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消费税现状与改革
中国消费税制改革、奢侈品现状、奢侈品征收消费税范围及我国奢侈品征收税情况分析

中国消费税制改革、奢侈品现状、奢侈品征收消费税范围及我国奢侈品征收税情况分析一、中国消费税制改革消费税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是对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一般消费税),包括增值税、销售税、零售税等。
狭义是指以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特别消费税),对应于中国的消费税。
消费税主要具备三项功能:组织财政收入功能、调节收入分配功能、保护环境功能(矫正外部性功能)。
欠发达国家消费税主要为单纯财政功能,发达国家则侧重“矫正外部性功能”。
中国消费税收入快速增长,且发生过多次调整,但未发生重塑。
国内消费税收入由1994年的487.4亿元增至2018年的10,632亿元,CAGR为13.7%。
自1994年以来,我国多次对消费税进行调整,不同时期、不同经济背景下,征税范围和税率的变化反映消费税限制或促进消费的政策导向变化。
但其所涉及的税目、税率和征税环节均为局部调整,并未有根本性或整体性的重大变革。
中国消费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比重不高,且高度集中在四大类消费品。
1994-2018年,国内消费税收入占比经历了先下降后上升的过程。
1994年消费税占比为9.5%,后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消费税发挥的组织财政收入功能逐渐弱化,且部分消费品被调整出消费税征收税目,整体占比持续下降至2008年4.7%。
2009年,随着国家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税率的提升,消费税占比快速提升,基本稳定在7%-8%左右。
目前消费税主要发挥调控和引导消费功能,收入高度集中在烟、成品油、小汽车与酒等四种消费品品类,以2017年为例,这四类产品贡献的消费税收入占全部消费税收入的比重分别约为44.7%、41.8%、7.8%、2.3%,合计96.6%(含部分高档汽车和高档烟酒,但是占比非常小)。
2019年9月26日,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其中提出的政策措施包括:“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
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的变化及改革建议

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的变化及改革建议【摘要】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在我国烟草行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一直在不断变化和探索中。
本文从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的变化历史、问题和改革建议进行分析,提出了提高卷烟消费税率和建立差别化税制的建议。
通过对现行政策的深入剖析,呼吁政府重视卷烟消费税政策的重要性,并在未来的发展中制定更加合理和有益的政策方向,以促进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关键词】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变化、改革建议、提高税率、差别化税制、重要性、问题、历史、发展方向。
1. 引言1.1 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的重要性卷烟作为烟草制品的主要形式之一,在我国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我国的卷烟消费税政策对于烟草行业的发展和国家财政的收入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卷烟消费税是一种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我国烟草行业规模庞大,卷烟消费量巨大,通过征收消费税可以为国家财政带来可观的税收收入。
这些税收收入可以用于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对国家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卷烟消费税是一种有效的调控工具。
通过适当调整卷烟消费税率,可以影响卷烟市场的供求关系,有效控制卷烟消费量,降低吸烟率,保护公众健康。
在烟草控制和卫生政策方面,卷烟消费税的政策调整可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国的卷烟消费税政策对于国家财政收入和烟草控制政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必须加以重视和制定合理的政策措施。
只有在严格落实税收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改革和调整,才能更好地发挥卷烟消费税的作用,实现税收和烟草控制的双重目标。
1.2 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的现状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的现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我国目前的卷烟消费税率相对较低,与其他国家相比属于较为偏低的水平。
这导致了卷烟的售价相对较低,进一步促进了卷烟的消费。
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存在着差别化税收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一些低端卷烟的消费税率较低,而一些高端卷烟的消费税率较高,这导致了市场上出现了种类繁多、价格差异较大的卷烟产品,加剧了市场混乱。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一、我国消费税改革的现状我国的消费税制度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最初是为了调整商品价格、促进生产和消费结构的升级,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消费税制度也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目前,我国消费税主要包括烟草消费税、酒类消费税、汽车消费税等。
这些税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和消费者的行为,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亟待提高,税收范围和税率设置等方面也需要进一步优化。
在消费税改革的过程中,我国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国消费税的税收收入相对较低,难以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
消费税对产业发展和消费者行为的影响力还不够强,缺乏有效的引导和调节作用。
我国消费税的征管和征收环节存在一定的问题,部分税款难以征收,导致出现了一些税收漏洞。
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有待提高,税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为了解决我国消费税改革中的问题和挑战,我国政府正在积极推进一系列改革措施,以促进消费税制度的完善和健全。
