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知识归纳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就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行政关系包括以下三类:1 、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或公共组织在对外进行管理过程中与管理相对方之间所发生的各种关系。
2 、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同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行政机关与法律授权的公共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3 、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与行政主体之间所发生的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1 、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
2、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法律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1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 、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3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5 、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一)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对对象。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一)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相应的行政法律关系赖以发生的法律根据,即有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
2 、具有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
法律学行政法重点知识点整理

法律学行政法重点知识点整理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管理行政组织和实施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一门研究国家法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学科。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范围内,以行使行政权力为目的,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具体行动。
按照行为的内涵和表现形式,行政行为可分为以下几类:1. 命令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特定对象发布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 管制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特定对象采取监督管理和限制的行为。
3. 许可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特定对象提供权限,准许其从事某些需要行政许可的事项。
4. 支付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将相关款项支付给特定对象。
5. 补偿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依法向特定对象提供一定的物质利益或具体权益的行为。
6. 征收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程序,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对特定对象的财产采取的剥夺性行为。
三、行政许可的要素行政许可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某种法定行为或法律关系中的某种约定行为,提供许可和许可条件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具备以下要素:1. 许可主体:即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许可权的主体。
2. 许可客体:即受许可的行为、行为主体或者法律关系。
3. 许可对象:即行使许可权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特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4. 许可事项:即法律规定需要行政机关审查同意的行为或法律关系。
5. 许可条件:即行政机关对于许可事项所作出的要求。
四、行政监督的方式行政监督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效果性及作出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一种行政活动。
行政监督的方式主要有:1. 监察:通过巡视、视察、检查等方式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2. 处分:对违法失职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3. 报告和检举:通过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有关监督部门提交报告、检举来揭发和举报违法行为。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行政法的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是小编推荐给大家的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第一部分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二)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三)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知情权);公众参与(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四)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五)诚实守信原则:诚实(信息全面、真实、准确);保护信赖利益(稳定、撤回补偿、撤销赔偿)(六)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二、行政主体与行政利害关系人(一)行政主体1.行政主体概述(1)行政主体的含义和资格(2)行政主体的特征:A.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B.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C.行政主体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D.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3)行政主体的分类:A.根据取得的法律依据可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B.根据其组织构成和存在形态可分为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4)相关概念辨析A、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处于管理者地位同时接受监督的行政主体,也包括处于被管理者地位,但可以启动监督程序的行政相对人。
所以行政主体不等于行政法主体,而只是行政法主体中的一部分。
B、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种类,但不是行政主体的全部。
行政主体的类别中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还包括被授权组织。
C、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的概念有时并不一致,行政机关必有其组织,故,行政机关亦可以说是主要的行政组织。
广义上的行政组织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还包括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公共基础——行政法

行政法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概念行政法,是调整由于行政活动发生的行政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
2.合理行政原则。
3.程序正当原则。
4.高效便民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
6.权责统一原则。
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一)行政主体1.概念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2.范围(1)行政机关。
①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②派出机关: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③派出机构:公安派出所、税务所等。
