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消费税的改革思路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一、我国消费税改革的现状我国的消费税制度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最初是为了调整商品价格、促进生产和消费结构的升级,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消费税制度也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目前,我国消费税主要包括烟草消费税、酒类消费税、汽车消费税等。
这些税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和消费者的行为,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亟待提高,税收范围和税率设置等方面也需要进一步优化。
在消费税改革的过程中,我国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国消费税的税收收入相对较低,难以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
消费税对产业发展和消费者行为的影响力还不够强,缺乏有效的引导和调节作用。
我国消费税的征管和征收环节存在一定的问题,部分税款难以征收,导致出现了一些税收漏洞。
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有待提高,税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为了解决我国消费税改革中的问题和挑战,我国政府正在积极推进一系列改革措施,以促进消费税制度的完善和健全。
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对消费税征收的力度,建立完善的税收制度和征管机制,以提高税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我国将进一步优化消费税的税收范围和税率设置,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促进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良好行为。
我国将进一步提高消费税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加强税收政策的公开和信息披露,以提升税收的公信力和合理性。
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对消费税改革的政策研究和制定,加强对相关产业和消费者的引导和管理,以实现消费税制度的更加完善和健全。
我国消费税改革的趋势是向着更加合理和健全的方向发展。
我国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消费税改革的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以推动消费税制度的转型升级和完善。
我国相关产业和消费者也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强自身的发展和管理,以适应消费税改革的需要。
相信在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消费税改革将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消费税征税环节后移的改革

消费税征税环节后移的改革 □巴 迪摘 要:消费税是我国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营改增”之后地方主体税种缺失同时叠加政府对企业的减税降费优惠,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放缓,而地方财政支出规模逐渐扩大,地方面临着巨大的收支压力。
在日益加大的地方财政压力下,消费税征收环节的后移改革需要循序渐进,才能更好地健全地方税体系,因此需要研究消费税征收环节的具体改革方向,并逐步推动征收环节后移。
关键词:消费税;征税环节;征收管理自全面实行“营改增”以来,营业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被取消之后,我国地方财政收入的缺口逐步扩大。
虽然中央把增值税分享比例从75:25调整到50:50,就是为了弥补地方财政的减少,但是这种做法的效果并不理想,地方财政问题还是没有得到缓解。
同时,政府出台了减税降费的政策,为企业提供更多的税收优惠,以促进经济的全面发展,拉动社会消费。
在此背景下,本文建议将消费税的征收环节逐步后移,以减小地方财政收入的缺口,而且中央对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的想法并非临时起意,早在2014年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上就提出了消费税的征收环节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意味着将会对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做出相应调整。
2019年9月26日,我国首次明确指出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逐步下划地方的改革方向。
一、在生产环节征税面临的问题(一)产销两地的税收收入不平衡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会让消费品生产地的税收收入大大增加,从而占当地税收的比例也会提高,甚至会高于消费品消费地所占的比例,这会造成生产与销售两地的税收收入不平衡。
而在消费税税目中,烟、酒这两类消费税目由于其特殊性,生产的地方是相对集中的,但是消费面较广泛,可以到全国各地销售。
以烟和酒两类消费品作为生产地与消费地的税收失衡为例证,分析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税会造成生产地和消费地的税收收入不平衡的问题。
就烟这类消费品而言,目前,我国烟叶生产主要集中在我国的南方城市,如云南或者贵州等地,这些集中生产烟草地方的生产总值在全国总体烟草生产总值中的占比较高,同时在别的省份城市也会有比较小规模的烟草生产。
