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国际避税法律问题研究报告
我国离岸公司转移定价避税问题探讨

我国离岸公司转移定价避税问题探讨离岸公司转移定价是指跨国企业中的一家公司通过调整其跟其他国家公司的交易价格,来在利润分配过程中实现避税的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是在国际间进行的,涉及到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监管机构。
离岸公司转移定价避税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税收收入减少。
由于离岸公司通过转移定价来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地区,导致国家税收收入减少。
这对国家经济发展和公共事业的支出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离岸公司转移定价也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问题。
跨国企业通过转移定价获取税收优惠,可以在产品定价上获得竞争优势,导致国内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这种不公平竞争会损害市场秩序,阻碍国内企业的发展。
离岸公司转移定价还存在监管困难的问题。
由于涉及多个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监管机构,跨国企业往往能够利用这种复杂的环境进行避税。
这给国家税收监管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容易导致管控漏洞和监管腐败。
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
加强对离岸公司转移定价的监管,制定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跨国企业的定价行为。
完善税收监管体制,加强税务部门的能力建设,提高对转移定价行为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
跨国企业的转移定价行为往往涉及多个国家,需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和信息共享,共同打击跨国企业的避税行为。
加入国际组织,参与国际合作,共同制定跨国企业转移定价的规则和标准。
加强跨部门合作和信息沟通。
税收、财政、工商、外汇等相关部门之间需要加强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监管跨国企业的转移定价行为。
加强内外部沟通,形成联防联治的合力,提升对离岸公司转移定价的监管效果。
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
对离岸公司转移定价的风险和危害要进行全面宣传,提高公众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加强舆论监督,集中舆论力量监督离岸公司转移定价行为,促使企业遵守法律法规。
离岸公司转移定价避税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解决起来比较复杂。
我国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国际合作和内外部合作,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共同应对离岸公司转移定价避税问题。
我国离岸公司转移定价避税问题探讨

我国离岸公司转移定价避税问题探讨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对外贸易和投资不断扩大。
在国际化的背景下,许多中国企业纷纷设立了海外离岸公司,以谋求更多的商业机会和优惠政策。
离岸公司的存在也引发了一系列争议,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便是离岸公司的转移定价避税问题。
本文将围绕我国离岸公司的转移定价避税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离岸公司是指一家公司在其设立的离岸地区注册,但其实际业务活动主要在其他地区开展的公司。
离岸公司通常受到来自当地政府的税收优惠和法律保护,因此成为了国际企业避税的热门选择。
离岸公司的存在也带来了利润转移和税收规避的问题。
在跨国企业的运营中,由于各国税收政策和税率的不同,存在通过人为操纵价格进行税收规避的可能性。
这就是所谓的“转移定价”问题。
转移定价是指跨国企业通过在其不同子公司之间以人为方式确定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提供资产价格的行为。
合理的转移定价可以为企业最大限度地规避税收,但滥用转移定价也会导致税收收入减少,损害国家税收利益。
对于离岸公司的转移定价行为需要严格监管和规范,以避免滥用转移定价规避税收。
我国对于离岸公司的转移定价问题一直给予了高度的重视。
自2016年开始,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系列《企业国际税收风险管理指引》,明确了对于跨境转移定价行为的监管原则和方法。
关于利润转移定价问题,我国税务总局强调了“以成本加成法”、“按功能、资产、风险法”、“按营业利润法”等合理的定价方法,并规定了相应的文件和报告要求。
我国还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合作,加入了《多边税收公开透明公约》和《全球最低税率协议》,积极参与全球反税避税规范的建设。
尽管我国在离岸公司转移定价问题上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解决。
目前我国对于离岸公司的监管还不够严格,一些企业可能会滥用转移定价进行税收规避,导致国家税收收入减少。
