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

合集下载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推进我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且生产规模达到6万吨/年以上(含6万吨/年)的生产煤矿。

第三条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三级:即省一级、省二级、省三级。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60分及以上。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地面、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安全管理、地测防治水,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地面:5分系数为0.05;2.采煤:15分系数为0.15;3.掘进:15分系数为0.15;4.机电:15分系数为0.15;5.运输:15分系数为0.15;6.通风:15分系数为0.15;7.安全管理:5分系数为0.05;8.地测防治水:15分系数为0.15。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实现安全目标。

2. 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关系正常。

3.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4.无国家和行业明令禁止淘汰的采煤方法、设备;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

5. 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监控、瓦斯抽放和防灭火系统,并使用正常。

6.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7. 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得分计算办法:(1) 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2) 矿井自检与上级检查得分不一致时,按上级检查结果计算。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优选稿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优选稿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办法,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矿长、总工、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及安检科、工程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调度室、综采队、综掘队等各有关职能部室和各生产、辅助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和六个专业组,办公室设在xxx,xx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xxx、xxx、xxx等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

六个专业组分别是:采煤组、掘进组、机电运输组、通防组、安全、调度组和地面组。

各专业组组长由专业副矿长(或副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由各专业部室或采掘队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考核办公室有关成员在月度考核时应充实到各专业组协调开展工作,专业组组长及有关组成人员每月度调整一次)。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单位月度自检及各专业每周督查(一)单位月度自检为确保各专业实现动态达标,各基层单位必须坚持班组安全质量交接验收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三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单位自检,各类原始资料齐全、正规,并分类归并存档,每月组织自检情况要编制单位自检报告,于当月26日前报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自检报告内容应有以下几项:1.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的组织与评定情况,以及当月安全质量达标规划的完成情况。

2.自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

安全质量问题整改及复查情况。

对屡查屡出而又未能很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

3.安全质量达标工作的主要经验、教训。

4.制定下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具体规划和措施。

5.自检报告应以文字叙述为主,经单位主管审核签字视为有效。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背景煤矿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风险与隐患。

为了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质量,必须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考核评比奖罚办法,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管理。

奖励方式一等奖符合以下条件的煤矿可获得一等奖:1.实现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2.在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评定中,达到“先进单位”等级;3.年度内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超期未报告情况,没有违法规定。

获得一等奖的煤矿,可以获得政府财政给予的奖励资金。

二等奖符合以下条件的煤矿可获得二等奖:1.实现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2.在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评定中,达到“合格单位”等级;3.年度内没有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超期未报告情况不超过3次,无违法规定。

获得二等奖的煤矿,可以获得政府财政给予的奖励资金。

三等奖符合以下条件的煤矿可获得三等奖:1.实现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80%以上;2.在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评定中,达到“基本合格单位”等级;3.年度内没有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超期未报告情况不超过5次,没有重大问题。

获得三等奖的煤矿,可以获得政府财政给予的部分奖励资金。

惩罚方式第一类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煤矿,将被通报批评:1.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中达不到合格煤矿的标准;2.年度内发生一般以上安全事故;3.年度内安全生产事故超期未报告的次数超过5次;4.违反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的规定。

第二类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煤矿,将被暂停生产或整顿:1.年度内发生重特大事故;2.连续两年都被通报批评。

第三类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煤矿,将被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1.年度内发生三宗以上安全事故或一宗重大安全事故;2.连续三年未达到合格煤矿标准。

结论为了及时纠正不足,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恶性事件,必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2023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

2023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

2023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煤矿安全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在2023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中,将会对煤矿安全的质量进行评估,以便对煤矿进行奖励和处罚。

以下是该办法的具体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本办法旨在促进煤矿安全工作的质量提升,加强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考核评比,激励煤矿努力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工作。

第三条主要任务本办法的主要任务是制定科学、公正、有效的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以评估煤矿的安全质量,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奖励和处罚。

第四条考核评比机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组织和实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工作,并专门设立考核评比机构。

第二章评估指标第五条评估指标的确定评估指标应包括煤矿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培训教育、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等方面。

