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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连队管理规定(3篇)

基层连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连队管理,提高连队整体素质,确保部队战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基层连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各级基层连队。

第三条基层连队管理要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原则,以培养“四有”革命军人为目标,全面提高连队建设水平。

第四条基层连队管理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连队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五条基层连队管理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军事民主,尊重士兵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基层连队管理要注重实际效果,做到严格、公正、文明、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基层连队设立连长、政治指导员、副连长、副政治指导员等职务。

第八条连长是连队的军事行政首长,负责全连军事训练、行政管理、政治教育等工作。

第九条政治指导员是连队的政治工作领导,负责全连政治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纪律检查等工作。

第十条副连长协助连长负责军事训练、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副政治指导员协助政治指导员负责政治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纪律检查等工作。

第十二条连队设立排、班等组织,排长、班长分别负责本排、本班的日常管理和工作。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军事训练管理第十四条基层连队军事训练要按照训练大纲和计划进行,确保训练质量和效果。

第十五条连长、政治指导员要亲自组织军事训练,严格训练标准,强化训练纪律。

第十六条基层连队要定期组织军事考核,对士兵进行军事技能和体能测试。

第十七条基层连队要重视军事训练成果的总结和推广,不断提高训练水平。

第十八条行政管理第十九条基层连队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确保连队秩序井然。

第二十条基层连队要实行内务卫生制度,保持宿舍、营区整洁卫生。

第二十一条基层连队要定期对士兵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第二十二条基层连队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确保人员管理规范。

第二十三条政治教育第二十四条基层连队要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开展政治教育,提高士兵的政治觉悟。

新修订的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全文)

新修订的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全文)

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全文)连队、舰艇、飞行大队及与其相当的队、站、室、所、库等基层单位是军队的基础,是遂行作战、训练、执勤、科研、保障等任务的基本单位。

加快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以增强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的能力为核心,全面提高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对基层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促进基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确保我军始终成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确保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确保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实现建设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的总目标,制定本纲要。

一、基层建设标准基层建设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我军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全面落实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

政治合格方面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自觉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思想道德纯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热爱军队,安心基层,忠实履行职责。

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

军事过硬方面战斗队思想牢固,战斗精神旺盛,战备、训练、科研工作落实。

科技练兵扎实,军事技术熟练,战术运用灵活。

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人才培养成效明显,官兵爱军精武,胜任本职岗位。

训练成绩达到规定要求,能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

作风优良方面实事求是,言行一致。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尊重科学,严谨细致。

雷厉风行,勇猛顽强。

民主公正,廉洁奉公。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尊干爱兵,拥政爱民。

无弄虚作假、隐情不报、处事不公、铺张浪费等问题。

纪律严明方面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管理严格,秩序正规。

军容严整,举止文明。

遵纪守法,奖惩分明。

无严重违纪,无责任事故,无刑事案件,无失泄密,无计划外生育。

保障有力方面装备达到规定完好(在航)率。

消防中队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

消防中队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

孝感云梦消防中队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建立正规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促进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和《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结合中队基层基础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一、一日生活制度(一)起床听到起床号(信号)后,全体人员立即起床,按照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准备。

因灭火等集体活动超过熄灯时间一小时以上,可以确定推迟次日起床时间。

(二)早操除了休息日、节假日之外,中队通常每日出早操,每次时间通常为三十分钟,主要进行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

伤病员经中队值班干部批准可不参加早操,但必须集合站队。

严禁在街道和公路出早操。

(三)早检查结合早操每周进行一至二次着装、仪容和个人卫生的检查,每次不超过十分钟。

由中队值班干部组织实施,除执勤、值班、值日和全休病号外全部参加。

(四)整理内务和洗漱早操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和洗漱,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

