一项新的职能,由

于各种条件限制,当前工行反洗钱专门人才十分缺乏,反洗钱岗位人员大都是兼职人员,反洗钱的知识及业务技能欠缺,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不能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 (三)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未认真落实 工行天平架支行一线员工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核对并登记的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对客户的其他情况都没有相关的记录记载,就是已登记的客户身份证号还存在记录模糊、不完整;业务办理时,各种操作也只是为了应付各类检查等现象。分析原因认为客户都是自己的熟人或朋友,不会参与洗钱,为挽留客户,放松了对部分客户的身份识别,只登记了身份证明文件的编号,对大额的资金往来,根据现金管理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反洗钱素质不高 工行天平架员工反洗钱素质较低,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反洗钱相关操作流程及法规学习不够,与当前反洗钱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线人员对反洗钱知识了解甚微,对有关的反洗钱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练,在日常工作中,难以有效识别可疑交易。另外,过于重企业经营效益,轻员工反洗钱培训,造成一线人员反洗钱知识欠缺。 二,对策与建议 (一)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识别和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是反洗钱的重要内容,天平架每一个

建筑公司尽职调查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表 2、企业股东构成、出资方式及股权变动情况 3、经营者素质情况: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简历 法人代表xxx,男,汉族,1956年12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住址:x。学历:大专,职称: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职务:x司董事长、党委书记、x党代会代表、政协常委、x 4、企业机构设置及管理团队构成简介 该公司实行董事会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总经办,财务部、工程技术部等部门,从业人员1856人,年均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3千多人,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员326人,有资质的一级建造师15人,二级建造师23人。建筑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5%。 5、企业沿革及关联公司状况 是由3家有30年历史的国有建筑企业,通过改制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房屋建筑总承包

施工企业。 6、硬件设施及规模 600平方米的房产,房产证。 7、企业购买商业保险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责任险、财产险等】 施工人员及行政人员基本都办理了商业保险。 8、企业征信及个人征信查阅情况,一年内有无诉讼情况,有诉讼记录的目前状态如何; 无不良记录 9、企业评级及商誉评价 湖北银企评信咨询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0日将该企业的资信等级评为AAA-级,有效期:一年;并颁发《资信等级证书》;2011年12月,武汉企业信用管理服务中心将该企业评为:AAA级别;2012年9月10日中国信用建设促进委员会、全国市场信用共建联盟及武汉市企业信用管理中心将该企业评级为:AAA; 10、其他【注:特殊行业的许可、相关资质等】 《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03,基本开户行:,账号:;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经营情况介绍【重点介绍】 1、行业发展情况 建筑行业与房地产行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不等同于房地产行业,属于建筑类,国家和地方的大规模建设不会停止,还会有较大规模的展开,特别是今年2季度以来,国家为了摆脱一季度经济低迷的困境,城镇化进程加快,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各地的基础建设又在迅速展开,特别是武汉等中西部城市,大小数万工地在施工,这种情形估计还会持续10年以上。 2、企业经营模式及主要产品特色的详细介绍,所处地位及市场竞争力; xx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由三家有三十年历史的国有建筑施工企业,通过改制组建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壹级房屋建筑总承包施工企业。可承担四十层以下的、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40米以下的构造物、钢结构制作安装、装饰装修、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桩基基础等工程施工企业。