第六条评估指标的分值评估指标按重要程度给出不同的分值,重要程度高的指标给予更高的分值。

第七条评估指标的权重评估指标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权重,权重应反映评估指标的重要程度。

第八条评估指标的更新评估指标应根据煤矿安全工作的发展和变化进行定期更新,以确保评估指标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第三章评估方法第九条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方法应根据评估指标的性质和特点进行选择,可以采用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实地考察、文件审查等方法。

第十条评估方法的组织实施评估方法的组织实施应遵循专业、公正、严谨的原则,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十一条评估方法的结果分析评估方法的结果应进行全面分析,包括煤矿的安全优势和不足之处,为制定改进措施提供依据。

第四章奖励和处罚第十二条奖励方式根据评估结果,对安全质量优秀的煤矿给予表彰和奖励,可以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先进设备等。

第十三条处罚措施对安全质量不合格的煤矿给予处罚,可以包括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

第五章监督督导第十四条监督督导责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工作进行监督督导。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前言:煤矿安全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煤炭行业生产经营的重中之重。

为规范煤矿安全质量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

本文旨在全面解析该办法,促进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质量。

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办法旨在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升煤矿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依据《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合作煤矿等所有组织形式的煤矿。

第二章:考核评比指标体系2.1 安全生产管理2.1.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1.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2.1.3 安全培训教育完善2.1.4 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和执行情况2.1.5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2.2 安全设施设备2.2.1 通风设施2.2.2 排水设施2.2.3 瓦斯抽采设施2.2.4 防尘设备2.2.5 防火设施2.2.6 通信设备2.3 安全防护措施2.3.1 作业人员个人防护设备使用情况2.3.2 作业场所安全措施2.3.3 灭火器材配备和使用情况2.3.4 安全帽佩戴情况2.3.5 安全标识标牌设置情况第三章:考核评比流程3.1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年,按年度进行。

3.2 考核方式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比。

3.3 考核评比环节3.3.1 考核准备煤矿企业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整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3.2 考核自评煤矿企业对自身进行安全质量评估,填写自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3.3 考核组评审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自评材料进行评审,评出定量评价分数。

3.3.4 考核现场复核组织专家对煤矿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考核,评出定性评价等级。

3.3.5 综合评议将定量评价分数和定性评价等级综合计算,得出综合评比结果。

第四章:奖励和处罚4.1 奖励4.1.1 优秀煤矿称号综合评比结果排名前三的煤矿企业授予“优秀煤矿”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质量的管理,根据《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的安全质量评级和考核。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和考核的目的是全面评估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煤矿的安全质量,促进煤矿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评级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矿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设备和装备的状态、员工的安全文化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

第五条评级和考核结果将作为煤矿安全监管、投资决策和社会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二章评级标准第六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共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级、B级、C级、D级和E 级。

第七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的主要评估指标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二)安全设备和装备:包括矿井通风系统、防灭火设施、救生装备等方面;(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包括作业规程的实施情况、现场环境的整治等方面;(四)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培训的频次、培训内容的完整性等方面;(五)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包括事故报告、事故分析、救援处置等方面。

第八条对于每个评估指标,将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将累加得到煤矿的总评分。

第九条按照总评分的高低进行划分,评级等级的确定如下:A级:总评分在90分以上;B级:总评分在80-89分之间;C级:总评分在70-79分之间;D级:总评分在60-69分之间;E级:总评分在60分以下。

第三章评级程序第十条煤矿安全质量评估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评估周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评估实施前,煤矿企业需按照煤矿安全质量评估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质量评估采取现场检查、文件审核和访谈等方式进行,评估人员需按照评估标准和评分办法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评估结束后,评估人员将编制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向评估对象公示。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本单位所属矿井。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平均得分为9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一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一级的专业不低于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平均得分为8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二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二级的专业不低于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三级。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平均得分为70分及以上,且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六个专业中,没有不达标的专业。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六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计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15分系数0、152、掘进:15分系数0、153、机电:15分系数0、154、运输:15分系数0、155、通风:30分系数0、30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0、10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得分计算办法: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内各月度专业实际得分之与/12(个月)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与第五条被核准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务必具备以下条件:1、实现安全目标:矿井百万吨死亡率:一级:1、0以下;二级:1、3以下;三级:1、5以下。