中队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内务卫生检查。

(五)开饭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饭。

开饭时间通常不超过三十分钟。

听到开饭号后,由中队值班员整队,唱歌后依次进入食堂。

就餐时保持肃静。

休息日和节假日坚持三餐制。

(六)交接班中队必须坚持每天勤务交接班,通常在早餐后半小时进行。

交接班由执勤干部组织,列队进行。

主要内容是:调整落实执勤力量,检查、清点器材装备,安排执勤工作。

(七)执勤和操课值班干部根据工作安排,做好执勤和操课前的准备,集合整队,下达科目。

执勤和操课要严密组织,严守纪律,严防事故。

操课结束后,检查装备,清理操场,集合整队,清点人数,讲评收操。

执勤和操课过程中值班干部必须在位。

(八)午睡(午休)听到午睡号(信号)后,除哨兵外均应当卧床休息,保持肃静,不得进行其他活动。

午休时间由个人支配,但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九)课外活动晚饭后的课外活动时间,每周除个人支配二至三次外(人员不得随意外出),其余由中队安排。

(十)行政例会(1)班务会。

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

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

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中队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队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基层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根据《共同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和公安消防部队大中队建设标准、执勤战斗条令、正规化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制度,结合重庆消防部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队正规化管理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战斗力标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遵循利于战备执勤、便于工作生活的原则,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建立规范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实现执勤规范化、训练实战化、工作流程化、生活条令化、管理精细化、警务信息化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全力打造现代化山城消防铁军。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是全市基层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各执勤中队。

机关警勤中队、水上消防中队、搜救犬队参照执行。

第四条各支队、大队军政首长及中队军政主官对本细则的施行负有重要责任,必须按级负责,各司其职,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执勤秩序管理第一节值班备勤管理第五条中队设正副值班指挥员,由中队副连级以上干部轮流担任。

中队值班人员应当佩戴值班、值日臂章,臂章用红色丝织品制成(长35~45厘米,宽10~12厘米,标以黄色的“值班员”、“值日员”、“值勤”字样),由总队统一制发。

着春秋常服、夏常服、冬常服时,佩戴在右臂;着作训服时,佩戴在左臂。

第六条中队值班、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执勤制度,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值班、执勤任务。

第七条中队值班、执勤人员通常每日上午8:00进行交接班。

(一)交接班由值班指挥员组织,负责集合队伍清点人员,通报执勤战斗情况,组织检查、清点装备,及时处理发现问题;接班值班指挥员明确战斗人员分工,调整执勤力量,安排执勤工作,履行交接手续,记录交接情况,并及时录入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

(二)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交班人员负责出动,待完成任务归队后再行交接。

军事化规范管理细则范文(二篇)

军事化规范管理细则范文(二篇)

军事化规范管理细则范文一、绪论军事化规范管理是现代军队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作用。

它旨在通过建立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和作战效能,确保军队能够有效履行各种任务和职责。

为了更好地推进军事化规范管理,制定本细则以供参考。

二、基本原则1.全面规范:军事化规范管理应覆盖军队各个方面,包括组织、训练、装备、保障等各个环节,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2.严格执行:军事化规范管理应具有强制性和可行性,各级单位和个人必须切实执行并保持持续性,不能有偏差和懈怠。

3.灵活应变:军事化规范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灵活应对各种复杂变化的情况,以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和作战效能。

三、组织管理1.明确指挥关系:各级指挥官必须明确自己的指挥职责和权限,确保下级部队和个人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上级指令。

2.建立工作制度: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3.加强组织纪律:各级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军队的统一行动。

四、训练管理1.科学设置训练目标:根据军队建设的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训练目标,确保训练的目的达到。

2.制定训练计划:各级单位应根据训练目标制定相应的训练计划,包括训练内容、时间安排和训练方法等,保证训练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3.加强训练考核:各级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训练考核制度,经常对训练成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装备管理1.科学配置装备:根据军队的实际需求和战斗力要求,科学合理地配置装备,确保装备的合理使用和维护。

2.做好装备维护: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装备维修和保养制度,对装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装备的正常运转和长期使用。

3.严禁私存私用:各级单位和个人严禁私自保留、使用和借用军队装备,确保装备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五、保障管理1.建立物资保障制度: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物资保障制度,确保物资供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关于下发《部队正规化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下发《部队正规化管理规定》的通知