2017年反洗钱试题题库答案

1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预防、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对) 2.在我国,上游犯罪主体不可以构成洗钱犯罪主体。(错) 3.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应当及时向检察机关报告。(对) 4.完善、有效的内控控制制度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绝对的保障。(错) 5.在我国,单位不可以构成洗钱犯罪主体。 6.客户身份识别的完整流程包括了解、核对、留存三个环节。(错)) 7.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禁止义务主体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并不得为匿名或假名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对) 8.金融机构应当不定期对反洗钱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回顾与评估。(错) 9.所有洗钱行为都有放置、离析、融合三个阶段,并且需要严格遵循三个阶段的递进顺序。(对) 10.当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时,金融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对) 11.按照《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发现涉恐资金交易应只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错) 11洗钱的主要预防措施只包括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是洗钱的预防措施。(错)122003年6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扩展、充实并强化了有关反洗钱措施,出台了2003年版《四十项建议》,将税务犯罪列为洗钱的上游犯罪。(错) 13反洗钱的核心问题和基础工作是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建设。(错) 14金融机构仅管理层对反洗钱内部控制负有责任。(错) 15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防范非法集资义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风险,按《“红、黄、蓝”牌处罚制度(2017版)》属于黄牌事项。(对) 16原则上保险公司将车险核损、核赔权授予修理单位等非本公司系统内的机构或人员是合规的。(对) 二、单选题 1.银行机构应当根据客户或者账户的风险等级,定期审核本机构保存的客户基本信息,对本机构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或账户,至少每(B)进行一次审核。 A.季度 B.半年 C.一年 D.两年 2.建立完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必要性不包括(D) A.符合依法经营内在需要 B.符合接受外部监管要求 C.是金融业安全的保障基础 D.是参与国际竞争的唯一要求 3.(C)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金融业《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方法指引:高级原则和程序》,将风险为本的理念引入反洗钱工作。 A.2003年

银行反洗钱调查报告

银行反洗钱调查报告 随着金融交易平台越来越多,新型洗钱犯罪的手法也层出不穷。作为一线临柜人员,我们深知反洗钱的重要性,那么怎么把好这关呢?我将结合日常工作谈谈如何进展反洗钱工作。 网银、手机银行等业务的推出,使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对资金方便的操作,而利用互联网和手机操控业务的前提是银行有账户。那我们该如何把关:对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必须实名制且出具有效证件,核对客户的有效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且进行联网核查,登记客户身份的基本信息,留存有效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开立单位账户的,须按照《账户管理办法》出具相关证件,对其真伪进行识别,保留复印件。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最少5年。为上诉账户开立网上银行需要注意: 1.个人网银必须是本人带有效证件办理;单位网银最好是法人亲自来办,如果代理人来办理应该出具授权书。 2.需要核对账户信息与客户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 3.提示客户网银尽量本人使用,必要时可要求客户在开户申请书上注明并签字 4.核实客户提供的手机号是否为本人使用 5.一定要询问客户是否设置交易限额,尽到告知义务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人们闲置的资金存储在银行所获得的利息已经不能满足他们价值期望,所以网络又滋生出一种

P2P投资理财平台,打着高收益低风险的口号正进入老百姓的生活。虽然这是一种低门槛,易操作的平台。而在借款人和贷款人发布信息时,他们的身份信息只是通过网络来认证料,这样难以进行有效的身份识别,这样一些不法分子会一人注册多个账户进行洗钱交易,容易引发非法集资、诈骗等洗钱犯罪。它还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制,这种网络借贷平台缺乏进行交易记录保存和上报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义务约束,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新的洗钱通道。 支付宝,大家很熟悉,它通过第三方支付,其最大的特点就是用户的虚拟账户可以和任意一家签约银行账户相关联,买方只需要通过虚拟账户可以转移资金。但是这样一来原本我们银行可以全程掌握的交易过程被屏蔽了,我们无法识别客户的资金流向,这样一些不法分子会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融资、诈骗、信用卡套现等犯罪活动。 我们一线员工要树立反洗钱的意识,注重学习,掌握反洗钱的技能,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打击洗钱活动。认真做好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我们还要组织下乡宣传增强民众的反洗钱意识。我们可以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图片,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开展《反洗钱法》宣传。告诫民众天上不会掉馅饼。

有限责任公司尽职调查报告模板(全)

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有关××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aa股份有限公司(“aa” )的委托,基于aa和××的股东于××年××月××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第××条和第××条的安排,在本所尽职调查律师提交给××公司的尽职调查清单中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 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所” 指××律师事务所。 “本报告” 指由××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关于××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 “××公司“ 指××公司,一家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bbbbbbbbbb。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与××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方法与限制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向××公司询证; 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 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本报告基于下述假设: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所有××公司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做出的)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 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根据本所与贵公司签署之委托合同的约定,按照贵公司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 本报告所给出的法律意见与建议,是以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为依据的。本报告的结构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以及对关键问题的摘要;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九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由××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文本。 (一)××公司的设立与存续 1.1 ××公司的设立 1.1.1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公司于××年××月××日设立时,其申请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形式出资比例 ××××××万货币××% ××××××万货币××% ××××××万货币××% 合计×××万100% 1.1.2 ××公司的出资和验资 根据××公司最新营业执照,其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缴××万元)。 1.根据淄博科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淄科信所验字

