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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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卡相关知识问答

关于社保卡相关知识问答

社会保障卡门诊就医须知“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启动后,参保人员就医是否必须带社会保障卡?答:是的。

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带上社会保障卡。

由于2009年是“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第一年,参保人员就医时在带上社会保障卡的同时,还要带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

参保人员什么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可进行报销?答:如遇有急诊未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社会保障卡等情况就医的,仍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不能在医院直接完成实时结算,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要按照原流程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持社会保障卡就医门(急)诊诊疗费怎么报销?答:持社会保障卡就医挂号时,门(急)诊诊疗费由原累加后按比例支付,调整为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

持社会保障卡怎样看病?答: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第三,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答: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结算医疗费用后,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计算机打印的收费票据。

收费票据除定制内容外,还打印有本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结果。

“其中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指本次费用中能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指按政策规定,根据参保人员身份及本年度发生费用累计情况,对本次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进行分解后,应由医疗保险基金给与支付的费用总额;“本次个人负担”指本次费用中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总额,包括医疗保险范围外金额和范围内个人自付金额;“本次个人现金支付金额”即需要参保人员现金交纳的本次个人负担金额;“本年度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累计支付”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保险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为参保人员已累计支付的总额;当次就医医疗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本次个人负担”。

北京医保划卡实时结算进入倒计时

北京医保划卡实时结算进入倒计时

北京医保划卡实时结算进入倒计时作者:曹红丽来源:《中国计算机报》2009年第12期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北京市将正式启动社保卡民心工程,并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该工程将解决北京市1000多万人持卡就医、实时结算问题。

这是从2001年北京市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的一项大变革。

此项改革将从石景山区和西城区开始进行试点。

从6月1日起,石景山区28万名居民将率先实现医保门诊刷卡实时结算,西城区的居民将在4家三级医院实现实时刷卡结算。

近日,记者就此话题深入石景山区进行了走访。

老百姓不用再垫钱报销周期缩短为几十秒家住石景山区年近70岁的崔大爷,在10年前得了糖尿病、高血压等老年顽固病。

他告诉记者:“每个月我买药就要花去1000多块钱。

以前通过单位报销医药费的时候,我都要等一年多才能拿到报销的钱,每年自己要垫付1万多元。

后来,药费可以拿到社保所去报销,但也要等两个多月才能拿到钱,自己还是要垫付几千块钱。

我每个月的退休金不到2000元,除了买药剩不下什么钱了。

”很多北京市退休职工在医保费用报销上遇到像崔大爷那样的难题。

自2001年北京市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医保费用报销采用的是手工结算办法。

随着医保覆盖范围的逐步扩展,2005年以后,医保报销周期长、垫款多等问题逐渐突出。

尤其对于退休人员来说,这种报销方式给他们带来的资金压力更大。

2005年,为了解决退休人员的医保费用报销周期长的问题,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改革,退休人员的医保可以到所在地的社保所报销。

石景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主任文祎军介绍说:“我们曾经做过调查: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在其所在企业报销时,报销周期太长——一般企业是一年报销一次,做得较好的企业半年报销一次。

再后来退休人员可以到社保所报销医保后,虽然报销周期缩短了,但也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根据规定,社保所收到参保人员的报销单据后,在3个工作日内必须上报到区县的医保中心;区县的医保中心收到单据后,在15个工作日内必须上报到社保的医疗部;社保医疗部再提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再提交到银行;最后由银行把钱打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上。