(2)被授权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二)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四、行政行为(一)概念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所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1.公定力。
2.确定力。
3.拘束力。
4.执行力。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以行政行为的适用对象是否特定: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真题演练1.(单选)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这主要体现了依法行政中的哪一项要求?()A.合法行政B.合理行政C.程序正当D.诚实守信2.(单选)甲被某市监局处以5000元罚款,经多次催缴,甲仍未缴纳罚款,该市监局于是查封了甲位于××小区价值500万元的别墅1套。
市监局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哪项原则?()A.信赖利益保护原则B.比例原则C.一事不二罚原则D.平等原则3.(单选)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这体现了行政法基本原则中的程序正当原则的()。
A.公众参与原则B.行政公开原则C.回避原则D.诚实守信原则4.(多选)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行政主体的有()。
行政法知识重点总结

一、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
二、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三、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3、行政救济关系;4、内部行政关系。
四、我国行政法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条约与协定五、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本性规则。
六、行政法治原则:1、依法行政;2、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3、政府对违法、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4、保护人权,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七、行政效率原则:1、严格遵循行政程序和时限;2、行政机构组织精干;3、加强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的成本—效益分析。
八、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九、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比较,具有下述特征: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与个人、组织打交道。
十、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1、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能是,是行政主体,具有与行政机关基本相同的法律地位。
2、被授权组织以自己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3、被授权组织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十一、国家公职关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与国家(直接相对主体为行政机关)发生的法律关系。
十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1、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对象;2、行政相对人也是行政管理的参与人;3、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救济法律关系和行政法监督关系中可以转化为救济对象和监督主体。
行政法主要知识点

什么是行政法1是规范政府行为的法2是保护相对人不受政府侵犯的法3是确定民告官制度程序的法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采用司考三大本第二卷555 页2011年半)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有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
首先,宪法是国家根本法,行政法是普通部门法,宪法是建立和发展行政法的根据和基础,因此宪法与行政法是根本法与部门法之间的从属关系。
其次,他们之间的关系又有特殊性的一面。
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职权,需要直接由宪法和宪法性法律规定,这主要是从建设国家民主制度着眼的。
由于近代宪政制度历史发展的原因,行政制度历来都是宪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法渊源(三)法律渊源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但很少在司法活动中得到适用法律分为基本法律与普通法律,但实际上效力没有差别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在我国目前往往能起到法律的作用地方性法规由省级或者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区州县旗)的人大制定并报批后施行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行署)或国务院直属机构制定地方性规章由省级或者较大的市的政府制定国际条约和协定原则上需转化成国内法方能成为法律渊源,但存在例外法律解释目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其效力等于法律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但实际上作用巨大不成文法的法律解释也是我国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及其特点含义:指经行政法规划和调整的,因实施国家行政权而发生的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特点:1主体的特殊性:双方的当事人必有一定是行政主体2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1)意思表示不对等(2)地位不对等行政主体形式权利过程中享有特权特权包括1先行处置权2推定有效权3社会协助权4 物质帮助权3解决争议方式的特殊性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1主体行政主体和相对人之间具有行政人(管理关系)2客体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客体包括1物质2精神性(专利,著作权,商标)3行为(1作为,不作为)3内容权利与义务的总和行政主体的含义和特点含义: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全,并对自己行为效果承担责任的组织特点:1行政主体职能是组织而不是个人2是试试国家行政全的组织3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文,做决定,承担责任(应诉))4能独立的承担自己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行政主体职权(内容,特点)1行政主体职权的内容固有职权(立法权,决定全,命令和经营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行政救济权,行政委托权,行政司法权)授予职权(法律,法规才能授权,其他均视为委托)特点1具有强制性2具有单方性3具有优益性(职务上的优先权,物质上的收益权)4权责统一5不可处分性行政人含义,相对人含义行政人含义:指享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法律资格的个人特征1行政人是个人而不是组织2享有行政管理资格享有职权和责任3以所属行政主体的名义不是以个人的名义进行行政管理4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行政主体承担,行政主体对行政人的过错连带(求偿)相对人含义:指具体的行政管理关系中被管理一方的当事人特征书本版{1是处于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是权益收到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4是不具有或不行是国家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笔记版{1相对人具有相对性2与行政主体想对应,不一定是个人,也有可能是组织3相对人拥有权利}公务员行政人资格的确认1根据时间确认2根据职权确认(是否有职权、是否超越职权)3从行为名义(行政主体的名义)区分行政行为特点,行政行为分类特点1具有单方性2具有裁量性3具有强制性4具有法律从属性分类:1内部行政行为外部行政行为2羁束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4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5单方行政行为双方、多方行政行为6作为行政行为不作为行政行为7要式行政行为不要是行政行为8附款行政行为不附款行政行为9侵益行政行为授益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构成要件(1)主体合法1看是个有主体资格2看主体的权限3看合议制主体的资格4看行为实施人员的资格(2)内容1看行为的依据2看法律依据(法律适用的位阶有效期,关联性,法律的全面性)3要有事实证据4行政行为适当(目的具有正当性,考虑到相关因素,不能反复无常)(3)程序上1过程要合法2步骤要正确3处罚的时限要确定处理4处罚方式得当行政行为生效要件行政行为的生效就是指行政行为的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等各种法律效果的产生1公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就推定有效2确定力:具体行政行为已经做出,行政主体不能随便变更,撤销,废止超过一定期限,相对人不能再提异议3拘束力:指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对相对人,行政主体以及其他人都具有行为的拘束力4执行力:指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有权机关可以采用一定的手段迫使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权利行政立法的概念,特点概念:特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标准立法程序制定行政规章和法规的活动特点1主体:是特定的行政主体2内容关于行政管理行政执行的立法3对象:不特定4效力:反复适用5形式:规范性6程序:准立法性西方国家委任立法1委任立法有另一个名词(授权立法)2中西行政立法的差别(1权利来源不同(议会,宪法与组织法。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1. 合法行政原那么包括:法律优先;法律保留。