凡是产量为100万吨以下的煤矿,要评定为一级矿井,年度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其百万吨死亡率可往前连续3年累计计算。

煤矿质量标准化奖罚制度模版

煤矿质量标准化奖罚制度模版

煤矿质量标准化奖罚制度模版一、煤矿质量标准化奖罚制度概述1. 为了提高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煤矿设备维护、生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

3. 本制度的实施目标是确保煤矿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化要求,提高煤炭品质,增强煤矿的市场竞争力。

二、煤矿质量标准化奖励细则1. 煤炭质量达标奖励a) 若每月煤炭产品的质量指标稳定达标,可给予奖励金额为当月产品销售额的2%。

b) 若连续三个月以上煤炭产品质量指标稳定达标,可给予额外奖励金额为当月产品销售额的1%。

c) 每季度根据年度质量考核情况,对质量达标突出贡献者,额外发放一次性奖励。

2. 设备维护规范奖励a) 若设备维护人员每月完成设备保养计划并提交维护报告,可给予奖励金额为当月基本工资的5%。

b) 若设备维护人员主动提出设备改进方案并实施,经验验证后效果明显,可给予额外奖励金额为当月基本工资的3%。

3. 生产过程标准化奖励a) 若生产组织人员每月按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过程,并取得良好效果,可给予奖励金额为当月基本工资的3%。

b) 若生产组织人员能够提出改进生产过程的方案,并经过实践验证效果明显,可给予额外奖励金额为当月基本工资的2%。

4. 安全管理优秀奖励a) 若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全面落实安全制度,加强隐患排查,并取得显著成果,可给予奖励金额为当月基本工资的4%。

b) 若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及时跟进事故隐患的整改,确保安全风险最小化,可给予额外奖励金额为当月基本工资的3%。

三、煤矿质量标准化惩罚细则1. 煤炭质量不达标惩罚a) 若煤炭产品质量指标出现单次不达标情况,需扣除当月产品销售额的2%作为罚款。

b) 若连续三个月以上煤炭产品质量指标不达标,需扣除当月产品销售额的5%作为罚款。

2. 设备维护不规范惩罚a) 若设备维护人员未按时维护设备并提交维护报告,需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作为罚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质量的管理,提高煤矿安全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煤矿的安全质量考核评比奖罚工作。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奖罚工作的核心是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奖罚工作的原则为公开、公正、公平。

第五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奖罚工作的目标是不断提高煤矿安全质量。

第六条煤矿安全质量评比考核结果将作为政府对煤矿的监管和管理的依据。

第七条煤矿安全质量评比考核结果将作为并纳入煤矿评奖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奖罚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评比指标体系
第九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的指标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事故率、事故死亡率、事故处理及时率、事故隐患整改率、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率等。

第十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指标体系应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并经过专业机构和专家的论证。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指标体系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煤矿进行一定的区分,对于历史事故超标煤矿或高风险煤矿,尤其是新开矿和特殊煤矿,应加大监管力度。

第三章考核评比内容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内容包括煤矿事故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时应充分考虑煤矿安全风险的大小、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技术装备的现代化程度等因素。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内容应包括定性和定量的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权重分配。

第十五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内容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煤矿现有技术水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实际情况,并与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相匹配。

第四章奖励和罚则
第十六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第十七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结果为优秀的煤矿,将给予一定程度的奖励和表彰,并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第十八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结果为良好的煤矿,将给予一定程度的鼓励和激励措施。

第十九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结果为一般的煤矿,将给予一定程度的警示和整改期限,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第二十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结果为较差的煤矿,将给予一定的惩罚和限制,直至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奖罚的具体内容和方式由煤矿安全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章考核周期和频次
第二十二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应按年度进行,每年一次。

第二十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的结果应在考核结束后及时公布,并按规定对煤矿进行通报。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结果通过专门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评比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二十五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结果的公布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六条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比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煤矿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核实和保证,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煤矿安全管理机构所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