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推选表

南京市雨花台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推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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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推选表编号:(填表前请认真阅读推选表的填表说明)

《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等五项规划管理有关规定

宁规规范字〔2009〕1号签发人:赵晶夫关于颁布《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等五项规划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规划管理,规范我市规划管理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南京市建筑间距规划管理补充规定》、《南京市酒店式公寓规划审批管理规定》、《南京市规划许可证件变更规定》、《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的有关规定》五项规定,现予以颁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在2010年1月1日之前规划设计方案已审定的,可不按以上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 2、《南京市建筑间距规划管理补充规定》 3、《南京市酒店式公寓规划审批管理规定》 4、《南京市规划许可证件变更规定》 5、《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的有关规定》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科学、集约利用土地与空间资源,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规划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的规划管理。 第三条容积率是指某一基地范围内,地面以上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表达公式为: 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 第四条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不包括规划的城市道路、河道、绿地、中小学等城市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用地面积。 第五条新建建筑被地形部分掩埋的,当掩埋长度不足本层建筑外墙周长(局部凹凸不计入,下同)三分之一时,该层建筑面积全部计入容积率;掩埋长度超过本层建筑外墙周长三分之一、不足三分之二时,该层建筑面积的二分之一计入容积率;掩埋长度超过本层建筑外墙周长三分之二时,该层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其中,住宅建筑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2米以内的建筑部分、其它建筑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5米以内的建筑部分,视为被掩埋。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文件宁建工字〔2007〕32号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文件 宁建工字…2007?32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二00七年三月六日 抄报:省建设厅、省建管局 抄送:市建委

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结构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等涉及结构安全的部分。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除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外,应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南京市建筑工程局负责本市建筑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各郊区、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所监督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配套的项目管理班子(或委托项目管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应经法人任命,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六条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部主要质量管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工资关系,除退休人员外还应有社会保险关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经法人任命。 第七条一个项目经理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建筑结构工程施工。每一个工程项目配备至少一名专职质量检查员,30

层以上(含30层)或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应配备设备安装的专职质量检查员。 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建筑结构工程监理工作。特殊情况确需同时承担2个项目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应设立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与总监的资格相符。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人员数量和资格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监理员的配备数量应不少于监理工程师配备数量的1.5倍。 (二)监理工程师(指国家注册或省建设厅发证的监理工程师,含总监和总监代表)的配备数量。 1、建筑结构施工阶段,每个项目不少于2名(3000m2以下的单体工程,不少于1名); 2、桩基施工阶段,桩基设备在6台以上的,每增加6台设备增加1名,不足6台的按6台计; 3、基础、主体施工阶段,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的,每增加40000m2增加1名,不足40000㎡时按40000㎡计; 4、成片住宅小区,除按第三项的面积要求配备外,还应符合每一标段不少于1名土建监理工程师,每三个标段不少于1名安装监理

2017年度南京市雨花台区2017年度中考语文二模试卷(规范标准答案解析)

2017年南京市雨花台区中考模拟试卷(二) 注意事项: 1.本试卷6页,共12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答案一律用黑色墨水笔写在答卷纸上,不能写在本试卷上,标“▲”处表示此处的答 案应写在答卷纸上。 一(26分) 1.请在田字格内用正楷或行楷抄写下面的句子。(3分)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2.用诗文原句填空。(10分) (1)欲把西湖比西子, ▲ 。 (苏轼《饮湖上初晴后雨》) (2) ▲ ,甲光向日金鳞开。 (李贺《雁门太守行》) (3) ▲ ,崔九堂前几度闻。 (杜甫《江南逢李龟年》) (4) ▲ ,肠断白蘋洲。 (温庭筠《望江南》) (5) ▲ ,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范仲淹《岳阳楼记》) (6)斯是陋室, ▲ 。 (刘禹锡《陋室铭》) (7)而那过去了的, ▲ 。 (普希金《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8)“ ▲ ”,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 (朱自清《春》)

