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国银行全球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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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k of China-中国银行介绍-超全版

Bank of China-中国银行介绍-超全版

中行简介中国银行,全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业务覆盖传统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领域,并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客户和公司客户提供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

在近百年的岁月里,中国银行以其稳健的经营、雄厚的实力、成熟的产品和丰富的经验深得广大客户信赖,打造了卓越的品牌,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中国银行主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零售和金融机构等业务。

公司业务在基于银行的核心信贷产品之上,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创新的金融服务。

零售业务主要针对个人客户的金融需求,提供基于银行卡之上的全套服务。

而金融机构业务则是为全球其他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诸如国际汇兑、资金清算、同业拆借和托管等全面服务。

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曾创造了中国银行业的许多第一,所创新和研发的一系列金融产品与服务均开创历史之先河,在业界独领风骚,享有盛誉。

目前在外汇存贷款、国际结算、外汇资金和贸易融资等领域仍居领先地位。

根据2003年英国《银行家》按核心资本排名,中国银行列全球第十五位,居中国银行业首位,是中国资本最为雄厚的银行。

以资产规模计,中国银行资产总额达38,442亿人民币,是中国第二大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网络机构覆盖全球2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境内机构共计11,609个,境外机构共计549个,是目前我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有近百年辉煌而悠久的历史,在中国金融史上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中国银行于1912年由孙中山先生批准成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37年间,中国银行先后是当时的国家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

中国银行以诚信为本,以振兴民族金融业为己任,在艰难和战乱的环境中拓展市场,稳健经营,锐意改革,表现出了顽强的创业精神,银行业务和经营业绩长期处于同业领先地位,并将分支机构一直拓展到海外,在中国近现代银行史上留下了光辉的篇章。

1949年,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个人服务业务规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个人服务业务规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个人服务业务规则(BOCNET)第一条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了长城电子借记卡、集中的贷记卡、准贷记卡及存折账户(普通活期、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的客户可通过网上自助注册或营业柜台注册方式开通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

凡注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的客户均应按此业务规则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第二条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提供查询版、理财版和贵宾版服务。

查询版服务只能进行账户的查询,不能进行转账汇款、投资及支付等。

理财版和贵宾版服务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功能包括:账户查询、转账汇款、跨境汇款、主动收款、私对公转账、信用卡、外汇买卖、国债买卖、基金买卖、黄金买卖、B股银证转账、第三方存管、银期转账、贵金属代理、中银理财计划、结构性理财、小额结售汇、贷款管理、跨行互联服务、网上支付及代缴费、自助关联账户等。

贵宾版另外提供VIP资讯服务。

中国银行将根据客户申请的服务和身份认证方式的不同提供不同的服务功能,且中国银行网上银行银行通过持续升级以提供不同的服务产品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金融服务需要。

通过网上自助注册的客户只能使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查询版个人服务。

注册成为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贵宾版的客户是中国银行中银理财、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贵宾客户。

客户可以凭身份证明资料到柜台进行网银服务版本的升级。

跨行互联服务是依托于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向客户提供的银行之间的便捷服务功能,主要满足客户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跨行账户信息的查询及跨行账户的资金实时划转。

跨行互联服务仅面向理财版和贵宾版客户提供服务,功能包括协议付款签约、协议查询签约、跨行账户查询、转账服务、在线服务、预约管理六项功能。

第三条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提供24小时服务,但各具体服务项目应在相应系统开通时间内办理。

第四条使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的客户在首次使用网上银行时应注意:1. 通过柜台注册方式申请使用网上银行个人服务的,根据银行打印的服务凭条上的“网银登录用户名”登录后,客户必须设置本人使用的网银用户名(6-20位含有数字、字母的用户名);通过自助注册方式申请使用网上银行服务的,在注册过程中设定本人使用的网银用户名。

中国银行(香港)股份有限公司(BOCHK)

