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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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担保业务,确保公司担保行为合法、合规,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保障公司及担保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展的各类担保业务,包括融资担保、履约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第三条公司担保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担保业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审慎经营原则:在担保业务中,应严格审查担保对象和担保条件,确保担保风险可控;(三)风险可控原则:建立完善的担保风险管理体系,对担保业务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四)公平公正原则:在担保业务中,应公平对待各方当事人,确保担保行为的公正性。

第二章担保业务审批与监管第四条公司担保业务审批程序:(一)业务部门提出担保申请,提交担保项目基本情况、担保对象、担保条件等相关资料;(二)担保管理部门对担保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三)公司审批委员会对担保申请进行审议,作出是否批准担保的决定;(四)担保管理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担保手续。

第五条担保业务监管:(一)担保管理部门负责对担保业务进行日常监管,包括担保项目审查、担保合同审核、担保资金使用等情况;(二)财务部门负责对担保业务资金进行监管,确保担保资金专款专用;(三)审计部门负责对担保业务进行定期审计,发现担保风险及时报告公司审批委员会。

第三章担保业务风险控制第六条担保业务风险控制措施:(一)建立担保风险评估体系,对担保对象进行信用评级,确定担保额度;(二)对担保业务进行分类管理,根据风险程度采取不同的担保措施;(三)加强对担保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担保风险;(四)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对因担保业务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

第七条担保业务风险预警:(一)担保管理部门定期对担保业务风险进行评估,对存在风险的担保项目提出预警;(二)财务部门对担保业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审批委员会;(三)审计部门对担保业务进行审计,对存在风险的担保项目提出整改意见。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担保业务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活动,它为各类企业和个人提供信贷支持,以帮助他们达成各种经济目标。

为了确保担保业务的顺利进行,并有效管理担保风险,制定和实施一套完善的担保业务管理制度显得非常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要点和具体内容。

一、制度目的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的首要目的是规范担保业务的开展,确保担保行为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其次,制度还旨在明确各层级、各部门和个人在担保业务中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配合。

最后,制度的实施还能加强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保护企业和客户的利益。

二、制度范围本担保业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全体员工,以及与担保业务相关的各个部门和职能。

所有涉及担保业务的活动,无论是与客户的沟通、风险评估、担保合同签订还是监管和报告等,都应受到本制度的约束。

三、制度内容3.1 担保业务申请与审查3.1.1 担保业务的申请流程应规范明确,包括申请材料的准备、审查部门的评估、授信决策和审批等环节。

3.1.2 担保业务审查应做到全面、客观、及时、准确,确保客户提供的资料真实可信,并评估担保风险的可控性和可接受程度。

3.2 担保合同的签订与执行3.2.1 担保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的要求,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担保金额、期限、担保方式和费用等关键条款。

3.2.2 担保合同的签订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过法律顾问的审阅。

合同的存档和查询要便捷可靠,确保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2.3 担保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应及时关注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和金融信息,并进行风险评估。

如有必要,可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和控制,同时维护担保利益。

3.3 风险管理与监测3.3.1 担保业务中的风险管理应采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包括客户信用评级、财务分析、抵押评估和现金流分析等。

风险控制应预防为主,同时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不可预测情况。

3.3.2 担保业务的风险监测要求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风险报告制度、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等,以确保担保业务的风险状况能够及时掌握并得到妥善处理。

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担保业务的安全稳健发展,保护担保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业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的所有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业务的审批、管理、监督、风险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担保公司的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第四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制度,并对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担保公司应加强员工的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员工熟悉并严格遵守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本业务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担保公司的内部管理部门。

第二章担保业务审批第七条担保业务的审批程序包括审查、评估、决策和备案等环节。

第八条在进行担保业务审批时,担保公司应充分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信用情况、资产状况、经营状况等。

第九条担保公司应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确定担保额度和担保费率,并制定相应的担保合同。

第十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客户档案,对客户资料进行分类、存档和管理,确保客户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一条对于担保额度较大或风险较高的担保业务,担保公司应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十二条担保公司在进行担保业务审批时,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操作或越权审批。

第三章担保业务管理第十三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担保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担保业务的管理流程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担保公司应加强对担保业务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第十五条担保公司应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资产评估,确保担保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在合理范围内。

第十六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及时识别和评估业务风险,并制定风险对策。

第十七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系统,对潜在风险进行预警和控制。

第四章担保业务监督第十八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担保业务的全面监督。

第十九条担保公司应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对担保业务进行定期审计,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完善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完善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完善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一、为了规范担保业务的管理,保护担保机构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提高担保风险的控制能力,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开展的所有担保业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质押担保、保函担保等。