(9)歌曲《时间都去哪儿了》,唱响了中国的大江南北,让无数的中华儿女潸然泪下,我们不由得想起孔子在河边的那声感叹:“▲,▲。”(用《论语·子罕》中的句子填写) 3. 下面各组词语中加点字的读音,完全正确的一项是(▲)(2分) A.哺.育(pǔ)宽恕.(shù)苦心孤诣.(yì) B.祈.祷(qǐ) 狩.猎(shòu)相形见绌.(chù) C.污秽.(huì)称.职(chèn)随声附和.(hè) D.收敛.(liǎn)殷.红(yīn)鲜.为人知(xiān) 4.下列词语字形有误的一项是(▲)(2分) A.啜泣葱笼一瞬间翻来覆去 B.地窖深邃水墨画骇人听闻 C.喧闹取缔中轴线头晕目眩 D.怂恿娴熟文绉绉戛然而止 5.请根据语境,在横线上填写恰当的四字短语。(3分) 雨花台区地处南京主城西南,长江之滨,雨花台畔。 它是人文荟萃之地。南朝时,帝王在这里修寺庙,兴佛教;南宋,岳飞在这里筑壁垒,抗金兵;明清,文学家屈大均、吴敬梓在这里留足迹,传佳话。 它是▲之地。牛首烟岚名闻遐迩,秦淮风光引人入胜,雨花园林更是享誉全国。它山清水秀,绿树葱茏,金陵古四十八景,它独占十景。 它是▲地。这里有现代化的公路、桥梁,它距南京市中心仅3公里,距新生圩港

(完整版)南京市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管理办法

南京市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管理办法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管理,统一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和房产登记阶段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房屋面积测量规范》等规范,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我市行政区范围内出让类用地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的确认及房产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建筑面积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划拨类用地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统一标准】上条规定内的建设项目在土地出让、规划许可、房产登记阶段所涉及建筑面积计算,统一按国家、省、市房屋面积测量规范执行。 第四条【管理阶段】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管理,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土地出让阶段,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关于建筑面积计算相关执行标准和相关责任。 (二)规划许可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或者容积率,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相关面积计算规范自行计算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申报规划许可,并书面承

诺其提供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再计算和复核建筑面积,直接依据建设单位申报的建筑面积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房屋测量阶段,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房产实测成果提供给规划部门,对实测现状建筑中与核准图不一致的部位在房产实测成果中明确标注。 (四)规划核实阶段,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核对房产实测成果,如超出规划许可建筑面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具体规划认定意见,由建设、国土、城管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进行确认和处理。 第五条【误差确定】国土、规划、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管理,针对建设项目的地上建筑面积出现误差的,以建设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为基数,误差范围不得超过1%,且超建面积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分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按上述标准分期进行核算,且累计总超建面积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第六条【规划核实】房屋实测地上建筑面积超出规划批准的地上建筑面积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核发《规划核实合格证书》。 (一)建设项目超建面积在合理误差范围内

南京雨花台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

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 预算信息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政务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 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政务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协助区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制度及改革方案。 (二)负责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区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并负责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和统计工作。 (三)推进重大项目审批的综合协调和督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业务的现场服务、跟踪服务、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研究推进并联审批工作。 (四)承担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协调、督办和绩效考核等有关工作。 (五)负责对进驻中心的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 (六)负责受理政务服务相关诉求,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协调处理中心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进驻中心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协调提供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所需的相关服务。 (八)协调、指导和监督街道(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以及区级部门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之外设立的的其他办事大厅的规范化建设。 (九)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雨花台区政务服务中心由综合管理科、政务服务科和“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3个科室构成,2012年成立时

