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 前 言 为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大力加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l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目1.1标、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建设程序、公众参与、权属管理、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绩效评价等。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活动。
1.21.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各省可按照本规范,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省级细则。
1.4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88-1999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084-2005灌区规划规范 GB/T 50509-2009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363-200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TD/T1013-2000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l014-2007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TD/T1032 -20113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农村土地整治 3.1对农村地区低效利用和不合理利用的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土地,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土地利用活动。
高标准基本农田 3.2一定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
3.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士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
TDT103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可编辑修改版).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前 言 为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大力加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 范围 1.1 本规范规定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建设程序、公众参与、权属管理、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绩效评价等。
1.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活动。
1.3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4 各省可按照本规范,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省级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 50288-1999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50509-2009 灌区规划规范 GB/T 50363-2006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TD/T1012-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1013-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TD/T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1032-2011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3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农村土地整治 对农村地区低效利用和不合理利用的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土地,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土地利用活动。
3.2 高标准基本农田 一定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

8.2.2开展建设区自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基础设施等调 查,全面查清建设区内土地资源条件、土地利用状况、农业种植结构、 农田基础设施条件。
8.2.3开展权属调查,查清建设区内各类用地面积、分布与数量, 明确区内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或农户承包经营土地的数量、位置和 界线,为开展权属调整提供依据。
GB 50288-19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 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50509-2009灌区规划规范 GB/T 50363-2006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TD/Tl014-2007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1032 -2011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6建设条件 6.1基础条件 6.1.1符台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土地、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 的有关规定。 6.1.2水资源有保障,水质符合农田湛溉标准,土壤适合农作物生 长,无潜在土壤污染和地质灾害。 6.1.3建设区域相对集中连片。 6.1.4具备建设所必需的水利、交通、电力等骨干基础设施。 6.1.5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积极 性高。 6.2建设区域 6.2.1重点区域
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要求规范

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要求规范基本农田是指具有较好的农业生产条件,能够为农民提供充足农田供应的土地资源。
基本农田建设设计是为了保证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和农民的生计需求。
下面是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要求规范的概述。
1.土壤质量保证:基本农田的选址应考虑土壤质量,选择土壤肥沃、排水良好的区域进行农田建设。
在设计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土壤,合理利用农田水资源,防治土壤侵蚀和污染。
2.供水保障:农田建设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灌溉水源的保障,合理规划灌溉设施和渠道。
在设计中要考虑农田排水的合理布局和水资源的科学利用,确保农田供水的可持续性。
3.环境保护:基本农田建设设计应遵循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合理规划农田、建筑及其它设施的位置和布局。
设计中应尽量保留和修复现有自然生态系统,减少土地资源的破坏和污染,提高土地的生态功能。
4.农业多样性:基本农田建设设计应充分考虑农业多样性,合理规划农田的种植结构和作物轮作。
设计中要优先选择适宜的农作物和养殖品种,促进农田的生态系统平衡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5.功能分区:基本农田建设设计应根据不同的农业生产特点和需求,合理划分农田的功能分区。
根据农田的土壤质量、水源条件等因素,将农田划分为耕地、林地、草地等功能分区,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益。
6.基础设施规划:基本农田建设设计中应考虑到农田的基础设施需求,合理规划农田周边的交通、水利和电力等基础设施。
设计中要确保农田交通畅通、排水通畅以及供水和供电稳定,提高农业生产的便利性和效率。
7.基于科技创新:基本农田建设设计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采用农业智能化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设计中要考虑到农田的灌溉、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创新技术,提高农民的生产能力和收入水平。
8.可持续发展:基本农田建设设计应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地域特点和当地农业资源状况制定合理的农田利用方案。
设计中要考虑到农田的长期利用和保护,避免过度开发和过度利用土地资源,保持农田可持续利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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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前言为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大力加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范围1.1 本规范规定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建设程序、公众参与、权属管理、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绩效评价等。
1.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活动。
1.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4各省可按照本规范,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省级细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 50288-19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50509-2009灌区规划规范GB/T 50363-2006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4-2007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32-2011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3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农村土地整治对农村地区低效利用和不合理利用的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土地,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土地利用活动。
3.2 高标准基本农田一定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
3.3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
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

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基本农田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指标、耕作田块规划设计、田间排灌沟渠规划设计、机耕路规划设计、农田防护林设计和路、沟、林、渠、田综合规划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平原、低山丘陵地区的洋田、山垄田和梯田三种类型,且面积小于666.7公顷的基本农田建设规划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今后这些标准如有修改、修订的,应按修改后的标准执行。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T50265 泵站设计规范GB/T16453.1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6453.3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NY/T309 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TD/T 101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SL18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207 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L252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灌水标准SL265 水闸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基本农田系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主要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长期不得占用或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3.2 基本农田建设系指对基本农田的田块、土壤肥力、沟、渠、路、林等方面按照本规范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
3.3 洋田:系指分布平原地区各河流的入海口、内陆盆地和河流中、下游的一级阶地的田块。
包括滨海平原田和平洋田。
3.3.1 滨海平原田:系指主要由冲、海积形成的洋田,分布于各河流的入海口。
3.3.2 平洋田:系指主要由冲、洪积形成的洋田,分布于内陆盆地和河流中、下游的一级阶地。
3.4 山垄田:系指分布在丘陵、山区的丘间和内陆山间谷地的田块。
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