消费税制度的改革及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消费税制度的改革及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税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其中,消费税作为一项重要的税收,在国家财政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传统的消费税制度逐渐面临挑战。
因此,如何进行消费税制度的改革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
一、传统消费税制度的问题消费税是指在消费品和服务的交易过程中,由销售者向国家缴纳的税收。
在传统消费税制度中,税率是根据商品种类的不同而进行区分的。
例如,烟草、白酒等高档消费品的税率相对较高,而普通家居用品的税率则相对较低。
然而,这样的税制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税率差异过大,导致了不公平现象。
高档消费品的税率是相对较高的,然而高档消费品的消费群体大多都是较为富裕的人群。
因此,这种高税率的设计实际上是在惩罚那些富裕人群,而不是合理调节经济结构。
其次,税制的过度复杂也使税务执行成本增加,导致管理难度大。
税制越复杂,税务部门就需要进行更多的检查和调查,以确保纳税人的税务信息不存在误差。
然而,这种检查和调查需要耗费人力和物力资源,降低了执行效率。
综上所述,传统消费税制度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行改革。
二、改革方向:消费税“一率制”面对传统消费税制度的诸多问题,我们应当探索新的改革方向。
目前的改革思路是,取消传统的消费税差别税率制度,实行“一率制”。
即,在所有商品和服务上统一执行一个消费税率,取消差别税率。
相对于传统的差别税率,一率制的优势在于简化了税制,减少了管理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
一率制的制度可以减轻税务部门和企业的负担,同时生成更多的税务收入。
当然,消费税一率制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首先,消费税的税率应当适当,既可以维持税收收入,又不会对企业和消费者造成过度沉重的负担。
其次,消费税的基础应当合理,避免企业和消费者有所回避。
最后,国家应当制定合理的补贴和福利政策,保障受到影响的消费者的利益。
三、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消费税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调节经济结构的重要手段。
浅谈消费税的改革

“ 已 有 的 税 目没 有 到 位 的 , 新 调 整 到 位 ; 过 去 未 调 对 重 对 整 的 , 整 范 围会 逐 步 扩 大 ” 调 。有 些 人 担 心 此 次 消 费税 的
调整会减少高档产 品行业 的就业机会 , 比如 :90年 美 国 19 对游艇 、 私人 飞机 等高 档消费 品征收奢 侈品税后 , 际效 实 果 出乎 意 料 , 多 企 业 和 产 业 工 人 对 之 进 行 抵 触 。原 因 很 是减少 了就业机会 , 降低高 消费产业链 上的工 资 , 最后 导 致穷人吃 亏。那么 , 国是 否会 出现 类似 情 况。笔者 认 我 为可能性 不大 , 由是 : 一 , 理 第 奢侈品消 费, 主要消 费者是
共 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 《 ( 消费税暂 行条例 》 , ) 以及 19 93年 1 月 1 2 5日颁 布 的《 消费 税暂行 条例 实施 细
则》 。在该税法颁布 后先后经过 多次修改 , 由最初 的 l 个 1
税 目增 加 到 目前 的 1 个 税 目 。历 次 的 修 改 包 括 :95年 4 19 1 1日起 , 银 首 饰 由 生 产 环 节 征 税 改 为 消 费 环 节 征 月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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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 国征 收 消 费 税 的 历 史 十 分 久 远 。据 文 献 记 载 , 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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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环境 的外部效应征税 , 目的在于改 善和保护 环境 , 同 时增加政府 收入 , 就是 现行 消费税 的雏 型 。我 国现行 这 的消 费税法是 19 年 1 月 1 93 2 3日国务 院颁 布的《 中华人 民
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的变化及改革建议(1)

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的变化及改革建议(1)「摘要」根据我国近年来卷烟消费税政策的调整情况及产生的影响分析,提出应改变卷烟消费税采用批发环节来征收,以调整税收分配、计征方法,按卷烟的不同类别执行有差别的从量定额、提高税率等改革建议。
「关键词」卷烟;消费税;烟草行业一、卷烟消费税政策的变化我国卷烟消费税经历了三次大调整:1994年以前,烟草业与其他行业一样统一征收60%的产品税。
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将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并新增了消费税种,烟草制品成为消费税的主要税目。
1994年各类卷烟按出厂价统一计征40%的消费税;1998年7月1日,为促使卷烟产品结构合理化,对卷烟消费税税制再次进行改革,调整了卷烟消费税的税率结构。
将消费税税率调整为三档;一类烟50%,二、三类烟40%,四、五类烟25%;2001年6月1日起,对卷烟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和税率进行了调整。
实行从量与从价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即按量每5万支卷烟计征150元的定额税;从价计征从过去的三档调整为二档,即每条调拨价为50元以上的税率为45%,50元以下的税率为30%.二、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对烟草行业产生的影响卷烟消费税政策的每一次调整都对烟草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1994年确定的卷烟消费税政策中对不同档次的卷烟都按照统一的税率40%征收,使得烟草生产企业更倾向多生产利润较高的高档卷烟,企业的产品结构由低档向高档转移,市场广阔的低档卷烟出现了供不应求现象。