正规化管理规定一、一日生活制度。

1、早操:严格执行早操制度,工作日期间必须出早操(夜间22点后出警;下雨、下雪天除外),出操时需戴帽子、扎腰带,主要进行体能和队列训练。

2、开饭开饭时,由执勤班长整队向执勤队长汇报,工作日期间唱军歌,列队时需警容严整。

3、操课按照全员岗位练兵计划,全体官兵都应该自觉参与练兵。

工作日上午2个课时(8:30—9:30;9:45:--11:15),下午2个课时(15:00—16:10;16:25—17:30),操课内容由当日执勤队长下达给执勤班长,由执勤班长组织。

4、点名严格落实晚点名制度,通常每日点名,节假日必须点名,点名时间为熄灯前。

晚点名由执勤队长组织实施。

二、警容风纪。

全体官兵按规定统一着装,工作日通常穿迷彩作训服,会议、节假日穿常服,特殊时间由当日执勤队长统一安排;中队每周在周一、周五早晨统一组织开展警容风纪检查,并实施做好登记,其他时间不定期检查。

警容风纪通常由执勤队长组织,时间为早餐前5分钟,发现违反者必须在饭前整改。

三、内务卫生。

个人内务由自己整理,包括衣物、被褥、个人物品摆放;责任区实行定期轮换制度,每日必须进行打扫,务必保持整洁,通常在每日早餐前、下午操课前完成室内卫生清理;早餐结束后,除帮厨人员外,其余人员进行室外卫生清理。

执勤班长通常每日检查,执勤队长、中队长助理每周抽查1-2次。

专职消防员轮休、士官探亲休假时卫生区由个人负责找其他战友代为清扫,代理人负全责。

因公差、勤务需外出时,卫生区由执勤班长安排人员清理,并负责监督。

四、值班岗哨。

值班人员实行轮流制,负责接处警调度、来人登记、值班记事填写,值班人员履行交接手续,执勤班长每日随机抽查值班岗哨情况。

驾驶员、执勤班长不进行岗哨值班。

值班人员半月进行一次换岗。

五、请销假。

全体官兵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外出请假时,需填写假条,交执勤班长审核,报执勤队长审批,返回时应进行当面销假或利用大队固定电话进行销假并在请假条上登记销假时间。

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全面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

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全面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

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全面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国家建设的进步,军队正规化建设的水平成为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需要。

要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全面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首先要加强组织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指挥体系。

组织管理是军队建设的基础,也是严格管理的前提。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军事组织结构,明确各级指挥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在这个基础上,要制定严格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避免因为管理不规范而导致问题的发生。

同时,还要注重培养和选拔具有管理才能的人才,提高军队组织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其次,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为部队正规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人才是部队建设的核心要素,只有具备一流的人才才能够保证部队正规化建设的水平。

因此,要通过科学的招聘、培训和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军事人才。

同时,要注重培养军队干部的领导才能和管理能力,提高军队干部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三,要加强装备管理,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的科技水平。

现代战争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高科技装备对于提高战斗力至关重要。

因此,要加强对装备的选择、采购、维修和更新,确保部队配备先进和适用的装备。

同时,要加强对装备的使用和操作培训,提高部队对装备的熟练程度,确保装备能够发挥最大的战斗效能。

第四,要加强训练管理,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的实战水平。

训练是部队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正规化建设水平的关键。

要始终把训练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制定科学合理的训练计划和训练课程,确保各个训练环节的全面安排和实施。

同时,要加强对训练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五,要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的信息化水平。

信息化已经成为现代战争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军队的作战效能至关重要。

要加强对信息化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部队的信息化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信息的保密和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的安全性。

在实施以上管理措施的过程中,还要注重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确保各级部队能够深刻理解和认识到部队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关于加强部队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的决定

关于加强部队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的决定

关于加强部队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的决定加强部队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是部队建设中一项根本性、全局性的基础工作,是保持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为贯彻落实江泽民主席近期关于加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队管理教育工作的决定》、《关于部队实行封闭式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安部、省政法委、省公安厅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和部队建设需要,加强和改进我省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特作如下决定: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消防部队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军历来十分重视管理教育工作。

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毛泽东同志制定了一整套人民军队管理教育的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保证了我军的成长壮大和胜利发展。

