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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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主要内涵

深刻理解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主要内涵

深刻理解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主要涵法治,简言之,就是依法而治,即管理国家、治理社会主要依靠法律这种普遍、稳定、明确的规和规那么,而不是法律之外的某些习惯和方法,更不是个人包括领导者的意志和看法。

强调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推开工作和事业开展时,根据法律规那么认识和解决问题。

其中,法治思维是指按照法治的理念、原那么、精神和逻辑对所遇到的问题进展分析的思想认识活动或思想认识过程;法治方式是指在法治思维的根底上,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处理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过程和工作方式。

在依法治国被确立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方略、法治成为治国理政根本方式的背景下,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必须切实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树立遇到问题找法的思维方式,养成解决问题用法的工作方式。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既各有侧重又严密相连。

法治思维强调思维方式要符合法治的理念、精神、原那么和逻辑,着眼于思想;法治方式强调各种措施、方式、方法和行为要符合法的规定性,着眼于行动。

法治思维决定和支配法治方式,具备了法治思维,就会主动运用法治方式认识和解决问题。

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具体表达,法治思维只有外化为法治行为、表达为法治方式,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既相互作用又相互促进。

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会促进法治实践,法治实践又会激发人们主动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开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改革开展稳定任务繁重艰巨,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各种矛盾日益凸显。

在这种情况下,大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开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立、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容。

民法解释学——怎样进行法律思维

民法解释学——怎样进行法律思维

民法解释学——怎样进行法律思维民法解释学——怎样进行法律思维林中举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课程前言大家好,今天我们将通过民法解释学来讨论一下共同学习一下,怎样进行法律思维,那么法学众所周知它是一门实用的科学,它的目的在于处理实际问题。

那么对法律知识,还有这个法律的学术探讨,那么它的最终目的都是用于指导司法实践或者说是完善司法实践,最近数年来,学习法律的人常自称为“法律人”,而且颇带有几分自傲的。

在一个法治社会,法律人经常会自傲地认为,大者能经国济世,小者能保障人权,将公平带给平民。

法律人为何会如此自负呢?法律人为何会如此自信,法律人与一般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其实仔细想来,这个问题不难明白。

一个人通过学习法律,通常会获得这样的一些能力:首先当然是掌握法律知识的能力,其次是进行法学思维的能力,最后能获得解决争议的能力。

而其中,进行法学思维的能力又尤为重要,它决定了你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决定了你运用法律解决争议的这样的一种效果。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那么想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我们首先要做到的是获得法律思维的能力并且不断的培养、提高自己的这种能力,以力求做到正确的解释、运用法律。

那么什么是法律思维,所谓的法律思维就是依循法律逻辑,以价值取向的思考、合理的论证,解释适用法律。

那么简而言之,法律思维也就是如何解释适用法律这样一种思维。

一、法律解释的方法(一)法律解释方法的分类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法律解释的方法,那么在法律方法论学说史上, 最值得一提的莫过于德国法学家萨维尼,他阐释了法律解释的四要素说, 也被称为四准则说, 这一学说一举奠定了经典法律解释学说的基石。

那么在萨维尼看来, 法律解释包括语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和体系解释等四项要素。

对此日本学者伊藤正己,他认为法律解释的诸方法有:文学解释,文理解释,扩张解释与缩小解释,扩张与缩小这是一对相对的,那么类推解释与反对解释,这也是一对相对的概念,最后还包括当然解释。

学习法官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诉求理解方法

学习法官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诉求理解方法

学习法官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诉求理解方法在司法领域,法官是权威的决策者,他们的判决直接影响到案件的结果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因此,学习法官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诉求理解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学习法官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诉求理解方法的一些途径和技巧。

首先,了解法律思维的基本原则是学习法官法律思维的关键。

法律思维是指在处理法律问题时所使用的思考方式和逻辑推理能力。

法律思维的基本原则包括逻辑性、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等。

逻辑性是指法官在处理案件时需要运用严密的逻辑推理,确保判决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客观性是指法官在处理案件时需要客观公正,不受个人感情和利益的干扰。

公正性是指法官在处理案件时需要遵循公正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权威性是指法官在处理案件时需要具备权威性,以确保判决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其次,学习法官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诉求理解方法需要注重实践和经验的积累。

法官是通过实践和经验的积累来提高自己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诉求理解能力的。

在实践中,法官需要处理各种各样的案件,面对不同的法律问题和诉求。

通过实践,法官可以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自己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诉求理解能力。

同时,法官还可以通过与其他法官和律师的交流和讨论来分享经验和学习他人的思维方式和方法。

另外,学习法官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诉求理解方法还需要注重学习和研究。

法官需要不断学习和研究法律理论和实践,以提高自己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诉求理解能力。