中国银行(香港)股份有限公司(BOCHK)
中国银行(香港)股份有限公 司(BOCHK)的IPO分析
目标与内容要点:
1. 投资银行、机构投资者、BOCHK(IPO发行 者)、以及中国银行(BOC)在IPO中的地 位和作用;
2. IPO决策:目标、时机选择、发行额和定价、 机构投资者策略的运用;
3. 市场同类公司比较定价方法的应用:BOCHK 的相对经营比较与特许权价值的确定;
• 2001年1月BOCHK的上市仍存在问题,即市场 对BOCHK管理水平的估计要高于BOC的管理 水平。
股票中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对股票价格产生 影响。首先,BOCHK最近刚进行了大规模的 并购和重组,且尚未呈交首次财务审计报告, 因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财务审计报告只能 部分消除并购的不确定性,其最终的损益情况 只能在1年后才能真正显示出来。其次,BOC 近期出现丑闻。最后,BOC 可能需要资金,然 而BOCHK对IPO融到的资金或获得的流动性并 不特别需要。
东亚银行(BEA)规模较小,但其每股收 益也是BOCHK的二倍。 CITIC Ka Wah 经营状况类似于BOCHK 。它与BOCHK 的另一个相似之处就是其大部分控股权 也由一家中国国有金融机构,中国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掌握。然而CITIC Ka Wah 的规模不足BOCHK的1/10。应注意的是, BOCHK重组成本将近为其收入的1/3。 2001年并不是BOCHK的正常经营年份, 如果投资者认为BOCHK应达到与东亚银 行相同的收益水平,那么其价格水平也 应当接近于东亚银行。
• BOCHK的主要竞争对手或同类银行为恒生银 行、东亚银行和CITIC Ka Wah;
• BOCHK 的IPO的推动力量来自于政治因素、 BOC的经营战略、以及BOCHK的管理需要, 而并非出于BOCHK的财务考虑。

XXXXXXXXX XX - 中国银行全球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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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承诺书我方(XXXXX有限公司)按贵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邀请,参与XXXXXXXXX项目的采购工作,有必要获得贵行有关的信息,以便我方了解和使用。

鉴于在合作的过程中,贵行提供给我方或我方自行接触到的信息,我方不能向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披露,因此我方特向贵行做出如下陈述与承诺,并保证受本承诺书的约束。

本承诺书自200X年XX月XX日起生效。

第一条:定义本承诺书中,有关术语含义如下:∙“信息”指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一)任何涉及贵行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二)任何贵行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三)任何贵行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及贸易秘密,无论上述信息是否享有知识产权;(四)任何其他的以有形方式或无形方式存在的信息。

∙“保密信息”指贵行明确表示我方应当保守秘密的任何“信息”,该明确表示可以通过:(一)书面的形式;(二)口头的形式;该明确表示可以发生在我方接受或接触到的该信息的当时,也可以发生于在此之后的任何时间。

第二条:我方保密的义务(一)我方对于从贵行处收到的保密信息,在未经贵行事先书面允可的情况下,不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二)我方对于从贵行处得到的保密信息,应当通过建立内部保密制度、培训员工等方式和措施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并且如果我方内部已有保密制度的,应将从贵行处得到的保密信息视同我方自己企业内部的保密信息一样进行安全管理。

1.我方严格保证:(1)所收到的信息只能用于我方为贵行提供XXXXX工作的目的,而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2)所收到的信息在本企业内部能得到谨慎的使用,只能透露给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之分支机构、子公司内部参与我方与贵行合作项目建设的雇员,并且该雇员在知晓保密信息之前已经充分了解了本承诺书的内容。

参考中国银行优劣势

参考中国银行优劣势

第四章‎中国银行竞‎争优势与劣‎势4.‎1优势‎1、中行‎的优势在于‎外币业务,‎中行的前身‎是人民银行‎国际业务部‎,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中‎行都开立有‎分支机构。

‎因此,如果‎你有很多外‎币业务需要‎做的话,中‎国银行绝对‎是你最佳选‎择。

2、中‎行有国际化‎优势。

中国‎银行于全球‎27个国家‎及地区拥有‎超过600‎家境外机构‎,并与超过‎1400家‎国外银行有‎业务往来。

‎而且控股子‎公司中银香‎港在香港拥‎有280多‎家分行,在‎香港银行中‎拥有最大的‎分行网络。

‎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以总‎资产计算,‎为澳门最大‎的银行,占‎有当地30‎%的市场份‎额。

相‎比较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只在美‎国设有一家‎代表处、职‎员2人,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深‎发展均未在‎国外开设代‎表处或分支‎机构。

可见‎,中国银行‎拥有在中国‎商业银行之‎中最广泛的‎国际网络,‎国际化发展‎领先于其他‎银行。

‎由于中国‎银行曾经是‎我国的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在‎外汇业务享‎有垄断地位‎.这使得中‎国银行成为‎目前国内银‎行中最国际‎化的商业银‎行。