医照人员持卡就医

医照人员持卡就医
需转诊(院)治疗的,由选定定点医疗 机构开具《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 单》。 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公 费医疗有关规定结算。
7.跨年度住院的医照人员费用
定点医疗机构对跨2019年1月1日连续住 院并在2019年3月31日前出院的费用, 按原流程申报结算;2019年3月31日仍 需连续住院的,应在3月31日对其住院 费用进行结算,同时使用社保卡为其 办理入院登记。
4.持卡急诊时如何结算医疗费
持社保卡的医照人员急诊可以在市内任 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实时结 算。
5.医照人员未持卡急诊就医
医照人员未持社保卡急诊可以在市内任 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个人全 额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急诊诊断证明、费用 明细、处方、票据等。
6.医照人员怎样持社保卡转诊(院)
19
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定点医疗机构应使用公费医疗报销范 围内的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确 需使用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外的诊 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时,应提前告 知医照人员并签订自费协议。
20
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一)医照人员转诊、转院; (二)外购药品或为医照人员代
开药品; (三)医疗保险专用网络发生故
障; (四)医疗费用的追回及补支。
医疗费用,由医照人员与定点医疗 机构全额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规定为医照人员 提供相关单据,并将全额费用数据
13
持《领卡证明》住院就医
未领取或丢失社保卡的医照人员, 应持《领卡证明》及《医疗证》到指 定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办理住院手续。
定点医疗机构留存《领卡证明》。
14
持《领卡证明》住院费用结算
持相关表单向市医保中心申报。
8
持社保卡住院就医
医照人员持社保卡及《医疗证》 办理住院手续;

尤化流程 便利百姓(一)——北京655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尤化流程 便利百姓(一)——北京655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优 化 流 程 便 利 百 姓 () 一
北京 6 家定 点医疗机构 实现 “ 3 3 持卡就 医 实时结算”
近 日,北 京 市 城 八 区及 房 山 、大 兴
等 近 郊 区 共 2 9家 定 点 医 疗机 构 正 式 启 1 动 “ 持卡就 医 实 时结算 ” ,加上 此前开 通 的 4 4家 ,北 京 已有 6 3家 定 点 医疗 机 1 3 构实现 了 “ 持卡就 医 实 时结算 ” ,共发 放 社 会 保 障卡 4 0 张。 据 北 京 市 医保 中 0万 心 工 作 人 员介 绍 ,实行 “ 卡 就 医 实 时 持 结 算 ”后 ,医保 报 销 周 期 由过 去 的几 个 月缩 短 为几 十 秒 ,参保 人 员持 卡 看病 只 需 支 付 自付 部 分 费 用 , 医保 报 销 费 用 由 医院 垫 付 后 与 医保 中心 直 接 结 算 。百 姓
到 朝 阳 医院 就 诊 的 田大 妈 对 记者 说 : 小 卡换 来 大 方便 。 “ ”
普遍反映 ,“ 持卡就医 实时结算”确实方
便 了 就 医 ,大 大 缓 解 了参 保 患 者 个 人 医 疗 费用报 销周期 长 、负担重 的 问题 。
医 院 工作 人 员为持 卡 就 医

医保持卡就医及实时结算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医保持卡就医及实时结算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医保持卡就医及实时结算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北京市医疗保险持卡就医,实时结算自2009年7月底开始试运行。

患者看病不用垫付全部医疗费用,而是直接由医保按比例报销,让广大患者切实感受到就医的便利。

既保障了参保患者的健康,又有利于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促进医疗保险事业的平稳发展。

本文就我院在运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进行归纳小结。

1.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是指参保患者到联网的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就医刷卡时,在医院只交纳自己应负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然后医院再将费用数据上传给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审核一致后将费用返回给医院,参保患者不用再全额垫付。

如参保患者在门诊就医时,可直接用医保卡刷卡结算,若门诊费用累计超过起付线后,患者只需负担自费的部分,其余由医院垫付。

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保患者的经济压力,节省了时间,缩短了报销周期。

2.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1 网络故障。

计算机网络在医院及医保管理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医保联网运行中,网络故障时有发生。

一方面由于医院内部软硬件配置不到位,导致多次读卡失败或读卡速度缓慢,致使收费速度减慢,排队等候时间延长,引发矛盾;另一方面医保中心网络运行不稳定,导致数据传输中断。

这些都会影响参保患者刷卡结算失败,需要全额垫付。

2.2 参保单位未按医保中心规定时间及时为参保人员缴纳参保费用,导致患者就医时因欠费停保;有些小型企业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参保缴费,导致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对缴费情况均不了解,就医时不能实时结算,也需要全额垫付医药费回单位报销。

2.3 参保患者对医保政策不了解,门诊、急诊就医不带社保卡;使用医保卡不当,使医保卡损坏、消磁;医保卡丢失正在办理阶段,仍需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医疗费用。

3.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3.1 完善计算机硬件设施的建设,加强软件系统维护。