两个子原那么之间的关键区别在于行政机关的行为是不是有法律授权2. 程序合法原那么包括:行政公布;公众参与;回避(口诀:我公布去参与回避)3. 权责统一原那么包括:行政效能;行政责任4. 合理行政原那么包括:公正平等对待当事人;考虑相关因素、不考虑无关因素;比例原那么(用副作用标准、最小侵害标准来判定,专门结合行政强制制度考查)5. 高效便民原那么包括:行政效率;便利当事人6. 老实守信原那么包括:行政信息真实、全面;信任利益爱惜原那么(专门结合行政许可的撤回与补偿制度考查)7. 只有行政主体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补偿的补偿义务机关。
考试中判定行政主体只要确信行政组织符合“权”与“名”两个要件即可8. 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的职能分派:办公厅协助领导处置日常事务;组成部门履行国务院大体行政治理职能;直属机构主管“专门业务”;办事机构办理“专门事项”;部管局主管“特定业务”;议事和谐机构承担组织和谐工作、无内设机构与人员编制、特定情形下经国务院同意规定临时性治理方法9. 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的设置程序:组成部门由中编委提出方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总理提请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决定;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管局\议事和谐机构或机关职能调整由中编委提出方案、国务院决定;司级内设机构由中编委审核方案、国务院批准(与国务院编制增减程序相同);处级内设机构由设立该机构的部门自己决定、报中编委备案10. 公事员的范围条件,同时知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但因犯法受过刑事惩罚、被开除公职的不能成为公事员11. 公事员身份的获取:主任科员以下通过考试录用(试用期 1 年,期内可取消录用);面向社会公布选拔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聘用制公事员12. 聘用制公事员:专业技术职位或辅助职位能够聘用、保密职位不能聘用;能够直接聘用也能够参照公事员考试程序聘用;依据公事员法和聘用合同治理、一样 1-5 年;聘用合同不需要批准、只需向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协议工资、发生争议通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13. 公事员的辞职包括志愿辞职和引咎辞职,可是后者只是用于领导职务的公事员,而且并非退出公事员队伍14. 公事员不准辞职的情形:未满最低效劳年限;涉密职位未满脱密期限。
行政法知识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区别:行政处罚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个人或者组织的身体、财产、行为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除了行政处罚以外的措施。行政强制并不一定指向违法行为,即使有的行政强制确实针对违法行为,其直接目的不在于惩戒和制裁,而在于调查或者制止违法行为,更多地是阻止违法行为的继续,或者在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两者的区别在于行政处罚针对的主要是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带有惩戒性质。行政强制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带有惩戒性质,当事人通常没有违法的故意或过失。
(2)行政公正原则
实体公正,就是行政组织作出的行政决定,在内容上必须达到不徇私情,不存偏见,不武断专横;总而言之,即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合理考量相关因素,不考量不相关因素。
程序公正,就是指行政组织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必须遵循形式上符合正义要求的程序。行政法在制度设计上也更多强调程序上看得见的公正,具体包括:自己不得决定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在对两个以上行政相对人尤其是有着相互冲突之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作出决定时,不得进行单方接触;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
4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行政行为是指具有公共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而作出的对外直接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从以上对行政行为的界定看,公共行政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若干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即行政行为是由具有公共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
③行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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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涉及的法律法规:
《国务院组织法》、《地点组织法》、《立法法》;
《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行政处罚法》、《治安治理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诉讼管辖解释》、《行政诉讼撤诉解释》、《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国家赔偿法》及最高院、最高检司法解释。
行政法学知识体系图
差不多原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行政主体:《国务院组织法》、《地点组织法》等
第一部分:行政法基础公务员:《公务员法》等
抽象行为:《立法法》等
具体行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治安治理处罚法》
第二部分:行政行为法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法》
行政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诉讼管辖解释》
第三部分:行政争议法《行政诉讼撤诉解释》、《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
《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相关条款司法解释
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
赔偿关系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
第四部分:国家赔偿法赔偿程序最高检相关司法解释
赔偿方式和计算两高联合司法解释
第一部分:行政法基础
一、行政法的差不多原则
二、行政主体
1、行政主体资格
2、行政主体类型
讲明:★表示有行政主体资格;☆表示经授权可能有行政主体资格;未标注者表示无行政主体资格。
3、行政授权与行政托付
三、公务员
1、公务员的范围
2、公职的取得
注意:公务员经批准能够在机关外兼职,但不得领取兼职酬劳,也不得在企业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
3、公职的履行
4、公职的丧失
5、纠纷解决机制
30天 30天15天上一级机关或 60/90天
同级人事机关申诉再上一级机关申诉(60/90天)
人事处理
上一级机关或同级人事机关申诉(限初次申诉由省级以下机关处理) 30天 60/90天
60天仲裁生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聘任合同纠纷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不服仲裁
提起民事诉讼
15天
四、抽象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分类
2、行政法规制定流程
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