法官可以通过阅读法学书籍、参加法学研讨会和培训班等方式来学习和研究法律理论和实践。

同时,法官还可以通过研究相关案例和判例,了解法律的具体应用和解释,从而提高自己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诉求理解能力。

此外,学习法官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诉求理解方法还需要注重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性思维的培养。

批判性思维是指法官在处理案件时需要具备批判性思维,能够审视问题的各个方面和细节,从而做出准确和合理的判断。

创新性思维是指法官在处理案件时需要具备创新性思维,能够从新的角度和视角来审视问题,提出新的解决方案和创新思路。

案例中的法律思维(3篇)

案例中的法律思维(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思维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法律思维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核心,以法律价值为导向,以法律逻辑为手段,以解决法律问题为目标的思维方式。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案例为切入点,探讨案例中的法律思维。

一、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市中心购置了一块土地,计划建设一栋高档住宅小区。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开发商发现该地块地下存在一条地下管线,经过调查,发现该管线属于某供电公司所有。

开发商为了顺利推进项目,与供电公司协商,希望供电公司迁移该管线。

然而,供电公司以迁移管线需要巨额投资为由,拒绝迁移。

开发商遂将供电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供电公司迁移管线,并承担迁移费用。

二、案例中的法律思维分析1. 法律规范的适用在案例中,开发商与供电公司之间的纠纷涉及多个法律规范。

首先,根据《物权法》第39条的规定,供电公司对其所有的管线享有物权,但物权并非绝对,应当在不妨碍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行使。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4条的规定,因他人原因导致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在分析案例时,法律思维要求我们从法律规范的角度出发,确定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案中,供电公司作为管线所有权人,有权在不妨碍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行使物权。

然而,开发商作为合同相对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供电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 法律价值的判断在案例中,法律价值判断主要体现在对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首先,公共利益是指国家、社会和全体人民的利益。

本案中,供电管线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其安全运行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用电安全和公共利益。

其次,他人合法权益是指除当事人之外的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开发商的建设项目需要供电管线,若供电公司拒绝迁移,将影响开发商的合法权益。

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与特征

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与特征

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与特征
首先,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逻辑思维方式。

法律是一门科学,它有着严密的逻辑结构。

法律思维方式注重理性分析和推理,要求严密论证,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律。

在法律问题的解决过程中,需要准确地把握法律规则和原则,运用逻辑推理,确保逻辑严谨,避免非理性的因素干扰。

其次,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综合思维方式。

法律领域的问题往往是复杂多样的,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法律思维方式强调将各种法律规则、原则和法理融合起来分析,综合运用各种法律规定进行推理和判断。

在法律思维方式中,要考虑到不同法律规则的关系,权衡各种利益和权益的冲突,形成一个相对综合的解决方案。

再次,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历史感思维方式。

法律是社会的产物,是在长期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的。

法律思维方式要充分考虑法律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脉络,要注重研究法律的历史背景和历史学说,了解法律的演变过程和发展趋势。

通过对历史的研究,可以更好地把握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为解决当代法律问题提供参考。

此外,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具体问题与抽象原则相结合的思维方式。

法律思维方式在处理具体案例时,需要将抽象的法律原则和规则与具体的事实相结合。

法律思维方式强调从具体的事实出发,将抽象的法律原则具体化,具体的事实与法律原则相互作用,形成对具体案例的判断和决策。

最后,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正义追求的思维方式。

法律是用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工具,法律思维方式强调通过法律的力量解决社会问题,追求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法律思维方式要求在解决问题和做出决策时,要根据法律的目的和价值取向,始终以实现公正为出发点和归宿。

第一章 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

第一章 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

法律方法论导言:法律方法论学科的概况第一章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法律思维:概念、类型及特征◆律师思维:法官思维:中立对待程序中的角色eg:法院做法:释明,一般不依职权增列共同被告被动性:发现法律*谁来发现?原告及原告代理人(律师)?法官?律师思维:在不违背法律基本精神和法治的框架下,不违背律师的职业伦理的情况下,当事人的利益优先。

一、法律思维法律思维是“根据法律的思维”法律思维是综合掌握了法律知识、法学原理、规范体系等基础上,理解、解释和应用法律。

指向法律实践二、法律思维方式的类型(一)涵摄思维模式涵摄思维建立在三段论的基础上,主要运用演绎推理方式进行思维的模式。

强调规范与事实之间形式上的符合性。

涵摄,或称之为法律适用的涵摄,是将具体的案例事实(Sachverhalt=S),置于法律规范的要件(Tatbestand=T)的一种思维过程。

T R 人都要死(大前提)S T 张三是人(小前提)S R 张三要死(推论)1.水平的概念涵摄将上位概念拆解成个别的要素,然后将个案事实的各部分分别涵摄于这些个别要素之下。