三、担保业务的承办部门应遵循诚实信用、独立公正、谨慎审慎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担保业务的安全、合法、有效开展。

第二部分:担保业务申请与审核一、客户申请担保业务,需填写担保业务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合同、资产证明、担保准备金等。

二、担保业务的承办部门在收到担保业务申请后,应按照内部审核流程进行审核,包括资信调查、风险评估、担保准备金核算等。

三、担保业务的审批权限应当明确,交办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有权审批一定额度以下的担保业务,超过一定额度的需要经过风险管理部门同意。

四、对于有争议的担保业务,应当提交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由董事会最终决定。

第三部分:担保合同签订与履约一、担保业务获得批准后,应当及时和客户签订担保合同,明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具体内容,并保留客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担保业务在履约过程中,承办部门应当对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风险隐患。

三、对于出现逾期等风险情况的担保业务,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启动风险救助、代偿等应急措施,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利益。

第四部分: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一、担保风险评估应当从客户信用、担保准备金、担保合同条款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确保担保业务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二、风险管理部门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更新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高担保准备金、调整担保费率、限制担保业务额度等。

三、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跟踪监控,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风险的扩大。

第五部分: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一、对于违反公司规定、违法违规从事担保业务的个人或部门,应当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扣减薪资、暂停晋升、降职调岗等处罚措施。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开放,担保业务在现代金融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规范担保业务的运作,保护相关各方的权益,本公司制定了本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以确保担保业务的合规、高效运行。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明确担保业务的管理和操作流程,并规定参与各方的职责与义务。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担保业务的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业务部门的员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等。

三、担保业务的分类本公司的担保业务可分为以下几类:1. 银行担保:包括信用证担保、保函担保等;2. 抵押担保:指以财产作为担保物而产生的债权和债务关系;3. 质押担保:指以动产作为担保物而产生的债权和债务关系;4. 保证担保:指以自然人或法人的信用作为担保人而产生的债权和债务关系。

四、担保业务的审批流程1. 业务申请:担保业务申请人应填写《担保业务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2. 风险评估:担保业务部门将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及担保物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业务决策的依据;3. 决策审批: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担保业务部门将提出相应的审批意见,并提交给公司的决策层审批;4. 合同签订:经决策层同意后,担保业务部门将与申请人签订《担保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5. 履约管理:担保业务部门将监督担保业务的履约情况,确保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五、风险管理措施1. 风险评估:担保业务部门将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全面评估担保业务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2. 担保物管理:担保业务部门将对担保物进行登记、存储和保管,确保担保物的安全和完整;3. 资金监管:担保业务部门将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制度,对担保款项进行专门管理和监控,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正确使用。

六、责任与违约处理1. 申请人责任: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2. 担保人责任:担保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并及时通知公司发生可能导致违约的情况;3. 违约处理:对于严重违约的情况,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保护自身权益,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一、业务范围
为了规范担保业务,保障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建立起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确保担保业务稳健有序进行。

担保业务范围包括对借款人的信用担保、担任担保人等各类担保服务。

二、风险评估
在开展担保业务前,本公司需要对担保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担保方案,确定担保额度,确保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三、担保责任
本公司在担保业务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必须认真履行担保合同约定,确保及时足额履行担保义务,并做好风险的预警和防范工作,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内部管理
为了保障担保业务的正常运行,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

包括设立专门的担保业务管理团队,制定相关业务流程和标准,加强内部控制,确保担保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五、信息披露
本公司在担保业务中要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投资者公布担保业务相关信息,保持透明度和公开性,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监督检查
为了有效监督担保业务的开展情况,本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检
查机构,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
保担保业务的安全和稳定。

七、风险控制
在担保业务管理过程中,本公司要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建
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担保对象的监测和分析,及时采取措
施应对风险,确保担保业务的健康发展。

八、遵守法律法规
本公司在担保业务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担保业务的规范发展。

(文字总数:532)。

担保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业务管理,提高业务水平,保障公司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从事担保业务的人员,包括业务员、风险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风险控制原则:确保担保业务风险可控,降低担保损失。

2. 诚信经营原则: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合规经营的原则。

3. 客户至上原则: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业务范围与流程第四条公司担保业务范围:1. 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2. 为融资租赁、保理、票据贴现等业务提供担保。

3. 为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等提供其他担保服务。

第五条担保业务流程:1. 客户申请:客户向公司提出担保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 业务审查:业务部门对客户资料进行审查,评估担保风险。

3.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对担保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评估报告。