我国对于离岸公司的转移定价规范还不够完善,监管部门的能力建设和行政执法水平也有待提升。
《2024年反避税法律规制研究》范文

《反避税法律规制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快速发展,跨国公司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避税问题逐渐成为国际税收领域关注的焦点。
避税行为不仅影响了国家间的税收公平与正义,也阻碍了正常的国际经济秩序。
因此,对反避税法律规制的研究,不仅对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具有重要价值,也是完善国际税收制度的重要课题。
二、避税行为的定义及现状分析(一)避税行为定义避税行为是指在合法的前提下,纳税人利用税法漏洞或税制差异,采取各种方式减轻或逃避应纳税额的行为。
(二)避税行为现状当前,避税行为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
跨国公司通过转移定价、资本弱化、设立空壳公司等方式进行避税,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税收权益。
三、反避税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一)税收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是反避税法律规制的重要理论基础。
避税行为破坏了税收的公平性,导致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的不均衡分配。
(二)国际税收合作原则加强国际间的税收合作是打击跨国避税行为的重要途径。
通过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制定反避税的国际公约等方式,可以有效地打击跨国避税行为。
四、反避税法律规制的发展及完善(一)国内外反避税法律规制的演变从国内法来看,各国都在不断加强反避税法律规制,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从国际法来看,OECD等国际组织也在推动制定反避税的国际准则和标准。
(二)我国反避税法律规制的现状及问题我国在反避税法律规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税收法规不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等。
(三)完善反避税法律规制的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完善税收法规体系,加强国际间的税收合作与信息共享,同时加强对避税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五、具体反避税法律措施分析(一)加强税收法规的制定与执行通过完善税收法规体系,填补税法漏洞,加强对避税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同时,提高税务机关的执法能力,确保税收法规的有效执行。
(二)建立国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国际间的税收合作与信息共享是打击跨国避税行为的关键。
我国离岸公司转移定价避税问题探讨

我国离岸公司转移定价避税问题探讨离岸公司转移定价是指跨国公司在其全球运营中,将在一个国家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以特定价值转让给在另一个国家的子公司,并以此为基础决定跨国公司内部交易的价格。
离岸公司转移定价是一种合法的商业行为,有些跨国公司可能会通过调整内部交易的价格来减少在高税率国家的税负,从而实现税收避免的目的。
这就引发了离岸公司转移定价避税的问题。
离岸公司转移定价避税是一种涉嫌负责的行为,对国家税收收入造成了不良影响。
这种行为本质上是通过在两个有不同税率的国家之间转移利润,以降低相对高税率国家的纳税义务。
离岸公司转移定价避税不仅损害了高税率国家的税收收入,也影响了公平竞争环境,因为其他企业必须遵守税收规定,纳税义务更大。
为了解决离岸公司转移定价避税问题,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国际税收规则,确保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公平纳税。
国际社会可以加强税收信息交流和合作,打击跨国税收逃避行为。
可以通过扩大税收基础和简化税收制度来减少避税行为的机会。
各国需要建立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离岸公司转移定价符合税收规定和公平原则。
可以加强税收审计和调查的力度,发现和惩罚违规行为。
应鼓励和支持企业自行建立相应的财务和税务管理机制,确保内部交易符合公正定价原则。
国际组织和政府还可以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防止离岸公司转移定价避税。
企业应向相关税务机关提供详细的财务和交易信息,以便税务机关能够准确评估营业利润和适用的税率。
政府应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帮助企业遵守相关税收规定。
离岸公司转移定价避税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共同努力来解决。