北京医保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问题介绍

北京医保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问题介绍

医保报销解析(住院)
图示
金额 三级医院
大额最高支付 20万
实例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基本85~97% 大额85% 85% 95% 85% 97% 85% 97% 第三次住院7万(一级),社保报销 3W*97%+1W*95%+(3W-650)*90% =65015
>封顶
4万--封顶(10 万)
3—4万
就医篇
• 8 、计划生育、产前检查、工伤、急诊留观 费用使用社保卡结算的问题. • 此类费用不应使用社保卡结算 • 个人在交费时对计划生育、产前检查、工 伤等费用加以留意,不使用社保卡结算;
报销篇
• 1、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 本次医疗总费用=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本次个人负担 • 本次个人负担=自付一+自付二+自费 = + +
其他篇
• 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 • • • •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3 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4、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5、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 的; • 6、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
持卡就医 实时结算
相关问题介绍
入职篇
• 若您以前未上过社会保险,属于新参统人员,在入职后请 尽快到财务报道,填写相关表格; • 若您上过社会保险,属于转移人员,请入职后,立刻与原 单位联系,确保原单位已经减少社保关系,并尽快告知财 务。 • 有《工作居住证》的员工请尽快到财务办理登记手续。 • 凡因本人原因造成各项保险未及时缴纳,公司不予办理补 凡因本人原因造成各项保险未及时缴纳, 缴手续,特此说明。 缴手续,特此说明。

北京市公费医疗直管医疗照顾人员

北京市公费医疗直管医疗照顾人员

北京市公费医疗直管医疗照顾人员————————————————————————————————作者:————————————————————————————————日期:ﻩ北京市公费医疗直管医疗照顾人员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问题解读1.什么是北京市公费医疗直管医疗照顾人员?答:即原来的新、老102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新、老102人员并轨,统一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管理,统称为“北京市公费医疗直管医疗照顾人员”,以下简称“医照人员”。

2.北京市公费医疗直管医疗照顾人员享受什么医疗待遇?答:医照人员仍然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此次改革只是改变医照人员的就医结算方式,即改为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不用再回单位报销,医疗待遇并不改变。

3.医照人员为什么要实行持卡就医?答:持卡就医可以实现医疗费用的实时结算,简化报销流程,方便报销单位,提高工作效率。

使用社保卡就医时,只需掏个人负担和自费的医疗费用,其它费用您不用再交纳。

4.持卡就医后医照人员就医的范围?答:实行持卡就医后,对公疗医照人员的相关公费医疗政策不变,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按在职人员一家合同医院;退休人员一家合同一家就近和一家社区;离休人员一家合同两家就近和一家社区,离休人员在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

5.已经参加医疗保险改革的新102人员如何办理并轨手续?答:新102人员只需重新选择医院即可,合同医院为北京市保健局指定,不能变更。

按照“退休人员一家就近和一家社区医院”的原则,新102人员可借此次并轨机会重新选择就近和社区医院,将选定的医院上报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并轨手续。

已经在2011年1月参加海淀社保的离休新102人员不再变更并轨,但医疗待遇同直管的医疗照顾人员。

6.老102人员在发卡之前还能变更医院吗?答:老102人员可借此次并轨机会重新选择就近和社区医院,将选定的医院上报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并轨手续。

7.医疗照顾人员门诊就诊流程?答:医照人员就医时应出示本人的社保卡及卫生部保健局或北京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发放的《医疗证》或《优诊证》及北京市卫生局规定使用的《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以下简称《病历手册》)就医。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2.24•【字号】•【施行日期】2010.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国福利会、各市级医疗机构:现将《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卫医管发〔2010〕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卫医管发〔2010〕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促进公立医院在改革发展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在总结各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改革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一)继续推动在公立三级医院实行预约诊疗,稳步向二级医院扩展。

探索门诊和出院病人复诊实行中长期预约,有条件的地方试行门诊24小时挂号和预约服务。

(二)制定统一的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把预约诊疗与病案管理和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衔接,不断提高患者预约就诊的比例。

探索建立以城市或全省(区、市)为单位的预约平台,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同时,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制定改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的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鼓励医务人员积极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

