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研究

合集下载

环境侵权诉讼证明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环境侵权诉讼证明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环境侵权诉讼证明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和意义20世纪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迅猛发展,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问题也逐渐加重。

环境侵权诉讼是当事人通过诉讼行为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障碍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

作为环保领域的一种重要诉讼模式,环境侵权诉讼已经成为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促进环境保护法律实施的重要途径。

在环境诉讼中,证明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所导致的损害是一大难点问题。

从证明角度出发,环境侵权诉讼具有以下问题:1. 证据难度大:环境侵权诉讼涉及事实和法律的复杂性,因此证据难以理清,证明困难。

2. 鉴定技术停留:环境诉讼证明的关键在于检验鉴定技术,因此环境鉴定技术的水平和准确度对环境侵权诉讼起着关键的作用。

3. 数量问题:证明问题要求大量、持久、频繁地收集和处理证据,需要大量的环境监测、环境保护和环境鉴定人才,特别是在环境损害量较大时,证明问题更为复杂。

因此,深入研究环境侵权诉讼证明问题,提出科学有效的诉讼证明策略,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研究内容和方法本研究将围绕“环境侵权诉讼证明问题研究”这一核心问题展开,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 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诉讼证明的理论基础研究:从证明的角度出发,深入剖析环境侵权诉讼证明问题产生的原因。

2. 环境侵权诉讼证明策略研究:通过对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诉讼中的判例进行分析,找出其证明策略特点和成败原因,归纳总结出有针对性的证明策略。

3. 环境鉴定技术评价研究:采用实地调查、案例分析和文献研究等方法,系统评价目前环境鉴定技术的应用情况和不足之处,为环境侵权诉讼证明提供科学依据。

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实地调研、案例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结合法律规范和对环境鉴定技术的科学评价,提出科学合理的环境侵权诉讼证明策略。

三、研究意义1. 对环境侵权诉讼证明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将为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

2. 通过对环境证明策略的研究,为当事人、律师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供有效的诉讼策略,帮助其在环境诉讼中胜诉。

环境侵权行政救济法律制度研究的开题报告

环境侵权行政救济法律制度研究的开题报告

环境侵权行政救济法律制度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愈加突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环境,各国纷纷制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在我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最早的环境保护法律,但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其中,环境侵权行为的行政救济问题值得关注和探讨。

环境侵权行政救济是指当个人或组织的行为侵害了他人或社会的环境权益时,受侵害者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行政救济程序,要求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者给予行政处罚以纠正环境侵权行为。

我国现行环保法律规定了环境侵权行政救济制度,但其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

有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发生数以万计的环境污染事件,受害者众多,受损程度深重。

在一些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中,环境侵权行政救济程序效果缓慢、不力,难以满足受害者的维权需求,环保主管部门的救济职能也受到限制。

因此,研究环境侵权行政救济的法律制度具有现实的意义和重要的价值。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本研究旨在探究我国环境侵权行政救济法律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具体目的包括:1. 分析我国环境侵权行政救济的法律基础和制度框架,探究其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情况;2. 研究我国环境侵权行政救济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对策;3. 探究我国环境侵权行政救济制度的发展趋势,提出完善环境侵权行政救济制度的具体建议和措施。

本研究的意义在于:1. 有助于加强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增强行政救济的效力和公信力,促进环境保护法律的完善和发展;2. 有助于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促进环保法律的贯彻执行,构建良好的环境法治环境;3. 有助于推动我国环保行政救济法律制度的发展,提升我国环境保护法律的国际影响力。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本研究主要内容包括:1. 环境侵权行政救济的法律基础和制度架构,分析我国环保法律的规定和国际惯例的比较研究;2. 环境侵权行政救济制度的实施状况,分析行政救济程序的流程和要求,探究环保主管部门的职责和作用;3. 环境侵权行政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深入分析行政救济制度的局限性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对策;4. 环境侵权行政救济制度的发展趋势和对策建议,从国家法律发展的角度和实践体验出发,提出发展环境侵权行政救济制度的未来方向和具体建议。

环境侵权诉讼证明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环境侵权诉讼证明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环境侵权诉讼证明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环境法已成为世界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在我国,环境保护法向社会强调了保护环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各地也加强了对环境保护的力度。