这一税收政策也使以生产低档卷烟为主的中小烟厂出现严重亏损。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从1998年7月1日起将卷烟消费税由单一税率改为差别税率,一类卷烟的税率提高了10%,四、五类卷烟税率降低了15%.这一政策实施后,低档卷烟产销大幅度增加,一些中小烟厂的生产由于减税而复苏,高档卷烟比重大的大型名牌卷烟厂由于税负的增加利润大幅下滑,削弱了大企业原有的优势地位,使得小烟厂的关停并转变得更困难,给行业的组织结构调整带来了不利影响。
关于消费税改革的问题研究

关于消费税改革的问题研究消费税是一种针对商品和服务销售时的增值税,其税率通常根据商品的类型和价值而定。
消费税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存在,被用作国家财政收入和宏观调控的工具。
消费税改革是指对现有消费税制度进行改革,旨在提高税收效率、促进经济增长以及实现社会公平。
消费税改革的问题研究是指对消费税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
以下是消费税改革的一些主要问题研究点。
消费税的税率设计是消费税改革中的核心问题之一。
消费税的税率直接影响着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以及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因此税率的确定需要平衡税收收入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研究可以从税率的设定标准、不同商品和服务的税率差异、税率的调整机制等方面入手,以提出有效的税率设计建议。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另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
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扩大或缩小将直接影响税收收入和经济活动。
研究应该关注消费税征收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包括免税和减税的商品和服务,以及与其他税种的关系。
消费税改革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行政和技术问题也需要研究。
这些问题可能包括税务机关的能力和管理能力、税收征管系统的完善、税收征收的效率和公平性等。
研究可以从税收征管的制度设计、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等方面入手,以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消费税改革还需要关注其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消费税改革可能会导致价格的波动、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变化以及商业活动的调整。
研究应该关注消费税改革对经济增长、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影响,以及对不同社会群体的影响是否公平。
消费税改革还需要关注国际合作和协调的问题。
消费税通常适用于跨境交易,因此需要与其他国家进行合作和协调,以避免不必要的贸易壁垒和税收竞争。
研究可以关注消费税改革与国际贸易制度的关系,以及如何加强国际间的税收合作和协调。
消费税改革的问题研究是一个复杂的议题,需要从税率设计、征收范围、行政和技术问题、经济和社会影响以及国际合作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研究,以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消费税改革策略。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
我国自1994年开始实施消费税,成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发展的变化,我国的消费税也在不断变革和完善。
近年来,我国消费税改革呈现出多重趋势和特点。
1. 征税范围逐步扩大
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逐步扩大,不仅涉及到传统的消费品,如烟酒、汽车、化妆品等,还涉及到一些新兴的消费领域,如互联网服务、二手房交易、跨境电商等。
这种扩大征税范围的趋势是由于消费品的不断更新换代,以及新兴消费领域的出现,需要及时跟进征税政策。
2. 调节价格、促进产业发展
消费税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调节价格和促进产业发展。
随着消费税的不断调整,一些高端消费品的价格逐渐下降,也有助于实现消费结构的优化。
除此之外,消费税的差别化征收也将有助于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线的发展,提高行业产值和市场竞争力。
3. 同步改革与优化税制
我国近年来不仅在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方面进行了改革,同时还着重优化了整体的税收体系,进一步加强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例如通过调整增值税税率、实施减税降费等措施,优化了税收结构,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
4. 加强跨国合作、防范税收逃漏
由于消费税涉及到国内市场和国际贸易,因此加强跨国合作和防范税收逃漏也成为当前趋势之一。
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多项双边和多边协议,建立了税务信息交换机制,共同打击税收逃漏行为,提高税收监管的效力。
总之,我国消费税改革呈现出多种趋势和特点,不断完善和优化的税收制度将会更好地支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同时,企业也需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变动,以便做好企业发展的规划和布局。
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及改革建议