邓小平同志在领导我军建建设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具有我军特色的管理教育理论,推动了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江泽民主席主持军委工作以来,对加强军队管理教育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管理教育工作在新形势下不断发展,促进了我军的全面建设。

最近,江主席又强调指出,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需要,必须大力加强军队建设,强调加强质量建设,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全面提高部队战斗力,把我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消防部队是一支军事化的现役部队,又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警种,担负着保卫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历史责任,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队的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

各级领导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消防部队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央军委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认真做好我省消防部队的管理教育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消防部队的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指导,以开展学习济南交警和天津消防活动为主线,全面落实江主席提出的“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委严明、保障有力”的的总要求和公安部“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基本思路,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执法、以战斗力为标准,以纪律建设为核心,以人员管理为重点,突出解决新形势下管好干部带好兵的问题,不断提高我省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水平,确保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圆满完成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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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战备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促进武警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部队战斗力,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武警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武警实际,制定此细则。

一、内务设置(一)大队内务设置1、大队首长办公室大队首长通常设单人办公室。

室内可放置桌椅、文件柜、计算机、沙发、茶几茶具、饮水机等设施。

办公桌上可放置电话、台历、笔筒、水杯。

办公桌抽屉内、文件柜内的物品应分类存放,整洁有序,符合保密、卫生要求。

墙壁上可张贴(悬挂)三张地图(世界、中国、深圳),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张贴(悬挂)。

床铺上,应当摆放部队配发的被子,铺白色床单,衣帽和床下物品放置同基层分队一致。

2、大队值班室大队设置值班室,室内设置桌椅、床、电话机、饮水机等。

3、大队干部宿舍大队干部必须实行集中居住,统一管理。

集中居住的大队干部通常二人以上使用一间宿舍,住房条件准许的单位可一人使用一间宿舍。

宿舍内应放置桌椅、床铺、衣柜等,也可摆放电视机和电脑。

桌上可放置台灯、台历、水杯。

其他内务设置应按基层分队规定执行,室内不准摆放工艺品及饲养金鱼,可摆放适量的花卉。

墙上不准张贴悬挂物品。

4、大队士兵宿舍大队士兵宿舍内务设置按基层分队规定执行。

(二)分队内务设置1、分队干部宿舍分队干部原则上除主官外,应两人以上共同一间宿舍,住房条件准许的单位,已婚干部可一人使用一间宿舍。

室内设施与大队干部宿舍相同。

2、班排宿舍(1)床铺。

床铺应当铺垫整齐,褥子下不准压放任何物品。

夏季内务设置统一使用毛巾被,竖叠3折,横叠4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一端中央,被子下不得放置木板、纸板等,迷彩帽置于大檐帽内统一放置被子中央(帽檐距被子前沿2CM),外腰带对折,大扣环在上,紧贴于被子外侧并与被子前沿取齐,床铺由上至下放置凉席、棉垫。

冬季内务设置统一使用棉被,竖叠3折,横叠4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一端中央,被子下不得放置木板、纸板等,迷彩帽置于大檐帽内统一放置被子中央(帽檐距被子前沿2CM),外腰带对折,大扣环在上,紧贴于被子外侧并与被子前沿取齐,床铺由上至下放置床单、棉垫、凉席。

(2)官兵一律使用部队配发的棉被、棉垫、床单(自购床单必须用白色),不准改变被子原有尺寸。

不准使用两套被子(摆一套、盖一套)。

(3)枕头由总队统一式样。

颜色为绿色,不用时应摆放在衣柜内,不准放在床铺。

严禁使用从地方购买的枕头。

(4)穿着大衣季节,在大衣不穿时,应当将大衣挂在衣柜左边。

(5)床下鞋架上从里到外依次整齐放置作战靴、皮鞋、迷彩鞋、拖鞋,鞋尖向内,鞋跟向外。

(6)宿舍内墙上依次悬挂《班长职责》和《士兵职责》。

二、警容风纪(一)官兵必须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不得擅自裁改警服。

不得警便服混穿,不得迷彩服和常服混穿。

(二)着警服时,不得佩戴非制式领带和使用非制式领带夹,不得佩戴非制式服饰徽章。

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和饰物。

(三)戴大檐帽时,帽徽要缀正,饰带要并拢、平整、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

士兵大檐帽风带不用时应当拉紧并保持水平。

(四)着警服时,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着长袖衬衣时下摆应扎于裤内),着夏常服时,必须内着配发的衬衣,系制式领带。