但由于环境侵权诉讼证明问题长期存在,环境侵权诉讼案件中诉讼方常常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实侵权行为,导致环境侵权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裁。

二、研究意义本研究旨在探讨环境侵权诉讼证明问题,对于有效保障公民环境权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解决环境侵权诉讼证明问题可以促进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信任感和遵从感。

其次,环境保护作为全社会重要的公共利益事项,环境侵权行为得到有效制裁可以有效地维护广大公民环境权益,从而保障公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研究内容1. 对环境侵权诉讼证明问题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证明难、证明成本高、证据不足等问题的来源及其影响。

2. 分析目前国内外环境侵权案件的审判实践,总结其中较好的证明方法和案例,探讨如何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解决环境侵权诉讼证明问题。

3. 探索如何完善环境法律制度的证据规则,以便更好地解决证明难的问题。

4. 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建议,包括建立并完善证明标准和证据推定制度、加强法官在环境诉讼中的作用、推进信息化建设等。

四、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方法,调查现有环境侵权诉讼案例及律师被代理案例,分析案件中的分歧或争议,总结各方的证据取得方法,通过比较不同证明方法的利弊得出最优解。

五、预期目标本研究旨在解决环境侵权诉讼证明问题,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推动环境侵权制裁成为常态,保障公民环境权益。

六、研究时间安排计划本次研究时间为一年,具体时间表如下:第一阶段(1-3个月):了解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收集文献资料和案例资料,熟悉研究对象和研究方向。

第二阶段(4-6个月):分析环境侵权诉讼证明问题的现状及影响,深入研究国内外环境侵权案例,总结证明模式。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研究的开题报告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研究的开题报告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类环境问题也不断浮现,环境侵权事件屡屡发生。

在此背景下,研究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已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涉及的问题不仅仅是权益归属问题,还涉及到环境保护和社会公正等方面的问题。

研究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对理顺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建设生态文明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研究内容和步骤本文拟从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源头、理论基础、实践案例等方面进行探讨。

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源头。

本文将围绕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出发,探讨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步: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

针对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本文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哲学等方面的理论,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属性、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社会价值等方面展开论述。

第三步: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实践案例通过对环境侵权案例的分析和归纳,本文将总结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适用方式、判决标准和效果等实践问题。

同时,本文也将重点关注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相关缺陷和不足之处,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三、预期的研究成果本文旨在对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理论基础及实践案例进行梳理和分析。

预期研究成果如下:一是对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和总结,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二是深入解析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和社会价值,为进一步构建生态文明和推进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三是通过实践案例的分析和总结,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适用、判决和效果等方面提供参考和建议。

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研究的开题报告

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研究的开题报告

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研究的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目前,随着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环境民事侵权案件逐渐增加,如何更好地保护环境、维护被侵权人的本该享有的合法权益,成为了当下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

在环境民事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一直是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而举证责任的不明确、不统一,则会对环境诉讼的效率、公正性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本研究旨在探讨环境民事侵权案件中的举证责任问题,旨在构建更加完善的环境民事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制度,为环境民事侵权案件的审理提供一定的法律参考和启示。

二、研究内容和方法
本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举证责任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进行梳理,并对国内外相关学者对举证责任的基本理论观点进行梳理和评析。

2. 环境民事侵权案件中的举证责任问题:结合环境民事侵权案件的具体实践,分析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的难点和争议,并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3. 完善环境民事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制度:根据分析,提出完善环境民事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制度的具体建议,促进环境民事侵权案件的更加公正和高效化。

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以及对相关学者和法律机构进行半结构化访谈等方法,以全面、深入、实践性的方法对环境民事侵权案件中的举证责任进行研究。

三、预期研究成果
本研究将进一步完善环境民事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制度,将有助于指导环境民事侵权案件的审理实践,通过提高举证责任的明确性和公正性,维护环境权益和多方利益的平衡,最大程度上保护公众环境权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同时,本研究可能还将产生一定的行业和政策意义,也将为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提供较为实用和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开题报告-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研究

开题报告-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研究

一、研究背景当前,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环境侵权及其救济己经成为一大社会问题。

环境侵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在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因果关系认定、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等方面与传统侵权行为有明显的不同,其救济制度也不同于一般民事侵权。