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一、基本农田保护1.根据国家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基本农田范围。
2.严格限制基本农田用地的占用和转用,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3.对于基本农田用地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对农田的影响最小化。
4.对于基本农田用地的改造或开发项目,必须按照提高农田质量和提高农田综合效益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
二、农田地貌设计1.根据地理和气候条件,合理布局农田,确保地块的通风、保肥、保水和防治农田病虫害等作用。
2.合理设计农田的坡度和坡长,确保排水良好,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
对于斜坡地,应按照适宜的坡度和坡高进行整地和梯田建设。
3.合理设计农田的排水系统,确保地势低洼地区的排水通畅。
三、耕地质量保证1.对于基本农田,应进行土壤质量测定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土壤管理措施。
2.根据土壤质量和作物需求,合理施用有机肥料和化学肥料,保证农田的肥力。
3.对于农田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土壤污染,应制定预防和治理措施,确保农田质量。
四、水资源合理利用1.对于农田的灌溉设计,应充分考虑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节约利用原则。
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减少灌溉水量。
2.对于农田的排水设计,应合理设计农田的排水系统,避免因排水不畅造成农田水浸和积水。
3.对于农田的水资源管理,应制定相应的水资源利用计划和管理措施,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五、耕作管理规范1.制定农田耕作措施,包括播种、施肥、间套作物等,确保农田的高产稳产。
2.合理安排作物种植轮作,避免连作障碍和土壤病虫害的发生。
3.对于农田的草地管理,应合理控制放牧和灌溉,保持草地的健康生长。
综上所述,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农田地貌设计、耕地质量保证、水资源合理利用和耕作管理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规范旨在保护农田资源,提高农田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田建设必须按照这些规范进行,以确保农田的生产力和可持续利用。
TDT1033-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

6.1.2水资源有保障,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标准,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 无潜在土壤污染和地质灾害。
6.1 .3 建设区域相对集中连片。 6.1.4具备建设所必需的水利、交通、电力等骨干基础设施。 6.1.5 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积极性 高。 6.2建设区域 6.2.1重点区域
4.4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促进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高、景 观优化、生态良好。
4.5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依 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受益权,鼓励农民采用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
4.6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 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7.1 .1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 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等五项工程。工程体系详见附录A。
7.1.2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完善田间基础设 施,提高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改善生态景 观。
7.1.3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每个耕作田块直接临渠(管)、 临沟、临路,保证每个耕作区与农村居民点相连。
4 污染严重难以恢复的区域;
5 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
6.2.3 禁止区域
1 地形坡度大于25 °的区域; 2 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
3 行洪河道,河流、湖泊、水库水面。
6.2.4涉及滩涂开发、湿地开垦、围海造田等区域,应经过相关部门论 证,并获得批准。
7 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 7.1 一般规定
GB 50288-1999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50509-2009 灌区规划规范 GB/T 50363-2006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TD/T1012-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1013-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TD/T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1032-2011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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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
基本农田是指国家为了维护农业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在农业用地上划定的保护区域。
基本农田具有重要的保护和利用价值,必须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建设设计,以保证其功能达到最佳状态。
下面将介绍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
首先,基本农田的建设设计应遵循保护为主的原则。
保护基本农田的生产功能是首要任务,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农田的保护需求,尽量减少对农田的破坏。
在农田规划设计中,要严格按照保护红线进行划定,严禁跨越或侵占基本农田。
同时,在设计过程中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农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其次,基本农田的建设设计应充分考虑农业生产的需求。
在农田规划设计中,要合理划分不同类型的基本农田,如水田、旱田、园地等,根据不同类型农田的特点,确定合理的设计标准和措施。
例如,对于水田,要考虑排灌系统的设计,确保农田的灌溉和排水能力;对于旱田,要考虑土壤的改良和肥料的施用等方面。
此外,还要注重农田的合理布局,合理划分种植区和休耕区,保证农田的轮作耕种和休养功能。
再次,基本农田的建设设计应注重生态保护。
农田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农田的生态环境是保护农田功能的重要前提。
在设计过程中,要考虑农田的生态功能,保留或恢复农田的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景观。
对于特殊功能区域,如农田水源涵养区、农田生态调控区等,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保持水土流失的控制、防止非农业污染物入侵等。
最后,基本农田的建设设计应符合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基本农田是重要的农村土地资源,必须整体规划,确保农田的利用和保护的统一、
在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乡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合理规划农田与农村工矿、交通、生活用地的配套关系。
此外,还要与乡村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建设相协调,保证基本农田的建设与整治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基本农田的建设设计规范是保障农田生产功能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保证。
在设计过程中,要坚持保护为主、科学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农业生产的需求和生态保护的要求,与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以实现农田保护与利用的最佳效果。
只有做好基本农田的建设设计规范,才能更好地保障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