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对消费税征收的力度,建立完善的税收制度和征管机制,以提高税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我国将进一步优化消费税的税收范围和税率设置,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促进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良好行为。
我国将进一步提高消费税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加强税收政策的公开和信息披露,以提升税收的公信力和合理性。
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对消费税改革的政策研究和制定,加强对相关产业和消费者的引导和管理,以实现消费税制度的更加完善和健全。
我国消费税改革的趋势是向着更加合理和健全的方向发展。
我国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消费税改革的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以推动消费税制度的转型升级和完善。
我国相关产业和消费者也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强自身的发展和管理,以适应消费税改革的需要。
相信在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消费税改革将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浅析我国消费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析我国消费税的问题及建议【前言】消费税是对一些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我国国务院是于1993年12月1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在1993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开征消费税。
征收消费税是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有着其特定的意义。
研究消费税存在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说有助于我们了解其性质,有助于揭示其实施方式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原因;从现实意义上来看,有助于把握我国今后税制改革的长期方向,有助于我国目前的税收理论与政策的研究,从而不断完善我国的消费税制,促进我国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这篇文献综述首先参考文献总述消费税的优缺点;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消费税政策具体评析其优缺点,发现并整理问题,然后阐述自己的观点;最后结合问题找出较好的解决方案。
【主题】一、消费税的优缺点尤斯第(Johan Herich Gottlobs von Justi,1705—1771)是德国官方学派的代表人物。
尤斯第以平等课税原则为依据,探讨了各种赋税形式,认为国内消费税不利于生活资料的供应,因而不支持征收消费税。
他认为,国内消费税的缺点有:(1)限制人们合理的活动自由;(2)不利于营业及商业活动;(3)不能使课税负担均匀等;(4)基础不确实,逃税严重;(5)需要许多官吏和征收费用。
其优点有:(1)把公共负担分派到每一个人;(2)人们通过对消费税支出的调节,有可能避免这种这种负担;(3)只占个人收入的极小一部分;(4)对每一个人来说负担很小,却能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5)征收上不需要强制执行;(6)外国人也可以负担消费税;(7)既能控制商业,又能创造工业。
[1]与尤斯第的立场不同,另一位德国官方学派的代表人物宋能菲尔斯(Joseph Freiherr von Sonnenfels,1732—1817)从国内收入的稳定性和永久性立场出发,认为消费税对于国家和纳税人都有利,主张实行消费税。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税收体系也在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
消费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受到各界关注。
近年来,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日益明显,不仅在税制设计上进行了多项调整,也在税收政策上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和探索。
本文将从我国消费税改革的现状和趋势、改革的动因、改革的重点内容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首先是税制设计的不断调整。
我国的消费税制采用了多税目制度,包括烟草、酒类、化妆品、高档消费品等多个税目。
这些税目的税率和税基都在不断调整和改进,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
近年来我国对烟草、酒类等高危害消费品的税率进行了多次上调,以限制消费和降低对社会的危害。
其次是税收政策的创新和探索。
我国消费税的税收政策一直以来都是比较灵活和多样化的,通过改变税率、调整设税对象等方式来实现税收调控和引导消费的目的。
近年来,我国的税收政策越来越注重对生产关键环节和消费行为的引导,通过减税、免税等方式来鼓励和支持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我国的消费税改革趋势主要表现为税制设计的调整和税收政策的创新,旨在实现税收的合理征收和消费的有序引导,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我国消费税改革的动因我国消费税改革的动因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宏观经济的需求,二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从宏观经济的发展来看,我国的消费税改革主要是为了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财政收支平衡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日益增强,各行各业对税收抵扣、减税等政策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特别是在消费领域,对税收政策的合理调整和完善更是呼声日益迫切。
从社会发展的要求来看,我国的消费税改革也是为了适应社会消费结构调整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高品质、绿色环保的消费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对这些方面的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和改进更是有着迫切的需求。
我国消费税改革的动因主要是在适应宏观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双重要求下,为了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而提出的。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近些年来,我国相继实行了一系列以减税为主要内容的税制改革,进一步优化了税制结构,刺激了经济增长。
但是,现行税制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与完善。
本文从分析我国目前税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提出了今后税制改革的方向。