就环境侵权的涵义而言,我国学者多从追究加害人民事责任的角度展开讨论。

例如,有的学者指出:环境侵权是“公民或法人因过失或无过失排放污染物或其他损害环境的行为,而造成被害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时,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有的学者则认为:“危害环境的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

其侵犯的客体包括他人的财产权、人身权和环境权。

”还有学者提出:“环境侵权行为是在环境活动和生产、生活等其他活动中发生的,不法侵害他人环境权益或其他财产、人身权益,并致他人以环境权益或其他财产、人身权益损害的行为。

”另一些学者则把环境侵权界定为:“因产业活动或其他人为原因,致生态自然环境的污染或破坏,并因而对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环境权益或公共财产造成损害或有造成损害之虞的事实。

”总的可以看出,环境侵权是由于人为活动导致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从而造成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和环境权益遭受损害的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

环境侵权的客体为人身权、财产权和公民环境权益。

环境侵权从根本上有异于传统的民事侵害,尤其表现在其范围的扩大、时间的延长方面,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也要求对现有的以保护当世人为中心的侵害概念进行扩充。

环境侵权是一类特殊侵权,有关纠纷越来越多。

近年来,我国环境法学者也对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展开了大量丰富而深入的研究,为完善我国环境侵权民事救济体系提供了理论依据。

但是由于我国在该方面的研究起步晚,立法和理论方面相比发达国家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难以满足实践中大量涌现的环境侵权纠纷。

讨论环境侵权的民事救济时应牢牢把握其区别于一般侵权行为的特殊性,从其特殊性出发把握民事救济的必要性与及时有效性。

因环境侵权行为,公民的人身、财产、环境权益受损,从制裁加害人的角度而言是承担民事责任,而从保护受害人的角度来讲,则是权利救济问题。

中国环境侵权民事诉讼制度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国环境侵权民事诉讼制度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国环境侵权民事诉讼制度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及意义随着人类生产生活的不断发展,自然环境因大量的污染和破坏,已经面临着严重的生态危机,为保障公民的生存和健康,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

中国是世界上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由此引发的环境侵权问题日益突出,威胁着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为了治理环境侵权的问题,我国高度重视环保领域的制度建设。

通过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逐步建立了以行政监管为主、行政力量和公众监督为辅的环保体制。

但是,由于缺乏追责机制和公民参与意识不足等原因,环境侵权行为始终存在,环境污染治理面临着诸多的挑战。

在此背景下,借助民事诉讼这一制度工具,对环境侵权行为进行追究和惩治,有助于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动能力,促进政府环境保护的法治化和民主化,同时也能够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对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诉讼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任务。

二、研究内容及方法1. 研究内容本课题旨在分析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诉讼制度的运作过程及其存在的问题,对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趋势进行探讨,重点研究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环境侵权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和特点,以及与行政、刑事诉讼之间的关系;(2)我国现行环境侵权民事诉讼制度的法律框架和规则,包括法律适用、案件受理、证据规则、救济方式和量刑标准等;(3)环境侵权民事诉讼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包括诉讼主体的限制、证据难以证明、赔偿金额难以确定、执行难等;(4)改进环境侵权民事诉讼制度的对策措施,包括加强公众意识和参与度,完善证明和赔偿标准,提高司法效率和执行力等。

2. 研究方法本项目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法、比较法和实证法三种方法:(1)文献法: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文献、立法报告和司法案例,系统了解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诉讼制度的法律框架和实践情况。

(2)比较法: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环保诉讼制度,比较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探讨未来的改革方向。

环境民事责任制度初探的开题报告

环境民事责任制度初探的开题报告

环境民事责任制度初探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经成为全球面临的重要挑战。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至关重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和健全对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化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旨在探究环境民事责任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环境民事责任制度。

二、研究目的本文的主要研究目的如下:1. 分析环境民事责任制度的现状,探究其存在的问题;2. 探索完善环境民事责任制度的途径和方法;3. 提出在环境民事责任制度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和展望未来的发展。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本文将分为以下几个部分:1. 环境民事责任制度的概念、法律基础及相关法规分析;2. 环境民事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包括单一赔偿制度、证明责任原则、赔偿标准不明确等;3. 探究完善环境民事责任制度的途径和方法,包括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低碳经济政策、服务于发展战略等;4. 未来环境民事责任制度发展的展望和建议。