通过完善国际税收规则、加强监管机制、提高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可以减少离岸公司转移定价避税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并确保稳定和可持续的全球税收体系。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研究》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研究》一、引言在全球化经济背景下,跨国公司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在国际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随着跨国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张和复杂化,国际避税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不仅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还可能扭曲国际贸易秩序,引发社会不公。
因此,对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促进全球税收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现状跨国公司国际避税是指跨国公司利用各国税收政策的差异和漏洞,通过转移定价、资本弱化、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等手段,减少或避免其在全球范围内的税收负担。
目前,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现象普遍存在,且呈不断增长的趋势。
首先,转移定价是跨国公司常用的避税手段之一。
跨国公司通过在不同国家设立关联企业,利用各国税收政策的差异,进行价格转移,从而降低整体税负。
其次,资本弱化也是跨国公司避税的重要手段。
跨国公司通过增加借款、减少股权投资的方式,将利息支出作为税前扣除项目,以达到避税目的。
此外,许多跨国公司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通过复杂的股权结构将利润转移到低税或无税地区。
三、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危害跨国公司国际避税行为对国家、地区及全球经济发展带来诸多危害。
首先,国际避税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影响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实施宏观调控的能力。
其次,国际避税扭曲了国际贸易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此外,国际避税还可能导致资本过度流向某些地区或行业,引发经济泡沫和金融风险。
最后,国际避税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引发社会不公。
四、解决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的对策针对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应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首先,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与信息交换是关键。
各国应加强在税收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打击跨国公司国际避税行为。
其次,完善国内税收法律法规体系,堵塞税收漏洞。
同时,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提高税收执法效率。
此外,还应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监管与审计力度,防止其利用复杂股权结构进行避税。
国际税收逃避与避税手段的法律分析与防范

国际税收逃避与避税手段的法律分析与防范在当今全球化经济的背景下,国际税收逃避和避税手段逐渐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随着跨国公司日益增多,税收规划成为企业和个人大力探索的领域。
然而,这些行为可能导致不公平的税收结果,削弱国家税收基础。
因此,了解和分析国际税收逃避与避税手段的法律性质,以及如何加强防范措施,对于维护公平税收秩序和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际税收逃避的法律分析国际税收逃避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各种手段规避或逃避国际税收义务的行为。
其主要手段包括利用税收条约漏洞、设立离岸公司、利用转让定价等。
在法律分析中,国际税收逃避行为涉及到税法、公司法、国际法等多个领域。
通过深入研究这些法律规定,可以揭示出税收逃避行为的合法性与依据。
同时,还应该评估相关法律规定的有效性与适用性,为进一步加强防范提供参考。
1. 利用税收条约漏洞在国际税收领域,税收条约是各国共同制定的重要法律依据。
然而,税收条约中存在着一些模糊、不完善的规定,为企业和个人寻找逃税空间提供了机会。
例如,存在双重非居民身份的企业可以利用两国税收条约的差异,通过跨国利润转移来避免或减少税款的缴纳。
因此,对税收条约的漏洞进行深入研究,修订和完善相关条款,对于防范税收逃避至关重要。
2. 设立离岸公司离岸公司是指在国外注册成立的非居民公司,通常用于进行跨国经营和资产保护。
离岸公司通过利用各国不同的税收规定,实现利润转移和避税目的。
此外,离岸公司还可利用海外金融中心提供的保密、低税收等优势,进一步为税收逃避提供便利。
因此,对离岸公司的监管和管理至关重要,强化透明度,加强信息共享,遏制税收逃避的风险。
3. 利用转让定价跨国企业通过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中设置不合理的交易价格,从而转移利润和避免高税收。
这种行为被称为转让定价调整。
例如,将高利润的部分集中在低税收国家,将亏损和成本在高税收国家扣除。
为了防范这种行为,各国应加强转让定价的监管与审查,并建立合理的税收框架,防止利润转移和避税。
跨国公司税收避税行为的监管研究