关键词:现行税制存在问题改革与完善近几年来,为实现保增长、扩内需的目标,特别是为应对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影响,我国推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实行了一系列以减税为主基调的税制改革措施,如全面取消农业税、提高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提高出口退税率、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等。
这些减税政策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增加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增加利润,从而刺激其投资,扩大生产。
总之,大规模的税制改革对于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刺激经济增长,从而顺利地应对金融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然,应该看到,目前的税收制度仍然存在一些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与完善。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一)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仍有不合理,不利于调节收入差距我国于1980年开征的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在其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税制模式存在弊端。
我国目前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对不同类别的11项所得设计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分别计算征收。
该制度的优点是可以实现分别征收,有利于控制税源;缺点是容易导致不同类别收入的税负不同,产生综合收入高、应税所得来源多的人税负轻,综合收入低、应税所得来源少的人税负重的现象,无法充分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费用扣除标准不合理。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分别按不同的征税项目采用定额和定率两种扣除方法。
这一方面造成计算上的繁琐,给征纳双方都带来计算上的困难;另一方面也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的因素,表现在既没有考虑通货膨胀与价格水平的因素,更没有考虑赡养老人及抚养子女的不同情况。
消费税

从分税制的指导思想来看,消费税作为一个用来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税种,理应当作为中央税来管理。但是由于消费税增量收入缺乏与地方利益挂钩,难以调动地方开辟税源、加强征管的积极性。2007年,芜湖市国税收入为59亿,消费税为20.1亿,占比例近30%;蚌埠市国税收入36.2亿,消费税为19.57亿,占比例近55%。占的比例大,而地方政府却得不到多少利益,显然会影响地方的积极性。同时,全国消费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不断下降,由1994年的10.34%下降到2007年的4.46%。这一方面说明地方政府对征收消费税支持力度不大,在各税种的欠税数额中,消费税占的比重较大;另一方面也说明如果将消费税改为共享税,并相应地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成比例,对中央财政影响不会太大。
3.消费税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的广度和力度未得到充分体现。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现行消费税税目中虽包含汽油、柴油等会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费品以及一些不可再生资源,如石脑油、航空煤油等石油制品,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消费税税目还是太少,从而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和消费很难起到调控作用,特别是水资源、森林资源这些不可再生或再生周期很长的资源未纳入征税范围,造成生产者和消费者对这些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和消费。上次针对一次性筷子征收5%的消费税,5%的税率分配到一双价值两分钱的筷子上,也不过一厘,根本起不到调节消费行为的作用,然而对更耗木材的高档家具却没有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我们认为,对一双价值一两分钱的一次性筷子征收5%的消费税,只能表达政府对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引导消费和节约木材资源给予的关注,这样的力度起不到调节消费行为的作用,课税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更耗木材的高档实木家具,近年来,我国的产销量每年以超过18%的速度大幅度增长,出口更以每年30%以上的幅度递增,而此类消费却没有列入消费税的范围。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加,消费税改革已成为当前热门话题之一。
消费税是由政府根据货物和服务的销售额或者从事某些活动者的收入征收的税种,是一种直接关系到居民日常生活的税收。
消费税改革旨在优化税制结构,提高税制效率,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消费升级,以更好地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
当前我国消费税改革的趋势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税收调整,二是税负转移,三是税源扩张。
税收调整是我国消费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消费税是影响民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税收形式,因此对其税收结构的调整至关重要。
在税收调整方面,一方面是调整税率结构,对不同类型的消费品采取差异税率。
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同时又能够有效调节高消费品的消费。
另一方面是扩大纳税范围,增加征税对象。
这样可以提高税收的多样性和稳定性,减轻某一种税收的负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纳税人的负担。
税负转移也是我国消费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税负转移是指通过调整税收体系,减轻部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在税负转移方面,对于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可以采取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他们的税收负担。
这样可以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能够提高社会公平,减少社会矛盾。
税源扩张也是我国消费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税源扩张是指通过扩大税收的范围和深度,增加税收收入。