本文研究方法主要是文献调研、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

四、预期成果通过本文的研究,将有望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果:1. 分析和总结环境民事责任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2. 探讨环境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方式和途径;3. 提出完善环境民事责任制度的建议并对未来环境民事责任制度的发展进行展望。

五、参考文献1. 马风云,大气污染治理中的环境民事责任制度初探[J],环保科技,2014年第4期。

2. 李国亮,从环境损害修复强制责任谈起:基于赔偿机制的研究,法律科学,2008年第4期。

3. 王洪波,论我国环境民事责任制的问题及其对策[J],环境保护,2010年第5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研究背景
当前,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环境侵权及其救济己经成为一大社会问题。

环境侵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在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因果关系认定、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等方面与传统侵权行为有明显的不同,其救济制度也不同于一般民事侵权。

就环境侵权的涵义而言,我国学者多从追究加害人民事责任的角度展开讨论。

例如,有的学者指出:环境侵权是“公民或法人因过失或无过失排放污染物或其他损害环境的行为,而造成被害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时,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有的学者则认为:“危害环境的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

其侵犯的客体包括他人的财产权、人身权和环境权。

”还有学者提出:“环境侵权行为是在环境活动和生产、生活等其他活动中发生的,不法侵害他人环境权益或其他财产、人身权益,并致他人以环境权益或其他财产、人身权益损害的行为。

”另一些学者则把环境侵权界定为:“因产业活动或其他人为原因,致生态自然环境的污染或破坏,并因而对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环境权益或公共财产造成损害或有造成损害之虞的事实。


总的可以看出,环境侵权是由于人为活动导致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从而造成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和环境权益遭受损害的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

环境侵权的客体为人身权、财产权和公民环境权益。

环境侵权从根本上有异于传统的民事侵害,尤其表现在其范围的扩大、时间的延长方面,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也要求对现有的以保护当世人为中心的侵害概念进行扩充。

环境侵权是一类特殊侵权,有关纠纷越来越多。

近年来,我国环境法学者也对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展开了大量丰富而深入的研究,为完善我国环境侵权民事救济体系提供了理论依据。

但是由于我国在该方面的研究起步晚,立法和理论方面相比发达国家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难以满足实践中大量涌现的环境侵权纠纷。

讨论环境侵权的民事救济时应牢牢把握其区别于一般侵权行为的特殊性,从其特殊性出发把握民事救济的必要性与及时有效性。

因环境侵权行为,公民的人身、财产、环境权益受损,从制裁加害人的角度而言是承担民事责任,而从保护受害人的角度来讲,则是权利救济问题。

二、研究意义
工业革命与技术革新为人类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也为人类带来了一系列不容回避的难题,环境问题便是其中之一。

从单纯的、原始的防治污染到有意识地保护环境,直至环
境立法,人类在调整改善自身与环境关系的过程中终于认识到,借助环境法律严格规范人类自身经营活动、严惩污染环境与侵害环境权利的行为,是人类长期生存发展的重要手段,环保工作必须制度化、法治化。

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在环境侵权及其救济方面的研究较早,多已形成了系统化,但不足之处也是难免。

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可以缩短我国理论探索的进程,避免在实践中走弯路,如国外最先提出的因果关系推定、部分排除危害、中间排除危害、代替性赔偿、受害人的咨询请求权等理论成果,我国完全可以去粗取精,为我所用。

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涉及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多个部门法,内容繁多,体系复杂,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自己鲜明的个性。

目前,国内环境法学者多是针对环境侵权的某一个方面加以论述,如环境权、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构成要件等等,曹明德先生著的《环境侵权法》和王明远先生著的《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对环境侵权救济进行了深入探讨,但针对环境侵权民事救济而言,篇幅相对较少。

总的看来,我国目前尚缺乏针对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的全面、深入的研究,有关立法也不完备,法律之间的冲突尚未解决,导致实践中无法及时、合理的对受害人进行救济。

因此,对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进行系统研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均具重要意义。

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的首要价值就是弥补受害人因为环境侵害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害,环境损害、精神损害在内的合法权益。

首先,通过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使受害人在金钱上得到补偿,从而实现对权利的初步救济。