4. 审批决策:审批委员会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和业务部门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5. 担保合同签订:业务部门与客户签订担保合同。

6. 资金划拨:财务部门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将担保资金划拨给借款人。

7. 担保期间管理: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对担保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8. 担保解除:担保期间,如借款人按时偿还借款,担保合同自动解除。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六条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1. 风险评估制度:对担保项目进行全面风险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2. 风险预警制度:对潜在风险进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

3. 风险处置制度:对已发生的担保损失进行处置,降低损失。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七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1. 职责分离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确保业务流程的独立性。

2. 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审计,确保业务合规。

3. 惩罚制度:对违反公司制度、造成损失的行为进行处罚。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担保业务操作,提高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公司和客户权益。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担保业务相关的流程和操作。

3.担保业务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本制度。

二、担保业务流程管理1.客户申请阶段1.2担保业务部门根据客户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决定是否接受业务申请。

1.3与客户进行业务需求沟通,并提供相关材料清单和要求。

1.4客户提交申请材料,担保业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并与客户进行反馈沟通。

2.业务审批阶段2.1担保业务部门负责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和担保额度审批,并制定担保业务方案。

2.2担保业务部门将审批结果提交给公司高层进行最终决策。

2.3担保业务部门将最终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客户,并根据需要与客户协商调整方案。

3.担保合同签订阶段3.1确定担保业务方案后,担保业务部门起草担保合同,并要求客户提交相关合同和证明文件。

3.2定期与客户进行合同讨论,并在双方达成一致后进行正式签约。

4.业务管理阶段4.1担保业务部门对已签约的担保业务进行定期跟进和管理,包括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

4.2担保业务部门接收客户的还款信息,进行核实和记录,并做好催收工作。

5.业务终结阶段5.1担保业务部门根据合同约定,监督客户的还款情况,并进行风险预警。

5.2如客户逾期未还款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担保业务部门立即启动相关程序,并与公司法务部门合作处置。

三、担保业务风险管理1.担保风险评估1.1进行客户背景调查,包括公司信用、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

1.2对担保对象进行资产评估,确保足够的担保价值。

1.3评估担保业务的风险水平和承受能力,以确定担保额度和担保方案。

2.风险控制措施2.1对担保业务进行集中风险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事件。

2.2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和审批流程,确保风险合理可控。

3.风险预警和处置3.1设立风险预警指标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风险信号。

3.2针对风险事件,担保业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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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Ⅹ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加强担保业务管理,明确担保业务审批权限,有效防范对外担保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山西Ⅹ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山西Ⅹ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

第五条本制度中的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二章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
第六条公司对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条公司应就对外担保适宜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认真分析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

被担保人应满足以下标准:
(一)管理规范,运营正常,资产优良;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现金流稳定,并能提供外部审计审定的报告;
(三)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四)资信状况良好,银行评定信用等级应不低于A级;
(五)近一年内无因担保问题引起的诉讼或未决诉讼。

1被担保人不满足上述标准中的任一一条标准的,该等担保事项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若公司认为需要,被担保人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八条对被担保人的资信审查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

财务负责人可以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如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三)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人员名单;
(四)信用等级的证明文件;
(五)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六)贷款用途的详细说明;
(七)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发展前景的说明;
(九)财务负责人认为的其它必要文件。

财务负责人认为必要时,可提请董事会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协助调
查,董事会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协助调查。

第九条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调查完成后作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应包括担保或贷款金额、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贷款的用途、担保期限、担保方式、贷款期限、对公司财务结构的影响等。

第十条董事会应对公司财务责任人提交的报告认真审慎的审议,并就相关对外担保事宜最终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的担保;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三条除本制度第十一条所述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事宜以外,其余对外担保行为均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四条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第三章对外担保的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公司对外担保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除外),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十六条公司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

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

第十七条公司的对外担保事宜由公司财务部管理,财务部负责对公司担保业务进行日常管理和统计研究分析,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担保业务情况。

财务部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及时进行清理检查,并定期与银行等相关机构进行核对,保证存档资料的完整、准确、有效,注意担保的时效期限。

财务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批准的异常合同,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第十八条公司应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如发现被担保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公司破产、清算、解散、分立等重大事项的,有关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

董事会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
3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九条对外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公司应督促被担保人在限定时间内履行偿债义务。

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条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应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公司控股子公司办理对外担保的有关资料应报公司备案,并按季度向公司报告有关担保业务的执行情况。

第四章其他事项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公司于8月8日制定的《山西Ⅹ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自本制度生效之日起即行失效。

山西Ⅹ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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