在税源扩张方面,可以对一些高消费品和高额交易进行征税,增加税收收入。
对一些非法逃税行为进行打击,保障税收的稳定增长。
这样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我国消费税改革的趋势是不断完善税收体系,提高税收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消费税改革是当前我国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在未来,我国还会进一步加大对消费税改革的力度,推动税收体系更加完善和健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更好的税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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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与实务课程论文题目浅析我国消费税现状与改革姓名学号院系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得分任课教师年月日目录一、浅谈消费税 (2)1、消费税的含义 (2)2、消费税的特点 (2)二、消费税的调节作用 (3)1、消费税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3)2、消费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3)3、消费税对环境保护的调节作用 (3)三、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存在的问题 (4)1.消费税的立法层次不高。
(4)2.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划分不合理 (4)3.部分税目的税率设置不太科学,难以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 (4)4.消费税采用价内税的计税方式不太合理 (4)5.征收环节存在瑕疵 (4)四、今后我国消费税的改革思路 (5)1、进一步调整征税范围 (5)2、调整纳税环节 (5)3、合理调整部分产品消费税税率 (5)4、改革价内税 (5)五、参考文献 (6)浅析我国消费税现状与改革摘要:消费税是具有较强调控能力的税种之一,作为国家的一个税收政策工具,其立法意图,就是期望通过调节人们的消费需求,引导社会资源配置或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实现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
自1994年正式开征消费税以来,我国的消费税制度发挥积极了的作用。
但多年经济高速的发展,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的变化、调整,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已不可避免的显示出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出现了现行消费税制度与社会发展水平相脱节,在征税范围、征收形式和征收环节等方面的缺陷日益凸显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现行消费税的缺点与不足的分析,提出了几点消费税改革思路,希望可以对消费税改革有一定帮助。
关键字:消费税;税制改革;计征方法;课征范围According to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reform of our country consumptiontaxAbstract:Consumption tax is has strong ability to control one of the categories of taxes that, as a national tax policy tools, the legislative intent, is expected to adjust the people's consumption demand, guide the social resources allocation or regulate social wealth distribution, the nation's realization of social economic policy goals. Since the 1994 years since the consumption tax official levy, the consumption tax system in our country play an active role of the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but many years, industry structure adjustment of consumption structure of change, the our country present consumption tax system has inevitable show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does not adapt place, appeared active consumption tax system and social development level of the separation, in the form of tax levy limits and the collection of the defects in the link highlighted increasingly question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current consumption tax and the limitations of the analysis, it puts forward several consumption tax reform thinking, hope can have certain help for consumption tax reformKey words: consumption tax tax reform assessment method levied range一、浅谈消费税1、消费税的含义我国的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我国的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所征收的一种税,目的是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是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确定的。
我国人大于1993年12月1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1993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与1994年1月1日开征消费税。
十几年来,消费税制度保持相对稳定,直到2006年4月1日,我国对消费税进行了一次较大的调整。
2、消费税的特点消费税作为一种流转税,除了与其他流转税一样具有调节经济与组织收入职能外,还具有以下特征:(1)消费税具有政策调节灵活性和征税范围选择性的特点。
对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税可以调节产业结构、引导生产和消费。
我国消费税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只选择少数特定消费品交叉征税,实行双重调节。
(2)消费税计税方法和征收方式具有多样性。
税率可根据消费品的种类、档次、或消费品某一物质成分的含量,以及消费品的市场供求状况消费税的计税方法采用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从价定率从量定额相结合的方式,计税准确方便。