跨国公司税收避税行为的监管研究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着跨国公司的崛起,其税收避税行为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税收避税行为指的是跨国公司通过合法手段进行财务管理,以最小化其应纳税额的行为。
尽管这种行为在法律范围内是合法的,然而,其对国家税收收入的影响以及对国际税收体系的挑战是无法忽视的。
因此,如何监管跨国公司的税收避税行为成为了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一、跨国公司税收避税行为的原因和影响1. 原因:跨国公司进行税收避税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首先,不同国家之间的税收制度和政策的差异使得跨国公司可以利用相关法规开展财务活动,以减少应缴纳的税款。
其次,由于全球化的推动,跨国公司的业务活动涉及到多个国家,为了合理分配利润和减少税收负担,跨国公司往往会通过跨国的财务架构进行税收优化。
此外,税收竞争和税收风险的考量也是跨国公司进行税收避税的因素之一。
2. 影响:跨国公司的税收避税行为对国家和全球税收体系带来了多重影响。
首先,税收避税行为导致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给国家财政带来一定的损失,影响政府的公共服务提供能力。
其次,跨国公司通过避税行为削弱了正常的竞争环境,对企业的人工及资源配置产生扭曲,进而影响市场的公平竞争。
最后,跨国公司税收避税行为的普遍存在,也对国际税收体系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提出了挑战。
二、跨国公司税收避税行为的监管现状目前,国际社会对跨国公司税收避税行为的监管加强了不少。
各国政府通过立法和改革税收政策的方式,力求对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进行限制和规范。
国际组织和税务合作机制也积极参与,加强国际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以共同应对跨国公司税收避税。
1. 国家层面的监管:不少国家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监管跨国公司的税收避税行为。
例如,美国实施全球最低税率,以吸引跨国公司将利润回流到本国,同时对海外利润征收一定的税款。
欧盟推行透明度政策,要求跨国公司公开披露其每个国家的利润及缴税情况。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研究》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研究》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公司(MNCs)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这些跨国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尤其是在税务筹划方面,引发的国际避税问题日益凸显。
国际避税不仅影响国家财政收入,还可能引发国际贸易摩擦和税收竞争,对全球经济秩序产生深远影响。
因此,对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二、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现状跨国公司国际避税,主要是指通过在跨国间进行复杂、精心设计的税务筹划和安排,以达到降低税负、减少纳税义务的目的。
当前,这种现象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主要表现为利用国际税收协定、设立海外子公司、利用不同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手段。
三、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动因分析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动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追求利润最大化。
跨国公司通过合理避税,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利润。
其次,是应对全球税收竞争。
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差异为跨国公司提供了避税空间。
此外,复杂的国际税收规则和监管漏洞也为跨国公司提供了避税机会。
四、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影响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首先,对国家财政收入产生负面影响。
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可能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影响国家公共服务的提供。
其次,可能引发国际贸易摩擦和税收竞争。
跨国公司通过在不同国家间的税务筹划,可能引发国家间的税收竞争和贸易摩擦。
最后,对全球经济秩序产生潜在威胁。
如果跨国公司滥用避税手段,可能破坏全球经济秩序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五、解决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的对策建议针对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各国应加强在税收领域的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
2. 完善税收法规:各国应完善税收法规,加强税收监管,封堵避税漏洞。