南京规划管理有关规定

关于颁布《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等五项规划管理有关规定的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规划管理,规范我市规划管理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南京市建筑间距规划管理补充规定》、《南京市酒店式公寓规划审批管理规定》、《南京市规划许可证件变更规定》、《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的有关规定》五项规定,现予以颁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在2010年1月1日之前规划设计方案已审定的,可不按以上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科学、集约利用土地与空间资源,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规划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的规划管理。 第三条容积率是指某一基地范围内,地面以上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表达公式为: 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 第四条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不包括规划的城市道路、河道、绿地、中小学等城市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用地面积。 第五条新建建筑被地形部分掩埋的,当掩埋长度不足本层建筑外墙周长(局部凹凸不计入,下同)三分之一时,该层建筑面积全部计入容积率;掩埋长度超过本层建筑外墙周长三分之一、不足三分之二时,该层建筑面积的二分之一计入容积率;掩埋长度超过本层建筑外墙周长三分之二时,该层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其中,住宅建筑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2米以内的建筑部分、其它建筑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5米以内的建筑部分,视为被掩埋。 第六条建筑底层布置净高3.0米以上架空层的,除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部分外,其余部分可不计入容积率。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 第七条除独立式住宅建筑(别墅)和需要大空间的商业建筑以外,住宅建筑层高大于3.0米、公寓(包括酒店式公寓)和办公建筑层高大于4.8米、商业建筑层高大于6.0米的,计算容积率指标时,该层建筑面积均按该层实际建筑面积的1.5倍计算;其中住宅、公寓建筑的起居厅,办公、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大型会议室等公共部分仍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第八条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可给予容积率奖励,奖励办法应在设计要点中予以明确。

南京市雨花台区初二上学期期末物理试卷

南京市雨花台区初二上学期期末物理试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单选题 (共12题;共24分) 1. (2分)一箱汽油用掉一半后,剩下的汽油与原来一箱汽油相比较,大小变为原来的一半的物理量是() A . 比热容 B . 热值 C . 质量 D . 密度 2. (2分) (2017八上·开江期末) 在下列光路图描述的现象中,能用光的直线传播原理解释的是() A . B . C . D . 3. (2分) (2017八上·开江期末) 一个挂钟正对着平面镜,在镜子里看到挂钟指示的时间是10时45分,如图,则挂钟实际指示的时间应是() A . 10时45分 B . 7时15分 C . 7时45分 D . 1时15分 4. (2分)关于匀速直线运动的速度v=,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物体运动速度v越大,通过的路程s越长 B . 物体运动速度v越大,所用时间t越少

C . v大小由决定,但与s、t无关 D . 上述说法都正确 5. (2分)我国大力发展火力发电,火电站进的是煤,出的是电,在这个过程中能量的转化是() A . 机械能→内能→化学能→电能 B . 化学能→内能→机械能→电能 C . 化学能→重力势能→动能→电能 D . 内能→化学能→机械能→电能 6. (2分) (2017八上·开江期末) 如图所示,四个相同的玻璃瓶里装水,水面高度不同.用嘴贴着瓶口吹气,所发出的声音的区别是() A . 音调不同,丁瓶的音调最高 B . 音调不同,丙瓶的音调最高 C . 音调相同,丙瓶的响度最大 D . 音调相同,丁瓶的响度最大 7. (2分) (2017八上·开江期末) 如图的四幅图中,能正确表示近视眼成像情况和矫正做法的是() A . ①③ B . ①④④ C . ②③ D . ②④ 8. (2分)一块质量为100g的冰熔化成水后,它的质量() A . 仍是100g B . 大于100g C . 小于100g D . 无法判断 9. (2分)一个质量为0.25kg的玻璃瓶,盛满水时称得质量是1.5kg,若盛满某液体时称得质量是1.75kg,那么这种液体的密度是()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介绍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介绍 姓名:周金良。 职务: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工委书记。 简历:男,汉族,江苏常州人。1962年8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江苏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共党员。历任南京钟山水泥厂副主任,南京市建委副处长、处长、处长兼市城建控股公司总经理,南京市建委主任助理、副主任、工委委员,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南京市建委主任兼城建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南京市建委主任、工委副书记兼城建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工委副书记兼城建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工委副书记,现任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工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住建委、住建工委全面工作。 姓名:郭宏定。 职务:南京市住建工委专职副书记(正局) 简历:男,汉族,江苏高邮人。1961年11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博士生学位(东南大学结构工程专业毕业),中共党员。历任东南大学辅导员、教师、招生办主任、学生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南京市建委主任助理、副主任、工委委员,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副书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现任南京市委住建工委专职副书记(正局)。 工作分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建、人才、统战、社团、民族宗教、创业和再就业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新闻宣传、文明创建、工会、妇女和共青团等工作;负责系统政风行风、委机关党建和作风建设、委信息化建设、“智慧南京”创建等工作;协助主任、书记做好干部、人事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负责建设类中专学历和职工技能培训教育;负责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团工委)、机关党委、《现代城市研究》编辑部、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市城市建设培训中心)、市建筑职工大学、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新闻中心。 姓名:赵正嘉。 职务: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 简历:男,汉族,江苏兴化人。1960年3月出生,1978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南京工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毕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本通知从2015年01月01日起执行〕 2014-04-08 点击次数:52346 宁职称字〔2014〕2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17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印发共印5份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了解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具有实践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能对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技术成果进行理论论述;能够运用计算机获取信息,在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创新开展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城乡规划、建筑结构设计、装饰装潢、给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桥梁、城市燃气、电气、勘察、测绘、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认真履行聘约,胜任本职工作。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从业)以来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任现职(从业)以来,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到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一)取得国民教育学历,申报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专业技术资格,