反洗钱

反洗钱与我 镇盛信用社潘飞燕 反洗钱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作为普通居民,反洗钱距离普通我们究竟有多远?一些公民常见的反应是“不清楚什么是洗钱”、“看了感觉与自己无关”,但实际上,普通人的漠视,很可能就会纵容洗钱的犯罪行为发生在身边。通过反洗钱截断犯罪活动的资金融通渠道,摧毁犯罪分子的经济基础,是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健康稳定的有效手段。 首先,我们必须清楚了解何为反洗钱。 反洗钱,顾名思义是相对于洗钱而言,既然如此,什么是洗钱呢?洗钱是指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交易、转移、转换等各种方式合法化,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洗钱行为一般分为三个阶段:放置阶段,即把非法资金投入经济体系,主要是金融机构;离析阶段,即通过复杂的交易,使资金来源和性质变得模糊,非法资金性质得以掩饰;归并阶段,即被清洗资金以所谓合法的形式加以使用。目前,常见的洗钱途径广泛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各种领域。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反洗钱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的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活动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反洗钱对维护金 融体系稳健运行,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竞争,打击腐败等经济犯 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次,我们为何要反洗钱? 洗钱是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不仅破坏经济活动公平正义原则,破坏市场经济有序竞争,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和正常运行, 威胁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而且洗钱活动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贪污腐败和偷税漏税等严重刑事犯罪相联系,已对一个国家 1

反洗钱调查报告

反洗钱调查报告 随着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日趋成熟,反洗钱工作也愈发显得重要和艰巨,做好反洗钱工作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促进农信社发展的保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的相继颁布实施,我们五华区农村信用社对于反洗钱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钱内控制度,明确了内部反洗钱操作流程。但由于反洗钱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无论是工作力度、实效,还是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都未达到有关要求,亟待有效提高。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农信社在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存在问题 1、反洗钱工作思想认识不深刻。思想认识是制约我们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质量提高的关键因素。虽然反洗钱工作已开展多年,联社也对反洗钱工作做了大量培训,大家仍总是觉得反洗钱工作距离自己还很遥远。在实际工作中多数职工不熟知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业务处理随意性较强,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 2、反洗钱工作还远未深入人心,宣传力度不够。反洗钱工作的艰巨性,决定了加强力度宣传相关知识的必要性。由于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三农”,而三农服务的主体恰恰是一些相关金融知识比较欠缺的人群。因此表现在客户基本不知道洗钱为何物,更谈不上了解或熟悉反洗钱的相关洗钱工作的开展。 3、农信社存在“重现金支出管理、轻现金收入和大额转账业务管理”的现象,市、县上级部门虽制订了相关审批办法,但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只能报报可疑,并且上级相关人员无法现场审核交易的真实性,只得放任自流,致使审批监督流于形式。 4、未详细制定内部反洗钱工作具体操作细则和激励约束办法,未将反洗钱工作纳入部门、员工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由于信用社机构人力资源不足,人员配备本身不是很充裕,而营业员面对的客户

公司尽职调查报告

公司尽职调查报告 优势行业是指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国家政策也支持、市 场成长空间又很巨大的行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尽职调查报告,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司尽职调查报告:上xc 汇盛律师事务所接受贵 司委托,指派中国执业律师XX.XX对某有限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在与贵司的多轮磋商中,我们和贵司确定了本次尽职调 查的工作范围,并以《委托合同书》的形式确定下来。 根据本案的工作范围,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 W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与W公司相关负责人谈 话、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资料等方式,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得到的承诺为: 1、W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 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 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 、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接受我们谈话的相关负责人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虚 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 4、W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5、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诺是不合 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诺和我们采集到的资料与信息,根据现行有效的中