(3)消费税纳税环节具有征税环节单一,税负可以转嫁的特点。
消费税只有在消费品生产、流通或者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征收,而不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多次征收。
因此,消费税在调节消费,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方面,能够发挥相当重要的作用。
消费税无论在哪个环节征收,最终消费税负担将由消费者承担。
(4)消费税是价内税。
消费税的税金包含在计税价格中,计算简便,易于征收。
二、消费税的调节作用1、消费税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国家对部分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消费税,既可以调节消费量和消费结构,又可以调整生产规模和产业结构。
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税负可以转嫁,让消费者面对的价格提高进而可以平抑过高或超前的消费需求、抑制一些有害的消费,并引导消费方向、促使消费者形成符合时代性要求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
消费税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主要通过改变商品的价格来影响生产和消费,而在税负归宿不同的条件下,其作用的对象也不同。
(1)在税负完全转嫁的条件下,有选择地对部分商品和消费行为课征消费税,一方面可以调节居民的消费总量,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调节居民的消费结构,从而引导消费方向,抑制超前消费需求。
(2)在税负完全不能转嫁的条件下,有选择地对部分商品和消费行为课征消费税,一方面可以调节生产规模,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调节生产结构,从而引导生产,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
(3)在税负完全部分转嫁的条件下,由于消费税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所以,课征消费税,既会影响生产规模和生产结构,又会影响居民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总量。
2、消费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消费税属于流转税,在收入分配方面主要起到的是间接作用,对于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进而对对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消费税的征收可以减少一部分人货币的实际购买力,调节个人可支配的实际收入,从而实现平衡社会收入与财富的功能。
消费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对低收入者消费的商品免税或实行低税率。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对低收入者消费的商品实行免税或低税率,税后的收入分配虽然不一定能更加公平,但却具有一定的缓解贫困的作用。
第二种方式是对主要由高收入者消费的奢侈品实行高税率。
政府对收入弹性较大、价格较高、非生活必需的奢侈品课征税率较高的税收。
其产生的收入效应,即通过对某些特定消费品征收较高的消费税,从而把高收入阶层的一部分收入转化为用于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会达到消费税的收入再分配。
3、消费税对环境保护的调节作用随着可持续发展理论得到国际社会日益广泛的认同,环境保护问题备受各国政府的重视。
税收作为政府用以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重要工具和手段,在保护环境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由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曾饱受环境问题的困扰,率先尝试将税收用之于环境保护,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由于国情和税收政策的差异,各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但通常都由两个部分所构成:一是以保护环境为目的,一般称之为环境保护,它是环境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二是提高那些不可再生、一次性物品的价格,减少其使用量,最终达到减少资源消耗的目的。
三、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存在的问题消费税作为国家的一个税收政策工具,其立法意图,就是期望通过调节人们的消费需求,引导社会资源配置或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实现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
自1994年正式开征消费税以来,我国的消费税制度在调节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需求、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增加收入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但多年经济高速的发展,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的变化、调整,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已不可避免的显示出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并不能充分真实地反映消费税的立法意图,出现了现行消费税制度与社会发展水平相脱节,在征税范围、征收形式和征收环节等方面的缺陷日益凸显的问题。
1.消费税的立法层次不高。
目前我国征收消费税的主要法律依据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其法律地位低于由全国人大制定和颁布的税收法律。
因此,我国目前还没有通量整个消费税法体系的基本法,而更多的是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税收规章,立法层次不高,法律效力不强。
2.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划分不合理。
第一,消费税的课税范围偏窄,不利于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
我国目前实现的是特殊型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想的对一些特殊消费品征收消费税,消费税收增值税的影响很大,课征范围仍较窄。
第二,我国消费税将少数生产资料列入了可证范围,这不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与产业结构的调整。
3.部分税目的税率设置不太科学,难以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
例如,我国目前对成品油、乘用车、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对环境有害的物品、奢侈品和高档消费品等课征消费税的实际税率非常低,难以起到引导消费方向、节约消费、节约资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