它在香‎港、澳门、‎伦敦、大阪‎、新加坡、‎纽约、曼谷‎、东京等地‎均设立有海‎外分支机构‎。

目前拥有‎遍布全球2‎7个国家和‎地区的机构‎网络,境外‎机构数目达‎到603个‎.凭借广泛‎的海外网络‎、出众的实‎力和国际金‎融、外汇业‎务优势,其‎国际业务在‎国内银行中‎一直居于首‎位。

3‎、奥运合作‎伙伴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唯一合作‎银行,中国‎银行为北京‎奥运提供了‎种类繁多的‎奥运金融服‎务。

在为广‎大市民提供‎奥运门票销‎售服务的同‎时,中行还‎推出了一系‎列与奥运主‎题相关的金‎融产品,今‎年以来,中‎行结合各项‎奥运工作的‎开展,又陆‎续推出或代‎销了众多奥‎运产品。

‎可以说中‎行借助奥运‎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和‎平台,可以‎全面改善服‎务水平,提‎升品牌价值‎,推动核心‎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防范授信业务风险,完善我行内部评级体系,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政策》,并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客户信用评级属于债务人评级,是我行对授信客户和担保客户资信状况的评价确认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我行授信业务授权管理、客户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授信审批决策、授信定价、授信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第三条我行客户信用评级遵循以下原则:统一标准:总行统一制定评级管理办法,由各级机构获得评级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实施同一客户在我行内部只能有一个评级集中认定:除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其他客户等级认定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定期评估:每年根据客户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评级更新1动态调整:客户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进行评级更新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总行及国内机构的非金融机构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工作第二章基本概念第五条客户信用等级我行将客户按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大类,分为、AA、A、+、、-、BB+、BB、BB-、B+、B-、、CC、C、D十五个信用等级D级为违约级别,其余为非违约级别各信用等级含义如下::信用极佳,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几乎无违约可能性AA:信用优良,偿债能力强,未来一年内基本无违约可能性 A:信用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小+: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低于级: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 -: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高于级BB+:信用一般,偿债能力不稳定,未来一年内存在一定的违约可能性,违约可能性略低于BB级BB:信用一般,偿债能力不稳定,未来一年内存在一定的违约可能性 BB-:信用一般,偿债能力不稳定,未来一年内存在一定的违约可能性,违约可能性略高于BB级B+:信用欠佳,偿债能力不足,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高,但违约2可能性略低于B-级B-:信用欠佳,偿债能力不足,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高:信用较差,偿债能力弱,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高 CC:信用很差,偿债能力很弱,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很高C:信用极差,几乎无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极高 D:截至评级时点客户已发生违约第六条债务承受额债务承受额是我行在客户信用评级管理过程中,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核定的、反映客户在一定期间内对我行授信承受能力的内部参考指标对客户核定债务承受额,不意味着我行有义务向客户提供等量授信债务承受额是我行对客户核定授信总量、进行风险监控的参考因素第三章评级对象第七条凡申请或正在使用我行授信的企业法人客户、具有独立*权的非法人企业客户,须按本办法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核定债务承受额具有独立*权的非法人企业包括: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持有非法人营业执照、贷款卡,并持有具有法人资格上级公司*授权的非法人企业该类客户具有借款人资格私营企业中的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具有工商机关核发《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但无法人资格上述非法人企业客户若申请我行公司授信,应纳入我行客户信用评级11违约定义详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违约定义规定》3范围进行信用评级对于第一类非法人企业,如果编制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报表,应使用其本身的财务报表评级;如果没有编制独立完整的财务报表,应采用其上级法