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

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 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各项建设工程,必须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南京市规划局是本市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按照《条例》及本细则规定的权限负责本区、县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以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在其职 权范围内委托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规划许可。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 第五条城市规划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适时进行动 态调整或者修订。 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或者修订后,相关城镇的总体规划应当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修订。调整或者修订由原组织编制部门负责。调整或者修订后的总体规划应当按照原报批程序报批。 城市总体规划调整、修订后或者必需对分区规划调整、修订的, 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分区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修订。分区

规划调整的内容应当报市人民政府备案。修订后的分区规划应当按照原报批程序报批。 第六条市区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 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域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规划管理部门组织 编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控制性详细规划分为总则和执行细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或者修订由原组织编制部门负责。其中, 对总则的强制性内容修订的,按照原报批程序报批;对总则的非强制性内容以及执行细则调整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审批。总则的强制性内容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建 设单位组织编制,并应当取得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的城市规划编制技术 要求。 城市环境风貌地段、历史文化特色地段等特色意图区(以下简称特色意图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或者由市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编制。 第八条市区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县 域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县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特色意图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风景名胜区等特殊地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与城市规划有关的专业规划由其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或者由其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文件-宁建规字〔2012〕3号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文件-宁建规字〔2012〕3号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文件 宁建规字〔201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强制增值,结合本市实际,我委修定了《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抄报:省建设厅、省建管局 抄送:市建委

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结构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等涉及结构安全的部分。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除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外,应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配套的项目管理班子(或委托项目管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应经法人任命,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同时还需具有在本地区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无此经历者在任职前需进行相关培训。 第五条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部主要质量管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工资关系,除退休人员外还应有社会保险关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经法人任命。 第六条一名项目经理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建筑结构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应齐全配套,人员数量和资格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持证上岗: 1、每个工程项目应配备一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项

《南京市区域城市化规划》出炉

《南京市区域城市化规划》出炉 2014-07-10 江苏省房地产业协会 文章来源:金陵晚报 人口 从1060万人到950万人,这是晨报记者在《南京市区域城市化规划》(2014-2020年)中发现的最大变化之一。记者查阅到,在5年前南京曾经公布过一份《南京市区域城市化规划》(2010-2020年)。在这样的一份规划当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南京市域总人口将达1060万,成为一座“千万级的城市”。 不过,在昨天公布的《南京市区域城市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版本当中,人口总量的数字却变成了950万左右,并且提出城镇化的水平要稳定保持在83%左右。新的规划让南京止步在了千万级大城市的“门外”。 城市化 据了解,目前南京城市化率已经超过80%,服务业增加值超过50%,已进入率先实现现代化、加快城市创新转型的关键时期。 从追求人口的数量到追求城市的合理结构以及功能提升,此次《规划》拿出的药方是区域城市化。具体来说,首先就是把有序推进常住人口市民化放在了重点任务的第一位,明确提出:到2020年解决好三个200万人的问题,一是实现约200万常住人口市民化,二是引导约200万人进入新城新市镇,三是实施约200万人的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和宅基地置换。 同时,南京将对往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按不同条件,分层次落户,取消在宁高校应届毕业本科生落户限制,对创业人才准予本人落户变为家庭落户,以尽可能多地吸纳人才。 划定功能区域,为南京建设副城 同时,南京将突出铁北、下关滨江、高铁枢纽、燕子矶、铁心桥—西善桥寺、麒麟科技创新园等片区的改造提升,着力改变当前“城中村”破败混乱状态。下一步,南京城市将进一步“南拓北展”,今年全面启动江北新区各项建设,2020年初步建成全国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城市化示范区,远期建成现代滨江田园智慧新区。同时引导原南部新城区域逐步融入主城,建设体现生态低碳发展特