刑法388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收受请托人财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在离退休前通过其下级国家工作人员乙为请托人丙谋取不正2.垂直的概念涵摄从法律概念出发,由较为一般的上位概念进展到较为特殊的下位概念。

在这个链接的环节,并不是通过给出一般概念的定义连接在一起的,而是通过将特殊概念被涵摄于先前较为一般的概念之下来实现连接的。

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二)类型思维运用类比的推理的方法。

考虑的是对事物和行为的类型性表述。

注重事实与规范的核心意义的比对。

强调价值判断。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第十七条(修正案八)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论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及法律语言

论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及法律语言我们的社会需要法律人,所以,公民用税金保障法律人的生活,甚至多数情况下我们还希望为法律人提供比一般公务人员更周到和更全面的生活保障;何况,公民有时还在用自己最宝贵的生命和鲜血来捍卫法律人的独立与尊严。

那么,法律人拿什么奉献社会并回报公民呢?除了对法律的忠诚以及相应的法律方法,还有别的吗?我不相信!一个实践的而非想象的法律人,总是拥有一种独立的运用法律解决纠纷和问题的方法。

反过来说,法律人是否能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人而非简单地冠以“法律人”的符号,也需要依靠法律方法加以检验,即我们可以通过法律工作者工作方法的成熟程度,来判断法律人阶层的发展水平和成熟程度。

而什么是成熟的法律方法呢?我以为这个问题与法律思维、法律语言大有关系,或者说,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方法、法律思维、法律语言之间的关系,从一个侧面展示法律人的特点。

法律方法的核心是法律思维,而法律思维的核心则是法律语言。

法律人解决法律问题的独特的方法,就是法律方法。

狭义地说,法律方法就是获得解决法律问题的正确结论的方法;广义地说,法律方法则包括法律思维、法律技术、法庭设置、法律程序设计,等等。

其中,法律思维是法律方法的核心,因为只有依靠正确的思维活动,包括严格合法的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才可能形成、推导出解决法律问题的正确结论。

法律技术、法律程序等都是为了配合法律思维的特殊性而生成的。

例如,我们希望尽可能使法庭更为富丽堂皇,使法官在法庭上更为威严,使审判活动更为严肃,其目的无非是希望法官们能够依法正确处理案件。

所以,尽管法律方法不仅指法律思维,但是法律方法的核心却是法律思维。

法律思维需要依靠一系列的法律语词。

实际上,由语词所表达的概念是所有逻辑思维活动都不可缺少的环节。

大凡人世间的事情,总是与语言存在密切关系。

语言不仅表达某种特定的含义和意思,而且也在建构特殊的社会关系。

说话不仅是传达说话人的想法,也反映了说者与听者之间的关系。

五个实用的法律思维方法

五个实用的法律思维方法在当今社会,法律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

因此,学习和掌握一些实用的法律思维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五个实用的法律思维方法,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法律问题。

一、逻辑思维逻辑思维是法律思维的基础。

在处理法律问题时,我们需要通过分析、归纳和推理来得出结论。

逻辑思维要求我们从事实出发,进行逻辑推理,找出问题的核心,理清关系,得出正确的结论。

例如,在处理合同纠纷时,我们需要分析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了解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判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二、细致观察细致观察是法律思维的重要环节。

在处理法律问题时,我们需要仔细观察事实和细节,以便获取准确的信息。

例如,在处理刑事案件时,我们需要对犯罪现场进行细致观察,收集证据,了解案发经过,以便判断犯罪行为和罪责。

三、灵活运用法律条文法律条文是法律思维的重要工具。

在处理法律问题时,我们需要灵活运用法律条文,了解其内涵和适用范围,以便正确解决问题。

例如,在处理民事诉讼时,我们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找出适用的法律条款,从而为当事人提供合法的权益保护。

四、比较分析比较分析是法律思维的一种重要方法。

在处理法律问题时,我们需要比较不同的法律规定,找出异同之处,以便得出合理的结论。

例如,在处理国际贸易纠纷时,我们需要比较不同国家的贸易法规,了解各自的立法差异,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建议。

五、注重实践法律思维需要结合实践进行。

在处理法律问题时,我们需要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实践操作,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

例如,在处理法律咨询时,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综上所述,逻辑思维、细致观察、灵活运用法律条文、比较分析和注重实践是五个实用的法律思维方法。

通过学习和掌握这些方法,我们能够更好地处理法律问题,提供准确、合法的法律服务。

希望本文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帮助大家在法律领域更加得心应手。

法律人的思维方法十种方式

法律人的思维方法十种方式我们在研究法律、学习法律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很多困惑的现象。

我们举几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在整个的学习法律和研究法律的人之间,有一套惯用的概念和思维方式。