3. 推广税收透明度:推动跨国公司提高税务信息透明度,防止利用复杂税务结构进行避税。
4. 强化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引导跨国公司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避免过度追求利润而忽视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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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离岸公司国际避税的法律问题研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家们努力吸引外国投资,发展国民经济。
在过去的十年里,离岸公司也开始向中国投资者了解和青睐。
如我们所熟悉的新浪、网易、金蝶、联通公司,都成立了中国背景的离岸公司。
离岸公司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发展,但是离岸公司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例如成为国际洗钱的工具、资本外逃的中转站和避税天堂等。
因此,本文以离岸公司国际避税的法律规制作为研究对象,对中国离岸公司国际避税法律规制及完善建议,包括中国对离岸公司避税的法律规制及完善中国离岸公司国际避税法律规制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离岸公司国际避税法律问题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countries are trying to attract foreign investmen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In the past ten years, Off Shore pany also began to Chinese investors understand and favor. As we are familiar with sina, NetEase, Kingdee, Uni, have established the China background of Off Shore pany. Off Shore pany has 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vestment to a certain extent, but the Off Shore pany also inevitably brought a series of negative effects, such as the international money laundering tools, the transfer station of capital and tax havens. Therefore, in this paper, the legal regulation of international tax avoidance of Off Shore pany as the research object, the Chinese Off Shore pany international tax avoidance legal regulation and improvement suggestions, including the legal regulation of Off Shore pany tax avoidance Chinese and some suggestions to perfect the legal regulation of international tax avoidance Chinese Off Shore pany.Key words: Off Shore pany in international tax law摘要IAbstractII目录III一、离岸公司国际避税概述11.1 离岸公司概念11.2 离岸公司国际避税概述11.3 离岸公司在国际避税中的特殊作用3二、离岸公司国际避税的法律规制42.1 国法律规制42.2 国际法律规制52.3 国、国际法律规制评析7三、中国离岸公司国际避税法律规制及完善建93.1 中国对离岸公司避税的法律规制93.2 完善中国离岸公司国际避税法律规制的若干建议12 参考文献15一、离岸公司国际避税概述1.1 离岸公司概念浅谈离岸公司不得不提到“离岸”一词。
而离岸这一词则是相较于在岸来说的。
“离岸”指的是投资者在某地进行公司注册,但投资者不在当地经营公司,但是在国家区域注册地外直接操作业务,也就是说企业的经营与企业注册相分离,这样的注册地就是离岸地。
现在一般认为,离岸公司是指那些非当地投资者依法在离岸地注册在离岸以外的地方操作。
离岸公司具有四个基本特征:第一,在特定的离岸地成立。
离岸公司成立注册于某一特定的地方,这是离岸公司的形成的最基本的条件。
第二,非当地投资者。
离岸公司成立由外国投资者投资注册成立。
第三,根据专门的离岸公司法设立。
离岸公司的法律对离岸公司的要求少,程序简单,而对公司的资本,管理,股东和其他限制比较少。
第四,经营地也注册地相分离。
“几乎所有的离岸公司法都规定,一旦发现离岸公司在离岸中心管辖围与其他本土公司签订商业合同,那么就将撤销其离岸地位”。
1.2 离岸公司国际避税概述离岸公司的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设立离岸公司在离岸地,以离岸地与所在国家,国家法律的差异,所有的方式通过开放的,合法的形式,以减少国际纳税的义务。
离岸公司国际避税主要如下:A、利用国对外资“超国民待遇”。
国投资者选择海外离岸公司注册,再次以“外国商人”这样的身份,回到本国投资,获取税收优惠待遇,享受超国民待遇的方式在国外是非常普遍的。
B、转让定价。
离岸公司使用转移定价,母公司、子公司间或总公司与分支公司间,将利益融合于离岸地,以避免或减少整个公司集团的税收负担。
C、绕道投资。
跨国投资者通过对基金的转移,将其转移到离岸公司,再向母国或第三国以投资者身份投资,以避免税收负担。
D、离岸信托。