人公司本部的报表进行信用评级,但不应高于上级法人公司评级结果第八条为我行授信客户提供担保的单位,应按本办法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不需核定债务承受额第九条申请或正在使用我行授信的金融机构客户、国家机关客户、自然人客户,不在本办法执行范围之内,其中:金融机构客户,包括银行类金融机构客户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客户,按照我行金融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评级国家机关客户,包括中国*的各级机关、国家各级立法权力机关、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军队中的各级机关、中国人民*协商会议的各级机关等暂不能满足评级条件的法律实体,暂不进行信用评级第十条仅叙做低风险业务的客户,依据《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并结合我行实际,采取灵活的处理方法,其评级结果由分行终审认定第四章评级模型第十一条我行客户信用评级根据客户性质,分别采用一般统计模型和打分卡模型第十二条一般统计模型一般统计模型通过统计分析的方法,运用一系列定量和定性指标,计算客户在未来一年的违约概率,并根据该违约概率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模型使用的定量指标主要是客户的财务指标,例如:现金比率、债务4覆盖率、存货周转率、税前利润率、资产负债率、资本周转率等,定性指标全部是客观定性指标模型指标与具体的评分标准有可能根据模型返回检验结果进行调整本模型用于对一般企业的评级一般统计模型共划分为以下基本类型:大型制造业、中型制造业、大中型建筑和公共设施业、大中型服务业、小型制造和公共设施业、小型服务业行业类型划分以及具体包括的子行业类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第十三条打分卡模型打分卡模型主要从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经营管理、履约情况及发展能力和潜力等方面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分,并根据各项指标评分之和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本模型用于对事业单位、新组建企业的评级打分卡模型划分为两个基本类型:事业类、新组建企业类事业类模型适用于事业法人,包括三个子类型: 1、医疗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卫生院等;2、教育机构,包括大中专院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等;3、其他事业类,包括除医疗和教育机构以外的事业法人新建类模型,适用于符合新组建企业标准的企业,不再细分子类型第十四条新组建企业标准成立未满两个会计年度、新设合并、分立后名称变更的企业客户属于新组建企业,吸收合并不视为新组建企业到评级时点为止,成立已经超过两个会计年度,由于在前一个会计年度内企业尚未开始经营或处于项目建设期,未编制前一年度会计报表或无法提供前一年度完整的会计报表的企业法人客户原则上属于新组建企业但以上情况主要适用于建设期超过两年的大型生产企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项目公司等5对于改制企业,无论企业改制采用何种方式,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果企业的经营实质未发生根本变化,两年的财务报表数据能有效衔接,则不采用新建类模型评级第十五条在选择客户适用的基本评级模型时,按以下顺序判断:事业类、新组建企业类、非新组建企业类然后根据客户所处行业和规模,选择具体适用的评级子模型第十六条各模型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1和附件1-2第五章总体要求第十七条客户信用评级流程包括评级发起、评级认定、评级推翻和评级更新评级发起与评级审核认定人员应相互独立第十八条评级时效原则上,各级机构风险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客户信用评级的审核、认定或上报工作工作时效的计算不包括评级发起部门补报材料时间年度集中评级期间工作时效要求根据集中评级工作安排另行确定第十九条评级频率原则上,存量客户信用评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度集中评级时间为第二季度,新客户的信用评级工作按“随报随评”的方式进行当客户信用状况出现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发起评级更新第二十条评级有效期采用年度报表评级时,评级有效期至报表决算日后18个月对于新建类客户或由于资本金大幅增加而采用非年度报表评级时,评级有效期至报表年份次年的x月x日采用当年财务报表发起评级,并对评级结果认定后,采用往6年财务报表评级的结果自动失效对于特殊企业,若x月x日前无法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则上年度评级有效期顺延至提供年报评级后为止,原则上不超过当年x月x日债务承受额有效期与评级有效期相同第二十一条我行客户信用评级认可的审计机构为提高客户评级财务信息质量、保证客户评级结果的客观准确,我行实行了客户信用评级认可的审计机构管理制度,认定规则和使用规定详见相关规定2对于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除对其做降级或扣分处理外,应从严从紧审核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合理性第二十二条加强对财务报表真实性审核及合理性判断不同年度财务报表是否衔接如不衔接,财务报表附注或借款人应出具说明材料,业务部门及风险部门应对其合理性做出判断不同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更换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对于无故频繁更换审计机构的借款人,应对其财务信息质量予以特别关注不同年度财务报表中相同会计科目、财务比率等是否出现异常波动如存在异常波动的会计科目,应结合其他相关财务指标综合判断其合理性同一年度财务报表之间是否存在勾稽关系通过判断其是否存在勾稽关系,可间接审