(四)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院建立分工协作关系,做好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医院间的预约转诊服务。

二、优化门诊流程,增加便民措施(一)修订完善门诊管理制度,保障医务人员按照既定安排出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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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就医 实时结算
相关问题介绍
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领卡篇
1、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到哪里领取? 答:在职参保人在单位领卡。 退休人员在原单位领卡。 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在参保街道社保所领卡。 职介、人才存档人员在参保区职介、人才服务中心 领卡。 拿到社保卡后,如发现基本信息不符,请及时与社 保中心联系变更。 3、参保人拿到社保卡后,如有政策问题请拨打市 统一咨询电话12333咨询。
就医篇
13、计划生育、产前检查、工伤、急诊留观费用使用社保 卡结算的问题 加强宣传告知,此类费用不应使用社保卡结算; 个人在交费时对计划生育、产前检查、工伤等费用加以留 意,不使用社保卡结算; 确已结算的患者回到医院进行退费操作,重新手工结算 。
报销篇
1、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本次医疗总费用=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本次个人负担 本次个人负担=自付一+自付二+自费
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
/cardbiz/ 可以查询的内容: 1、卡服务网点 2、可用卡医疗机构 2 3、社会保障卡相关政策解释 4、社保卡问题汇总 5、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政策法规 6、其他有关社保卡的相关信息
谢谢大家!
报销篇
6、门诊挂号诊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自2009年6月1日起,门诊诊疗费由 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 参保人员现金交纳。 值得说明的是,无论患者今年发生的医 疗费用是否超过门诊起付线,医疗保险 基金同样定额支付2元。
报销篇
7、外购药品医疗费用是否持卡实时结 算? 答:因外购药品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进行 持卡实时结算,仍按照原流程申报。
就医篇
11、患有门诊特殊病的参保人员需注意: 患有门诊特殊病的参保人员,请在领到 社保卡后及时携带社保卡与医保手册 (蓝本)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门诊特殊病“写卡”审批业务。
就医篇
12、门诊特殊病费用使用社保卡结算的问题 住院类项目上线前(过渡期),特殊病患者仍 使用手册按门诊特殊病的要求结算; 已使用社保卡结算的患者回到医院进行退费操 作。
报销篇
4、持卡就医后个人帐户管理方式不变 目前个人帐户管理的政策没有调整。 持卡就医后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金额仍 按月划入参保人在北京银行的医保专用 存折中,个人帐户资金仍可在银行自主 支取。
报销篇
5、发生工伤事故后就医,如何区分是否应当 用社保卡实时结算?如实时结算了,后又被认 定工伤,如何解决? 答:如过认定是工伤事故,应全额垫付医疗费 用,后经由工伤保险报销;如实时结算,后又 被认定工伤,参保人员将实时结算的费用办理 退费,再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申报至区县经办机 构进行工伤手工报销。
就医篇
9、参保人持卡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医院 如何就医? 答:持卡人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医院就 医,需要全额垫付现金交费。 医院提供医疗费单据,并上传医疗费明 细。 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与医疗费单据、明 细单等原始材料,按原流程报销。
就医篇
10、社保卡补办期间如何就医? 答:如不慎将社会保障卡丢失或损坏, 在补办新卡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参 保人可凭《补(换)卡证明》到定点医 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申报方式按原 上传(手工)申报的流程及要求办理。
自付一:个人按比例负担金额、起付金额、超封顶金额 自付二:乙类负担金额(8%、10%、、、) 自费:目录外金额
门诊实时结算票据样本如下所示:
实时结算:★
上传No: (医保已实时结算)欠费
个人(单位):
手册号:
财16139-02-01
No
项目 西药 放射 检查费 输氧费 司法鉴定
金额
项目 中成药 B超 治疗费 输血费 其他
其它篇
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 的; 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 害的; 4、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5、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 疗的; 6、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
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 累计医保范围内金额 年度门诊大额累计支付
超大额封顶金额
自付二
自费
年度门诊大额余额
报销篇
2、参保人持社保卡就医,起付线如何计 算? 答:和原规定一样,参保人员门(急)诊费 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在职1800 元、退休1300元。
报销篇
3、什么情况下未持社保卡就医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 基金可报销? 答:参保人员因急诊未持卡、企业欠费、参保后未 发卡及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的, 由个人现 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需进行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 术和分娩以及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需进行计划生育手 术的,就医时无须持社保卡,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 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按照 原流程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 构进行报销。