着冬装时,内衣领不得高于警服领,女官兵内衣领外露部分颜色应当与警服颜色相近。

(五)迷彩服通常在训练、施工、体力劳动和站哨时穿着。

穿着迷彩服时应戴迷彩帽,迷彩帽应按规定缀钉帽徽;体能训练服只在长跑及各种球类等体育锻炼时穿着,平时不得作为常服、作训服使用。

(六)操课和集体活动时通常着部队配发的鞋子,鞋带一律系成“一字型”、“蝴蝶结”。

除工作需要和洗漱外,不准穿拖鞋,不准赤脚和赤脚穿鞋。

(七)着警服扎外腰带时,一律使用部队配发的制式外腰带,不准使用其他非制式腰带。

(八)驾驶员出车时不得着便服(特殊情况除外),保持警容严整;可穿着常服或迷彩服。

(九)官兵外出、执行任务着警服时,要戴警帽,要警容严整,姿态端正,维护军人良好形象。

(十)季节换装由总队司令部门通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换装。

(十一)哨兵白天执勤期间通常着常服(夏季着制式短袖常服衬衣,戴帽子、扎警务组合腰带,穿制式皮鞋。

着制式短袖常服衬衣时下摆应扎于裤内),戴帽子、扎警务组合腰带、穿制式皮鞋。

哨兵夜间执勤期间应着当季迷彩服,戴迷彩帽、扎警务组合腰带、穿迷彩鞋。

(十二)军人非因公外出,女军人怀孕期间和给养员外出采购时,应当着便服。

外出官兵归队后应当立即换着警服。

(十三)入伍后,军人不得纹身。

着军服时,不得化妆,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得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首饰。

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十四)睡觉时不得裸身和赤背。

三、举止、言行(一)军人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二)官兵遇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应当见义勇为,积极救助。

(三)不得参加宗教、迷信活动,不得参加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媒介举办的社会交友活动。

(四)官兵不得到地方的酒吧、发廊、按摩院、桑拿浴室、录像厅、歌舞厅、保龄球馆、网吧和电子游戏艺厅等场所消费娱乐。

(五)官兵不得围观和参与社会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不得组织和参与集体上访。

(六)官兵不得摆摊投点、叫买叫卖,不得经商和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有偿中介活动,不得购买股票和从事股票交易。

(七)官兵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八)官兵不得为地方单位人员追讨债款或提供非法保护。

(九)官兵不准购买、传看或都复制有政治性问题以及渲染色情、暴力、迷信和低级庸俗的书刊、音像制品。

不准收听收看国外、境外反动电台、电视节目。

(十)官兵必须严格执行“五条禁令”。

(十一)官兵之间通常称职务,或者姓名或者姓名加同志,或者职务加同志。

首长和上级对部属和下级以及同级间的称呼,可以称姓名或者姓名加同志;下级对上级,可以称首长或者首长加同志。

在公共场所和不知道对方职务时,可以军衔加同志或者同志。

不准用“老大、老板、老总”等不规范称呼。

四、有关礼节在室内,首长或上级来到时,应自行起立。

对非本单位的首长或上级,应敬礼并报告自己的职务、姓名。

两人以上时,由在场职务最高者或先见者发出“立正”口令(当人员处于坐姿时,应当先发出“起立”口令),并由在场职务最高者向首长敬礼和报告。

(一)进见首长时,在进入首长室内前,应喊“报告”或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每日第一次进见时应向首长敬礼。