南京雨花台区2019年初中学区划分一览表方案.doc

南京雨花台区2019年初中学区划分一览表 方案 南京雨花台区初中学区划分一览表方案 雨花台区初中施教区划分一览表 学校 施教区划分情况 雨花台 中学 雨花东路至卡子门大街(西侧)100号:晨光巷、西羊巷、机电花园、爱涛逸珍公馆、花雨南庭、大桥机器厂宿舍; 雨花西路1号至127号,雨花西路129号至警官学院(小行路16号):雨花路铁路以南、普德村、普德花园、钱家村、四季经典、四季阳光、能仁里(16号大院除外)、能仁里一村、二化机宿舍、电信局宿舍、名门公寓(过渡学区),安德里、安德里小区、龙福小区、龙福山庄、小行路双号截止至16号;省地质工程勘察大队宿舍; 长虹路铁路以东双号自244号、单号自391号始:绿岛华庭、窑岗村、锦虹美苑、雨虹雅苑、观云国际; 宁南新区:康盛花园、玉兰山庄、仁恒翠竹园、翠岛花城、花神美境、阅城国际花园、蓝筹谷、郁金香花园、君子兰花园、望江矶、郁金香路12号和16号、泰龙家园;君悦湖滨、宏图上水

园、双龙嘉园(过渡学区)。 共青团路中学 共青团路、雨花南路片区:雨花新村(共青团路1-5村);邓府山村、邓府苑;公交四公司(雨花南路22号);能仁里16号大院、能仁里二村、三村;陵园宿舍、花好月苑、君悦城市花园、枫情国度·尚园; 雨花西路片区:先锋公寓、雨麓花苑、亚东国际; 长虹路铁路以西:应天花园、凤凰和美、德盈广场; 小行片区:菊花小区、小行村、康润园、警犬研究所、金蕊家苑、时光澔韵、名城世家、柏悦澜庭; 铁心片区:原铁心桥街道各村、翠岭银河(铁心桥各村原居民)、凤翔花园一、二、三期(铁心桥各村原居民)、凤翔山庄一、二、三期(铁心桥各村原居民)。 板桥 中学 板桥街道古雄村、大方村、柿子树村;原近华村、原落星村、原石闸湖村;板桥新村、胜利南苑、板桥居委会范围;金叶花园、静华公寓、向阳雅居、古雄新居内原属于板桥街道范围; 雨花经济开发区内原四圩村、天保桥范围;国际关系学院、绿洲厂小区范围;新林芳庭、石林大公园、朝阳西苑;金地自在城(过渡学区)、朗诗绿色街区(过渡学区)、南澳新居(过渡学区)、金域华府(过渡学区)、锦华新城。 孙家 中学 板桥街道孙家村、永安村、三山村、新建村、梅村;梅山街道

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公示实施办法(试行)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管理,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现予颁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公示实施办法(试行)》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公示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的规划公示工作,加强社会公众对规划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2009)》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京市市域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公示应执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规划公示包括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审批前公示和审批后公示。 第三条以下建设项目,需进行审批前公示: 1、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片区; 2、位于居住建筑周边,可能对已有建筑的日照、通风、通行造成影响的; 3、位于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或风景名胜区内的; 5、轨道交通、高架道路、隧道、快速路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 6、规划许可内容调整、变更的; 7、其它需要公示的建设项目。 除位于单位内部不沿城市道路或不与周边其它产权建筑有相邻关系的建筑外,所有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均需进行审批后公示。 公示的项目涉及国家机密、军事机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公开的内容,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第四条审批前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并应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阶段进行。需要组织听证的,不受10日限制。 批前公示时间不计入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行政审批周期。 批后公示时间应自建设项目验线合格至该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 第五条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等相关资料,其中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公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还应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位置、走向等;