报销篇
8、持卡的即时审核门诊费用应如何进行预约? A、申报持卡医药费单据大于等于10份时需进行电 话预约,预约电话:85819368。 B、可于每月1—20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30拨打预约电话进行预约。 C、申报持卡医药费单据量为10至150份时,可准 确预约到每个整时段(有9:00—10:00、10:00— 11:00、13:30—14:30、14:30—15:30、15:30— 16:30五个时段可供选择)并请准时交单。 D、申报持卡医药费单据量大于150份时,只能预 约上午9:00或下午13:30交单据,并请准时交单。
就医篇
4、初次使用社保卡的参保人如何办理开 卡的手续? 答:参保人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在办理挂号、交费的同时,社保卡即已 开通。
就医篇
5、参保人领卡后,对持卡就医的时间如 何确定?为什么一些单位告知参保人在 下半年或下年度才能使用? 答:参保人领到社保卡后,即可到定点 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但在此之前如有个人全额垫付的医疗费 用,请适时申报。
就医篇
7、参保人拿到社保卡后,是否需要到 选定医院? 答:仍以本人医保手册上已选择的四所 定点医疗机构为准,以及可到全市定点 医疗机构中的中医、专科、A类医院就 医。
就医篇
8、患者在门诊就医中开药量要遵守:
门诊开药量急性病不得超过三日量,慢性病不 超过七日量,行动不便的不超过两周量; 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 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 腺肥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 物的,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
领卡篇
2、领卡后,发现卡内信息有误怎么修 改? 答:发现问题多为照片与本人不符、或 姓名音同字不同等原因,可通过单位将 社保卡交回区社保中心。
领卡篇
3、社保卡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怎么 办? 答:将社保卡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交给单位,由单位交区社保中心重新制 卡。
领卡篇
4、如何查询卡内信息? 答:持卡到卡服务网点(300多家社保所、18 个区县社保中心)查询; 持卡在自助终端机(卡服务网点、二级以上 医院)上查询。 卡服务热线:“96102” 24小时开通服务。 网站:
其它篇
1、社保卡丢失与损坏怎么办? 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 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也可 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 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或直接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及二 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进行预挂 失。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 挂。 挂失人确定丢失的社保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 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 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 证明》(简称:《领卡证明》,见附件一)到社会保 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办理正式挂失后,不 能再办理撤销挂失。
就医篇
6、参保人在持卡就医前将之前的医疗费用已 申报至医保中心审核,其申报待遇如何写入卡 中? 答:参保人将之前的医疗费用已申报至医保中 心,医保中心审核后一经录入系统,则此时如 果参保人在医院持卡结算,该报销信息即已写 入卡中。不需等待钱款到帐。 但是,如果在医保中心尚未将审核信息录入系 统时,参保人即启用社保卡结算,则医保中心 无法继续审核录入,只有请参保人将卡交来才 能予以报销该笔费用。
就医篇
2、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手中的医保 手册(蓝本)是否继续使用? 答:本市的社保卡将分期分批发放,在 社保卡完全替代医保手册(蓝本)之 前,社保卡与医保手册(蓝本)并行使 用。 医保手册(蓝本)停止时,将向全市发 布通知予以公告。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就医篇
3、本次看病忘带卡怎么办? 答: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 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 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 支付。
其它篇
医院系统故障: 1、及时修复,及时结算; 2、现金结账,需要在恢复后重新回医院 办理划卡结算。
其它篇
红名单问题 1、以医院系统提示为准(不能以自助终 端机) 2、如有疑问:请单位经办人应及时到社 保中心重新核对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医保中心网站
/ 可查询的内容: 1、通知公告 2、经办指南 3、下载专区 4、问题解答 5、退单查询 6、医保中心其他相关信息
金额
项目 中草药 CT 材料费 正畸费
金额
项目 化验 核磁 手术费 镶牙费
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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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 额 门诊大额支付 退休补充保险支 付 残疾军人补助支 付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
个人自付、自费金额 自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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