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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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通知、通函、公告

第16章 通知、通函、公告

第十六章通知、通函、公告通知、通函、公告的作用基本一样,只是使用的场合、对象不尽相同。

通知的对象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

通函发给的对象至少几十个,比如某银行乔迁新的办公大楼,其新地址、电话、电传、传真等都必须提前通告所有代理银行,就给他们发一份通函(CIRCULAR LETTER),而客户众多,就难以分别发函了,于是就在主要报纸上发一份迁址公告(ANNOUNCEMENT),便于客户联系。

此外,法院向银行或个人发出的传票,也是一种特别通知。

这些都要求对方加以特别注意。

(一)通知范例之一关于乔迁新地址的通知通知为了向中外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坐落在北京市(邮政编码100818)阜成门内大街410号的中保办公大楼最近通过当地邮局的程控交换系统开通一条电话新线。

我们的新电话线路号码是66016688。

原有号码6668941将继续使用到1987年11月28日为止。

中国银行总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1986年10月1日译文:ANNOUNCEMENTIn order to offer better services to domestic and foreign customers, the office building of the Bank of China Head Office and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Head Office which is located at 410, Fuchengmennei Dajie, Beijing 100818, has been recently connected with a new telephone line through the program-controlled exchange system of the local telephone bureau.Our new telephone number is 66016688. The old one 6668941 remains in use until November 28, 1987.Bank of China Head Office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October 1, 1986 of China Head Office范例之二关于委派代表投票通知书FORM OF PROXYI__________ of (at)___________being a member of and in___________ Holdings Ltd.hereby appoint___________ of (at)___________or failing him___________ of (at)as my proxy to vote for me and on my behalf at the AnnualGeneral Meeting of the Company to be held on Thursday,5th November, 1997 and at any adjournment thereof.Dated this____________ day of____________, 1997.Signed____________No. of shares held.____________原始译文:委派代表投票通知书本人___________ 寓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 集团公司之股东兹委任___________ 寓___________如彼不能出席,则委任____________ 寓___________代表出席本公司于1997年11月5日(星期四)或延期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以便考虑并酌情投票通过大会通告所载会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证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证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证券代码:XXXXX。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销售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销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达到预期目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销售目标和经营计划的议案,
确定公司2022年度销售目标为XX亿元,计划实现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增长。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确认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2年度财务预算收入为XX亿元,净利润为XX亿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聘任的议案,聘任XX为公司监事
会主席,聘任XX、XX为公司监事会监事。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按照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XX亿元作为现金分红,每股派现金额为XX元。

以上决议均经过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XX公司董事会。

60191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60191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公告编号:2021-02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6月30日在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共14名,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参与表决的董事共11名,其中朱玮明董事、戴德明独立董事和廖柏伟独立董事以电话形式参会。

王建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任志祥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

高勤红董事、楼婷董事以电话形式参会,但因提名股东股权质押的原因,均不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沈仁康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通过《关于骆峰等职务聘任的议案》(一)聘任骆峰为本公司副行长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骆峰为浙商银行副行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骆峰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

同意聘任骆峰为浙商银行副行长。

骆峰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二)聘任景峰为本公司副行长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景峰为浙商银行副行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景峰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

国元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9-30

国元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9-30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0-03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9月28日在安徽合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4人, 董事周庆霞女士因事不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张维根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凤良志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凤良志先生、过仕刚先生、林传慧先生、蔡咏先生、俞仕新先生、张维根先生、陈焱华先生、周庆霞女士、肖正海先生、吴福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兆本先生、巴曙松先生、张传明先生、何晖女士、喻荣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1、经审阅,凤良志先生、过仕刚先生、林传慧先生、蔡咏先生、俞仕新先生、张维根先生、陈焱华先生、周庆霞女士、肖正海先生、吴福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方兆本先生、巴曙松先生、张传明先生、何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喻荣虎先生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待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核准。

前述相关候选人均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客户资金存款

客户资金存款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在喀什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行为是公司在新疆区域振兴的宏观背景下,通过对喀什市市场的充分调研后提出的,符合深圳证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 券交易所《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中的 5000 万元用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以该子公司具体实施公司喀什 市年产 60 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核查,发表保荐意见如下:西部建设本次将超额募集资金 投资建设喀什搅拌站,有利于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巩固公司竞争优势、促进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 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中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西部建设实施上述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关于用超募资金在喀什市设立子公司暨对外投资》 的意见; 2、独立董事对《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喀什搅拌站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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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量化先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相关销售机构开始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人股东会决议范本6篇

2人股东会决议范本6篇

2人股东会决议范本6篇2人股东会决议范本 (1)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于--年--月--日在公司住所召开了股东会。

经讨论,一致通过如下事项:一、公司名称由------变更为------;二、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三、全权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及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或:全权委托本公司员工----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及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全体股东签字签章:---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2人股东会决议范本 (2)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首次股东会于_____年____月 ____日在________(地点)召开。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5日前以(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公告或其他)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代表公司表决权_____%的股东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

经代表公司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1、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2、决定不设董事会,设立执行董事1名,选举__________为执行董事。

3、决定不设监事会,设立监事1名,选举__________为公司监事。

4、确认了股东出资方式及缴纳期限,与会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__(股东名称或姓名)以______认缴出资______万元,持股比例______%,并于__年__月__日实缴完毕;同意__________(股东名称或姓名)以______认缴出资______万元,持股比例______%,并于__年__月__日实缴完毕。

5、其他事项:股东(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年月日2人股东会决议范本 (3) 兹有向中国银行分行申请工程车辆(或机械设备)按揭贷款,贷款金额(大写) 元整,期限为个月,用于购买,经本公司股东(董事)于年月日召开全体股东/董事会议,形成如下决议:一、同意所购工程车辆(或机械设备)以公司名义抵押(或抵押公证),合作经营期限长于上述贷款期限。

企业信用报告_河北东工厨具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河北东工厨具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河北东工厨具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目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7 1.5 联系方式 ......................................................................................................................................................7

康泰生物: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康泰生物: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公告编号:2020-026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泰生物”)及全资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在银行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互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概述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海生物”)、全资子公司深圳鑫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康”)的运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原有银行已综合授信的基础上,继续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选择和操作各项业务品种。

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金额,最终具体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上述授信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民海生物的银行信贷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担保,民海生物拟为公司的银行信贷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担保。

全资子公司鑫泰康因实施建设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拟向银行申请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0年的固定资产贷款,向银行提供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鑫泰康的银行信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担保、抵押该项目用地、抵押鑫泰康股权质押等,项目建成后追加房产抵押担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一)被担保人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4年6月3日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思邈路35号法定代表人:杜伟民注册资本:80,020.72万元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有民海生物100%股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疫苗;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仓储服务;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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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公告编号:临2015—02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2015年4月29日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5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3名,执行董事李早航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田国立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中国银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二、关于聘任朱鹤新先生为本行副行长的议案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朱鹤新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朱鹤新先生的简历如下:
朱鹤新先生出生于1968年,2015年3月加入本行。

2013年4月至2015年3月任交通银行副行长。

朱先生在交通银行工作多年,并担任多个职务。

2010年2月至2014年12月先后担任交通银行公司业务总监兼北京管理部常务副总裁、总裁,高级管理层成员,并于2010年7月至2011年11月兼任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4年12月兼任北京市分行行长。

1991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

三、关于继续聘任杨长缨女士为本行公司秘书的议案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四、关于董事高管人员责任保险续保的议案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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