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及改革建议作者:***来源:《今日财富》2021年第29期通过对成品油消费税历年来的次税变革分析,以及结合目前成品油消费税呈现的现状,分析出目前成品油消费税在征税范围和征收环节等方面的存在的问题,本文针对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方面的不足提出改革意见,提出消费税征收后移至消费环节的建议,针对改革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提供一些在改革实施过程中的有效措施及建议。
成品油消费税是指,在我国现有的消费制度下,以成品油为征收税目,进行消费税的征收,成品油消费税不完全属于一个税种,而是对成品油征收的一种消费税。
成品油消费税在调节消费结构,控制高能耗,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加财政收入,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和建立绿色生态文明方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不断加强,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规范成品油市场,为了保证中国能源市场绿色、安全、健康发展,国家有必要加快对成品油消费税的改革进程。
一、成品油消费税的的变革历程成品油消费税在引导消费,控制能耗,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成品油消费税制度从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开始实施,确立了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其后经历了多次变革,分别对税目、征收范围和税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变革,1994年成品油消费税只有汽油和柴油两个税目,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重新调整和完善了消费税税目并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税目由原来的2个税目增加到7个税目,2013年至2015年国家为了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多次提高了成品油的单位税额:其中(1)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到2014年由原来的1.12元/升提高到1.4元/升,到2015年又提高到1.52元/升,(2)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2014年由原来的0.94元/升提高到1.1元/升,到2015年又提高到1.2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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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消费税的改革思路
作者:玄心怡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8年第02期
摘要:在国家的税收中,消费税作为国家重要的税收来源,一直以来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改革的进程不断推进,我国消费税征收过程中弊病日显,已经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
文章从消费税的概述、消费税制度存在的弊病及消费税改革的思路等三个方面入手,建言献策,为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关键词:消费税;改革;税收政策
消费税作为流转税的一种,是以消费品和特定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从消费税的征收群体而言,征收的主体便是产生消费行为的消费者。
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来看,我国的消费税属于特别消费税,其具体体现在于税收的征收体现了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引导着我国现行相关的产业政策的调整,进一步明确未来消费的发展方向。
针对当下消费税制度的弊病问题,有学者提出了个人建议,试图调整消费税征收的范围,从以前的生产环节变为更接近消费者的零售环节,“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导致地方财政收入有了一定程度的减少,可以将消费税作为地方税收的一种,一定程度上弥补地方财政不足的情况。
由于现实价格方面的差距,境外购买化妆品等商品成为中国人境外旅游的主要任务之一,随着消费税进程的推进,这一状况有望得到一定程度改善,换言之,国内消费者可以用较低的价格买到国外质量较好的产品。
从目前国家税务总局税制改革调整来看,调整范围,根据具体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对一些居民必需,供应丰富,已经不需要消费税调整的商品就可以从消费税税目的名单上清除掉。
根据当前消费的情况来看,一些原先的高档消费品成为一般消费品,不管是国内产品还是国外产品,将不再是消费税的征收范畴。
为了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提升国家整体的环保水平,将对一些环境破坏大,高污染、高能耗商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畴,用倒逼的方法提高整体的环保水平。
同时,对消费税征收的一些具体条件和环节进行调查研究,对一些具备条件的应税消费品,在征收环节上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从生产转向批发或零售,具体而言,优化征收的环节,明确商品的种类。
(一)征税商品分布不均
自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消费税作为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开始设置。
在消费税的征收过程中,根据不同商品的属性进行征税,对于对环境造成了较大的破坏、一般民众难以消费或者无购买能力以及国家虽然不禁止也不鼓励消费的商品征收一定数额消费税。
此后,消费税作为一种重要的征税方式,一直在不断调整中。
其中,最大的一次税制调整发生在2006年,此次在内容和原则方面做了较大的调整。
从征税的范围来看,一次性商品、高档娱乐休闲运动用品