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与合理性评级时点是否使用较早年份的财务报表如由于种种原因,评级时点客户不能提供上年度末的财务报表、而采用两个年度前的年报进行评级,则应从严从紧审核该借款人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尽量获取能够反映借款人最新财务状况的财务信息,动态修正评级结果,并对尽责审查人员等做出必要提示被评级人是否为我行新客户应适当加大对新客户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审核力度,保证我行新增客户的质量对于治理机制不完善、决策机制欠佳、扩张快、摊子大、资本运作及关联交易频繁、财务制度不健全的民营或非民营企业,要尤其关注其财务报表真实性问题,适当加大对其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审核力度对于此类客户,原则上不允许向上推翻必要时应通过向下推翻来真实反映客户的信用状况第六章评级发起第二十三条评级发起各级机构业务部门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客户信用等级初评,对授信客户核定客户债务承受额,将信用评级材料报送本级或上级风险管理部门审核第二十四条各级机构授信业务部门是客户信用评级发起部门发起部门负责如下工作内容:发起客户信用评级分支机构评级发起部门在调查、分析、核实的基础上填写客户信用评级基本材料,将初评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同级行或上级行风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时应根据各级审核人员的要求补充审核要件评级发起部门需对评级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判断,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唯一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及时性负责客户经理需在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其与原件相符对于符合评级更新条件的客户,应按权限和流程及时、主动发起评级更新根据客户信用评级的最新结果,及时核对、更新信贷系统等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客户评级信息,确保信用评级结果在相关系统内得到及时、准确维护8负责客户信用评级工作的自查,并配合风险管理部门开展监控检查工作根据不同评级结果,采用不同的监控手段和频率第二十五条评级发起原则上以年度报表为基础,对于新建类客户或由于资本金大幅增加而采用非年度报表的评级,评级人员应严格控制,并加强人工判断和管理监控第七章评级认定第二十六条评级认定分为专业审核和终审认定专业审核风险管理部门评级专业人员对客户信用评级进行审核,审核后将本级机构认定权限内的评级报送本级机构有权认定人认定,将超本级机构认定权限的评级报送上级行审核终审认定有权认定人对认定权限内的客户信用评级进行终审第二十七条各级风险管理部门及获得评级认定转授权的中小企业业务部门是客户信用评级认定部门认定部门负责如下工作内容:审核客户信用评级对评级发起部门报送的客户信用评级材料进行审核,判断材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对评级系统填报信息与审核要件进行一致性核查,对于数据填报有误的,返回发起部门修改;风险管理部门有权对评级结果进行向下调整;审核后,根据评级认定权限,将审核结果报送有权认定机构认定部门对评级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对同级授信业务部门和辖内机构的信用评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后评价一级分行风险管理部除负责上述、两项工作内容9外,还负责本行客户信用评级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订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培训辖内客户信用评级人员、配合总行开展信用评级体系的调整完善和研究建设工作,按季汇总分析本行辖内客户的信用评级信息,就客户信用评级工作情况、辖内客户信用等级分布、评级推翻率、评级迁移率等向上级行报告、向同级行业务部门和下级行通报总行风险管理部除负责上述、两项工作内容外,还负责我行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工作,包括调整和完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研究、开发、组织实施客户信用评级模型,培训总行业务部门和一级分行评级人员,按季汇总分析汇报全行客户评级结果及变化情况,每年应至少两次向高级管理层提交客户评级分析报告第二十八条风险管理部门应下设客户信用评级专门机构或职位,配备评级专业人员原则上,在客户信用评级职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评级专业人员”资格,该资格由总行统一认定所有客户信用评级必须经过具备资格的评级专业人员审核后方可报送有权认定人终审认定第二十九条除总行指定的特殊客户和区域外,我行客户信用评级认定权限全部上收至一级分行和总行风险管理部第三十条一级分行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行领导、总行风险管理部分管客户评级工作的部领导是我行客户信用评级的有权认定人有权认定人经过正式程序可以转授权给本行相关风险管理人员,有权认定人及其受权人对评级结果负责第三十一条总行风险管理部认定权限一级分行及其以下分支机构发起的存量客户批复授信总量或全口径授信余额达到1亿元以上、新增客户拟申请授信总量达到1亿元以上,且初评结果达到-级以上的客户信用评级总行业务部门发起的全部授信客户和担保客户的信用评级全行所有申请评级向上推翻的客户信用评级10第三十二条一级分行认定权限一级分行本部和辖内分支机构发起的、总行认定权限以外的授信客户的信用评级一级分行本部和辖内分支机构发起的全部担保客户的信用评级一级分行本部和辖内分支机构发起的仅叙作低风险业务的客户信用评级第三十三条一级分行转授权规定对总行直属分行的转授权对于直属分行业务部门及其辖内分支机构发起的、一级分行权限内的客户评级,一级分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客户评级认定权限全部或部分