(二)受上级首长接见时,应向首长敬礼,问候“首长好”。

(三)上级检查工作时,部队通常不列队欢迎(欢送)、不设置(悬挂)欢迎条幅和标语、不插置彩旗。

受检查单位的领导可在营区适当位置按职务顺序列队迎送,行举手礼。

首长到来时,应敬礼并报告自己的单位、职务、姓名。

首长离开时,由单位职务最高者下达“敬礼”和“礼毕”口令。

需要官兵列队时,应由指挥员组织整队、清点人数并向首长报告。

(四)勤务交接时,交接班人员应相互敬礼;当首长或上级到达执勤现场时,由带班领导(领班员)向首长或上级敬礼并报告;对人员或交通工具实施检查时,应使用执勤规范动作和文明用语。

五、一日生活(一)起床分队值班员(由干部担任,可由卫兵叫醒)要提前十分钟起床,准时发出起床信号。

按照周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情况,下达早操任务和着装要求,各班班长督促本班人员起床,并及时将本班病号情况且报分队值班员,分队值班员应立即向分队主官报告。

因勤务、集体活动超过熄灯时间1小时以上时,由分队主官确定推迟次日起床时间。

不出早操的情况下,主要进行整理内务和打扫卫生。

(二)早操除了休息日、节假日外,执勤分队通常每日出早操,每次时间通常为三十分钟,主要进行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

一般先组织跑步,然后再进行队列训练或体能训练。

除通讯员和伤病员外,都应当参加早操。

听到出操信号后,分队主官和分队值班员要先于部队到达集合场地。

各班迅速集合,整理着装,跑步带到集合场地,各班班长向分队值班员报告应到、实到人数及未到原因。

分队干部应按规定的位置列队。

分队值班员整理队伍、清查人数后向分队主官报告,尔后由分队主官或分队值班员带队出操。

收操前应以分队为单位进行讲评。

(三)整理内务和洗漱早操后,分队人员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卫生。

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分队主官每周组织一次全分队内务卫生检查评比,由分队主官带领各班长组织实施,主要检查内务叠放、物品摆放和室内外环境卫生,要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并在点名时进行讲评。

(四)开饭要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饭,时间通常不超过三十分钟,开饭前,厨房值班员督促打饭人员要打好饭菜,为病号或公差人员留饭。

听到开饭信号后,由分队值班员整队带到食堂前,依次进入食堂,就餐时保持肃静,饭后要清洗好碗筷,并将碗筷放置整齐,尔后自行离开。

(五)操课操课前,分队值班员要按照课目要求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教育训练准备。

听到操课信号后,分队值班员应迅速集合整队,清查人数、检查着装和器材,带到课堂或训练场。

并向分队主官或教员报告应到、实到操课人数及缺课原因。

操课中,按照计划要求周密组织,认真听讲,严格遵守训练场(课堂)纪律,严防事故。

分队主官必须跟班作业,检查操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操课期间分队主官应根据训练科目和天气情况,适时确定休息时间。

由分队值班员发出休息信号,通常每小时休息10分钟。

听到休息信号后,官兵应将训练器材等物品摆放整齐,课间休息时,可开展官兵谈心,官兵同乐、召集骨干研究训练等活动。

休息完毕后,由分队值班员发出继续操课信号。

操课结束后,分队主官或教员要对教育训练情况进行讲评,并检查器材装备,清理现场。

操课往返途中应以分队为单位整队行进,做到队列整齐,歌声嘹亮。

(六)午休听到午睡信号后,除哨兵外,全体人员均应卧床休息,保持肃静,不得进行其他活动。

分队值班员应督促检查全分队午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听到起床号后,全体人员迅速起床,整理好内务,准备操课。

午休时间一般由个人支配,但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七)课外活动晚饭后的课外活动时间,个人支配主要用于处理个人事务,如写信、洗衣服、谈心等。

分队要规定个人活动范围,一般不得离开分队营区;集体活动时主要组织唱歌、收看电视、进行文化体育活动。

(八)点名执勤分队通常每日点名,休息日和节假日必须点名。

点名由分队主官组织实施。

每次点名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点名的内容通常包括清点人员、生活讲评、宣布次日工作或传达命令、指示等。

(九)就寝分队值班员在熄灯前10分钟发出准备就寝信号,督促全体人员作好就寝准备,听到准备就寝信号后全体人员迅速作好就寝准备,按执勤战备要求放置好衣物(衣物应摆放在床下小板凳上),其它物品应摆放整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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