等成为新增的税目;从消费税设置的功能来看,环境保护成为重要引导原则,旨在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经过最大的一次调整后,消费税税目进一步增加,主要分为三个门类,一是奢侈性消费品,包括高档娱乐休闲运动用品、高档的各类化妆品、贵重的皮包衣服等,此类商品主要针对高收入阶层,提高消费税的比重,可以从间接层次上调整贫富差距;二是对环境破坏较大的商品,比如说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烟火爆竹等,主要是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三是从国家层面不提倡消费但有广大消费人群的商品,既有现实原因,也有文化传统,比如说烟、酒等产品。
从目前国家的财政收入来看,非环保商品及国家不提倡商品确实为财政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二)消费税结构不合理
业内人士指出,在经济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商品的属性开始有了新的变化,最初的高档消费品日益成为大众消费品,继续征收高额消费税就不符合征收税收的目的,达不到调节贫富差距的要求。
从消费税的改革之初,香皂、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作为当时的稀缺商品,要征收消费税,引导消费。
在调整过程中,变化十分明显,从最初的17%,直到最后停止征收。
从当前的国情来看,此类商品较为稀缺,能够有购买力的人群较少,价格一般较高,应该属于高档消费品,理应征收消费税来达到引导消费的目的。
进入21世纪后,中国国民经济水平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升,“护肤护发品”作为百姓日常用品,已成为大众生活必需,但直到2006年财税部门才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
税制改革的滞后性,导致了消费税结构的不合理。
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原来高档的商品也早已走入寻常百姓家庭,为大众日常所需,继续征收消费税显然有违背消费税设置的初衷。
在目前征税的条件设置下,境内外化妆品的价格存在的较为明显的差异,消费税对最终消费价格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价格的制定。
财政部相关研究人员表示,在对护肤用品进行征税之前,首先要明确不同商品的属性,是大众用品还是高档奢侈用品,只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发挥消费税应有的作用。
从这个角度入手,应该取消“化妆品”税目,新增“奢侈品”税目。
在这个基础上,并考虑将一般家庭无购买能力的产品纳入奢侈品征税范围,如名贵的手表、贵重的饰品等。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奢侈品有关学者建议,可在“奢侈品”税目下设置一个“其他奢侈品”子目,具体由财政部或国税总局进行相关的制度设计,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不可实行一刀切的方式。
(三)消费税忽略环保属性
在消费税的制定过程中,消费的环保属性难以体现,需要通过税收的制定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对于一次性的消耗性商品,应该征收相应的消费税,促进环保型企业的发展,优化产业结构。
财政部出台相关指导文件,要完善和落实支持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策,研究将电池等高污染、高能耗产品以及非营运飞机等高档奢侈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
在调整税目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细分税目,针对不同的商品制定不同的税率标准。
优化特殊产品的消费税结构,适度扩大扣除范围,调整扣除方法。
(一)征收环节调整
在不同的环节征收消费税,就会有不同的作用,一直以来,征税的具体环节备受人们关注。
从消费税的属性而言,征收环节与消费者的关系越是接近,越能发挥消费税调节引导消费,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作用。
但中国消费税在最初的设计当中,只是从当前的现实条件考虑,更多关注了生产环节的征收,这是出于征收实际情况的考虑。
目前,消费税中只有金银首饰是由消费者在零售环节缴纳,卷烟作为国家不提倡的消费品,实行双重征税的方式,不仅在生产环节征收外,而且在批发环节也征收相应的消费税。
从当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出发,对一些条件成熟,具备了相应条件的应税消费品,其征税的环节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从生产调整为批发或零售。
具体而言,继续做好成品油征税环节调整的预案准备、逐步扩大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范围等。
在消费税的征收过程中,表面看是从生产厂家处征收,但羊毛最终出在羊身上,消费者才是最终的承担者。
但由于消费税是价内税,在实际当中是与商品的价格合在一起的,所以说,几乎没有消费者可以说清楚自己的消费税税金。
如果征税的环节发生改变,消费税是在零售环节价外征收,则实现了消费税和商品价格的分离,变的更加透明清晰。
征税环节改变后,消费者可以做到心中有数,清楚地了解自己所交税款的数目,消费导向作用更加明确。
与此同时,在零售环节征收更符合消费税的属性,有助于转变地方政府的执政行为,从多种方式拉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改变单一依靠投资拉动经济的粗放型发展方式,鼓励地方政府从消费者处获得更多的财政收入。
(二)消费环节下移
在对征收消费税的环节进行调整的同时,要把消费环节进行下移,下移到零售环节。
在下移的同时,将相关的税款划给地方,由中央税转换成地方税,消费税可以成为地方主体税种,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营改增”对地方财政造成的冲击。
当然,需要提到的一点,如果消费税下移全面落地的话,会加大征税的成本,征税的困难也会加大。
消费税征收可以下移成功的话,地方政府有了一定的税收自主权,包括税目的增加、减少,或者税率的提高或减少。
大约十年前,消费税收入便已经占到了全国税收总收入的一成左右。
(作者单位:泰安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