转授权给直属分行对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的转授权对于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评级,一级分行可根据授信管理专项规定,授权辖内中小企业业务部门认定转授权方案由一级分行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前提下自行制定,报备总行第三十四条一级分行权限内认定的授信客户,在评级有效期内发生批复授信总量金额或授信余额变动后,如超出一级分行认定权限,评级发起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权限和程序发起并报总行终审认定第八章评级推翻第三十五条评级推翻包括评级人员对计量模型评级结果的推翻和评级认定人员对评级发起人员评级建议的否决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形式的评级推翻,都必须依据充分理由,评级人员应在审批流程中明确阐述推翻依据11第三十七条向下推翻是指评级人员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对模型输出等级在评级系统内进行等级下调后手审核人员可对前手审核人员的向下调级进行回调,但调整后的信用等级不得高于模型输出等级第三十八条向下推翻的原则评级人员应本着审慎合理的原则,在有充分理由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客户信用等级的推翻幅度,确保推翻后的信用等级真实反映客户实际情况第三十九条向下推翻的依据对于客户信用等级,可以在模型输出级别的基础上向下推翻,具体要求详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推翻指引》第四十条向上推翻是指评级发起部门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对模型输出等级有上调要求,发起向上推翻申请并按程序报批向上推翻仅适用于使用一般统计模型评级的授信客户,其他评级客户不得进行向上推翻第四十一条向上推翻的原则各机构应本着审慎合理的原则,在有充分理由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客户信用等级的推翻幅度,及时提出评级向上推翻申请各一级分行风险管理部应严格审核评级发起部门的申请,合理确定客户信用等级的推翻幅度,把握好推翻的客户数量和质量总行对各行向上推翻的总量和推翻幅度进行终审控制,其中对于推翻幅度超过两个等级的申请,总行风险管理部除进行业务审核外,还进行技术测试总行对推翻的结果进行跟踪和监控第四十二条向上推翻的依据对于客户信用等级,可以在模型输出级别的基础上向上推翻,具体要求详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推翻指引》12第九章评级更新第四十三条评级更新包括年度评级更新和动态评级更新第四十四条年度评级更新是根据客户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经营管理状况进行的评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第四十五条动态评级更新是指客户在年度评级更新后的有效期内,客户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评级发起部门及时进行的评级第四十六条动态评级更新的原则动态评级更新应遵循及时、主动、审慎、有效的原则第四十七条在获得信息符合评级更新条件后,应在三个月内完成评级更新第四十八条评级结果有效期内,担保客户转变为授信客户,应及时发起评级,并按授信客户评级认定权限报批如客户情况未发生变化,信用等级应保持不变,只增加核定债务承受额;如客户情况发生变化,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信用等级,并核定债务承受额第十章特殊类型评级第四十九条集团客户信用评级集团客户评级范围本章所称“集团客户”指纳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管理范围的集团客户原则上,应对集团客户、集团板块、集团成员分别进行信用评级集团客户信用评级应基于集团合并报表评级发起部门应尽量获取集团合并报表,如果由于集团客户尚未编制合并报表,或集团客13户属我行管理意义上的集团而非实体集团、因而无法编制合并报表,则暂不对集团客户进行信用评级集团客户评级职责分工集团客户及板块牵头行负责组织集团客户及板块信用评级的发起、审核、权限内认定及超权限上报总行认定工作集团客户参与行负责所管辖集团成员的信用评级发起、审核、权限内认定及超权限上报总行认定工作同时,各参与行有责任根据牵头行要求,配合实施集团客户信用评级各项工作除以下情况外,集团客户评级的具体要求与单一客户相同: 1、集团客户履约情况、授信资产风险分类结果,按照集团母公司的情况掌握,如本部在我行无授信,可参考其他重要成员情况掌握2、集团客户的评级类型选择,以集团营业收入中占比最高的行业选择主行业进行评级3、当以集团母公司为评级对象时,应以母公司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进行评级如果确属无法获取母公司报表的,可用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信用评级,但应将集团合并报表内“长期股权投资”、“少数股东权益”作为无效资产从“所有者权益”中扣除,并在此基础上酌情进行等级下调各分行风险管理部应严格控制审核此类评级第五十条中小企业信用评级适用范围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评级权限一级分行可将评级认定权限对中小企业业务部门转授权,转授权方案需报备总行评级流程执行与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管理相适应的简化流程,审核人员须具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评级专业人员资格”职责分工根据转授权方案,评级认定机构需对评级结果的14准确性负责各级风险管理部门若转授权后不直接参与评级,仍要承担管理职责,应通过政策制定、指导培训、检查考核等方式,保证中小企业业务部门评级工作质量及评级结果的准确性第五十一条异地客户信用评级对于注册地在异地的授信或担保客户,评级发起前应先查询该客户是否已存在评级,如果已存在授信客户评级,应以该评级为准;如果已存在担保客户评级,拟进行授信客户评级,应按本办法第四十七条执行多家分支机构对同一客户授信时,原则上由主办行负责评级工作。