其次,可以激发公民保护自身环境权益的积极性,同时对环境污染和破坏者起到警示预防作用。

通过使环境侵权人承担“排除侵害”的民事责任,事先对持续进行的造成健康乃至生命损害的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预期,体现出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的抑制与预防功能。

最后,该制度的价值最终体现在对环境的保全上,根据不同的环境侵权问题,采取相应的责任方式,能够促使被污染或被破坏的环境得到更有效的修复,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研究现状
2002年我国第一篇关于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的文章诞生,即《英美法系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的历史发展》。

在中国知网数据库中输入主题为环境侵权民事救济,显示有25篇期刊文章,47篇学位论文。

目前我国对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的研究还比较少,因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内容庞大,结构复杂,学者们更倾向于系统研究。

现有的研究来看,民法学界主要是
以私权保障为核心,通过扩大解释侵权理论,延伸侵权救济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来救济环境侵权。

由于环境侵权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民事侵权,如何在传统民事救济的基础上实现突破以在损害扩大的前端就化解矛盾纠纷至关重要。

在环境法学界,主要从环境侵权本身进行研究,比如概念界定、救济方式及途径、归责原则、抗辩事由、法理基础,以及域外比较法。

比如环境法作为新型学科,虽然现有的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的研究较少,但是这样的理论探讨仍然为环境民事救济领域的立法提供了重要参考。

由于研究起步较晚,相对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我国在理论研究及实践操作方面仍存在很多不成熟和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学者们更加深入研究相关制度,为立法提供切实的理论基础。

现有的研究的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四、研究内容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二、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的法理基础
(一)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的界定
(二)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的法理基础
三、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侵权行为
(二)损害事实
(三)因果关系
四、环境侵权民事救济中的抗辩事由
(一)不可抗力
(二)正当防卫
(三)紧急避险
五、完善我国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的方式
(一)仲裁
(二)排除危害
(三)损失赔偿
六、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五、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方法,是指通过查阅已经被总结记录下来的文字、数字等相关资料,并进一步进行搜集、分类和总结,从而研究社会行为和探究事物本质属性的方法。

2.定性分析法,是指对事物的本质和特征等方面进行抽象的理论思考,从而推断出事物的基本性质和发展趋势的分析方法。

六、研究进度
2018-09-08至2018-09-13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2018-09-14至2018-10-07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
2018-10-15至2018-11-15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一稿
2018-11-16至2018-12-09 修改后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二稿
2019-02-25至2019-03-03 参加毕业设计(论文)预答辩
2018-12-24至2019-03-03 进一步修改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定稿
2019-03-04至2019-03-15 毕业设计(论文)查重
2019-03-16至2019-03-31 参加答辩
2019-04-01至2019-04-04 毕业设计(论文)定稿、打印、装订完成后上交
七、参考文献
[1]白涵羽. 环境侵权救济基金制度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8.
[2]孟朝艳.社会管理创新需求下环境侵权救济体系的重构[J].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2018,16(02):82-84.
[3]李朋. 产品大规模侵权民事救济困境与出路初探[D].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7.
[4]杨晓瑜. 我国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研究[D].贵州民族大学,2017.
[5]李继林. 环境侵权责任主体的司法扩张与限制规则研究[D].贵州大学,2017.
[6]宝丽尔. 缺陷食品侵权救济制度研究[D].新疆大学,2017.
[7]李柯阳. 中国环境侵权制度问题研究[D].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7.
[8]任延恒. 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7.
[9]熊斌. 环境污染侵权有效救济研究[D].浙江大学,2017.
[10]林晓霞. 我国农村土壤污染侵权民事救济制度之完善[D].福州大学,2016.
[11]周文颖. 环境侵权损害公共补偿基金制度研究[D].华侨大学,2016.
[12]王吉萍. 论环境侵权救济中恢复原状的适用[D].西南政法大学,2016.
[13]杨小玉. 我国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2016.
[14]孙洪旺.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
[15]黄立嵘. 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的研究[D].吉林大学,2016.
指导教师评语及建议成绩:
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 200 年月日
答辩小组(或县级电大)意见及成绩评定:
答辩(或审阅)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答辩小组长(或审阅负责人)______________ 200 年月日答辩小组(或市州电大)意见及成绩评定:
答辩教师(或审阅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答辩小组长(或审阅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200 年月日省电大终审意见及成绩评定
审阅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审阅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