南京市六合区总体规划说明

总体规划说明书 项目名称:南京市六合区总体规划(2014—2033) 专业名称: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组员: B 宋倩雯 B 张亚萍 B 吴金慧 指导老师:翟青 2015年6月25日 目录 第一章基本概况和发展条件分析 一、区域现状概况 二、区域发展条件分析 第二章城镇性质、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一、城镇性质 二、发展目标 三、发展战略 第三章城镇规模 一、人口规模 二、用地规模

第四章城区用地布局 一、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利用规划图 第五章产业空间指引(发展指引) 一、经济发展概况 二、产业结构现状特征 三、产业园区的发展状况 四、空间布局 第六章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一、对外交通现状 二、道路交通规划 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一、绿化建设现状 二、规划期限 三、规划范围 四、规划指导思想 五、规划原则 六、规划建设任务 七、规划目标 八、规划布局 九、规划内容 第八章近期建设规划 一、六合区规划编制情况 二、上位规划相关要求 三、片区层面规划 四、社会经济发展计划 附录:任务分工

第一章基本概况和发展条件分析 一、区域现状概况1 1、地理位置 西与浦口区相连,南与栖霞区隔江相望,东邻仪征市,西、北与安徽来安县、天长市接六合区位于江苏省西南部、南京市北郊,地处江淮分水岭,南滨长江水道,壤,具有“承南接北、引南联东”的区位优势。区内水域面积大,资源丰富,长江在南侧通过,滁河在中间穿越,气候条件适宜,四季分明,生物种群丰富,矿藏品种较多。是国家东部地区现代工业基地,华东地区先进制造业聚集区和科技创新基地,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与浦口区共同构成南京江北新区。古老文明的六合,2000多年前就见诸史端,历史悠久,经济繁荣,民风淳朴。 从地理位置上来说,六合区地处北纬32°11′~32°27′,东经118°34′~119°03’。六合区西、北部接安徽省来安县和天长市,东临江苏省仪征市,南靠长江,流经苏皖两省的滁河横穿境中入江,滨江带滁,土地面积平方公里,拥有46公里长江“黄金水道”,属长江下游“金三角”经济区。 2、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 六合区为丘陵、岗地、河谷平原和沿江洲地等地形单元构成的综合地貌,以丘陵岗地为主。地势北高南低,高低差100多米。北部丘陵岗地区位于平山一线以北,从冶山向西,经马集、大圣至芝麻岭大部分地区。中南部河谷平原岗地区雄州城区向西直至新集、程桥等乡 1数据来源于六合区百度文库

2020年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解析

2020年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试题 及解析 说明:本题库收集历年及近期考试真题,全方位的整理归纳备考之用。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试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你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3、特别提醒您注意,所有题目一律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答题。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一、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选择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一般来说,通货膨胀的基本标志是()。 A、货币供应量下降 B、物价上涨 C、人均货币存量下降 D、人均所得货币下降 【答案】B 【解析】通货膨胀是指由于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大于实际需要的货币量而造成的商品和劳务价格普遍上涨的现象。故选B。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是()。 A、生产力总体水平落后 B、商品经济不发达 C、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不完善 D、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健全、不成熟 【答案】ABCD 【解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①生产力落后是最基本的特征;②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③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④科技教育文化落后;⑤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⑥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⑦各方面的体制还不完善;⑧努力建设精神文明;⑨同世界先进水平有差距。 3、购买了医疗事故责任保险的医生,可能会在给病人看病时花费较少的时间,这种现象属于()。 A、道德风险 B、逆向选择 C、风险厌恶 D、适应性预期 【答案】A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南京市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南京市园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 文明施工长效管理的若干意见 【法规类别】基本建设 【发文字号】宁建基字[2009]397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南京市园林局 【发布日期】2009.06.08 【实施日期】2009.06.0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不良行为红、黄牌警示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南京市园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长效管理的若干意见 (宁建基字[2009]397号) 各有关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轨道交通)、园林绿化、古建筑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以及依附城市道路实施的综合杆管线迁移、改造、敷设、养护维修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巩固创建成果,落实长效措施”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强上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一)建设工程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申报手续,并在报监时向所辖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提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开工条件检查(以下简称开工条件检查)资料。 (二)开工条件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建设、施工和监理等有关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具体内容为: 1、参建各方安全生产机构设置、责任制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2、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拨付及使用计划情况; 3、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核与审批情况; 4、参加或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施工现场围挡、平面布置、施工出入口及场内路面硬化、冲洗设施、施工标志牌及承诺使用预拌砂浆等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6、施工现场民工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设置情况。 (三)开工条件检查由建设单位组织,并对向监督机构提供的开工条件检查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依法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落实措施及检查情况报送批准开工的有关管理部门或监督机构备案。 (五)监督机构或管理部门应当对有关单位报送的开工条件检查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发现开工条件不满足规定要求时,不得出具安全监督备案意见,不得允许其开工;已经开工的应当责令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