中国银行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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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992年 加大外资利用,发行国际债券

1979年-1980年 恢复国际金融组织合法席位,支持国内经济文化建设

1987年-1992年 取得港币澳门币发行权,利于港澳经济繁荣稳定

1994年 中国银行改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2004年 中国银行稳步推进股改工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4
-
中国银行发展史(2)
❖ 1949年12月,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由上海迁至北京。1950年中国银行
总管理处归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领导。1953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
府政务院公布《中国银行条例》,明确中国银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特许的外汇专业银行。 1979年3月,经国务院
批准,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设出来,同时行使国家外汇管理
❖ 发展战略 进一步明确中国银行的发展战略,按照比较优势,合理配置资源,
不断推出差别性的产品与服务;调整与改进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完 善风险管理体系,使信贷决策更加科学与透明;按照审慎的会计原则 处理业务,增加透明度;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以及服务于这一制度 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教育和培训,培育中行文化。

1938年-1942年 加强钞券调运,供应抗战需要

1939年-1941年 平衡上海汇市,全力维持汇价

1939年-1943年 坚持进行货币斗争,抵制日伪金融侵略
8❖
1939年-19- 45年 努力争取侨汇,积极支持抗战
中国银行发展史-发展年表

1947年-1948年 南京政府勒令外汇移存,中行迫于压力抵制未果
三年 3.24 3.69 3.96 4.41 4.68 4.95 5.22 5.40 5.13 4.77 3.60 3.33 3.85 4.15 4.50 4.75 5.00 4.65 4.75

(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

(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作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在澳大利亚当地注册的一家商业银行,秉承中国银行全球服务的宗旨,竭诚为广大海外华人华侨提供各类金融产品及服务,简要介绍如下:1. 存款业务中国银行(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可以为您提供澳元、美元、港币和人民币多种货币的存款产品。

您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需要选择如下的存款账户:1.1 活期存款9存款形式灵活,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柜台办理存取款,无次数限制;9银行按日计算利息,每年四月和十月两次支付利息;9提供免费的直接借记和贷记服务;9为新开立的账户免费提供存折本或借记卡;9对于借记卡账户,根据您选择的周期,银行为您免费寄送对帐单;9为您提供澳大利亚境内中国银行自动柜员机(ATM)上免费现金提取、余额查询服务,无次数限制;9为您提供借记卡在澳大利亚境内其它自动柜员机(ATM)上现金提取、余额查询、EFTPOS购物和提现服务。

1.2 支票存款9存款形式灵活,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办理存取款;9银行按日计算利息,每年四月和十月两次支付利息;9提供免费的直接借记和贷记服务;9为新开立的账户免费提供支票簿、借记卡;9根据您选择的周期,银行为您免费寄送对帐单;9为您提供澳大利亚境内中国银行自动柜员机(ATM)上免费现金提取、余额查询服务,无次数限制;9为您提供借记卡在澳大利亚境内其它自动柜员机(ATM)上现金提取、余额查询、EFTPOS购物和提现服务。

1.3 定期存款9为您提供多种期限档次存款利率的普通定期存款产品;9为您提供不同期限、不同起存金额的特惠定期存款产品;9允许提前支取全部或者部分存款,不限制次数,不收取罚金,灵活方便;9存款到期时,若您没有特别要求,银行自动为您办理定期转存。