国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根据W 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们指派律师 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1、基本信息 2、W公司历次变更情况(略) 3、W公司实际控制人 外国人某某通过中国自然人投资于W公司的行为属于隐 名投资行为。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中国自然人为“显名股东” 。 1、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证 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 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这里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得并被公司认可,既可以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上担任了执行职务的董事,实际行使了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记载了隐名股东的实际股东身份,亦可以表现为显名股东的决策均得到了隐名股东的 同意或 认可等 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外国投资者采用隐名投资的方式规避市场准入的行为则亦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保险业反洗钱调研报告

关于对保险公司现阶段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和思考 根据《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同属于金融机构的保险公司应当依照规定,在反洗钱工作中承担和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负责。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同样具有相同的应尽义务。 在反洗钱工作实务操作中,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反洗钱工作牵头部门为合规部,为落实各项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明晰定义,负责根据本机构具体情况建立内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细化规则,将反洗钱制度融入到公司承保、变更、理赔等日常营运规则中,以便一线操作人员对风险控制点有更为清晰地把握。作为保险公司其中控制风险的重要部门之一的业管部,在反洗钱监控方面,也是在遵循法制法规和管理办法等指引下,在公司完善的反洗钱监控制度中不遗余力地执行着各项反洗钱监控措施。业管部在反洗钱工作方面的基本职责是:确保业管程序包含反洗钱要求,通过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这些程序要求来确保保险营销员和其他渠道销售人员取得客户身份的相关信息,检查获得的客户信息的一致性,并要求客户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认其身份。向反洗钱负责部门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所配合反洗钱监控工作主要体现在:对公司反洗钱政策的执行针对《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公司反洗钱牵头部门负责及时作出反应,拟定完整的公司层面的反洗钱政策,并随着中国人民银行的最新指引、细则和办法的出台,不断及时更新和完善。该政策对公司在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报告机制、信息记录保存、为公司员工和保险营销员提供反洗钱培训,并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指引,对公司实际操作层面落实反洗钱工作提供有效措施。同时,反洗钱牵头部门负责督促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控制 客户身份识别,也称“了解你的客户”或者“客户尽职调查”,是指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采取相应措施,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了解和关注客户的职业情况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受益人等。 保险公司业管部作为客户审核的重要关口之一,在各类新单业管过程中严格按照反洗钱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符合标准的客户作出身份识别制度的控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发布的函件,对《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保险费”定义——“保险费金额 依照客户按照保险合同应缴纳的所有保费来计算,既包括客户已缴纳的保费,又包括客户应缴纳但实际尚未缴纳的保费”。公司在审核投保客户身份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1.对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的标准明确分类: ①若为自动转账方式支付保险费,则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0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②若为现金方式支付保险费,则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a.首期以现金方式支付保险费,且没有递交续期保费自动转账授权声明,则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b.首期以现金方式支付保险费,但同时递交续期保费自动转账授权声明,则按照自动转账支付保险费处理,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0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③若选择终身交费产品,在投保时均要提供客户身份证明复印件。

完整word版,反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

XXXXXXXXXXXXXXXXXXX银行 关于反洗钱风险自评估的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XX支行: 根据人行XX中心支行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XXX支行关于转发<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银 XXXX[2014]373)文件的要求,XXXXX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认真开展本单位的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在自评过程中,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行反洗钱组织机构设立情况、反洗钱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客户身份识别情况、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反洗钱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等方面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综合自评。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小组 为确保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顺利开展,保证相关工作质量。我行成立了反洗钱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行长XXX为组长,XXXX为副组长,XXX、XXX、XXX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副组长XXX负责。工作小组负责制订自评估工作方案,明确本次自评估工作的目标与要求,以及具体实施的时间与步骤,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自评估工作,并对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二、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执行情况 1、反洗钱内控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自开展反洗钱工作以来,我行一直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不断完善反洗钱的内控制度,随着内控制度的不断健全,一线员工对