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科学、集约利用土地与空间资源,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规划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的规划管理。 第三条容积率是指某一基地范围内,地面以上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表达公式为: 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 第四条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不包括规划的城市道路、河道、绿地、中小学等城市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用地面积。 第五条新建建筑被地形部分掩埋的,当掩埋长度不足本层建筑外墙周长(局部凹凸不计入,下同)三分之一时,该层建筑面积全部计入容积率;掩埋长度超过本层建筑外墙周长三分之一、不足三分之二时,该层建筑面积的二分之一计入容积率;掩埋长度超过本层建筑外墙周长三分之二时,该层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其中,住宅建筑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2米以内的建筑部分、其它建筑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5米以内的建筑部分,视为被掩埋。 第六条建筑底层布置净高3.0米以上架空层的,除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部分外,其余部分可不计入容积率。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 第七条除独立式住宅建筑(别墅)和需要大空间的商业建筑以外,住宅建筑层高大于3.0米、公寓(包括酒店式公寓)和办公建筑层高大于4.8米、商业建筑层高大于6.0米的,计算容积率指标时,该层建筑面积均按该层实际建筑面积的1.5倍计算;其中住宅、公寓建筑的起居厅,办公、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大型会议室等公共部分仍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第八条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可给予容积率奖励,奖励办法应在设计要点中予以明确。 规划设计要点中未作规定,但在设计方案中增加开放空间的,可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给予容积率奖励,奖励部分不视为对原有规划要点的突破。已出让项目实施容积率奖励需经南京市土地出让与储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九条对容积率计算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规划设计要点中做出特别说明,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第十条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建筑间距规划管理补充规定

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实用标准

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 1 总则 1.1 为在城市建立完备、安全、便捷、高效、舒适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全面提升南京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和生活环境质量,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制定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1.2 本《标准》以国家、省、市和部门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吸取有关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建设的成熟经验,参照同类城市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南京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本《标准》主要用于指导南京城市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并为公共设施实施和运营管理提供参考。新建地区编制规划时应依据本《标准》提出的标准和布局形式安排各类公共设施用地。新建地区进行具体的建设管理时,应按编制的规划和本《标准》控制预留用地,保证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 在进行已建成区的更新改造时,应结合人口情况和实际需求,在既有设施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鼓励功能混合、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设施配套的服务水平,对设施的布局形式不做硬性要求。 保障房片区的公共设施配套,要根据人口规模和结构进行针对性核算,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性。 1.4 基于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遵循公益性设施优先、集约节约用地、复合利用空间、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公共设施配套规划。 1.5 在具体的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中应用本《标准》时,应衔接各类相关专项规划,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行政辖区及其管理要求、各类设施服务范围和人口规模、现状及周边用地和设施情况等,设施项目、规模及布局可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 1.6 本《标准》提出的公共设施配套标准中涉及用地的为刚性规定,新建地区规划建设时必须予以保证,已建成区尽量通过用地盘整达到标准。用地上配套公共设施的开发建设强度,可根据服务范围内住宅的开发强度和人口规模做适当调整。 1.7 进行规划编制和管理时,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公共设施的分级和分类 2.1 公共设施的分级 文案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市政基础设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与管理暂行规定》的 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宁公法字[2009]77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市政公用局 【发布日期】2009.03.05 【实施日期】2009.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 业人员配备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宁公法字[2009]7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与管理,提高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与管理暂行规定》,

自2009年3月15日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五日 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 从业人员配备与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与管理,提高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市区(含主城区、新区、撤县改区区域等)、开发区实施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中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的配备与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从业人员包括: (一)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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