2. 房屋贷款业务中国银行(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可以为您提供多种产品的房屋贷款服务:9满足您住房或以住房为投资工具的融资需求;9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贷款利率;9贷款最长期限可达30年,贷款手续简便、服务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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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6,985 2,578,152 264,729
13,989,866
112,509 27,286 5,236
145,031 163,391
2.04% 10,454,212 2.13% 2,449,626 3.99% 240,234 2.09% 13,144,072
2.18%
104,043 28,920 4,555
1 平均余额是根据集团管理账目计算的每日平均余额,未经审阅。 2 规模变化因素对利息收支的影响是根据报告期内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平均余额的变化计算的,利率变化因素对利息收支
的影响是根据报告期内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平均利率的变化计算的,因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共同作用产生的影响归结为 利率因素变动。
4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集团利润表主要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利息净收入 非利息收入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支出
其中:业务及管理费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5 年 1-6 月 163,391 76,170 50,044 239,561
(115,574) (59,533) (28,576) 123,987 124,482 (29,496) 94,986 90,746
期末持股数量 188,461,533,607
81,783,905,355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
售条件股
股东性质
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
64.02%
-无
国家
27.78%
- 未知
境外法人
普通股股 份种类 A股 H股
556,862,300
0.19%
-无
其他
A股
520,357,200 352,999,524 299,183,836 206,956,856 206,619,115 193,835,332 187,516,356
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1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自有资金
180,000,000
-
7,000,000
12,500,000
10,000,000
4,000,000
399,400,000 180,000,000
50,000,000 30,000,000 22,000,000
21,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234,924
1.97%
121,429
2.11%
121,950
2.08%
89,724
1.14%
88,785
1.51%
0.32
-3.60%
0.31
0.19%
0.32
-3.24%
0.30
0.56%
18.57%
下降 2.26 个百分点
18.37%
下降 2.17 个百分点
442,967
50.66%
上年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本行未知上述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3 控股股东变更情况
不适用
2.4 优先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2015年6月30日优先股股东总数:48(其中包括47名境内优先股股东及1名境外优先股股 东)
2015年6月30日,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2
序号 优先股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1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17,500,000)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113,937,985
3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 险产品
4
The Bank of Tokyo-Mitsubishi UFJ Ltd.
556,862,300 -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06,481,214
20,000,000
19,000,000
持股比例
质押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股东性质
39.96% 未知
境外法人
18.01% 无
国有法人
5.00% 无
国有法人
3.00% 无
国有法人
2.20% 无
国有法人
2.10% 无
其他
2.00% 无 2.00% 无
国有法人 其他
2.00% 无
其他
单位:股 优先股 股份种类 境外优先股 境内优先股 境内优先股 境内优先股 境内优先股
H股股东持有情况根据H股股份登记处设置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在该公司 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其中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所持股份。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股票的机构,其中 包括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持有的沪股通股票。
(2,087)
(4.00%)
4,637
1.97%
(2,079)
1.83%
477
(0.79%)
(794)
2.86%
2,558
2.11%
2,532
2.08%
(955)
3.35%
1,577
1.69%
1,022
1.14%
利息净收入与净息差
上半年,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 1,633.91 亿元,同比增加 67.16 亿元,增长 4.29%。集团主 要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项目的平均余额 1、平均利率以及利息收支受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 2 变动而引起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境内优先股
境内优先股 境内优先股
境内优先股
1.90%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境内优先股
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以托管人身份,代表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在清算系统 Euroclear 和 Clearstream 中的所有投资者持有 399,400,000 股境外优先股,占境外优先 股总数的 100%。
项目
集团 生息资产
客户贷款 投资 存放中央银行 存拆放同业 小计 付息负债 客户存款 同业存拆入及对央行负债 发行债券 小计 利息净收入 净息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对利息收支变动的因素分析
平均余额 利息收支 平均利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收支 平均利率 规模因素 利率因素 合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本行网站 的半年度报告 全文。
1.2 公司简介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上市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 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
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3 中国烟草总公司
4 中维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5 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 分红-个人分红-005L-
FH002 沪
7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7 全国社保基金三零四组合
博时基金-工商银行-博时-
7 工行-灵活配置 5 号特定多个
207,781 41,439 17,403 27,570
294,193
5.18% 3.51% 1.63% 4.26% 4.26%
15,943 7,859 1,448
(2,044) 23,206
(3,028) 759
(3,840) (2,868) (8,977)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2,915 8,618
(2,392) (4,912) 14,229
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维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上半年,集团实现净利润 949.86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07.46 亿元,分 别 同 比 增 长 1.69% 和 1.14% 。 平 均 总 资 产 回 报 率 (ROA)1.20%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ROE)16.31%。
264,739
97,943 28,795
3,490 130,228 134,511
6.05% 5,751,086 4.07% 1,779,842 1.55% 1,789,789 4.42% 1,074,655 4.81% 10,395,372
177,590 34,189 16,708 23,259
251,746
项目 资产总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报告期 239,561 123,987 124,482
90,746 90,129
0.31 0.31 0.31 0.31 16.31% 16.20% 667,395 本报告期末 16,298,593 1,220,085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4601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
罗楠
(86)10-66592638
(86)10-66594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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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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