首先,高税收国家投资者建立离岸信托公司,那么其收入和财产由信托公司控股,基于依托公司的高性,投资者可以隐藏真正的所有权控制的所有子公司。
此外,所有子公司的生产利润,都属于离岸信托,因此,收入和财产单独与原来的投资者相分离,以避免税收。
E、滥用税收协定。
“在复杂的国际经济关系中,缔约国的非居民是不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的第三国居民,这些第三国居民往往利用种种巧妙手段也可以从另外两个国家之间所签订的税收协定中得到好处,享受到降低税率或免税的待遇。
这种税收协定缔约国的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中优惠待遇的现象,国际上称为国际税收协定的滥用”。
F、上面的是离岸公司避税的主要和常见的方式,在实践中,离岸公司往往将几种方法的混合使用。
这些离岸公司国际避税在在岸国及国际社会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首先,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离岸公司避税行为不仅损害在岸国的税收基础,同时,也扭曲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扰乱了市场秩序,从而进一步削弱税收。
二、导致国际税收竞争。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列出了识别有害税收优惠制度的四个关键因素:采用低税率或零税率、税收制度封闭保守、运作上透明度的欠缺、不能与其他国家进行有效交流信息”。
很多海外税收优惠制度已经达到标准。
当一个离岸地有更多税收优惠政策来吸引更多的外国资本,其他离岸地还将使用相同的或更多的税收优惠制度,防减少当地的外国投资。
税收优惠离岸税率之间的竞争使得税率不断的下降,在在岸国加入之后竞争进一步加剧。
在岸国为了保护银行融资和国家税收的权益,避免国资本的流出,也参与到争夺增加税收竞争,导致国际税收竞争。
三、带来巨大危害世界经济的稳定和安全。
离岸公司的避税不仅会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也直接导致其他企业是不公平的,促使其他纳税人的各种税收逃避纳税义务,也导致了世界经济稳定的威胁。
1.3 离岸公司在国际避税中的特殊作用基于离岸辖区的特殊税收优惠政策,离岸公司在国际避税活动中有其特有的作用。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降低国际监管,更有效地避税。
例如,现在在治理、滥用税收协定是通过公司的面纱,判断的最终受益者,是否有缔约国的国籍。
但在离岸辖区对离岸注册信息的情况下,不能确定最终的受益人是不是也有缔约国国籍。
其次,在离岸公司的名义下,享受国家税收递延的优惠待遇。
从税收制度的这种优惠情况下,公司将离岸公司利润长期不进行分配,通过长期呆在一个离岸公司账户或直接用于投资,以实现母公司的利润免征所得税的目的。
第三,选择离岸公司位于不同的离岸地区,从而避免不同的税收。
在离岸辖区会为离岸公司将提供不同的优惠税收政策。
使用离岸司法辖区的特点,离岸公司将根据不同跨国公司集团的需求,为了避免不同种类的税,设立在相应的离岸管辖区。
二、离岸公司国际避税的法律规制因为发展中国家更加关注外资的引入,并没有足够的能力规离岸公司避税,所以发展中国家基本上允许离岸避税行为,没有相关的规定。
离岸公司国际避税监管主要来自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
2.1 国法律规制A、限制居民设立海外离岸公司。
因为离岸公司的特殊性,一些西方国家规定来限制他们的居民设立离岸公司。
它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国家的动态取消离岸公司税收优惠来消除他们的居民建立海上大型离岸公司。
如德国1972年制定的反避税《涉外税法》规定,德国居民移居到避税地的,从其移居的那年起算,移居前的10年中至少有5年是作为德国税收意义上的居民或公民的,而被视为德国的税收居民仍然需要按居民标准征税。
另一类是国家通过法律制裁阻止离岸公司的设立。
例如英国在1970年《税收法令》第482节和1988年的《所得税和公司税法》第765节做出类似规定,一家英国居民公司在没有得到财政部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向避税地转移部分营业,或建立一个避税地子公司。
B、制定受控外国公司规则。
受控外国公司(简称CFC)指设立在离岸地的由本国居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公司,是离岸公司最常见最典型的模式。
CFC规则,一般指“设计用来抵制在低税或无税管辖区的公司利润庇护所的体制。
此制度的特点是,将设在离岸辖区的受控外国公司庇护的一部分所得归结到居住在收入来源地股东身上,进行征税”。
OECD的多数成员国对受控外国公司进行立法,其中以美国最为成熟。
196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收入法典》(InternalRevenue Code)F分部条款。
F条款主要是针对受控外国公司课税的重要法规。
根据F分部规定:一个外国公司,其各类具有选举权的股票总额中,若有50%或以上在纳税年度的任何时候,直接或间接地属于美国股东,而这些美国股东每人所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票达10%以上,该公司即为受控外国公司。
这样的美国股东只要在某一纳税年度不间断地控制外国公司达30天以上,受控外国公司所取得的“F分部所得”收益按控股比例归属于该美国股东,并于当年缴纳美国所得税。
这一制度可谓对离岸公司国际避税问题打击不小。
C、离岸地修改公司法或税法。
2000年,OECD对2000年报告以及2001年追踪报告中提出的35个避税地(英属维尔京群岛也在其列)的有害税收竞争下了最后通牒:给上述避税地12个月的时间,让其决定是否与该组织合作,并在2005年底之前取消有害税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