法律人的思维方法是什么呢?以下是为大家准备的法律人的思维方法,仅供参考!法律人的思维方法对一些刚刚上大学学习法律的同学来说,在高中阶段接触的都是一些基础的各方面的知识。

我在北大法学院给同学们讲课的时候,有时候会发现一个问题,对有些知识、概念,接受起来并不是特别困难;但是,你让同学们回答一下:“你这个学期学了刑法,学了诉讼法,甚至学了证据法,学了民商法,究竟你的观念发生了哪些改变?”尤其是当涉及到一些具体案例的时候,他就会往往变得很不确定。

我举个例子,比如说大家在学民法总则的时候,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叫宣告死亡。

我记得当年我读大学的时候,这个制度一开始我接受不了。

人死和生,这是一种生理现象,死了就是死了,活着就是活着。

你在大学里学了宣告死亡制度,回去给自己的家人讲讲,他们一般也接受不了。

那为什么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宣告死亡制度呢?这是典型的法律人的思维方式。

比如说有个人在外地打工,五年不回来。

根据我们《民法通则》规定,四年不回来就可以宣告死亡了。

经过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法院也经过调查和审查,最后发现确实是失踪了,杳无音信;;既没有消息,也没有任何的信件,这种情况下他的家人向法院申请了宣告死亡。

法院经过调查后确认,确实是失踪了四年以上,就宣告了死亡。

对宣告死亡我们要问一个问题:究竟是真死了还是假死了?如果按照一种法律人以外的人的思维方式;;不管他是学什么的,哪怕他也是大学毕业的;;他可能会说:“一个人死亡,无非是两种,确实死亡和确实没有死亡。

”但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就属于典型的生死不明。

既然生死不明,国家为什么要建立这样一种宣告死亡的制度呢?这就不是用“一种生理现象”、或者从生理学、生物学等一些别的角度能够解释得了的。

原来我们学民法总则的时候,老师会给大家讲,宣告死亡,目的是为了保护特定人的利益。

什么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什么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能力”。在此之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对概念不断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干部都强调要在实际工作中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如何从学理上阐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四是建构制度层次,即在前面三个层次的思维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抽象,从而能够通过建构或改革法律制度对更宏观的问题提出长远的解决方案。这是最高层次的法治思维,也是高层级的领导干部所应当具备的。因此,考察法治思维能力的高低,应当按照对象和主体的不同设定不同的标准。
法治方式
简单地说,法治方式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法治方式与法治思维是内在和外在的关系,法治方式就是法治思维实际作用于人的行为的外在表现。可以说,法治思维影响和决定着法治方式。法治方式与原来人们常用的法律手段一词,在意义上相近。但,手段一词过于工具化,而方式则是更恰当更中性的描述。
法治思维在不同问题和领域的运用包含了不同的层次。概括而言,法治思维可以分为四个层次。
一是认知判断层次,即运用法治的概念原理对社会生活中的种种问题进行认识并得出初步判断的层次。人们可以根据法律对社会中的一些行为或现象得出是否合法的判断,例如饮酒驾车是违法行为。这种层次的法治思维,是普通社会成员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具备的。
法治思维与学术界常讲的法律思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法治思维与法律思维都是根据法律的思考,以法律规范为逻辑基准进行分析推理判断。二者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二。其一在于法治思维蕴含着价值意义上的思考判断,即在法律思维中必须贯穿以人为本或者人权的基本价值标准。二是法律思维往往更侧重于强调一种职业化的思维方式,为法律职业者所掌握运用,而法治思维更侧重于强调一种治国理政的思维方式,是为执政者或者公权力的执掌者掌握运用的思维方式。所以,与法治思维所对立的是人治思维、特权思维,后者将权力置于法律之上,视法律为虚有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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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法律思维除魅 ❖ 知识在法律过程中的结构性分配 ❖ 法律解释方法
是否存在纯粹的法律思维方式?
理想类型:自足的法律体系 原则、规则、概念 逻辑推导出结果 不变的体系应对变动的社会 法律人共同体的存在
现实
❖ 基本的说理和逻辑推演 ❖ 司法的实质是判断 ❖ 依据经验的判断 ❖ 先有判断再有论证
两类案件
❖ 规则明晰:不需要上法院,事前和解,三段 论
❖ 规则不明:需要解释、权衡与判断,修辞
知识在司法过程中的分配
❖ 认定事实:和常人一样 ❖ 适用法律:更加熟练、有经验 ❖ 审级制度:事实审与书面审 ❖ 陪审团的作用பைடு நூலகம்
❖ 抽象出一般原则法律解释方法
❖ 类推 ❖ 文意解释 ❖ 原意解释 ❖ 扩大解释
法律解释的实质
❖ 并非从语言推导而来
❖ 但需要一定的文字联系
❖ 例证:两高关于网络诽谤与寻衅滋事的司法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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