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严格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2、认真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我行在客户开户时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各类证件的真实性、完整并进行了核对和登记,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核对登记。 3、认真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反洗钱意识。 我行将反洗钱宣传作为日常工作长期开展,为防范金融诈骗活动,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我行摆放反洗钱案例精选、反洗钱知识答疑等宣传册页,并在日常业务中对客户进行反洗钱风险提示。 4、反洗钱风险培训情况。 我行定期组织对人员进行培训,交流反洗钱工作的操作技术和方法,提高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反洗钱意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今年上半年,我行共有8名人员报名参加中国反洗钱中心的在线培训,截止至6月末,全部通过反洗钱中心在线考核认证。 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反洗钱信息安全 我行按照规定坚决对反洗钱信息予以保密。未出现泄露在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违法行为,也并未出现泄露可疑交易报告或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报告及行政执 行机关打击洗钱活动等有关的工作信息的违法行为。在反洗钱信息保密工作中,我行均能守法守规。

公司尽职调查报告.doc

公司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尽责中的尽字意思是:全力做出,竭力做到最好职:职责责:负责尽职尽责: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完成自己的职责和对其负责。下面有整理的公司尽职调查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关于北京***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致:***先生 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先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信调查事宜出具关于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信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本调查报告)。 重要声明: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现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调查报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基于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调查报告。 (二)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已对****公司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并已对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调查报告所需的文件进行了审慎审阅。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主体资格、公司的章程、公司的股东及股本结构、公司的财务和税务、公司的诉讼与仲裁。本所律师保证在本调查报告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其已提供本所律师为出具本调查报告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复印材料;其所提供资料上的签字/或印章均真实、有效;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其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四)本所律师仅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其资信情况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涉及有关财务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等非本所律师专业事项。 (五)本调查报告仅供***先生在本次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先生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将本调查报告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

最新反洗钱培训资料

反洗钱培训资料 1月 一、定义 洗钱,是指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形式合法化的行为。 二、反洗钱系列法规出台的背景 1、洗钱犯罪呈多发状态,金融机构成为犯罪分子洗钱的重要目标; 2、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立法层次及法律效力较低,无法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行为; 3、国际公约对我国反洗钱立法的重要影响。 2月 三、反洗钱立法现状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修正案(三)、(六)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2006年《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2006年《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2007年《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2007年《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2007年《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 (1)《刑法》对洗钱罪的界定 ?1997年刑法191条规定了洗钱罪,但是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很窄。 ?2001年刑法修正案(三)将恐怖活动犯罪增加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界定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 此次刑法关于“洗钱”的概念也被后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所沿用,两部法律在对“洗钱”的界定上实现了统一。 3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其配套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首次将基金管理公司纳入到反洗钱的义务主体范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的义务并非由反洗钱法新创设,实际上,《证券法》、《基金法》、《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对于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资料、账户信息以及交易纪录的保存制度都分别进行了规定,反洗钱法和相应的配套法规只是从反洗钱的角度将这些制度体系化,系统规定了上述内容;同时,为有效打击洗钱活动,增加了基金管理公司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 另一方面,基金管理公司严格履行有关反洗钱义务,能够有效地防御操作风险、道德风险、法律风险等各类风险,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对基金管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具有重大的意义。

关于反洗钱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调研的报告

太平人寿吉林分公司关于开展反洗钱 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调研报告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根据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开展反洗钱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调研的通知》中相关工作要求,太平人寿吉林分公司总经理室成员高度重视,确定此项工作由企划部负责人即反洗钱部门负责人主抓此项工作,分公司合规岗兼反洗钱岗具体负责,召集一线柜面人员召开沟通协调会,充分听取一线人员的意见,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相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一)大额交易报告执行细则 1、太平人寿吉林分公司的大额交易由总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上报。分公司负责对各业务相关部门及下属中支的大额交易数据进行核对。执行细则如下:总公司风险管理部当日将发现的大额交易数据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到各分公司企划部反洗钱联络人,分公司企划部将大额交易的数据发送到分公司运营部反洗钱联络人进行确认,确认交易情况与交易信息是否属实后,在 1 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形式将结果通知总公司风险管理部。 2、大额交易发生后5 个工作日内,由太平人寿总公司风险管理部,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在此次调研中,有观点认为,保费缴纳和保险金支付都通过银行账户进行,因此由开户银行统一监测和报告保险业大额支付交易,可避免重复报告。但目前银行业采用统一的大额交易标准,而各种寿险产品价格差异较大,缴费方式灵话,不宜简单地对大额报告金额标准作单一规定。目前,保险监管机构每年公布重大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情况,可在此基础上对容易被洗钱者利用的几类险种有针对性地制定大额标准,包括趸缴大额和短期期缴大额两种,并由保险公司向金融情报中心进行报告。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前进,之前制定的大额交易报告标准对于目前实施不利的。保险公司大额交易报告标准是以总保费来计算的,如果按照年缴保费2万元计算,缴费期间为20年,那么就达到了大额交易报告的标准,但以目前

反洗钱分析报告

2011年中期反洗钱工作风险分析 根据部门工作安排,总结反洗钱岗位2011年上半年工作实际,对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或潜在的风险进行浅析,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度建设与组织建设情况 (一)制度建设方面 自2006年以来,反洗“钱一法四规”先后发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规定,公司对各分支机构提出了关于健全反洗钱内部规章的要求,但一些单位对反洗钱工作仍不够重视,存在未建立健全制度或者简单照搬照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情况,没有操作性,报备不及时;同时存在职责不落实、工作流于非形式的情况,没有真正理解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危害性。 (二)组织建设方面 随着公司的发展与壮大,每年都会有部分分支机构负责人调整、轮换,按照反洗钱法规要求,应负责人调整后应及时向所在地人民银行报备反洗负责人、领导小组、部门职责变更情况,经了解,仍有部分分支机构存在不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责、报备不及时等情况。 二、反洗钱制度执行情况 (一)身份识别与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资料保存 个别营业部在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上,工作简单机械,依赖于系统对身份证件的验证,对其他信息的要求存在不实情况,复核流于形式,缺少分析的过程。 来源网络

案例:2011年调取某营业部客户档案,发现客户身份信息健全、身份证无不确定情形,客户职业为“事业单位工作”,工资是月1万元以上,分析客户所在地收入分配水平,存在收入与职业不相匹配的疑点,但柜员在复核时没有进行分析、提出质疑,工作存在不认真、不负责。 (二)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报告方面 各单位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完全依赖于公司反洗钱监测系统的监测,对于系统外、工作中的一些潜在风险不够重视。 案例分析:2010年某营业部某客户开户后频繁大量转入大额资金,资金交易明显符合反洗钱报告特征,调取该客户交易数据,发现多次当日大额转入当日转出情形,该营业部在执行大额报备规定的过程中,了解客户存在该类情况,但并未对该客户进行高风险关注,缺少基本的反洗钱意识和警惕性。 三、培训与宣传 按照人民银行和公司的要求,各分支机构于年初应制定反洗钱宣传和培训计划,并按公司下发通知开展宣传与培训工作,公司2011年5月下发通知要求,自5月17日至6月10日为反洗钱宣传期,宣传结束后各单位应天6月10日上报宝剑、培训工作总结,但截止6月末仍有个别单位未上报总结材料。 四、通过2011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发现各单位在反洗钱方面仍存在不足,对潜在风险够重视,对工作执行过于机械,没有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希望各单位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提高对反洗钱的重视,将反洗钱工作落实到实处。 来源网络

公司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RR集团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

目录 释义............................... 4. 第一部分尽职调查.......................... 5. 第一章公司的基本情况....................... 5. 一、RR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5) 二、控股及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 (19) 三、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四、诉讼或仲裁.................. 第二章土地、房产、商标、专利、资质的核查 一、公司土地和房产情况 二、公司其他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三、公司的商标、专利、资质等情况 四、公司相关资质、认证情况 第三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第四章治理结构、董监高、员工及社保情况 一、RR的组织架构 二、董、监、高基本情况 三、公司员工和社保缴纳情况第五章财务会计与税收 一、合并范围 二、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三、公司盈利情况. 四、现金流量情况.

五、税收情况..... 第六章业务与技术 (59) 一、....................... 公司业务基本情况 59 二、.................... 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59 三、......................... 行业经营模式 62 四、.......................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 63 五、.................... 各公司主要竞争优势对比 63 六、........................ 公司的经营模式 65 七、....................... 公司项目质量控制 67 八、....................... 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68 (26) 26 (27) 27 29 29 30 32 32 33 (36) 36 36 39 41 41 41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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